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在各个领域都有着重要的作用,无论是在个人生活中还是在组织管理中,都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通过制定方案,我们可以有条不紊地进行问题的分析和解决,避免盲目行动和无效努力。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方案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土地征收年终总结 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篇一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知道,围绕建设“红色故都,七彩”的总体要求,树立科学审计理念,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加强对重点项目的审计监督,揭露存在问题、提出合理建议,规范建设管理、促进政策落实,充分发挥国家审计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作用。
(二)工作目标:为了突出本次征迁资金审计工作重点,保证审计质量,确定以下具体工作目标。
一是摸清市重点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资金管理制度建立和运行情况。
二是掌握各重点项目征迁资金收支情况,理清收支结构。
三是揭示征迁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是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建议,建立资金监管长效机制。
为实现上述目标,提出以下工作思路,以征迁资金管理使用的合规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为落脚点,以财务数据为基础、以资金去向为主线。掌握征迁资金收支全貌,将相关数据取证后录入调查表。深入实际走访调查,有关单位及乡(镇)村(居)实行全覆盖,把征迁户中乡(镇)村干部及其亲属作为重点调查对象,特别关注补偿资金额度大和集体土地建筑物补偿及多次补偿的真实性。每村(居)不得少于调查5户征迁户,对调查对象反映的问题要跟踪落实,项目实施结束时要及时汇集有关数据和问题,建立台帐,提出处理建议。
二、审计范围
本次审计范围是全市重点项目建设中工程类项目征地拆迁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时间范围是2013年1月至2013年8月。
三、审计对象
征迁资金筹集、管理、使用单位和征迁户。
四、审计内容及重点
(一)调查征迁资金的筹集是否合规
(二)调查征迁资金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内控制度是否严密。
(三)调查征迁资金拨付程序是否合规,是否违反规定拨付征迁资金的情况。
(四)掌握各项目征迁资金收支情况,是否存在截留、挪用资金的问题。
(五)掌握征地地类和面积,拆迁建筑物类别和面积,迁坟数量的真实性,有无更换类别、提高补偿标准,是否存在虚增面积和数量、骗取征迁资金的问题。
(六)掌握征地资金的分配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侵占集体和征迁户利益的问题。
(七)掌握村组集体土地和集体建筑物补偿是否真实,有无虚征虚拆,将补偿款集体私分甚至个人贪污的问题。
(八)掌握征迁工作经费开支是否符合规定,有无扩大开支范围,乱发钱物,挤占挪用征迁补偿资金的问题。
(九)掌握村集体土地补偿费使用是否民主公开。资金收支是否公开公示,有无乱支滥用,村委招待费和其他办公经费挤占挪用土地补偿款,甚至以个人名义私分土地补偿款的问题。
(十)其他需要查清的重要问题。
五、组织分工
第一组带组领导:
第二组带组领导:
第三组带组领导: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重点项目建设征迁资金审计是市政府交办的一项重要工作。这次审计调查,对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加强重点项目资金管理具有重大意义。各审计人员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要以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克服困难,保证工作时间,必要时放弃“双休日”,保质保量在2013年9月30日前完成工作任务。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各审计组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审计内容和重点。加大审计力度,及时反映审计发现的重要问题。
(三)精心组织,统筹安排。重点项目征迁资金审计点多面广,资金规模大,情况复杂,政策性强。各审计组要严格按照统一组织领导、统一审计工作方案、统一标准口径的基本要求,认真地开展审计调查工作。
(四)控制质量,防范风险。各参加审计人员要严格执行《_国家审计准则》的规定,确保反映的问题清楚、定性准确、数据可靠。每一个问题及数据要有完整的取证记录。
(五)加强廉政和保密工作。各审计人员要严格遵守审计纪律和有关廉政规定。自觉维护审计人员的良好形象,要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不得擅自对外公布审计情况或审计信息,带组领导是廉政和保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土地征收年终总结 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篇二
法定代表人:(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简称乙方)
一、本合同所指耕地、林地为乙方向____村委承包的土地,乙方系该区域承包证所登记的承包人,面积、位置地点以承包面积为准。
二、乙方必须配合甲方测量好所征土地的面积,若甲方有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可委托家庭其他成员或亲友代办(须书面的授权委托书)。若有其他人对该块地提出权力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所造成的损失,否则视为违约,按违约处理。
