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根治欠薪工作总结 根治欠薪工作方案(实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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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根治欠薪工作总结 根治欠薪工作方案(实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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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是指为解决问题或实现目标而制定的一系列步骤和措施。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方案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根治欠薪工作总结 根治欠薪工作方案篇一

(一)加强领导,部署到位。按照通知要求,我社区第一时问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召开了专项检查部署会议,明确了此次检查的重点:由主要领导督查,各包片领导带队,包村同志为成员组成3个检查小组,具体负责此次检查工作的落实。

(二)认真排查,落实到位。此次排查内容包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情况:按照工资支付有关现定及时支付民工工资情况,遵守最低工资规定及保证支付加班工资情况。

从本次检查的情况来看,我社区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基本符合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守最低工资规定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能做到工资每月按时发放。暂未发现有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我社区将在今后工作中继续保持早排查早发现早处理,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期如数发到农民工手中。

(一)加大我社区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意识,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增加对用人单位的日常巡查次数,一旦发现出现违法行为的苗头,及时督促其整改;三是对被举报、投诉的用人单位,一经调查核实证明确实存在违法行为,坚决追究其违法责任,并向上级主管部门通报。

根治欠薪工作总结 根治欠薪工作方案篇二

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加强清欠工作力度,组织专门人员集中力量对优先清理目标任务进行清欠,进一步逐项梳理拖欠账款情况,细化摸排、查漏补缺,确保应付尽付,不留死角,防止“边清边欠”“清完又欠”等现象。

严格按照县清欠办相关规定,做好台账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对存在分歧的拖欠款项,必须说清情况、列出明细。按周清理清欠进度,及时报送相关信息表格,做到不迟报、不漏报,使各个环节、各个时段的工作情况都有据可查。

积极完善治理清欠工作相关制度,要求政府投资类项目,严格条件审批,对没有明确资金来源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不得开工建设,坚决杜绝“打白条”行为。建立常态化的清欠工作机制,坚决防止出现新增欠款。对新增拖欠、延迟支付的.行为严肃追究责任,必要时给予严厉处罚。截止20xx年xx月xx日,我镇未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

根治欠薪工作总结 根治欠薪工作方案篇三

此次行动以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为抓手,以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快递物流等行业为重点,对欠薪问题进行集中专项整治,主要包括:一是全面加快“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和其他渠道接收欠薪举报投诉的分类核实处置,做到案结事了;二是全面排查用人单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情况;三是工程建设领域关于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实名制管理、总包代发工资、工资保障金等制度落实情况;四是依法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对欠薪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实施信用惩戒。

认真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依法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对查实的欠薪问题要在20xx年春节前全部办结,让被欠薪农民工及时拿到应得的工资返乡过年,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的重大群体性的事件或恶性极端事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

镇成立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陈 瑜镇长

常务副组长:潘雪明镇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衡晓勇、吴晶峰、周怡

镇规建办、社发办、平安办、信访办、司法所、西虹桥地区社会事务管理中心、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及各村居、镇属公司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在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主任兼任。

(一)宣传和自查阶段(20xx年11月1日-11月30日)

各村居、镇属公司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坚持早预防、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深入企业、工地、社区,结合实际开展普法活动,大力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相关劳动用工法律法规,切实提高企业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自觉性,增强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的意识,营造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的良好舆论环境。各村居、镇属公司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指导本行业或辖区内的用人单位对其20xx年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开展自查,对存在的问题主动予以纠正,并结合企业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协助化解隐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

(二)预警和排摸阶段(20xx年11月15日-20xx年1月15日)

各村居、镇属公司和行业主管部门要聚焦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及早开展隐患排查,对可能存在的矛盾纠纷认真梳理,实行“台账式”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要加强对用工企业的日常巡查,严格落实上报制度,及时掌握企业欠薪动态;镇规建办、水务局、征收办等对各自行业内的建设工程项目进行排查,督促总包及时拨付工程款,规范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落实;镇经发办对快递物流行业企业进行排查,对独立运营的小微快递企业要重点关注,对可能存在的欠薪隐患及时汇总。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预警检查、梳理排查工作、做好相应台账记录。

(三)执法和化解阶段(20xx年12月1日-20xx年春节前)

