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仓储安全工作总结 仓储管理处安全工作计划(大全8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8-31 21:00:09
2023年仓储安全工作总结 仓储管理处安全工作计划(大全8篇)
时间:2023-08-31 21:00:09     小编:温柔雨

制定计划前,要分析研究工作现状,充分了解下一步工作是在什么基础上进行的,是依据什么来制定这个计划的。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计划呢?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最新的计划书范文,方便大家学习。

仓储安全工作总结 仓储管理处安全工作计划篇一

20xx年处室安全生产工作要继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人性理念,加大安全生产保障措施,不断健全、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的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保证20xx年度本处室安全生产目标的有效完成,特制定20xx年度安全

工作计划

1. 人身死亡事故为零。

2. 职业病发生率为零。

3. 安全培训及格率达到100%。

4. 隐患整改率高于100%。

6. 危险品泄漏和环境污染事故为零

1.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处室与公司签订《安全目标

责任书

》,确定量化的年度处室安全工作目标。处室员工全员签订个人《安全目标责任书》,确保安全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2.加强处室员工安全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处室员工《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工作。定期开展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2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2学时;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4次,每次活动不少于1学时。安全活动活动应有负责人、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确保安全培训率合格不低于100%,员工参与安全活动率不低于90%。

3.积极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处室定期组织隐患排查治理,每月至少一次。对安全检查所查出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时间、责任人、整改资金,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对无力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措施外,书面向企业直接主管部门报告。确保事故隐患整改率不低于100%。

4.加强作业人员管理工作,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特种作业人员定期参加复审,确保作业证在有效期内。

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规定执行,切实落实安全考核制度做到安全考核与经济利益挂钩,强化管理,明确奖惩,责任到人。

部门负责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仓储安全工作总结 仓储管理处安全工作计划篇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护仓库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仓库消防安全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仓库消防安全由本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

第三条本规则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监督机构负责监督。

第四条本规则适用于国家、集体和个体经营的储存物品的各类仓库、堆栈、货场。

储存火药、炸药、火工品和军工物资的仓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五条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仓库建筑设计,要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仓库竣工时,其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消防监督等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条仓库应当确定一名主要领导人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仓库防火负责人负有下列职责:

一、组织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

三、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

四、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六、定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奖惩。

第八条国家储备库、专业仓库应当配备专职消防干部;其他仓库可以根据需要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人员。

第九条国家储备库、专业仓库和火灾危险性大、距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其他大型仓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

第十条各类仓库都应当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第十一条仓库防火负责人的确定和变动,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备案;专职消防干部、人员和专职消-防-队长的配备与更换,应当征求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意见。

第十二条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第十三条对仓库新职工应当进行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四条仓库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带班人员应当认真检查,督促落实。

第三章储存管理

第十五条依据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按照仓库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程度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类(详见附表)。

第十六条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堆场的总储量以及与建筑物等之间的防火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第十七条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必须露天存放时,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第十八条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第十九条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第二十条易自燃或者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须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和空气干燥的场所储存,并安装专用仪器定时检测,严格控制湿度与温度。

第二十一条物品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第二十二条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第二十三条使用过的油棉纱、油手套等沾油纤维物品以及可燃包装,应当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处理。

第二十四条库房内因物品防冻必须采暖时,应当采用水暖,其散热器、供暖管道与储存物品的距离不小于零点三米。

第二十五条甲、乙类物品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其他库房必需设办公室时,可以贴邻库房一角设置无孔洞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其门窗直通库外,具体实施,应征得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同意。

第二十六条储存甲、乙、丙类物品的库房布局、储存类别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改变的,应当报经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同意。

第四章装卸管理

第二十七条进入库区的所有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防火罩。

第二十八条蒸汽机车驶入库区时,应当关闭灰箱和送风器,并不得在库区清炉。仓库应当派专人负责监护。

第二十九条汽车、拖拉机不准进入甲、乙、丙类物品库房。

第三十条进入甲、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是防爆型的;进入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装有防止火花溅出的安全装置。

第三十一条各种机动车辆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区、库房、货场内停放和修理。

第三十二条库区内不得搭建临时建筑和构筑物。因装卸作业确需搭建时,必须经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装卸作业结束后立即拆除。

