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政务值班工作报告 财政局政务值班制度(模板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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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政务值班工作报告 财政局政务值班制度(模板5篇)
时间:2023-09-01 08:12:39     小编:雁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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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值班工作报告 财政局政务值班制度篇一

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管理,促进平安建设,确保公共财产及干部职工人身安全,特制定以下值班制度。

1、保证完成值班任务,带班、值班人员必须提高警惕,尽职尽责,搞好安全防范工作,发观问题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2、带、值班人员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到岗、到位,并保障通讯畅通。值班期间如遇突发事件,要及时向领导及相关部门汇报,并进行妥善处理。

3、节假日和特殊情况按综治办和街办要求加强值班,值班人员要服从带班领导的安排。确保节假日安全。

4、值班期间认真负责,不得无故离开值班岗位,不得在值班期间下棋、打牌或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情。

5、做好交接-班的登记工作,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严格执行值班岗位责任制。

6、值班人员违反制度,给单位或社会造成损失的按责任大小,损失情况,给予值班人员一定的经济处罚,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7、局领导不定期抽查,如发现无故不到者,一次罚款100元,并且在全体职工会议做出书面检查,对屡教不改的加重处罚。

8、科级领导干部带头违规违纪则加倍处罚。

注意事项:

1、已知病假、抽调、出差不排班。临时请假、出差人员由科室领导(或本人)负责自行调整,在值班登记簿备案!

2、值班时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脱岗。值班人员不能在值班时间出去吃饭。

3、晚上值班,可以在第二天上午休息,不可在下午休息。

5、值班负责人具体负责值班情况汇报,在带班领导出差期间承担带班领导责任。

相关部门联系电话:

地委值班室:2022485      行署值班室:2023191

地区政法委:2023970      地区安委会:2022898

一、为规范政务值班工作程序,确保全局上下联系畅通、运转协调、反应迅速,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特制定本制度。

二、市财政局政务值班工作在分管副局长领导下由局办公室组织管理。全局日常值班任务由局办公室政务值班室(以下简称值班室)具体承担。

三、局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值班工作,实行每日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电话:8681116)。每年“五一”、国庆、元旦、春节等节假日期间实行局领导、副处级以上领导轮流带班制度。其他特殊时期,局相关业务科室也应根据需要安排专人值班。

(一)接收和处理政务电话、传真、电报、文件及电子邮件。

(二)接收、报告和传递重要政务信息。

(三)接收和处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电话、传真、文件和电子邮件。

(四)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值班室来电办理程序

(一)来电登记

值班室接到来电后应在《电话记录簿》上认真记录来电人的姓名(名称)、单位(地址)、联系电话、来电时间和内容。

属于会议通知的,应详细了解会议主持人以及会议议题等情况,以便做好会议准备。

(二)来电办理

1.对政策规定明确的问题,应当立即向来电人做出解答。对属于信访内容的,告知信访人相关科室联系电话和联系人进行办理。

2.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内,属于相关科室办理内容的,转相关科室进行办理。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由值班人记录在案,尽快转交相关科室进行处置;事情紧急的,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并根据领导指示意见进行处置。

3.值班室接到电话通知的政务事项,应根据通知内容涉及的工作范围,以值班室电话记录的形式报办公室有关负责人批示或交有关科室签收。紧急情况,直接报告局领导。

4.值班室要按日整理局领导公务活动情况,填报《局领导每周公务活动一览表》及时报告局长,以利协调公务安排。

5.特殊情况下,值班室要做好局领导公务活动安排冲突的协调工作。

六、值班室接到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后,应在《电话记录簿》上准确记录,并按照有关处理突发事件预案的规定,以电话记录等形式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并根据领导指示意见进行相关处置。

七、每年“五一”、国庆、元旦、春节期间和全国、全省及全市性重大会议、大型活动、重要接待任务期间以及特殊敏感时期,对本系统内发生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和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并及时报告、市政府值班室。

八、值班室发送各类会议通知,必须通知到与会人,并作好记录。会前将请假人数报办公室主任或会议主持人。会议通知通过“短消息”方式群发的,应注意提醒接收人收到后回复确认,没有收到确认“短消息”的,应通过其他方式再次通知到位。隔日重要会议,应通过“短消息”等方式再次提醒与会人。

九、值班室对所有《电话记录簿》等值班资料应妥善保管,定期立卷归档备查。

十、值班室工作人员守则:1、坚守岗位,确保畅通;2、记录清楚,记述准确;3、熟悉规程,快速响应;4、及时报告,迅速落实;5、严守纪律,保守秘密;6、注重礼仪,维护形象。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应急值班工作管理,确保应急值班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运转,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应急值班工作遵循有情必报、运转高效、反应迅速、安全保密的原则,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第三条 应急值班室设在办公室6301室,应急值班电话0731-83601102,应急传真:0731-83601101。应急值班工作由局长负总责,分管应急工作的局领导具体负责。

