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哈利波特的演讲稿五分钟 哈利波特读后感(汇总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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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哈利波特的演讲稿五分钟 哈利波特读后感(汇总8篇)
时间:2023-08-29 15:42:26     小编:灵魂曲

演讲稿具有观点鲜明,内容具有鼓动性的特点。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需要使用演讲稿的事情愈发增多。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演讲稿,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演讲稿模板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哈利波特的演讲稿五分钟篇一

《哈利波特》共有七册,一册比一册引人入胜。讲述了失去父母的一岁男孩——哈利波特,在开始了他姨父、姨妈家里饱受欺凌的生活。十年过去了,在他十一岁生日那天,一切都发生了变化。一只猫头鹰送来了一封信:邀请他去一个从未听说过的神奇地方——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去上学。

哈利开始学习自己以前从来不知道的魔法,他学会了在空中飞行,学会了使用咒语,还学会了骑着扫帚打魁地奇球。一件可以让他随时从别人视线中消失的隐形衣更给了他出任何场面的自由。

然后,在这一切的背后,似乎更加神秘的力量始终在哈利的周围作怪:他额头上拿到又杀害他父母的凶手留下的闪电形伤疤比以前都平凡的隐隐作痛,他和他的好友在学校三楼的一个房间里发现一条由三个脑袋的大狗,魔法界的银行被盗……这一切都与一块神秘的魔法石有关,都与那个杀死了哈利父母的邪恶巫师“伏地魔”有关,从此哈利开始了他在魔法世界中艰难的命运……《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

虽然讲的是魔法世界的故事,但哈利一次次出众的获胜,尤其到最后虽然伏地魔抢先到手了一剑致命的圣器,然而,死亡圣器不可能战胜纯正的灵魂。哈利赢得了这场殊死较量最终胜利。

从哈利的成长过程中,我深感他,好学,钻研,好探究,对朋友忠诚,善良,对敌人的憎恨,付之行动也要消灭他,不怕牺牲,甚至生命,做事有高度的责任心……这都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对于我们今天的青少年成长同样有激励,是榜样。

尤其是哈利遵循规则办事,是非常值得我们借鉴的,虽然书中讲的是他不断探究魔法世界的规则,但是对于今天的我们同样发挥着作用,例如,上海与全国各大城市入冬以来隔三差五,雾霾重重,这是我们发展工业,大量烧煤,汽车大增,尾气排放,烧麦秆,甚至放鞭炮……所造成的恶果,是不遵循自然规划造成的,我们现在应该反其道而行之,采取措施,把违反自然天气规律的错误纠正过来,不断治理,这时要付出代价的,只要我们想努力去改变,就像沙漠中中出绿油油的树木一样,是一定能成功的,认真读书,受益匪浅。

哈利波特的演讲稿五分钟篇二

第一次知道《哈利·波特》系列,还是高中老师在课堂上给我们推荐的。

当时正在晚自习,语文老师突然走进了教室。将当时才出到四卷的《哈利·波特》往讲台上一放,然后开始介绍了这本书怎么怎么好。具体说了啥不记得了,不过隐约记得她说到:“国内的儿童文学家在见识到了这套书后,都应该为自己想象力的匮乏而感到羞愧。”有几位读过《哈》的同学都非常兴奋,纷纷应和。

于是带着不屑的表情,翻了翻同学的书。没仔细看,就记得有什么巫师,魔法棒,巨怪,三头犬之类的。然后就更加不屑了,这也就一般么,不就魔戒和希腊神话的东西么,这就为想象力羞愧啦?果然老师游戏玩的太少了。

然后,书一直没读。居然熬到了《哈利·波特与魔法石》电影上映了,轰动一时,我也看了,买的碟。觉得也还行,虽然比《魔戒》要“幼稚”。但仍然装出了一副忠粉的样子,主要是跟班上女生能有更多共同话题,又能顺便学习英语。

毕竟高中,学习压力大。而且一年一部,都不记得追。《哈》的234都没看,真正圈粉是第六部《半血王子》,当时看的觉都没心思睡了。好希望自己也能拿到一本大神注释过的魔药教材,(最后知道半血王子是斯内普的时候好失望)。于是一连前追后追的,把电影看完了。

