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吃喝专项整治工作报告(优秀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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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吃喝专项整治工作报告(优秀5篇)
时间:2023-08-31 04:48:50     小编:JQ文豪

随着个人素质的提升,报告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逻辑的合理性。怎样写报告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报告应该怎么制定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报告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违规吃喝专项整治工作报告篇一

为全面排查整治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问题,消除火灾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市卫生计生委、市公安局决定,自20xx年6月25日至7月25日,在全市开展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为推动活动顺利开展,特制订本方案。

坚持问题导向、综合治理,按照“除隐患、治违法、规范管理”的思路,对全市城乡所有设有固定床位的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开展一次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整治消除火灾隐患,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督促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机构消防管理九项规定的通知》(国卫办发〔20xx〕86号)和《河南省医院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db41/t691—20xx)要求,强化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立自防自救长效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市卫生计生委、市公安局成立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江明、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张景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卫生计生委、市消防支队抽调专人合署办公。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具体负责协调、指导专项行动开展。

排查治理范围为全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场所单位:

3.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包括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妇幼保健院(所、站)、急救中心(站)。

(一)遗留问题整改。针对20xx年市政府组织开展“兵团化”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各地要进行“回头看”,核实是否整改到位、是否出现反弹。

1.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制度、应急预案是否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明确并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消防控制室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落实24小时双人值班;是否落实日常防火巡查检查,并如实登记巡查检查情况;从业人员是否掌握初期火灾扑救和医疗救助群体的应急疏散方法,能否正确使用室内消火栓、消防软管卷盘、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2.场所合法性。检查场所是否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办理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备案)。

3.建筑防火。检查所在建筑耐火等级、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防火分区情况,是否违规停放车辆或设置障碍物、堵塞消防车通道;是否在外墙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搭建建筑或作为区域内分隔。

4.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病房、手术部(室)、重症医学科、厨房餐厅、危险品仓库、理化试验室、中心供氧站、高压氧舱、病案室、锅炉房、被服仓库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是否落实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标明“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防火责任人”,开展日常消防安全巡查检查。

5.安全疏散。疏散走道、楼梯间前室等公共区域是否违规设立病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规定。防火门是否处于正常启闭状态。楼道、门厅、楼梯间是否存在违规堆放杂物、停放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现象。

6.建筑消防设施。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标识是否设置并醒目;消防安全标志及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并保持完好有效;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是否与具备资质的维护保养机构签订合同;维保机构是否依法履责,定期开展维护保养;小单位、小场所是否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和简易喷水灭火设施。

7.安全用火用电。电气线路敷设是否规范,是否老化,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超负荷电器、私拉乱接临时线路。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明火及点蚊香等问题。

8.微型消防站建设。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医疗卫生机构,是否建立不少于6人、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的微型消防站;微型消防站人员是否明确岗位职责,掌握扑救初起火灾业务技能、防火巡查基本知识;是否制定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落实24小时轮流值班。其他单位是否建立志愿消防队伍。

9.建成应用人数控制系统。督促县级以上(含县级)医疗机构(包括各类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专科医院、护理院)安装人数控制系统。

10.安装简易喷淋和独立报警装置。督促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医疗卫生机构安装简易喷淋和独立报警装置。

(一)开展兵团化检查。全市抽调卫生计生不少于10人、抽调消防警力不少于20人组成“兵团化”检查组,进行集中培训,逐县区开展兵团化排查。每到一个县区,要联合当地卫生计生部门和公安派出所,逐个乡镇、逐个单位开展排查检查。

(二)开展集中约谈。要提请市、县两级政府统一组织,集中约谈问题突出、整改缓慢、整改不力的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督促单位依法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对工作推进不力、治理成效不明显的县(区),要提请市政府领导面对面约谈其主要负责人,通报问题,分析形势,讲清利害,督促履行消防安全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责任,务求治理实效。

(三)依法处罚整改。市、县两级公安机关要根据专项治理排查情况,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参照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四书”管理制度的意见》,严格整治违法经营单位。同时,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和被处罚的单位,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行业监管,采取有效措施,跟踪督办整改。

(四)集中宣传曝光。专项治理期间,各地要积极协调宣传部门,组织当地报纸、电台、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向社会广泛告知专项治理的时间、范围和要求,在黄金时段多渠道、多形式播发专项治理情况和消防安全注意事项,集中反复曝光隐患突出、整改缓慢以及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医疗机构,切实形成强有力的舆论监督声势,震慑违法单位,教育警示社会。

(五)严格落实“四个一批”和“三签名一确保制度”。专项治理期间,针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各地要突出运用法律赋予的各项处罚措施,依法关停一批、依法拘留一批、依法重罚一批,依法曝光一批。对于符合拘留条件的,要依法拘留其法人和责任人;专项治理期间,各地要开展集中曝光不少于两次。对于检查情况,检查组人员和被检查单位人员要分别签名确认,确保检查的真实性。

(一)加强组织领导。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密集、行动不便,且设备集中,压力容器、化学试剂、被褥纸张等易燃易爆物品多,一旦发生火灾,极有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各级卫生计生、公安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立即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健全领导组织,明确任务分工,全力抓好落实。卫生计生、公安部门主要领导要专门安排、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带队督导检查,消防支队防火处长随兵团化检查队伍开展检查。

