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农村道路整治简报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汇总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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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农村道路整治简报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汇总6篇)
时间:2023-08-31 16:55:20     小编:ZS文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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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道路整治简报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篇一

坚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统一指挥,科学应对,积极协调,组织民警在道路拥堵、遇低温雨雪冰冻、雾霾、大风、暴雪等恶劣天气、收费站排队出现规模性车辆滞留(省际公路出现3公里以上交通拥堵、省内公路出现5公里以上交通拥堵)的情况下,结合辖区道路实际情况,在拥堵中心点段采取指挥疏导,在拥堵路段来车方向的主要路口、交叉口等,逐级启动交通远端分流。保障道路交通管制各项指令得到快速传达、落实,提高道路交通应急处置能力,切实维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为切实加强道路交通指挥疏导和远端分流工作指挥和协调,大队成立“五一”节假期间道路交通组织领导小组,由大队长赖祖强任组长,大队教导员唐长波,副大队长廖炳靖、何偲任副组长,各中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大队秩序中队办公室。何偲副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做好疏导分流工作预案,确保接到启动分流的指令后能迅速、有效地开展工作。

(一)加强应急防范,保障辖区公路畅通和抢通救援工作。当辖区内道路出现道路拥堵时,大队领导小组成员在第一时间要迅速赶到现场,同时逐级向上级报告,领导要亲临一线指挥,根据道路周围实际情况,组织有效的疏导和分流,避免造成人为的严重交通堵塞。发生车辆故障或交通事故时,要快速出警、快速清理、快速恢复交通,避免因交通事故造成严重交通堵塞。

当辖区内主要道路因交通事故、车辆排队等候等情况导致规模性车辆滞留时(省际公路出现3公里以上交通拥堵、省内公路出现5公里以上交通拥堵),大队在拥堵路段建立现场指挥协调处置领导小组。处置工作采取疏导与分流相结合的原则,需采取远端分流措施时,由现场处置组下达实施分流指令,指令首先下达到离拥堵路段较近的疏导分流点,开始组织实施交通分流工作。当近距离的疏导分流点滞留车辆达到一定数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容量)时,立即向处置组或者大队当日值班领导报告,由处置组或者大队当日值班领导向更远距离的疏导分流点下达分流指令,以此类推,以拥堵路段为中心,向四周辐射,逐级逐步组织实施疏导远端分流工作。

各疏导分流点接到指令后10分钟内确保响应,及时向过往车辆发布路况、天气信息和分流消息,劝导车辆改道或到有条件的地方等候,对路面过往车辆实施有效的拦截并指挥车辆有序停放。停放的原则是:实行单边停放,预留生命和消防通道,客车尽量引导停放在路边店、服务站场等相对安全的地方,以便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和优先放行。

(二)强化预测预警,切实做好出行信息发布与服务工作。针对“五一”节假期间可能出现的低温雨雪冰冻、雾霾、大风、暴雪等恶劣天气,大队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合作,全力做好公路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及时向社会发布公路预警信息。并会同公路管理机构加强路网运行实时监测工作,切实做好“五一”期间路网运行监测与交通流量观测等有关路网运行数据的监测与信息报送工作,尤其是加强公路断面交通量、车辆类别、行车速度、阻断信息、拥堵信息等信息采集与报送,对于监测掌握的路况、公路气象、交通管制和车辆分流等出行信息,要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并通过网络、广播、电视等多种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等多种途径及时发布,引导公众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和路线,避免出现集中拥堵。特别是容易出现拥堵的城区道路和通往热点景区的公路主线收费站,要提前发布通行信息引导车辆行驶并行的国省干线公路,充分发挥路网整体运行效率,平衡路网流量。

(三) 加强对冰冻雨雪恶劣天气交通应急工作的管理,提前制定应对冰冻雨雪恶劣天气交通应急管理工作预案。针对“五一”节假期间可能出现的低温雨雪冰冻、雾霾、大风、暴雪等恶劣天气,大队要结合《来宾市应对冰冻雨雪恶劣天气交通应急管理工作预案》的要求,按照依靠政府、统一指挥、快速处置、属地负责、区域联动的原则,主动谋划、主动预防,科学应对、有效应对,积极、有序、高效做好低温雨雪冰冻雾霾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应急处置工作,实时掌握低温雨雪冰冻雾霾恶劣天气信息,及时发布预警通报,加强公路交通应急工作指导协调,确保恶劣天气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不发生长时间、长距离交通拥堵,不发生多车相撞道路交通事故。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部署交通疏导分流预案工作是应对道路拥堵的科学方法,大队当日值班执勤民警要站在全局的高度,进一步细化工作预案,做好打持久战的思想准备,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疏导分流工作要明确每一环节的责任人,划分责任区,细化工作分工,充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加强警力保障,确保反应迅速。

(三)加强协作,区域联动。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的同时,大队要加强各部门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警务合作的作用,互通信息,加强沟通,及时应对突发情况,保障疏导分流工作的顺利有效进行。

(四)加强防护,确保安全。所有参加疏导分流的路面工作人员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按规定配带个人防护装置,加强自身安全防护,防止意外伤亡事件发生。

农村道路整治简报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篇二

一年来,xx镇始终将美丽宜居作为“绿色城市”最纯正的底色,匠心打造最美“xx路”、最美“xx街”、最美“xx巷”、最美“xx景区”、最美“xx人”。

以镇村同创为抓手,挖掘镇村人居环境提升的潜能,镇村道路、巷道、广场、绿化、排水等环境硬件显著提升。以创建国家卫生镇为载体,建“园”植绿、平“地”种草、清“堆”添景、围“洼”聚池,涂“墙”成画,开展城镇综合整治,不断提升人居环境水平,推进省级健康镇、生态文明示范镇建设。xx镇获得xx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寺角营村和四知村成功创建市级卫生村;xx村被评为市级美丽宜居示范村,美丽宜居示范村已全覆盖。

持续开展八清一改,先后开展集中整治42次,投入人力5800人次,出动大型机械420台次,拆除路旁厕所41座、破旧废弃房屋25间、残垣断壁37处。集中清理长期无人管理、破损严重的广告牌、宣传牌、小广告,共计清理广告横幅103处。同时,规范全镇宣传标语统一制式,根治墙体乱写乱画问题。镇村环卫保洁设备不断完善,修复、新增配置垃圾收集箱44个,购置垃圾转运车1辆,桃林寨村配备扫地车1辆。积极宣传人居环境治理理念,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人居环境整治中来,共悬挂横幅200余条。

