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日用品合同清单优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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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日用品合同清单优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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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当中,合同是出现频率很高的,那么还是应该要准备好一份劳动合同。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最新日用品合同清单优质篇一

合同编号:

供方:

签订时间:

产品名称、商标、型号规格、数量、单价:

1.1产品名称:

序号

品名(笔类)

型号

单位

单价

序号

品名(其他)

型号

单位

单价

备注: 纸类商品遇厂方调价,可由供货方出具申请调价的相关资料,经供需双方协商,另行议价。

1.2 规格数量:具体规格数量在每次订单中详细列出。

1.3 产品单价:该单价含17%增值税发票、运费等,为需方仓库交货价。

质量标准:

2.1供方向需方所提供的商品质量(技术、计量、包装)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企业标准并经需方确认,发现假冒伪劣商品以一罚十,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2若供方提供的商品不适用,在不损坏商品及其包装的情况下,供方负责及时调换商品。

第三条 包装标准:以生产厂家出厂标准包装为准。

第四条 供货合同期限及延续:

4.1供货期限为1年,自20xx年 月 日(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供方向需方提供办公用品。

4.2需延续合同期限的,需(供)方应不迟于合同到期前30天内书面通知另一方,被通知一方应不迟于合同到期前10天内予以明确回复,未明确回复或未回复视为同意合同自动延续一年。

4.3供方在接到需方送货(下单)通知后,应及时完成送货响应,遇特殊情况供方应及时与需方沟通,并尽快在约定的时间内将物品送达。

第五条 交货方式、地点:

供方负责将货送至需方仓库或需方办公用品管理部门。

第六条 供货价格

6.1原则上按本合同第一条的规定执行。

6.2未明确约定的其他商品价格:文化办公用品供方给予需方 折优惠 (特价品除外),耗材和日用百货供货价应在不高于市场价格的基础上向需方优惠供货。

第七条 结算方式及要求:

7.1原则上每月25日为当月货款结算日,供方凭累计的购货单向需方收款,并提供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方核实后以银行转帐或现金形式在短期内将货款支付给供方。

7.2需方指定专人购买、签收物品,每次购买时必须手续完整,要求品名、单价、数量、总金额、签收人等内容登记详尽,并留需、供双方备检核对。

违约责任:

8.2 因供方的原因逾期交货的,按延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每延期一天向需方偿付延期交货部分货款2%的违约金,最多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0%。

合同的解除:

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在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的同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第十条 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厦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仲裁。

需 方

供 方

年月日

最新日用品合同清单优质篇二

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标的名称

牌号商标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计量单位

数额

时间以及数量

金额

第三条 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第四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第五条 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第六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第七条 标的物所有权自____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____所有。

第八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

第九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第十二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第十三条 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一)提交 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____________生效。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出卖人(章): 买受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鉴(公)证机关(章)

账号: 账号: 经办人: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最新日用品合同清单优质篇三

日用品在生活中是每个人都需要用到的,那么对于日用品供货

合同

你了解多少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日用品供货合同范文,感谢您的欣赏。

需方:

供方: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规格、数量、单价:

1.产品名称:办公用品(附清单)

2.规格数量:具体规格数量在每次订单中详细列出。

3.产品单价:该单价根据产品市场批发价。

二、质量标准:

1.供方向需方提供的产品质量(技术、计量、包装)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企业标准并经需方确认,发现假冒伪劣商品以一罚十,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若供方提供的商品不适用,在不损坏商品及其包装的情况下,供方负责及时调换商品。

三、供货合同期限及延续

四、供货价格

1.原则上按本合同第一条的规定执行。

2.未明确约定的其他商品价格:文化办公用品供方给予需方最优惠价 (特价品除外),耗材和日用百货供价应在不高于市场价格的基础上向需方优惠供货。

3.需方指定专人购买、签收物品,每次购买时必须手续完整,要求品名、单价、数量、总金额、签收人等内容登记详尽,并留需、供双方备检核对。

五、违约责任

1.因供方的原因造成不能交货的,应向需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的违约金。

2.因供方的原因逾期交货的,按延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每延期一天向需方偿付延期交货部分货款2%的违约金,最多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0%。