各单位要集中力量开展检查,并做好相关检查台账记录。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负责对全区实体性用工企业进行检查,发现欠薪企业,立即上报进入执法程序,迅速查清欠薪事实。镇规建办、水务局、征收办等负责对各自行业内的在建工程项目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整改。各部门要成立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内的用工企业和建设工程项目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逐一制定化解整治方案和落实责任领导、责任人员,确保在20xx年春节前全部化解。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做好春节前根治欠薪工作的重要和紧迫性。要成立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凝聚各部门的力量,层层压实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强化督查检查,确保专项整治行动高效有序开展。

(二)加强指导督查,履行监管责任

各单位要不断完善工作方案,靠实工作职责、畅通维权渠道、细化排查任务、突出化解效果,密切保持与上级部门联系,加强排查化解工作的衔接,落实矛盾纠纷逐级化解,统筹推进欠薪工作的监管责任。

(三)树立防范意识,提高维稳能力

要牢固树立风险防控意识,健全欠薪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工作方案。出现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或极端事件,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快速介入,查明情况,督促企业或建设工程项目尽快解决欠薪问题,防止事态蔓延扩大。对企业一时难以解决拖欠工资或企业主欠薪逃匿的,及时上报适时动用欠薪保证金或其他渠道筹措资金,清偿欠薪或垫付基本工资,帮助被拖欠工资农民工解决临时生活困难,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四)健全工作台账,落实信息报送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方案的工作部署要求,努力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落实专人负责检查台账和报表,对重要工作信息,及时上报,确保信息沟通渠道畅通。联系人: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顾小红59761911。

根治欠薪工作总结 根治欠薪工作方案篇四

此次行动以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为抓手,以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工程建设领域和用工密集型商贸综合体、教育培训、快递物流、餐饮等行业为重点。通过排查切实掌握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履行、工资支付等情况,及时采取更为有效的预测、预警、处置和防控措施,有效制止和纠正用人单位恶意拖欠劳动者报酬的违法行为,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的重大群体性的事件或恶性极端事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主要工作包括:一是全面通过各渠道接收欠薪举报投诉,开展核实处置工作,做到有案必结;二是全面排查用人单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情况;三是督促工程建设领域关于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实名制管理、总包代发工资、工资保障金等制度落实情况;四是配合区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

认真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依法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对查实的欠薪问题要在20xx年春节前全部办结,让被欠薪农民工及时拿到应得的工资返乡过年,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的重大群众性的事件或恶性极端事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

街道成立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政法)任组长,分管建设、人社工作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成员由党政办、管理办、服务办、党群办、总工会、营商办、平安办、信访办、城运中心、受理服务中心、司法所、派出所、社保大队、各居(村)委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协调和处置工作,各成员单位全力配合。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受理服务中心。

受理服务中心:负责对辖区内用工企业的日常巡查,严格落实上报制度,及时掌握企业欠薪动态。组织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学习培训。汇总上报并协调处置各职能部门排查上报的劳资纠纷情况,对辖区内发生的群体性劳资纠纷,组织开展调查、协调工作,并向街道和区级职能部门报告应急处理情况和建议。做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汇总和通报工作。

管理办:负责对辖区内建设工程项目排查,督促总包及时拨付工程款,规范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落实,建立完善在建工工程项目工资支付检查台账及欠薪处置台账,进行跟踪监督管理,对建设工程项目劳资纠纷开展调处并及时上报。利用会议培训等时机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

服务办:负责对辖区各类培训机构、医疗、养老等机构进行排查,建立完善欠薪处置台账,进行跟踪监督管理,对培训机构、医疗、养老等机构劳资纠纷开展调处并及时上报。利用会议培训等时机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

营商办:负责对辖区商贸体及快递物流行业用工情况进行排查,建立完善欠薪处置台账,进行跟踪监督管理,对商贸体及快递物流行业劳资纠纷开展调处并及时上报。利用会议培训等时机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

总工会:负责对辖区建立工会单位情况进行排查,建立完善欠薪处置台账,进行跟踪监督管理,对建会单位劳资纠纷开展调处并及时上报。利用会议培训等时机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

党群办:组织宣传资源,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活动,推送有关根治欠薪工作的宣传稿件,关注协调欠薪舆情监测处置及舆论引导。

城运中心:加强对辖区进行巡查,对因突发性、群体性劳资纠纷引发的投诉件及时反馈信息,对投诉人做好解释工作。

信访办:对因突发性、群体性劳资纠纷引发的上访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解释、疏导,防止事态升级、扩大;负责协调越级上访人员的劝返工作。

