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经济情况 旅游经济开发区工作报告(模板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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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经济情况 旅游经济开发区工作报告(模板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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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是一种常见的书面形式,用于传达信息、分析问题和提出建议。它在各个领域都有广泛的应用,包括学术研究、商业管理、政府机构等。报告的作用是帮助读者了解特定问题或情况,并提供解决方案或建议。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报告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武汉市经济情况 旅游经济开发区工作报告篇一

夯实基础加快发展

不断提升全区综合经济实力

一、准确定位,因地制宜确定总体发展思路和工作目标

开发区成立伊始,我们根据全区资源优势和基础条件,确定了“以建设中国北方最具民族特色的生态旅游度假区为目标,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生态、绿色、民族为立区特色,坚定不移地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突出抓好旅游业,巩固壮大水产业和农业,加快发展石油工业和环保产业,全面加快开发区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促进全县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总体发展思路,明确提出“一年打基础,两年成规模,三年见成效”的近期工作目标。经过两年多的努力,我们完成了内设机构、派驻机构以及党群组织的组建工作,理顺了管理体制,建立了一级财政和一级国库,编制和完善了各类规划,部分基础设施和旅游项目建成并投入使用,全区进入了整体开发建设阶段。2004年,全区实现生产总值10757万元,同比增长83.9%。实现经济总收入27569万元,同比增长132.9%。其中,工业产值12763万元;旅游业收入10500万元,全年实现渔业产值2047万元,粮食产值2259万元。全口径财政收入实现926万元,本级财政收入464万元;完成招商引资签约项目18个,

合同

引资额16341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0100万元。

二、规划行先,有计划、有目标地科学开发和保护资源

我们坚持“先规划,后开发”的原则,注重近期规划、中期规划和长期规划有机结合,制定了一整套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和指导性的发展规划。一是制定了《前郭尔斯查干湖旅游经济开发区2002—2006年五年经济发展计划和到2011年十年经济发展规划》。二是委托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系编制了《前郭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和《查干湖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暨中心区控制性规划》。三是委托吉林省城乡规划设计院编制了《查干湖旅游度假区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四是完成了《查干湖旅游经济开发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订工作。五是聘请吉林省环境科学院、省水利勘察设计院和北京联生天地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完成了《查干湖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和《综合

考察报告

》的编制工作。上述各类规划的编制完成为今后加强保护区的保护和管理,促进全区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提供了有利保障。

三、加大资金投入,不断完善各项配套设施建设

开发区成立后,在前郭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全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一是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行为,市场化运作”的模式,不断加大政府投资,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二是按照“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吸引社会法人和区内企业职工集资。三是针对开发区土地存量少、征地成本高、土地优势不凸显等实际情况,充分利用省、市、县给予开发区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采取征用区内村社闲置土地、盘活区内企业土地存量等办法,解决重点项目解决建设用地。2004年,开工建设项目19个,完成投资18299万元。

四、发展旅游经济,提高对外知名度和影响力。

我们以湿地生态环境和蒙古族民俗文化为依托,开发建设了一批具有民族特色的生态旅游项目,成功举办了三届“查干湖蒙古族民俗旅游节”和两届“查干湖冰雪捕鱼旅游节”。2002年5月至2004年10,累计接待游客95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累计达3亿元。通过国内外一些知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查干湖独具特色的自然资源和旅游资源,查干湖的知名度逐年提高,前郭和松原的人气指数有了很大提升。

五、调整渔业生产方式,大力发展有机渔业

我们充分发挥查干湖丰富的水资源和良好的生态环境优势,科学规划,与省内水产科研单位合作,实施大水面开发,采取人工投苗与封湖涵养相结合的方式,发展有机渔业和名特优鱼养殖。全区每年投入鱼苗670吨,年产鲜鱼5000吨,其中,胖头鱼年产量为3000吨。查干湖胖头鱼先后于2002年和2003年获得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aa级绿色食品认证和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有机食品认证,查干湖被批准为国家aa级绿色食品生产基地。

六、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大保护区保护工作力度

我们完成了《查干湖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和《综合考察报告》的编制工作,并已通过吉林省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的评审和省政府的审批。《查干湖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中明确规定,查干湖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与开发区管委会合署办公,一套人马,两块牌子,行政上由前郭县政府领导,业务上由省水利厅领导,并由省环保局负责宏观指导和综合管理。同时,开发区在原有的查干湖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的基础上,又积极争取省环保局的支持,批准成立了开发区环保局,作为省环保局的派驻机构。《规划》重新确定了保护区面积,由480平方公里调整为506.84平方公里,比原规划增加26.84平方公里,并重新明确了主要保护对象。目前正在开展申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前期准备工作。