六、合同的解除:

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在追究违约方责任的同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需方 供方

盖章 盖章

签字: 签字:

年月日:

甲方(需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供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规格、数量、单价:

1.1 产品名称:

1.2 规格数量:具体规格数量在每次订单中详细列出。

1.3 产品单价:该单价含17%增值税发票、运费等,为甲方仓库交货价。

二、乙方向甲方所提供的商品质量(技术、计量、包装)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三、包装标准:以生产厂家出厂标准包装为准。

四、供货合同期限及延续:

4.1 供货期限为1年,自 年 月 日(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向甲方提供办公用品。

4.2 需延续合同期限的,任何一方应不迟于合同到期前30天内书面通知另一方,被通知一方应不迟于合同到期前10天内予以明确回复,未明确回复或未回复视为同意合同自动延续一年。

4.3 乙方在接到甲方送货(下单)通知后,应及时完成送货响应,遇特殊情况乙方应及时与甲方沟通,并尽快在约定的时间内将物品送达。

五、乙方负责将货送至甲方仓库或甲方办公用品管理部门。

六、供货价格

6.1 原则上按本合同第一条的规定执行。

6.2 未明确约定的其他商品价格:文化办公用品乙方给予甲方 折优惠 (特价品除外),耗材和日用百货供货价应在不高于市场价格的基础上向甲方优惠供货。

七、结算方式及要求:

7.1 每月25日为当月货款结算日,乙方凭累计的购货单向甲方收款,并提供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以银行转帐或现金形式将货款支付给乙方。

7.2 甲方指定专人购买、签收物品,每次购买时必须手续完整,要求品名、单价、数量、总金额、签收人等内容登记详尽,并留需、供双方备检核对。

八、违约责任:

8.1 乙方未按期提供产品的,每延迟一日,扣除应得货款总数的1%,作为违约金。

8.2 甲方未按期支付货款的,每延迟一日,应多支付货款总数的1%,作为违约金。

九、双方对供货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长沙市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仲裁。

十、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签字/盖章):开 户 行:帐 号:

乙 方(签字/盖章) : 开 户 行: 帐 号:

需方:

合同编号:

供方:

签订时间:

产品名称、商标、型号规格、数量、单价:

1.1产品名称:

序号

品名(笔类)

型号

单位

单价

序号

品名(其他)

型号

单位

单价

备注: 纸类商品遇厂方调价,可由供货方出具申请调价的相关资料,经供需双方协商,另行议价。

1.2 规格数量:具体规格数量在每次订单中详细列出。

1.3 产品单价:该单价含17%增值税发票、运费等,为需方仓库交货价。

质量标准:

2.1供方向需方所提供的商品质量(技术、计量、包装)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企业标准并经需方确认,发现假冒伪劣商品以一罚十,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2若供方提供的商品不适用,在不损坏商品及其包装的情况下,供方负责及时调换商品。

第三条 包装标准:以生产厂家出厂标准包装为准。

第四条 供货合同期限及延续:

4.1供货期限为1年,自20xx年 月 日(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供方向需方提供办公用品。

4.2需延续合同期限的,需(供)方应不迟于合同到期前30天内书面通知另一方,被通知一方应不迟于合同到期前10天内予以明确回复,未明确回复或未回复视为同意合同自动延续一年。

4.3供方在接到需方送货(下单)通知后,应及时完成送货响应,遇特殊情况供方应及时与需方沟通,并尽快在约定的时间内将物品送达。

第五条 交货方式、地点:

供方负责将货送至需方仓库或需方办公用品管理部门。

第六条 供货价格

6.1原则上按本合同第一条的规定执行。

6.2未明确约定的其他商品价格:文化办公用品供方给予需方 折优惠 (特价品除外),耗材和日用百货供货价应在不高于市场价格的基础上向需方优惠供货。

第七条 结算方式及要求:

