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度监事工作报告(大全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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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度监事工作报告(大全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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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是指向上级机关汇报本单位、本部门、本地区工作情况、做法、经验以及问题的报告,报告的作用是帮助读者了解特定问题或情况,并提供解决方案或建议。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报告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度监事工作报告篇一

20xx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监事会的各项职责,为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为公司健康持续地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召开 2次会议,公司监事会成员积极出席股东大会, 参与监票工作,保证了广大股东行使合法权益;并列席了董事会会议, 对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班子依法依规运作;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的情况进行依法监督;审查公司定期报告,并出具审核意见;通过了解公司生产经管情况,监督公司依法运作、财务及资金运用等情况,对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承诺、募集资金使用、内部控制活动等事项发表了意见。

(一)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xx年4月 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新路99 号八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xx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等4项议案,并对公司xx年度报告等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xx年4月 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xx年4月 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承诺的议案》。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xx年 4月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xx年4月xx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发表审核意见。

(四)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xx年5月 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出具房地产业务相关事项承诺函》。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xx年5月28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五)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xx年 7月 3 日在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68号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监事辞职及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xx年8月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六)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xx年 8月 7日在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68号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长的议案》,选举吴静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长。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xx年 8月 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七)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xx年 8月 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xx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并出具审核意见。

(八)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xx年 9月 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和期权数量的议案》等 2项议案。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xx年 9月 2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九)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xx年 9月 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xx年第三季度报告》等2项议案。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xx年9月30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十)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xx年 月2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xx年 2月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十一)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xx年 2月 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xx年 2月 8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十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xx年 2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等 2项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xx年 2月3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履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及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监督。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能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规范运作,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公司各项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的制度制定与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等均符合法定程序;公司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勤勉工作,依章办事, 在履职时未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是实事求是的,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二)审核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照当前的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通过审核各期财务报告,审阅公司及子公司会计报表、审计报告,审议公司定期报告等方式,对公司资产状况、财务状况、财务行为和经营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部门所编制的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同意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的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

(三)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相关协议约定, 公司按约回购福建臻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亚特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泓顺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泓远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宇特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太原新南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少数股东权益,有利于增加公司结算的项目资源,提高了公司房地产项目的盈利能力。

公司还收购杭州铭昇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00%权益,收购江苏中昂置业有限公司和苏州惠友房地产有限公司 00%权益及相关债权净额,受让福建华鑫通国际旅游业有限公司50%的股权, 符合公司“聚焦布局,深耕发展”的3+x发展战略,优化公司房地产主业的区域布局和结构,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有利于公司节约成本,降低财务费用,及公司长远发展战略目标的顺利实现。

公司与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共同联合发起设立海峡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峡人寿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亿元,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 .95亿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3%。公司本次共同设立海峡人寿,能充分利用海峡两岸市场有效资源,挖掘金融行业和新兴产业的投资机会,有利公司 以房地产为核心,形成相关资源联动。

监事会认为,公司上述交易的价格公允、合理,尚未发现内幕交易或造成上市公司资产流失的现象,没有损害股东利益。

(四)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 xx年度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暨签署相关协议的事项,及收购杭州铭昇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00%权益等事项,均属于关联交易。监事会认为,公司关联交易是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的,执行了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制度,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发现内幕交易 ,未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据xx年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具体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会计估计变更。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了部分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xx年修订)》的要求,且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公司会计核算可以更为客观的反映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后续计量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全面的反映公司资产价值,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承诺情况

报告期内,因受公司股票停牌等因素的影响,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计划顺延时间不超过3个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控股股东承诺变更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相关规定,变更程序合法合规。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将该变更承诺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东方信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福建康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八)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以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监事会认为: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的项目与公司承诺的募集资金投入项目一致,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该置换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xx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九)核查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名单的情况

根据《公司xx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为68人。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可行权的68名激励对象作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同意激励对象按照《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的有关安排行权。

(十)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

公司监事会审阅了《公司xx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规范、完整,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人员配备齐全到位,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控制度均得到了有效的贯彻执行,能够适应公司现行的管理要求和发展需要,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切实保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比较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

(十一)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要求,建立健全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制度》,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该制度,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实行了制度化管理,有效地控制了风险。公司对定期报告、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等重要事项,均已按照制度的要求,对所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备案,并及时报备监管部门,同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xx年,公司监事会将一如既往地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责,支持、配合和促进董事会工作,本着对股东负责的精神,强化监督职能,完善监督机制,督促公司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平,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权益。同时希望公司在 xx年取得更好的业绩回报全体股东。

《阳光城xx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尚须提交公司 xx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度监事工作报告篇二

大家好!

