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新安法安全宣教心得体会总结篇一
作为一名合格的京沪收费工作人员深知安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原则,以“安全重于泰山”为理念,确保站区的安全通畅。怀有安全意识可以保护国家财产,为公司避免不必要的损失,更为公司树立了良好的形象,为所有司机提供绝对的安全保障,最终还是为了自己和自己的家人。
在思想上要绝对地重视,不能有侥幸心理,要意识到安全责任的重大。更重要的是行动上的重视。行动上的重视分为对自身安全的重视和对驾驶员安全的重视。
一、对自身安全的重视
1.上班期间
首先,进出车道必须要穿反光背心,特别是在夜间,这是收费员防止伤害的第一道防线。其次,禁止横穿直接进入收费岗亭,而应该绕道超宽车道,然后在进入岗亭。最后,在经过收费车道时,收费员必须坚持“一看二停三通过”的原则,特别是看到有来车或者车停在车道时,宁可多等几分钟,让车先通过。
2.下班期间
现在人们的生活节奏越来越快,路上的行人车辆是越来越多,我们自己要控制好自己的速度,更不能酒后驾车,酒后驾车酿成的惨剧是一幕幕,切忌安全第一。站里的领导替我们员工想得很周到,不论是工作的地方还是休息的地方都有空调,还有专门的电视房,为了方便我们充电之类的帮我们安装了很多插座,这就要我们随时注意用电安全。电器要根据说明安全使用,千万不能无休止的充电,防止发生爆炸。电器在不使用的时候要及时关闭,一方面是节约用电,一方面防止电器长时间工作,产热过多引起升温发生爆炸。
二、对驾驶员安全的重视
首先,要充分利用好收费站语音提示系统功能在大雾天气条件下收费站要及时更改语音提示内容提示驾驶员在恶劣天气条件下减速慢行注意行车安全在语音提示。其次,规范摆放各类标志标牌清晰醒目标志标牌是恶劣天气条件下驾驶员最需要的。每当遇到大雾天气在桥梁两端明显位置摆放移动式标志。最后,现场管理和疏导大雾天气条件下值勤人员可以在桥梁两端疏导车。
怀着安全意识是百益无一害的,生命诚可贵,请珍爱生命!
新安法安全宣教心得体会总结篇二
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信息技术正以惊人的速度渗透到金融行业的各个领域。但是,信息技术又是一把双刃剑,它为银行经营管理带来巨大发展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严峻的挑战,网络信息的安全性变得越来越重要。特别是如同瘟疫般的计算机病毒以及危害公共安全的恶意代码的广泛传播,涉及到计算机的犯罪案件迅速增长,造成的损失也越来越大。鉴于此,对于初入建行的我们而言,学好银行信息安全知识显得尤为重要。下午,个金部的周经理给我们详细讲解了一些有关银行的信息安全知识,并介绍了建行的邮件都办公系统的使用方法,周经理的讲授深入浅出,让我们在较短的时间内对建行员工在信息安全方面应该掌握的知识有了一个比较全面的了解,也为我们今后正式走上工作岗位奠定了基础。
1.建立对信息安全的敏感意识和正确认识
2.清楚可能面临的威胁和风险
3.遵守各项安全策略和制度
4.在日常工作中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
信息安全对于金融机构尤其是银行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只要出现一点问题,不仅会对企业造成严重的损失,还会对人民的财产造成威胁。因此,作为金融机构必须建立一个完整的信息安全系统。而对于我们建行员工而言,必须学好银行信息安全知识,能正确识别相关风险并及时报告,防微杜渐,努力提升自己的信息安全水平。
新安法安全宣教心得体会总结篇三
【篇一】
安全生产法自2002年11月1日正式实施。历经12年的实践、应用和探索,2014年8月31日终于发布修改版。安全生产法的修改,是安全生产领域的大事、盛事。学习通读新安法,感悟良多。笔者从理念更新、策略转变、模式创新、方法突破四个层面,谈谈个人的体会和感悟。
理念更新
从底线思维到红线意识
新安法在总则第一条中明确了安全生产的一个目标为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两大目的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两大宗旨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从中我们可以看出,新安法的目标宗旨中既有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底线思维,更有生命安全、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要求,彰显了国家、社会和企业的“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意识。
红线意识一方面从事故危害性的角度,取控制线、高压线、临界线之义,是禁区,不可逾越;另一方面相对于底线,从安全工作、安全能力的角度,红线还可以理解为安全线、保障线、标准线,显然这就需要突破、超越,追求卓越,“安全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新安法的“持续健康发展”理念就有这层涵义。