把项目作为推进人居环境提升的助推器,实施了桃林寨、新城堡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提升示范项目、潼港引线绿化美化项目,实现了沿街墙体美化和立面改造提升。小广场大民生,小绿地大景观,小池塘大生态,匠心打造“xx街”“xx巷”“xx庭院”“xx广场”,桃林寨、寺角营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六史馆、楷模广场应运而生。建成东街免费停车场,镇区管理更加规范,镇村人居环境进入升级版。

积极开展夏季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秋冬季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节前人居环境整治等专项整治活动13次,集中突破重点难点,齐心协力、狠抓落实,取得了显著效果,由“一时美”转变为“一直美”。全力做好农村疫情防控工作,积极应对、主动作为,及时对辖区内各类重点区域进行全方位消杀,广覆盖、无死角,及时阻断传播途径,全力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建立镇、村、保洁公司三位一体环境卫生保洁责任体系,保洁责任全域覆盖。坚持“日巡查、周通报、月排名”工作机制,全年共开展巡查通报29期,曝光问题587处,整改完成587处。镇区商户门前“三包”责任落实更趋精细,东街商户“监管+自管”,相互监督提醒门前垃圾、卫生、停车秩序。广泛开展人居环境志愿活动,“净美xx随手捡”“持续降雨后环境卫生清洁行动”,党员干部带头承诺不扔垃圾、不点一把火、垃圾入箱、门前不乱堆放。坚持“最美”系列评选活动,共表彰年度“最美保洁员”10名、“最美巷道”6条和优秀卫生管理员5名。

下一步,xx镇将持续巩固整治成果、强化宣传教育、创新工作机制,同时总结管理经验,在长效机制上狠下功夫,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出成效、出亮点,真正让好事办好,让群众满意。

农村道路整治简报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篇三

为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提高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近年来,我乡结合辖区实际,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及时研究解决影响全乡道路交通安全的困难和问题,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尽职履责,有效杜绝了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为乡村道路畅通和群众安全出行打下了坚实基础。下面,就我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开展情况作简要汇报。

我乡位于县境东部,西与**乡,南西与**镇,南东与**乡连界,北与**乡接壤,东与**乡相邻,距县城25公里,幅员面积43平方公里,总户数1935户,总人口6498人,共辖8个行政村,56个农业生产合作社。截今,全乡泥碎路19公里,水泥路2公里,农机数量675辆,摩托车590辆,汽车45辆。

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客运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乡人民政府成立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由分管安全副乡长任主任,乡安办主任、交警中队长任副主任,派出所、农机站、司法所、各村委会等部门工作人员为成员,共同负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落实了专兼职工作人员和协管员,乡交管办与乡安办合署办公,并配备了必要的工作设备。

同时,定期召开了全乡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定期传达贯彻了上级下发的有关文件精神,分析了全乡道路交通安全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研究解决了影响全乡道路交通安全的困难和问题。明确了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层层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建立了机动车及驾驶人员基础台帐。

乡人民政府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有关规定,利用多种渠道深入村、社,向群众、驾驶人员讲解道路交通安全知识。乡司法所将《道路交通安全法》作为全民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利用赶场天向群众散发宣传资料。开设了交通安全课,邀请交警向小学师生和驾驶员培训了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将交通法制教育辐射到每一个家庭。乡农机站制定了农机安全使用宣传计划,邀请了县农机局对农机操作人员进行了培训。同时,乡人民政府还到行政村、学校和公共场所设立交通安全板报,悬挂交通安全标语,在全乡上下营造了浓厚的宣传舆论氛围,实现了交通安全法规常识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使全乡群众对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入脑入心。

根据统一部署,配合交警部门进行了超速、超员客车违法行为整治,无牌无证车辆治理等行动。加强了对农村道路的管控,充分发挥交通协管员和农机管理人员的作用,切实抓好农村公路的交通秩序,做好了车辆管理及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同时,乡人民政府按照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的要求,加大对交通事故隐患点的排查和整治力度,配合县xxx门设置了交通警示、指路标志,学校周边路段实行综合治理。落实了道路交通安全专项经费,确保了有钱办事,有人办事。

乡人民政府制定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定期督查制度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将道路交通安全纳入政府和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政绩考核内容,落实责任,兑现奖惩。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整治工作以来,我乡共处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5起,其中农业农机部门查处拖拉机违法载人4起;排查危险路段3条19公里,整治2条8公里,其余1条列入限期整改;交通事故1起,受伤1人,死亡0人,经济损失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

在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乡的交通安全工作虽然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也还存在薄弱环节,农民出行难问题没有根本解决,主要表现在:一是交通基础设施落后,农村道路路况较差。受地理条件和经济条件限制,我乡大多数农村道路依山傍河,险、窄、陡、弯等路况突出,加之管护滞后、各种交通标识、安全防护设施严重匮乏,许多村级公路,只能供低速载货汽车、农用车、拖拉机和摩托车通行,交通安全隐患十分突出。二是交通安全宣传力度不够,部分农民交通安全意识淡薄。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我乡将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大力争取上级资金扶持,改善农村道路通车条件;二是继续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和熟悉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措施落到实处;三是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交通违法行为。让良好、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引领全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健康发展。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三日

农村道路整治简报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篇四

近年来,我市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安全形势严峻。今年上半年,全市县乡村道路共发生伤亡道路交通事故63起,死亡30人,受伤85人,财产损失20310元,四项指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34.04%、15.38%、34.92%、2.01%,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同时,农村群众因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伤致残导致返贫现象比较突出,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影响全市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重要因素之一。为进一步夯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础,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自20xx年8月15日至11月1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以下简称“综合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全面建立县区政府负总责,乡镇政府主责主抓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全面落实“主体在县、管理在乡、延伸到村”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实现“一落实三提升五到位一减少”的目标(简称“1351”),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的意见》(甘政办发〔20xx〕169号)、《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关于建立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重点工作分工的通知》(甘交委发〔20xx〕8号)、《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制的实施意见》(陇政办发〔20xx〕63号)和《陇南市委办公室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陇办发〔20xx〕78号)精神;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能力,提升农村机动车及驾驶人纳管率,提升农村道路安全通行条件;县区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乡镇交管站、行政村交管室、交通安全劝导站、乡镇交警中队履行职责和发挥作用;减少死亡事故,不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彻底扭转农村道路失控漏管和交通事故频发的被动局面。