第四条  值班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政治敏感性,具备较强的综合协调和应急处置能力。

应急值班人员工作要求:

2、值班人员要按时做好交接-班工作,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当班未处理完毕的接办工作要交代到位,以防差错,确保工作的有序连续。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值班职责,不得擅自离岗,因特殊情况不能值班时,要提前请假由值班领导安排其他人顶替值班。

4、值班人员要爱护值班室通讯设施,确保设备正常运转,不得占用值班电话办理与值班工作无关的事。

5、值班人员应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处置各类相关重大事件和突发公共事件;

第五条  应急值班工作职责

5、协助有关部门处理群众集体上访的接待、督办和反馈工作。

一、门卫负责机关日常安全保卫工作,必须坚守岗位,忠于职守,按时开、关大门。对出入机关的外来人员、车辆进行询问登记,查询出入大门物品。严禁收购废品、小商小贩、推销商品等闲杂人员进入大院内。

二、干部职工节假日值班时要按时到岗,切实履行职责。严禁在值班室赌博。

三、门卫值班人员不准将大门钥匙交给他人随意开、关门;干部职工及其他人员不准向门卫索要和加配大门钥匙。

四、按时开、关机关大门。车辆进出的大门早上七点开门,晚上十一点关门;办公楼大门按上、下班时间开关。晚上十一点后由值班门卫检查各科室及二级单位的门窗锁闭情况。

五、因门卫失职造成机关院内的办公室物品、自行车、摩托车等财产被盗的,值班门卫将负一定的赔偿责任。

第一条 全局的安全保卫工作由局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办公室具体实施。

第二条 全局工作人员要自觉地遵守各项安全规定,自觉维护机关的安全。

第三条 加强机关安全保卫工作,加强检查、防范,严防火灾、盗窃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 加强对电源、电器设备的管理和使用。任何股室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使用电炉、电暖气等设备,不得乱接电源和动用电器、通信设备,防止人身伤亡和损坏设备。

第五条 值班人员负有自觉维护单位利益的责任,认真负责单位安全保卫及办公大楼卫生清洁等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请示主管领导或办公室,并协助排除事故隐患,保证单位内部安全和环境清洁。

第六条 值班人员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交接-班手续。不得擅自离岗、脱岗,值班时不准会客、娱乐、喝酒。违反规定发生脱岗、值班期间喝酒,扣发当日工资,造成严重损失的,追究值班人员的责任。

第七条 本制度自2015年1月起执行。

为切实做好值班工作,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政令畅通,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安排

(一)值班分日常值班、周末值班和节假日值班三种。日常值班和周末值班由值班室全权负责,节假日值班由值班室和值班科室共同负责,实行带班领导负责制,由带班领导负责出勤考核。

(二)值班室实行每日24小时值班制度。局办公室负责编排科室节假日值班表。科室在岗值班时段以县上规定的作息时间为准,下班后由值班室负责。所有值班人员要严格按照值班表值班,因故不能值班的,应当提前与其他值班人员协商调换,并报局办公室。

(三)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原则上必须参加值班工作,周末和节假日值班耽误休息时间的,局里原则上安排时间补休,确因工作需要在当年12月31日以前仍然未安排补休的,局内将按照节假日加班相关规定发放加班费用。

(四)值班地点统一在底楼值班室。

二、值班人员职责

(一)接听值班电话。值班人员应及时、认真接听值班电话,语言文明,礼貌应答,按规定程序报告处理。重要来电或来电事项需要办理的,应要求对方尽量传真书面材料;没有书面材料的,值班人员要填写电话记录,按程序报批。一般情况下,涉及业务咨询的来电,应告其与相关业务科室联系;涉及新闻媒体采访事宜的来电,应告其与局办公室负责人联系;有关群众信访问题的来电,应告其与局办公室或相关科室联系;按信访责任分工通知对口科室办理。(值班人员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

(二)及时接收和转办文电。值班人员收到传真或送达的文电,要在值班记录本上登记,注明收到时间。需要报局领导的急件、特急件以及、县政府和市财政局等上级领导的'批示件,值班人员要立即报告局办公室负责人,并按照局办公室负责人的要求及时办理,送局领导阅批的文电要通知有关人员尽快送达;需转有关处室办理的急件、特急件,值班人员要立即通知相关科室负责人尽快办理;不需立即办理的文电,待上班后交由相关业务科室处理。需要送取机要文件的,值班人员应及时与文件收发员联系。

(三)做好值班记录。值班人员要认真填写值班日期、值班人员姓名,简明扼要地记录值班时发生的事项和办理的过程、结果以及需接-班人员继续办理的事项,所记事项应当按照时间顺序排列,字迹清楚,要素齐全,一事一记,标明序号。

(四)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人员应按时接-班,如因故无法按时接-班,应与当班人员联系。保证无缝交接.防止出现值班空白期。当班人员应主动向接-班人员交接值班记录,交代有关事项的办理情况,特别是需续办的事项。