7.1原则上每月25日为当月货款结算日,供方凭累计的购货单向需方收款,并提供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方核实后以银行转帐或现金形式在短期内将货款支付给供方。

7.2需方指定专人购买、签收物品,每次购买时必须手续完整,要求品名、单价、数量、总金额、签收人等内容登记详尽,并留需、供双方备检核对。

违约责任:

8.2 因供方的原因逾期交货的,按延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每延期一天向需方偿付延期交货部分货款2%的违约金,最多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0%。

合同的解除:

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在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的同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第十条 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厦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仲裁。

需 方

供 方

年月日

最新日用品合同清单优质篇四

需方: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为切实贯彻执行民法典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民法典》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 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 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 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 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 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1.托收承付可另行订货款结算协议书;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 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 %(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 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 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最新日用品合同清单优质篇五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

法》及有关规定,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销售甲方产品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法人实体、个体工商户或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1.甲方有义务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保证______________产品质量。

2.全国统一出厂价: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全国统一批发价:_____________________

4.全国统一零售价:_____________________

5.乙方在销售过程中,为确保市场稳定和乙方正常的经营利润,乙方不得低于或高于合同规定的产品批发价进行零售终端铺货销售。

1.乙方于_______年____月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日期间,在_______省_______市_______县(区)地区内享有代理权,但如果进行批发零售须另行与甲方签订批发销售合同。

2.乙方必须根据与甲方签订的《批发销售合同》规定的经销区域批发销售甲方产品,任何跨区域的销售必须征得甲方的事先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向已有甲方确认的签约批发代理商区域直接或间接地销售合同标的产品。

3.甲方保证一个市辖区或县级城市只发展唯一代理商,确保签约乙方的业务覆盖范围。

4.在同一市辖区或县级城市区域内,乙方为该区域的代理商并确定代理商资格,在乙方作为代理商资格的区域范围内,不论是通过乙方发展签约(注:乙方发展的批发商必须和甲方签订批发销售合同)的批发商,还是通过甲方直接签约的该区域批发商,都归属乙方的下级乡镇批发商范畴。

5.在本合同期限及区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通过任何途径向本合同区域之外代理批发销售甲方任何产品。

1.乙方与甲方之间的一切财务往来只能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2.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委托任何人代办代收或收取任何甲方签约经销商以及一切与甲方有关的任何费用(乙方合法销售甲方产品的所得除外)。

3.甲方指定银行账户:

1.乙方严格履行区域市场保护政策,遵守甲方所制定的价格体系和相关规则,并积极配合执行甲方营销体系的市场战略行动。

2.在乙方自行操作的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中,需以甲方提供的产品

说明书

及相关的资料为依据,不得修改其内容,不得改变产品的用途。对于因夸大或虚假宣传而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3.乙方不得有任何损害甲方信誉形象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乙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并取消其代理商资格。

4.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通过任何途径销售任何假冒甲方品牌的任何产品。

1.有关甲方产品当地销售信息资料 (如:生效销售合同、客户名录、销售记录、销售凭证、提货凭证、库存等),以及其他有关甲方的资料,属于甲方产品经营的商业秘密,乙方不得将上述资料透漏给第三者,否则,一经查实,立即终止本合同,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

2.甲方将定期咨询乙方经营甲方产品的销量、流向、铺货库存等情况,以及零售终端的变化及其它反馈信息,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真实的资料。

1.乙方每次定货均需提前_______天向甲方指定账户汇款订货。

3.甲方收到乙方的订货申请单及货款后,即将产品_____个工作日内发往乙方代理城市,如遇特殊情况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未收到乙方订货款的,甲方不予发货。

4.乙方所订的货品由甲方负责运至乙方代理城市,运费由甲方承担,乙方每次进货不得低于_______千元,乙方代理城市区域内运费由乙方承担。

5.商品从到达承运部门时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缺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时发现商品的外包装不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数量不符等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

1:乙方收到首批货之日起,必须在_______天内完成本合同区域内首个乡镇零售终端的铺货率达到_______%(招商政策及宣传海报按规定全部粘贴完毕),市场能正常运转。

