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最新荒山荒地承包合同优秀篇一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于_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_签订。
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人民币_____元将其在合营企业拥有的百分之_____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甲方在合营企业拥有的百分之_____的股权。
甲方保证本合同第1条转让给乙方的股权为甲方合法拥有,甲方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其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权或其他担保权,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甲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
乙方保证依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价款,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天之内向甲方支付规定的价款的_____%。乙方应将其余的_____%转让价款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向甲方支付。
乙方承认原合营企业的章程和合同,保证按原章程和合同的规定承担甲方在合营企业应享有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按其在合营企业中股份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包含转让前该股份应享有和分担之公司的债权债务)。
2、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不再负担合营企业的任何责任,也不享有合营企业的任何收益,包括转让前、转让时乃至转让后的收益。
双方同意共同负担本转让合同实施所发生的有关费用,甲乙双方各自承担50%。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适当地、全面地履行其义务,应该承担违约责任。未违约一方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和损害,应由违约一方赔偿未违约一方。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股权价款,迟延一天,应支付迟延部分总价款_____%作为违约金,由乙方向甲方支付。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甲、乙双方须签署变更或解除协议,方可生效。
2、因情况发生变化,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1、本合同受*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
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或盖章,并经原审批机构批准方予以生效。双方应于____天内向原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1、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合营企业执_____份,其余由有关*部门留存。
2、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由甲、乙的授权代表在____(地点)签署。
转让方:_________(签名/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签名/盖章)
受让方:_________(签名/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签名/盖章)
最新荒山荒地承包合同优秀篇二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上级开发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_________的荒山_________亩发包给甲方从业种植等农业生产经营,地块南北长_________米,东西长_________米,四至为南至 _________,北至_________,东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
二、承包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起 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_________元,共计_________元(大写)。
四、合同签字当日甲方向乙方预付_________年承包费用_________元(含其中一次性补偿毁掉原荒山杂树款),以后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
五、对本合同条款,乙方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乙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甲方签订本合同书。
六、甲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乙方所属村民,报酬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因植树需架设管道从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间,所规划树木株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可随时采伐;行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在新栽树木成活率达到60%以上后再采伐,所采伐树木由甲方自行处理。
九、乙方人员在采摘时,不得破坏甲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甲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3.乙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乙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十四、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最新荒山荒地承包合同优秀篇三
1、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2、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_农村土地承包法》、《_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为充分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建设新农村,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土地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
1、流转位置、范围、面积:甲方同意将在乡(镇)村组承包经营的土地亩的经营权流转给乙方经营(其中:耕地亩,林地(山地)亩、水面亩)。具体面积和范围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载明面积为准;如经甲、乙双方实地测绘,实地测绘与承包经营权证载明面积不符,则以实地测绘面积为准。
2、流转用途:xx
3、流转期限:xx
一、土地流转方式:租赁。
二、土地流转价款:
经双方协商,采取以下第种价款计算方式执行。
价款计算方式1:合同签订后第一年,按每亩xx元/年的标准计算,之后每年递增一次,递增率为%。
价款计算方式2:按每年每亩公斤(某种实物)的标准折合人民币计算,其价格以当年国家挂牌收购价计算,如无国家挂牌价,则按当年当地市场价折算。
三、土地流转租金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为:
取并分配租金,支付时间经过甲乙双方商定为。
四、出租土地的交付时间及要求:甲方在签订合同并收取第一年土地租金之日起日内,将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交乙方使用。乙方在流转土地合同到期之日后日内,将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无偿移交给甲方。
1、甲方权利和义务:
(2)甲方享有按时向乙方收取土地租金的权利;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2、乙方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收益权;
(3)按期向甲方支付约定的土地租金和相关款项;
(6)乙方生产经营必须符合环保相关规定;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
2、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
3、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国家征收土地等)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5、由于第三方(农民)原因,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生产经营的,乙方经两次请求甲方出面制止,仍无法消除影响的,乙方有权退出。
1、合同争议解决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也可以请求当地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调解协调不成的,可以向土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3、在同等条件下,流出土地的农民具有劳动能力的给予优先安排就业;