三、值班应急处置

(一)值班人员接到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报告时,应立即报告局领导,同时通知办公室负责人,及时转交相关文电,并按照局领导指示认真办理有关事项。

(二)在紧急、重大事件处置过程中,值班人员要积极主动协助有关科室做好联系、接发传真等工作。

四、值班纪律

(一)值班室是局机关保密要害部位,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定,不得向无关人员透漏涉密信息,不得擅自披露重大突发事件信息。不得使用普通电话谈论涉密事宜;值班人员不得在值班室会客、闲谈,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值班室。

(二)值班人员在岗值班要按照规定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利用值班电话聊天。8小时以外要保持值班话机畅通。

(三)值班人员不得酒后值班或在值班期间饮酒,要注意防火和电器安全,维护值班室的整洁卫生。

五、惩罚措施

(一)受到县级以上督查部门通报的,分别扣除当事人、科室负责人(局属单位负责人)、带班领导工作性津贴或绩效工资4个月、2个月、1个月,当事人为临时工作人员的给予600元的经济处罚。

(二)受到县级督查部门通报的,分别扣除当事人、科室负责人(局属单位负责人)、带班领导工作性津贴或绩效工资2个月、1个月、0.5个月,当事人为临时工作人员的给予300元的经济处罚。

(三)经局内抽查或检查发现不在岗的,由局党组会议或者局长办公会议根据有关规定讨论处理意见。

六、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政务值班工作报告 财政局政务值班制度篇二

一、在值班期间,值班领导应对大厅所有事项总体监管,协调各方面的事项顺利进行;统一管理科室人员,及时处理突发事件,确保财产安全,如遇上级部门检查,及时安排保安、保洁,确保大厅工作顺利进行。

二、大厅值班人员每天按时交、接-班,并做好记录;维护大厅秩序,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按照划分的区域仔细检查、核对财产切实维护好所辖区域的群众秩序。

三、值班人员负责的财产区域划分:办公室主要负责28-40号窗口的所有财产安全,综合科主要负责1-18号窗口和休息区的所有财产安全,检察科主要负责19-27号窗口和洗手间的所有财产安全,信息科主要负责41-55号窗口、机房和监控室所有财产安全及调试。

四、大厅值班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如发现大厅财产有损坏等现象,属外因造成损失的,应及时追究当事人责任,要求其按价赔偿,并将损坏情况记录在交接本上。

五、办公室人员应每天对公告栏上相关内容进行刷新;信息科人员要配合保安做好空调的开、关和维修、检查工作以及评价器和电脑的摆放、开、关检查和整改。

六、综合科主要负责led屏的相关数据核准及大厅卫生、保安的协调和检查,检查科主要负责工作人员的到岗、在岗及大厅纪律。

七、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值班领导,并协助值班领导解决;因发现问题未及时上报、处理导致大厅财产遭受损失,经查属实的`,追究当日值班人员责任。

一是强化值班长制度。由以前的上下午巡查值班改为工作日全天值班,做到发现在日常业务办理中,及时提醒,是否有超期现象发生。

二是值班长坚守岗位。从早上8时30分上班,应提前15分钟到岗,接受群众咨询、来信来访和群众投诉,并对窗口资料管理等工作规范进行检查监督。

三是健全运行和安全机制。值班长在提供优质服务同时,还负责对窗口的考勤做好记录。发放《群众满意度调查表》、抓好安全防范、及汛期值班、督促和规范大厅内便民设施整齐摆放等工作。

四是建立监督和投诉。中心主任随时带队在岗,窗口应向办证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在办证过程中有吃拿卡要的人员和口碑最差的窗口,可拨打96960投诉电话。

五是实行巡查报告制。每天上下午不定时查岗2次,将值班查出情况及时向中心主任书面汇报,值班长在值周岗位结束后作好交接-班,应写书面汇报一周工作情况,确保大厅正常工作运转。

一、设立总值班长制度,总值班长由分管督察工作的中心领导担任。

二、值班长由政务服务中心处级以上工作人员轮流担任,实行每日工作时间全天值班。

每周三上午为政务中心主任接待日。

三、值班长主要负责政务服务中心正常运行秩序的管理,协调有关事项,接受来信来访和群众投诉,并对窗口资料管理等工作规范进行检查监督,负责组织对窗口的考勤。

四、值班长应当在内网上做好值班记录,对受理、办理的值班工作事项要有登记、有报告、有落实、有反馈,并按规定办理值班交接手续。

五、值班长在值班期间应认真履行职责,协调处理现场出现的问题,重大情况及时报告政务中心领导处理。

六、值班长应坚守岗位。确应工作需要离开的,应向总值班长请假,同意后方可离开,并妥善安排其他人代班。

为加强政务服务中心与窗口单位工作的紧密联系,确保政务中心工作的有序运转,便于各部门领导了解、掌握本窗口工作情况,及时解决实际问题,特制定本制度。

一、政务服务中心各窗口单位的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每星期到大厅窗口坐班不得少于1天,以便了解工作情况。