(二)规范检查程序。兵团化检查组每到一个县(区),当地卫生计生、公安部门要提请政府召开动员部署会,组织本部门人员、乡镇街道和公安派出所共同参与隐患排查。各地每天要对兵团化检查情况进行梳理,及时做好移交。检查结束后要以县(区)为单位建立完善排查和移交台账。当地卫生计部门和消防大队、公安派出所要按照监督管理权限,对兵团化检查组移交的问题,及时下达法律文书,依法督促整改,该依法处罚的要及时立案查处。

(三)依法从严整治。要始终保持隐患治理的高压态势,对突出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实行“零容忍”,铁腕打击,严格依法查处,决不姑息,决不手软,对存在严重火灾隐患、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及时报请当地政府实行挂牌督办。排查发现的普遍性问题,要书面报告当地政府,确定整改措施,实行综合治理。

(四)严明治理责任。各级卫生计生、公安部门主要领导是专项治理的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专项治理的直接责任人。参加兵团化检查人员实行实名制,要认真负责,认真检查,认真移交。市卫生计生委、公安局将联合组织暗访督导,凡工作推进缓慢、措施落实不力的,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责任。

(五)建立长效机制。各地卫生计生、公安部门要通过此次专项治理,建立完善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常态化排查、信息互通、联合治理、会商研判等工作机制,特别是排查发现的突出和共性问题,要制定出台针对性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同时要督促医疗卫生机构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消防组织机构,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消防重点部位管理和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加强微型消防站建设,制定完善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提高单位消防安全自防自救能力。

专项治理期间,《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情况统计表》(附件1)和《兵团化检查情况统计表》(附件2)请于每天下午5时前报市消防支队,7月23日前报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违规吃喝专项整治工作报告篇二

作原则,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以全面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基础工作、加强各种涉及人身健康安全产品的全过程监管、强化广大企业和生产经营者的质量责任、增强全社会的质量意识、提高全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水平为目的,在全县范围内积极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取得较好成效,达到了预期目的。

一、主要做法

(一)组织健全,部署周密,整治活动启动迅速

国务院和省、市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召开后,县政府迅速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制定了符合__实际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质监、工商、卫生等11个相关职能部门和8个乡(镇)为成员单位的__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设立办公室。领导小组下设农产品安全整治、工业产品及食品生产企业整治、流通领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整治、餐饮消费安全整治、药品质量安全整治、猪肉质量安全整治等六个专项工作组。同时,相关部门和各乡(镇)按照工作要求也成立了领导小组,迅速启动了专项整治工作。20_年9月5日,____县人民政府召开全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协调会议,标志着__县的专项整治活动拉开了序幕。

(二)重点明确,任务具体,确立整治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省、市专项整治活动的要求,__县结合实际明确提出:围绕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三大重点,努力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整治、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整治、餐饮消费安全整治、药品质量安全整治和猪肉质量安全整治6项专项整治任务,确保18个量化指标达标,全面完成9个100%目标。具体明确了辣子鸡、果蔬汁、白酒等产品为重点的整治产品,辣子鸡生产加工企业、白酒及中药饮片生产基地等为重点的整治单位,西平镇、盘江镇等为重点的整治区域。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各相关部门又按照县政府确定的整治目标和任务,结合实际和部门特点,制定了乡(镇)和部门实施方案,明确了各自的工作重点,确保整治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有效防止和杜绝重大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严格步骤,强化措施,深入开展整治活动

在整治工作中,__县严格按照宣传动员、集中整治、总结提高三个阶段的工作部署和要求,采取切实可行措施,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个阶段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1、积极动员,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整治氛围

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后,__县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政务信息等渠道,大力宣传《国务院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及全国、全省、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作用和意义。广泛宣传《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及时报道各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的工作动态和经验做法。各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则通过集中设点,进超市、入企业、到农家,发传单、做工作等多种形式,将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基本精神和要求传达到__的每个角落。宣传上做到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大多数产品和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都知道了国务院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所要达到的工作目标,都明确了各自应该履行的义务和应该承担的责任,广大企业和人民群众的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和遵法、守法意识得到不断提高。通过宣传,迅速掀起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高潮,营造了政府重视、企业参与、社会关注的良好氛围。据不完全统计,__县启动产品质量和食品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各乡(镇)和县直各相关部门共发放宣传资料35500多份,上报整治工作信息100多条,县整治办编印专项信息19期,县信息中心转发整治信息5条,县广电媒体专题宣传10余次。

2、各司其职,部门联动,全面开展集中整治

积极投入到专项整治工作中,对保障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扩大专项整治影响面等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县整治办认真履行办公室的职能,积极沟通、协调,及时反映和上报相关信息,推动了全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整体推进,六项整治任务开展较好。