从经济为本到以人为本
新安法在总则第三条明确了“以人为本”的原则,强调了“生命至上、安全为天”的理念。“以人为本”首先要求“一切为了人”,安全生产的目的首先是人的生命安全,在处理安全与经济、安全与生产、安全与速度、安全与成本、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时,以及在重大险情应急和灾害事故救援时,必须本着安全优先、生命为大、安全第一的原则;“以人为本”的第二个内涵是“一切依靠人”,因为人的因素是安全的决定性因素,事故的最大致因是人的不安全行为。
策略转变
从优先发展到安全发展
新安法在总则第三条提出了“安全发展”的战略总则,明确了“科学发展、健康发展、持续发展”的策略要求。“安全发展”需要做到,发展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发展必须以安全为前提。
江苏昆山事故从反面证明了“安全发展”的重要性,诠释了从“优先发展”向“安全发展”转变的必要性。
从就事论事到系统方略
新安法第三条确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十二字方针”,明确了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原则、主体策略和系统途径:“安全第一”是基本原则,“预防为主”是主体策略,“综合治理”是系统方略。特别是“综合治理”,具有深刻、丰富的内涵。第一,需要国家和各级政府应用行政、科技、法制、经济、文化等综合手段保障安全生产;第二,要求社会、行业、企业从人、物、环境、管理等角度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第三,从政府到企业、从组织到个人都要具备事前预防、事中应急、事后补救的综合能力,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和建立保障体系;第四,充分发挥党、政、工、团作用,同时动员社会、舆论等各个方面积极参与,为安全生产提供支撑力量。由于安全生产面对的是综合、复杂的巨系统,因此,只有采取系统的方略、综合的对策,才能在安全生产保障与事故预防的战役中获得胜利。
模式创新
从二元主体到五方机制
新安法第三条确立了“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该工作机制首先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同时系统地阐明了企业、员工、政府、行业、社会多方参与和协调共担的安全生产保障模式和机制。这比仅仅强调企业负责、政府监管的二元主体模式要全面、充分、合理、科学和有效。
相比国际职业安全健康和劳动保护组织推行的“政府、雇主、雇员”三方模式和机制,具有中国特色的五方机制一定能够为我国安全生产水平提高和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提供有力支撑。
从部门管制到协同监管
新安法总则诸多条款明确了“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三必须”原则,以法律的形式要求构建各级政府领导协调、安监部门综合监管、行业部门专业监管的政府全面参与的立体式(纵向从中央到乡镇五个层级,横向政府、安监、行业部门三种力量)监管模式。这一模式同时体现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具体要求,是一种系统、全面的协同监管模式,这比单一的安全监管部门监管的模式更为全面、系统、深刻、专业。
方法突破
从形式安全到本质安全
新安法充分强调了安全生产“超前预防、本质安全”的方式和方法。如首次明确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等措施。
新安法第三十八条明确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具有事前预防、超前治本、源头控制的特点,通过隐患的排查治理,实现生产企业的系统安全、生产设备的功能安全、生产过程的本质安全。
新安法第四条明确了“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制度要求。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是依据国际普遍推行的pdca管理模式,借鉴全球20世纪90年代以来成功运行的ohsm,结合我国国情,创新建立的一套适用于各行业的标准化运行机制和流程,对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超前预防能力将发挥极其重要的作用。
从基于经验到应用规律