第三十三条装卸甲、乙类物品时,操作人员不得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对易产生静电的装卸设备要采取消除静电的措施。

第三十四条库房内固定的吊装设备需要维修时,应当采取防火安全措施,经防火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三十五条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人。

第五章电器管理

第三十六条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甲、乙类物品库房和丙类液体库房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安全规定。

第三十八条储存丙类固体物品的库房,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六十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当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第三十九条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于零点五米。

第四十条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

第四十一条库区的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

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第四十二条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第四十三条仓库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对提升、码垛等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置防护罩。

第四十四条仓库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防雷设计安装规范的.规定,设置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保证有效。

第四十五条仓库的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电工应当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

第六章火源管理

第四十六条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

第四十七条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经仓库或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第四十八条库房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在库区使用时,应当经防火负责人批准。

第四十九条防火负责人在审批火炉的使用地点时,必须根据储存物品的分类,按照有关防火间距的规定审批,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人。

第五十条库区以及周围五十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第七章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

第五十一条仓库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五十二条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第五十三条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第五十四条甲、乙、丙类物品国家储备库、专业性仓库以及其他大型物资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安装相应的报警装置,附近有公安消-防-队的宜设置与其直通的报警电话。

第五十五条对消防水池、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整好用。地处寒区的仓库,寒冷季节要采取防冻措施。

第五十六条库区的消防车道和仓库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

第八章奖惩

第五十七条仓库消防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第五十八条对违反本规则的单位和人员,国家法现有规定的,应当按照国家法视予以处罚;国家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地方有关法规、规章进行处罚;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九条储存丁、戊类物品的库房或露天堆栈、货场,执行本规则时,在确保安全并征得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同意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

第六十条铁路车站、交通港口码头等昼夜作业的中转性仓库,可以按照本规则的原则要求,由铁路、交通等部门自行制定管理办法。

第六十一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有关部、委根据本规则制订的具体管理办法,应当送公安部备案。

1.仓库应当有规范醒目的防火标志。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手机和火种。

2.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等手续。经仓库或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等手续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3.库区内严禁吸烟、用火,并应有切实的管理措施。在库区内工作的铲车、电瓶车、吊车等,必须有防止喷火或打出火花的安全装置。

4.库区内地面应保持清洁,无纤维下脚、杂草及其他可燃物存在。

5.储存可燃物品的库房应装设避雷设备;露天堆场应设独立的避雷针,每年在雷雨季前,进行检查,保证安全有效。

6.运输易燃、可燃商品的车辆,应将商品用篷布封盖严密,并有押运人员途中监护。装卸商品时,应严防拖拉、摔撞等野蛮操作。

7.仓库维修间清洗机床、机器、机具的清洗液,不得使用易燃液。如使用柴油等可燃液时必须保证安全,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8.库区内应配备的灭火器数量和种类应与扑灭储存物资火灾相适应,并要有专人负责维护保养。

仓储安全工作总结 仓储管理处安全工作计划篇三

1、下发了xx年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意见。各乡镇中心学校、局直各学校根据文件要求对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或充实,中心学校有一名副职主抓安全,配备了安全专干,学校设置了安全管理员,班级设置了安全委员,中心校、学校、年级主任、班主任、任课教师都根据各自的岗位职责层层签订了学校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初步形成了县、乡、校、班四级安全管理工作体系。

1、全县绝大多数学校已制定了学校责任区挂牌公示制度,这些学校以安全工作责任制为基础,把学校校舍、校园划分为若干个责任区,把责任人的姓名、职务、岗位职责等挂牌公示,使各责任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有效地提高了学校的安全管理水平。

