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是指向上级机关汇报本单位、本部门、本地区工作情况、做法、经验以及问题的报告,怎样写报告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报告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报告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易地搬迁扶贫工作报告篇一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1、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要求,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严格遵循政策法规,规范执行项目管理办法。
2、甲方根据乙方选择 安置的方式(集中安置:统规统建、统规自建、政府保障房),(分散安置:自建新房、购新房、购二手房),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补助标准向乙方发放建(购)房补助资金,金额以建档立卡认定人数为准。
二、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自愿选择 的方式(集中安置:统规统建、统规自建、政府保障房)、(分散安置:自建新房、购新房、购二手房),从 搬迁到 ,计划从 年 月开始实施搬迁, 年 月完成搬迁 。
2、乙方在自愿选址原则的基础上需经相关部门核准后确定安置地点。
3、乙方在房屋建设过程中所需工、料、机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涉及的税费及其他费用由乙方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缴纳。
4、乙方原有房屋属于分散安置对象的,须在领取易地扶贫搬迁建房补助费的70%后3个月内自行拆除,属于集中安置对象的须先拆后搬,逾期不予拆除的,由房屋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并扣发余下的.30%建房补助款,原有宅基地必须交(乡)镇人民政府统一管理,不得再建房屋,也不得出售、出租或赠与他人。山林、田土等生产资源仍按原承包方式不变。
5、乙方在项目竣工(购房)后,须及时提供相关资料(新房照片,购房的须提供购房房产证),以便项目验收。
三、其他事项
1、项目实施后,甲方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付款给乙方,乙方不得再向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提出其它诉求或经济补偿。
2、乙方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后,不得返迁。通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项目所新建的住房(或城镇所购置商品房)十年内不得转让或出售,否则须全额退还该项目补助资金。
3、乙方须按进度计划开工、完工。如因乙方原因影响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项目进度和验收,将取消分配到户的建房(购房)补助资金。
4、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商议解决。 本协议从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扶贫开发办、易地扶贫搬迁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以下协议:
1、安置地点:安置地位于村,该土地没有权属争议。
2、安置方式:采用集中安置,户型设计图纸如下(按乙方实际家庭人数进行设计),实行统规统建。
3、补助标准:根据乙方家庭实际人口数计算,每人补助不超过平方米,补助标准为不低于元/平方米,实行集中安置的,基础设施由项目实施单位统一配套搞好。
4、搬迁时间:新房建成交付时间为 年 月 前,乙方应在交付后内迁入新居。
5、原住房处置要求:乙方应在自新房交付日起 内,对原住房进行拆除并交出宅基地。
6、资金筹集责任:乙方应按 元/人,将自筹资金在协议签订时交给甲方,其他工程建设资金来源由甲方协调。
7、甲乙双方其他义务:乙方要求集中安置的,由
甲方统一安排用地,要求分散安置的,自行与村组协商用地,村组应提供帮助,乙方自协议签订日起,不得反悔,不得违背协议拒不拆除旧房,不得占用原宅基地,甲方对安置工程建设进度,房屋质量监管负有业主责任,如因工程质量,建设进度产生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日生效。
甲方: 法人签字:
乙方(签字并按手印):
年 月 日
易地搬迁扶贫工作报告篇二
全区锁定易地扶贫搬迁户153户、512人。涉及大幕乡、汀泗桥镇、官埠桥镇、马桥镇、**奶牛场等5个乡镇(场)。集中安置点6个,分别是大幕乡广东畈集中安置点、大幕乡西山下集中安置点、汀泗桥镇大坪村西关集中安置点、八角邱集中安置点、官埠桥镇窑咀村集中安置点、**奶牛场杨排洲集中安置点。
**奶牛场17户54人,其中集中安置16户50人,分散安置1户4人。主体工程已完工,附属工程基本完工。
汀泗桥镇22户66人,集中安置20户61人,分两处安置;分散安置2户5人,主体工程已完工。
大幕乡72户273人。集中安置点49户198人,广东畈安置点正在进行附属工程建设,西山下安置点正在进行主体工程建设;分散安置23户75人。分散安置23户主体工程已完工。
官埠桥镇安置19户45人,集中安置11户20人,分散安置8户25人,主体工程已完工,正在进行附属工程建设。