新安法第二章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提出了32条要求,其内容系统、全面,包括落实责任、推行“三同时”、强化安全防护措施、推行安全评价、安全设备全过程监管、强化危化品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加强交叉作业和高危作业管理等制度。其中,安全投入保障、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专管人员、明确安全专管机构及人员职责、强化全员安全培训等是新增加的内容。这些内容充分体现了人防、技防、管防(三e)的科学防范体系特点要求,体现了时代对基于规律、应用科学的安全方法论的需要,即实现如下方法方式的转变:变经验管理为科学管理、变事故管理为风险管理、变静态管理为动态管理、变管理对象为管理动力、变事中查治为源头治理、变事后追责为违法惩戒、变事故指标为安全绩效、变被动履责为主动承诺等。
从技术制胜到文化强基
新安法将原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法律责任从六项增加到七项,增加的内容是:“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第二十五条新增了全员安全培训的规定。上述法律规范体现了新安法对安全文化和人的素质的重视。这一法律要求符合“事故主因论”(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人的因素和“人为因素决定论”)的观点。人的安全素质是安全生产基础的基础,安全教育培训是文化强基的重要手段。
在经济基础和生产力水平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今天,很多行业已经从技术制胜时代转变为“文化引领”的时代。因此,以人的本质安全化为目的的安全文化建设已经成为潮流和未来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和水平的前沿阵地及制高点,同时也是十八大报告提出的“强化安全生产基础”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责任失衡到责任体系
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有诸多内容,如主体责任体系,政府、企业、机构、职工等多个层面;层级责任体系,政府层级、企业层级等,追责分类体系,包括事前违法责任和事后损害责任,单位负责和个体责任等;事后损害的法律责任追究方面,又有刑事法律责任追究、行政法律责任追究和民事法律责任追究等;责任性质分类体系,如违法与违纪责任,直接与间接责任,主要与次要责任,刑事与民事责任等。新安法在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责任层级,特别是相应的责任追究方面构建了完整的体系。
长期以来,我国安全生产责任追究体系存在权责失衡、责罚不均、力度偏低等问题。新安法大大提高了个人担责、事前违法责任、事后民事责任的处罚力度。如对生产经营单位事前的违法行为最高可处罚一百万元,发生事故的处罚最高可达二千万元等。同时,对个人和单位事前和事后的追责方式趋于多样化,如个人终身行业禁入、严重违法行为公告和通报制度,对单位的社会公告制度,以及与投资主管部门、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金融机构的联动处罚机制等。
安全生产法从2002年版的七章七十九条增加到七章一百一十四条,在内容、逻辑,要求、标准,层次、体系方面都有量的突破和质的飞跃。如果能够全面贯彻执行,必将对我国安全生产事业的进步发挥极其重大的作用。
【篇二】
去年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安全生产法的决定,这也是现行安全生产法自2002年颁布后10多年来所作的一次较为全面、重大的修改。12月1日,这部新的安全生产法正式实施。
我校借此东风,在12月3日下午请安监局李国风局长做了新《安全生产法》培训讲座,并就全校师生如何提升校园安全意识做了指示强调。
通过学习,我们更清楚地认识到:学校安全工作是学校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对于学生的安全,我们更感到自己肩上责任重大。
一是交通安全。随着交通事业的发展,交通事故数量惊人。为了我们每一个家庭的幸福,我们全体师生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要坚决杜绝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要严格服从交通信号灯的指挥。我们要成为遵守交通法规的模范,用我们的行为去引领周围的群众。
在我们校园内,学生们也应该有交通安全意识,要靠右行走,走人行道,不要边走边拍球,不要人为地造成安全隐患。
二是楼道安全。上下楼梯要靠右行走,轻声慢步。放学时,为避免拥挤,请同学们自觉分流,靠东侧的两个教室同学请从东楼梯下楼。特别是遇到突然停电时,一定要镇定,千万不要人为地起哄和拥挤,这是非常危险的行为。
三是水、电、火的安全。俗话说,水火无情。教育学生一定要遵守规定,在教室内不用明火,离开教室和宿舍时,一定要关闭电器(空调、饮水机等)。如发现教室内存在安全隐患及时向学校安保科汇报。
四是饮食安全。教育学生不要到外面小摊上用餐,因为在这种地方的食品和餐具很容易引起病菌的交叉传染。购买食品,一定要看清楚保质期,要有自我保护意识。