2、安全应急预案建设逐步完善。我县专门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应急预案建设的通知》,并转发了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下发的三个综合类公共安全预案。按市局要求,全县大部分中小学幼儿园已基本建立了以预防火灾、防危旧校舍倒塌、防集体食物中毒、防拥挤踩蹋、防交通安全事故等方面的预案,有的学校定期举行演练活动,检验预案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安全应急预案建设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3、在各中小学校在相继完善《安全工作责任制》、《安全事故报告制》、《安全检查制度》、《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安全工作实际,建立健全了以门卫、值班、巡逻、饮食卫生、教室寝室、消防、上下楼梯、校车、安全教育等方面的制度和工作细则,坚持用制度约束行为,使学校安全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4、自觉学习宣传《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今年,我局专门下发了学习宣传《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的专题通知。年至今,我县各中小学幼儿园一直坚持把把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办法》、《纲要》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目前,我县大多数中小学校已经自觉开始用《办法》《纲要》指导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5、以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为动力,各学校领导和教职员工执行安全制度的自觉性不断提高。今年,全县各学校以层层签订的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为依据,建立了覆盖所有工作环节的安全责任体系,并与年终考评、评优晋级挂钩,使学校全体工作人员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的自觉性明显提高。

1、政策落实情况

(1)做到了上级下发的文件管理规范、保存完整。

(2)对县政府安委办、市局安排的任务办理及时,无棚架现象。(3)按县政府安委办、市局要求及时准确上报安全信息和书面材料,无迟报、瞒报、谎报现象。

2、安全教育

(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根据市教育局的安排部署,我局要求全县各级各类中小学校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随后,全县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幼儿园按照有教学计划,有教材,有教师,有教案,安全课进课程表的要求,扎扎实实的上好安全教育课。另外,全县各中小学校把学习宣传贯彻《指导纲要》作为建设校园安全文化的一项重要内容,利用黑板报、公示版、橱窗、固定标语、过街联等多种形式对《指导纲要》精神进行了宣传。

(2)认真组织了“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活动。根据市教育局的安排部署,3月27日,我们在全县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开展了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活动。当天,全县所有中小学校都上一节安全教育课,部分乡镇还结合学校实际,开展了一次安全演练。据不完全统计,全县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在此次活动中上安全教育课1200余节,开展安全演练136次,刷新安全标语308条,悬挂安全宣传吊联28幅,组织中小学生安全宣传踩街活动1次,全县共80232名师生受到教育,受教育率达到98.5%。

(3)各乡镇、各学校结合本地、本校实际,针对季节特点和地域特征,开展了主题多样,内容充实的安全教育课。xx乡、xxx乡、xxx镇、xxx镇四乡镇因为有铁路从辖区内穿过,因此以上四个乡镇的学校开设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和爱路护路教育。放暑假前夕,全县80%以上的学校都开设了游泳安全教育课,并向学生家长发放了联系函,要求学生家长在假期加强对学生的监管,严防溺水。6月下旬,各学校又开展了汛期安全教育。

仓储安全工作总结 仓储管理处安全工作计划篇四

新华小学于8月30日下午召开教师会,及时传达端州区教育局会议精神,总结上学期工作,布置本学期新的任务。教师除了苏明老师因为精神抑郁,在家休病假之外,其他18名教职工都能按时报到上班,确保了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8月31日上午学生注册报名,其中一年级27人,二年级33人,三年级32人,四年级39人,五年级37人,六年级47人,全校注册总人数是215人,学校没有乱收费现象,假期也没有发生学生受难情况,同时学校及时制定计划,教务处配齐教学必须设备,安排课程,做好校园卫生工作。9月1日正式上课。

在新的一年里,新华小学围绕"创强"工作有以下四点的设想:

1)创强调研规模

2)加强校园文化建设

3)专业教师配置到位

4)逐步完善创强资料

在放假前,我校请来黄岗镇派出所的辅导员来做安全讲座,同时学校对校舍、围墙、用电线路等校园设施进行了安全排查和维修,保证了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新华小学在放学安全措施里做的非常到位,配备有安全小队长,送队的值日教师和定时定期评安全标兵活动。假期里,学校有组织有计划的带领部分学生开展有益身心发展的各项活动,得到了很好的效果和家长的大力支持。

1)黄岗镇红歌会比赛,我校新华小学邓慧和黄嘉馨以91.75分德成绩获得了一等奖第一名;2)读书征文比赛三等奖。3)组织了篮球训练。

在防流控流方面,新华小学加强学生流动管理,在最短的时间内向学校上报学生报到情况,经统计,我校并没有流失生。并且按照教育局的减负精神,规范管理,有教育、有活动的开展校园安全工作责任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并督促落实,确保师生的安全。 总之,在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下,学校的各项工作已步入正轨,全体教职工以饱满的热情投入教育教学工作,学校秩序井然。学校开学工作开创了一个崭新的局面,为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打下了坚实基础,我们对学校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充满信心。