(1)由县农业局牵头对农产品质量进行安全整治

一是是抓好生产

过程管理,开展“三品”认证工作,把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关。对龙头企业要求建立田间生产档案,实行基地和投入品备案制,目前全县蔬菜种植大户建立田间档案达20%,水产养殖大户建档达15%;充分利用监测手段,加强对农产品产地环境规划管理,实行农业灌溉与工业排污分流;加强技术服务,指导生产者科学、合理、规范使用化肥、农药;做好无公害农产品基地的申报认定及其产品认证工作,目前__县已认定基地面积达55050亩,认证产品达9个;做好了供港澳蔬菜基地备案工作。

二是强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工作,确保农产品食用安全。今年9月份后,直接进行蔬菜农药残留检测13批次,抽检蔬菜样品116个,合格率达100%。

四是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进一步整顿规范经营行为。大力开展了“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的专项检查工作,重点对生产经营规范性、产品质量安全性、包装标识合法性等重点内容进行了监督检查。

一是围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普查建档的整治和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积极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通过进一步普查、清理,摸清了全县重点企业、重点产品和食品生产加工业底数。目前全县有_类重点产品生产企业共13家,涉及到13类产品;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2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92家。对证照不齐的小作坊督促其向工商、卫生等部门及时申报办取。

二是全面清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产品执行标准,建立_类重点产品企业质量档案,规范生产、加工行为,提高产品质量。在工作中,共清理食品标准13个,帮助建立执行标准6个,帮助制定企业标准1个,年审执行标准13个;对涉及_类重点产品生产企业及时补充建立质量档案3家,全县13家涉及_类重点产品生产企业全部建立了质量档案。

三是加大产品质量抽检力度,充分掌握产品质量状况。在整治活动中,加强了对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食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查。9月份以来,共计抽查月饼、白酒、辣子鸡等各类产品80余个样品,检验合格率81.5%。20_年全年,食品抽查合格率达83%,较20_年增长了19.9个百分点;其它产品抽查合格率达87.5%,较20_年增长了17.1个百分点。

四是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法,严厉打击不法行为,保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在整治活动中,共出动200余车次,400余人次,结合中秋、国庆等节日安全要求,检查各类生产加工企业200余家(次),对违法生产加工的19家单位依法进行了查处,有效地规范了生产加工行为,促进了产品质量的提高。

五是加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力度,严把特种设备安装、使用安全关,确保安全生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原则,严厉查处无证安装、未检使用和无证操作行为,大力加强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检查和消除,做好特种设备安装、使用单位和操作人员培训力度,切保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安全生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20_年,共组织培训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两批近300人,有效地提高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率。

(3)由县工商局牵头对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进行整治

一是与“农村食品市场整治年”相结合,以“管源头、抓城市、强农村”的工作思路,加强对农村市场整治力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七项制度》,推进农村乡镇所在地小杂食店100%建立进货台帐制度。向农贸市场、超市及村经营户发放了“索证、索票”盒_00份。

二是与“两节”整治相结合,加大查处力度,保障市场食品质量安全。在节日期间,出动执法车辆111辆次,出动执法人员391人次,检查经营户929户,对违法购销行为进行了严厉查处,较好地规范食品市场经营秩序。

三是与“重点商品”整治相结合,全面加强粮食、肉、蔬菜、饮料、糕点、烟类、酒类等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食品整治,杜绝不合格食品进入市场,力保市场稳定,确保人民消费安全。

四是与“清理无证经营”相结合,规范经营行为。对辖区进行地毯式清查,共取缔无证经营户4户,帮助办照36户,促进了市场主体进一步规范化。

五是与日常监管相结合,把专项整治融入到日常监管工作中,做到监管到位、执法到位。

(4)由县卫生局牵头对餐饮消费安全进行整治

一是摸清底子,为专项活动提供整治方向。通过全面清查,摸清了全县餐饮卫生安全状况。目前,全县共有食品经营户1518户,取得卫生许可证的1347户;生活饮用水企业实办11户;瓶(桶)装水生产、经营单位实办17户,办证率88.74%;查出职业禁忌症患者11人,并全部进行调离。

二是监督与服务并举,重在服务指导,促进卫生监督档案和食品采购与进货验收台帐的建立。按照“监管与指导相结合,指导为主”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宗旨,强化监管与服务相结合的意识,采取多项措施,帮助、指导经营者单位建立健全卫生监督档案、食品采购与进货验收台帐。

三是强化巡查,加大监管力度,确保餐饮消费安全。采取县乡联动、形成合力、围绕单项、带动全面的工作方式,开展以食品卫生许可证换发清理专项整治,大力清理无证经营行为,开展以餐饮业、学校食堂的专项整治,狠抓场所基础条件整改,做好节日期间、会议期间食品卫生安全保障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杜绝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行为,严格要求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确保餐饮卫生安全。