一、协助理事会认真开展工作,确保商会的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检查、督促商会理事会班子及成员认真履行职责,围绕年度工作计划,经常开会研究,及时贯彻落实,以服务商会会员为宗旨,保证商会工作依法、依规、顺利进行。

二、要求商会秘书处工作按年度工作计划保质、保量完成

督促商会秘书处做好日常性工作,做到每月工作有安排,事事有落实,确保工作具体到位。

三、监督、检查商会工作经费开支情况。

按照商会财务管理制度、要求实行分级审批手续、严格控制商会的各项支出、合理使用商会经费、努力节约开支、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我的报告完了,谢谢大家!

度监事工作报告篇三

(一)《xx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xx年年度报告》;

(三)《xx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四)《xx年第一季度报告》;

(五)《xx年半年度报告》;

(六)《xx年第三季度报告》。

xx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了监事会的职能。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董事局会议,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以及表决程序进行了审查和监督,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了检查。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xx年度,监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通过调查、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列席董事局会议、参加股东大会等形式,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监督。

监事会认为:xx年度公司董事局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要求,认真执行了各项决议。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管理层依法经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时恪尽职守,以维护公司股东利益为出发点,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xx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认真细致、有效地监督、检查和审核。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会计内控制度较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xx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后,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报告真实、客观和公正地反映了公司xx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近三年内无募集资金行为;本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资项目一致。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的情况进行检查,认为:报告期内,在公司收购、出售资产的交易中,没有发现内幕交易,无损害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五)对关联交易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检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交易计划已事先按照审批程序取得董事局会议或股东大会的批准,交易行为遵照市场化原则,也履行了相关的批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六)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xx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的实际情况。

(七)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一)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一步监督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规范运行,决策机构的协调运作。

(二)加强对公司投资、财产处置、收购兼并、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监督。

(三)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注重监事人员业务素质的提高。监事会将继续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积极开展工作交流,增强业务技能,创新工作方法,提高监督水平。

xx年,监事会将一如既往地支持配合公司董事局和经营班子依法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好监督职能;维护股东利益,诚信正直,勤勉工作,圆满完成公司xx年的工作目标和任务,促进企业稳健发展。

以上报告,请股东大会审议。

谢谢大家!

度监事工作报告篇四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资料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xx年,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地履行了自身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以保证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利益和投资者利益。监事会对公司经营计划、募集资金使用状况、关联交易、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状况、子公司的经营状况进行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20xx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监事会列席了20xx年历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并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贴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监事会对任期内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经营班子勤勉尽责,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经营中不存在违规操作行为。

本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5次会议:

(一)20xx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透过了以下议案:《公司20xx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xx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xx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公司20xx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关于续签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关于聘任20xx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报告》、《关于20xx年为控股子公司带给连带职责担保的议案》。

(二)20xx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透过了以下议案:《20xx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20xx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透过了以下议案:《20xx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四)20xx年16月24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透过了以下议案:《20xx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

(五)20xx年12月22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透过了以下议案:《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和《关于调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公司财务状况

公司监事会结合本公司实际状况,透过听取财务部门汇报、进行定期审计等方式,对公司本部、子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强化了对公司财务工作的监督。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各子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有独立财务账册,独立核算,遵守《会计法》和有关财务规章制度。20xx年的公司及各子公司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报表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及各子公司的实际状况。

(二)公司投资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相继进行了对唐山xx有限职责公司增资扩股的项目、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济宁xx有限职责公司等项目,相关投资均履行了相应的投资决策程序,科学严谨。

(三)关联交易状况

本年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均透过了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审议,关联交易中按合同或协议公平交易,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

(一)本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认真履行职责,恪尽职守,透过列席董事会会议,对董事会履行职权、执行公司决策程序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所构成的各项决议和决策程序认真履行了《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二)本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时能遵守公司章程和国家法律、法规,以维护公司股东利益为出发点,认真执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使公司运作规范,决策民主、管理科学、目标明确、不断创新,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没有出现违法违规行为。

(三)监事会认真审核了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的20xx年度财务报告等有关资料,认为报告客观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xx年度实现的业绩是真实的,成本控制效果显著。

(四)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司实际状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活动,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20xx年公司没有违反《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状况。

度监事工作报告篇五

按照佳木斯市政府编制委员会对市供销联社“定编、定岗、定机构”三定方案的文件批复通知(佳编〔20xx〕17号)要求,市供销联社监事会挂靠在办公室,未设独立机构。目前,市社党委在省社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正积极同市政府、组织部门协调沟通,申报单独设立监事会办公室,完善监事会机构。

年初以来,市供销联社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20xx〕40号、省政府〔20xx〕xx5号文件和省供销社“六代会”精神,按照省社监事会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市社党委和理事会的中心工作,精心谋划,狠抓落实,各项工作都取得了较好成绩。

(一)精心准备,申报监事会机构设置。

市社党委对加强监事会组织机构建设高度重视,认为设立监事会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的明确要求,是供销社组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按照省社《关于进一步加强供销社监事会机构设置的通知》要求,佳木斯市社认真部署,准备相关材料,进一步完善 “三定”方案,向市政府申报单独设立佳木斯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完善供销合作社的内部管理体制。经市社党委研究决定,在监事会机构设置未审批之前,暂时由办公室代管监事会相关工作,行使监督职能,把监督工作作为供销社工作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二)深入调查研究,创新工作思路。