五是交往的安全。出门在外,社会很复杂,不要轻易和陌生人交往,更不能随便吃陌生人的食物,不和陌生人出游等等,一定要有自我保护意识。
六是不要将危险的刀具带入校园,以免引起伤害事故。如发现学生有
七是注意运动安全。特别是体育课让学生穿好运动服装和鞋,提示学生带好运动器材不要随便乱玩。
总之,安全无小事,防患于未然。今后我会严格遵守新《安全生产法》,关心校园安全,积极排查安全隐患,为确保我们的校园安全万无一失而贡献一份力量。
新安法安全宣教心得体会总结篇四
近年来,高职高专院校学生顶岗实习的教学模式在职业教育教学中取得了较为显著的实效,但是,学生在顶岗实习中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实习期间缺乏必要的安全保障。如何有效防范和妥善化解学生实习的风险,保障实习学生的权益,消除学校、企业、家长的后顾之忧,促使顶岗实习安全有序地进行,笔者针对顶岗实习存在的问题,结合有关部门的政策,对学生顶岗实习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阐述。
一、学生顶岗实习期间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通过加大校企合作力度、拓展实习基地、加强学生管理等办法,高职院校学生顶岗实习取得了预期效果。但实践证明,由于个别企业对顶岗实习认识不足、学生认识不到位、学生与学校时空的阻隔等因素,有的学生擅自离开实习岗位或虚报顶岗实习单位,影响了顶岗实习的效果。根据调研掌握,学生顶岗实习存在的问题具体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学生管理工作的难度不断增大。
1、学生人身安全难以保障。由于毕业生规模逐年增加,受企业承受能力限制,不同专业学生分到不同的单位实习,同一个单位实习的学生岗位也不同,学生实习地点分散,学生之间和师生之间信息互通困难。一方面在实习过程中由于经验不足易出现安全问题,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另一方面,有的学生自律性较差,组织纪律观念淡薄,加之出校门后个人自由空间大,容易发生安全事故和违法事件。这些不仅对学生本人造成无法挽回的影响,对学校发展和社会稳定也会产生不良影响和危害作用。
2、学生不适应环境变化。学生因为不适应新的环境而陷入迷茫和困惑。一是心理不适应:新的环境下新的生活遇到新的困难没有得到及时疏导,导致挫败感和无助感增强;二是工作不适应:经验不足,专业技术不熟练,怀疑自己的能力,厌恶眼前的工作;三是人际环境不适应:与工人师傅和管理人员人际关系不协调,封闭自我,感觉孤独;四是身体不适应:工作中的强度相对于在学校的学习和生活相比加大,体力不支,饮食不适应,出现身体不适症状;五是企业待遇不平衡:不同的企业给予不同专业和岗位的学生待遇不一样,导致学生之间相互对比后心理产生不平衡,流动性加大。
作制外,其他像集体、民营企业,其工作时间都在10至12小时甚至更长。这样对刚出校门,年龄20岁左右的职校学生就很难接受和面对,短期内很难适应,导致他们因顶岗实习生待遇低、劳动强度大、日工作时间长,而怨声载道,无法坚持而找各种理由借口离开实习企业。因此真正能坚持顶岗实习结束后并留在实习单位就业的学生为数就不是很多。
针对顶岗实习存在的问题,为保证高职院校学生顶岗实习工作顺利、有序、稳定地进行,加强顶岗实习安全管理显得至关重要。为此,笔者认为须通过明确实习任务、规范实习管理体系、制定及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不断改进顶岗实习管理办法、拓展和稳固实习基地、加强实习指导教师队伍建设等办法来做好学生的顶岗实习工作。
(一)建立健全管理机制,为安全实习提供重要保障。
1、建立和健全管理工作机构。学校和院(系)应成立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的`校领导为组长,教务部门、各院(系)、学生管理部门、实训中心、招生就业办等作为成员来组织、管理学生的顶岗实习工作。
2、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制定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学校应制订实践教学规范、顶岗实习工作细则、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顶岗实习指导老师职责、学生顶岗实习管理细则等制度。
3、为保证学生安全和权益,学校应与实习单位签订顶岗实习安全协议书,同时为促使学生遵守劳动纪律和学校规章制度,安全有效地完成实习任务,学生在离校前应与学校签订实习管理协议书。学校还须与学生家长进行沟通,取得家长的理解与支持。
4、加强顶岗实习学生的安全教育,做好学生实习中的劳动保护和安全工作。
5、投入一定的经费和人力来保障实习安全顺利进行。对顶岗实习学生相对集中的单位,可配一名指导老师带队,学校发放实习课时津贴或补助,教师差旅费由学校支付。
(二)加强校企联系,拓展顶岗实习岗位,为学生就业打下良好基础。
要高度重视校外顶岗实习基地的建设,有计划地加强与学校专业相关的、有一定规模、生产技术较先进、管理严格、经营规范、社会声誉好的企业的联系,将其作为重点合作对象,拓宽实习岗位渠道。这样不但可以给学校相关专业的学生提供大量顶岗实习岗位,而且还可为在实习期满为企业接收实习学生就业打下良好基础。