马桥镇安置23户74人,集中安置点已取消,分散安置主体工程基本完工。
一、要进一步加快西山下安置点主体工程建设进度,加快其他安置点的附属工程建设进度,明确时间节点和负责人,确保如期完成建设任务。
二、加强安全监管,确保工程质量。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是政治任务,也是民生工程。各乡、镇、场要将工程监理贯穿整个工程建设,每个环节都要实施监管,严防偷工减料、以次充好。
三、要充分考虑易迁户帮扶措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最终目标是安居与乐业。各乡、镇、场要在易迁户精准帮扶和配套产业上下功夫,要根据易迁户实际情况进行政策叠加、树立发展信心,解决搬迁的后顾之忧。
易地搬迁扶贫工作报告篇三
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包括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以下简称易地搬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生态移民搬迁(以下简称生态搬迁)、财政专项扶贫搬迁(以下简称扶贫搬迁)和农村d级危房改造。
为认真实施好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工作,根据《奉节县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实施办法(试行)》(奉节府发〔20**〕42号)文件精神,结合永乐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原则。
在坚持群众自愿的前提下,政府通过统筹规划、政策扶持、基础配套,有效组织和引导群众自力更生、主动搬迁。
搬迁对象原有承包地、林地使用权不变,鼓励其自愿流转或参股专业合作组织。
鼓励龙头企业参与高山生态扶贫安置区特色产业开发。
(二)坚持整户搬迁、原居住房屋及附属设施拆除的原则。
整户搬迁和原居住房屋及附属设施拆除是高山生态扶贫搬迁的前提条件,对拆除后的宅基地及附属设施用地优先安排复垦。
搬迁户原居住房屋及附属设施用地扣除新建房屋用地面积后,节约的面积可作为地票交易或增减挂钩建设用地指标使用。
(三)坚持因地制宜、因户施策原则。
综合考虑搬迁群众的生存环境、经济能力、劳动技能和生产生活习惯,合理确定搬迁对象和安置方式。
(四)坚持统筹兼顾、合力推进原则。
加强组织协调,整合相关站所室力量,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协调推进高山生态扶贫搬迁。
二、搬迁范围及对象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贫困农户,列入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对象:
1.居住边远地区,生产生活不便、生存环境恶劣的。
2.居住地水、电、路、通讯等基础条件难以完善,扶贫成本高、就地脱贫难的。
3.建卡贫困户、低保户、转户进城集镇安置、纳入宅基地复垦的优先纳入搬迁。
4.原居住地房屋有房产证或宅基证,新建住房有房地产权证或建房、土地许可证,购房有房地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契税缴纳凭证等合法手续。
月1日以后实施整户搬迁的。
6.原居住房屋及附属设施应拆除。
其中转户进县内城集镇或县外购房,已签订拆房复垦协议但未拆房的;以及符合拆房复垦条件且搬迁户承诺拆房复垦的,经县国土部门审查同意后,可以作为搬迁对象,其安置补助完善手续转为拆房履约保证金,待原居住房屋及附属设施拆除后无息退还。
不符合拆房复垦条件的搬迁户必须自拆后才能兑现安置补助。
对梯度转移和其他自主建房搬迁的,必须拆除原居住房屋及附属设施后才能兑现安置补助。
(二)下列人员不得列入搬迁安置补助对象:
1.居住在三峡库区生态屏障区规划范围内的人口(按照三峡库区后续规划实施搬迁)。
2.已享受易地搬迁、生态搬迁、扶贫搬迁、农村d级危房改造补助的。
3.“空挂户”及搬迁户中非家庭成员的挂靠人员。
三、安置方式及补助标准
易地搬迁、生态搬迁、扶贫搬迁和农村d级危房改造,对不同安置方式的搬迁对象给予差异化补助。
安置方式分为自主分散安置和政府统建集中安置两种方式。
(一)自主分散安置方式包括转户进城镇、梯度转移及其它安置。
转户进城集镇安置的搬迁户,按8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助。
安置对象在本县行政区域内自行购买建筑面积低于90平方米、交易价格低于当地市场均价的首套住房的,凭镇政府出具的高山生态扶贫搬迁身份认定证明和购房手续免交房屋交易契税。
转户到县外安置的,按8000元/人的补助标准执行。
对继续从事农业生产的搬迁户,包括在本镇、村内实行由高转低、由远转近、相对集中进行梯度转移安置的和其他分散自主安置的,均按7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助(含基础设施建设补助)。
梯度转移安置不得进入三峡库区生态屏障区(城集镇除外)。
(二)政府统建集中安置是指迁入经县政府批准统一建设的集中安置点进行的安置,按7000元/人的标准补助到搬迁户。
高山生态移民集中安置点居住对象为本镇范围内放弃原宅基地并实施复垦的农村居民,地灾避让搬迁、扶贫移民、退耕还林生态移民、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土地整治、巴渝新居、库区居民点搬迁户、危旧房改建户、连体房户、无房户、户改退地的连心房等符合农村宅基地批准条件的农村居民。
本细则施行前各年度已下达尚未实施完毕的易地搬迁、生态搬迁、扶贫搬迁、d级危房改造的.补助资金仍按原标准执行。
四、工作步骤及要求
(一)报批实施方案。
镇政府根据县搬迁办下达的年度搬迁计划,按照群众自愿申请、村初评、镇审核公示的程序确定年度安置对象,编制年度实施方案(附安置对象花名册)报县搬迁办审批。
