幕墙设计合同(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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幕墙设计合同(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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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合同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幕墙设计合同(7篇)篇一

1.2 工程单价:

(详见后附报价书之报价明细表)

1.3 工程数量及总价合计:

(详见后附报价书之工程报价总表)

1.4 此总价结算时单价不变,面积按实际完工展开面积结算,如有设计变更、工程洽商、材料变化等,价格经双方协商后以增补协议形式确定。

1.5 本报价中包括玻璃幕墙三性检测费。

第二条:工程用料

2.1 玻璃:幕墙的玻璃采用东莞银通玻璃有限公司产的6mm厚浅灰色本体透明钢化玻璃及6mm透明钢化白玻,按乙方提供的玻璃样板确认。

2.2 铝合金型材:

均选用佛山金固铝业有限公司产的6063-t5铝合金型材,铝型材表面为银白氧化处理,氧化膜厚度满足aa15级要求,按乙方提供的样品确认。

2.3 硅酮结构胶及密封胶:

幕墙设计合同(7篇)篇二

施工单位:

日 期:

施 工 合 同 书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本着互相合作、紧密配合、分工负责的原则,就《城市碧园公寓栋玻璃幕墙工程》达成以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范围、造价数量、单价、总价

工程范围:

“城市碧园公寓栋”建筑外立面玻璃幕墙工程的内容包括:塔楼部分的浅灰色玻璃隐框幕墙、透明玻璃隐框幕墙等的设计、供料、加工、安装、竣工验收资料等。其中:mc42、mc39、mc41、mqc63、mqc63a、mqc64、mqc53、mqc54、mqc72、mqc65为浅灰色本体钢化玻璃幕墙,其余为钢化透明白玻幕墙。

工程单价:

(详见后附报价书之报价明细表)

工程数量及总价合计:

(详见后附报价书之工程报价总表)

此总价结算时单价不变,面积按实际完工展开面积结算,如有设计变更、工程洽商、材料变化等,价格经双方协商后以增补协议形式确定。

本报价中包括玻璃幕墙三性检测费。

第二条:工程用料

玻璃:幕墙的玻璃采用东莞银通玻璃有限公司产的6mm厚浅灰色本体透明钢化玻璃及6mm透明钢化白玻,按乙方提供的玻璃样板确认。

铝合金型材:

均选用佛山金固铝业有限公司产的6063-t5铝合金型材,铝型材表面为银白氧化处理,氧化膜厚度满足aa15级要求,按乙方提供的样品确认。

硅酮结构胶及密封胶:

选用郑州中原胶厂产的mf811硅酮结构胶及mf889硅酮耐候密封胶,按乙方提供的样品确认。

幕墙开启配件:国产优质七字执手。

钢件:国产优质q235b钢型材。

第三条:付款方式

玻璃安装基本完成七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20%;

幕墙安装完成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进度款到合同总额的80%;

验收合格后三十日内,甲方付到结算总价的97%给乙方,剩余3%从验收之日起一年保修期满后,10日内一次性付清。

甲方如不按协议条款支付款项,乙方在约定时间五天内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七天内仍不能按时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违约责任。

第四条:甲乙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提供本工程完整的建筑施工图和结构施工图各一套及有关设计变更资料;

办理施工许可证;

在乙方进场前,清除施工现场内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

组织有关单位与乙方的协调会;

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设计图纸进行会审,并进行签署;

组织和配合质检及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及时签认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办理设计变更和其它必要的工程签证管理工作;工程进行中隐蔽工程或中间工程需验收时,甲方接通知后48小时未到场验收,则视为验收合格;质量符合规定要求,验收48小时后甲方代表不签字,视为已批准,乙方可继续施工。

组织协调乙方与土建施工单位的施工配合工作;

在乙方递交工程竣工书面报告后,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玻璃幕墙验收;

注:甲方不按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误,工期则相应顺延。

乙方责任:

对幕墙进行设计,经具有幕墙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签准及甲方审核确认后方可使用,保证设计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对设计质量负责,承担因设计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后果,并向甲方提交幕墙设计图纸及计算书陆套。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进度计划,并经甲方审核通过;

作好施工原始记录,在竣工验收前整理好工程的所有有关资料两套作为竣工资料交给甲方。

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保证验收通过,如因乙方资料或其他原因,致使工程未能按时通过验收,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工期