4、本合同不得因双方人事变动和单位名称变更而影响合同效力;
6、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当地乡镇政府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机构一份。
7、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
甲方:
乙方:
20xx年x月x日
最新荒山荒地承包合同优秀篇四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充分利用山地资源,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实现环境保护和经济效益
为准),租赁给乙方从事林业、农业、畜牧业等综合性开发,经营。双方达
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乙方承包的林地应属于甲方合法所有、四至界线清楚、无纠
纷,属于非生态公益林的林地,用于种植养殖、经济林开发等。
第二条 林地山名为 ,东至 ,南
至 ,西至 ,北至 ,面积为 亩,以林权证为准。
第三条 在承包期内,荒山由乙方规划、投资和经营,收益归乙方所
有,甲方无权干涉。
第四条 承包期限为 年。具体承包期从甲方交地并由乙方办妥
交地手续之日起算起。
第五条 承包金的计算方法和支付方式:
1、承包林地 年每亩承包金为人民币(其他费用由乙方负责),
如承包期内政策变动需改变林地使用性质的,属退耕还林的土地,国家退
耕还林政策的补助粮食和生活补助归乙方,划入公益林的,生态公益林补
偿金归乙方。
2、林地承包金的支付:合同签订后3天内,乙方付承包款项的5%作
为订金,甲方协助乙方到相关部门办理林权转让手续,从确定交地之日起
内付清。
第六条 原林地上的疏残林或其他作物在合同签订后60天内,甲方
负责全部清理完毕。超过60天,林地上的附着物还没有清理完毕的视为放
弃所有权,任由乙方处置。在承包期内,林地上的所有林木包括其他植物,全部归乙方所有。
第七条 承包用的林地内原有设施或该林地所共有的基础设施,如道
路、水电、通讯、排灌等必须无偿提供给乙方在承包期间使用,不得收取
任何费用。乙方承包范围内林地的基础设施由乙方维护,乙方承包范围外
的基础设施乙方不承担费用。
第八条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妥《林地使用权证书》,提供相关证明材
料,林木砍伐相关事宜归甲方负责。乙方在取得林地使用权证书,可将林
期内继承承包。
第九条 乙方在承包期间,视生产经营的需要,可在承包土地范围内
增建基础设施或开辟林区道路,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阻挠和收取各
种费用。在未承包范围内增建基础设施,由双方协商另定,但不能违背国
家的有关政策。
第十条 林地发包后,乙方应搞好造林规划、设计,尽快实施植树造
林等相关项目。
第十一条
1、交给乙方的山林要保证产权清晰,因山界林权发生纠纷的,甲方必
须无条件负责解决,所需费用以及造成乙方直接损失的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搞好林区施工和林木管护工作,在承包期间,
任何人不得在乙方林地放养牲畜,如发生损害林地及林木或干扰甲方经营
的行为。甲方付全部责任。
3、林地在承包期间,所种林木及相关附着物归乙方,如国家需要开采
的,地上林木补偿款归乙方,同时扣除面积承包金。
4、林地承包后,甲方不得随意在林地内葬新坟或建房,如因葬新坟造
成林木损失或者林地面积缩小的,由甲方负责迁出新坟并协助乙方对违反
包林地面积,但坟地不能再扩大范围。如坟地要修整,可在原坟地范围内
修整,不得损坏周边林木。新建坟墓统一安葬在乙方指定位置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时,致
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相关条款已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
没有约定的,违约方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3、双方都有违约行为,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完全履行,应根
据各方的过错程度,由各方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皆构成承包合同解除的条件: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
2、乙方超过1个月没有支付林地承包金的。
3、因不可抗力(指地震、台风、水灾、病虫灾、战争及其他不可预见
因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
第十四条 承包合同提前解约或期满终止时作如下处理:
1、因国家建设需要,征、占用承包的林地时,甲、乙双方共同办理有
关手续,尽快取得补偿金。林地补偿金归林地所有者所有,林木及地上附
着物补偿金归乙方所有。乙方承包的林地被征用后,从被征用之日起,在
承包的林地内减除相应的面积和林地承包金。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全部采伐完该林地上的林木。
2、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将该林地发包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
优先承包权。
3、合同到期后,乙方未续租,林地上林木归甲方所有。可拆装建筑物等设
施归乙方处理。
4、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损
失赔偿责任,善后工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五条 下列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
法律效力。
1、经与原件核对无误的林地、林权使用证复印件或县级人民政府有关
山界林权权属证明。
2、交地确认书。
3、相关部门用1:10000地形图勾绘的林地山界。
4、以上手续在交地确认交地之日前由甲方提供或协助乙方办理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的补充合
同,补充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尽量协商解决,
确实协商不成,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镇政府存档一份,
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村委会签章: 镇政府签章: 林业站签章:
日 期
最新荒山荒地承包合同优秀篇五
乙方:【承租方】
第二条租赁用途
经济作物、粮食、蔬菜以及其他种植业。第三条租赁期限
每年交当年租金共元(大千百元整)。在每年到期前付清当年的租金。
第五条合同终止
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果遇到土地被国家征用或集体规划使用,甲方应提前90天通知甲方,乙方享受合同期间的土地费,地面附着物的赔偿费以及青苗补偿费等,合同终止。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拥有乙方承租土地的所有权。
2、甲方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乙方承租范围内建其他建筑或附属设施,以及开垦、采土等行为。
3、甲方负责解决涉及乙方承租地的四邻界地及权属等纠纷。
5、甲方应创造条件为乙方提供生产经营服务,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保证水利的供应,道路畅通。
6、甲方方不得收取租金以外的费用。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对所承租的林地享有使用权、经营自主权、收益权、转租权、继承权。
2、乙方对租赁地面的树木在不违反《森林法》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可自由支配、砍伐。
3、乙方对所承租的土地在符合政策、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可根据需要进行修路、开发等。
4、如遇政策因素对乙方承租土地进行规划,乙方享有除土地所有权补偿外的一切涉及土地的补偿费。
5、乙方享受国家对土地的补贴政策。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自主经营,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2、甲、乙双方不得随意违约,如甲方违约或毁约必须赔偿乙方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并承担赔偿违约金(违约金以按地面作物时价的总价值的30%计算);如乙方违约或毁约,则乙方已付租金甲方不予退回。
3、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协议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其他约定
1、租赁期满后,乙方所建的房屋、机械设备等生产、生活设施以及林地上的树木等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对外出租,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2、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租赁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的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双方各持一份,由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负责人:
授权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地址:地址:电话:电话:签约日期:签约日期:签约地点: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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