七年过去了,在图书馆偶然看到这本《哈利·波特与魔法石》,感觉不读是不是错过了些什么啊?于是就借了回来。

才读完第一本,我就发现,高中老师诚不我欺。是我自己在爱做梦的年纪错过了一场梦。

说“童心来复梦中身”是矫情了点,不过回头补补,还是很有意思的。

剧情和人物

虽然不是没有硬伤,但是整本书的剧情严谨,小阴谋隐藏者大阴谋,小麻烦引出大故事。人物,道具和情节层层推进一环扣一环,写的非常的引人入胜。

故事核心很简单,一伙好奇的孩子,为了调查某些阴谋,不停的违反校规在学校里冒险,最后各显神通通过重重困难,并在我方boss的帮助下挫败了小boss复活大boss的计划。但由于氛围渲染的好,大小悬念不断,让故事非常具有可读性。即使看过了电影,仍然想不停的往后翻。

第一册定位清晰,是“少年文学”。在这个的框架下讨论,人物可以说塑造的非常成功。

首先是敌我分明,好人特别可爱,坏人特别讨厌。矛盾冲突明确,大的对立有:正邪对立:邓布利多和哈利对伏地魔;中等的对立:格兰芬多对莱斯特林;小的对立:哈利对马芬。当然,还有白给的:哈利对达力。

除主角外,好人有4个,金牌小弟罗恩,女神学霸郝敏,主角成长的终极目标邓布利多,扮演猪八戒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海格。

大魔头伏地魔,这个没办法,这书里就是要他最坏,他就坏的最彻底。不需要什么立体感。

然后,无数学生心中都有的这么一个讨厌的老师,斯内普,那就不喜欢你,就是要找你茬。也是坏的毫不掩饰,至少第一部看下来,不论是书还是电影,没人会喜欢他。起码要到第六部才有可能有改观把。

在之后是马芬,大概本来想欺负罗恩和哈利,发现他两不好对付,(其实主要是郝敏不好对付)就开始欺负那威。不过效果是一样的,就是负责欺负读者,然后再被哈利他们教训,让读者出气的存在。

最后一个,还是白给的,达力。

另外,奇洛戏份太少,就算了,算在伏地魔里把。不算达力,这三个对头,各自打自己的算盘,罗琳利用他们,织出大中小三张网,构成了严密而丰满的故事。

缺陷和吐槽

所以这个规则,本质上就是邓布利多说谁赢,谁就赢。邓布利多不说话,就是斯内普说谁赢,谁就赢。

不吐槽了,不过说实话,这个规则,虽然逻辑上不合理,不过对作者编故事来说,真是太方便了。想怎么压抑就怎么压抑,想怎么转折就怎么转折。你要改了它,很多地方还真的全改了。

后来查了一下才发现,这应该算是编辑的问题。这题要配合插图的,这个版本就没插图,相当于少个条件,当然解不出来啦。剧情里,哈利和郝敏也是看的到瓶子大小的。图和题一结合,很快就很推到出来结果,还有啥难的?看来这题的目的,果然是为了说明那句:“许多最伟大的巫师都没有丝毫逻辑推理的本领”。算是完善世界观的把,巫师也不是什么都比麻瓜强么。

哈利波特的演讲稿五分钟篇三

在你的梦境中,有没有出现过这样一个形象:一个魔法师挥舞着手中的魔法棒,在你的世界里呼风唤雨。有时,他是别人,有时,它是你自己——曾经的我就是这样的,手持一根孤独的魔法棒,在平淡的现实生活中渴望找到一处栖息之处,可换来的却只是屡屡落空的希望——直到我遇见了哈利波特。

《哈利波特》全书共七册,作者是英国的jk罗琳——她是著名作家,也是最受读者喜爱的作家之一,她用超人的想象力为我们构造了一个超越世俗的魔法世界。

然而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不是那个大名鼎鼎的哈利波特,而是他的同伴赫敏格兰杰。

赫敏出生在一个麻瓜家庭(即父母亲戚均不为巫师)但即使这样,她在魔法学习上依然名列前茅。在赫敏身上,我看到了很多当代女性所不具备的魅力。她自信而不自大,总是乐于去帮助他的伙伴;她勇敢而不怯懦,勇于去面对甚至挑战,在当时人们连直呼其名都不改的伏地魔;她遵守规则却也敢违反规则,敢于为了正义而去违反校规……她有自我的原则,理想信念,总是专注于自己所坚持的,把自己的未来看得如此决绝,每一步都似乎在向着自己未来的蓝图坚定的走去。

