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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工作上半年工作总结篇一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xx]15号)提出的工作任务,积极稳妥地推进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创新改造模式,推进供热体制改革,充分利用社会资金,推动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确保完成国务院确定的亿平方米改造任务,实现节约1600万吨标准煤。
(一)逐级分解国务院确定的改造任务,落实具体项目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将国家分解的工作任务进一步分解到所辖各市(区、县),并将分解结果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备案。
(1)按照《民用建筑能耗统计报表制度》、《建筑能耗数据1采集标准》要求,对本辖区内既有建筑信息和能耗信息进行调查,优先将节能潜力大的项目确定为改造对象。
(2)采取入户调查、问卷调查、集中座谈等方式,广泛听取居民、产权单位、供热单位等对实施改造及投资改造的意见,优先将各方主体改造意愿统一、改造资金落实的建筑确定为改造对象。
(3)应以热源或热力站为单元,对其所覆盖区域内的供热系统、建筑围护结构为整体,进行统一规划和设计,同步实施改造。
(4)对既有居住建筑进行抗震、结构、防火安全评估,对不能保证继续安全使用20年的建筑,不宜开展建筑节能改造,或者对此类建筑同步开展安全和节能改造。
(5)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应力求与城市旧城区改造、建筑物修缮、城市及区域性热源改造等相结合进行。属于城市拆迁范围内的居住建筑不得列为改造对象。
(二)确定城市改造实施方案
1、各地建设、财政主管部门制定落实本地区改造任务的实施方案(编写提纲见附件1),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同时报省级建设、财政主管部门备案。
设部、财政部备案。
(三)组织实施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
1、灵活选择融资模式
(1)供热企业改造模式。供热企业投资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通过降低既有居住建筑的供热成本,收取新增用户的入网费和采暖费实现投资回报。
(2)节能服务公司改造模式。节能服务公司投资改造,可从与供热企业协议的热费价差及改造后节省的能源费用作为收益回报。
(3)单一产权主体改造模式。产权单位投资改造,可通过改造后节省的能源费用实现回报。
(4)居民自发改造模式。居民个人参与投资改造,可通过实施热计量收费降低热费支出获得收益,同时可改善居住环境。
(5)国际合作项目改造模式。改造主体通过申请国际政府间贷款、清洁发展机制项目(cdm)等,获得改造资金。
(6)组合改造模式。以上几种模式的不同组合,例如供热企业、能源服务公司、居民在政府支持和协调下共同实施节能改造,供热企业负责一次管网的改造投资,能源服务公司负责室内供热系统的热计量及温度调控改造的投资,居民负责门窗等透明围护结构节能改造的投资。
2、实施节能改造
(1)建筑室内采暖系统热计量及温度调控改造。应因地制宜,合理确定热计量方式,应优先实行热源计量和楼栋计量。室内采暖系统改造应以温度调控和热计量为手段、实现建筑节能为目的`,不应仅局限于热量收费。改造应采用合理可行、投资经济、简单易行的技术方案。特别注意应根据既有室内采暖系统现状选择改造后的室内采暖系统形式,改造应尽量减少对居民生活的干扰。改造后的室内采暖系统既要满足室温可调和分户计量的要求,又要满足运行和管理控制的要求。改造的供热采暖系统,必须明确一处供热企业和终端用户之间的热费决算位置,并在该位置上安装热量表。
造后的室内采暖系统形式相适应。锅炉房、热力站应对燃料消耗量、供热量、补水量、耗电量进行计量,动力用电、水泵用电、照明用电宜分别计量。燃气锅炉改造时应优先考虑设置烟气余热回收装置。室外供热管网改造前,应对管道及其保温质量进行检查和检修,及时更换损坏的管道阀门及部件。室外管网应进行严格的水力平衡计算,当各并联环路之间的压力损失差值达不到要求时,应在建筑物热力入口处设置静态水力平衡阀。
(3)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的重点可根据建筑所处的气候区、结构体系、围护结构构造类型的不同有所侧重。改造前应首先对外墙平均传热系数、保温材料的厚度,以及相关的构造措施和节点做法等进行分析和评价,确定围护结构节能改造的重点部位和重点内容。应优先选用对居民干扰小、工期短、对环境影响小、安装工艺便捷的围护结构改造技术。应首先考虑透明围护结构节能改造,提高门窗的热工性能和气密性,鼓励业主以参与投资的方式更换原有品质差的门窗。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工程必须确保建筑物的抗震、结构安全、防火和主要使用功能。
4、开展全过程监管