成立由副市长、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主任薛小勇同志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副主任韩东武同志、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副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赵志刚同志任副组长,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赵志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综合整治工作的协调、督办等事宜。

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解决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统筹城乡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

(一)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建设。一是全面完成交通安全检查劝导站建设工作任务。综合整治工作期间,要按标准全面完成交通安全检查劝导站建设任务,具体是:武都区171个、宕昌县84个、文县76个、康县87个、成县61个、徽县53个、两当县30个、西和县96个、礼县142个。其中建成固定式标准化劝导站390个:武都区72个、宕昌县50个、文县40个、康县42个、成县34个、徽县30个、两当县24个、西和县40个、礼县58个。综合整治工作结束后,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将统一组织验收。二是切实落实工作经费保障。按照一类乡镇不低于15万元,二类乡镇不低于10万元,三类乡镇不低于7万元的标准,纳入县区财政预算,年底前分期分批全部落实到位(武都区288万元、宕昌县187万元、文县161万元、康县153万元、成县139万元、徽县123万元、两当县84万元、西和县179万元、礼县241万元)。三是健全乡镇交警中队。按照一个乡镇设置一个交警中队的要求,建立健全乡镇公安交警机构(武都区36个、宕昌县25个、文县20个、康县21个、成县17个、徽县15个、两当县12个、西和县20个、礼县29个)。四是强化管理人员培训。综合整治工作期间,县区政府负责举办交通管理员、交通协管员、交通安全劝导员培训,全面提高到位率、管事率。五是落实行政村村口视频监控。农村道路30%以上的行政村出村口至少安装1处视频监控(武都区205处、宕昌县100处、文县91处、康县105处、成县73处、徽县63处、两当县35处、西和县115处、礼县170处)实现乡镇党委政府远程视频监控。六是建立健全基础工作台账。乡镇交管站要明确专人汇总核实农村道路交通管理人、车、路等基础信息,按照“一车一档、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基础台帐,并录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县区推广率达100%,乡镇交管站使用率达100%。

(二)部门协调联动深入开展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各县区政府要组织公安、运管、路政、公路、农机等部门,针对重点节点、时段、路段,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督导检查乡镇交管站、行政村交管室、交通安全检查劝导站工作情况,督促整改存在问题,落实工作措施。公安机关要组织乡镇派出所、交警中队深入农村地区严查无牌无证、农用车违法载人、面包车超员、摩托车不戴头盔、客货车辆超速、酒驾等违法行为,对查获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车辆一律报废,对查处的交通违法行为一律按法律上限处罚,通过综合整治,推动农村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

(三)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县区政府要把排查整治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列入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的重要内容,周密安排部署,加大排查力度,限期整改到位,确保消除安全隐患。一是强化源头安全隐患治理。截止7月底,全市逾期未检验的农村面包车976辆。(武都区282辆、宕昌县60辆、文县185辆、康县60辆、成县157辆、徽县98辆、两当县11辆、西和县52辆、礼县71辆;逾期未报废的364辆(武都区59辆、宕昌县16辆、文县104辆、康县37辆、成县73辆、徽县34辆、两当县1辆、西和县17辆、礼县23辆)。要树立“隐患就是事故”、“隐患不除事故难防”的理念,用足手段,实行“以人找车”、“以车找人”、“一车一策”的方法,采取媒体曝光、路面检查、约谈等有效措施强制检验、报废,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强化道路隐患治理。严格排查农村临水、临崖、急弯、陡坡、平交路口等路段安全隐患,特别是对县、乡道路事故多发路段、通行客运车辆的三级以下山区公路存在的安全隐患要进行全面排查,按照“一路一档”的要求逐条建立台账,逐个路段制定整治方案,落实整改措施。重点是改造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视距不良及长下坡路段的安全设施,增加让行、减速标志标线以及三级以下山区公路禁止客运车辆夜间通行等禁令标志,加装反光镜、减速带、防护栏、防护桩、防护墙等安全防护设施,在事故多发路段增设电子监控装备,实施全程、实时重点监控,确保车辆安全行驶。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各县区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制度,定期组织教育、司法、公安、文广新、农牧(农机)等部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市、县区广播、电视台要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栏目,每周定时播出;县区、乡镇、村社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微信入群率要达到100%,在行政村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六个一”活动(“大喇叭”每天播一次常识;村口有一块警示、提示标牌;村里有一处宣传栏;学校和幼儿园有一处宣传板报;学校和幼儿园每周上一次安全课;学校和幼儿园签订一份责任书)。要针对本地农村道路交通事故规律和特点,结合典型案例,制作并播放贴近农民生活的交通安全宣传片、张贴宣传挂图。要指导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完善乡村交通安全宣传橱窗、提示牌、墙体标语等安全宣传设施,并及时更新宣传内容;要利用农村广播、有线电视,广泛传播交通安全常识,增强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一)县区政府:对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负总责,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提供必要的经费、装备、设施,构建乡镇、村、社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网络;加大农村交通安全投入,集中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完善本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抓好安全设施的管理养护;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鼓励、扶持农村客运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发展。

(二)乡镇政府:承担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主体责任,制定本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对交通安全管理站、交通安全管理室和交通安全检查劝导站的组织领导,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安全检查、隐患整治等工作;完善辖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组织开展农村道路管理和养护工作。要明确村委会负责人对本村道路交通安全的职责,将履行职责情况纳入村级年度考核内容,切实履行教育群众、管理群众的责任。

(三)公安部门: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责任,牵头负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指导乡镇交管站、行政村交管室和交通安全检查劝导站开展工作;做好交通管理员、交通协管员和交通安全劝导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指导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安全宣传教育和农村机动车驾驶员教育管理工作。

(四)交通运输部门: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大运输企业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和动态监管主体责任,严格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整治农村地区面包车非法营运违法行为;排查农村道路危险路段和治理安全隐患,抓好公路“生命防护工程”任务、措施、质量、进度、监督、验收等工作的落实。