哈利波特的演讲稿五分钟篇四

前年的圣诞节,《哈利·波特》系列骑着飞天扫帚来到了我家,从此,哈利·波特成了我最好的朋友。

故事讲述了哈利如何成为唯一一个在阿瓦达索命咒下生还的`巫师。他十一岁突然收到了来自霍格奥茨魔法学校的入学通知,在学校他和伏地魔展开了惊心动魄的争斗,最后他打败了伏地魔,成为了老魔杖的最后一位主人。

我十分佩服哈利的勇气,他一年级从伏地魔手里夺出了魔法石,二年级打败了蛇怪,三年级驱散了一百多个摄魂怪……直到最后打败了伏地魔,这需要多么大的勇气啊!而我却十分胆小,记得有一次,爸爸妈妈带我去方特玩过山车,当我看到过山车时,我瑟瑟发抖……无奈之下,爸爸妈妈只好带我离开了……以后,我一定要以哈利·波特为榜样,锻炼自己的胆量!

我曾无数次地幻想:自己成为霍格奥茨魔法学校的一员,和哈利·波特一起学习,一起骑飞天扫帚,一起坐在格兰芬多休息室松软的椅子上,一起组织d.a(邓布利多军),一起……如果我能美梦成真,那该多好啊!

听了我的叙述,你是不是也想成为哈利波特军的一员呢?欢迎你走进《哈利·波特》。

哈利波特的演讲稿五分钟篇五

这一天的下午,我读完了这本《哈利波特与魔法石》,使我的知识更加充沛。

这个书讲的是一岁的哈利波特失去父母后,神秘的出现在姨父姨妈家的门前。哈利在姨父家饱受欺凌,度过十年极其痛苦的日子。姨父和姨妈好似凶神恶煞,他们那混世魔王儿子达力———一个肥胖娇惯、欺负人的大块头,更是经常对哈利拳脚相加。哈利的“房间”是位于楼梯口的一个又暗又小的储物间。十年来,从没有人为他过过生日。但是在他十一岁生日那天,一切都发生了变化,信使猫头鹰送来了一封神秘的信:邀请哈利去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上学。

书中的哈利十分勇敢,与伏地魔周旋,既表现出了哈利不畏强敌,又衬出伏地魔的凶狠、无情、冷酷。伏地魔如此张狂,却没有人去阻止他,但是哈利做到了,我为他自豪。

自从这件事之后,我就更喜欢看《哈里波特》系列了。

哈利波特的演讲稿五分钟篇六

那天,是个晴朗的大好周末,我去姐姐家做客。

“姐姐,能不能借我看一个月啊?”听姐姐说《哈利波特》这好那好,我心中种下了一棵草,打断了姐姐的“解说”。

姐姐摇摇头,说:“不行,我还没看完呢!”我心里好失望呀,但也不坚持了,心里想:我一定要想办法读到这套书。

那天我一回到家就打开淘宝网,准备买《哈利波特全集》。结果我点开链接一看:以售罄!虽然大失所望,但我是“不到黄河不死心”,更加渴望读这套书了。

第二天,我来到凤凰书城,在电子屏上搜索《哈利波特》,可还是缺货!我失落无比,终于打消了这个念头。

光阴似箭,很快,两周过去了。南京的天气是说热就热,我拿出50元零花钱,准备买一袋冰淇淋在家慢慢享用。路上,我发现了一家新华书店,便想起了《哈利波特》,就怀着最后一丝希望进了书店,在一个标有“新货降价”二字的柜台上发现了《哈利波特全集》!我冰淇淋也不吃了,激动地买下了这套书!出了店门,我感觉自己轻飘飘的,兴奋地想:世界上肯定没有比我更幸运的了!今天不仅阅读梦想成真,还碰上了大减价!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哈利波特》值得我们寻找!

哈利波特的演讲稿五分钟篇七

闪电伤疤,大难不死的男孩。哈利·波特这个名字是勇敢的象征,魔法界的英雄。正是这个男孩,给我带来了无数幻想。让我在十一岁之前无数次幻想我可能也会在十一岁生日前收到猫头鹰递来的录取通知信。

《哈利·波特》是作者罗琳在地铁上然想到的灵感,那个大难不死的男孩也是。可就是这本书,这个神奇的魔法世界让我无数次的幻想要是我在霍格沃兹上学会怎样。或许正像书中斯内普教授所说:“这个男孩没有什么突出的特点,他跟他的父亲一样非常‘平庸’,他只是靠着他那些天资过人,聪明的朋友们才被吹嘘的如此。”虽然哈利脾气很大,人很急燥,喜欢逞英雄,大脑封闭术非常差,被伏地魔利用,牺性他的教父——小天狼星。他也曾懊悔过,也曾因为小天狼星的死而与邓布利多大吵了一架,可最后还是一次次打败了伏地魔。

