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经费审查工作报告决议(实用5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8-31 06:40:39
工会经费审查工作报告决议(实用5篇)
时间:2023-08-31 06:40:39     小编:BW笔侠

报告,汉语词语,公文的一种格式,是指对上级有所陈请或汇报时所作的口头或书面的陈述。报告帮助人们了解特定问题或情况,并提供解决方案或建议。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报告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工会经费审查工作报告决议篇一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任务,依据工会章程和经审会组织通则的规定为:

1、审查同级工会组织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情况,审查所属企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和经营管理情况。监督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政策、纪律、法规和工会财务工作方针、制度。

2、督促同级工会定期公布财务账目,报告财务收支情况,实行财务公开,发扬财务民主。

3、检查同级工会对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关于工会财务工作决议的执行情况,以及对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建议或决议的执行情况。

4、宣传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同铺张浪费和分钱分物,贪污盗窃,侵占国家和工会财产现象进行斗争;对模范执行财经法纪,财务工作成绩显著的建议给予表扬、奖励。

5、深入调查研究,听取职工群众意见,积极参与支持财务改革,对工会经费收支、财产管理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帮助其完善各项财务制度。

6、工会组织机构变动和财务、财产管理负责人工作调动时,负责监督做好交接工作。

7、参与政府和上级工会规定的其他审查审计工作。

工会经费审查工作报告决议篇二

根据四川省总工会财务部《关于开展工会经费收缴“一改三策”工作进展情况调研的通知》(川工财字〔2017〕18号)要求,市总财务部在全市开展了20xx年工会经费收缴“一改三策”工作进展情况调研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于后。

我市自20xx年开始实行托税务代收、财政统一划拨和收取建会筹备金三项政策,一举改变了工会“全年收经费,收经费”的局面,推动了经费收缴工作从体制、机制、制度到方式、方法的变化,促进了工会经费收缴长效机制的构建,形成了工会经费收缴的新格局。

一是各级工会组织经费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实行托税务代收,增强企事业单位拨缴工会经费的法律意识。据统计,自实行“一改三策”后,我市市县两级工会的经费年增长率超过15%。极地增强了工会的经费收入,工会的实力持续稳定的增长,为职工维权、困难职工扶以及整个工运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物质保证。

二是扩了工会经费收缴面。在实行“一改三策”前,由于收取工会经费方式方法单一,市县工会仅能收取国有中型企业经费,对于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拒缴、欠缴经费缺乏必要的手段和措施,工会经费收缴面不足10%,实行“一改三策”后,借助税务部门点多面广、征管制度完备、征管措施得力、信息网络健全的优势,工会经费收缴面幅提高。

1、税务代征经费收缴足额率偏低。通过调研发现我市工会经费收缴足额率普遍偏低。市本级工会经费收缴足额率为70.61%,广安区经费收缴足额率16.96%,岳池县经费收缴足额率16.25%,武胜县经费收缴足额率19.1%,邻水县经费收缴足额率12.18%,华蓥市经费收缴足额率24.8%,应收尽收工会经费做得不够好。

2、财政统一划拨经费足额率低。市本级48.97%、广安区29.80%、岳池县18.52%、武胜县27.96%、邻水县25.06%、华蓥市33.%。

1、由于我市企业少,绝多数舒模以下的小微企业,税务代收点多面广,地域分散,收缴金额小,收缴面高,致使收缴足额率低。

2、企业依法缴纳工会经费的意识淡薄,特别是一些帆企业、中省驻市单位和工会组织不在当地产业工会,依法缴纳工会经费的意识淡薄,经费收缴难度。

3、由于我市属经济欠发达地区,财力十分紧张,要靠财政转移支付才能维持日常运转,因而财政统一划拨经费足额率低。

1、加对《工会法》及《四川省〈工会法〉实施办法》的宣传力度,以增强企事业单位依法缴纳工会经费的自觉性,同时建议人要加强对企事业单位《工会法》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2、建议将财政代扣工会经费足额率纳入年度党政府绩效考核。

3、建议各级地税部门将税务代征工作纳入专项考核。

工会经费审查工作报告决议篇三

我代表**乡第二届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作经费审查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20-年至20-年,在乡总工会委员会的领导下,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的意见》,依法履行经审监督职责,加强经审工作制度建设,不断健全完善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制约机制,加大审查监督工作力度。

经费审查委员会对本级财务工作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议。认为,五年来工会财务工作适应工会组织改革与发展的需要,不断加强财务管理工作,针对各类新情况、新问题,采取了多方面的有效措施。在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等方面贯彻“增收节支、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工作原则,使工会经费做到了收支平衡,尚有结余。

