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绿化合同签订注意点优秀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8-28 16:08:41
景观绿化合同签订注意点优秀
时间:2023-08-28 16:08:41     小编:FS文字使者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优秀的合同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景观绿化合同签订注意点优秀篇一

供应商:(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现甲方与乙方签约,经协商,同意共同执行以下条款。

一、每件商品的名称和单价

第二,交货时间

三、项目总价:

1.石材数量暂定为每平方米人民币:

2.结算按实际供应量计算。

四、付款方式

预付20 %,工程验收后付清余款.

5.质量要求:石材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不及物动词验收方法:

货物到达现场,双方共同验收。(按样品标准验收,内在质量不在此范围内)。

七、其他人

1.以上条款由双方共同执行,不得违反。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条款如有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协商不成的,可提请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甲方: 甲方负责人:

乙方: 乙方负责人:

年 月 日

景观绿化合同签订注意点优秀篇二

为了加强本市居住区绿化管理,规范居住区绿化调整行为,优化绿地结构和景观,提高市民生活质量,根据《上海市绿化条例》、《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上海市园林绿化养护技术规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区绿化调整的行为。

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和历史建筑保护范围内原种植的树木一般不得随意迁移和砍伐,确需绿化调整的,按照相关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 定义

本办法所称居住区绿化调整,是指为适应社会发展,适度平衡绿化种植与居民居室采光、居室通风、居住安全和生活需要,以修剪、迁移、砍伐及调整绿地内部布局等多种方式,提升小区绿化品质,充分发挥绿化功能作用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居住区绿化养护单位,是指对居住区绿地进行日常养护管理的业主,或者业主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委托的专业绿化养护企业。

第四条 管理职责

市、区绿化管理部门按照《上海市绿化条例》的规定对居住区绿化调整实施行业管理,负责居住区绿化工作的监督与指导。

市、区房屋管理部门按照《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的规定,负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关服务的监督管理。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根据区人民政府的要求,支持配合实施本办法。

第五条 实施主体

业主委员会为实施主体,由业委会(没有成立业委会的可由相应居委会代履行,下同)负责居住区绿化调整方案征集、公示,业主意见征询、公告以及办理审批申请手续等相关工作。

物业服务企业或专业绿化养护企业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或业主委员会的委托,负责实施居住区绿化调整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 经费来源

商品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绿化调整资金由全体业主承担。

(一)市级有关部门补贴的资金;

(二)区人民政府、街镇及区级有关部门补贴的资金;

(三)业主承担的资金。

第七条 调整原则

居住区绿化调整应当遵循“业主自愿、依法依规、专业指导、政府监管”的基本原则。

绿化调整应以保证房屋安全为前提,以保护原有小区的绿化面貌为原则,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通行等情形,能通过修剪的,不采取迁移的措施;能采取迁移(抽稀)树木的,不采取砍伐的措施。

第二章 调整条件

第八条 修剪的条件

居住区内的树木生长影响居民采光、通风和居住安全,居民提出修剪请求的,养护单位应当根据树木生长情况,按照《上海市居住区绿化调整技术规范》的技术措施及要求实施,文明作业。

前款规定常规修剪不能解决影响房屋采光、通风和居住安全的,可对树木进行回缩修剪。

第九条 树木迁移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提出树木迁移的申请:

(四)植物生长影响房屋安全、社会治安和其他设施的正常使用和运行的情况的。

第十条 树木砍伐的条件

符合树木迁移标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提出树木砍伐的申请:

(一)严重影响居民人身、财产安全,且树木无迁移价值的;

(二)植株病虫害严重,树木死亡、倒伏等对人身、居住安全构成危害的;

(三)严重影响居室通风、采光,且树木无迁移价值的;

(四)植株病虫害严重,树木死亡、倒伏等对其它设施构成危害的;

(五)树木生长严重造成房屋或者设施设备安全隐患的,对人身安全或者其他设施构成威胁,受条件限制而无法迁移的。

第十一条 绿地内部布局调整条件

(一)占用建成的居住区绿地,应当在所占绿地周边地区补建完成相应面积的绿地。

(二)确不具备补建条件的,可结合居住区实际,通过增加屋顶绿化、棚架绿化(建成绿地上所建的棚架绿化不纳入折算)形式以平衡绿化总量,其面积的35%可折算为地面绿地面积。实施居住区绿地内部布局调整的,应当在屋顶绿化、棚架绿化完成后方可进行。