开工日期:甲方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施工总工期:b栋40天,c栋50天,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满足现场施工脚手架落架的要求。

工期顺延: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拖延,工期相应顺延;

由于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引起施工程序和

内容变化;

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八小时;

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

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以上情况发生后七天内,乙方就延误的内容和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两天内予以确认答复,否则视为同意。

第六条: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等级: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争创优良工程。

工程验收按甲方规定的各项参数及国内现有规范标准进行。

工程竣工后,乙方向甲方提供质量保证书,保证玻璃幕墙的施工符合设计及计算。

第七条:设计变更

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项工程加工或施工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已经加工或施工的,乙方接通知后应立即停止。

由于变更通知不及时造成的乙方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竣工、结算与保修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甲方在接到乙方竣工报告后十天内,向所属建设主管部门提交验收申请,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如收到乙方竣工验收报告十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申请验收,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工程即告竣工即可办理结算手续;如工程未验收,而已开始使用,视为已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向甲方提交结算书,甲方收到结算书后十天内审核完毕或提出审核意见。如收到结算书后十天内无正当理由不办理结算,则认为已接受乙方结算报告,从第十天算起按同期贷款最高利息支付工程款利息。

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为两年,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条款执行。

第九条:工程停建或缓建

因人力不可抗力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工、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双方应签订工程停、缓建协议。

工程停缓建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己完工程和己购材料、设备、器具的保护及向甲方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人员撤出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离提供必要条件,支付相应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己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的相关损失。

第十条:其它

所有甲乙双方签认的函电和有关的技术资料均为本合同的附件和组成文件。

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经双方同意可申请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如调解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本合同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章后立即生效, 生效后无正当理由单方不能弃约, 弃约方需赔偿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本合同待工程验收, 工程结算完成, 甲方支付完工程款,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地址: 地址:

幕墙设计合同(7篇)篇三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决定由乙方承担玉林市玉州区妇幼保健院门诊住院综合大楼玻璃幕墙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分工负责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双方同意就本工程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 承包内容:

工程承包内容:本工程玻璃幕墙按设计及规范包材料包施工包质量、相关材料送检、资料的收集装订工作,并负责幕墙上、下收口处理、防火隔断、埋件预埋、清洁及最终验收交付使用。

二、 工程承包单价:

本合同工程量约1000㎡,以按图纸理论计算数量为准,在工程结算时以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实际数量为准,包材料包施工包质量、相关材料送检、资料的收集装订工作,并负责幕墙上、下收口处理、防火隔断、埋件预埋、清洁及最终验收交付使用,按每平方650元计算。

三、 工程制作、安装及质量要求:

1、所有工程施工图由乙方根据甲方及设计院要求进行设计,图纸经设计院专业负责人审核签字并经甲方认可后方可采购材料制作加工及安装。

2、安装质量:外观检查应装配牢固、嵌条密实、打胶均匀、附件齐全、整齐美观、表面垂直度、平整度检查须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96)的要求。

四、 工期:

1、暂定工期为:立铝柱开始30天完成。

2、乙方需与内装密切配合进行施工,以保证本工程各项工作与整体工程同步完工。

五、 工程验收质量保证:

1、工程验收按国内现有国家行业标准(jgj10296)进行。

2、工程竣工后乙方先进行全面自检,确认无误后提出书面报检要求, 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组织有关部门共同进行联检及验收。

3、乙方保证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若不能够通过验收,甲方拒付余款; 若影响整个工程竣工交验,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

六、 付款方式:

1、合同签约同时预交工程保证金50000元。

2、工程施工完成前,甲方按乙方人头支付生活费(20元/天)。

3、工程施工完成,支付工程总额80%,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月内付清。

七、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应提供与该工程设计施工图纸一份;

3、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款项;

4、协调会议,及时解决、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6、提供乙方住宿及加工成品、设备存放用的足够场地约200平方米。

2、 对超过规范规定的影响本工程安装的土建施工误差,及时报于甲方;

3、在施工中由于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应由乙方负责;

4、负责未验收前的成品保护

5、严格遵守工地现场施工管理制度,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要严格按照工地有关安全规定及制度进行施工,如发生安全和质量事故,或造成第三方人员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6、乙方必须按甲方审定的施工计划组织施工,若由于施工方责任而不能执行计划施工,甲方有权给予乙方一定的处罚。