(五)农牧部门:负责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的源头管理,做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登记和安全技术检验,严格执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报废、淘汰规定,确保运行安全;加大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人交通法规、安全知识和驾驶技能的安全培训,落实驾驶人考试、发证有关规定;协助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参与安全监管联合执法,协助公安部门查处农机驾驶违法行为。

(六)教育部门:开展创建“交通安全文明学校”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做好农村校车安全监管工作,严禁学校使用报废车、农用车等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接送学生。

(七)财政部门:保障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经费投入,加强资金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八)扶贫部门:与同级交通部门共同摸清贫困地区村社道路尚未硬化道路底数,制定发展规划,确保道路建设到位和安全畅通;与同级交通部门联合下达贫困地区村社道路项目计划;在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中,增加安全驾驶技术培训。

(九)人社部门:加大安全培训工作力度,突出对本籍外出务工人员和辖区内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知识,特别是交通安全常识、安全防范技能的教育培训;强化对季节工、农民工的安全培训,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技能。

(十)文广新部门: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作为社会宣传的重要内容,指导新闻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十一)安监部门:督促检查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履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职责,督促相关部门(单位)排查整治农村道路危险点(段)安全隐患,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

(一)认真安排部署。各县区政府、市直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实行县区政府领导包乡镇、乡镇政府领导包行政村的责任制,确保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员。

(二)加强督导考核。市综合整治办公室将对县区综合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导检查结果纳入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各县区要加大督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综合整治工作落地见效。

(三)严肃责任追究。依据省、市有关规定,将严查严处不作为、慢作为、玩忽职守和失职渎职违法违纪行为。各县区政府、市直有关单位未按要求履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的,由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责令整改;发生一般、较大交通事故被认定为安全责任事故的,将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区政府、市直有关单位要加强沟通联系,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并确定一名联络员于8月15日前报送市综合整治办公室,每月15日前报送工作小结,11月16日上报综合整治工作总结。

农村道路整治简报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篇五

全面实现“一个有效控制、两个确保、三个下降”,即有效控制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20xx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下降,道路运输事故起数在生产安全事故中的占比降至60%以下,为迎接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

1.严格落实农村交通安全责任制。县、乡两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属地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分管道路交通安全的负责人是直接领导责任人,要严格落实《贵州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及相关配套实施细则,逐级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人员、经费,督促责任落实。

县级人民政府要根据辖区农村公路里程每50公里配备1人的标准,充实乡镇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按照辖区常驻人口人均2元的标准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对《贵州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及相关配套实施细则组织落实、严格考核、兑现奖惩,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科技应用,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现代化治理能力。

乡、村两级要将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纳入平安铜仁建设、乡村振兴重要工作内容,纳入“一中心一网格十联户”基层社会治理,明确中心网格长、网格员、联户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借鉴松桃孟溪“135”道路交通安全基层社会治理经验,全面实行社区、村组交通安全“网格化”管理,形成齐抓共管、全民参与的交通安全共建共治格局。

乡(镇、街道)道安站、派出所、村(居)两委人员要加强农村云平台管理力度,认真履行建立交通安全基础台账、开展村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劝导制止交通违法行为、排查报告农村交通安全隐患、协助执法部门开展乡村交通秩序整治等工作职责。

2.严格推动农村交通安全风险源头治理。县、乡两级人民政府要坚持农村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动态排查和长效治理机制,通过分析道路交通事故情况、违法情况对本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全面分析研判,对无证驾驶人、无牌证机动车、无牌农村面包车、重点警示提示驾驶人、涉嫌违法超员、违法载人重点车辆,组织开展上门劝导提示。

3.严格管控农村交通安全风险点。在“两会”、节假日、赶集赶场、学生每周离返校、红白喜事等重要节点和重大活动期间组织乡镇(街道)干部、驻村干部、村(居)委人员、网格长、网格员、联户长、安全员等开展现场管控,落细落实跟场管理、红白喜事打招呼制度,开展违法劝导、交安宣传,现场提醒监督农村群众不无证驾驶、不酒后驾车、不违法载人、不乘坐隐患车辆、不上高速公路行走等。

4.严格落实警示约谈和挂牌督办制度。各级人民政府要严格执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警示约谈、挂牌督办制度,对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未及时排查治理重大安全隐患、未按时完成重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任务的单位和部门,要进行警示约谈;对事故多发、道路交通安全问题突出的地区实施挂牌督办。

5.推动解决重点群体出行难出行不安全问题。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交通运输、农业农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安等部门构建适应新形势的农村务农务工出行运输服务体系,加强重点时段农民集体出行服务保障;组织教育、交通运输等部门通过发展专用校车、定制客运等方式,缓解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上下学乘车难问题。

(二)全面深化道路运输安全风险整治

1.严格运输企业监管。对重点车辆、驾驶人、运输企业、客货运场站、货运源头企业进行常态化安全风险评估和“精准画像”,交通运输部门每月对“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开展分析研判、系统排查、动态监管、全面监管,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车辆动态监管平台的日常监督和违规处罚,及时清除隐患,严格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工作。

2.严格货运安全监管。对“大吨小标”“大罐小标”、变型拖拉机等非法非标车辆生产、改装、维修企业和“黑窝点”,一律依法查处取缔;公示货运源头单位名单,明确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推动建立源头治超监管系统,将重点货运源头称重检测和视频监控设施接入系统联网运行,对货运源头企业违规放行超载车辆一律开展责任倒查;对违法上路的严重超限超载货车一律按规定从严处罚。

3.严格低速货车安全监管。建立健全低速货车及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联动机制,加大源头管理、路检路查,推行尾部粘贴反光标识,严厉打击非法销售、无牌无证、拼装改装、货箱载人等违法行为。

4.严格检验机构监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必须依法依规开展检验,对不按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验、徇私舞弊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依法给予处罚并撤销其检验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单位: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三)全面深化风险路段整治

1.提升农村道路风险隐患排查防治水平。3月以前,各区(县)要组织开展《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防治手册》业务培训,准确掌握农村公路安全隐患风险评价和隐患排查标准。