工单位。实施节能改造的部分必须满足现行强制性节能设计标准的要求,当地建设主管应对改造项目的节能效果进行考核评价。
(四)加强节能改造考核
各省级建设、财政主管部门应委托能效测评机构对所辖地区改造项目的实际完成工作量及节能效果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汇总后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将委托建筑能效测评机构,对节能改造项目实际节能量和供热计量实施情况进行抽样复评,对达不到预期节能目标的项目,分析原因,限期由责任方完成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预期目标的,不给予该项目的中央财政资金奖励。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xx] 957号)文件要求,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的核定将以改造工作量和节能效果为基本依据。
1、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的内容包括建筑外墙、门窗、屋面、地面及楼梯间等。改造后的主体部位传热系数、门窗气密性应满足国家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要求(地方标准要求高于国家标准的应满足地方标准要求)。
2、室内供热系统计量及温度调控改造。既有建筑采暖系统的计量改造,在楼前加装热计量装置,室内采暖系统应根据实际系统情况选择不同的计量形式及温度调控改造方式。改造后应具备实行按用热量计量收费的条件,达到用户可以自行调节室内温度的目的。
3、热源及供热管网热平衡改造。包括热源、热力站、管网安装计量装置和水力平衡、气候补偿、变频等调控装置。此项改造为适应建筑外围护结构改造、室内供热系统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对热源及管网热力、水力工况造成的影响而进行,其改造工作量按对应的建筑外围护结构改造、室内供热系统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面积进行折算。
(二)关于节能效果的核定。节能效果根据实施改造后的节能量确定。
1、改造前建筑采暖能耗基线的确定。计划20xx年采暖期前实施改造的项目,其能耗基线可依据同类型、同种供热形式的建筑能耗统计数据确定。计划20xx年采暖期之后实施改造的项目,应在采暖季开始之前,在其对应的热源、热力站、改造建筑及小7区内其他非改造建筑楼前安装热计量装置,通过计量确定改造对象在改造前与改造后的采暖耗能。
2、在保证相同室内温度的前提下,以热源为单元,对其所覆盖区域内的供热系统、建筑围护结构进行改造的,热源端的节能效果高于30%的,节能效果系数为,节能量高于20%的,节能效果系数为1;节能量高于15%的,节能效果系数为;以热力站为单元,对其所覆盖区域内的供热系统、建筑围护结构进行改造的,热力站节能量高于40%的,节能效果系数为;节能量高于30%的,节能效果系数为1;节能量高于20%的,节能效果系数为。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在20xx年6月1日前将分解到所辖各市(区、县)的工作任务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备案。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在20xx年6月15日前,将所辖各市(区、县)第一批和第二批启动的改造项目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备案。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于20xx年6月30日之前,制定完成改造实施方案,并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在20xx年采暖期开始前完成第一批改造项目,完成第二批项目供热计量装置安装。
(一)建立健全组织体系。各地应加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协调机制,统一研究、协调、部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可委托当地墙改节能办、供热办等机构负责。
(二)经济激励机制。中央财政已设立北方采暖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专项资金,对实施改造的项目给予资金奖励支持。各地财政应按照国发[20xx]15号文件规定,对该项工作予以必要的资金支持,并结合本地区实际,积极研究针对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的经济政策,确保完成工作任务。
(三)建立技术支撑体系。各地应依托当地技术能力强的大专院校、建筑科研机构等,为节能改造项目提供技术支持,完善适应本地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的政策措施、技术标准、实施指南等。