二、坐班领导要及时掌握本单位在中心行政审批工作中开展工作的情况。

三、协助政务中心及时解决在行政审批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并针对出现的情况向中心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进一步做好窗口便民服务工作。

五、各部门要提前一星期将下星期领导坐班具体时间报政务中心备案。

六、各部门领导坐班不得流于形式,不能找借口拖延或不执行坐班制度。

七、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对各窗口领导坐班情况进行登记,对未按坐班制度执行的单位将进行通报。

为充分调动窗口人员换位思考的方式和参与管理的积极性,提高县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大厅窗口自我管理,自我监督和自我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确保中心各项工作优质、高效、有序的运转,经“中心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建立本制度。

第一条  中心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办事大厅值班长一名。

第二条  大厅值班长由大厅窗口人员轮流担任,轮值顺序由中心确定。中心统一制作“大厅值班长”挂牌和座牌,大厅值班长必须挂牌上岗。

第三条  大厅值班长轮值周期为两周。

第四条  大厅值班长任职期间有以下职责:

1、协助中心维护大厅正常运行秩序,督促窗口人员执行好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使用文明规范服务用语。

2、接受服务对象的咨询,受理服务对象的投诉并及时向中心反映,协调和处理本大厅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矛盾。

3、协助中心收发各种报表、下发通知,参与组织各种活动,处理本大厅突出事件,遇有重要情况及时向中心报告。

4、负责对本大厅的窗口卫生、资料摆放,人员在岗、服务态度、仪表举止等进行监督检查。

5、负责对本大厅窗口人员违反行为规范的情况,如玩游戏、看视频、网上qq聊天、购物、吃东西、扎堆聊天等进行监督检查。

6、征求梳理本大厅窗口人员的意见建议,及时向中心反馈。

7、协助中心做好本大厅的日常考勤,窗口人员2小时以内的临时外出,由大厅值班长签批。值班长每天将假条报中心备案。

8、每日提前10分钟到岗,检查考勤机、触摸屏等设备是否正常运行,发现问题及时向中心反馈。如考勤机出现故障未及时报中心处理的,大厅值班长应负相应责任。

9、值班长认真按要求做好值班长日志,任职期满按时办理交接手续。

第五条  将窗口人员担任大厅值班长期间的工作表现纳入人员考核。对履行职责好、表现突出的,中心在考核时根据情况考虑给予其所属部门加分。对履行职责不到位的或群众意见较大的,在考核时对所属部门给予扣分,列属中心人员年终考核时不参与评优。

第六条  值班长实行替岗制。值班长如遇会议、接待、公差等离岗,需请示中心分管领导同意后交给其他窗口工作人员,由替岗人员担任值班长,保证值班工作顺利进行。

第七条  本制度由中心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政务值班工作报告 财政局政务值班制度篇三

为增强街道政务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落实,充分发挥政务信息的服务作用,促进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政务公开暂行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制度本制度。

一、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

2.街道按照规定和要求,在职责范围内,按照规定程序,及时主动地向社会公开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

3.街道结合工作实际,采取设立公开栏、设立咨询服务站点并利用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体等多种形式,对政务事项进行公开,便于公众及时地获取政务信息。

二、政务公开审议制度

1.街道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对本街道的政务公开内容进行审议。

2.审议公开内容产生过程是否公正、合理。

3.审议公开事项决策过程是否民-主、科学。

4.审议公开的结果是否真实、可信。

5.重点审议工程项目招投标、救灾救济资金、政府采购、计生、财务收支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三、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全街道各部门(科室)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拟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

2.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应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均应进行保密审查。

3.党政办(政务公开办)负责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4.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应当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由国家保密局会同中央国家机关确定的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为依据。

5.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制度的要求,结合本行政机关业务工作流程和特点,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并明确1名以上机关行政负责人分管保密审查工作,指定机构负责保密审查的日常工作。在开展保密审查时应履行审查审批手续。

6.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下列政府信息;

(2)虽未标识但内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

(3)其他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

7.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应当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1)由信息产生的部门提出是否公开的初步意见;

(2)由信息产生部门的负责人提出是否公开的审查意见;

(3)街道保密审查工作小组提出审查意见;

(4)街道分管领导审查批准。

8.不同部门(科室)共同形成的政府信息拟公开时,应由主办的行政部门负责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并以文字形式征得其他部门同意后方可予以公开。

9、各部门对政府信息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和属于何种密级不明确的,属于主管业务方面的,逐级报至有权确定该事项密级的上级机关或保密工作部门确定;其他方面的事项逐级报至有权确定该事项密级的保密工作部门确定。

10.已确定为国家秘密但已超过保密期限并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在保密审查确认能够公开后,按保密规定办理解密手续,再予以公开。