(5)由县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对药品质量安全进行整治

一是认真开展药品经营业状况普查、药品批发文号清理和再清册和注射剂品种生产工艺核查,摸清全县药品经营业状况和重点药品状况,为专项整治活动奠定基础。

二是严格药品经营企业准入管理,规范药品经营业主体资格。按照“谁发证、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准入企业的资格审查力度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从源头上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三是加大对药品抽检工作,为药品市场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县药监局针对容易掺假的中药材、饮片、违法广告品种、群众投诉多的品种加大了抽检力度。在整治活动中,共开展日常监督抽检20批次,专项抽检16批次,送检8个批次,检验合格率为89.8%。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切实整顿和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秩序。在加大日常监管力度的基础上,结合对重点监管药品品种的专项治理工作,不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努力整顿和规范药品使用秩序。在整治活动中,结合节日安全检查、重点抽查活动,共出动检查车辆100余车次,执法人员200余人次,检查医疗机构近30个,药品生产、经营业160余家,查办案件60余件,严厉打击了药品经营不法行为,提高了药品质量安全,保护了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

(6)由县商务局牵头对猪肉质量安全进行整治

一是强监管职能,重在服务,指导和帮助屠宰企业加强和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定点屠宰厂规范建设、规范运行。

三是加大执法力度,严查生产加工、销售病死猪肉、注水猪肉等违法行为,不断规范屠宰和销售行为,实现了“六个确保”工作目标。积极开展独立执法26次,联合工商、畜牧、卫生等部门执法191次,严格按照生猪定点屠宰、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和没有检疫(验)证明的猪肉不准销售等规定,坚决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逐步规范了生猪定点屠宰和猪肉销售行为,猪肉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3、对照要求,查缺补漏,做好总结提高工作

__县开展产品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以来,各乡(镇)、各职能部门结合实际,积极认真地开展了整治工作,按照要求完成了相关工作目标任务。全县各专项整治办公室都对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进行认真自检自查,对整治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全面总结了各个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的情况、取得成效及其具体做法及经验。同时,各级各部门还结合整治工作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符合实际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在全县形成了打假治劣高压态势,整治工作成效得到了有效巩固。

二、取得成效

__县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做到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专项整治工作6项任务、9个100%目标、18个量化指标得到了全面完成和实现,__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状况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

一是摸清了底数。通过专项整治,全面摸清了全县农产品质量、生产加工食品质量、流通领域食品质量、餐饮消费、药品质量、猪肉质量等基本底数及其质量状况,并相应建立了管理理档案,为全面实行监管、监控和保障安全奠定了坚守基础。

二是6项任务、9个100%目标、18个量化指标全面完成。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市整治办帮助指导下,__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整治、流通领域食品质量整治、餐饮消费安全整治、药品质量安全整治、猪肉质量安全整治六项任务得到全面、顺利地开展,全县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了质量安全监测范围;12个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了食品生产许可证;92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100%签订了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_类重点产品生产企业100%建立了质量档案;县城的市场、超市100%建立了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乡镇、社区食杂店100%建立了食品进货台帐制度;食堂和餐饮单位100%建立了原料进货制度;城市定点屠宰率达到100%;县城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__县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种植养殖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使用违禁农药兽药和饮料添加剂的问题得到基本解决;蔬菜、畜(禽)、水产品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率及检出率明显下降;有效杜绝了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等5种高毒农药和行为和现象;使用各种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违法行为受到了严厉打击;全县范围没有婴幼儿乳粉等16类食品无证照生产加工的问题;杜绝了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等及其制品行为,杜绝了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的行为;完成了药品注册现场考核专项检查工作,建成了特殊药品监控信息网络,基本解决了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问题;全面禁止了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无证生产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监督抽查合格率得到明显提高。

三是生产、经营企业的产品质量意识进一步提升。全县各乡(镇)、各职能部门通过组织力量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从检查的结果看,大多数企业业主的生产经营意识、产品质量意识、法律法规意识普遍加强,农村边远山区和城乡结合部销售假冒伪劣和过期变质产品的现象普遍减少,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逐年得到提高。

四是违法违规的生产、经营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为严厉打击不法商贩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和过期变质食品的违法违规行为,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和消费者的利益,在整治工作中,各乡(镇)、县农业、工商、卫生、质监、药监和商务等行政执法部门普遍加强了执法打假力度,不断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和销售过期变质食品的违法违规行为得到了有效的遏制,全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三、取得成效的经验

1、领导重视,组织健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及时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设立了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明确了具体工作职责、任务;各乡(镇)、各相关部门也相应及时成立了领导组织,指明具体负责领导和工作人员,做到及时研究部署,把工作责任层层分解、层层落实。在整治活动中,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直接过问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了明确的批示和要求,确保全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有力、组织到位。

2、宣传到位,氛围浓厚。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后,__县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政务信息等渠道,广泛宣传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作用和意义,及时报道各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的工作动态和经验做法,将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基本精神和要求传达到__的每个角落,营造出人人关心食品安全、重视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

3、保障有力,措施具体。县政府在县财力比较紧张的情况下,加大对专项整治工作的投入,安排了5万元进行专项整治,主要用于资料发放、宣传、整治等工作,保障专项整治工作的正常运转。提出和制定了专项整治工作信息上报制度、目标责任制和工作责任追究制,明确了整治重点、任务、标准和时限要求等。强有力的保障措施和具体的工作措施,为全面完成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和目标提供坚强保障。