第三章 调整程序

第十二条 修剪的程序

常规修剪由小区绿化养护单位按照相关技术规范直接实施。

前款以外需要进行回缩修剪的,经业主委员会委托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或专业绿化养护企业按照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拟订回缩修剪方案,业委会根据树木影响范围确定征求业主意见的范围,修剪方案经征求范围内占建筑面积二分之一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二分之一以上的业主同意(绿化调整经费超过业主大会授权使用范围或需动用维修资金的,按照《上海市商品住宅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及《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约》执行)后适时组织回缩修剪。

第十三条 树木迁移或砍伐的程序

符合第九条第(一)、(二)项条件的树木迁移,符合第十条第(一)、(二)项条件的树木砍伐,由业主向业主委员会提出要求,由业主委员会委托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或专业绿化养护企业制定相关方案,向市或区绿化管理部门办理行政许可手续。

1、迁移或砍伐方案拟订:业主委员会可在区绿化管理部门、房屋管理部门的指导下拟订或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专业绿化养护企业等拟订小区绿化调整方案,调整方案需明确迁移、砍伐的理由、数量和补偿措施以及资金来源等相关内容。

2、迁移或砍伐方案公示:拟订的调整方案应在小区内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

3、征询意见:业主委员会根据树木影响范围确定绿化调整征求意见的范围,方案经征求范围内占建筑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4、结果公告:调整方案及业主意见表决结果,应在小区内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七天。

5、审批:业主委员会按照《上海市绿化条例》有关规定,向市或区绿化管理部门办理树木迁移、砍伐审批手续。

涉及胸径四十五厘米及以上的树木迁移,十株以上的树木迁移或者胸径在二十五厘米及以上的树木砍伐,应当向市绿化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其他的树木迁移或者砍伐应当向区绿化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第十四条 绿地内部布局调整程序

居住区绿地内部布局调整按照下列程序执行:

1、调整方案拟订:业主委员会可在区绿化管理部门、房屋管理部门的指导下拟订或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专业绿化养护企业等拟订小区绿化调整方案。拟定方案需明确调整理由、调整后的各项技术指标、调整资金来源以及可能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等相关内容。

2、调整方案公示:拟订的调整方案应在小区内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

3、召开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业主大会,由全体业主共同决定小区绿地内部布局调整方案。调整方案经专有部分占建筑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4、结果公告:调整方案及业主意见表决结果,应在小区内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七天。

5、审批:居住区绿地内部布局调整平衡方案中涉及树木迁移、砍伐的,按第十三条程序操作。

第十五条 树木迁移或者砍伐、绿地内部布局调整的实施

经绿化管理部门审批同意树木迁移或者砍伐、绿地内部布局调整的,由业主委员会委托居住区物业服务企业或专业绿化养护企业选择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施工单位应当在现场告示相关许可批复、设立施工告示牌,向社会告示。

迁移、补植树木等应在种植季节进行实施,确保迁移、补种的成活率,同时接受区绿化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

第十六条 紧急情况处置

发生自然灾害或突发性事故时,居住区绿化养护单位应及时对树木采取保护性措施,对影响居民生命、房屋及设施安全等紧急情况的,居住区绿化养护单位可以先行修剪树木或者采取其他处置措施,同时由业主委员会或者委托居住区绿化养护单位向所在区绿化管理部门报告。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处罚

违反本办法的相关规定,按照《上海市绿化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十八条 施行日期

本办法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每天跟我学几招,你就是养花高手!全面专业的养花知识每日分享,提供养花问题解答。

景观绿化合同签订注意点优秀篇三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促使双方相互配合协作共同完成本建设项目,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

1.2 国家级地方有关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建设工程批文等。

第二条:施工依据

2.1 甲方给乙方的项目开工通知(计划任务书)。

2.2 甲方提交的设计文件等基础资料。

2.3 乙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第三第:合同文件优先次序

3.1合同书、甲方提出的书面要求及委托书

3.2甲方委托事务所对项目合同造价核审的报告

3.3项目部、监理工程师共同签认的技术要求和工程量的签证

第四第: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投资及施工内容

4.1项目名称:

4.2施工内容:见施工图纸及有关文件;

4.3 投资规模:合同总造价

第五条: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开工前,甲方提供施工图及现场交底。

第六条:乙方向甲方交付的施工组织设计等文件的时间。

第七条:甲方驻工地代表

7.1 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员名单:

7.2 实行监理的总监姓名及其监理范围。总监:

监理单位: 监理范围:从工程开工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所有合同内工程。

第八条:乙方驻工地项目经理、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及乙方主管领导姓 名与联系电话。

项目经理:

现场委派代表:

第九条:工程期限

9.1 本合同全部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

9.2 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中标承诺工期为 天)