11.各部门在政府信息产生、审签时标明是否属于保密事项;在进行保密审查时,保密审查小组应当提出“公开”“免于公开”、“需报审”等审查意见,并注明其依据和理由。

12.保密审查工作小组接到信息审查申请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确认的意见。

13.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部分涉密内容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非密处理,采取属于国家秘密的部分不予公开、其余部分公开的方法处理。

14.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因保密问题未公开相关信息存在质疑的,可以向政府信息产生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要求该机关说明不予公开有关信息的依据和理由。

15.保密工作部门应当依法对保密审查小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保密审查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的应当予以纠正。

16.对违反有关规定,公开涉及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造成泄密事件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的,直接负责保密审查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政务公开内容备查制度

1.政务公开工作实行内容备查制度。

2.按照《政务公开服务目录》及时进行公开,做到政务公开内容及时、全面、真实。

3.做好政务公开资料、台帐归档整理工作。各社区、各基层单位对政务公开的内容应按要求建立档案,由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将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及反馈意见、处理结果等形成文字资料,分门别类,立卷建档。

4.要及时将公开内容上报政务公开办备案,内容与所公开内容一致。

五、政务公开监督投诉制度

1.政务公开工作依法接受街道人大监督和社会监督。

2.政务公开工作实行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的监督约束机制。内部监督由街道纪工委及政务公开监督小组实施监督,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纠正意见。外部监督由街道聘请的政风行风监督员实施监督,及时听取意见、建议。

3.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对各级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

4.政务公开办和纪工委及政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日常监督管理,并负责督促街道对群众意见、建议和投诉进行办理答复。

5.对于群众向街道反映的涉及政务公开内容的事项,由街道按照上级要求办理,并及时报送有关部门办理答复。向各基层站所直接反映的意见、建议,由各基层站所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答复。

6.设立政务公开意见箱、监督投诉电话,广泛征求社会各界人士对政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

7.对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收集整理,落实跟踪整改措施,采取直接答复、会议通报、媒体报道、政务公开栏公布等形式,及时向群众反馈。

六、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

1.街道主要负责人对政务公开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负责人对其职责范围内的政务公开负直接领导责任;各职能部门或业务科室领导对本部门(科室)政务公开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具体责任人(或经办人)负实际承办责任。

2.对违反政务公开规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向街道投诉,街道接到投诉后,应及时调查处理,并给与书面答复。

3.对违反政务公开规定要求的,由街道责令限期改正。

4.违反政务公开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经办人和有关责任人通报批评、限期改正、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以及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七、政务公开档案管理制度

1.政务公开档案管理参照国家档案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2.政务公开档案管理确定专人负责,规范整理、分卷装订、妥善保管。

3.政务公开档案管理做到不外借、不私自带回家、不损坏、不丢失等“四不准”要求,规范管理。

一、实行全天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以一星期为一个周期,办事处全体干职工轮流值班(特护时期值班另行安排)。党政办按值班表督促值班人员及时到位,并安排好本职工作。

二、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值班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值班工作职责,每天都要及时准确地填写值班记录,并负责值班时期内机关的清洁卫生、安全保卫工作。

三、值班人员要坚守值班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特殊情况,确须离开值班区域的,须经值班领导同意,并办理好值班委托工作,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四、值班期间,值班人员要及时办理好值班交接工作,做好交接-班记录,确保值班工作的衔接。

五、值班人员要按规定要求,及时、全面、准确地向有关部门报告值班情况。如遇突发性事件或其他重要情况,任何人员接到电话后,都要及时报告值班人员和主管领导,并做好记录。

六、实行值班考核和追究制度。由党政办负责对机关值班情况进行抽查、考核。凡因值班人员失职造成工作失误的,按局机关工作人员考核奖励办法扣分,直至追究责任。

七、值班干部要严守值班纪律,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要及时上报值班领导和党政一把手,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凡发生迟报,漏报和瞒报安全生产事故的,将严厉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一、严格执行值班制度

(一)严格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带班领导是值班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当日的值班工作负总责,负责组织协调值班值守、信息报送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

(二)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按照“坚守岗位、履行职责”的原则,值班人员到岗后必须认真检查通讯设备,保持值班电话、手机的畅通有效,并随时接听值班电话;值班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岗进行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接-班人员没到岗,要立即向带班领导汇报,采取措施,不准空岗;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纪律,不准脱岗、离岗、空岗;值班人员不得擅自“调班”,“调班”必须请示带班领导同意。

(三)保持通讯畅通。严禁无关人员占用值班电话闲聊或谈论与工作无关的话题;凡家庭无“座机”的干部,包括驾驶员、临聘人员,辖区内遇重大险情、突发事件发生时,全街干部应保持24小时手机畅通,确保各类事件迅速得到处置。

二、严格应急信息报告制度

(一)加强与带班领导联系和沟通。值班人员在接-班时要主动与带班领导进行联络,确保信息沟通顺畅。

(二)做好值班记录及处置工作。值班期间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值班记录和公文的查收处理工作。对接收的各类事项,要及时通知带班领导,并根据带班领导指示意见,迅速做好传达落实工作,确保上情下达、下情上报渠道畅通。对突发重大事件或安全事故,带班领导要确保第一时间出现场协调处置,同时要及时向主要领导报告。