2.严格落实挂牌督办制度。3月底前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对事故多发路段和严重安全隐患路段完成排查和会商工作;4月底前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实施挂牌督办,并向社会公布,立即启动整改,每月通报治理情况。

3.加大重点道路隐患整治力度。持续排查事故多发路段和未正式交付但已开放通行的道路,动态消除安全隐患。推动高速公路老旧护栏升级改造,提高中央隔离护栏本质安全水平,优化重点路口路段的指路标志信息指引、标线渠化诱导。推动完善城郊结合部标志标线、信号灯、隔离栏、交通监控等设施。

4.推进重点事故隐患全面整改。对一次死亡2人以上交通事故暴露出的问题隐患,及时开展事故溯源调查,实行分级挂牌督办,推动全面排查整改同类问题隐患,及时组织事故隐患整改“回头看”检查,逐一核查比对整改落实情况,对账销号、闭环管理,督促隐患消除到位。

5.开展公路安全设施及交通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县级人民政府要加大“一灯一带”和“两必上”“三必上”“五必上”建设力度。20xx年,每个区(县)要在农村公路事故易发平交路口增设5条减速带,对近3年内发生机动车撞行人事故累计死亡2人以上的穿村过镇路段实现人行横道、警示标志“两必上”,对近3年内发生过一次死亡2人以上翻坠道路交通事故的农村公路路段实现减速带、防护栏、警示标志“三必上”,对近3年内发生过一次死亡2人或累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的路口实现交通信号灯(警示灯)、减速带、提示牌、道路标线“五必上”。2月底前完成排查上报,3月底前制定治理工作方案,8月底前完成治理。

6.严格落实农村公路安防措施。完成普通公路危桥改造20座和不少于300公里公路安防设施建设及提升任务。

责任单位: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铜仁公路管理局、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四)全面深化交通违法整治

1.严格全程执法监管。全面提升公安交警、交通路政等执法管理力量上路率、管事率,在事故多发路段常态化见警车、见警灯、见路政执法车。对“三超一疲劳”、工程运输车野蛮驾驶等易导致较大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在客货运场站、高速公路收费站等地加强对“三超一疲劳”等交通违法的核查过滤,最大限度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在城市快速路、城郊结合部常态化整治超速、酒驾醉驾、工程运输车野蛮驾驶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2.严格落实行刑衔接。对严重超员超速、酒驾醉驾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对交通事故中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失职渎职罪的,要进一步加强行刑衔接,依法严惩道路交通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3.严格国省干线风险管控。探索建立国省干线一路三方联勤联动工作机制,联合开展常态化路面巡查管控。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区(县)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公路管理联合对全市国省公路开展常态化联合路面巡查,查处交通违法、公路沿线“四违”,开展治超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责任单位: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五)全面深化非法营运整治

1.严格摸排查处。全方位搜集非法营运情报线索,锁定涉嫌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和驾驶人,建立健全“非法营运车辆黑名单库”,常态化组织精准查处。对上路行驶的非法营运车辆一律拦截查处,对从事非法营运的人员一律依法从严处理,对“黑客运站点”一律清理取缔。

2.严格依法惩戒。对非法营运严重超员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非法营运肇事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组织非法营运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的,一律依法严肃追究刑事责任;对在打击非法营运中徇私舞弊、不作为、乱作为的公职人员,一律从严追责问责。

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六)全面深化摩托车(电动摩托车)安全隐患整治

1.严防摩托车交通事故。开展摩托车违法大整治,及时劝阻、制止、纠正、查处摩托车驾驶人无牌无证、不戴头盔、搭乘多人、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提升头盔配戴率,实现摩托车交通事故大幅下降。

2.严防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摩托车)事故。教育部门要加大本行业领域交通安全管理,建立完善人、车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全方位禁止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摩托车),防范和遏制涉师生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各地要构建教育行政部门主导,学校、村(社区)、家庭三位一体的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监管格局,压实家长监护看管责任、学校教育管理责任、村(社区)基层治理责任,对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一律严肃倒查问责。

3.严防非标摩托车流入市场。加强源头治理,对辖区内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经营单位开展联合检查,严禁违规销售未列入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目录的电动摩托车。

牵头部门: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

(七)全面深化高速公路通行风险整治

1.开展高速公路“筑网行动”。进一步深化高速公路“一路多方”联勤联动工作机制,深入开展行人违法进入高速公路排查治理,严查高速公路违法停车上下人行为,及时恢复高速公路缺失、损坏的附属设施,消除安全隐患。

2.开展高速公路“安全带-生命带”专项行动。发挥视频巡查比对作用,依托公安交警执法站、临时执勤点、出入口、服务区,开展“安全带-生命带”集中整治。紧盯“两客一危一货”、校车等重点车辆,严格查纠驾乘车辆不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

3.开展高速公路相邻(或交叉)公路、乡村公路、及上跨桥梁防护设施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开展全市地方公路临近、上跨、下穿高速公路风险隐患专项排查,对存在隐患的路段、桥梁建立排查台账,明确责任单位及治理时限,按照“一处一方案”进行专项治理,逐一销号,确保高速公路行车安全。

1.提升道路交通应急引导能力。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共享气象变化和突发事件信息,依托互联网地图导航适时发布雨雪凝冻、交通事故、占道施工、交通管制、事故多发点段等预警信息,引导导航用户合理选择出行线路、自觉安全驾驶,防范化解行车安全风险。对不具备通行条件的,要及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并引导分流。

2.提升交通事故救援救治救助保障能力。各相关部门要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健全机制,简化程序,提升效率。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要完善警医联动救援救治机制,健全完善交通事故救援救治网络,提升伤员救治能力和水平,降低事故死亡率。

3.提升道路交通应急救援能力。健全主干公路“一路多方”联勤联动、应急救援、交通疏导等工作机制,积极推进“空地一体化”救援模式,加快推进直升机快速救援,提升快速反应、及时救援、高效救治能力。加强高速公路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建设,适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严防二次事故发生。

(九)全面提升智能交通安防水平

1.加快推进交通安全态势感知能力建设。要推动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共用,形成情报信息“一张网”。充分运用大数据、视频巡查、平台监管等技术手段,大力推行精准化管控,及时发现、查纠、消除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行为。