2:本合同期限及区域内,乙方发展的乡镇级批发商要覆盖乡镇总数的_______%,乙方代理甲方产品零售终端铺货率达到_______%,,(招商政策及宣传海报按规定全部粘贴完毕),市场能正常运转。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不得擅自对非签约经销商销售产品,保证签约经销商权益。

2.依照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发放利润提成。

3.如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或包括但不限于口头/书面告诫、暂停履行合同、缓发/扣除部分或全部代理收入,不予续约或立即终止合同等。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乙方的代理业绩未能达到本合同第八条的要求,甲方有权中止本合同的履行。

乙方权利与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合同的约定。

2.依照本合同规定按时收取利润提成。

3.亲自签署本合同并按合同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接受甲方监督。

4.乙方不得诋毁甲方或甲方的其他签约经销商,不得扰乱甲方或甲方的其他签约经销商的正常经营秩序。

5.乙方有协助甲方管理,协调,帮助,培训,监督其下级批发商的权利和义务。

6.乙方在运营销售中,如发现市场上有制造,销售假冒甲方品牌的产品,其它签约经销商有违规操作,跨区销售及任何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行为,乙方有监督及据实举报的权利及义务。

7.乙方同意甲方可根据市场情况及国家政策的要求对本合同做出相应的调整包括甲方产品的价格调整,并在此承诺接受并遵守该调整。

1.乙方因质量或非质量问题产生的退货,须由乙方提供退货申请单,报甲方批准方可退货。非质量问题的退货运费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在收到退货并确认符合甲方退货制度后退回货款,并扣除_______%包装损失费。

2.退货申请单需将乙方身份证复印件、乙方姓名、电话、传真、地址、邮编、乙方指定银行账户及乙方合同号(与本合同一致)、退货原因、退货品名、数量传真至甲方指定传真机,经甲方查实许可后,方可退货。

3.存在以下四种情况时不予退货:

a任何未征得甲方同意或未按程序办理退货的,其自行退回甲方的货物,甲方有权拒收, 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b非完整包装的产品如半袋、空袋等一律不予退货。

c已经由乙方向零售终端铺货完成的产品不予退货。

d如乙方购买的产品为甲方特价促销产品,在没有质量问题的情况下,不予换货或退货。

1.乙方代理收入按其代理区域内销售产品的收入计算。

2.乙方代理收入按月以人民币结算,乙方当月的代理收入将在隔月的第7天左右,由甲方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直接存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内(例如:甲方应在_______月_______日左右将乙方_______月份的代理收入支付给乙方)。付款日期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乙方对其指定账户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3.乙方指定银行账户:

1.合同期满,乙方无违约的,乙方优先续约,如乙方续约需在合同终止前壹个月内重新签订下一年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代理权。

2.乙方不能充分履行本合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并与乙方结清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债权债务。

3.合同期满,如乙方愿意与甲方续约的,应当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办理续约,否则须自行承担可能不能续约或不能按时续约的后果。甲方对是否接受乙方续约保留最终审核权。

1.乙方允许甲方在各类情飘飘资料(包括文字和音像资料)中使用乙方的肖像等图文资料,而无须另行协商和付费。

2.乙方明白并同意乙方并非甲方的职工,双方不具有劳动关系或雇佣关系,不纳入甲方劳动编制,乙方仅享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利润及代理收入,不享有劳动福利、保险等权益;乙方及其配偶不得以甲方职工、受托人或任何身份,代表甲方发表、签署任何文件,或承诺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乙方不得转让本合同及本合同内规定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4.甲方或乙方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疫情、骚乱、火灾、政府行为、法律变化或其它突发事故等,应立即以电话,传真及其它联系方式通知对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可不负有违约责任。

5.签约时乙方已经阅读并完全了解本合同及甲方各项相关企业资料且乙方同意并愿意遵守。

因本合同或履行本合同产生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应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甲方已提请乙方注意对本合同各印就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乙方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为维护您的利益,签署前请再次核对所填写资料的真实性。)

备注:本合同经各方签署加盖公章后有效,复印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用。

_______年_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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