(三)及时、准确上报突发事件。辖区内凡发生突发事件或重大事故等,均应在30分钟内(电话)立即上报区委值班室、区政府应急办和1小时内书面详报事件;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范围、趋势和处置情况”等要素;值班干部不得以任何理由“迟报、缓报、瞒报、谎报”等。

三、严格责任追究制

(一)值班工作实行逐级负责。带班领导要随时(每周不得少于2次)抽查值班情况;严禁委托或者找临聘人员、清洁工代为值班。

(二)严格责任追究制。对因脱岗、离岗、空岗,手机关机或手机开机10分钟内连续拨打3次无人接听等行为,造成值班不当、延误时机,形成不良影响和重大损失者,按情节严重情况,给予取消其年终评优资格或纪律、行政处分。

机关值班是每一位工作人员应当履行的重要职责,为此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值班人员职责

1、承接上级通知等事宜,及时记录,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2、值班时机关来人及发生各种情况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根据领导意见妥善处理,准确地做好记录。

3、做好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4、值班人员接-班上岗时要了解办公楼各楼层及机关范围内(院子、车辆)情况,关好门窗,做好防火、防盗、防自来水浪费等工作。

(二)值班上岗有关规定

2、值班人员要忠于职守,按时上岗,不得擅离岗位。

3、值班人员在岗期间不得饮酒。

4、按值班表应值班的人员,如当天有特殊情况,必须到党政办公室填写替班单,经办公室批准方可替班,凡不按规定、未经领导批准,办公室不掌握的替班一律以不到岗计。

5、因公出差、休假等不能值班的,由所在科室负责安排替班,或安排提前换班。

6、值班人员要自觉维护值班室卫生,值班完毕负责打扫好室内卫生。

7、本制度由党政办公室执行,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正常上班时间由各科室负责,午休、夜间、节假日由值班人员负责。交接-班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为11:50至13:00、17:00至次日早上9:00,节假日为早晨9:00至次日早上9:00,交接-班在值班室内进行面对面交接。

2、执行双人值班制度。值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严禁脱岗、断岗或代岗;接-班人员未到,当班人员不得离岗。

3、执行值班登记制度。值班人员受理来电,须详细登记来电内容,包括来电时间、来电人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内容。凡交办、处理事项,须详细登记交办单位、姓名、电话、处理情况、结果及未尽事宜,并向接-班同志移交清楚,确保处理事项的连续性。值班记录做到字迹工整、准确无误。

4、执行重要事件报告制度。值班时间接上级有关部门的会议通知或工作安排、有紧急信息或遇重大事件应及时向办事处带班领导报告、请示处理,及时上报有关材料。

5、执行值班抽查制度。办事处带班领导应按照要求对值班情况进行抽查。

6、执行值班期间收看相关新闻制度。认真收看中央电视台一套《新闻联播》(19:00)、《焦点访谈》(19:38)、成都电视台《今晚8:00》(20:00)等电视新闻栏目,并做好记录、报告信息。

7、执行普通话值班制度。接听电话、上报情况必须使用普通话,做到态度和蔼、语言文明、表述准确。

8、执行值班保密制度。不向无关人员谈论值班情况,防止发生失泄密事件。

9、值班室设在办事处办公大楼六楼。值班电话:87533792、87530437、87572091(传真)。

10、爱护公共财物,值班交接时,要清点检查公共财物及办公用品状况,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11、当班期间不准饮酒、不准会客、不准容留与值班工作无关的人,违者按违反机关劳动纪律处理,情节严重的要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政务值班工作报告 财政局政务值班制度篇四

近年来,县委办公室在省、市委办公厅和省市委值班室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全县“科学发展、努力崛起”发展战略,高度重视值班工作在党委机关正常运行中的重要作用,扎实推进值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充分发挥值班工作的信息主渠道和县委机关的枢纽作用,确保了政令畅通,推动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几年来,我们始终把加强值班队伍建设作为提升值班工作水平的根本保证,采取了多项切实措施:一是实行全员值班制。为做好值班工作,我们在人员相对较少的情况下,我们将办公室全体骨干力量进行整合,实行全员值班机制。目前,县委值班室已有专兼职值班人员13人。其中副科级以上干部3人。二是加强业务培训。为了使值班人员保持较高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我们坚持把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作为值班人员的必修课,坚持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提高值班人员综合素质。在日常工作中,把每周一、三、五上午八点固定为集中学习时间,组织值班人员深入学习政策理论、相关业务知识。