平安办:根据突发性群体性劳资纠纷事态发展,视情组织协调派出所、社保大队等相关部门共同研判开展工作,控制现场情况,防止事态发展。

派出所:及时介入突发事件现场,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维护现场治安秩序。

保安大队:协助派出所及相关职能部门,控制突发事件现场。

司法所:做好法制宣传工作。参与处置,引导当事人通过协商、仲裁或司法途径解决问题。

党政办:负责群体性突发事件处置急需车辆、装备和食物干粮等后勤保障工作。

各居(村)委:负责对辖区内店面商铺进行排查,并利用各种时机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活动。

(一)宣传和自查阶段(20xx年11月1日-11月30日)

各部门、居村要坚持早预防、早介入、早化解,深入企业、工地、社区,结合实际开展普法活动,大力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相关劳动用工法律法规,切实提高企业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自觉性,增强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的意识,营造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的良好舆论环境。要指导本行业或辖区内的用人单位对其20xx年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开展自查,对存在的问题主动予以纠正,并结合企业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协助化解隐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

(二)预警和排摸阶段(20xx年11月15日-20xx年1月15日)

各部门、居村要积极开展隐患排查,对可能存在的矛盾纠纷认真梳理,实行“台账式”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加强对用工企业的日常巡查,严格落实上报制度,及时掌握企业欠薪动态。各部门、居村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预警检查、梳理排查工作。20xx年12月1日起每周将辖区内不稳定因素汇总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20xx年1月1日起至春节,实行群体性矛盾纠纷“零报告”制度,每日下午4时前上报群体性纠纷隐患和突发案件情况。

(三)执法和化解阶段(20xx年12月1日-20xx年春节前)

各单位要集中力量开展检查,并做好相关检查台账记录。受理服务中心负责对全区实体性用工企业进行检查,发现欠薪企业,立即抄报区劳动监察队进入执法程序,迅速查清欠薪事实。管理办负责对在建工程项目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进行检查,服务办对各类培训机构、医疗、养老等机构进行排查,营商办对辖区商贸体及快递物流行业用工情况进行排查,总工会对建立工会单位进行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整改。街道成立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内的用工企业和建设工程项目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逐一制定化解整治方案和落实责任领导、责任人员,确保在20xx年春节前全部化解。街道分别于20xx年12月30日、20xx年1月25日前将《盈浦街道在建工程项目工资支付检查台账》(附件1)和《盈浦街道欠薪处置台账》(附件2)报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街道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做好迎接区不定期对各行业、各街镇的用工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抽查准备。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各部门、居村要进一步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做好春节前根治欠薪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组织,压实责任,精心组织、强化检查,确保专项整治行动高效有序开展。

(二)开展宣传培训,积极营造氛围

各部门、居村要注重宣传企业覆盖面,重点加强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培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农民工劳动权益纠纷,为农民工提供精准、便捷、优质的法律支持服务。

(三)加大排查力度,提高处置效能

各部门、居村要加强检查,保持部门之间信息沟通。充分发挥各单位资源优势,预防、减少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发生。发现群体性突发事件萌芽及时反馈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启动街道群体性劳资纠纷应急处置预案,以便形成优势力量高效、及时地控制事态,进行化解处置。

根治欠薪工作总结 根治欠薪工作方案篇五

(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对根治拖欠农民工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较真碰硬的严实举措,认真抓好本次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行动重点。此次行动以贯彻落实《条例》为抓手,以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及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为重点,对根治欠薪法律法规政策贯彻落实情况进行集中排查。

(三)行动内容。一是用人单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二是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企项目及各类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审批管理、资金监管和工程款(人工费)按期足额拨付情况;三是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保证金存储和退还、维权信息公示等保障工资支付制度情况;四是依法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情况;五是对欠薪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实施信用惩戒情况;六是对根治欠薪工作失职失责行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情况。

(四)行动目标。对查实的欠薪违法行为,做到“两清零”目标,即:xxxx年发生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企项目以及各类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在xxxx年底前全部清零,其他欠薪案件在xxxx年春节前动态清零。

(一)集中宣传和自查阶段(xxxx年xx月)。各县区要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通过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深入企业、工地、社区,结合实际开展普法活动,大力宣传《条例》和相关劳动用工法律法规,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切实提高企业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自觉性,增强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的意识,营造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的良好舆论环境。同时,在前期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群体性案件隐患排查及预警化解专项行动基础上,指导用人单位特别是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并结合企业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协助化解欠薪隐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