三、2005年工作安排

2005年,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把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市、县党委和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继续实施“三个三”发展战略,加快项目开发和招商引资速度,以创新的思维和方法来应对全区当前面临的困难和挑战,用加快发展来解决制约开发区目前面临的问题,不断创造今后发展新优势。

2005年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全区生产总值实现1.3亿元,同比增长20%;旅游综合收入达到1.2亿元,同比增长14%;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达到1.3亿元,同比增长18%;招商引资任务完成1.1亿元,比上年增长14%。全区全口径财政收入实现1100万元,本级财政收入实现550万元,按可比口径同比分别增长18.7%和9.6%。

2005年计划建设项目21个,计划总投资48886万元。其中,工业项目2个,计划投资39550万元;农业项目4个,计划投资2270万元;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项目7个,计划投资4366万元;商贸旅游服务项目8个,计划投资2700万元。

为完成上述目标和工作任务,我们将认真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全方位开展招商引资,全面加强项目开发建设。一是依据现有产业基础和吸纳能力,挖掘区内企业招商潜力,主动与国内外中介机构的合作,实施招商新策略,建立商业化招商机制,实施交易式招商。二是在内部招商方式上,实行专业招商、主题招商、委托招商、“小分队”招商,积极推行网络招商。三是轮岗创业招商。实行轮岗创业,在创业中招商引资。四是狠抓基础设施建设和优化服务两个关键环节,实行招商引资加温加压,基础设施建设加码加速,优化服务加力加强,努力创造一流的投资环境。五是坚持引、建并重,加强对项目的后续跟踪服务,切实提高项目开工率和投产率。

(二)发挥区位优势和民族优势,继续举办旅游节庆活动,促进全区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加快《全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和《查干湖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暨中心区控制详细规划》的实施,完善游客咨询中心、导游中心、游客接待中心等旅游服务场所,提高景区旅游服务水平。进一步做好特色娱乐项目、查干湖湖标、指引性建筑、垃圾处理场等配套设施建设;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开发旅游商品。举办“中国·吉林查干湖蒙古族民俗旅游节”、“中国·吉林查干湖冰雪捕鱼旅游节”等大型节庆活动,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查干湖旅游业对外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四)集中力量做好保护区基础工作,完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申报工作。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宣传方式,向社区群众宣传《环保法》、《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和《查干湖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4·22”地球日和“6·05”世界环境日,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环境宣传活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环境教育活动的良好风气和公众自觉参与环保的监督机制。充实完善《查干湖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和《综合考察报告》,做好保护区土地确权、划界立标、建设生态环境监测和管护站,清理湖区私搭乱建的违章建筑等实质性工作,力争明年上半年完成申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切实加强管理,提高开发区的整体工作水平。一是加大对区内企业及来区注册企业的培育和支持,重点扶持渔业和旅游及石油开采企业,大力发展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混合所有制经济。二是完善财税征管机制和税源监控机制。实行部门预算和“收支两条线”制度,将区级机关所有部门的财务核算纳入区会计核算中心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加强区内直属企业财务审计监督和财政监督。三是强化景区建设用地管理,严格执行各项审批制度,清理违章建筑;加大景区环境建设力度,集中整治私搭乱建、乱堆乱放现象,杜绝在旅游区随意开采油井、取土等破坏植被的行为。四是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加大信访工作力度,全力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开展职工群众矛盾纠纷排查调度工作,及时消除不稳定因素。

(六)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努力提高机关队伍的整体素质。一是按照四中全会提出的“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调”的要求,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强化领导班子的政治意识、团结意识、发展意识、创新意识和廉政意识,提高领导干部科学判断的能力、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依法行政的能力。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完善领导班子内部工作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落实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二是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抓好干部培训和业务学习,搞好乡、村以及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加强非公经济组织党的建设,做好先进分子的入党工作,关心困难职工生产生活,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想方设法保证工资的正常发放。三是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完善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制度,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建立后备干部工作机制和动态后备人才库,加大干部交流力度。以聘用制度和工资制度改革为核心,积极推进机关用人制度改革,探索聘任制、工勤人员社会化管理等有效途径,实行干部“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强化激励约束机制,创新分配机制,严格考核奖惩兑现。