同时,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去年以来,我们专门组织了12期培训班。从政策理论、法律知识到基本的省、市、县情,从接收电话电报到各类突发事件的办理规则、办理程序等都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值班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政治敏锐性,提高了处理复杂问题、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三是增强责任意识。在工作中,我们要求值班人员始终牢固树立“值班工作无小事”的责任意识,对接听每一个电话、收发每一份文件都要快速反应、认真对待、谨慎处置。对待任何一件无权处置事项必须向带班领导或分管领导及时汇报,避免事态扩大。通过不断加大值班队伍建设力度,县委值班人员应对各类情况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确保了党委工作的正常良序运转。

为充分发挥好信息主渠道的作用,当好党委与群众沟通联系的桥梁,我们重点突出紧急信息报告、处置这个值班工作的第一要务,紧紧围绕情况报告、领导批示意见督办落实等关键环节,着力为党委实施正确决策提供参谋服务。为更好地处置紧急重大情况,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我们把做好紧急情况重大事件的报告处理工作列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了紧急情况重大事件报告的工作程序。同时,对紧急重大信息的报告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一旦出现迟、漏、瞒、误报情况,造成严重影响的,坚决追究主要领导人和直接领导人的责任,并在年度工作实绩考核中取消本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的评优资格。并根据上级相关制度,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完善了《值班工作应急流程图》、《突发事件上报内容及程序》等,对处理紧急情况重大事件报告工作的原则、范围、内容、程序及等进一步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使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的每个环节有据可依、严格有序,确保了各类紧急、重大、突发事件的及时上报、及时处理。

为切实保障值班工作高质、高效运行,我们不断加大值班工作基础建设投入力度,努力优化值班工作环境。一是落实值班人员待遇。坚持每季度从办公经费中,拿出部分资金作为值班和信息人员的专项值班补助。年底根据值班人员以及信息工作人员工作表现进行总体考评,对优秀人员给予以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二是着力改善硬件。配齐配全值班电话、电脑、电视机、热水器等设备。三是加强基层指导。进一步加大对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值班工作检查指导,要求各乡镇和县直部门制定配套规章制度,完善值班必需整件建设,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相关负责人必须确保24小时联络畅通。构建成以县委值班室为枢纽,以乡镇、县直各部门值班室为接点,上下畅通、快捷高效的值班网络,为应对各类紧急情况突发事件奠定了坚实基础。

近年来,我们按照“职责明晰、管理规范、效率优先、奖惩严明”的原则,先后建立健全《值班人员岗位职责》、《县委办值班室工作职责》、《值班人员保密规定》、《值班交接班制度》、《突发事件上报内容及程序》、《值班工作应急流程图》等各项值班工作规章制度和工作运行机制,起到了遇事不乱,果断处置的效果。在此基础上,针对党委系统工作特点,采取和坚持了三项作制度,使值班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一是实行24小时值班制。正常工作日,上班时间由办公室工作人员协助值班工作,处理一般性事务。中午、夜班由值班工作人员上岗,负责各类具体事件的接报、处理及反馈工作。值班过程中,要求工作人员认真填写《值班工作日志》、《来文登记表》等,严格执行交接班手续,认真接听每一通电话,确保值班人员不断档,工作不遗漏。二是落实责任追究制。按照“谁值班、谁负责”的原则,值班人员接到工作指令或接报紧急突发事件后即为第一责任人,从接报登记、情况核实、跟踪查询、情况反馈等各个环节实行全程跟踪落实。对于值班工作中出现的失误或问题,将根据导致后果轻重,影响范围大小,在严格明确责任主体的基础上,给予当事人以相应的责任追究。三是实行督促检查制度。为确保全县值班工作协调联动、上下畅通,县委值班室与纪检委采取实地检查与电话抽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不定期对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值班情况进行检查。特别是对“奥运会”、“亚运会”等重大活动时期,春节、“五一”、“十一”期间,加大督促检查力度,通报检查结果。这些制度建设,不但促进了值班工作的规范化,而且确保了县委机关工作良序运转,发挥了领导参谋服务作用。

近年来,我们通过树立“值班工作无小事”的理念,努力把值班工作与信息收集反馈、协调督查、调研分析、参谋决策等工作相联系,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深感我们的工作还存在着许多不足,还需要进一步修改完善。希望以这次省市检查工作为契机,听取上级领导指导意见,认真加以整改,为我县“十二五”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而努力。

政务值班工作报告 财政局政务值班制度篇五

为保证学校政务工作高效运转及教育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开展,达到政令畅通,快捷高效,利于学校对校情民-意、突发公共事件的及时了解、掌握和处置,减少其对师生工作、学习、生活造成的影响和损失,促进民-主科学决策和学校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政务值班制度。

一.学校实行节假日(含周六、周日及寒暑假)全天24小时政务与安全值班制度。

二.学校政务与安全值班由学校安全职能部门统筹协调安排、指导检查和通报。

三.学校确立和设置政务与安全值班处所与固定电话。学校政务与安全值班实行领导带班,保安值班制度。

四.“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教师节”、“国庆”等与周六、周日集中放假及寒暑假期间,学校政务与安全值班人员由学校保卫科统筹协调安排,其余周六、周日及放假期间的政务安全值班人员为当周值周领导、值周教师和校园保安。