(四)考核评价
1、国家层面考核。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将纳入全国建筑节能专项检查的考核范围,重点审定各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工作任务完成进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检查结果将向社会公示。财政部将检查各省级财政主管部门对中央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
2、省级层面考核。各省级建设、财政主管部门应建立领导责任考核机制,将节能改造目标及任务落实到各级管理机构及人员工作绩效考核中。应对所辖承担改造任务的市(区)工作任务完成进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市级财政对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
3、城市层面考核。各承担改造任务的市(区)建设、财政主管部门考核改造项目工作量、节能目标的完成情况,以及国家财政资金使用情况。每年要定期公布各改造项目的进展情况。
供热工作上半年工作总结篇二
为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根据省、市关于农村地区实施清洁取暖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今年我县电代煤任务200户、太阳能取暖试点村1个(不少于100户),城区平房接集中供暖300户。
今年电代煤工作采取整村推进的方式,经研究安排到土城镇张百万村移民新区、大阁镇六间房村、五道营乡长胜堡移民新区。将太阳能取暖试点村安排到五道营乡九道沟村。城区平房接集中供暖以双新南区域为主。大阁镇四道河村、帐房沟村、达二营村,土城镇三间房村(西坡庙、富新村两个自然村)同时进行电力增容及线路改造。
工作目标:9月15前完成全部工程建设,光伏实现并网发电,电取暖用户具备取暖条件,城区平房接暖具备供热运行条件。
发改局:负责协调电力增容、线路改造、太阳能发电上网、电价政策落实、竣工验收等工作。
财政局:负责电代煤资金筹措及拨付。
拆迁办:负责城区近三年旧城改造拆迁区域划定。
电力局:负责电代煤、太阳能取暖试点村的用电增容、线路改造、户表改造、太阳能发电上网等工作。负责完成20xx年电代煤后续工作,实现农户取暖用电单独设表计量且为峰谷表。
大阁镇:负责六间房等4个村电代煤落实到户,用户名称、房屋面积等信息统计,电代煤设备招标采购及安装工作,用户用电补贴、液化气补贴核对及补贴资金兑现;负责城区平房接集中供暖施工协调、用户锅炉拆除、入网合同签订等工作。
土城镇:负责张百万村移民新区和三间房村电代煤落实到户,用户名称、房屋面积等信息统计,电代煤设备招标采购及安装工作,用户用电补贴、液化气补贴核对及补贴资金兑现。
五道营乡:负责九道沟村太阳能取暖、长胜堡村移民新区电代煤落实到户,用户名称、房屋面积等信息统计,电代煤设备招标采购及安装工作,用户用电补贴、液化气补贴核对及补贴资金兑现。
大阁街道:负责城区平房接集中供暖施工协调、用户锅炉拆除、入网合同签订等工作。
京北热力公司:负责城区平房接入集中供热方案制定、工程设计、工程施工。
1、5月12日前完成确户信息登记。
2、5月15日前完成各户用电量及每个村用电总量报电力局。
3、5月25日前完成电力增容及线路改造方案及预算,电代煤设备招标采购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完成标书编制及采购审批并挂网公示。城区平房接暖完成实施方案,入网合同签订完毕。
4、5月30日电力增容及线路改造开始施工,同时确定光伏发电施工企业及运行模式。
5、6月10日光伏发电设备开始安装,完成电代煤设备招标,同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城区平房接暖开始施工。
6、6月20日电代煤设备开始安装。
7、9月15日所有工程全部完工进行验收,9月30日验收完成。
1、对于采用蓄热式电暖器、蓄热式电锅炉、空气源热泵和地源热泵的,分别给予户内设备9000元、13500元、20000元的补贴(不包括散热器)。超出部分由用户自行承担。
2、运行补贴不变即每度电给予0.2元补贴,每个采暖期最高补贴不超过10000千瓦时,每户每个采暖期补贴生活用液化气400元,此政策暂定三年。
3、对10千伏及以下电网改造,优先申请中央预算内农网改造资金,不足部分由省适当补贴,具体以市制定的政策为准。
4、光伏发电上网电价0.65元/千瓦时。
(5)平房入网费住宅按原政策执行由财政承担,商业由用户承担。
1、电采暖设备建议采用蓄能式电锅炉。
2、光伏发电采用a级板,使用寿命25年,光伏发电企业的选择以用户不出钱、不贷款为前提,租赁用户屋顶,根据各户屋顶面积大小,每年向用户支付租金期限25年,给用户租金多的优先考虑。
3、用户采暖用电单独设表,同生活用电分开且为峰谷表,电力部门线路施工至用户室外(户外控制器)。
4、去年剩余的66台电采暖炉用于今年安装任务。
供热工作上半年工作总结篇三
大同区城市管理局供热办属内设机构,共有2名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全区供热企业行业监督管理工作。