(二)组织搬迁实施。
镇政府根据审批的实施方案,逐户签订搬迁协议,督促落实安置住房和原居住房屋及附属设施拆除等工作。
(三)兑现补助资金。
项目实施完毕后,镇政府组织自查验收,形成验收报告,报送县搬迁办,县搬迁办组织相关主管部门进行综合验收。
待综合验收合格,县上拨付补助资金,镇政府按照规定标准与搬迁户结算。
(四)加强档案管理。
按照以下要求分类整理高山生态扶贫搬迁档案资料,并送县搬迁办、发改委、扶贫办、城乡建委备案。
1.文书档案。
包括实施项目的上报文件、实施方案及批复文件、计划下达文件、公示资料及图片证明等材料。
2.户档案。
包括农户信息卡、搬迁申请表、新旧房屋照片、户主身份证和家庭户口复印件、户口迁移手续、补助资金兑付证明、旧房拆除证明、建房审批及购房手续等原始资料。
3.项目档案。
包括规划方案、工程设计、决算报告、审计报告及竣工验收备案的相关资料。
五、工作措施
坚持“统分结合、整合职责、分线落实”原则。
镇搬迁办:负责镇搬迁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组织编制全镇年度实施方案,统筹年度搬迁计划,跟踪掌握项目实施进度,收集、汇总、上报向县搬迁办的各种报表、信息,负责与县搬迁办的工作衔接,承办高山生态扶贫搬迁方面的会议、年度绩效考核等工作。
经发办:负责易地搬迁、生态搬迁、扶贫搬迁的年度搬迁计划编制、计划下达、对象资格审查、组织实施、资金申报、文书和户档案资料收集管理等具体工作,协助镇搬迁办工作。
规建办:负责d级危房改造的年度搬迁计划编制、计划下达、对象资格审查、组织实施、资金申报、文书和户档案资料收集管理等具体工作;负责集中安置点建设管理,协助指导按相关程序办理用地规划、建设等行政许可手续;优先落实搬迁户宅基地复垦。
财政办:负责高山生态扶贫搬迁专项资金管理和兑现,协助资金拨付工作。
镇纪委加强对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工作的监督,杜绝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镇搬迁办、相关站所室要明确责任,细化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好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工作。
对政策落实不到位、项目推进不力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对滥用职位权、徇私、弄虚作假、截留挪用、骗取套取专项资金的,要严肃查处。
易地搬迁扶贫工作报告篇四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州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调度会,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关于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的部署要求,对全州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加大推进落实力度,高质量做好后扶工作,坚决打赢打好易地扶贫搬迁攻坚战。
今天上午,我和州直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对花垣县民乐镇安置区、保靖县城桐木棋安置点和永顺县芙蓉镇安置区进行了现场调研,州政府督查室开展了明察暗访。刚才,州发改委汇报了全州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推进情况,各县市联席办主任、安置区负责人作了发言,州政府督查室指出了发现的问题。今天的调研富有成效,既看到了成绩,又发现了问题,特别是听到了一线负责同志的很接地气的建议意见,形成了强大的工作共识。总体来看,“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实施以来,全州围绕“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总体目标,系统谋划推进各项工作,“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已经全面完成,连续两年在全省市州年终考核排位第一,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当前,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已经进入到做好后续扶持为主的新阶段,我们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后扶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进一步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和搬迁群众后续帮扶力度,强化工作举措,切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半篇文章”,把这项最大的德政工程和民生工程抓好抓出成效。下面,我重点强调五点意见。