4、责任明确,督促有力。在整治工作中,县政府明确规定各乡(镇)和各职能部门职责,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并把督促检查贯穿于整修专项整治活动的始终。各乡(镇)结合对辖区内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管理负总责、行政一把手是本行政区域内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的要求,积极安排部署本辖区的专项整治工作,积极配合县直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并对本辖区整治情况做到经常性检查,及时汇报,有力地促进了本辖区的专项整治工作。县农业、质监、工商、卫生、食药、商务等各监管职能部门,按照“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谁发证,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认真履职,积极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全县生产经营单位充分认识到生产、销售者是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配合各级各部门积极投入到专项整治活动中。在整治活动中,县政府结合各个时期整治进度情况,尤其是在全省现场会在曲靖召开后,进一步加强了督促检查力度,对措施不力,工作滞后,整治效果不好,对存在问题和影响全县整体工作的乡(镇)和部门,及时给予通报,督促整改落实,保证了全县专项整治工作的整体推进。

5、形成合力,真抓实干。在整治行动中,全县各乡(镇)、各职能部门按照规定职责和目标任务,大力开展整治活动,在县整治办的统一协调组织下,做到各司其职而又相互配合,形成强大的合力,真抓实干,促进了全县整治工作的整体推进。在不同时期,县整治办及时向县分管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和遇到或存在的问题,县分管领导结合专项整治工作的需要,及时召集成员单位召开会议,认真研究,强化部署,严格要求,及时解决问题,不断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按照整治时限要求,逐一完成整治工作目标任务。

在整治行动中,县政府共组织召开全县动员大会1次,组织整治工作成员单位召开工作协调会议6次、组织督促检查2次,县整治办召开工作研讨会8次,组织集中联合整治行动3次,为全面完成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和目标起到了积极有效地推动作用。

6、依法履职,严格执法。在整治活动中,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行法定职能,结合整治要求,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用非食品原料、病死畜(禽)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原料生产及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用劣质原材料生产加工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安全类产品以及数额较大的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案件,认真查处大案要案。在案件查办中坚持“五不放过”原则,极大地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障产品质量和食品质量安全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7、认真总结,及时报送。在整治工作中,全县各级各部门按照信息报送要求,及时向县整治办上报在专项整治过程中的适时工作信息、情况,按时报送各阶段工作总结;县整治办在汇聚全县整治工作情况后,及时向县政府和市政治办汇报,做到信息联动,上报及时,认真接收反馈情况,善于总结不足和存在问题, 及时整改,推动全县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和全面完成。

四、存在困难和问题

一是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点多面广,工作经费需求大,且部分职能部门人员较少,对部分区域、企业的整治力度还不够大,需要进一步加强整治和监管力度。

二是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之间的整治工作发展不平衡。

三是是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整治工作长效机制尚未建立健全,监管格局还有待进一步改善和加强。

四是整治时间较短,尚不能真正解决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存在根本性问题,需要不断加强力度,进一步巩固现阶段整治成果。

五、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统一思想,提做好高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对保障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的认识,树立长期坚持做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思想。

二是坚持克服不足和困难,把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整治工作作为日常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三是加强联合监督检查力度,通过多单位多层次地联合检查,逐个地点、逐个区域、逐个乡(镇)地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不断规范生产、经营企业行为。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人人关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人人参与整治行动,维护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五是加大工作研究力度,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整治和监管长效机制,促进全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长期取得实效,保障全县人民健康安全,推动__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违规吃喝专项整治工作报告篇三

根据中央、省、市、县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关要求,为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一步改善农村景观面貌,争创xx村乡村振兴县级示范村,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方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xx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xx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组长:xx

设立:综合协调组、政策宣传组、群众工作组、拆除处置组、社会稳定组、医疗保障组,采取以点带面、逐步推进的清理工作方式,由xx镇牵头协调各成员单位召开工作会议,制定清理方案,申请县综合执法局等相关职能部门配合清理工作。

结合xx村农房风貌整体要求为依据,按照“政府引导、农户申请、限期整改、拆改结合、逐步推进”的工作思路,首先对xx镇xx村点位xx余户农户已搭建的彩钢棚进行规范统一。

1、结合xx村农房风貌整体要求,确定xx镇彩钢棚搭建要求为:搭建的彩钢棚颜色为灰色,支架为方钢或圆钢结构(参照县城彩钢棚搭建工艺)。一是对于已搭建彩钢棚但不符合要求的,原则上同意其通过拆除彩钢棚重新盖小青瓦或灰色塑脂瓦。二是支架统一刷仿木漆。三是对于屋顶未搭建彩钢棚,有搭建意愿的农户,房屋原则上未满三层可修建为三层,风貌一致,房顶采取小青瓦进行处理;房屋已超过三层的,不得再进行加高建设,不得搭建彩钢棚,由农户自行进行防水处理。四是农户房屋旁私搭乱建的杂物棚等无条件拆除。

2、在xx年x月底前完成xx村点位xx余户农户搭建的彩钢棚颜色、结构、高度等进行统计摸底,建立台账。对不符合要求的农户立即发放《xx镇农村搭建彩钢棚责令整改通知书》,农户在收到《xx镇农村搭建彩钢棚责令整改通知书》后,x日内向所在地村委提出《xx镇农村搭建彩钢棚整改申请书》和《xx镇农村搭建彩钢棚整改承诺书》,逾期未申请或申请后未整改到位的,xx镇将组织力量进行拆除。