20xx年,我们将在市城管委供热办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属地化管理原则,严格监管、尽职尽责地做好供热管理工作。
(一)全面完成大型热源厂建设项目
为有效提高我区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供热质量,新建大型集中热源一座。厂址位于大庆市大同区东干路西侧、尚城小区北侧,占地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万平方米。该工程包括综合楼一栋、全封闭煤场和渣场各一座,100米烟囱一个。新建一座3ⅹ70mw集中供热锅炉房、配套改造大同区的一、二级供热管网,铺设供热管网总长6458米,供热半径550延长米,可供热面积330万平方米。拆除现有3座锅炉房,原址建设3个集中换热站,占地面积约450平方米。预计20xx年9月末竣工,10月份正式投入使用。
(二)全力推进供热设施设备检修。
督促供热公司加大供热设施设备的更新改造力度,及时检修供热不利管网,详细排查辖区内供热存在的问题,结合供热期间日常工作记录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做到精心组织、严密施工,全面系统地改造不利管网和低温户。
(三)全面完成供热前期原煤储备。
为确保冬季供暖万无一失,督促供热企业加强原煤储备,要求供热公司在本采暖期结束筹备下年原煤的储备工作,预计9月末,原煤储运达到70%以上。
(四)全面保证供热法定温度。
要求供热企业在供暖期间提前制定供热计划,应急预案,及时组建供热骨干成员组成抢险队,并配备抢险车,遇有重大抢险情况及时处理。同时,要求供热公司设专人值班,24小时接听报修电话。维修人员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及时处理居民家和外网跑冒滴漏情况。同时,我们供热办将采取不定期深入居民家中检测温度,监测供热企业供回水温度,使高寒期热用户室内温度达标,保证居民正常生活。
虽然我区供热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市城管委和广大市民的期盼还有很大的差距。主要表现体现在:权力下放后,我局供热办现有工作人员不能胜任供热审批项目的审批工作,希望市城管委供热办能给予指导和帮助。
供热工作上半年工作总结篇四
按照上级文件精神,为确保全旗广大农牧民温暖过冬,结合全旗实际情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做好农牧民冬季用煤的'采购、运输、销售、发放等各个环节,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措施得当”的工作原则,把取暖用煤保障工作落实到位,确保农牧民冬季取暖有煤烧,买得起,让农牧民温暖过冬。
为保障工作有序推进,
运输保障组:负责平价煤的运输和配送、交警大队、城管局负责运煤车辆交通管控,为运煤车辆开辟绿色通道。
卫健委负责做好运输过程中人员及车辆的疫情防控工作;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销售保障组:按照农牧民每户需求量保障供应到户,并负责收取取暖煤费用,建立台账,保障政策到位,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市场监管局、工信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农牧和科技局、住建局等相关部门配合开展工作;专项督查组。成立专项督查组,对各项工作推进情况全过程进行监督督查,并将督查情况报送旗委、政府主要领导审阅,对于进展缓慢、推诿扯皮现象,在全旗范围内予以通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全旗存煤、储煤、销售场所摸排调查,重点对进货渠道、进销价格、存煤量、煤型及营业执照进行摸底,对无证煤炭经营点进行清理整顿。自然资源局负责对全旗存煤、储煤、销售场所土地手续情况进行摸底,并进行清理整顿。林草局负责对全旗存煤、储煤、销售场所占用林草地手续情况进行摸底,并进行清理整顿。生态环境局负责对全旗存煤、储煤、销售场所环保手续情况进行摸底,并进行清理整顿。应急管理局负责对全旗存煤、储煤、销售场所安全经营生产手续情况进行摸底,并进行清理整顿。
供热工作上半年工作总结篇五
认真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关于保障农牧民冬季取暖的各项决策部署,妥善解决好全市生产生活用煤保障,确保广大农牧民冬季取暖有煤烧、买得起,让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1、坚持民生优先;
2、坚持因地制宜;
3、坚持协调联动。
此项工作在市保障农牧民取暖用煤工作领导小组(简称:市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主要职责是领导、组织、协调全市煤炭保障集中供暖企业和农牧民取暖用煤供应工作,对接保障地区的取暖用煤需求,建立健全煤炭物资运输协调保障机制。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能源局,办公室主任由能源局局长霍励平兼任。主要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负责协调沟通各旗区、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做好各项工作,负责动态掌握和收集汇总全市取暖用煤保供工作开展进度,统筹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1、摸清底数;