三、在上述土地范围内,乙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不得再种植作物或各种构筑物,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甲方工作及水电、道路安全交通,否则视为违约,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的有关规定,征用上述土地由甲方按下列标准和金额支付给乙方作为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及青苗补偿费。
1、水田按____元/平方米补偿,计____元;
2、林地按____元/平方米补偿,计____元;
3、旱地按____元/平方米补偿,计____元;
4、其它按____元/平方米补偿,计____元;青苗补偿费以上补偿费共计:拾万仟佰拾元角分(计:____元)。
五、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到集体对土地或国家的政策对土地进行调整,土地的增值或贬值均有甲方享有或承担,乙方不得因土地增值或贬值对上述土地进行干涉。
六、出让期为____年,合同期满后,甲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约权。甲方若不再续约,乙方有权收回土地,甲方在承包间所修建的厂房及设备属甲方所有。
七、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在三日内将所有款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乙方领款后出具收据凭证并及时把土地移交给甲方使用。协议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协议。
八、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另行出具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一份,双方应共同遵守,不得违反。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法人代表:
群众代表(户主)签字:
土地征收年终总结 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篇三
关键词:土地征收;补偿;农民
一、国外土地征收补偿制度之借鉴
二、我国现阶段土地征收补偿制度
三、我国现阶段土地征收补偿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1.法律框架不完善
2.土地征收补偿标准过低
3.我国土地征收补偿范围少
4.征地过程不透明
5.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落后
四、完善土地征收补偿制度的主要思路
(一)完善我国土地征收补偿制度应遵循的原则
(二)完善我国土地征收程序的具体设想
1.严格界定公共利益与公共目的,限制征地的范围
2.提高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3.细化补偿项目,扩大补偿范围
4.灵活运用多种征收补偿方法
心理上也更有安全感。
5.完善土地征收补偿程序
6.建立和完善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
参考文献:
土地征收年终总结 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篇四
五四运动是一次伟大的反帝反封建运动、伟大的思想**运动和新文化运动,五四的旗帜是爱国主义的旗帜,五四的精神实质是民主与科学。九十多年过去了,时代虽然发生了巨大变化,但五四的精神依然是引领我们的强大力量。开展五四青年节系列活动,对于引导、激励广大青年继承和弘扬五四运动光荣传统,动员广大青年积极投身“新港湾、新青年”的实践,推动港湾共青团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凝聚青春力量,展现青年风采
我青春、我快乐
20xx年4月-6月
(一)弘扬五四精神,坚定理想信念。要根据“主题鲜明、重点突出、形式新颖、注重实效”的活动要求,大力开展五四精神传承活动,通过演讲比赛体现爱国、爱企业、重安全的主题,引导团员青年牢固树立永远跟党走*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坚定信念,知恩感恩、回报企业的观念,养成自强不屈、勇于进取的品格。引导青年弘扬五四精神,积极投身新港湾建设、发展的事业中。
(二)加强互动交流,展示青春风采。五四期间,各级团组织要畅通与青年互动的渠道,广大团干部要主动加强与青年的交流,倾听青年呼声,了解青年思想,帮助青年解决思想上的难题和生活上的困难。要善于利用文体活动,加强青年间互动交流,提升凝聚力、战斗力。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五四”期间开展团的活动,是展示团的形象,促进团的工作有利时机。各团支部要认真组织,按照“凝聚青春力量,展示青年风采”的活动主题,把今年的“五四”青年节活动与团建工作结合起来,与青年分类引导工作结合起来,与当前团组织的各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与团员青年的愿望和需要结合起来,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安排,抓好落实。
(二)大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工具做好宣传工作,特别是要高度重视qq群、微信等新媒体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做好对“五四”纪念活动的集中宣传展示工作。要唱响主旋律,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扩大团组织工作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实现团的组织覆盖全体青年,活动影响全体青年,通过一系列主题活动,增强广大团员青年的责任感和民族自豪感。
(三)整合资源,创新模式。要充分发挥共青团的组织优势,积极联系党支部力量共同开展活动,要借鉴社会各类青年组织的有益活动方式不断创新共青团活动模式。
各团支部参加的各类活动情况要认真总结,并在每项活动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内,将该项活动情况总结上报公司团总支。
土地征收年终总结 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篇五
甲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法人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村社(以下称乙方)