3、成立验收工作小组对按期完成整改的农户进行验收,并填写《xx镇农村搭建彩钢棚整改验收单》。

1、加大宣传力度。xx村要积极主动对xx镇搭建彩钢棚要求进行宣传,通过户主会、院坝会等方式,多角度、多维度对彩钢棚拆除方式和要求不漏一户进行宣传,讲明相关政策法规,要求主动配合进行规范整改。

2、及时掌握群众思想动态,特别是针对需拆除彩钢棚或彩钢棚改造的农户多渠道了解思想动态。发现不稳定因素及苗头,及时召开专会进行研判。同时做好群众解释工作。

3、在清理规范过程中,各工作人员要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的安排,确保清理规范工作顺利进行。

4、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各工作人员、村组干部要加强协调配合,坚决杜绝相互推诿、互相扯皮的现象,对工作不力,影响xx镇xx村已搭建彩钢棚清理规范工作推进的,将依法依纪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违规吃喝专项整治工作报告篇四

根据质量工作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需要,8月28日县政府决定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我局,由我局承担了领导小组的日常协调、组织、联系等相关工作。

(一)、起草制订了全县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安排部署了专项整治工作我局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协调作用,代政府起草制定了《隆昌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和《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分解、细化了专项整治的步骤和目标任务。8月28日下午,县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县质量工作会议,分管副县长李萍对全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作了安排部署,常务副县长张勇就整治工作作了重要讲话。

建立了“制度+平台”的协调机制,加强部门间配合。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我局起草制订了“隆昌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工作制度”、“信息报送制度”、“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协查协作制度”等九项工作制度,建立了成员单位间的“资源共享、信息互通、部门合作”的联动平台。根据整治工作的需要,适时召开成员单位会议,自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已召开了7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联席会议,6次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制订了领导小组《宣传方案》,组织媒体对各部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报道,并组织各部门走上街头,开展了多种形式的食品安全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编辑印发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简报》,截止目前,已印发11期,编辑报道整治信息37则。通过一系列的牵头、服务工作,致力于整合各部门力量,在我县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网络。

1、落实目标责任制。10月18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请县政府目标办,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纳入了县政府对各部门、各乡镇政府20_年的年度目标考核。

2、指导各牵头部门、各乡镇政府分别结合行业特点、区域特点制定了整治行动方案,作到了目标明确、不打折扣,切实可行。

3、是派出联合执法检查组,多次深入到乡镇、企业、学校,餐厅、市场,进行执法检查和指导,保证了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进行。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我们履职尽责,深入组织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确保了整治目标的完成。

第一阶段的经验、教训,宣传、推广试点省、市工作经验,部署整治工作,提出了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认识、再动员的新要求。根据上级的部署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需要,特别是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浙江现场会召开后,我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组会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决定采取措施,认真组织落实,对整治目标进一步进行了细化,并召开全局职工大会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为加大《特别规定》宣传的力度,我局于9月上旬分别派出了8个《特别规定》宣传小分队,深入到迎祥、响石、山川等9个乡镇,向企业及企业员工宣讲《特别规定》和食品安全法规文件。9月19日,我局牵头组织工商、卫生、药监、商务、农业、畜牧等部门及有关企业,在县城东门广场举行了声势浩大的《特别规定》宣传咨询活动。9月29日,我局根据国家质检总局视频会议精神,组织召开了全县部分重点整治食品生产小企业、小作坊负责人会议,动员、引导、帮促,食品企业提高对专项整治的认识,改进完善生产条件,按规定获得市场准入。11月16日我局又组织召开了全县获证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工作会议。11月29日,《内江日报》刊登了我局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纪实--《构筑质量安全的坚实壁垒》一文,重点宣传了我局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的工作情况。

三、全力以赴、集中整治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为实现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目标,我局以稽查队和监督监察股为主组建了专项整治执法队伍,对全县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施了分类排查、专项抽查、全面整治等监管措施,开展了专项整治检查。

(一)分类排查

在现有的食品生产企业中,一是按原有的分类监管等级和规模分类进行排查,列出名单,制订目标,严格要求和督促规模以上企业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率先全部企业和全部产品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二是按产品的风险程度进行排查,编制了17类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基本情况表,确定33户企业为我县的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三是按企业资质状况(即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安全卫生必备条件)进行分类,逐一列出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名单,未获证小企业名单,未获证产品名单,并视其生产、质量情况帮促、敦促、督促其立即改进生产条件,尽快获得市场准入资格,确保全县食品生产企业能在规定期限内100%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四是对生产高风险食品且通过整改或受政策限制不能获得市场准入资格的企业,按规定进行劝退,劝退出食品生产加工行业;在规定限期内既不退出又不能取证的,将列入建议取缔企业名单予以取缔或依法实施查处。

(二)全面整治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要求,按照省、市、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整治行动方案》确定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目标任务,我局在分类排查和加强日常监管的基础上,全面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1、严厉查处食品生产加工违法行为