武汉市经济情况 旅游经济开发区工作报告篇二

**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重要一年,也是我市撤县建市30周年的大庆之年。一年来,市政府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和市政协监督支持下,团结依靠全市人民,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强大动力,紧扣发展主题主线,化压力为动力,变挑战为机遇,同心同德,奋发进取,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全力攻坚克难,稳增长促转型收获新成效

经济运行保持平稳。面对严峻复杂的宏观经济形势,我们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组织领导,把稳定实体经济作为首要任务,出台推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促进商务转型发展、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等政策,加大生产要素保障力度,全市兑现各类扶持资金11.6亿元、对上争取专项资金10亿元,新设立银行分支机构4家,净增本外币银行贷款150亿元,获批土地点供、独立选址项目6个807亩,盘活存量土地5190亩,有力促进经济企稳回升。预计全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1980亿元,增长9%;实现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38.58亿元,增长8.14%;固定资产投资715亿元,增长12.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65亿元,增长13%;净增内资注册资本130亿元,实际利用外资10亿美元,进出口总额187亿美元。

发展质量得到提升。工业经济转型升级。实现工业总产值4560亿元;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产值3570亿元,增长5%。传统产业提升改造进程加快,设备投资项目贴息奖励效应明显,完成技改投入220亿元。五大新兴产业投资增长19%,实现产值1470亿元。观致汽车量产投放市场,奇瑞捷豹路虎项目主体工程完工,丰田研发中心一期正式投用。现代服务业发展提速。完成服务业增加值890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45%。举办现代服务业投资(上海)推介会、汽车产业发展说明会。新增总部企业3家,3a级以上现代物流企业2家。常熟港完成货物吞吐量7200万吨。举办沙家浜旅游节,获评“**中国休闲小城”称号,“江南福地,常来常熟”被评为全国十大最佳旅游口号。现代农业提档升级。完成优质水稻、特色水产、高效园艺、生态林地“四个百万亩”落地上图工作,新建高标准农田3.2万亩,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达89%。新增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11家、各类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69家。粮食生产再创新高,中心粮库竣工投用。荣获“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区”。

创新能力有效增强。实施“高新技术企业三年培育计划”,入选国家创新型试点企业10家,新增省高新技术企业49家、省民营科技企业126家,实施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89项,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上工业比重36.1%,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2.3%。新增省名牌产品6个,新增发明专利授权423件,新增博士后工作站8家、省级以上企业研发机构29家,大中型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有率提高到96%,被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依托科技镇长团深化校地合作,推进高层次人才项目与本土企业对接,新增产学研合作项目238项。实施各项人才计划,新增国家千人计划、省双创计划、姑苏计划人才21人,培养高技能人才7965人。引进市级领军型人才项目42个。

二、突出功能配套,城市建设管理呈现新面貌

城乡一体化建设有序推进。优化完善各镇村庄布局规划,全面启动集镇控制性详规修编,分类编制综合整治规划。城乡一体化示范小区新开工162万平方米、累计开工460万平方米,封顶104万平方米、竣工交付110万平方米,累计安置入住3600户。规范实施农村住宅解危解急工作,城乡一体化示范小区社会管理不断加强。

重点工程加快建设。沪通铁路、锡太高速、申张线航道前期工作有序推进,三环路快速化改造东南段主线高架贯通、东北段主体工程全线开工,227省道快速通道改建工程通车。区域连接线工程加快实施,董徐线二期完工通车。城区畅通工程扎实推进,完成海虞路公交优先改造,实施湘江西路、闸口桥等5个瓶颈节点改造。铁黄沙整治、应急水源地二期工程开工,四个中央财政中小河流专项治理项目完工,七浦塘拓浚整治常熟段工程加快推进,完成常熟港进港航道维护性疏浚工程。

武汉市经济情况 旅游经济开发区工作报告篇三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

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

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籍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配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划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_________,《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经批准,在该地块建设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批准文件号:____________________;《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该经济适用房项目经核查批准,准予上市销售。《武汉市经济适用住房销(预)售许可证》编号为:武经房【______】______号。

1.买受人购买的房屋为住宅,土地性质为划拨用地。所购买的住房为【现房】【预售房】,买受人所购住房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项目中的第________栋【座】________单元______层_____号房,户型为________房________厅________厨______卫,封闭式阳台______个,非封闭阳台________个(见附件一)。

该住房层高为________米,属________结构。

该住房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共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共用部位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有关共用部位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2.买受人购买的房屋为非住宅,土地性质为划拨用地。所购买的房屋为【现房】【预售房】。买受人所购房屋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项目中的第________栋【座】________单元________层________号房(见附件一)。

