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乡镇干部巡查工作报告(汇总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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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乡镇干部巡查工作报告(汇总5篇)
时间:2023-08-31 17:18:33     小编:笔舞

随着个人素质的提升,报告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逻辑的合理性。报告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报告。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报告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乡镇干部巡查工作报告篇一

11月19日,市委召开20xx年第一批党风廉政建设巡察整改情况汇报会,听取相关工作汇报并作具体部署,同时,第一批党风廉政建设巡察报告也正式向社会公布。

巡察结果

8个单位共发现问题123个

“经市委批准,5月14日起,我市20xx年第一批党风廉政建设巡察组对市教育局、市建委、市房管局、市交委、市农委、市公积金中心、成都大学和市农发投公司8个单位开展巡察。”市委巡视联络办相关负责人说,4个巡察组紧扣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以发现问题为导向,以推动“两个责任”落实为重点,深入扎实开展工作。

巡察期间,巡察组共与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沟通26次,召开各类会议79次,列席被巡察单位会议18次,受理信访举报162人件次,开展个别谈话1086人次,查阅有关资料4229卷(册),暗访调查32次,延伸巡察基层点位57个。通过巡察,发现“两个责任”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四风”方面等问题123个,向市纪委等单位移交问题线索35件,向被巡察单位移交问题线索30件,提出工作建议43件(次),有力推动了各被巡察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落实,在全市引起强烈反响,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问题梳理

落实“两个责任”方面的问题

1.党组(党委)主体责任履行不够到位。一是一些被巡察单位仍然存在对“两个责任”边界的认识不够清晰、落实措施不实等问题,有的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传达文件,上紧下松、压力递减。比如,市农发投公司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没有完全理清,工作交叉、职责不明。二是贯彻落实流于形式。如市房管局党组存在让纪检组代替履行主体责任的情况。三是主体责任未落地生根。如市公积金中心20xx年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责任未细化分类,至巡察组进驻时尚未将20xx年目标责任细化落实到中层干部和个人身上。

2.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履职不够充分。部分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识仍不够强,将落实主体责任视作任务和包袱,能躲则躲,能少则少。如市公积金中心20xx年至20xx年三年时间均未在党组会议上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过专题研究部署。

3.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强。一些单位班子成员存在重安排部署、轻检查落实,重业务、轻廉政的现象。

4.监督机构监督责任履行不够彻底。有的监督机构工作方法单一,监督履职能力有待提高。如市教育局纪检组对交办的信访件深入调查不够,有的未查深查透。

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

1.违反工作纪律和工作制度问题。如市农发投公司党的组织纪律观念淡化,在20xx年底以前,均以领导班子办公会代替党委会议决重大事项。

2.违反财经纪律和制度规定问题。如市建委在拨付散装水泥补贴资金过程中,存在未严格审核企业申报资料、未经业务处室和分管领导审签即向企业拨付专项补贴资金160多万元的情况。

3.大额资金管理不规范、使用缺乏监管。如市房管局对专项维修资金监管力度不强,且多年未进行审计,存在违规擅自批准缓交专项维修资金问题。

4.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问题突出。如市建委下属事业单位成都市建筑设计院存在大额提取备用金、大量使用现金支付且单位保险柜中存放个人银行卡和财产凭证等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

5.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内容填写不真实。

6. 个人违反廉洁自律问题。如市公积金中心原主任胡旭光涉嫌个人贪腐、严重违纪违法等,已按照规定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四风”方面的问题

1.形式主义方面。如市建委八宝街办公点的意见箱长期未开箱,箱内塞满大量废纸和垃圾,“意见箱”成为一种摆设。

2.官僚主义方面。如市房管局办证大厅部分工作人员工作态度生硬,群众测评满意度不高;市教育局下属教科院党委书记连单位党员数量及支部书记的名字都不清楚。

3.享乐主义方面。如成都大学少数干部组织纪律观念淡薄,工作拖沓懒散,未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和请销假制度,师德师风建设有待加强。

4.奢靡之风方面。如市公积金中心原主要负责人在八项规定出台后仍用公款打高尔夫球、出入高档会所消费、超标准宴请等。

领导班子及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问题

1.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如市农发投公司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工程建设、大宗物资采购和项目招投标等问题基本不上党委会讨论,公司党委会的重大决策记录缺失严重,留存的记录无法反映集体讨论过程。

2.未认真执行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如市教育局、市房管局、市建委、成都大学等单位均发现重要岗位长期未轮岗问题,存在较大岗位廉政风险。

3.选人用人不够规范民主。如市农发投公司在干部推荐、考察、测评、任前公示等环节都不同程度存在不规范情况,以董事会代替党委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