(二)执法检查阶段(xxxx年xx月x日至xxxx年春节前)。各县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抽调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开展联合执法,对辖区内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进行集中排查,督促在建工程项目落实《条例》规定的各项保障工资支付制度,依法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对重大典型欠薪案件挂牌督办,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实时掌握欠薪企业、欠薪人数、欠薪金额,坚决做到欠薪问题不解决不销账。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力量,对工作进展缓慢、欠薪问题突出的县区进行明察暗访和抽查审计。

(一)健全督导排查机制。各县区要紧盯突出矛盾,健全督导工作机制,加强工作调度和跟踪问效,层层传导压力,推动乡镇目标任务的落实。要对本辖区内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全面摸排,逐一进行检查,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对工程项目实名制管理、项目结算、拨款进度、欠薪隐患、工资发放等情况逐项登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留死角。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及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要进行督导检查,发现违规行为立即督促整改,对账销号。

(二)全力保障工资及时兑付。各县区要按照《条例》规定,把按时足额支付工资作为检查和整治重点,对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化解矛盾,切实从源头上解决欠薪问题。各县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发现的欠薪隐患进行专题研究,对不同欠薪风险,实行红、橙、黄三级预警,对欠薪风险大、涉及人数多和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纳入重点监控范围,制定解决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和办理时限,全程跟踪,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消除隐患。

(三)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各县区要用好用足《条例》规定的各项监管和惩戒措施,对查实的相关违法问题,依法予以严惩,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坚决达到“两清零”目标。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上有关要求,严肃督办案件办理工作纪律,进一步规范各类案件的办理,建立督办案件工作台账、督办日志和督办案卷,全面搜集保存督办案件证据材料,回溯案件反映的工作短板和监管漏洞,进一步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对重大案件、典型案例要及时曝光,形成有力震慑。要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工作,做好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的移送和侦办,保持对欠薪行为的高压态势。要严格按照《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对重大欠薪违法行为做到应列尽列,落实欠薪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使欠薪违法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四)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秩序。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规范招投标行为,严肃查处虚假招标、围标串标、恶意低价中标、挂靠借用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督促建设单位按合同约定的计量周期或工程进度及时结算并支付工程款;依法对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督办因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

(五)强化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资金监管。各县区要对辖区内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资金拨付及使用情况全程跟踪管理,全面掌握辖区内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拨款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各级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建设资金使用全过程的监督机制,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资金进行动态监管,按照规定时限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优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

(六)严格靠实包保责任。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包保县区工作责任制的要求,既抓本系统行业部门监督责任落实,又督促包保县区落实属地责任,加大工作力度,突出重点,采取实地调研、随机核查及不定期分析研判等方式,对专项行动全程督导,及时发现和督促问题整改。专项行动期间,各包保单位要集中组织开展一次包保督查工作,重点对各包保县区排查欠薪隐患苗头、查处历史欠薪存量案件和总包代发工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劳动合同签订等核心制度落实等工作开展情况跟进掌握,并督促各县区按照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坚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决策部署,把根治欠薪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提高做好根治欠薪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行动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划分节点,层层传导压力,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部门联动。各县区要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完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协调机制,抽调成员单位的执法人员组建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对欠薪多发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同时针对行业特点、欠薪因素等,分类应对,系统治理,形成部门工作合力。人社部门要建立线下“一窗受理”和线上“一网通办”的举报投诉机制,全面推广应用全国拖欠农民工工资线索反映平台小程序,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及时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为农民工提供便捷高效的维权服务。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条例》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根治欠薪工作。

(三)防控欠薪风险。各县区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做好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健全欠薪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工作预案,明确处置措施和责任分工。要充分发挥“陇明公”管理平台作用,加强对本辖区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监管力度,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苗头性问题,要早发现、早处置,切实将欠薪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一旦出现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或极端事件,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查明情况,快速稳妥处置,适时回应社会关切,掌握舆论主动,防止事态蔓延扩大,严防发生冲击底线的欠薪案件。对企业一时难以解决拖欠工资或企业主欠薪逃匿的,要按照规定及时动用工资保证金、应急周转金或通过其他渠道筹措资金,清偿欠薪或垫付部分工资(基本生活费),帮助被拖欠工资农民工解决临时生活困难,确保社会稳定。