仓储安全工作总结 仓储管理处安全工作计划篇五

xxx街道认真贯彻食品安全工作精神,加强领导,完善组织,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扎实抓好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有效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对食品安全工作十分重视,成立了由街办主任为组长,综治办、工商、派出所、安检办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xxx街道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领导小组。并下设了办公室,配备3名高素质机关人员专门负责协调街道的食品安全工作。同时,从舆论宣传、组织引导、群众参与等多方面入手,组织开展了一系列“食品卫生安全”宣传活动,组织企业开展创建放心餐饮店、绿色食品销售专柜、绿色餐饮业示范店活动;组织工商、公安等部门联手在超市、集贸市场开展“放心菜”、“放心肉”等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咨询活动。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多次到饭店、学校食堂等单位检查食品安全工作,有力地推动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深入开展。

1、严格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加强了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和对食品加工企业监督,实行食品生产巡查、安全监督等监管制度。

力度,强化对餐饮业、学校食堂和建筑工地食堂的检查监督。

1、加强督查督办,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使食品安全工作落在实处,我们采取多种方式督查督办食品安全有关问题,全面了解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收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协调有关部门组织核查,解决问题。

(1)、元旦春节期间,办事处领导带队检查节日市场,督查各监管部门工作,强化了部门的责任意识。

(2)、“五一”节前,我们创新督查形式,采取查企业、促监管的方式,对各部门落实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情况进行了督查。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了查办通知书,组织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督促企业整改。

(3)、“六一”节前,组织各成员单位重点对各学校、幼儿园、儿童食品进行了专项检查,对各学校食堂卫生情况指出了存在的不足,提出了改进的要求。

(4)、“中秋国庆”节前,要求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职能,对食品安全重点、难点、热点、焦点问题,进一步增加整治、追踪和打击的力度,同时,要进一步改进和创新工作方法,对假冒伪劣、制假售假食品的违法行为要严厉查处。

2、对食品市场进行了集中整治。按照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工作部署,我们及时制订并实施了食品市场专项整治方案。不断净化食品市场。继续坚持标本兼治、防打结合、分类监管、综合治理的原则,在日常监管的基础上,抓住重点品种、重点对象、重点区域和重要时段,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边整治边规范,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在企业全面自查的基础上,采取普查与重点查、明查与暗查、定期查与随机查相结合的办法,先后组织20余人次对辖区超市、商场及餐饮业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市场巡查。检查中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经营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和不具备基本生产条件的食品加工小作坊1家。并采取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办法,处罚和教育不法商户5人次等,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果 。

3、加强日常监管,深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为进一步促进辖区的食品安全工作,坚持守土有责,强化行业自律,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诚信生产经营意识,营造健康、安全的食品消费环境,我们积极推进食品放心工程的全面实施。

按照创建食品安全工作标准,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卫生评比活动。重点治理九小场所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经营场所,进一步完善各种卫生设施的的配置。进一步加强了社区规划和环境卫生,逐步引导广大企业、经营业户同不良卫生习惯告别。

下步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保障生产、经营企业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提高食品卫生安全质量;继续采取法定检测、市场抽检、企业自检、群众监督等相结合的办法,完善多层次的食品安全监督体系;进一步提高安全食品,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总之,食品是人类生存的必需品,涉及千家万户。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在净化市场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创造和谐社会、打造平安方面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我们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因此,在今后的食品安全工作中,我们要再接再厉,尽职尽责,从严治理,依法整治,促进街道食品安全工作迈上新台阶,以实际行动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仓储安全工作总结 仓储管理处安全工作计划篇六

深入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及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吉林长春7·24重大火灾事故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县政府部署要求,把开展全县仓储物流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面彻底排除重大消防安全隐患,严格落实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持续提升消防安全监管水平,把安全责任和各项任务措施落实落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我县消防安全稳定。

全县各类仓库(包括企业内仓库)、物流、快递(快递分拣站和快递网点)、邮政等仓储式场所,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小仓库等非法违法建筑。