该房屋层高为________米,属________结构。

该房屋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共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共用部位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有关共用部位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3.如无特别约定,该房屋在建筑材料、设计、防火、给排水、隔音、照明、节能、环境等方面均应当符合有关的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1.该房屋属于政府定价的经济适用住房。

政府定价批准文号为:武价函【 】________号,核定销售基准价格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_____元。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建筑面积计算房屋价格,买受人所购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基准价格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____元,核准的楼层调节率为________%,实际销售价格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_____元×(1±%)=________元,合计总金额为: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万________千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元整。

2.该房屋属非政府定价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内行政划拨土地上建设的非住宅用房。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建筑面积计算房屋价格,买受人所购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双方约定价格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元,合计总金额为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万________千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元整。

经批准未计入销售价格的代收、代缴费用,经买卖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同意由出卖人代收代缴时,出卖人必须出示委托收费部门出具的合法

委托书

及收费标准,且不得加价代收。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1.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进行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即时贷款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面积误差=________×100%

因规划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在规划设计变更批准之日起15日内签署补充协议。

2.双方自行约定:

(1)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买受人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应当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条件的经济适用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1.该房屋工程检验合格,已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办妥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2.该房屋已取得经济适用住房交付使用批准文件。

(1)供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供电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供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排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绿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有线电视、宽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小高层、高层电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因不可抗力或者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要延期交付使用的,出卖人应当在原因发生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之买受人。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该房屋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相关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房屋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

保证书

》和《住宅使用

说明书

》。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处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房屋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1.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书面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2.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即时贷款利率付给利息。

3.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一)出卖人保证销售的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二)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2)逾期超过____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出卖人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合同终止履行。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实际金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该比率应不小于本款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三)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2)逾期超过_______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书面通知到达之日起_______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即时贷款利率支付利息及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_______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终止履行。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_______(该比率应不小于本款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三)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装饰、设备差价以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核定的为准。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五)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该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_______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交付给买受人自行办理权属登记或接受买受人委托代为办理权属登记。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_______%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__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买受人购买的该房屋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经济适用住房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买受人与出卖人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在该房屋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第十二条买受人的房屋仅作_______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有与该房屋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共用部位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房屋有关联的共用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1.该房屋所在项目以下部位和设施等全体业主享有所有权:

?(1)物业管理用房;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买受人遵守业主临时公约,履行出卖人与_______物业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的规定

根据《武汉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武政【2019】30号)有关规定,买受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须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满五年后,才能按市场价上市出售。出售时,买受人须在市、区房产交易窗口按照该房屋届时市场评估价与购买时该房屋总价差额的一定比例交纳收益。具体比例按市房产管理局、市物价局届时公布的标准执行。凭缴款证明、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土地性质变更为“出让土地”。

1.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双方另签订补充协议(附件四)。

第十七条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____页,一式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出卖人_____份,买受人_____份,_______份。

第十九条本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签订后,由出卖人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日内连同《武汉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明》原件一并向区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备案。

第二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签章)

(签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签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武汉市经济情况 旅游经济开发区工作报告篇四

今年以来,我单位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和《市区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提升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现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多措并举做实援企稳岗,全力助推企业发展

一是做好企业用工保障。对21户涉及疫情保障的重点企业,落实“一对一”专员服务对接企业用工需求和现实困难,解决用工岗位260个。二是积极落实失业保险援企稳岗补贴政策。向151家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资金218.24万元,惠及企业职工5977人。受理13家困难企业稳岗返还申请,已拨付返还资金17.76万元,待拨付返还资金1720.08万元,惠及企业职工2087人。三是落实一次性吸纳就业奖励政策。目前,已受理11户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奖励政策申请,待拨付资金8.7万元。四是做好以工代训,开展培训2198人,拨付资金112.5万元。

二、大力实施技能提升行动,提高企业软实力

截至目前,开展各类职业培训40期,共培训6163人,其中开展在校大学生创业培训390人,返乡农民工创业培训240人,扶贫专班创业培训30人,农民劳务品牌培训1151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181人),项目制培训319人,就业技能培训1536人,以工代训培训2198人,安全技能培训277人,线上企业职工培训22人。已兑现培训补贴449万元。

用活、用好“职通”微信招聘线上平台,为民营企业提供招工便利;