经审定,20-年至20-年,乡总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如下:总收入为元。包括:县总工会拨入活动经费元,乡财政补助经费元,会员会费收入元,其他收入元。

五年总支出为元。其中:上解县总工会经费元,职工活动费元,其它支出元。

截至20-年底,经费结余为13131.89元。

意合理调配经费,节约不必要的开支,储备了一定的经费,为工会更好地开展工作奠定了基础。进一步加强核算,建立了三级帐目管理,做到了帐证、帐表、帐帐相符,经费收支帐务清楚、真实,财务核算工作符合规定。

为了更好实现今后五年工会工作目标,在已经有了必要经费结余储备的基础上,我们认为:乡总工会今后要适当扩大职工活动费和工会业务费的支出比例,关注热点,活跃基层,培育典型,加大重点工作的投入,提高工会经费的使用效益,为工会工作提供可靠的保证。坚持勤俭节约的精神,发扬艰苦奋斗的工作作风,保证必要的经费结余储备,以防风险。

五年来,认真贯彻十七大精神,认真履行职责,全面推进经审监督工作。强化组织建设,完善制度体系,积极开展业务培训;依法独立实施审查、审计,加大经审监督力度,加强工会廉政建设,促进工会经济活动规范运作,在工会整体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显著成绩。

工会经审委员会是代表会员群众对工会财务收支、使用和财产管理情况进行审查监督的组织。加强经审组织建设,配备高素质的经审干部,是搞好经审工作的基础。五年来,经费审查委员会加强了对基层工会经审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要求基层工会经审会做到“三同时”,即在工会委员会换届选举时要同时考察、同时选举、同时报批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在经审委员退休、调离时做到及时增补委员,把政治素质高、作风正派、有专业知识的干部选配到经审工作岗位上。注重制度建设,是促进经审工作规范化管理的保证。五年来,乡工会经审会注重经审工作制度建设,做到“三个坚持”。即:坚持对本级财务预决算“必审”制度;坚持经审会定期向工会委员会报告工作制度;坚持经审会学习制度。促进了经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二)强化业务培训,提高经审干部的自身素质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针对工会干部和经审干部变动较大的现状,强化经审干部的培训工作。在培训中突出国家法律、法规的应用和经审工作综合分析能力的提高,达到了对参加培训人员的业务指导、道德教育和信息交流的目的,使经审干部明确了新时期工会经审工作的精神,掌握了工作要领。

实行基层工会经审工作台帐化管理,把台帐作为经审工作自我约束管理的载体,将工作计划、会议内容、审计工作、工会经费计拨、问题建议等内容都反映在经审工作台帐上,实现了整体、动态的管理。

(四)深入调查研究,提高经审工作整体水平

切实加强基层工会经审工作情况的调查研究,全面分析和把握经审工作发展趋势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制定政策、开展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通过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了解工会经审工作的现状、存在困难及问题。

经过五年的工作实践,我们深深感受到:工会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是做好经费审查工作的关键;经审干部的工作水平和素质是做好经审工作的基础;行政经费的支持是做好工会工作的保证。

今后五年,工会经审工作要继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贯彻全国总工会、县总工会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工会工作大局,依法履行经审监督职责,加强工会经费审查监督规范化建设,提升审查监督能力和审查监督质量,提高工会经审工作整体水平。

(一)加强领导,为工会经审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作机制和方式方法,必须科学规范工会经费的收、管、用,确保工会经费合理、正确使用。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对工会经审工作的领导,是以科学发展观推动经审工作发展的根本保证。工会主要领导要为工会经审工作把关定向,把工会经审工作纳入工会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经审工作和审查审计情况汇报,积极采纳经审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监督。充分发挥经审监督的职能,在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和工作条件等方面,为经审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加大审计力度,发挥经审会的审查监督职能

加大审查审计工作力度,提高审查审计工作质量,实施从“源头”、“过程”到“结果”的全过程监督。加大对工会经费预决算和执行情况的审查审计力度,保证经费的收缴和使用,积极开展对基层工会经审工作检查和交流,并做好工会主席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努力促进工会经费收缴和上解任务的增长,促进工会经费按规使用,财产管理水平的提高。以审促收,以审促管,以审促用,以审促评,把服务与监督有机结合起来。

(三)加强服务指导,提高工会经审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加强对工会经审干部的培训,树立爱岗敬业、勤政廉洁、忠于职守的工作精神。提高经审干部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和协调能力,努力在工会建立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有开拓创新精神的经审干部队伍。继续开展工会经审工作“台帐化”管理,并赋予新的内容。推动审计监督职责的落实,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使经审工作有章可循,增强经审工作的活力。

各位代表,未来五年,工会工作处在改革和发展的重要时期,工会经审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坚信,新一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在工会组织的领导下,在广大工会经审干部的共同努力下,立足全局、围绕目标、开拓进取,在未来的五年里,一定能开创工会经审工作的新局面!