仓储物流场所是否履行《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仓储物流场所的建设是否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消防管理是否达到《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要求。

(一)建筑合法性。重点整治违章搭建临时彩钢板建筑、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擅自扩大和改变防火分区,建筑物违规改变使用性质,电气线路未按规定敷设等隐患。

(二)消防管理情况。重点整治“三合一”、“多合一”特别是人员违规住宿情况及违规使用大量可燃、易燃装修、装饰物的场所,单位“四个能力”建设不到位,违规用火、用气、用电等现象或使用取暖煤炉及电炉等大功率电器,违规使用液化气和液化气管道,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违章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道、疏散通道从事仓储,违规储存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在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等隐患,同时检查消防控制室人员值班、持证上岗情况。

(三)消防设施情况。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设置不满足规范要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和机械排烟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固定消防设施损坏等隐患,建筑消防设施未按照规定进行年度检测等。

(四)安全疏散情况。重点整治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位置、数量设置不符合要求,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部位设置栅栏或采取其他形式锁闭、封堵,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被遮挡、覆盖或缺少、损坏,以及标识错误等隐患。

此次专项整治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一)制定方案和摸底排查阶段(从即日起至8月17日)。各乡镇要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仓储物流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发动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和公安派出所等基层力量,集中开展摸排,摸清辖区仓储物流场所的数量、地址、建筑面积、消防安全状况等基本情况,汇总分类建档,制定分类整治措施。

(二)全面整治阶段(8月18日一9月16日)。各乡镇在8月18日前组织辖区仓储物流企业负责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开展一次集中提醒谈话,通报典型火灾案例,以案说法、以案明责、以案促改,同时组织单位开展一次全面自查。根据前期摸排台账,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具体检查到每一个仓储物流场所的每一个库房,集中查处一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单位,集中挂牌督办一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集中曝光一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久拖不改的仓储物流企业。

(三)巩固提高阶段(9月17日-9月26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总结前一阶段工作经验,固化工作措施,查找工作不足,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效,坚决防止反弹。

(一)提高思想认识。吉林长春“7·24”火灾发生在建党100周年安保活动结束不久,是继河南商丘“6·25”重大火灾之后,间隔仅一个月发生的又一起重大亡人的大火。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认真学习领会中央有关领导同志批示精神,充分认识当前消防安全形势严峻性和紧迫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敏锐性,迅速行动,认真组织,周密部署,落实更加严格的管控、更加精细的措施,以极端认真负责的态度,坚决遏制重特大和有影响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强化监管协作。各乡镇要深入贯彻《内蒙古自治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组织有关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联合组织检查整改,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排查整治期间,要按照“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对整治范围内的单位进行全面摸排,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整理分析,依法上限处罚;对存在重大隐患的依法停产整顿,实行政府挂牌督办。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关闭取缔;对隐患屡改不到位、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的企业,要在依法严厉处罚的同时纳入“黑名单”,实行联合惩戒。

(三)严格督导问责。全县将从县应急管理局、县发改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县消防大队、县住建局、县邮政局抽调人员成立督导组,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适时进行督导检查。对此次排查整治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严肃追究有关乡镇及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因责任措施落实不到位和失职渎职导致火灾事故发生的,从严从重查处。

(四)加强宣传教育。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作用,加大对仓储物流场所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及时报道整治工作动态,集中曝光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加强对仓储物流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员工消防知识培训,提高其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扑救初期火灾和组织人员疏散的能力。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请于9月28日前,向县安委办报送排查整治工作报告,其间,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可随时报送工作动态,及时反映经验做法、进展情况和发现问题。

仓储安全工作总结 仓储管理处安全工作计划篇七

办案安全问题一直以来被视为是我们反贪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办案过程中,我局始终将“办案安全”放在办案过程的首要位置。为了保障办案安全,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我局在案件的初查;传唤、拘传、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逮捕、押解犯罪嫌疑人等过程中,严格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与办案流程办案。截止到今我局在办案过程中没有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一、我局主要从如下几个方面来加强办案安全防范保障

(一)案件初查中的安全防范

1.初查阶段严格遵守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关于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中规定的“四不原则”,侦查工作秘密进行,不接触被查对象。