第一,要全面抓好产业就业。产业和就业是搬迁群众“稳得住、能致富”的关键,也是增强搬迁群众造血功能的长远之计。过来,我们在促进搬迁群众增收上下了很大功夫,通过建立产业利益联结机制、开展乡村旅游、设立扶贫车间、开发公益岗位、推进转移就业和就近就业、引进龙头企业带动就业等方式,有效促进了搬迁群众增加收入。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集中安置区附近还缺乏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产业利益联结机制还有待健全,搬迁群众的增收还不够稳定等等,这些都需要我们用心用情用力加以解决。在产业扶贫上,要稳定易地搬迁群众已有产业,有条件的要继续提质发展,没有条件管理的要依法组织流转,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发展新的农业特色产业;要建立健全强有力的利益联结机制,积极探索产业扶持资金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带动搬迁户共同发展的新模式、新举措,促进产业扶持资金投向从种植向生产、加工、销售、品牌创建、一二三产业融合并重转变;要抓好消费扶贫,发挥好特色农产品产销联盟的作用,开展线上线下“立体营销”,特别是当前要重点抓好猕猴桃、柑橘等大宗农产品销售工作,绝不能出现农产品滞销影响群众的脱贫质量;要加快工业园区、农业园区、旅游景区建设,以园区、景区、城区的高质量发展带动附近集中安置群众增收。在稳定就业上,要加大就业帮扶和服务力度,把易地搬迁安置区和搬迁群众作为重点地区、重点人群,加大招工招聘和技能培训力度,促进搬迁群众就业、创业;要持续加大劳务输出力度,加强对搬迁群众返乡劳动力的监测,及时帮助实现再就业;要鼓励支持企业在集中安置区附近建厂或设立扶贫车间,促进有劳动能力的搬迁群众实现就近就业。
第二,要全面补齐短板弱项。根据国省抽查和我们自查情况看,全州易地搬迁在安全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方面,还存在一些短板弱项,需要加快整改,补齐短板弱项。要全面开展易地搬迁工作“回头看”,直接到搬迁群众中去面对面听取意见,发现问题,对群众最急、最盼、最需的问题进行系统梳理,形成清单,逐项认真加以解决。一要加快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要加快在建项目建设,为集中安置区群众提供便利化的入学、就医、养老等条件。要开展小区环境绿化提质改造,全面提升小区环境质量。要利用这次编制“十四五”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的机遇,统筹做好集中安置区和安置点的规划,加快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二要做好地灾评估“回头看”。各县市要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辖区所有集中安置点开展地害评估,形成专项报告;对辖区内所有分散自建户逐一开展地灾隐患排查,形成县市分散自建宅基地地质灾害隐患调查报告。各县市要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并建立整改台账,实现易地扶贫搬迁地质灾害评估“全覆盖”。三要做好住房质量验收“回头看”。从国家和省督查抽查情况看,各县市集中安置点均已完成住房质量验收,相关县市要尽快完善有关资料,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各县市要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辖区内分散自建户逐一开展房屋结构安全性检测鉴定,逐户出具专业鉴定报告,实现易地扶贫搬迁群众住房质量验收“全覆盖”。四要做好不动产证办理。目前全州仅有花垣县完成搬迁住房不动产权证办理,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全面加强指导,协助县市加快办理不动产权登记。要开辟绿色通道,推进容缺办理,争取在9月底前,把不动产权登记证发放到所有搬迁户手中,让搬迁群众吃下定心丸。五要做好评估核查准备。本次国家抽捡核查是在县级自评、省级核查的基础上,由国家发改委组织的对全国“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质量及成效的一次全面总结性检查,时间在9月初,我州永顺县是抽检县。永顺县按要求做好全面自查和相关准备,州联席办要牵头组成州指导组,下周一进驻永顺县开展迎检指导,确保高质量完成国家抽查核查工作。
第三,要全面落实后扶政策。今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深入贯彻落实************重要讲话精神决战决胜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通知》以及国家发改委等13部委《2020年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若干政策措施》,湖南省发改委等13部门印发了《关于印发湖南省2020年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州政府去年已经出台了《关于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工作的实施意见》,为我们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后扶工作提供了政策保障,各级各部门要不折不扣抓好政策落实,最大程度地释放政策红利。一要全面对接政策。州联席办要尽快编印易地搬迁政策小册子,及时发放县市区。要加强对国省政策措施的梳理和研究,吃准吃透政策措施精神,确保国省州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政策措施在各县市落地生根、开花结果。特别是要结合我州实际抓紧制定细化方案,根据3000人以上的大型安置区、800至3000人的中型安置区、800人以下小微型安置点等不同类型、规模安置区的特点,分区分类实施精准帮扶措施,确保每一个安置区、每一位搬迁群众都能获得及时有效的帮扶。二要推进政策落实。州推进办、州政府督查室、州发改委要针对后扶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各项后扶政策全面落实到位。各县市要认真搞好自查自纠,及时发现问题,改进工作,全面兑现各项政策,切实推动各类监督检查、脱贫普查和“回头看”发现问题尽快整改“清零”。三要加大资金投入。易地搬迁后扶工作还有很多扫尾工程和后续工作要做,要积极抢抓对易地扶贫倾斜支持政策的机遇,加快项目谋划申报,争取获得更多的资金支持。要千方百计筹措资金,通过争取预算内资金、专项债券、亚行贷款及整合涉农资金等方式,加大投入,切不可因为资金问题影响工作推进。