(1)由于天灾或人为不能抗拒的原因使工期被近停工。

(2)甲方提出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使工程不能继续施工。

(3)甲方不能按期提供图纸(包括水准点),不能及时解决施工纠纷等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对此,甲乙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如乙方责任延误工期,造成施工困难和施工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第十条:施工准备

10.1 甲方工作:完成征地、拆迁;协助乙方办理工程开工手续;向乙方及时 电话: 电话:提供设计图纸;组织施工、设计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交底。提代地下(上)管网保护要求,线路资料等。

10.2 乙方工作: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和熟悉图纸,踏勘施工现场;参与设计交底;编好施工图预算,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作现场平面布置,搭建临时设施;安排施工总进度计划,储备材料,安装水电或订购构件等一切施工准备,并办理相关的报建手续。

第十一第:对乙方的有关要求

11.1 对工程分包的要求:本工程不得分包

11.2 对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的要求;施工现场不阻塞交通影响和干扰市民正常生活,乙方有特殊要求时需提前一周向甲方提出。

11.3对特殊施工工艺的要求:按相关技术规范执行。

费用自理。

11.5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地下管线。

11.6 乙方要对苗木供应商提供的苗木进行验收,对不合格的苗木应拒绝栽植,否则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自行负责。

第十二条:工程承包方式及造价

12.1 本工程按工程量清单进行计价计量结算,如有变更,须经甲方和监理单位签证为准,按实计算。

12.2 计价与结算原则:附表清单单价项目作为结算上限值,是作为监理单位进行签证计量和进度拔款的主要依据。

12.3 所有栽植的苗木必须按设计要求加施底肥,其成活率100%,否则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施工单位自负。

12.4本工程质保期为竣工验收之日起一年保质期内的维护,养护费用由施工单位负责。

第十三条:工程付款

13.1工程进度款按项目部鉴发的监理月报进度的80%支付;

13.2 工程完工办理竣工验收付款合同总价的80%;

13.3 提交竣工决算出后累计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5%;

13.4 余款5%在办理决算评审合格后一年内付清(不计利息)。

第十四条:施工和工程质量

14.1 乙方要根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全部工程应达到合格标准以上。

14.2 工程建设和使用中如有发生因施工质量原因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由乙方及其主要责任人员负终身责任,并赔偿一切损失。

14.3 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工程和设计变更按有关规定办理。

14.4乙方提前三天向监理单位和苗木供应商提供苗木数量清单各一份,苗木供应商提供的苗木由乙方、苗木供应商、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共同组织验收认可后,由绿化乙方负责栽植。

14.5对隐蔽工程乙方必须在工程隐蔽前二十四小时以书面通知甲方、监理方和设计单位共同进行验收,以检查合格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后,乙方方可继续下道工序。如乙方不按程序办理,其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4.6为确保工程质量,乙方须向甲方缴壹拾万元质量保证押金至工程初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金额退还。

14.7施工过程中,乙方无条件接受市财政投资评审办对可能影响工程造价的有关因素进行监督。

第十五条:竣工验收

15.1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在竣工验收时应提供以下竣工资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交工验收记录等施工技术资料,根据国家建设部关于“编制基本建设工程竣工图的几项暂行规定”提供竣工图纸。

15.2 乙方在工程竣工前五日以书面通知甲方和监理方,要求组织竣工验收,甲方视其情况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15.3竣工工程验收合格,从验收之日起十天内由乙方向甲方(或指定单位)移交完毕。未按期提交竣工资料的项目,停止拔付工程余款。

15.4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0天内将竣工工程结算有关资料送交甲方进行审定。

第十六条:奖罚与仲裁

16.1 工程不能按甲方工程进度和合同要求如期完工,甲方有权对该乙方的工程量进行调整,以满足整个工程进度的要求。

16.2 甲方有权对乙方不能按中标承诺如期完工,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工程量。且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合同总金额的5%的罚款。上述罚款在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或工程款中扣除。

16.3工程合同按规定日期竣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计算,每逾期一天罚违约金1000元,提前一天奖1000元。

第十七条;附则

17.1 合同正本由甲方执六份乙方执二份。

17.2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在合同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付清工程款后失效。

17.3 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应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订附款。

17.4 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签订的工程协议书,在签订本合同后可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但不得与本合同抵触。

17.5 有关承包合同的其它问题,均按照《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及《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其它

18.1 在清单和设计变更范围内的工程量、结算必须结合清单,以甲方和现场监理的签证为依据。

18.2 如需增加工程量,需事先拿出方案,报清甲方认可后,方可施工,否则,视为乙方自行增加工程量,结算时不予认可。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景观绿化合同签订注意点优秀篇四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 工程概况:

1.设计工程名称:北岭镇文化广场景观设计

2.设计工程面积: 以最终施工图为准

3 .设计工程范围: 景观设计方案效果与施工

二、 设计程序:

1.甲乙双方经协商设计费按套内建筑面积 m2×3元/m2计取,设计费总计 元。

2.设计协议签订后,即由甲方付与乙方方案设计定金为 壹万 元。

3.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设计定金,对工程进行实地勘测和甲方初步交流后在一周内,提出设计构想,形成设计方案平面图,并准备下一步施工图制作,由甲方审阅。

4.在甲方确认平面图后,乙方开始制作施工图,并在15天内完成所有施工图绘制,甲方方应在接到施工图纸后付给乙方设计费 壹万 元。

5.在甲方施工过程中根据乙方要求应极力配合并负责一定的技术支持,乙方施工结束并验收合格后支付设计尾款即 元。

6.施工图由甲方签字确认后,并由乙方盖好公司公章装订成册后,施工图才算正式生效。否则应为无效,乙方不对所有施工图负责。

三、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 甲方保证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若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变更,引起设计修改,须另付修改费。

2.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订金;已开始设计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3. 事先经甲乙双方已确认的方案,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修改的,乙方可酌情收取工作量相应的设计费。

4. 对未经甲方确认的,或未付清设计费的图纸均不能外带。

5. 施工中,甲方擅自更改设计图纸的即表明甲方放弃对乙方所拥有的相应权利。乙方也不再对甲方的设计负责。

6. 甲方有责任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按设计费双倍收取违约金。

7. 负责承担要求设计师外出考察或选料时所需的出差费用。

二:乙方责任:

1. 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

2. 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错误负责修改。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

3. 乙方无故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设计订金。

4. 乙方负责向甲方施工时解释图纸和协助解决技术上的疑难问题。

四、 其它:

1. 如本设计项目非我公司施工的,由于甲方所请施工公司或施工队不理解图纸而需乙方多次到施工现场的,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可酌情承担交通费及旅差费。

2. 对甲方提出的有违反设计规范的建意及要求,乙方有权不予采纳,如甲方要求乙方强制采纳设计的,乙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3.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委托方与设计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由当地人民法院解决。

4.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履行完后自行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景观绿化合同签订注意点优秀篇五

乙方:______________

依照《^v^民法典》的规定,经甲乙两边友好协商,就常绿花卉采购、租赁事宜签定如下合同。

一、项目、品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时刻。

品种:常绿花卉

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盆)

单价______________(元)

金额_____________(元)

交货或租赁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计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价钱已包括上述全数货物运输费、搬运费和养护费等相关所有费用。

三、质量标准:乙方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冠径周正、外观无残损、无病虫害等问题,且在5日内绿植成活率为_________%。

四、付款方式:乙方把盆栽放置到位后,经甲方确认,在一个月内,甲方应付清全额盆栽款(包括租赁部份半年期内的款项)。

五、租赁部份期限为(_________年___月__日至________年___月__日),乙方在租赁期内负责养护、治理,如乙方未及时养护、治理造成所租赁造成常绿花卉枯萎、死亡、生病虫害或盆器破损等,乙方当即采取补救方法或改换。

六、违约责任:乙方未按本合同约按时刻供货,甲方将扣除乙方按合同全款的______%作为罚金,超期超过7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自收到甲方书面解除通知日起,本合同自动解除。如货物与甲方要求的数量、品种、规格、质量不符,进行相应价钱调整。

七、合同纠纷解决方式:两边本着友好诚信的原那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可向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两边约定的`其他事项:甲方在合同范围之外需增加租赁数量的,应及时同乙方协商,签定补充合同。

九、本合同两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伍份,甲方持叁份,乙方持二份,具有一样法律效劳。

景观绿化合同签订注意点优秀篇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______________园林景观、______________景观工程、______________景观工程(含各出入口)、绿化工程、园林建筑工程及配套水电工程、照明系统等(详见施工图)。本工程施工图的深化、优化设计由乙方负责,如本工程的施工由乙方承包,则乙方免费提供该项服务;如不由乙方承包该工程的施工,则甲方支付该项服务费用______________元予乙方。

4.承包方式:由乙方包工、包料、包机械、包管理、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税金、包文明施工及包深化、优化设计等。

1.本工程开工日期以甲方的开工通知单并经乙方确认为准,竣工日期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3)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_______小时以上者;

(7)发生重大设计变更。

1.本工程合同预算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即人民币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含税)。

2.按照第八条标准按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

3.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

4.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5.具有合证书建筑材料、设备、发包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发包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承包方负担。

6.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证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承包方不得用于本工程。