2.条件成熟后报主管检察长批准,由案件承办人拟好《安全防范工作预案》,安排专门的安全监查员,做好相关的安全防范措施后再对案件展开全面侦查。

(二)案件侦查过程中的安全防范

1.强化办案人员办案安全意识

(1)运用各种方式加强办案安全教育,使办案人员深刻认识到办案安全的重要性和安全事故的危害性。我院不定期组织干警学习各地已经发生的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组织办案人员以发生的办案安全事故为反面教材,认真总结经验教训,进行案例剖析,在安全案例的学习中注重对照自己在办案中的安全措施和防范手段进行查漏补缺,居安思危。

(2)在我局建立安全教育定期性和不定期性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实行安全教育月活动,局里每年选择一段时间集中进行安全教育活动,在这个月里对安全问题进行集中学习、对照查找,组织整改。通过教育使办案人员对安全问题真正做到深入人心。

(1)做好安全预案

为了防止办案安全事故的发生,我局在启动每一个案件之前都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制定相应的安全预案。在案件启动前由我院检察长吴青山、副检察长陈小兵、刘运章组织召开办案安全工作会议,并拟定《侦查安全预案》与《侦查应急预案》,同时确定具体的安全督查员。

(2)加强安全检查力度

我局在办案过程中的安全检查制度主要分为如下包括几个部分

第一,讯问场所的检查。在传唤和拘传每一个调查对象之前都会对讯问室及其延伸场所进行仔细检查,不放过一个死角。包括洗澡房、卫生间、休息室等,同时将洗澡房与卫生间的门锁卸掉,卫生间里不能有塑料牙刷、玻璃杯子等任何尖锐的物品。调查对象上卫生间必须跟随出进,要实行盯人看管,必须把调查对象的一切活动置于侦查人员的视野控制之下,防止自杀、自残现象的发生。 第二,对调查对象身体的检查。调查对象到达讯问室后对其随身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将影响办案安全的相关物品予以暂时扣押。如男性调查对象的打火机、钥匙;女性调查对象的发卡、金属首饰等尖锐器件。

第三,在对调查对象进行讯问前,我们会先行了解该对象的身体健康状况。对身体状况不好的对象会安排已经进行过相关保密培训的一至两名医生对其进行一次身体状况的检查,主要侧重于血压和心脏状况,并询问其自我感觉及病史,并将其检查结果和建议如实反映给我们的承办人员。

第四,注重对调查对象心理状态的检查,在讯问现场除了两名讯问人员以外还安排了一名安全督察员,时时刻刻观察调查对象的心理变化和情绪波动,一旦发现被调查人员情绪激动,举止异常我们将马上停止讯问并及时通知司法警察到场。

第五,加强办案保密工作。一方面在案件侦查过程中,我局要求所有办案人员不得向外界(不论是领导还是家人)透露任何与案件相关的信息,更不得私自会见案件当事人的委托人及亲属等。对于案件需要回避的相关人员必须要在案件展开侦查前提出回避。对于违反相关办案纪律的人员将给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者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另一方面,我局所有案卷相关材料均由具体承办人员保管,纸质案卷由承办人员负责保管,做到卷随人走,同时所有办案电脑均由严格的保密软件,实行指纹验证和面部识别相结合的安保系统,任何没有经过授权的移动存储介质是是无法连接到办案电脑。

第六,加强对办案人员的自身安全保护。在整个讯问过程中,讯问室内始终保持三个工作人员在场,讯问室紧邻法警大队值班室,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司法警察可以迅速来到讯问室保障办案人员安全。

(3)强化与有关部门的配合

第一,加强与法警队的协调配合,提高办案安全防控能力,检警相互配合、互相监督,共同提高安保实效,并做到每次用警都必须填写用警审批表,经领导同意后方可出警。每次押解都必须有不少于两名司法警察在场,并由院里的专职司机驾驶警车。

第二,加强与本院技术科的配合,对每个立案的犯罪嫌疑人的讯问都必须采取录音录像,并填写《人民检察院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通知书》交技术部门,共同完成录音录像工作。