全面开展专项整治以来,我局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生产行为,严厉查处无生产许可证生产食品的无证生产行为,严厉查处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违法行为重点,开展了整治检查查处工作。组织开展了白酒、调味品、肉制品、含油脂类食品、糕点、食用油、桶装饮用水、食品添加剂使用等行业以及“十一”黄金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并牵头组织工商、卫生、药监、农业等部门开展了三次联合执法检查。截止目前,我局共查处食品违法案件8起,涉案金额6万余元,集中销毁工业硫磺熏制的竹笋2.5万斤,监督销毁企业召回的竹笋罐头933.15件(24×225g/瓶)。

2、加强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整治检查

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特别是获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施巡查、回访、

监督检查,强制检验,是专项整治检查的基本方式和监管措施。在专项整治期间,我局加大了对获证企业的整治检查力度,组织开展了生产企业的整治检查,对生产企业原材料质量控制(包括进货记录、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关键工序质量控制,不合格品控制,产品检验控制,销售记录、安全卫生基本条件等提出了保证产品质量的具体要求,并对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备案,委托加工备案等工作实施了检查。通过检查,有效地规范了获证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截止目前,全县88户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已全部获得了食品生产市场准入资格。

3、专项检查

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期间,自7月17日国家质检总局部署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攻坚战工作以来,我局已分别组织或配合市质监局对瓶(桶)装饮用水、酱油、食醋、白酒、糕点、大米、食用植物油等食品的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截止目前,已抽查产品90个批次,检验样品90个,合格86个,食品质量综合抽查合格率95.6%。专项抽查中,依据《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依法对4户抽查不合格的企业进行了监督抽查后处理,做到了抽查一类产品,整治一个行业,增强了监督抽查的有效性。

4、联合检查

在专项整治工作中,我局承担了县联合检查第一组牵头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隆府办发〔20_〕176号文件精神,我局牵头组织工商、卫生、药监、农业、商务等部门,分别于9月中旬至10月中旬到龙市镇、迎祥镇、桂花井乡进行了重点检查,检查指导乡镇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中听取了各乡镇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查看了相关整治资料,并深入企业检查,与部分企业座谈,了解专项整治和贯彻落实《特别规定》的情况,并针对整治和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向各乡镇提出了建议,对企业和商家如何进一步确保食品安全进行了指导,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纠正,并责令整改,共发出各类整改通知6份,对一起无证生产食品的企业实施了处罚。

四、全面整治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一)大力开展小作坊专项整治

的文件精神,我局在前期整治的基础上,对辖区内小作坊底数,已具备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小作坊数量和名单作了进一步清理核实,督促具备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具备安全卫生基本条件的食品小作坊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

在各相关部门和乡(镇)政府的配合下,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将大米等十类产品纳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范围产品目录的批复》(隆府函[20_]37号),于10月1日至2日两天,由局领导带队组成9介专项检查组分赴全县18个乡镇,对全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进行了拉网式的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并按规定进行了认真地梳理分类,确定了51户作为小作坊监管,对已获得食品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的、具备安全卫生基本条件的食品生产小作坊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公开承诺不使用非食品原料、不使用回收原料、不滥用添加剂、不生产假冒伪劣食品、不超出限制销售范围、不违反预包装限制要求等保证食品安全措施。并明确监管员、协管员、信息员。对证照齐全,安全卫生基本条件不符合规定要求,从业者有意愿提高生产条件的小作坊,我局进行了积极指导,督促其对基本安全卫生条件进行改造,产品质量安全卫生基本条件达到要求的与其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对有证无照或有照无证(即证照不齐的)或安全卫生基本条件达不到要求的。食品生产加工者,按规定建议有关部门予以查处或取缔。

(二)实施“挂面”小作坊样板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按照市质监局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局先期选择了对挂面小作坊的规范,与卫生部门加强联系,制定一个行业小作坊生产加工条件和卫生环境规范,打造一个行业的1家样板小作坊,组织质监人员和企业人员参观学习。让大家做到心中有数,质监人员知道到企业应该“怎样查”、“怎样管”、“怎样扶”,企业人员知道“怎样建”。通过样板建设,发挥示范作用,并在全县内进行推广,以促进一个行业的规范化。

通过专项整治和进一步深入开展小作坊治理,力争并确保小作坊100%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目标的完成,建立和完善以质量承诺书为主要内容的食品小作坊监管体系,加快实现小作坊监管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五、开展了涉及安全的汽车配件等10类重点产品专项整治