7.乙方已预定或已采购的材料,若甲方发生变更,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本工程质量要求为优良;

3.发包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为____________;

4.承包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5.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接到通知后 24 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

6.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纸说明、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7.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发包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发包方管理。

8.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负责保管。

9.工程交工验收后,园建工程保修期为1年,水电保修期为2年,保修期间由施工质量造成的损坏,其费用由乙方承担,绿化工程保养成活期6个月,保养水费由发包方承担。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承包方应在七个工作日内修复。

1.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承包方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必须经发包方、设计单位同意,并于修改前______天办理设计修改议定单。设计修改议定单经发包方签证后,承包方才予实施。议定单和修改图纸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3.当修改图纸属于设计错误、设备变更、结构改变、标准提高、工艺变化、地质条件与设计不符实际时,其增加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责任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3)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中未标明的施工条件发生了预料不到的特殊困难等。

甲方:_______ (盖章) 乙方: _______(盖章)

甲方: _______(签字) 乙方:_______ (签字)

时间: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景观绿化合同签订注意点优秀篇七

六、设计成果提交:

6.1 乙方完成3.1既总体景观初步设计方案,经签定认可的设计成果,3日内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大图展板一套(设计文本电子版全套)。

七、付款方式:

7.1签定

合同

后7天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总设计费10万(大写:拾万元整)。

7.2 乙方提交完全部设计文件资料,并提供全部发票后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设计费用13万(大写:拾叁万元整)

7.3 工程施工完成2/3,设计效果甲方满意后,甲方支付乙方剩余部分设计费3万元(大写:叁万元整)。

八、甲方责任:

8.1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付款方式向乙方按时支付设计费。

8.2甲方在景观施工过程中如需设计变更,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方可执行。

8.3 甲方应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印乙方交付的设计图纸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否则乙方有权索赔。

九、乙方责任:

9.1 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向甲方提交设计文件。

9.2 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交付的文件及图纸等技术资料,否则甲方有权索赔。

9.3 乙方应按国家相关设计规范及设计标准进行设计,确保设计质量,并达到甲方满意为止。

9.4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及份数提交设计文件给甲方。

9.5 在施工前或施工过程中,如甲方(或施工方)发现有设计缺陷或错误,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二日内应通过传真或邮件或现场解决等方式及时进行更改与补充完善。

9.6 非乙方原因延误提交时间时,乙方须有甲方顺延时间书面证明。

9.7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设计文件等服务内容,必须经甲方认可。

9.8乙方提交图纸后在甲方施工的过程中应派人参与工程施工的技术交底、技术指导及工程工程验收。

十、违约责任:

10.1 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均由违约方承担责任。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按照合同法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0.2 乙方如果未经甲方同意,而因自身原因延迟提交设计成果,甲方每天按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三对乙方进行违约处罚。乙方擅自解除合同,除返还已经支付的设计费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

10.3 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其他损失,除返还设计费还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十一、其它;

11.2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仲裁。

11.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 贰份 乙方 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 项目进行设计,并支付设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乙方进行设计工作的内容、要求和方式:

1.设计内容:

2.设计要求:

3.提交方式: 提交施工蓝图 。

第二条:乙方应当按照下列进度要求进行本合同项目的设计工作: 

1.提供技术资料:

2.其他: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设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1.技术咨询报酬总额为:

2.技术咨询报酬由甲方分两次支付乙方。

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第五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 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1.乙方提交设计工作成果的形式: cad图纸及工程蓝图

2.设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 。

第七条:双方确定,甲方按照乙方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和方式

第八条:双方确定: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设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

第九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

发生不可抗力;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2

页,当前第

2

1

2

景观绿化合同签订注意点优秀篇八

供货单位(乙方):

现有甲方向乙方订购花卉,经双方协妥条款如下,以兹共同遵守:

一、货品名称、数量及价格见附表。

二、交货期限: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三、交货地点:

四、货款支付方法:货物送到、数量核对无误后由乙方开具发票。凭发票一次性付清全部货款。

五、包装方法及费用:由乙方负责按相关标准进行包装,并确保货物在装卸及运输过程中损坏不超过1%。

六、运输方法及费用:汽车(箱式)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送货具体数量及日期,双方在合同期限内提前2-3天协商确定。

七、货物质量:花卉种植后10天内,如非甲方养护原因、及自然灾害导致花卉损失的,由乙方无偿补齐部分的花卉数量。

八、违约责任:如乙方不能再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的提供货物,乙方需支付相应货物价款的30%违约金给甲方。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地址:地址:

经办人:经办人:

电话: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3254639.html】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需要下载本文请点击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