7、乙方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正确指令。 对不配合、不称职人员,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进行更换,替换人员必须叁天内到岗。

8、乙方必须保证施工安全,保证工人人身安全责任,施工过程安全事故发生的费用由乙负责。

八、 其它

1、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有经甲方认可的函电和有关资料均为合同附件, 并具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签订后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发生不可解决的争执时,可按照法律向当地有关部门起诉。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解决。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经办人:

电话:

日期:

乙方经办人:

电话:

日期:

幕墙设计合同(7篇)篇四

施工单位:

日 期:

施 工 合 同 书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本着互相合作、紧密配合、分工负责的原则,就《城市碧园公寓b、c栋玻璃幕墙工程》达成以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范围、造价数量、单价、总价

1.1 工程范围:

“城市碧园公寓b、c栋”建筑外立面玻璃幕墙工程的内容包括:塔楼部分的浅灰色玻璃隐框幕墙、透明玻璃隐框幕墙等的设计、供料、加工、安装、竣工验收资料等。其中:mc42、mc39、mc41、mqc63、mqc63a、mqc64、mqc53、mqc54、mqc72、mqc65为浅灰色本体钢化玻璃幕墙,其余为钢化透明白玻幕墙。

1.2 工程单价:

(详见后附报价书之报价明细表)

1.3 工程数量及总价合计:

(详见后附报价书之工程报价总表)

1.4 此总价结算时单价不变,面积按实际完工展开面积结算,如有设计变更、工程洽商、材料变化等,价格经双方协商后以增补协议形式确定。

1.5 本报价中包括玻璃幕墙三性检测费。

第二条:工程用料

2.1 玻璃:幕墙的玻璃采用东莞银通玻璃有限公司产的6mm厚浅灰色本体透明钢化玻璃及6mm透明钢化白玻,按乙方提供的玻璃样板确认。

2.2 铝合金型材:

均选用佛山金固铝业有限公司产的6063-t5铝合金型材,铝型材表面为银白氧化处理,氧化膜厚度满足aa15级要求,按乙方提供的样品确认。

2.3 硅酮结构胶及密封胶:

选用郑州中原胶厂产的mf811硅酮结构胶及mf889硅酮耐候密封胶,按乙方提供的样品确认。

2.4 幕墙开启配件:国产优质七字执手。

2.5 钢件:国产优质q235b钢型材。

第三条:付款方式

3.3 玻璃安装基本完成七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20%;

3.4幕墙安装完成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进度款到合同总额的80%;

3.4 验收合格后三十日内,甲方付到结算总价的97%给乙方,剩余3%从验收之日起一年保修期满后,10日内一次性付清。

3.5甲方如不按协议条款支付款项,乙方在约定时间五天内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七天内仍不能按时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违约责任。

第四条:甲乙双方责任

4.1 甲方责任:

4.1.2 办理施工许可证;

4.1.3在乙方进场前,清除施工现场内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

4.1.4组织有关单位与乙方的协调会;

4.1.5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设计图纸进行会审,并进行签署;

4.1.6组织和配合质检及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及时签认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办理设计变更和其它必要的工程签证管理工作;工程进行中隐蔽工程或中间工程需验收时,甲方接通知后48小时未到场验收,则视为验收合格;质量符合规定要求,验收48小时后甲方代表不签字,视为已批准,乙方可继续施工。

4.1.7组织协调乙方与土建施工单位的施工配合工作;

注:甲方不按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误,工期则相应顺延。

4.2 乙方责任:

4.2.1对幕墙进行设计,经具有幕墙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签准及甲方审核确认后方可使用,保证设计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对设计质量负责,承担因设计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后果,并向甲方提交幕墙设计图纸及计算书陆套。

4.2.3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进度计划,并经甲方审核通过;

4.2.6 作好施工原始记录,在竣工验收前整理好工程的所有有关资料两套作为竣工资料交给甲方。

4.2.7 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保证验收通过,如因乙方资料或其他原因,致使工程未能按时通过验收,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工期

5.1 开工日期:甲方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5.2 施工总工期:b栋40天,c栋50天,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满足现场施工脚手架落架的要求。

5.3 工期顺延: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拖延,工期相应顺延;

5.3.1 由于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引起施工程序和

内容变化;

5.3.2 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八小时;