五. 学校政务与安全值班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值班人员擅离职守或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国家法规和学校规章严肃追究值班人员和值(带)班领导的责任。

六.学校政务与安全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按时到岗值班,坚守岗位,并保持通讯畅通(如有重大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做好协调调班、履行请假手续),不得迟到、早退、脱岗、空岗、缺岗,不得安排勤杂人员代班。

七.值班人员应加强校园环境安全巡查、监控。发生重(特)大事件、事故,第一时间报告学校保卫科、主(分)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及安全职能部门。紧急情况及时拨打“110”、“119”、“120”等援救电话。

1

八.值班人员必须做好值班期间的情况报告处置工作。对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事项,办理后按照要求向上级部门和领导反馈办理结果。对群众、家长反映的情况,属于值班人员职权范围的,应及时处理、答复;属于有关职能部门的事,应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及时转交有关职能部门办理,并要求反馈办理结果。

九.值班人员必须规范、完整、详实填写政务与安全值班相关簿记表册。

十.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做好保密工作。要妥善保管值班记录、机要文件和资料,防止泄密或丢失。接转涉及保密事宜的电话时,要妥善处理,不向无关人员透露。

此制度自2015年春季起施行。

平安小学

2015年2月25日

2

为保证学校政务工作高效运转及教育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开展,达到政令畅通,快捷高效,利于学校对校情民-意、突发公共事件的及时了解、掌握和处置,减少其对师生工作、学习、生活造成的影响和损失,促进民-主科学决策和学校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政务值班制度。

二.学校政务与安全值班由学校安全职能部门统筹协调安排、指导检查和通报。

三.学校确立和设置政务与安全值班处所与固定电话。学校政务与安全值班实行领导带班,保安值班制度。

四.“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教师节”、“国庆”等集中放假及寒暑假期间,由学校行政与安保值班人员统筹协调安排。

五. 学校行政值班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值班人员擅离职守或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国家法规和学校规章严肃追究值班人员和值(带)班领导的责任。

六.学校行政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按时到岗值班,坚守岗位,并保持通讯畅通(如有重大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做好协调调班、履行请假手续),不得迟到、早退、脱岗、空岗、缺岗,不得安排勤杂人员代班。

七.值班人员应加强校园环境安全巡查、监控。发生重(特)大事件、事故,第一时间报告中心校及上级主管部门。紧急情况及时拨打“110”、“119”、“120”等援救电话。

1

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及时转交有关职能部门办理,并要求反馈办理结果。

九.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做好保密工作。要妥善保管机要文件和资料,防止泄密或丢失。接转涉及保密事宜的电话时,要妥善处理,不向无关人员透露。

2 盘龙镇云台村小2015年3月1日

为了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维护学校良好的育人环境,确保学校师生人生及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施值班制度是学校加强管理,保障学校正常教学工作、维护师生正常生活秩序的重要体现。学校实行“领导带班、干部值班”的值班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学校的正常教学时间值班、节假日值班、寒(暑)假值班和特殊时期的值班。

三、所有值班实行校长负责制、责任追究制和领导带班、干部值班。学校领导对本单位交接-班情况进行督查,同时对值班情况做不定期抽查,并做好相应的详细抽查记载。特别是要加强对寒暑假、节假日和双休日(周六、周日)的值班抽查。发现无人值班或值班人员缺岗时,应第一时间调整、解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值班人员职责:

私自找人顶替。(如遇特殊情况,须报请学校领导批准同意,同时做好相应记录。)

2、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应根据值班职责要求,坚持24小时值班,做到勤巡视,勤检查。

3、值班期间值班人员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校园,更不得将无关的人员带入校园,不得擅自留宿亲戚和朋友。

4、值班期间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或不安全事故,值班人员必须迅速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理。同时要第一时间向学校领导报告,并做好详细情况记录。

5、值班人员必须认真详细做好值班记录,严格履行交(接)班手续。交接-班一方不能按时不到位时,另一方应及时通知学校领导,以便调整安排。同时将详细情况登记在册。

6、值班前与值班期间不准酗酒,正常上班时间按时开(锁)校门。

7、特殊时期的值班按照该岗位职责的要求执行。

五、带班领导职责:

1、扎实安排本单位值班工作。督促值班人员认真履行值班岗位职责。

2、负责对本单位值班情况抽查(节假日、寒暑假每天不少于4次),加强值班交(接)班检查(必查),同时做好相应的检(抽)查记录。

3、对值班过程中发生的突发事件(缺岗、无人交接-班等),做好必要的调整和处理。

4、配合乡综治办,做好本单位值班落实情况的检(抽)查。

六、值班干部要认真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夜间实行坐班制,坚持半小时巡查制度。尤其对重点部位要加强监视看管,确保学校财产安全。

七、值班期间,如因值班工作不到位致使学校财产遭受损失的,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八、值班人员值班时间要保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以便工作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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