继续举办好“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校企合作招聘会”以及“优化营商环境、搭平台促就业”等特色专场招聘活动,为企业招工、劳动者求职搭建线上线下对接平台,缓解民营企业用工难问题。截至目前,共开展各类招聘会17场次,发布320家企业用工需求信息,提供岗位12000余个,助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四、积极开展政策宣讲,用好用实惠企政策

积极组织开展援企稳岗、技能提升等惠企政策入企宣讲活动,为企业详细解读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培训、一次性吸纳就业奖励惠企政策及具体申办流程,为企业健康发展、有效复工复产保驾护航。今年7月,区人社局以“党建+营商环境建设”主题活动为契机,在经开区孵化园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宣讲会,助推人社各项惠企政策落地生效。

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工作报告

在全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大会上讲话

民营经济工作汇报

经济工作报告

促进民营医院健康发展活动实施方案

武汉市经济情况 旅游经济开发区工作报告篇五

本届政府履行职责已经一年。现在,我代表省政府,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一、xx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的重大变化,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各级政府和全省人民一道,继续解放思想,奋力攻坚克难,推动全省经济较快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迈出了新的步伐。

——经济增长较快。预计全省地区生产总值实现6400亿元,比上年增长16%,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跨越3000美元大关。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9%,服务业增加值增长15%,民营经济主营业务收入增长31.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24.3%,外贸进出口额增长29.5%,增速均居全国前列。

——发展质量提高。全省地方级财政收入、一般预算全口径财政收入、财政支出分别达到422.8亿元、845.2亿元、1180.1亿元,分别增长31.8%、30.2%、33.5%,三项指标增长同时超过30%为*年实行分税制以来首次。预计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面临诸多不利因素的情况下实现利润340亿元。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4.5%,主要污染物减排完成目标。

——农业获得大丰收。粮食产量达到568亿斤,创历史最高水平。吉林增产百亿斤商品粮能力建设规划作为省级第一个增粮工程,获得国务院批准,并启动实施,我省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现代农业建设正在向更高水平迈进。

——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5600亿元,比上年增长40%,人均投资突破2万元,达到发达省份水平。长吉图高速公路全线通车,全省新增高速公路382公里。长春龙嘉国际机场旅客年吞吐量突破300万人次大关,长白山旅游机场于北京奥运会开幕前正式通航。长双烟铁路竣工通车,东部铁路通道吉林境内全线贯通。哈达山水利枢纽工程得到国家批准并正式开工建设,结束了我省多年没有建设大型水利工程的历史。建成和在建电源项目装机容量790万千瓦。

——社会事业取得新的进步。全年登记科技成果498项,申请专利5000件,获国家科学技术奖7项。城乡全面实现免费义务教育,这是我省教育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成功举办第九届中国长春电影节暨改革开放三十年农村题材电影展,国家农村题材电影创作基地和基金在长影建立。长春科技文化中心主体竣工。吉林奥运金牌实现零的突破。

——人民生活继续改善。预计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800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930元,分别增长13%和17.7%。城镇新增就业52.5万人,全社会从业人员1281万人,达到历史最好水平。全省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覆盖面超过2100万人次。城乡47万户困难群众住房条件得到改善。人民生活水平朝着全面小康目标迈出坚实一步。

(一)大力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针对年初农资价格上涨、市场粮价走低、干旱严重等诸多不利条件,积极争取国家提高水稻最低收购价格、加大玉米专储和临时储备、增加农信社再贷款,及早落实粮食直补、农机具购置和农资综合补贴等强农惠农政策,保护和调动了广大农民种粮积极性。全面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等重大农业技术。启动30个县(市)全程农机化示范区建设,机械综合作业率超过50%。推进耕作方式改革,实施深松深翻1368万亩。西部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初见成效。制定扶持政策,畜牧业稳定发展。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产品加工业保持良好发展势头。林业经济、园艺特产业加快发展。新农村建设实施1000个村,并在6个县(市、区)整体推进试点。

(二)努力确保工业经济较快增长。面对上半年能源、原材料等价格大幅上涨和下半年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影响,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实行贷款财政贴息,增加省级信用担保资本金规模,推进银行、企业、担保公司互动,加强生产要素调节,努力缓解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支持汽车产业发展,制定促进轨道客车、石化、食品、医药、信息产业加快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措施,推动重点产业增强实力。扎实开展“工业项目年”活动,重点推进“四个百项”亿元以上工业项目建设,建成项目80个。特色工业园区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实施“1111工业节能行动计划”,推广24种节能技术和产品,91个工业节能降耗项目竣工运行。