哈利是一个非常鲜活人物,他有优点也又缺点,并不会像其他有些书中的人物一样拥有太多的主角光环。

想要戴上皇冠,就必须承得住皇冠的重量。哈利头上的闪电伤疤就是他的皇冠,在哈利婴儿时期逃过伏地魔的夺命咒时,他便有了这顶皇冠。一次次与法力高强的伏地魔交手取得胜利,一次次从夺命咒中死里逃生,创造奇迹的哈利,在最后的时刻,报着与伏地魔赴死的心态的心态,打败了他。

那个拥有闪电伤疤的男孩,大难不死的男孩,最后将成长,取得了胜利……

哈利在我心中用爱与勇敢挑战了不可能,经历了无数风雨、无数困难的哈利是我第一个崇拜的人。

哈利波特的演讲稿五分钟篇八

相信大家都明白,《哈利波特》一书曾凭借充满悬念的文笔,带给了世界哈利波特狂潮。我也可谓是一个纯纯正正的“哈迷”,不仅仅沉醉在炽热的字里行间,更多的,是从《哈利波特》这些系列中感受到了书的魅力。

我曾读过3遍,你不要以为我只是在愚蠢的重复,你明白不,每一遍我都有了更深层的体会,这也许就是“温故而知新”的意义。

第一遍的时候,是在四年级。那时候的我,语文本事还有待提高,感悟本事还有欠缺,所以,我读《哈利波特》,更多的,是沉醉在它曲曲折折的故事情节中。或许是因为罗琳女士丰富的想象力,我一开始就被离奇的情节迷住了:当我读到邓布利多校长有一个奇妙的熄灯器时,当我读到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壮丽场景时,当我读到伏地魔的残忍时,当我读到善良却帮到倒忙的多比时……我曾捧腹大笑,也曾泪流满面;我曾喜极而泣,也曾心花怒放;我曾垂头丧气,也曾惊愕不已。从那时起,我就迷上了《哈利波特》,迷上了它曲曲折折的故事情节。

第二遍,是在五年级的时候。那时候,我的语文本事已经明显提高了不少,所以,它的写作技巧更吸引了我。譬如,心理描述:罗琳女士在书中曾大篇幅的描述哈利的心理,写的淋漓尽致,把哈利的愤怒,喜悦,紧张写的惟妙惟肖;又譬如,伏笔:有一个人物让我无法忘怀,那就是斯内普教授,书中在1—6部,斯内普看起来都是一个坏透了的人,他经常针对哈利。而作者在7部中,才透露出,原先斯内普一向深爱哈利,像爱他的妈妈一样……从那时起,我更加迷上了《哈利波特》,迷上了它的写作技巧。

第三遍,便是六年级。六年级的我,语文学的更加熟练,感悟本事也日渐加强,所以我读《哈利波特》,也情不自禁想去挖掘一些人物之间的那些细腻的情感,想去感受罗琳女士一些想要表达的思想感情。

一开始,我被哈利父母对他的爱深深震撼,当看到詹姆为了捍卫住自我的妻儿,而挡在法力超强的伏地魔面前牺牲时,当看到本来不用死的莉莉誓死守住他们的儿子时,我竟然半天说不出话,被这种强大的亲情所感染到了,震撼到了。

而后,我又被哈利、罗恩、赫敏之间真挚无私的友谊所感动。三个小主角们,在7部中,过五关闯六将,曾一齐争夺过魔法石,也曾结伴去密室,还曾救过阿兹卡班的囚徒,更曾进入阴森恐怖的凤凰社。最让人感动的,是他们三人7部中,在森林中吃野草度日,只为了寻找魂器的日子。哈利身负重任,邓布利多交给他的遗愿必须完成。而当他为了同伴而着想,不想让罗恩、赫敏一齐和他在与生命开玩笑的时候,他才发现,他们俩早已做出了充分的准备,没等他愿意,已经做好了与哈利并肩作战的准备。我也曾看出,当他们吃着苦涩的蘑菇时,没有一个人愿意离开同伴;当他们冒着生命危险去古灵阁行窃的时候,没有一个人退缩;当他们与食死徒作战的时候,没有一个人倒下,他们三人,永远在一齐。

《哈利波特》这本书,带给了我无穷的欢乐,也让我明白了“温故而知新”的蕴意,我爱读《哈利波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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