(四)严格督导检查。对工作进展缓慢、欠薪问题突出的部门,各县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开展实地督导,对监管责任不落实、组织工作不到位引发群体性的事件或极端事件,以及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导致欠薪的重大典型案件,依法依规严肃处置,做到约谈一批、通报一批、问责一批、曝光一批,起到警示一片的作用。

根治欠薪工作总结 根治欠薪工作方案篇六

我县是个传统的农业大县,工业小县,财政穷县。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县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和“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抓住全省转型整改的战略机遇,振奋精神,精心谋划,全力推进传统农业县转型跨越发展,重点打造“六区九园”,推进总投资300亿元的100项重点项目和重点工程。我们在抓好这些项目和重点工程的同时,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九部门关于确保农民工能按时足额领到工作,严厉打击拖欠工资违法行为的指示精神。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关于解决农民工工资的相关政策和规定,针对建筑领域、交通和砖瓦窑等行业存在有拖欠工程款问题以及劳务用工不规范等原因,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问题,县政府多次召开会议定期不定期专题研究农民工工资问题。建立分管县长直接抓,劳动保障部门具体抓,相关职能部门配合抓的工作机制,成为政府的一项常态性工作,摆上位置,常抓不懈。劳动保障部门开设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建立了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劳动保障、建设行政主管等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从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高度,充分认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作为县乡两政府和相关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抓好落实。县政府明确规定,农民工工资专户资金只能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

县政府还规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作为将设施工企业资质动态考核的相关内容,劳动保障部门要对施工企业加强监管,不定期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检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对欠发农民工工资的建筑企业,劳动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补发,情节严重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责任单位实行停工,直至取得其在我县承揽工程的资格。检察院、法院、公安等部门都成立专门工作机构,遇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快速接案出警,建立司法绿色通道,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促使施工企业自觉守法,营造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制环境和强化政府各部门的责任意识。我县毛纺厂因经营不善,停产关闭,拖欠河北、四川等地民工工资19万元,劳动保障部门接案后连续三次找毛纺厂经营人,经过反复耐心的工作,使其通过借款、贷款、卖掉自己的小轿车等筹资方式,给农民工打清了拖欠的工资。使他们愉快的踏上了返乡的归程。

二是进一步畅通维权渠道,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各级各有关部门严格值班制度,劳动监察机构负责人和值班人员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积极应对和妥善处理因拖欠工资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

三是宣传报道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加强新闻舆论引导,弘扬社会公平正义。

我们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县乡两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责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组织协调和督查检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劳动争议调处力度,对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及时进行调查,依法做出行政处理或处罚,并对涉嫌犯罪案件依法进行移送,公安部门负责处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移送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协助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时间,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部门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做好有关工作。各部门各司其职,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共同做好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工作。本县施工企业老板马成,分别在我县两个工地揽工,开发商都已按工程形象进度给予拨付了民工工资。但马成突然因病死亡,欠下了未付民工工资60万元。在民工讨要无门的情况下,劳动保障部门及时协调开发商,共同研究解决拖欠民工工资方案,经过多次磋商,由开发商又多出了一部分钱,全部兑现处理了拖欠民工的工资,化解了一个濒临无法落实的“死案”。

全县各级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全面掌握本辖区内企业用工情况。对违反工资支付规定的企业,责令其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今年8月份,来自河北、江西的69位农民工,向劳动保障部门反应在我县大运路施工的河南籍开发商杨久拖欠工资98万元逃逸。劳动保障部门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后,书记、县长当即召集相关部门召开会议,启动联合执法机制。劳动保障局监察队的同志怀着关心民工,爱护民工,安抚民工的一片真情,及时为民工购买面包和矿泉水分送到民工手中,并给他们做思想工作,表明政府要为民工撑腰做主,追讨工资,稳定了民工的思想情绪。县公安局成立了由案件侦破组,出动了大量的警力、警车、往返于河北、河南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及时为农民工讨回了拖欠工资,在劳动保障部门的监督下,一一发到农民工手中。

