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土地巡查工作报告总结(汇总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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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土地巡查工作报告总结(汇总5篇)
时间:2023-09-01 01:10:15     小编:雁落霞

在经济发展迅速的今天,报告不再是罕见的东西,报告中提到的所有信息应该是准确无误的。写报告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报告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土地巡查工作报告总结篇一

为了保障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职能,规范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在过去的一年,我所创新思路、突出重点,充分发挥派出所点多面广、熟悉辖区情况的优势,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积极探索消防监督管理的新路子,有力提升了派出所消防监督业务水平和防控能力。

一、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我所民警充分发挥“身在基层,了解基层;贴近群众,了解群众”的特有优势,充分运用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大张旗鼓地开展内容丰富针对性、应用性强的消防宣传。一是深入居民住户进行消防宣传,将普及消防法律和安全知识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二是深入辖区学校、企业开展消防专题宣传活动,全面介绍在消防安全细节和自救、逃生等知识,督促其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拟定好消防安全应急预案;三是定期对辖区宾馆、网吧等特行场所开展集中培训,并对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进行讲解和演示,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一年来,深入社区、村组、重点企业单位、学校开展消防专题宣传活动40余次,印刷制作消防宣传资料4万份,消防安全展示图片4套,张贴通告300余份,制作条幅30余条,在广场、行业场所等电子屏幕上播放消防宣传口号600余次,受培训人员360人次,受教育人数达成3万余人。

二、规范建立消防监督工作台账,建立消防工作长效机制。

针对辖区单位实际,按照消防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与辖区26家消防重点单位签订《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明确主要责任和目标。集中人员对辖区164家企事业单位、40家中小学校、39家寄递物流、42家宾馆、4家网吧、4家加油站等特行场所的火灾隐患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和信息统计,对辖区内列管的易产生火灾隐患的单位做到情况清、底数明、资料全、档案全,全力帮助其制定和完善灭火应急预散预案并按要求定期组织演练10余次,确保遇到突发火灾事故时,能够在第一时间提供详实资料,为消防救援队伍开展灭火救援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三、坚持常态化督导检查,强化落实消防乱点整治工作。

一年来下发消防安全隐患整改责任书160余份,未发生一起大小火灾类险情。

土地巡查工作报告总结篇二

1、认真完成了各项监察台帐的建立、记录工作和监察信息报表及时、准确上报工作。并按照要求制作了土地巡查区域图。

2、加大了土地动态巡查工作力度,认真落实了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制度,充分发挥了连队土地协管员的作用,截止目前已开展动态巡查10次。

3、根据师局安排,完成了西安督察局例行督察项目外业自查,图斑核查及部分资料整改、相关费用交纳工作,同时对西安局在核查中发现的有个别涉农项目占用耕地未进行占补平衡及费用交纳以及农村道路路面超宽的问题都及时进行了整改。目前上述问题已经按照要求基本整改到位。

4、按照师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通知》(师市国土资传﹝﹞9号)文件要求,与团相关部门每月召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会议,并按时上报各类报表资料。截止目前通过排查没有发生矛盾纠纷现象发生。

一、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党风廉政建设是构筑反腐倡廉的防线,是做好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根基。第一师__市国土资源局深入落实兵、师党委关于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的具体规定,坚持以教育为基础,以制度为保证,以监督为关键,以惩处为手段,重点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初,与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兵团国土资源局、师市纪委、各分局层层签订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从制度上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同时,制定下发了《2014年师市国土资源党风廉政及纪检监察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了今年党风廉政及纪检监察工作思路、目标和任务。

二是切实落实“一岗双责”。 根据《农一师__市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农一师__市国土资源局党组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的通知》,对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细化,明确工作的责任主体、任务和考核办法,并逐项分解到分管领导和各职能业务人员,认真贯彻“一岗双责”制,做到谁主管谁负责,切实形成在局党组领导下认真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系统上下齐抓共管的管理机制,确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真正落到实处。

三是加强教育,增强拒腐防变能力。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党性党风党纪为主要内容,坚持立足教育、引导在先、着眼防范,认真落实教育制度,适时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廉洁从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廉政教育,切实将廉政教育作为学习和培训的重点内容和工作的首要任务,做到凡会必讲、有课必说,强化系统人员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上半年共组织分局长例会2次,组织局机关学习19次,主要领导亲自上党课3次。

二、强化监督检查,促使公共权力规范运行

牢固树立“监督就是管理、推进就是提升、落实就是责任”的理念,把加强监督检查作为反腐倡廉的重要职责,把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到师市国土资源总体布局中去谋划、部署和推进。