4.岗位、编制管理不够规范。如市农委领导干部超配1人、非实职领导干部超配6人。

服务民生方面的问题

一些被巡察单位在执政为民的宗旨意识上还有待加强,对民生工作统筹协调机制不够健全完善。

如市建委城市市政建设统筹协调不够,仍无法杜绝道路建设好后短期开挖的情况;市房管局对经适房和廉租房人员住房资格审查存在把关不严的现象,对配套设施建设的协调跟进力度不够,入住群众意见较大;市教育局对违规择校、违规收费、违规补课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治理力度缺乏,20xx年1月至8月市长公开信箱受理的相关信访反映多达900余条,且办理回复速度较慢。

五大建议

巡察组对被巡察部门工作提出五大建议

针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巡察组提出了五个方面的建议。

一、要进一步推进“两个责任”落实。一方面,各部门党组(党委)应进一步细化主体责任内容,将工作责任明确到人头,加强考核督促检查,坚决杜绝在“两个责任”的落实上满足于面上部署与要求的工作倾向;另一方面,纪检监察机构应敢于坚持原则,善于学习、善于借力,充分利用派驻(出)机构协作机制的优势,切实提高监督工作的履职能力;要始终保持对违规违纪行为的高压态势,抓早抓小,切实增强监督执纪问责力度。

二、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建议各单位深入学习和严格执行新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省委“1+5”文件和市委“一意见两办法”。研究干部事项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末位表态发言制度,确保决策科学、民主;在干部使用上对部门岗位职责进行梳理细化,避免混岗混编,制定具有针对性的部门考核目标和奖惩措施,奖勤罚懒,激发工作积极性;在干部管理上建立科学规范的教育监管制度,有效解决干部队伍能力不足、结构老化等问题,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建议市国资委加强对市属国有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岗位人员调任使用的监管,防止出现选人用人漏洞。

三、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方面,建议一要严格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管理,杜绝变相审批;二要严格资金使用程序,加强对专项资金预算管理,提高使用效率,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三要严格招投标机制,规范专家评审制度,避免人为干扰;四要严格对外投资预警制度,发现风险点及时止损,防止给国有资产造成重大损失;五要严格责任追究制度,探索建立项目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国有企业职业经理的责任追究。

四、围绕加强对下属单位的监管,巡察组建议被巡察单位要加强对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建立起强有力的责任传递机制。尤其注重对下属事业单位重要岗位、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大财务支出等开展全面监督,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的,要及时查处。

五、巡察组还提出要进一步优化工作方式,建议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少发文、发短文,少开会,开短会,切实解决“文山会海”,提高工作效率。市建委、市房管局等与民众生活联系紧密的部门应更多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进一步丰富服务群众工作措施,通过拓宽群众诉求渠道、完善“领导进大厅”等方式,更加直观了解和及时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

乡镇干部巡查工作报告篇二

为了保障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职能,规范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在过去的一年,我所创新思路、突出重点,充分发挥派出所点多面广、熟悉辖区情况的优势,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积极探索消防监督管理的新路子,有力提升了派出所消防监督业务水平和防控能力。

一、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我所民警充分发挥“身在基层,了解基层;贴近群众,了解群众”的特有优势,充分运用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大张旗鼓地开展内容丰富针对性、应用性强的消防宣传。一是深入居民住户进行消防宣传,将普及消防法律和安全知识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二是深入辖区学校、企业开展消防专题宣传活动,全面介绍在消防安全细节和自救、逃生等知识,督促其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拟定好消防安全应急预案;三是定期对辖区宾馆、网吧等特行场所开展集中培训,并对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进行讲解和演示,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一年来,深入社区、村组、重点企业单位、学校开展消防专题宣传活动40余次,印刷制作消防宣传资料4万份,消防安全展示图片4套,张贴通告300余份,制作条幅30余条,在广场、行业场所等电子屏幕上播放消防宣传口号600余次,受培训人员360人次,受教育人数达成3万余人。

二、规范建立消防监督工作台账,建立消防工作长效机制。

针对辖区单位实际,按照消防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与辖区26家消防重点单位签订《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明确主要责任和目标。集中人员对辖区164家企事业单位、40家中小学校、39家寄递物流、42家宾馆、4家网吧、4家加油站等特行场所的火灾隐患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和信息统计,对辖区内列管的易产生火灾隐患的单位做到情况清、底数明、资料全、档案全,全力帮助其制定和完善灭火应急预散预案并按要求定期组织演练10余次,确保遇到突发火灾事故时,能够在第一时间提供详实资料,为消防救援队伍开展灭火救援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三、坚持常态化督导检查,强化落实消防乱点整治工作。

一年来下发消防安全隐患整改责任书160余份,未发生一起大小火灾类险情。

乡镇干部巡查工作报告篇三

虽然各地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了一些进展和成效,但仍然不少存在问题和短板,制约了消防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