我们重点对全县所有建筑工地和陶瓷厂共36个用人单位实施了监控,对可能发生较大数额的工资拖欠并引发时间的企业,及时作出预警,积极督促企业采取措施解决,对因拖欠工资问题引发的时间,及时启动应急工作机制,采取有力措施快速、稳妥处置。对企业一时无力解决拖欠工资或欠薪逃匿的,要通过动用应急周转金、工资保证金或者其他资金渠道统筹解决,坚决防止事态蔓延扩大。今年10月份,在我县景阳城项目部劳动的25名河北农民工,聚集到劳动保障大厅反应施工队兑现不了他们的工资,县委、县政府接报后及时了解情况,及时组织劳动保障、公安、住建等相关部门,快速介入,调查处理,责成项目部采取垫付的方式,兑现拖欠工资16万元,避免了越级上访和事件的发生。

一是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人员不足,满足不了监督检查的需要;

二是相关部门配合仍然存在着不紧密、不主动的问题;

三是上级部门和国家投资的工程项目存在着难协调、难管理的困难;

四是由工程进度、质量不达标所引发的问题与拖欠农民工工资混为一体,在个别地方存在着无理取闹、漫天要价的问题。

新的一年里,我们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继续抓好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建立严格的资金保障机制,确保农民工工资能够按时足额发放,推进全县转型跨越发展。

根治欠薪工作总结 根治欠薪工作方案篇七

为了积极稳妥的处理好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切实维护农民工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第423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坚持预防为主,纠防结合,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快速反应、赶赴现场、协调配合、控制局面、妥善处理”,做到早发现、造报告、早控制、早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尽快恢复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减少经济损失,避免不良影响,确保社会政治稳定。

本预案适用于以我街道为建设方,建设的各项工程所属

施工单位拖欠克扣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包括:

1、集体上访、罢工、停工、怠工事件;

2、围堵党政机关、交通要道事件;

3、群殴、致人重伤或死亡事件;

4、自杀、自残等恶性的事件;

6、其他因拖欠克扣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等。

组长:xx

副组长:xxx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社保办,蒋红华任专班牵头领导,抽调杨沛兵、宋秀、王贵林、熊佳星、曾文庆、邱喜云负责具体办公。

(一)组织开展对全街道所有建设项目拖欠情况的全面清理,摸清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底数,主管部门对已竣工,完成审计结算的项目工程拖欠的工程款,要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项目资金,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同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还款协议支付拖欠工人工资。

(三)街道规划、交通、水利等部门负责财政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的清理及工程决算审核工作,并对需清理的`拖欠工程款的总金额进行测算后,根据我街道财力状况制定还款计划,并列入年度预算予以清偿。此外,督促施工单位按要求制定还款计划,如期清偿工人工资。

1、突发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等情况。

2、突发事件的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预测。

3、突发事件发生的用人单位和当地有关部门已做工作和采取的措施及处理情况。

4、公众及媒体等方面的反映,

5、其他已掌握的情况。

(二)启动预案:拖欠克扣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处理办公室要在20分钟内作出初步判断,向领导小组报告,由领导小组下令启动应急预案。

(三)应急处置:应急处理办公室在接到预案启动指令的20分钟内,根据案情通知有关部门投入应急处理工作,有关单位在接到通知后,应快速赶到现场,在领导小组统指挥下,了解情况,进行初步分析研究,按各自职责果断处置,如案情扩大或可能会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可请求领导小组给予指导和帮助。

1、处理突发事件时要注意运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认真听取群众诉求,稳定群众情绪,避免矛盾的进一步激化,要通过开展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控制事态,动员、领导民工返回单位各岗位,尽快恢复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

2、现场协商和调解不成的,各有关部门应摸清情况的基础上提出可行的处理意见。

3、当出现暴力破坏活动苗头时,安全部门应立即报警,并配合公安部门依法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和恶化,对无理取闹、违反治安处置的人员依法处理。

4、必要时,应启动欠薪保障应急资金和欠薪垫付特别程序,先行垫付已查实的所欠民工工资或生活费,及时平息事态,解决民工生活困难,财务部要对欠薪保障应急资金给予保障。

(四)领导小组负责欠薪突发事件信息对外统一发布工作,突发事件发生后,要及时发布准确、权威的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一)拖欠克扣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结束后,领导小组要组织相关人员对事件进行分析,评估事件后果,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巩固成果,防止事件反弹,并对事件处理情况进行通报。

(二)应急处理办公室在事件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向领导小组提交处置报告。内容包括:发生突发事件单位的基本情况、导致突发事件的原因、事态发展趋势、处理经过、处理结果、政治影响评估等。