2.加快推进智慧交通神经元系统建设。在全省高速公路连续长下坡路段、特长隧道、特大型桥梁、团雾路段、易凝冻路段、省际交界路段增设一批led显示屏、可变限速标志、防雾灯、高音喊话设备和自发光线形诱导设施,新建一批能见度监测仪、气象监测仪、高清视频监控、自动预警设备,并健全完善led显示屏对超速、占道等交通违法行为实时推送预警机制。大力推动智慧交通神经元系统建设从高速公路、城市道路向农村道路延伸,全面提升公路防控体系整体防控水平。

(十)全面提升交通安全文明意识

1.深化交通安全巡回宣讲。以“守法知礼让,美丽乡村行”为主题,依托“交通安全大篷车”、交通安全宣讲团,开展系列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活动,着力增强农村群众安全意识、规则意识和法治意识。通过恳谈会、坝坝会,出专栏、摆展板、发提示、交通安全文艺演出、电影放映等形式,重点讲解红绿灯、斑马线、安全乘骑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安全行路等交通安全常识,增强农村群众的交通安全自护能力。

2.突出重点群体宣传教育。每季度对“两客一危一货”驾驶人和网约车、快递物流、代驾等新兴业态职业驾驶人进行安全告诫,以企业为单位对从业人员开展交通安全集中教育培训,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采取“线上线下”结合,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教育、“守法规知礼让,安全文明出行”交通安全承诺签名全覆盖。通过开展中小学道路交通安全“开学第一课”,增强中小学生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培养良好安全习惯,提升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开展交通安全常态化警示提示。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平台载体定期刊播文明交通公益广告,定期曝光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高风险企业、终生禁驾人员及事故多发路段,精准推送交通安全预警提示;分地区、分行业、分领域、分层级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教育微信群,常态化开展交通全法律法规宣传和安全风险警示提示;充分发挥户外广告宣传效果优势,在主要道路出入口、公园广场、建筑工地围墙设置各类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全方位开展公益宣传,提升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责任单位: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级层面健全完善由分管公安和交通运输工作的副市长牵头的工作机制,从相关责任单位抽调业务骨干充实市级工作专班,在市应急管理局集中办公,统筹推进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地要比照市级模式,进一步强化工作专班建设,扎实推进本地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全省政府系统“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年部署要求,围绕“人、车、路、企、政”,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主管责任、综合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链条。

(三)强化督查问责。各地各部门要把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本地区安全生产、平安铜仁建设、乡村振兴等工作考核内容。加强跟踪督查,推动工作落实到位。对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一律挂牌督办并约谈事故发生地政府主要负责人;对发生亡人交通事故的,一律进行闭环式倒查溯源,按照“四不放过”要求追责问责,凡是查处不严格或问责不到位的一律提级重新调查处理。

农村道路整治简报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篇六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维护农村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方便农村群众出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雅安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应落实“党委领导,政府主责,各司其职,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的管理机制。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农村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第三条 雅安市境内涉及农村道路交通活动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督促辖区内的单位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妨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有权劝阻、制止和举报。

第二章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职责

第六条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实行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县(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县(区)长为具体责任人;乡(镇)人民政 府负责本乡(镇)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乡(镇)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乡(镇)长为第二责任人,具体工作由乡(镇)安全生产办公室组织实施。公安、 交通、农业(农机)、安监等部门按各自职责,依法实施委托执法,确保农村道路交通安全。

第七条 明确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全力抓好农村交通安全。

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的通知》(川办发〔2015〕7号)的规定,对乡(镇) 安全专管人员的编制、人员、经费进行逐乡(镇)核定落实到位。督促乡(镇)政府切实履行好本地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加强对农村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确定专人 负责,责任到人。要进一步加强安全文明示范乡(镇)和交通安全文明村(校、单位)的建设,不断夯实工作基础,并依托这些载体,把交通安全管理的措施落实到 辖区每个单位、岗位和从业人员。

乡(镇)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本辖区交通安全的综合管理和督促检查,切实做好辖区机动车及驾驶员基础台账的建立,杜绝无牌无证车辆上路行 驶。经交通、公安交-警、农业(农机)等部门的委托或授权,负责辖区的农村客运发车站(点)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和开展辖区内农村道路安全巡查。

县(区)公安机关负责履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赋予的车辆牌证、驾驶证的核发及审验和管理,指导各乡(镇)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同时对需要采取强制措施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人及时依法实施强制措施。

县(区)交通部门负责农村客运发展规划,合理安排运力,切实解决农民乘车难的问题,加强农村客运的管理;负责客运车辆技术管理;负责指导对县(区)、 乡、村道路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和安装,对危桥险路隐患的整治;负责营运驾驶员的运输知识培训、考核、发放有关证件等工作。

县(区)农业(农机)部门应加强对农村道路上行驶的农机车辆的安全监管,履行对拖拉机牌证及驾驶证的核发、审验、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职能,杜绝给未进公告目录的拖拉机核发牌证。

第八条 由乡(镇)人民政府牵头,乡(镇)安全生产办公室具体实施对辖区内的农村道路进行日常巡查和路面管控,查处并纠正农用车、拖拉机、摩托车(两轮、三轮摩托 车)、货运汽车、自用车等车辆从事非法客运、超速、超载及其它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农村短途客运市场。乡(镇)人民政府要定期召集所辖部门召开道路交通安全 管理工作会,总结、安排、部署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要指导各村(社)组建立健全机动车安全联组和驾驶员安全协会,确保有效开展工 作。

第三章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保障

第九条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的通知》(川办发〔2015〕7号)的要求,乡(镇)人民政府设立安全生产委 员会,由乡(镇)长担任主任,分管副乡(镇)长为副主任,相关所、室负责人为成员。安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本乡(镇)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督管理。本乡(镇) 所属的公安派出所负责交通安全的民-警、农机(农业)、安监等人员全数作为安办工作专兼职人员。在专兼职人员中安排不少于2人负责交通安全管理,并由公安机 关聘为协警人员。

把道路交通等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村民自治,制订文明公约。各村确定一名安全协管员,县(区)财政出资发放工作补贴,负责辖区内道路交通等安全信息收集、报告,协助管理处置道路交通等安全及突发事件。