第四,要全面加强社区治理。加强安置区社区治理是确保“能融入、稳得住”的保障,虽然我们的搬迁和后续帮扶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安置区社区治理工作还刚起步,仍有大量的工作需要加快推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进。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置区社区治理,按照新时代加强社会治理工作总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治理措施,确保搬迁群众更好地融入安置区社会管理系统。要想方设法降低易地搬迁群众的生活成本,积极创造条件,通过找一些荒山荒坡和土地流转等形式,尽可能让搬迁群众有菜地种菜,降低生活成本,减轻生活压力。一要完善治理机制。要深化安置区治理,强化新社区基层党组织建设,有机结合农村“互助五兴”和城市“五进小区”基层治理模式,以群众的需求和问题为出发点,综合利用多种治理工具,充分调动群众、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的积极性,实现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要健全安置区服务管理机制,加强物业、管理委员会和楼栋长建设。各县市要保障安置区管理运行经费,不断健全完善便民服务“四个一”机制和“三个三”问题快速处理机制。特别是要把搬迁群众全部纳入安置区社区管理服务体系,做好迁出地和安置地的有效衔接,确保不留空挡。要不断丰富搬迁群众文化生活,培养积极健康的社区文化,切实增强搬迁群众的归属感和幸福感。二要维护合法权益。要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支持搬迁群众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有效利用和盘活搬迁群众的资产资源。要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不动产登记,加快推进搬迁群众生活习惯的培养和引导,尽快使他们从边远地区的农民向新型农民和城镇居民转变。三要促进和谐稳定。安置区是新的社会管理系统,在融入过程中,也是各类矛盾问题集中显现的地方。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风险隐患的分析研判和预防化解机制,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及时做好涉贫信访问题的处置化解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第五,要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继续保持攻坚状态,不停顿、不大意、不放松,主要负责同志要深入各类安置区、安置点,推动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措施落地落实,为搬迁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推动工作在一线推进、问题在一线解决,政策在一线落实。一要压实工作责任。要建立州县领导联系易地搬迁安置区制度,每名州县领导联系一个安置区,州联席办要在本周内把领导联系安置区责任落实到位。要强化县市区的主体责任,党政“一把手”要扛牢领导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解决、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分管领导要集中主要精力抓好工作落实。要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提高基层特别是易地搬迁安置区便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发改部门要强化统筹协调,加强督促指导,牵头抓好各项政策落实。住建部门要严格落实建设工程质量责任终身制及施工单位质量保修责任,加强推进安置住房质量安全监测、排查和整改工作常态化,及时完成竣工结算及工程验收备案。自然资源部门要督促县市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集中安置区开展地质灾害的评估、对分散自建户开展地质灾害排查,加快推进花垣县、泸溪县安置区评估工作和永顺县、凤凰县安置区边坡治理工作,牵头做好权证发放。人社部门要重点加大对搬迁群众就业帮扶力度,通过深化劳务协作,扶持引进扶贫车间,支持搬迁群众自主创业,开发安置区公益性专岗,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构建稳固牢靠的就业帮扶体系。农业农村部门要大力推进“企业帮村、合作社联户”产业扶贫行动,建立健全产业扶贫利益联结机制,让搬迁群众更多分享后续产业发展红利。组织部门要强党组织建设,确保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在安置点全覆盖,在安置区全面推行农村“互助五兴”和城市“五进小区”基层治理模式。民政部门要加快对大型安置区社区组织建设,强化基层自治能力。组织开展调研,迅速拿出安置区建立社区方案,形成指导意见。