5.3.4 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

5.3.5 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5.4 以上情况发生后七天内,乙方就延误的内容和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两天内予以确认答复,否则视为同意。

第六条:工程质量

6.1 工程质量等级: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争创优良工程。

6.2 工程验收按甲方规定的各项参数及国内现有规范标准进行。

6.3 工程竣工后,乙方向甲方提供质量保证书,保证玻璃幕墙的施工符合设计及计算。

第七条:设计变更

7.1 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项工程加工或施工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已经加工或施工的,乙方接通知后应立即停止。

7.2 由于变更通知不及时造成的乙方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竣工、结算与保修

8.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甲方在接到乙方竣工报告后十天内,向所属建设主管部门提交验收申请,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如收到乙方竣工验收报告十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申请验收,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工程即告竣工即可办理结算手续;如工程未验收,而已开始使用,视为已验收。

8.2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向甲方提交结算书,甲方收到结算书后十天内审核完毕或提出审核意见。如收到结算书后十天内无正当理由不办理结算,则认为已接受乙方结算报告,从第十天算起按同期贷款最高利息支付工程款利息。

8.3 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为两年,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条款执行。

第九条:工程停建或缓建

9.1 因人力不可抗力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工、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双方应签订工程停、缓建协议。

9.2工程停缓建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己完工程和己购材料、设备、器具的保护及向甲方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人员撤出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离提供必要条件,支付相应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己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的相关损失。

第十条:其它

10.1 所有甲乙双方签认的函电和有关的技术资料均为本合同的附件和组成文件。

10.2 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经双方同意可申请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如调解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10.3 本合同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章后立即生效, 生效后无正当理由单方不能弃约, 弃约方需赔偿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10.4 本合同待工程验收, 工程结算完成, 甲方支付完工程款,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幕墙设计合同(7篇)篇五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决定由乙方承担华立天地豪园玻璃幕墙、大白玻工程的制作及安装。为明确双方责任,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分工负责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双方同意就本工程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 承包内容:

1、工程承包内容: 257平方米玻璃幕墙,350平方米大白玻制作、安装等,并负责幕墙上、下收口处理、防火隔断、清洁及最终验收交付使用。

2、乙方对以上内容实行制作、加工、安装承包,包质量。

二、 工程总价及数量:

1、乙方承包该工程的制作及安装,

其中:257平方米玻璃幕墙的单价为:65元/平方米;350平方米大白玻的单价为: 50元/平方米;合同总价为:34205元人民币。

2、本合同工程量暂以理论计算数量为准,在工程结算时以经甲、乙双 方认可的实际数量为准,按合同不变单价进行调整。

三、 工程制作、安装及质量要求:

1、所有工程施工图由乙方根据甲方及设计院要求进行设计,图纸经设计院专业负责人审核签字并经甲方认可后方可制作加工及安装。

2、安装质量:外观检查应装配牢固、嵌条密实、打胶均匀、附件齐全、整齐美观、表面垂直度、平整度检查须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96)的要求。

四、 工期:

2、乙方需与内装密切配合进行施工,以保证本工程各项工作与整体工程同步完工。

3、暂定工期为:30天完成。

五、 工程验收质量保证:

1、工程验收按国内现有国家行业标准(jgj102—96)进行。

2、工程竣工后乙方先进行全面自检,确认无误后提出书面报检要求, 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组织有关部门共同进行联检及验收。

3、乙方保证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若不能够通过验收,甲方拒付余款; 若影响整个工程竣工交验,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

六、 付款方式:

1、工程按合同规定的支付方式以人民币支付。

2、工程施工完成前,甲方按乙方人头支付生活费(20元/天,一周一发)。

3、工程施工完成,支付工程总额80%,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后一次付。

七、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应提供与该工程设计、施工一份;

3、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款项;

4、协调会议,及时解决、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6、提供乙方住宿及加工成品、设备存放用的足够场地约200平方米。

7、督促各单位保护好乙方产品,如发现有意破坏,责任由破坏方负责,由甲方协调。

9、甲方负责主持与相关工种及工序之分段验收、交接、签字等手续。

乙方责任:

2、 对超过规范规定的影响本工程安装的土建施工误差,及时报于甲方;

3、在施工中由于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应由乙方负责;