工会经费审查工作报告决议篇四

一、总则

第一条根据《甘肃省庆阳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关于工会特约审计员队伍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了弥补县总工会经审力量的不足,提高经审监督水平、县总工会决定建立华池县总工会特约审计员队伍。

第二条为了加强县总特约审计员队伍的管理,规范特约审计员的行为,充分发挥特约审计员在县总经费审查工作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二、选聘范围及聘期

第三条根据我县经审工作实际、县总决定在以下行业中选聘特约审计员:

1、工会系统;

2、政府审计部门;

3、政府财务部门;

4、税务系统;

5、其他社会组织;

第四条县总特约审计员队伍由5人组成,一经聘用颁发聘书、聘期三年,聘期届满以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情况可以续聘。

三、工作条件和职责

第五条特约审计员条件:

1、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热爱工会经审工作,处事公正、为人正派、忠于职守,廉洁勤政,能够依法审查审计。

2、熟悉国家有关 财经法律、法规、政策、工会财务审

计工作业务和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审计工作纪律和审计人员

职业道德。

3、大专以上学历,具有审计、财务专业技术资格,熟

悉工会内部审计工作,具备与从事的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

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

4、具有一定的开展审计业务活动的能力。

第六条特约审计员职责

1、受县总工会经审会的委托,依照国家财经法规和工

会财务会计制度以及经审会工作要求,参与经审会组织的审

查审计业务工作、协助县总经审会加强工会经费收支、专项

资金管理,资产管理以及相关经济活动的审计监督,促进工

会经济活动的科学管理与规范运作。

2、特约审计员聘任期间,在所在单位支持下,按照工

会经审会的安排、积极参与工会经费、专项资金、资产管理

等审计工作方案的制定,按县总经审会的要求,按时完成审

计报表、审计意见书等审计文书的起草与审计工作。

3、特约审计员在履行审计职责、办理审计事项时,有

权反应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工会经审会应当认真听取特

约审计员的意见和建议。

4、特约审计员应当遵循保密原则,按规定使用其在履

行职责时所获取的资料。

关培训活动,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履职能力。

四、组织管理

第七条特约审计员不脱离原工作单位和岗位,行政关

系和工资、福利等由原单位负责。

第八条县总经审会根据工作需要,组织特约审计员参

加工会经审组织的有关会议、活动、培训等工作,经常与特

约审计员保持联系,听取他们对工会经审工作的意见和建

议。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特约审计员,予以表彰和奖励,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反应给本人单位。

第九条在县总经审会安排的审查审计工作期间、县总

经审会为特约审计员提供吃、住、行等必要的重要工作条件。

此外,每人每天补助80元津贴(不再报销差旅费),所需资

金在县经审会专用经费中列支。

第十条特约审计员实行动态管理,因工作调整、健康

状况等原因无法履行职责;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纪律处

分或刑事处罚的;无故或长期不参加特约审计员工作的,将

予以及时解聘。

第十一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2012年10月8日

主题词:特约审计员管理办法华池县总工会2012年10月8日印发

工会经费审查工作报告决议篇五

各直属工会:

一、时间步骤

1、自查自纠阶段:9月4日-9月10日,各直属工会对本级工会财务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认真自查自纠,并填制《自查表》,于9月10日前报区总工会。

2、重点审计阶段:9月11日-10月30日,区总工会经审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组成经审小组对基层工会进行重点审计,到各单位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二、审计范围

凡是在2008年度和2009年上半年收到区总工会回拨经费和送温暖资金的直属工会。

三、主要内容

3、区总工会下拨送温暖专款有无挪用现象;

4、本级经审组织是否坚持开展对本级预决算审计。

四、具体要求

4、检查下拨送温暖专款,采用看帐与回访相结合的方式。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此次工会经费审计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桥西区工会经费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总工会副主席、经审委主任田永军担任,组员为石海峰、王云霞、李小勇、朱淑芳、李帅,具体负责此次经审活动的工作开展。

二oo九年九月四日

附件一:

注:此表于9月10日前上交至区总工会。

附件二: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3288719.html】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需要下载本文请点击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