2、制定方案;
3、规范价格;
4、畅通运输。
1、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工作领导;
2、强化工作措施,严格责任落实;
3、抓好安全生产,完善应急预案;
4、统筹疫情防控,优化检测程序;
5、加强督查督导,全面压实责任。
供热工作上半年工作总结篇六
今年来,站领导为提高我站职工的整体素质,安排组织多次政治、法制、安全、技能学习培训,特别在政治学习方面。每周五的学习已制度化、长期化。我作为支部的一名成员,在每次政治学习中能够积极参加,并组织大家学习,在学习的过程中,是自己的思想认识得到进一步提高,认识到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我们各项工作的行动指南,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我们各项工作的基本出发点。只有具备这样的思想根基,才能有坚强的精神支柱,正确的是非标准和有效的政治免疫力,才能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知道哪些事能做,哪些不能做,什么必须坚持,什么必须反对,才能保持高尚情操,自觉抵御各种诱惑和腐蚀。
用户反映“7楼不热”、“你们压力不够”等问题,我们会去提高回水压力。现在再遇到这样的问题我会分析原因,区别对待,会选择合理的方法去解决。在供热运行中,确有个别房间不热,那有多方面的原因,其供热系统平衡问题是我们今后工作的重点。通过这一年的实践工作和7、8月份新大老师为我们进行的技能培训,使我受益匪浅,在掌握理论知识的同时,到实践中去检验,并在实践中丰富理论。也充分理解了压力也是动力的内含。
在今年夏季的设备检修中,我会同部里其他同志三月份就开始做准备工作,与班子成员多次交换意见、修改检修计划、调整检修项目、核定检修工时、申报检修材料等,检修结束后组织我部技术人员会同用户管理服务部、综合办公室有关同志对检修工作进行验收,对检修质量做出评价,通过冬季近两个月的生产运行,状况良好,检修质量是合格的。
钙素厂、肉孜阿吉房产胜利路81号、领馆巷三处100余套住宅近几年来恶意欠费严重,四、五年来不交采暖费大有人在。为了扭转这种被动局面,站领导决定对这三处改造增设检查井,安装锁闭阀。施工中自己始终在现场协调用水用电,根据现场情况修改施工方案,办理道路开挖手续等。使此项工程的顺利实施,为胜利路81号院和领馆巷两处在8-9月份的分户改造工作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改善了这三处的收费环境。在九月中下旬新华南路一次管道改造中,与站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一起多次守护在施工现场到凌晨四、五点中,周末、十一也未休息,前后二十多天完成了改造工程,使二建、军分区的供热质量大大提高,为并入南区热网、扩大供热面积作好了基础准备工作。
七月至十一月,为了保证用户的用热质量、改善用户的用热条件,保护供、用热双方利益,对阳光小区、锦祥苑小区和肉孜阿吉房产、天一建工四处300余户进行分户改造,改造过程中遇到许多不明真相用户的阻挠。为此与用户管理服务部、综合办公室会同街道办社区、供热办的同志多次上门做说服工作,受到谩骂甚至殴打,为了工作这点牺牲也是值得的。截止12月5日完成分户改造301户,改造面积近3万平方米。使部分拖欠的采暖费得到回收。并为今后的收缴工作打好了基础。
在本职工作中我注意团结同志,以诚待人,日常工作任劳任怨,扎实细致。在供热生产及系统出现问题时能及时赶往现场,了解问题原因,商讨解决方案。面对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我也认识到自己专业知识的不足,认识到知识不仅要从书本上学习,更重要的是向周围一班人和同志们学习。因为对我来说他们都是拥有多年供热经验、熟悉专业知识的内行。“博采众长,为我所用”是我的主导思想,在学习的过程中学会研究与分析、并用来指导实践,以便提高自己的专业技术水平,同时学习的过程对我来说也是对供热工作了解和掌握的过程,是从根本上改进和转变自己的工作作风的过程。
在廉洁自律方面,我始终认为自己是群众中普通的一员,在技术部来说我是一个班长,我的一言一行将直接影响部门工作的成与否,所以我认识到廉政建设及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把与党支部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当作大事、要事来做,用《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有关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法律法规,始终将自己臵于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考察,不用自己手中的点滴权利损公肥私。常在河边走,警惕别湿鞋,社会活动中,宽容待人,公平处事,做讲真话、干实事、敢承担责任的人。