土地巡查工作报告总结篇三

一、认真学习贯彻文件精神。

20**年4月6日接到《关于进一步重申和严明工作纪律的通知》(屯纪字[20**]10号)文件后,我委立即召开班子会议,研究决定:一是根据文件精神立即重新修订《区发改委作风纪律建设与考勤制度》。二是召开全委干部职工大会进行传达贯彻,重申和严明工作纪律。三是立即组织对全委作风纪律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及时通报检查情况,对违反工作纪律的人和事,及时作出处理。四是长期坚持规章制度,切实加强作风纪律建设,维护区发改委的良好形象。

二、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

从20**年4月7日开始,委纪检组立即组织人员,对上下班迟到早退、落实请销假制度、值班值守制度、擅自离岗、提前进入食堂就餐等违反工作纪律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检查。并于4月7日下午召开了全委干部职工大会,在会上除了传达学习屯纪字[20**]10号文件,重申《区发改委作风纪律建设与考勤制度》外,还通报了两天的督查检查情况,点名道姓地指出少数人违反作风纪律建设的有关情况,提出对不守纪律的行为要严肃处理。

三、坚持长效的管理制度。

作风纪律建设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要养成遵守工作纪律的良好习惯,必须严格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切实监督检查。下一步我委将切实履行作风纪律建设“两个责任”,强化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落实各项制度,主动抓早抓小,及时自查自纠,切实加以整改,以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遵规守纪意识。使我委作风纪律建设走上长效化、规范化轨道,树立区发改委干部的良好形象。

土地巡查工作报告总结篇四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一系列规定和要求,进一步树立司法行政部门良好作风和形象,有效解决突出问题,切实推动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根据市委政法委《关于组织开展纪律作风巡视督查活动的通知》(十机发1213号)的要求,我局党委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采取措施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党委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抓

8月6号接到市委政法委《关于开展全市政法机关纪律作风巡视督查活动的通知》后,局党委高度重视,8月7日上午一上班,局党委书记、局长同志亲自主持召开局务会,传达相关会议精神,组织学习市委政法委《关于开展全市政法机关纪律作风巡视督查活动的通知》原文,按照文件要求,针对局系统实际,对全系统开展纪律作风巡视督查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并作了动员讲话,提出了多项明确具体的要求,对本次活动的工作人员专班、活动方案、督查组人员构成作了周密安排部署,对各二级单位贯彻实施提出了意见,强调精心组织实施,加大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力度。市局成立巡查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局党委副书记同志任组长,同志任副组长,等同志任成员。办公室设在局纪委(监察室),陈荣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制定工作方案、狠抓工作落实

按照市委政法委《关于开展全市政法机关纪律作风巡视督查活动的通知》及相关会议的部署和要求,市司法局结合实际出台《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工作纪律作风巡视督查活动的通知》的实施方案,就贯彻落实好文件精神作出了具体安排。全局上下积极行动,抓好落实,强化巡视督查。

一是强化学习、武装思想。8月8日,改进工作作风“三项规定”在《司法行政网》上刊载,并通知大家学习。在8月9日“周末大家讲”大会上,集中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省委政法委“执法问责六条规定”和市委政法委服务经济发展“十项承诺”,即本次现场询问的“三项规定”。在8月16日的“周末大家讲”大会上,集中全局学习了市司法局新修订的《干警队伍管理规定》、《诫勉谈话规定》、《离岗(待岗)培训规定》、《值班制度》和《公车警车驾驶员管理规定》。

     (1)实行局长“负责制”;

     (2)实行“问责制”;

三是明确内容、重点突出。检查工作纪律情况,重点查看是否严格遵守上班作息制度和工作纪律,有无上班迟到早退、溜岗缺位;工作环境是否整洁,工作秩序是否有序,是否存在工作人员随意脱岗、串岗以及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炒股、玩游戏等;是否有干警酒后驾驶。查工作效能情况。重点查看司法行政机关服务窗口有无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不认真、不负责,用语不文明、效率低下等不良现象;现场询问干警是否了解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省委政法委“执法问责六条规定”和市委政法委服务经济发展“十项承诺”等相关规定。查车辆管理情况。重点查看是否存在警用公务车外借、转借,公车私用、驾驶警用公务车从事非公(警)务活动;乱鸣警报器、乱鸣高音喇叭、乱用警灯;非公(警)务人员驾驶警用公务车;警用公务车违反规定乱停乱放,非因执行公(警)务将警用公务车停放在餐饮、娱乐等场所、晚间或假日期间未按规定入库停放等。