办公室代管监事会工作以来,认真按照总社监事会确定的“调查研究、反映情况、监督检查、提出建议”的工作方针,创新工作方式。紧紧围绕供销社的中心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深入调查研究,了解社情民意,不断加强民主管理,推行公开化、公平化、公正化办公模式。市社办公室人员积极加强同下属企业的联系,及时收集信息,深入基层调查了解情况,广泛征求职工意见,确保联系渠道畅通,取得良好效果。

(三)加强监督检查,为中心工作提供保障。

1、抓好项目建设,进行全程监督。佳木斯市于20xx年被确立为全国第二批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城市之一,并获得国家3300万政策扶持资金。2019年,项目正式开工建设,市社党委要求办公室要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履行监督职能,做好相关检查工作,确保再生资源体系建设高水平、高质量、高标准。

2、参与企业改制,加强资产管理。为顺应市场经济潮流,深化企业经营体制改革,市社对社属企业进行改制,增强企业活力及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2019年,是企业改制收尾阶段,在改制过程中,办公室积极参与,行使职能,确保社有资产安全。重点加强对改制企业的监管,防止社有资产流失,确保产权归属,保护企业权益,维护职工利益。参与重大事项的研究论证及日常监管,确保企业改制顺利进行。目前,佳木斯市社企业改制工作已全面完成。

3、搞好团结协作,全局工作有序运行。办公室在参与决策时,能够站在监事会的立场,积极献言献策。在行使监事会职能的过程中,能够同各个部门搞好配合,团结协作,确保全局工作有序进行。

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就是监事会机构没有设立,没有专职从事监管的工作人员,办公室的同志工作任务多,有时候会顾此失彼,增加工作负担,影响工作效率。同时,对于监事会的相关规范制度无法落实,相关工作无法开展。

1、做好同市委组织部的协调工作,健全组织机构,做好监事会机构设置工作。

2、加强领导,选派专人负责监事会工作,完善监督组织体系,配齐配强主任和工作人员。

3、创新工作方法,加快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为开展好监事会工作打牢基础,积极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

度监事工作报告篇六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守诚信原则,认真履行监督职责,通过列席和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决策、投资方案、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对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尽职尽责情况进行了监督,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对企业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7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二)20xx年4月2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xx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xx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xx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xx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募集资金20xx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xx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于20xx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xx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确定其支付报酬额度的议案》、《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三)20xx年4月22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xx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四)20xx年5月2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五)20xx年8月13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xx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的议案》。

(六)20xx年9月21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的议案》。

(七)20xx年10月22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xx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自查报告》、《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等依法运作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及授权规范运作,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及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管理、内控制度较为健全,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良好。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20xx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募集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核实,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收购、出售资产的情况。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xx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股东魏连速、赵后鹏、周晓斌、王晓明、魏捷为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及公司向深圳市山本光电有限公司和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物料的关联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六)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20xx年度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无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资产置换,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七)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xx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本届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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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监事工作报告篇七

一年来,xx公司监事会依法履行了职责,认真进行了监督和检查。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列席了xx年历次董事会现场会议,对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履行诚信义务进行了监督。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经营班子勤勉尽责,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经营中未发现违规操作行为。

(三)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开展各项工作,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

xx年度,公司监事会召开了四次会议,具体情况为:

1、公司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xx年x月xx日通过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公司五名监事会成员全部参加会议,符合《公司章程》规定人数,会议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唐小文主持。经过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xxxx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2、公司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xx年x月xx日在公司办会议室召开。公司五名监事会成员全部参加会议,符合《公司章程》规定人数,会议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来主持。经过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xxxxx》及《xxxxx》的议案。

3、公司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xx年x月x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五名监事会成员全部参加会议,符合《公司章程》规定人数,会议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经过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xx年第一季度审计报告及其他专项报告》的议案。

4、公司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xx年x月x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五名监事会成员全部参加会议,符合《公司章程》规定人数,会议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经过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xxxx工作报告》的议案。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通过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依法经营。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合理,其程序合法有效,为进一步规范运作,公司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均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忠于职守、兢兢业业、开拓进取。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股东、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细致地检查和审核了本公司的会计报表及财务资料,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xx年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其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

(三)检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本公司认真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实际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四)检查公司重大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本公司重大收购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向xxx集团收购其拥有的xxxx有限责任公司60%的股权及其拥有的仿膳饭庄、丰泽园饭店、四川饭店之100%国有产权,程序合法,没有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较大影响。

(五)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升公司的业绩,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六)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生有损股东利益的行为。xx年度,是公司上市后的第一个完整年度,也是落实公司“五年发展规划”的初始之年。因此,监事会将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准。同时,监事会将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从而更好地维护股东的权益。再次,监事会将通过对公司财务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保持与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等方式,不断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进一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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