第十条 乡(镇)安全生产办公室的工作经费统一纳入县(区)乡(镇)财政预算。县(区)财政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每人每年不少于1万元预算乡(镇)安全生产办公室工 作经费;按专职人员每月300元预算乡(镇)安监人员安全检查防护补助;按实际需要聘用安全协管员,其补助经费按每月100-150元纳入财政专项资金安 排。乡(镇)安全生产办公室应有独立的办公场所,配备必备的办公、通讯等设备。

乡(镇)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装备和设备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统一通过县(区)政府财政预算,统一采购,统一配备工作用车、通讯工具、服装等。

第十一条 公安、交通等部门可以制作统一的委托书,委托乡(镇)人民政府对下列违法违章行为予以检查和纠正,对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按委托权限依法处理。

(一)客运车辆、自用载人车辆超载;

(三)拼装车、报废车、“三无”车违章上路行驶;

(五)违法占道。

接受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要在委托权限范围内,协助委托部门管理本辖区内的交通安全工作,组织村民、交通参与者及交通违法人员进行交通安全、法律法 规教育和学习,制止并纠正交通违法行为,维护好交通秩序。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的执法行为应当负责监督、指导,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对县(区)、乡(镇)政府领导班子年度绩效考核内容。把农村道路安全设施完善任务作为民生目标纳入对各县(区)政府的考 核。市政府重点考核县(区)政府落实乡(镇)安全生产办公室机构、人员、经费、装备的情况,开展农村道路隐患排查的情况,农村道路安全设施完善任务完成情 况等。

市安办、市政府目标督查办公室牵头,每年不定期对县(区)、乡(镇)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第四章 农村道路安全

第十三条 农村道路应具备和保持车辆安全通行的必备条件,其维护保养及交通标志标线设置和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应制度化,实行县道县(区)管、乡道乡(镇)管、村道村管。

政府对筹资、投资参与农村道路的改、扩建应予以大力支持。

交通、农业(农机)部门应当加大农村道路投资,加强对农村机耕道建设的规划、施工、维护和安全管理等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积极帮助农村加快道路建设。

第十四条 新、改、扩建农村公路,道路建设与安全设施必须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同步开展安全设施设计、落实安全设施投入资金的农村道路,不得新、改、扩建。安全设施投入资金,市、县(区)财政给予配套补助解决。

凡已投入使用的农村道路必须在2015年以前设置和完善交通标志、标牌及其它交通安全设施。县(区)政府要制订完善农村道路安全设施规划,作为公共安全基础设施投入项目,逐年在财政预算中落实配套资金。

第十五条 对路况恶化等不适宜车辆继续通行的路段,公安、交通和乡(镇)管理部门应及时报告当地县(区)政府采取措施,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维修,排除隐患。

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公路主管部门批准,不准占用农村道路摆摊设点、停放车辆、堆物作业、搭棚、进行集市贸易和其它妨碍交通安全的活动。

第十七条 未经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在农村道路两侧一定范围内进行爆破、采矿、施工作业;不准在农村道路上挖沟引水、打场晒粮、放养家畜、堆肥、倾倒废弃物等。

第五章 农村客运安全

第十八条 发展农村客运,必须坚持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安全、经济、便捷的交通运输服务为前提,以满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出行需要为出发点。乡(镇)人民政府应根据本乡 (镇)实际,主动提出本乡(镇)开行客运线路可行性方案,经县(区)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确认符合安全运行条件后,将具体开行线路、投放车辆数量、车 型、经营方式、安全保障制度等,报有关部门按其职责许可实施,并报相关市级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 各县(区)交通部门在新增农村短途客运线路时,要严把客运市场准入关,把安全生产条件作为线路审批的重要依据,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

第二十条 交通运管部门要加强发班管理,严禁晚上7时后至次日凌晨6时前安排客运班次,严厉查处不按核定线路运行的行为;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路面监管、巡查,严厉打击农村客运车辆夜间在三级(含三级)以下公路运行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 县(区)交通部门应根据各地农村道路状况、客流分布、出行习惯、经济条件等特点,在运力投放之前应认真调查、论证,投入数量要恰当,车辆档次可根据农村经济发展逐步提高。

第六章 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第二十二条 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形式应多样化,报刊、电视、广播、会议、宣传资料、宣传车、标语、文艺节目、录音录像、创建交通安全村(校)等一切有利于提高广大农村 群众交通安全意识的方式均鼓励采用。雅安日报社和市、县(区)及乡(镇)电视广播,要开辟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栏目,定期刊播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内容。

第二十三条 公安、交通、农业(农机)等部门除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外,应积极主动指导,并向媒体、乡村、学校提供交通安全教育资料素材。

第二十四条 教育部门要抓好农村中小学校创建交通安全学校活动,把交通安全教育列入教学内容,经常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

第二十五条 乡(镇)人民政府及村组是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主体,要把交通安全教育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等内容写入村规民约之中;要经常组织本辖区驾驶员、车主开展交 通安全教育学习;要在主要道路、学校、场镇、车站、码头及人口密集场所开设张贴永久性宣传标语牌、栏,努力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应由相关执法部门按照《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法》、《道路运输条例》和《四川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所指农村道路是指县道、乡道和通村通组道路。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两年。 

八月初的时候,我们乡下老家门前的公路上,又发生了一起车祸,一个七岁的`小男孩腿被撞伤了。

自修好水泥路的九、十年间,仅仅我家门前百十来米的公路上我所知道的就发生了五起车祸,致使二死三伤的后果。

一直流传着:“要想富,先修路。”我国也确实是这么一个现状。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特别是国家新农村政策的全面推广,农村公路作为支持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基础设施,有了很大提高。然而,农村公路的普及,在加快各地区之间交流和提高农村汽车等各种机动车辆行驶速度的同时,农村交通事故呈逐年增多之势,严重危害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在农村交通事故当中,道路条件、人、车、管理等对于交通事故的影响以及其各自的特征表现对事故分析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一、道路本身的原因。现在农村多是水泥道路,平坦。但是路面狭窄,给安全通行带来隐患。路口多,冲击点增多。农村道路主要是方便群众出行,路口的增多导致冲击点增多,再加上路口多被群众种植树木、搭建房屋,影响行车视线,人为的加重了道路不安全性。设计存在缺陷。农村公路在规划设计过程中,过多的注重了村村通公路、方便群众和节约成本等原则,造成穿村路、直角路、急转路和陡坡比比皆是,随处可见,造成交通事故频发。交通基础设施空白。在通车的村村通公路上,仅有的交通基础设施是桥边的重量警示,其他交通标线、交通标志等交通基础设施一概没有。路况复杂,通行能力低。农村道路路面狭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混行,家禽、牲畜随时出没在路面上,打场晒粮违法占道等交通违法行为突出,严重影响交通安全。