(三)加强顶岗实习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做好实习环节的跟踪和指导。
建设一支师德高尚、工作能力强、责任心强的实习指导教师队伍,是做好顶岗实习学生思想教育、实习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措施保障。根据专业人数和实习单位要求不一样的特点,对学生集中的实习单位可安排长住指导老师,学生分散实习单位的则指定相应的领导和指导老师经常到各点去看望和指导。要求指导老师要随时了解实习学生在实习单位基本情况,在实习期间要依据实习方案和实习大纲内容,制订实习计划,按实习计划组织学生进行生产实践和现场教学,指导学生写好实习报告。
(四)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夯实学生的职业思想与道德。
一是做好实习前的思想教育,特别是加强吃苦耐劳、爱岗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的企业文化与校园文化对接教育。
二是加强就业指导课程开设,从思想上和心理上做好实习与就业的充分准备。
三是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诚信教育,提升实习学生职业素养。
四是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法纪教育,以生产安全、人身安全和遵纪守法作为重点内容,反复强调和提醒。制定突发性事件处理预案,及时掌握学生身体和心理动态,排查各种隐患,确保顶岗实习学生在实习中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稳定工作。
(五)优化顶岗实习生服务工作,解决实习过程中的热难点问题。 由于学生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都发生了很大改变,必然会出现和产生各种各样的问题、困难和困惑,为此学校应尽力提供各种服务。一是要定期走访顶岗实习学生和企业,加强校企沟通,及时了解和解决学生在实习过程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二是辅导员、专业教师要与实习学生之间应保持经常联系与沟通,及时了解和回应学生各种需求;三是实习指导老师要把握实习生思想和心理变化规律,有针对性做好服务和辅导工作,及时向学校报告学生顶岗实习相关情况;四是学校和教学院(系)要对学生的顶岗实习定期进行小结和表彰,总结经验,发现不足,全面促进顶岗实习工作的顺利进展。
笔者认为,通过以上一些措施与办法,将促使学生顶岗实习安全有序地进行。学生通过顶岗实习的平台,不仅能提高学生自身专业技能和综合素养,还可以为自己今后创造良好的就业创业机会;学校通过推进学生到企业顶岗实习制度,将逐渐形成以学校为主体、企业和学校共同教育、管理和训练的职业教学模式,在不断创新办学模式中提高办学质量。
三、切实提高学生参加顶岗实习的风险保障
学生人身伤害在顶岗实习过程中是最常见的,其后果往往也是最严重的,会导致学生伤残、失踪甚至死亡。而顶岗实习学生作为企业非劳动关系人员,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学生在顶岗实习过程中人身或财产安全受到侵害时,必然对高职院校与企业产生法律政策风险,并需要承担相应的经济风险与赔偿责任。
20__年11月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在职业院校推行学生实习保险,以有效防范和妥善化解学生实习的责任风险,保障实习学生的权益,消除学校、企业、家长的后顾之忧,解决实习期间意外发生伤害事故可能引发的社会矛盾。因此,要由各级政府教育管理部门牵头,积极协调各方面力量,推行实施相关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的保障工作,建立健全学生顶岗实习的管理机制,构建让学生实习前有安全培训,实习中有过程管理,发生安全事故后有风险保障的全流程管理制度,让学校、企业、学生三方都必须知晓顶岗实习责任保障制度的重要性。职业院校送学生到企业顶岗实习必须为其投保责任保险,学生必须坚持具有相关责任保险以后才去企业顶岗实习,企业只接受具有实习责任保障的学生顶岗实习。通过各方面的相互监督,最终达到提高学生顶岗实习风险保障的目的。
总之,高职院校学生顶岗实习是一门重要的综合实践课程,它需由学校、企业、学生三方共同参与,具有管理主体多元化、实习地点分散化、实习内容多样化等特点。因此,顶岗实习安全教育要始终贯穿于学生学习阶段的整个过程,并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只有把安全教育落到实处,深入学生心中,才能减少或杜绝顶岗实习中伤亡事故的发生;唯有切实提高学生顶岗实习的风险保障,才能更好地保障顶岗实习安全有序地进行。