我县涉及安全的10类重点产品的专项整治,通过市、县两级配合实施,对全县10类重点产品生产企业进行排查,已全部完成了全县8户10类重点产品的质量档案建立工作。

六、主要工作成效

通过近四个月的专项整治,我县生产加工环节的3个整治目标已基本完成,整治取得了显著成效。截止目前为止,全县88户食品生产企业全部获得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企业获证率已达到100%,10 类重点产品建档率已达到100%;51户两证齐全,符合安全卫生基本条件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已全部签订了小作坊食品安全承诺书。在专项整治期间,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580多人次,执法车辆200余台次,巡查生产企业和小作坊135户,共巡查_5次,回访72次,巡查率达97%,回访率100%;帮扶8户企业获得了市场准入资格,劝退1家不符合条件的液态白酒生产企业;帮助准备申证的4户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做大做强,帮助企业、小作坊建立质量管理、检验等制度750多个,统一规范、制作发放监督牌、食品安全承诺书278个,产品销售、原辅材料厂进货和食品添加剂使用台帐417本;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56份,发放《特别规定》等宣传资料120_多份,形成了一定的声势,取得了较好的整治效果。继续深入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是当前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局全体执法人员仍将继续努力,全力以赴的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确保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的建立和食品安全。

违规吃喝专项整治工作报告篇五

以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省、市有关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精神为指导,以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核心,把确保农村经济顺利发展、农村社会稳定和粮食生产安全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全面加强农业综合执法,严厉打击农资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实现“打假、护农、保粮、增收”的目标。

以确保农业生产安全、保护农民利益为总目标,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专项整治,使我区农资市场生产经营秩序有根本好转,确保广大农民群众用上放心安全的农资产品。

1、 重点品种:主要是种子、农药、肥料和农机配件以及畜牧渔业用品,用量大、容易出问题的农资产品。

2、 重点经营者:农资生产经营户,无证农资经营户,流动销售人员,制售假劣窝点。

3、 重点市场:种子、农药、肥料和其他农用产品等产销相对集中的市场和农资产品集散地。

4、重点季节:每年的农资产销旺季。以杂交玉米为切入点,组织开展以发芽率为重点的种子质量抽查,确保市场供应的种子发芽率不低于国家标准。要抓好农资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发现重大案件要及时上报。

主要检查经营单位是否有营业执照,所经营的种子是否有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经营许可证,标签是否规范,包装是否合格,质量是否达到国家标准或标签标注指标,品种宣传是否真实,主要农作物品种是否通过国家级或者省级审定,市场供应的种子发芽率要不低于国家标准。

(1)整治农药经营市场,进行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年检工作,打击取缔非法农药经营户。

(2)对全区农药经营户进行逐户检查,重点检查是否非法经营杀鼠剂,取样检验杀菌剂中的粉锈宁和井岗霉素,杀虫剂中的氧化乐果和麦田除草剂,杜绝生产国家规定的含钾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等五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混配制剂,并依法管理。

(3)对辖区内农药生产企业进行依法检查。

(4)继续深入开展毒鼠强整治工作,严防制售、运存毒鼠强等违禁杀鼠剂违法行为。

(1)对全区化肥生产企业进行依法检查并对产品进行取样检验,依法管理,重点查处劣质复混肥以及假冒他人产品的行为。

(2)对化肥经营业户进行逐户检查,并对其经营产品进行取样检验,依法管理,规划方案《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以农用运输车、收割机、粉碎机、铡草机及其零配件为主。主要检查:无厂名、厂址和合格证的产品;拒不执行国家强制标准,偷工减料,使用旧件拼装的产品;农机维修市场,有影响的农机市场的农机零配件质量是否合格。突出检查维修网点的证照,查处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盗用厂名、商标的农机零配件。

以兽药、饲料和种畜禽为主。突出禽畜疫苗市场的整治,确保动物防疫活动的顺利开展。主要检查:兽药生产和经营的证照是否合格齐全,标签和说明书标识是否规范;饲料生产许可证和审查证是否完备;是否经销“瘦肉精”、“睡梦美”等国家违禁药品;种畜禽主要抓好原种场、一级和二级种畜繁育场、祖代和父母代种禽场的监督检查。

以渔业机械、鱼用饲料及饲料添加剂、鱼药和水产种苗为主。主要检查:未按标准组织生产的产品;无厂名、厂址及合格证的产品;生产和经营的证件不符合要求的产品;鱼药、鱼用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含有国家禁用药物的。

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是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保障农民切身利益、实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目标的迫切需要,各有关部门要在区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开展全区农资专项整治工作。各街道办事处要摸清辖区内的底子,配合全区专项整治工作。坚持行政领导负责制,责任到人,务求实效。

当前的重点是抓紧落实《山东省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提出的各项规定要求,打假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重点抓好街道、村庄的零售单位和零售点的农资打假工作。加强源头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努力使假劣种子、农药和化肥坑农害农现象得到根本遏制。

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要按照“目标明确、计划具体、职责清晰、指导有方”的要求,各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采取“联动、互查、集中会审”的形式,保证全区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搞好专项整治,对治理不力,推诿扯皮的单位要通报批评,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与制假或失职、渎职的,要根据有关规定从严重办。

把农资市场专项整治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综合运用法律、市场、行政、舆论等手段,积极构建农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和监督功能,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和农资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动员组织广大农民群众投身到农资专项整治工作中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形成执法合力,努力加大农资监管执法力度。

第一阶段(6月下旬-7月中旬)进行动员部署。

第二阶段(7月中旬-12月中旬)全面组织实施落实省、市、区方案的部署和要求。

第三阶段(12月下旬-2006年1月)各有关部门对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并于2006年1月10日前书面报送区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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