在工作中履行了自己的职责,做了一定的工作,在总结成
绩的同时也清醒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与差距,主要要有以下几点:
1、学习自觉性、主动性欠缺,知识不够全面。对工作标准定的不高,要求不严,认为这就“不错了,可以了”,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
2、缺乏创新意识。管理只停留在管的表面上,与企业经营管理理念之间存在很大差距,在节能、降耗、增效、挖潜上做的不够。
3、深入群众不够,忙于日常事务多、细心研究分析少,做员工的事多,做部长的事少。面上的工作多,深入内部的少。这些都是今后工作中需要改进的。
新的一年,面对我站发展的新形势、新情况、新目标,我们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和工作手段来迎接市场的挑战。深入实际,从内部入手,继续做好全员技能培训和安全培训工作,提高全员整体素质,加强内部管理,节能降耗增效、开展优质服务。紧紧围绕我站07年的总体工作目标切实抓好自身的建设,带好我部一班人,与班子成员一起沟通思想、讨论问题、研究方法。无论是人的管理还是事的处理,无论是整体工作方案还是具体工作预案,各个方面都将竭尽所能,从而达到启迪思维,理顺思路,优化措施,促进管理的目的,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拓宽工作思路,加大工作力度,使我站在取得最佳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同时稳步提高我站员工的生活水平。
我有信心和我部班子成员一道,广泛采纳大家好的建议,完善经营思路,一心为公,廉洁自律,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在站党支部和站长的领导下为我站在2*年取得更加辉煌的业绩而努力奋斗。谢谢大家。
供热工作上半年工作总结篇七
为满足辖区群众日常用热需求,切实履行政府对集中供热行业管理责任,按照《西安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20xx年6月28日修订版)和《西安市市政公用局关于认真实施新条例全面加强集中供热管理工作的通知》(市市政发〔20xx〕34号)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认真贯彻《西安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西安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办法》《西安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统筹规划、优化配置、节能环保、规范服务、强化监督”的原则,规范热力供应企业行为和服务标准,加强监管职能,标本兼治、严格管理、严格执法、强化责任,促进我区集中供热管理工作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一)管理对象
未央辖区范围内集中供热的企业经营行为,集中用热的用户使用行为。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辖区集中供热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设施建设、经营、使用、安全管理、设施保护等活动的监管,达到规范其经营服务的目标,并依据《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等供热相关法律,查处经营企业违法行为;倡导用热法规及常识宣传,引导用户购买服务、维护使用等行为,并依据《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等供热相关法律,依法查处影响供热设施安全的行为;通过建立健全集中供热安全事故处理体系,提高集中供热行业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
区政府成立未央区集中供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小组组长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小组成员由区建住局、区发改委、规划未央分局、国土未央分局、区财政局、环保未央分局、工商未央分局、质监未央分局、区安监局、区物价局、公安未央分局等区级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负责领导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由区住建局分管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供暖管理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为:统筹协调全区集中供热行业管理工作,安排集中供热管理阶段性工作任务;指导和协调全区集中供热管理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并通报落实情况,负责区级集中供热大数据建设工作;研究制定应急联动及专项检查具体办法,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和专项整治活动等。