财政部门要抓好资金保障,督促县市将集中安置区后续帮扶资金纳入财政预算,要督促县市解决好各安置区工业运行经费。教体、卫健部门要统筹做好安置区周边学校、幼儿园、医院规划布点工作,在公共服务补短板方面,组织抓好项目推进,解决好就学就医问题。行政审批部门要指导县市加强安置区便民服务力度。扶贫部门要做好对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动态监测,积极安排扶贫资金加大帮扶力度。商务部门要积极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引导适合的企业到安置区建厂或设立扶贫车间。金融部门要开展百名行长联系安置区工作。二要加强督查调度。发改部门作为牵头单位,要开展定期不定期督查指导,细化目标管理,完善考核办法,全面加强对易地搬迁后续扶持的专项考核。政府督查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专项督查,坚持问题导向,推动问题解决。三要做好群众工作。四要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强舆论正面引导,重点宣传党***、国务院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宣传易地搬迁脱贫成效和经验,宣传基层扶贫干部典型事迹和搬迁群众光荣脱贫感人故事,汇聚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强大正能量。
同志们,实现全州脱贫摘帽,消除千年贫困,解决区域性贫困问题,全州上下付出了艰辛的努力,我们要以首倡之地的首倡之为,尽锐出战、一鼓作气、越战越勇,为夺取脱贫攻坚战的全面胜利,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易地搬迁扶贫工作报告篇五
根据中央、省、市和县委、县的要求,在乡、的正确领导下,我镇按照“抓好基层组织建设,打造服务群众的队伍,建设一支素质过硬、结构合理、群众信任、群众满意、满意”的“三农”服务模式,充分发挥党政办公室的职能作用,积极探索“一村一会,一镇一村”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新路子。
一、加强组织建设,实基层基础
1、村级组织建设工作
镇在村“两委”班子建设中,始终注重发挥基层工作组织者和指导者的作用,以村两委成员为龙头,以村党总支、为阵地,以和群众代表为重点,全面推进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充分发挥村党总支的领导带动作用。一是严格按照党政一把手负总责,村党总支委员、支部和村两委成员为具体责任人。二是充分发挥村两委成员和联席会议、村民代表会、农户代表会、村民代表、组长会等群众性的监督和管理功能。三是充分发挥和党群在农村工作、生产、生活等方面的表率和示范作用。四是充分发挥村“两委”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五是充分发挥和群众代表、群众代表的作用,充分发挥、村民代表的先锋模范作用。
2、工作
3)、抓“村示范村”创建工作。根据市、县委创建“村示范村”的要求,我镇把创建“村示范村”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示范村”、“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示范村”创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并以此带动全镇“两委”班子建设水平的提升和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4)、抓“村文化示范村”创建工作。我镇积极组织全镇16个村文化活动室,积极开展各类主题文化活动,创出各类先进文化阵地。
5)、抓“村品牌示范点”创建工作。我镇把村“两委”班子建设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示范点创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示范点创建,示范村”为抓手,以农民致富增收为目的,以、村民代表、组长和群众代表的创建活动为载体,不断探索创建工作新路子和模式。
6、抓“村品牌示范点”创建工作。一是抓“村品牌示范点”创建。镇结合“示范村”创建活动实际,把创建“村品牌示范点”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示范点创建”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和村民代表、村民代表、组长和代表的带头作用,不断提高全镇、村民代表的工作能力。二是抓“村品牌示范点”创建工作。根据“示范点创建,示范点创建,群众代表创建”的要求,以村级组织、农户、社会组织和村务公开村“三会一课”“代表会”“村务公开”等为载体,全面开展“示范户”创建活动,以“两委”成员为重点,以和群众代表“三委”成员为依托,以和群众代表为阵地,以群众和代表的“五带头”工作带动的“一言一行”为重点,努力提高广大、群众的思想觉悟和业务素质,使、群众的工作、生活和学习生活更加丰富多彩。三是抓“村品牌示范点”创建。在镇组织的“两委”成员和村“两委”成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各村党总支和的协助下,我镇、村民代表、组长、群众代表都积极参与了“两委”工作,并且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村“两委”工作有了明显的进步和提高,群众的思想素质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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