4、负责未验收前的成品保护

5、严格遵守工地现场施工管理制度,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要严格按照工地有关安全规定及制度进行施工,如发生安全和质量事故,或造成第三方人员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6、乙方必须按甲方审定的施工计划组织施工,若由于施工方责任而不能执行计划施工,甲方有权给予乙方一定的处罚。

7、乙方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正确指令。 对不配合、不称职人员,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进行更换,替换人员必须叁天内到岗。

八、 其它

1、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有经甲方认可的函电和有关资料均为合同附件, 并具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签订后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发生不可解决的争执时,可按照法律向当地有关部门起诉。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解决。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幕墙设计合同(7篇)篇六

承包方(乙方):

第一条工程名称:蕉城区农业科技综合大楼

第二条工程地点:宁德市蕉城区宁川北路02号

第三条工程范围及内容:玻璃幕墙工程

第四条承包方式:包工包料,铝材选用140系列铝型材幕墙料,幕墙胶等。

第五条工程造价:

本工程按双方审定盖章的单价及各种费率承包,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算。工程总承包单价经下浮后定价为每平方米1000元(不包含税费、管理费及幕墙四性试验费用),总数量约为360平方米。普通塑钢窗每平米200元;low-e中空玻璃每平方米195元。

第六条工程价款的支付、结算:

1、合同签订后,乙方材料及施工人员进场龙骨架安装完毕时付款总工程款的30%,验收合格后付总工程款的90%,此工程款一并记入决算内。

第七条双方互相协作事项:

一、甲方责任:

1、提供三套完整的平、立面图纸给乙方作设计依据,

2、协调乙方与各单位之间工作关系。

二、乙方责任:

1、负责工地施工范围内的防火工作。

2、服从甲方现场负责人员指挥。

3、执行该工程本公司管理部门各种工作规章制度。

4、负责工地范围内安全及施工安全工作。

5、严格按图纸及国家玻璃幕墙规范施工、严把质量关。

第八条工程交工验收:

1、工程交工验收,应施工图纸及说明书,有关变更增减的书面文件。

2、工程(包括单项工程)竣工前五天,由乙方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初步验收。验收工程在工程竣工后7天内进行,并应按期验收完毕。工程质量、工程内容和施工工期符合要求的,同时乙方将全部有效的技术档案资料向甲方移交,如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工程局部尚未完成者,由甲、乙方商定的期限内进行翻修或补建后,再进行验收,直至达到符合验收标准的要求为止。

第九条材料、设备问题:工程所需材料,全部由乙方负责。

第十条工程质量保修及保修条件:

工程质量保修期为壹年,确因施工而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按原设计要求负责保修或更换。如属人为的使用不当,自然灾害外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概不负责保修。

第十一条其它事项:

1、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章盖后生效。

2、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保护,具有法律约束力,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3、有关工程的施工图纸与说明,以及图表、资料、双方进行的会议洽谈记录、双方协商同意并经双方当事人签证的有关修改设计的变更文件等,都是据以施工和交工验收技术资料,也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4、本合同若有不详或不尽之处,双方应本着互相协作,平等互利的精神协商解决。

5、若增加工程,增加部份也适用本合同。

6、工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到保修期满之日起自然失效。

发包方:(盖章)承包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幕墙设计合同(7篇)篇七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本着互相合作、紧密配合、分工负责的原则,就_________________达成以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1、工程范围:

_____________建筑外立面玻璃幕墙工程的内容包括:塔楼部分的浅灰色玻璃隐框幕墙、透明玻璃隐框幕墙等的设计、供料、加工、安装、竣工验收资料等。其中: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浅灰色本体钢化玻璃幕墙,其余为钢化透明白玻幕墙。

2、工程单价:

(详见报价明细表)

3、工程数量及总价合计:

(详见工程报价总表)

4、此总价结算时单价不变,面积按实际完工展开面积结算,如有设计变更、工程洽商、材料变化等,价格经双方协商后以增补协议形式确定。

5、本报价中包括玻璃幕墙三性检测费。

1、玻璃:幕墙的玻璃采用____________玻璃有限公司产的6mm厚浅灰色本体透明钢化玻璃及6mm透明钢化白玻,按乙方提供的玻璃样板确认。

2、铝合金型材:

均选用_____________铝业有限公司产的_____________铝合金型材,铝型材表面为银白氧化处理,氧化膜厚度满足aa15级要求,按乙方提供的样品确认。