领导小组以例会制度实施研究制定、决策部署等管理工作,原则上每年召开例会二次,分别于每年4月份(供暖期后)和10月份(供暖期前),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召开。因特殊情况需临时召开工作会议时,由办公室请示组长同意后,召集各成员单位召开小组会议。各成员单位应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领导小组日常联络工作。如发生人员更换情况时,应及时报办公室备案。
(一)健全本辖区集中供热管理工作机构,配备足够的供热管理人员,做到“机构、职责、人员”三落实;配合辖区内用热用户行为监督管理工作,及时收集掌握用热信息基础情况;负责供热行业日常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和督促整改等工作。及时反映违反集中供热安全的违法行为,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本辖区供热安全监管工作;配合全区开展燃气安全知识宣传。制定本辖区供热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实施用热事故属地处理工作。在采暖期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及时处置因群众用暖产生的突发事件。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二)牵头负责全区集中供热行业管理工作。核发本辖区内集中供热企业经营许可证,受理跨区经营集中供热企业备案;对辖区集中供热企业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负责集中供热大数据建设工作,建立健全辖区运行数据台账,定期向市集中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牵头组织全区开展集中供热宣传和专项检查活动。在采暖期内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牵头处置因供热企业产生的事故。
责任单位:区建住局。
(三)对辖区集中供热工程项目进行审批,并协调集中供热能源的供应事项。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
(四)配合全市集中供热专项规划和热源厂(站)及供热管道线位等规划编制工作。
责任单位:规划未央分局。
责任单位:国土未央分局。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七)依法实施辖区供热企业排放的污染物类别、浓度指标等事项的监督管理工作。
责任单位:环保未央分局。
(八)依法实施新能源供热企业(利用干热岩、污水源热泵、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等方式供热)经营许可证核发工作。
责任单位:工商未央分局。
(九)依法实施辖区供热设施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责任单位:质监未央分局。
(十)依法负责供热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
责任单位:区安监局。
(十一)依法实施辖区供热企业价格监督管理工作。
责任单位:区物价局。
(十二)依法对故意损坏供暖设施的行为进行惩治,对造成公共安全隐患的行为依法严惩。
责任单位:公安未央分局。
(一)各街道办事处和区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集中供热管理工作,提高思想认识,共同推进群众用暖保障工作。要对承担的具体职责,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确保各项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各街道办事处和区级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的沟通协调职责,进一步加强供暖管理部门之间的沟通配合,建立信息通报制度,细化落实监管责任。要注重配合,共同形成监管合力,不断提高我区对集中供热行业的管理水平。
(三)各街道办事处要充分发挥属地管理权责,尤其是对辖区内群众供暖情况要及时掌握,对供暖问题及时处理,对供暖难题及时向领导小组反映。切实将群众供暖保障工作,作为政府服务基础职责,持之以恒、常抓不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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