目前农村有些农民有高价勒所撞死家禽、牲畜司机的现象,因此有些司机为了避免撞上突然冲出来的家禽、牲畜,会出现紧急打方向盘的现象,而农路道路的狭窄、多变致使车辆撞上路旁的树木或者撞上、翻下土坡,甚至有后面的车辆因为速度过快来不及反应而撞上前面紧急踩刹车的车辆。

今年八月初发生的那场车祸最主要的原因是小男孩突然窜上公路。因为是放暑假的时候,小男孩闲散在家,而父母因为在附近的工厂上班,没有时间时时刻刻看着小孩,致使小男孩经常和周围其他同样放假在家的小朋友一起到处玩耍。发生车祸的那天,两个小男孩就是在公路边玩玻璃球,后来因为玻璃球滚上公路,小男孩因为去追玻璃球而突然窜上公路,没有注意到行驶而来的摩托车,致使速度有些过快的摩托车无法及时刹住车而撞上小男孩,致使小男孩脚粉碎性骨折。另一方面,摩托车司机属于无证无牌驾驶。

二、交通参与者素质的原因。农村道路上的交通参与者主要是农村群众,由于文化素质等方面的原因,决定了他们交通法律法规观念和安全意识淡薄,在参与交通的过程中,对如何文明参与交通、防范事故、杜绝事故伤害模糊认识,容易受到事故伤害。一是驾驶技术差。多为“自学成才”,甚至还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就无证驾驶车辆,遇有紧急、危险情况,应变能力差,心里慌张、手忙脚乱,发生交通事故遗憾终生。二是交通安全意识差。

由于没有经过专门培训,心中没有交通法律法规观念和交通安全意识,“以我为主”思想严重驾驶车上路行驶,为所欲为,想怎样就怎样,无牌无证上路行驶、超速超载、酒后开车、农用车载人、人货混装、争到抢行等交通违法行为司空见惯、屡见不鲜,成为诱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频发的重要原因,造成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损害,影响到农村地区社会和-谐稳定。三是守法观念差。不加强交通法律法规学习,自觉遵守执行,无牌形式、无证教师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在农村道路比较突出,即使办理了牌证手续,也不按时参加审验一部分农民驾驶人无驾驶证驾车,一部分摩托车不办理注册登记,给交通事故的发生埋下伏笔。

去年上半年发生的一场车祸的原因就是因为酒后驾驶。晚上八-九点的时间,一辆摩托车司机刚参加完丧事,喝了酒却仍然坚持骑摩托车回家,导致车辆在行驶的过程中行驶路线歪歪扭扭。杨某在路边散步的时候发现了,再三向路边躲避,却还是被酒驾司机撞上,致使脚撞伤。

而在今年年初的一场车祸中,是因为面的司机长时间疲劳驾驶发生的。临近过年,很多在外地的人都回来过年,很多面的趁机挣外快。据司机自己讲诉,在那一天他驾驶时间已经超过十二个小时,并且为了送这一趟乘客回家他中饭都没有吃。长时间的驾驶,致使司机本身疲劳,在有转向车打过转向灯、按过喇叭在转向的时候反应慢,并且存在超速行驶的现象。另外,在这起车祸事故中,还存在其他问题。这辆车本身前面的大灯坏了,车辆在晚上行驶时光线弱,不能让其他人及时发现;车辆手续不齐全,没有行驶证,并且属于“黑车”——并不具备拉客的资格。

三、车辆的原因。一是无牌上路。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抱有侥幸心理,只要自己小心一点儿,就不会出大问题,即使被交-警查住了,再挂牌也不晚。二是车况差。只讲经济效益,不顾交通安全,多拉快跑,车辆不定期维护保养,不按期参加检验,“病车”上路。三是拼(组)装车辆、报废车辆、改型车辆在农村道路上呈逐渐上升趋势,不能不引起重视。

四、管理方面的原因。一是仍靠公安交-警部门单打独斗,没有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局面。解决农村交通安全管理问题,需要政府及其各职能部门联动,但现实工作中,仍是交-警单打独斗。二是警力的严重不足,使乡村公路成为管理的盲区。

为了降低农村公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率,我们必须提出解决的办法。

对于农村公路本身的缺陷,我们要尽可能地想办法解决。有一年一个有雾的早上,一位外地人就因为不熟悉道路情况,因过快的速度致使车辆在公路直转角的地方摔下坡。加强道路基础设施的建设。由于近一年来,通往另一个乡镇的另一条路正在修理,致使车辆基本上都从我家门口的公路上通过。好的公路状况为大家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带来了危害。没有任何交通警示牌、缓冲带的农村道路上,很多司机过度追求速度,无视交通法律法规,超速行驶,增加了车祸的发生率。

加强交通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农民的法律意识。农村住户安全意识低,又为平时的安全增加了一层隐患。在前几年的一场车祸中,就是因为行人在公路上逆向行驶导致的。另一方面,农村交通事故频发的如今,农民的维权意识仍未提高。在发生车祸的时候,大多数农民并未选择报警而是选择私了,在这种情况下,农民们是非常容易吃亏的。他们大多只是关注当下,可能你当时觉得自己并没有受到明显的伤害,就让他赔个几百上千就够了,你也方便他也方便。但是你因此而受到隐性的伤害日后暴露出来就没人管了。听大人们说过这么一个事例:有一个人当时车祸发生时,只是觉得自己脚扭了一下,其他并没事。可是,没几天这人就突然死了。医院给出的结果就是车祸撞伤内脏致使死亡。

加大对废旧车辆的审查、打击力度。破旧的车辆,其安全指数必定会下降,也必然会导致事故的发生。

农村公路的建设,为广大农民带了好处,我们不希望其带来的坏处超过好处,所以我们必然要合理解决因此而带来的一系列问题,让农村道路建设真正成为利国利民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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