3、硅酮结构胶及密封胶:

选用__________胶厂产的_______________密封胶,按乙方提供的样品确认。

4、幕墙开启配件:

国产优质七字执手。

5、钢件:

国产优质q235b钢型材。

1、铝合金型材、钢件进场后七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30%作为第一次工程进度款。

2、铝合金型材、钢件安装基本完成七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20%。

3、玻璃安装基本完成七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20%;幕墙安装完成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进度款到合同总额的80%。

4、验收合格后三十日内,甲方付到结算总价的97%给乙方,剩余3%从验收之日起一年保修期满后,10日内一次性付清。

5、甲方如不按协议条款支付款项,乙方在约定时间五天内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七天内仍不能按时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违约责任。

1、甲方责任:

(1)提供本工程完整的建筑施工图和结构施工图各一套及有关设计变更资料。

(2)办理施工许可证。

(3)在乙方进场前,清除施工现场内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

(4)组织有关单位与乙方的协调会。

(5)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设计图纸进行会审,并进行签署。

(6)组织和配合质检及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及时签认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办理设计变更和其它必要的工程签证管理工作;工程进行中隐蔽工程或中间工程需验收时,甲方接通知后48小时未到场验收,则视为验收合格;质量符合规定要求,验收48小时后甲方代表不签字,视为已批准,乙方可继续施工。

(7)组织协调乙方与土建施工单位的施工配合工作。

(8)在乙方递交工程竣工书面报告后,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玻璃幕墙验收。

注:甲方不按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误,工期则相应顺延。

2、乙方责任:

(1)对幕墙进行设计,经具有幕墙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签准及甲方审核确认后方可使用,保证设计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对设计质量负责,承担因设计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后果,并向甲方提交幕墙设计图纸及计算书_____套。

(2)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服从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工程监理的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工程质量负责,承担因工程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后果。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进度计划,并经甲方审核通过。

(4)负责所有进场材料的保管及未验收前的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原因乙方自费修复,非乙方原因损坏,由责任方负责修复,或乙方修复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

(5)严格遵守工地及土建施工单位的有关管理规定,确保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

(6)作好施工原始记录,在竣工验收前整理好工程的所有有关资料两套作为竣工资料交给甲方。

(7)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保证验收通过,如因乙方资料或其他原因,致使工程未能按时通过验收,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1、开工日期:甲方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施工总工期:_______天,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满足现场施工脚手架落架的要求。

3、工期顺延: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拖延,工期相应顺延。

(1)由于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引起施工程序和内容变化。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八小时。

(3)由于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甲乙方原因造成的爆炸、火灾、水灾、大雨、暴雨、地震等。

(4)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

(5)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4、以上情况发生后七天内,乙方就延误的内容和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两天内予以确认答复,否则视为同意。

1、工程质量等级: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争创优良工程。

2、工程验收按甲方规定的各项参数及国内现有规范标准进行。

3、工程竣工后,乙方向甲方提供质量保证书,保证玻璃幕墙的施工符合设计及计算。

1、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项工程加工或施工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已经加工或施工的,乙方接通知后应立即停止。

2、由于变更通知不及时造成的乙方损失由甲方负责。

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甲方在接到乙方竣工报告后十天内,向所属建设主管部门提交验收申请,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如收到乙方竣工验收报告十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申请验收,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工程即告竣工即可办理结算手续;如工程未验收,而已开始使用,视为已验收。

2、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向甲方提交结算书,甲方收到结算书后十天内审核完毕或提出审核意见。如收到结算书后十天内无正当理由不办理结算,则认为已接受乙方结算报告,从第十天算起按同期贷款最高利息支付工程款利息。

3、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为两年,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条款执行。

1、因人力不可抗力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工、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双方应签订工程停、缓建协议。

2、工程停缓建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己完工程和己购材料、设备、器具的保护及向甲方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人员撤出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离提供必要条件,支付相应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己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的相关损失。

1、所有甲乙双方签认的函电和有关的技术资料均为本合同的附件和组成文件。

2、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经双方同意可申请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如调解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3、本合同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章后立即生效,生效后无正当理由单方不能弃约,弃约方需赔偿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4、本合同待工程验收,工程结算完成,甲方支付完工程款,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5、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 双方各执一份,副本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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