第一,消防宣传教育“形式化”。部分地方缺乏对消防宣传教育重要性的正确认识,将其视为不得不完成的任务,导致消防宣传教育存在“走过场”“形式化”问题。具体表现为:部分义务主体缺乏宣传的主动性;部分义务主体只关注宣传教育任务的完成,缺少对效果的反馈和总结;部分义务主体将消防宣传视为辅助,并未意识到消防教育宣传与应急救援同等重要。消防宣传教育的形式化,不仅无法起到应有效果,还浪费了人力物力。

第二,消防宣传教育“理念化”。当前的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存在“重理念、轻技能”“重警示、轻方法”“重宣传、轻教育”的误区。具体表现为各地将宣传教育的重点放在火灾危害的警示和火灾事故及应急救援事迹的宣传报道上,对火灾隐患的识别、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的技能、消防产品质量把关等知识则缺乏足够的教育培训,这是导致大量“小火亡人”事故和安全隐患频发的重要原因。

第三,消防宣传教育“同质化”。各地虽然尝试与新媒体结合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在形式上有一定创新,但内容上仍然高度同质化,即每次宣传的内容几乎相同,缺乏实质创新,这也从侧面反映出相关义务主体对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的轻视和误解。高度同质化的内容,缺乏创新的宣传教育材料,都无法调动学习者的积极性,效果自然无法保证。

第四,消防宣传教育“专业化”。部分地方的消防宣传教育过分追求“专业化”,惯用专业术语、专业图表,导致教育培训不接地气,不适合中小学生和普通公众的需要。对于普通公众而言,他们更需要的是简单易懂的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专业术语和知识既不实用,也不好理解,也影响宣传教育的效果。

第五,消防宣传教育“保障差”。虽然各地在消防宣传教育方面做了一定投入,但突出的问题在于,各地宣传教育经费投入差异较大。一是消防宣传教育投入主要受制于当地政府和领导的重视程度,缺乏刚性保障,领导重视则经费投入相对充足,领导不重视则经费投入不足。二是部分地方反映消防宣传教育经费投入不足,还有些地方消防宣传教育基础设施欠缺,消防教育宣传缺乏有力依托。

乡镇干部巡查工作报告篇四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一系列规定和要求,进一步树立司法行政部门良好作风和形象,有效解决突出问题,切实推动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根据市委政法委《关于组织开展纪律作风巡视督查活动的通知》(十机发1213号)的要求,我局党委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采取措施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党委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抓

8月6号接到市委政法委《关于开展全市政法机关纪律作风巡视督查活动的通知》后,局党委高度重视,8月7日上午一上班,局党委书记、局长同志亲自主持召开局务会,传达相关会议精神,组织学习市委政法委《关于开展全市政法机关纪律作风巡视督查活动的通知》原文,按照文件要求,针对局系统实际,对全系统开展纪律作风巡视督查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并作了动员讲话,提出了多项明确具体的要求,对本次活动的工作人员专班、活动方案、督查组人员构成作了周密安排部署,对各二级单位贯彻实施提出了意见,强调精心组织实施,加大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力度。市局成立巡查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局党委副书记同志任组长,同志任副组长,等同志任成员。办公室设在局纪委(监察室),陈荣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制定工作方案、狠抓工作落实

按照市委政法委《关于开展全市政法机关纪律作风巡视督查活动的通知》及相关会议的部署和要求,市司法局结合实际出台《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工作纪律作风巡视督查活动的通知》的实施方案,就贯彻落实好文件精神作出了具体安排。全局上下积极行动,抓好落实,强化巡视督查。

一是强化学习、武装思想。8月8日,改进工作作风“三项规定”在《司法行政网》上刊载,并通知大家学习。在8月9日“周末大家讲”大会上,集中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省委政法委“执法问责六条规定”和市委政法委服务经济发展“十项承诺”,即本次现场询问的“三项规定”。在8月16日的“周末大家讲”大会上,集中全局学习了市司法局新修订的《干警队伍管理规定》、《诫勉谈话规定》、《离岗(待岗)培训规定》、《值班制度》和《公车警车驾驶员管理规定》。

     (1)实行局长“负责制”;

     (2)实行“问责制”;

三是明确内容、重点突出。检查工作纪律情况,重点查看是否严格遵守上班作息制度和工作纪律,有无上班迟到早退、溜岗缺位;工作环境是否整洁,工作秩序是否有序,是否存在工作人员随意脱岗、串岗以及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炒股、玩游戏等;是否有干警酒后驾驶。查工作效能情况。重点查看司法行政机关服务窗口有无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不认真、不负责,用语不文明、效率低下等不良现象;现场询问干警是否了解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省委政法委“执法问责六条规定”和市委政法委服务经济发展“十项承诺”等相关规定。查车辆管理情况。重点查看是否存在警用公务车外借、转借,公车私用、驾驶警用公务车从事非公(警)务活动;乱鸣警报器、乱鸣高音喇叭、乱用警灯;非公(警)务人员驾驶警用公务车;警用公务车违反规定乱停乱放,非因执行公(警)务将警用公务车停放在餐饮、娱乐等场所、晚间或假日期间未按规定入库停放等。