第三,加强与院监所部门和看守所的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办案安全防范工作。我院反贪局干警根据案情及时掌握被羁押对象的思想行为动态,与院监所检察部门、看守所沟通协商,督促看守所依法加强监管,清楚办案安全隐患、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4)加强办案硬件建设

我院参照《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标准》并结合办案工作的实际情况,在一楼封闭式结构的办案工作区,工作区内基础设施完善,设有讯问室、询问室、法警执勤室、法警备勤室、待诊室、接待室、休息室、专用卫生间等。讯问室的墙面为软包;电源采用防触摸安装;桌椅进行了无锐角边处理;窗户安装了防护栏;消防器材、应急照明齐全;讯问室等都安装了摄像头和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建立健全了电脑监控系统,对办案工作区及办公周边环境进行随时监控。

(三)押解犯罪嫌疑人过程中的安全防范

在押解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我们主要采取如下几点来保障办案安全: 第一,强化警示教育增强法警的安全防范意识,积极做好预防工作,变被动为主动,防患于未然。在每次押解犯罪犯罪嫌疑人之前我局都会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制定相关押解方案,对任务的详细分工、组织领导、预想情况、处置方法、携带的武器械具、着装、车辆保障及要求注意事项等,进行具体的明确。使每个执行押解任务的干警做到心里有数、处置有序。

第二,押解前加强装备的安全检查。押解工作之前对警车、警戒具等装备认真地逐一检查,防止押解过程中被告人脱逃、自残现象等现象的发生。

第三,在押解前对犯罪嫌疑人先进行教育安抚,提高保障效率。犯罪嫌疑人被带往看守所一般都很紧张,容易出现过激行为。法警要利用押解前的准备阶段这一时间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教育安抚,消除他们的紧张心理,帮助犯罪嫌疑人放下思想包袱,积极配合法警工作,确保押解工作顺利的进行。

第四,在押解过程中发现有行凶、自杀、脱逃等可疑症侯,要及时进行疏导或采取有效措施。如果出现的突发性情况和意外情况,如来得及请示报告的,必须先向院领导请示报告,后再按院领导意见处理,处置后结果应及时上报。来不及请示报告的,应边处置边报告或处置后及时报告。对于其它原因,实在来不及请示的情况处置,应遵照依法、安全、文明的原则办理。

二、我局在办案安全保障方面存在的困难

(一)人员配置不足

具体而言体现在如下两个方面:第一,侦查人员不足,我局专职侦查人员截止至现在不足十人。办案人员经常是超负荷工作,办案安全受到一定的影响。第二,我院司法警察人员配置也存在的不足,全院司法警察只有5人,在面对大量的需要司法警察执行的工作时,经常出现司法警察身兼数职既要保障安全又要开车,以检代警的现象时有发生,难以充分发挥司法警察的警务保障作用。

(二)侦查装备配备不足

在我局实际办案过程中,除了在我院自己的警务区可以实现同步录音录像外,在外提审时由于没有相关的设备支持从而导致很多情况下不能实施同步录音录像,这也给犯罪嫌疑人在法庭上诬赖我办案人员刑讯逼供留下了可趁之机。

仓储安全工作总结 仓储管理处安全工作计划篇八

为进一步开展好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排查工作,切实加强群众对建筑安全的重视,我镇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和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建筑安全管理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开展住房安全排查工作。

根据我镇的实际情况,主要针对场镇商铺、农村住房,新建房屋及周边等区域进行安全排查,通过此次排查,规范了建筑行业的生产管理,保证了群众的生产生活安全。

通过此次排查,我镇共排查20处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其中,2处房屋倒塌;13处因汛期雨水大墙体受损,住房有安全隐患;2户住房需修缮;2户房屋荒废,户主长期在外务工,城镇户口,想回来建房,但是目前城镇户口没有对应的.建房政策;1户集体祠堂需要修缮。排查过程中,我镇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隐患数量较大,解决问题资金不足;二是部分群众安全意识薄弱。

1、进一步加大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宣传工作,强化群众住房安全意识;

2、针对排查的问题,积极向上级汇报,争取资金解决群众的难题;

3、将聚集场所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常态化,让安全意识深入落实到各项工作中。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3297831.html】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需要下载本文请点击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