四是明确责任、巡查到位。8月9日同志、同志、政治(警务)部副主任、干部警务科科长同志等,深入市局机关河北路办公楼5个科室,巡查纪律作风,并召集5个科科长开会,共同研究建立完善了5个科室集中统一考勤制度,实行“科长负责制”、“按月轮流考勤值班制”等。连日来,局属各部门、机关各科室负责对本部门本科室的纪律作风进行巡视督查,市局巡查督查组负责对全局系统的纪律作风进行巡视督查。一律事先不打招呼。市局将巡查人员分成五个工作组,第一组:带队领导胡绪隆,巡查员秦启明、汪斌体,被查单位:市劳教(戒毒)所;8月12日进行了巡查督查。第二组:带队领导,巡查员赵凤奇、袁玲,被查单位:市局机关人民路办公楼11个科室;8月9日进行了督查。第三组:带队领导,巡查员赵凤奇、易建军,被查单位:市司法局机关河北路办公楼5个科室;8月9日行了检查。第四组:带队领导,巡查员陈荣祥、代志贤,被查单位:市法律援助中心;8月12日进行了督查。第五组:带队领导,巡查员郭光益、周奕,被查单位:市公证处;8月12日进行了督查。各督查组将情况现场进行了反馈,提出了整改意见。

三、实行责任追究、强化督促整改

实行问责制。在巡查督查期间,如果发现有问责问题的,除对当事人问责外,同时对其所在部门、科室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实行连带问责。其中,局巡查中发现问题的,实施“诫勉谈话”等;市委政法委暗访抽查中发现问题的,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对群众举报核查属实的,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和在一定范围会议上作反省检查。问责涉及的人员,一律与本年度评先、评优、任免挂钩。向问题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本次全局巡视督查中未发现问责问题。下步将在巩固成果、防范提高上下功夫,把纪律作风建设工作抓紧抓好,不断抓出新成效。

土地巡查工作报告总结篇五

一、为了全面落实《土地管理法》和《矿产资源法》,强化我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及时发现、有效制止和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二、县局执法监察大队负责实施动态巡查全面工作。在执行特殊巡查任务或组织统一巡查时,各乡镇国土所应当予以积极配合。

三、各乡镇国土所要结合本所实际,建立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制,明确巡查范围和巡查职责,落实相关责任,严格目标考核,切实发挥动态巡查的作用。

四、县局执法监察大队按照本县行政区域分布情况,将全县划分为三个等级的巡查区域。

(一)一级巡查区域

1、基本农田保护区;

2、国道、省道两侧500米范围内;

3、县城、建制镇、城乡结合部;

4、重点项目建设区及重点矿区。

(二)二级巡查区域

1、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外的耕地;

2、县道、乡村道两侧;

3、小集镇周边;

4、个私企业较集中区域。

(三)、三级巡查区域

1、一级区域、二级区域以外的土地;

2、一级区域、二级区域以外的项目建设区及采矿区。

五、一级区域为重点巡查区域,每月巡查四次,二级区域每月巡查三次,三级区域每两月巡查二次,重点抓一、二级区域巡查,兼顾三级区域巡查;全面掌握辖区范围内建设用地和矿区开采动态,实施全程监控。

六、县局执法监察大队、各乡镇国土所要明确划分巡查范围和职责,实行分级分片包干,责任到人。

(一)县局执法监察大队主要对一级巡查区域实行重点巡查,并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各中心所的巡查工作。

(二)各中心所对辖区范围内的一、二、三级巡查区域实行全面巡查,对一级巡查区域实行重点巡查,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予以制止处理,并向县局执法监察大队上报具体情况,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及时上报县局执法监察大队立案查处。

(三)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县局分管领导具体指导执法监察人员实行定人、定岗、定责任,包查、包处理、包监督、包结案。

(四)巡查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按要求对巡查区域定期和不定期巡查。巡查活动必须有二人以上巡查人员参加,要做到亮证巡查。

(五)、巡查人员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查清基本情况、责令停工,并将情况上报县局执法监察大队。

(六)建立规范完备的巡查台帐,并制作相应规范化的文书,对每次巡查情况做详细记录;对在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做到及时处理、登记完整、有据可查;对巡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

(七)建立量化的考核指标,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发现率、制止率、报告率均达100%。对动态巡查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和巡查效果每年进行一次考核,每半年检查一次,并将考核情况在系统内予以通报。

(八)因巡查工作落实不到位,出现漏查、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等情况的,按照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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