四是明确责任、巡查到位。8月9日同志、同志、政治(警务)部副主任、干部警务科科长同志等,深入市局机关河北路办公楼5个科室,巡查纪律作风,并召集5个科科长开会,共同研究建立完善了5个科室集中统一考勤制度,实行“科长负责制”、“按月轮流考勤值班制”等。连日来,局属各部门、机关各科室负责对本部门本科室的纪律作风进行巡视督查,市局巡查督查组负责对全局系统的纪律作风进行巡视督查。一律事先不打招呼。市局将巡查人员分成五个工作组,第一组:带队领导胡绪隆,巡查员秦启明、汪斌体,被查单位:市劳教(戒毒)所;8月12日进行了巡查督查。第二组:带队领导,巡查员赵凤奇、袁玲,被查单位:市局机关人民路办公楼11个科室;8月9日进行了督查。第三组:带队领导,巡查员赵凤奇、易建军,被查单位:市司法局机关河北路办公楼5个科室;8月9日行了检查。第四组:带队领导,巡查员陈荣祥、代志贤,被查单位:市法律援助中心;8月12日进行了督查。第五组:带队领导,巡查员郭光益、周奕,被查单位:市公证处;8月12日进行了督查。各督查组将情况现场进行了反馈,提出了整改意见。

三、实行责任追究、强化督促整改

实行问责制。在巡查督查期间,如果发现有问责问题的,除对当事人问责外,同时对其所在部门、科室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实行连带问责。其中,局巡查中发现问题的,实施“诫勉谈话”等;市委政法委暗访抽查中发现问题的,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对群众举报核查属实的,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和在一定范围会议上作反省检查。问责涉及的人员,一律与本年度评先、评优、任免挂钩。向问题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本次全局巡视督查中未发现问责问题。下步将在巩固成果、防范提高上下功夫,把纪律作风建设工作抓紧抓好,不断抓出新成效。

乡镇干部巡查工作报告篇五

一、存在问题

1、塘川镇党委:一是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不够;二是未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行专题研究,落实措施不到位;三是纪委书记职责定位不准,分管工作过多;四是“两项整治”活动阶段性工作滞后;五是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需进一步加强;六是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宣传力度不大,干部职工知晓率不高,执行不到位。

2、西山乡纪委:一是乡党委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记录不翔实、不规范;二是党委未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专题研究,落实措施不到位;三是乡纪委书记职责定位不准,分管工作过多;四是“两项整治”活动阶段性工作滞后;五是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个性要求不突出;未签订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承诺书。

3、哈拉直沟乡党委:一是党委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记录不翔实、不规范;二是党委未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专题研究,落实措施不到位;三是乡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廉政约谈记录、台账不完善;四是乡纪委书记职责定位不准,分管工作过多;五是请销假制度执行不严格,记录不规范。

二、处理意见

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市纪委检查组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塘川镇、西山乡、哈拉直沟乡等单位,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县纪委书记对塘川镇、西山乡、哈拉直沟乡党委书记进行提醒谈话。责令以上三个乡镇党委及党委书记写出书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认真进行整改,书面检查、整改报告于20**年5月6日以前报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严履“两个责任”。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贯彻20**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全面落实党组织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各级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到工作的方方面面,认真落实每季度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每月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知识、每季度听取党组织及班子成员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制度,制定并层层签订有针对性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制定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工意见,厘清责任内容,抓好督促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印发的对党委和纪委落实“两个责任”进行约谈提醒办法》,建立健全廉政约谈记录和台账,认真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述责述纪述廉、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事前事后报告、“五不直接分管”、“四重一大”等制度。各乡镇党委要按照“三转”要求,对存在的纪委书记职责定位不准、分管工作过多问题进行专题研究,认真整改,保证乡镇纪委书记专司专职,进一步强化乡镇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力度。

(二)强化作风建设。一是各级纪委要加大执纪监督、公开曝光的力度,盯紧重要节点,加强对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公款送礼等问题,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二是扎实开展“两项整治”。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县纪委《关于在全县开展“两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按阶段、分步骤扎实开展“两项整治”活动,要认真梳理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围绕整治中查摆出的突出问题,建章立制,用制度管人管事。5月上旬,县纪委将对全县“两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活动开展滞后的单位,监督检查发现和群众举报的基层干部乱作为、贪腐谋私、执法不公问题,不作为、庸作为、懒作为问题进行严肃处理。活动结束后,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将实施方案、整改方案、总结等材料于5月20日前上报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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