(三)有关成员单位之间应建立应急联系工作机制,保障信息畅通,做到信息共享;按照各自职责制定本部门解决欠薪问题应急预案,并负责管理和实施。

(四)领导小组应根据需要及时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进-步明确各部门的任务和职责,并对本预案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以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五)财政分局应建立欠薪应急保障资金,用于欠薪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根治欠薪工作总结 根治欠薪工作方案篇八

各乡直有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把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作为信访稳定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密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行业主管、部门联动”的方针,强化措施、密切配合,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行动取得实效,同时要注重日常监管和长效机制的建立和落实,明确职责,常抓不懈,保障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一)专项整治重点:对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项目和非建设领域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易发生拖欠工资问题的企业。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工资后逃匿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督促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企业应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二)专项检查目标:及时清理支付拖欠民工工资,督促项目施工单位按规定缴纳民工工资保障金,切实维护民工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并通过专项检查,突出重点,加强欠薪隐患排查,掌握欠薪隐患情况,消除隐患,解决欠薪问题。依法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加强疏导,引导其采取合理、合法途径解决。确保20xx年农民工工资基本不拖欠,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基本结案,以讨要工资的名义讨要工程款,引发群体的事件、极端事件的隐患的,公安部门按维稳要求加强制止和打击,群体的事件基本得到妥善处置。因拖欠工资引发的群体的事件数量明显下降,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及时移交司法处理,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权益和社会公平稳定。

(一)宣传动员及自查阶段(20xx年6月2日至20xx年6月30日)。一是引导广大农民工增强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意义,采用媒体宣传、上街宣传、专栏宣传、短信、微信以及送法律知识上门、设立维权告示牌、张贴和发放宣传品、举办咨询宣传活动等形式,宣传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云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和《保山市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办法》等法律法规,增强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工资的自觉性,提高广大农民工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营造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良好法制环境。二是召集专项检查所涉部门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会议制度作用,履行行业主管部门职责,整合各部门工作力量,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制”;分析研判工作形势及存在问题,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情况动态互通,团结联动,实施综合整治,保证领导到位、组织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按照“问题早发现、隐患早排除、责任早落实”的要求,立足职能,密切配合,迅速行动,扎实开展欠薪隐患排查工作,准确掌握欠薪问题和隐患,严格按照“五个一”要求(一个矛盾隐患、一个化解方案、一名责任领导、一套化解班子、一抓到底),落实“四包”责任制度(包调查、包处理、包稳控、包巩固)将各项欠薪问题和隐患就地、及时、妥善解决好。三是对农民工工资支付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要“重排查”,做到“早发现、早解决”,努力把欠薪问题及时地解决在萌芽阶段。四是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工程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在20xx年6月30日前,对本行业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将容易发生拖欠工资问题和曾经发生过拖欠工资问题的企业纳入监控范围,发现欠薪隐患和已欠薪的,登记造册,指派专人负责,实行挂牌督办,办完一件,销号一件。五是督促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按期拨付工程款,及时进行工程验收、决算,坚决防止因竣工验收不及时,导致工程工期延长,造成农民工工资拖欠。20xx年春节前全部办结。

(二)执法检查阶段(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7月31日)。乡劳动保障所、派出所、住建、交通运输、水利、市场监督管理、工会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集中力量对用人单位进行检查,进一步加强在建工程项目管理,综合采取施工许可监管、信用评价管理、资质资格监管、行政执法检查、竣工验收备案等手段,积极开展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监管,坚决遏制工程项目未批先建等问题。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及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要逐户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一名领导专门负责,并选派素质好、责任心强、业务精通的人员开展工作,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成效。

(二)畅通举报投诉渠道。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化解,坚持有诉必查、查实必究,对举报投诉力争做到接待一起、登记一起,受理一起、查处一起。

(三)强化协调配合。及时查处拖欠民工工资行为。尤其是对拖欠数额较大、时间较长且情节严重的用人单位及责任人,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项目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采取强有力的工作措施,扎实开展拖欠民工工资处置工作。各级各部门对民工投诉的重大疑难案件以及出现过激行为的案件,要快速反应、特案特办,及时到一线解决处置,确保不发生群体的事件。

(四)严肃追究责任。各乡直有关部门要督促涉及单位足额兑现民工工资和足额缴纳民工保证金,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具体、处置不力导致群体的事件的,我乡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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