(三)继续加大投资拉动力度。超前谋划,上争下促,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强协调服务,积极落实建设条件,实施3000万元以上项目3900个,竣工投产1160个,其中亿元以上项目110个,工业、农业、基础设施等投资全面推进。针对项目储备不足问题,组织谋划重大项目,取得积极成效。抓住国家对宏观经济政策做出重大调整,特别是四季度增加1000亿元投资的契机,提前准备项目,及时汇报衔接,得到国家相关部门有力支持。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和鼓励民间投资,构建多元化投资格局。

(四)深入推进改革开放。深化国企改革,解决国企改制遗留难点企业问题和分离办社会职能、政策性破产工作取得新的进展。扎实推进地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为骨干、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多元化粮食市场主体初步形成。首批10个县(市、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成效明显。吉林银行重组四平等省内4家城信社和国内增资扩股顺利完成。东北地区中小企业再担保公司在我省成立。韩亚银行、招商银行长春分行挂牌运营。东北首家农村商业银行在九台成功组建。推动中小企业股权融资。一汽启明公司上市。组织赴一些国家及香港和沿海发达地区开展系列经贸交流活动,一批国内外企业来我省考察投资。成功举办第四届东北亚博览会和第七届农博会。编制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规划并上报国家有关部门。长春广东工业园、上海工业园和吉林深圳工业园以及珲春俄罗斯工业园、日本工业园等一批省际、国际工业园区开工建设,县级工业集中区加快发展。中日韩俄陆海联运成功试航。全省实际利用外资30.1亿美元,增长32.5%;引进外省资金1200亿元,增长60%。旅游业快速发展,总收入增长28.7%。

(五)积极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实施汽车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主要农作物优良品种选育、玉米生物化工产品深度开发等7个重大科技专项,取得阶段性成果。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发展水平,基本完成县级职教中心建设任务,高校“质量工程”、“示范工程”实施进展良好。继续完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城乡医疗救助能力不断增强。松花江等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扎实推进。影视剧创作和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村文化大院、农家书屋建设成效显著。开展“万名爱心儿女走进万户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活动,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试点顺利实施。北京奥运火炬在我省传递圆满成功。民族、宗教、人防、军民共建等工作取得新的成绩。

(六)着力办好民生实事。省政府承诺的八件民生实事全面完成。10万个公益性岗位规模基本稳定。城镇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为零。免费培训低保家庭适龄就业子女8001人。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月人均增加95元。城乡低保补助水平明显提高,农村年人均提高到540元,城市月人均提高到130元,分别比上年增长50%和5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均补助标准达到70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达到86%。启动实施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开始补发历史拖欠的中小学教师工资。全面完成68所乡镇卫生院、30所农村初中校舍改造。改造农村泥草房14.7万户、城市和煤矿棚户区1300万平方米,率先在全国开展林业棚户区改造试点。建设城市廉租房81.8万平方米,发放住房租赁补贴23万户。8.7万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解决农村60万人饮水安全问题。完成广播电视“村村通”和有线电视数字化转换任务。向城乡贫困低保户免费发放10.5万台彩色电视机。落实物价上涨和油电调价后低收入群众生活补助及相关燃油补贴,加强市场监管,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七)进一步加强民主法制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推进平安吉林建设,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增强治安整体防控能力,圆满完成奥运等大型活动安保任务,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工作富有成效。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取得新的成绩。设立专项救助资金,解决一大批信访突出问题。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重特大事故得到遏制。集中进行食品药品安全整治,及时有效组织诊查治疗我省受三鹿奶粉事件影响的婴幼儿。

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449件,提请省人大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8部,制定政府规章6部。深入推进政府绩效评估,行政事业编制和行政公用经费实现“零增长”。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权限305项,取消年审年检项目42项,分别占总数的51%和67%。取消、暂停行政事业性收费26项,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开展政府新闻发布工作,促进政府信息公开。深化软环境和政行风民主评议及纠风专项治理,组织56个中省直部门的159名处长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承诺工作效率和服务措施,严肃查处一批损害发展软环境的案件。扎实开展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政府工作进一步改进。

*特大地震发生后,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动员全省广大干部和社会各界捐款捐物,迅速组织公安消防干警、医疗卫生人员、交通通信职工等第一时间奔赴四川地震灾区,全力支援抗震抢险救灾。认真做好对口支援黑水县灾后重建工作,援建项目取得预期进展,得到灾区党委、政府和群众的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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