新安法安全宣教心得体会总结篇五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可以记录我们的思想活动。那么好的心得体会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原来有时候处罚1万、2万的标准,现在提高到5万、10万,特别是发生事故的,对企业的处罚额度也大大地提高了。对于一般事故,就是1—2人的死亡事故,可以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较大事故就是3—9人的死亡事故,处罚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如果重特大事故,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处1000万元以上,xx万元以下罚款。再配合其他的行政处分、追究刑事责任等措施,威慑的力还是很大的。
原来安监局要求企业停产停业,最后发现这个企业半年、一年以后还在生产,还在运行,因为有企业给他供电,有企业给他供水,还有企业给他供应能源,还有企业给他供菜,民爆的物品矿山里的还有。这回《安全生产法》为了保证执法的效果,规定安监局可以下通知,要求有关单位停止供电、供水,包括供应民爆物品。这对保障执法的严肃性是非常有好处的。当然企业整改到位,隐患排除后,安监部门应该及时地恢复供电供水。
比如企业没有搞培训教育的,或者培训教育不如实记录的,或者没有搞隐患排查的,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没有建立的,也没有依法进行安全生产演练的等等,以前一般都规定是责令限期改正,责令改正你还不改就罚款。现在规定,责令改正的同时处以罚款,这对企业有一定的`威慑力。以前我们执法的时候,企业说你不能罚我,责令改正,我马上改。他有个侥幸心理,现在新发规定,只要发现违法行为行政机关在要求企业整改的同时可以并处罚款,进一步提升了行政执法的威慑力。这一点应该是借鉴了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
新法中一个很重要的特点是,克服了老法中存在的一个弊端,就是有行为要求没法律责任。比如法律义务条款要求你不准做这个不准做那个,但是缺乏法律的强制措施。这次我看了一下,并进行了仔细核对,新《安全生产法》里,应该说义务条款有行为要求的,你违法了,法律责任里就有相应的制裁措施,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和可操作性。
新安法安全宣教心得体会总结篇六
新《安全生产法》于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自2014年12月1日实施。
新《安全生产法》重点突出了要求更严、标准更高,这就要求我在今后的安全管理工作中,全面、细致、扎扎实实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始终坚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坚决贯彻执行党、国家以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好现场跟班,严格执行公司制度,杜绝一切三违现象。
新《安全生产法》的颁布实施,为推进依法治理,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制秩序提供了强而有力的法律依据,新法重点突出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了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机制。
新《安全生产法》重点突出“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崇高理念,要求企业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落实责任、投入保障、严格管理、加强培训,推进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改完善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贯彻执行力度。加强安检队伍建设,全覆盖、零盲区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将工作做细、做实,把安全工作放在高于一切、优于一切、先于一切、重于一切的位置,牢固树立“生命安全是不可逾越的红线,安全法律是必须坚守的底线”意识,重点抓好矿井通风、防灭火、瓦斯防治、地测防治水、机电运输、顶板管理、煤尘防治、安全质量标准化等各项工作,建立健全防范措施,制定并完善预案,对重大安全隐患进行跟踪销号管理,实行隐患闭合管理,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三大规程”,切实搞好公司今后的安全生产工作。
安检部 ;
庞蔺新
2014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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