法人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自愿将所属集体土地亩作为甲方敬老院生产性用地。
二、征地费用:按照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甲方一次性给予乙方土地补偿费、安臵补助费等费用共计每亩_____万元,甲方实际应支乙方征地费_____元。
三、甲方依法征地涉及所征地方面的土地调整等一切纠纷均由乙方负责。在土地调整和纠纷处理过程中的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四、征地相关手续,由乙方协助甲方办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一方违约,向另一方支付总标的额20%的违约金。
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村民委员会、国土、村建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以上就是土地征收合同范本问题的答案
土地征收年终总结 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篇六
一、规划建设项目的上报,基本与专项规划一致,项目不重复。重点解决移民安置区的基础口粮田改造和农业水利等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同时兼顾移民群众的饮水安全、交通、医疗和所需的沼气等建设内容。
二、项目的筛选经移民安置区(村、组)意见,并经移民群众同意后而确定,选择的项目均有利于移民安置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所需,达到移民安置区群众的稳定。
1、年度项目投资:水利设施投资万元,要求中央支持7万元;农村沼气投资万元,要求中央支持14万元;生态建设及环境保护主要解决移民安置区塌岸、滑坡、内涝治理及环境的美化等,需投资11万元,要求中央支持8万元;劳动力技能培训重点解决移民群众上岗就业的技术培训,需投资7万元,要求中央支持5万元;生产开发项目规划重点解决45岁以上的移民群众发展生产,提高移民经济收入为原则,规划养鸡、种植柑桔,需投资16万元,要求中央支持14万元。
3、年度项目投资:移民群众基础口粮田改造需投资10万元,要求中央支持8万元;移民安置区的医疗建设需投资14万元,要求中央支持12万元。
4、年度项目投资:移民安置区群众基础口粮田建设需投资12万元,要求中央支持10万元;移民安置区的道路、交通建设需投资12万元,要求中央支持10万元。
四、资金筹措方案情况,根据需要的建设项目,资金筹措主要依靠国家支持,地方*配套和移民安置区(村、组)自筹,共同把项目建设好,让移民群众受益,推进移民安置区和谐社会的稳定与发展。
五、项目实施后的效益评估情况,在一般情况下,所确定的项目是属于有利社会发展,也是移民安置区群众最迫切的项目。因此,有投入才有产出,才有效益。一是改善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生产生活环境,使移民群众能稳定生产,安定生活;二是移民群众人均纯收入能大幅度提高,预计到年,移民群众从目前人均纯收入2500元可以提高一倍以上;三是保障移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就医有保障,心理得到*衡。项目建设的改善体现国家对移民群众的关心与支持。对推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有着重大意义。
土地征收年终总结 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篇七
情
况
农村土地流转不仅是从土地上解放出来的农民的要求,也是现阶段农业农村经济自身发展的需求,更是搞活农村经济发展的生产力,同时也是改变生产关系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农村土地流转的实践证明,只要政府积极引导、农村因地制宜、农民自觉参与,土地流转就能“转”出农民的新生活。
一、花溪区农村土地流转基本情况
二、土地流转主要形式
1.转包。全区通过转包形式流转土地总面积650余亩,占流转总量的13%。
2.转让。转让这种形式的市场化程度较低,随着农民法律意识和对土地保护意识的提高,我区没有发生以转让形式将土地流转。
3.互换。是土地流转中农民为方便耕作采取最通俗一种方式。目前全区互换流转土地总面积400余亩,占流转总量的8%。4.出租。出租是当前我区农村土地流转中面积最大、比例最高的一种土地流转形式。是目前比较规范、也为各方所普遍接受的一种符合市场化规律的农村土地流转形式。目前,全区以出租方式流转的土地总面积约亩,占土地流转总量的79%。
5.入股。入股是指实行家庭承包方式的承包方之间为发展农业经济,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股权,自愿联合从事农业合作生产经营;其他承包方式的承包方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量化为股权,入股组成股份公司或者合作社等,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这种形式在我区还处于探索和起步阶段,目前全区以入股方式进行土地流转的约为50余亩。
三、土地流转的主要特点
一是中介组织流转型。最典型的是花溪湿地公园用地流转,以租用的方式流转农民土地,涉地农民在得到满意的流转费之后,每年还有百余名劳力在园内打工、或者经营,每年园内农户都有较为丰厚的收入。花溪区湿地公园的土地流转是在以村委作为中介,充分征求全村绝大多数农户的意见,实现了千亩以上的集中连片流转。
二是企业带动型。在区内的一些农业企业,如“常吃常想”有限公司(辣椒制品生产)、贵州中意食品有限公司、金钰铮食品厂等农业企业,为解决生产原料供应问题,在我区范围内大面积租用农民土地发展原材料生产基地,实现了以企业租地反聘农民投工生产的公司+农户的发展模式。
三是合作组织入股型。全区目前已注册成立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20余个。其中,种植类的合作社16个,农户200余户,入股土地50余亩。
四是外县种植能手租地型。主要是外县种植能手有志到农村发展、同时拥有一定的资金积累和农业专业技术,在交通、环境、水源比较好的地方租用农民土地发展特色种植业。
四、引导土地流转的措施和方法
1.土地既是农民的生存资本,以流转等各种不同方式盘活农民手中的土地资源,是实现农民增产、增收、增效捷径。同时也必须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2、应用政策导向、资料宣传等形式,引导农民把土地流转到集中连片的区域,结合当地优势特色产业实行集中开发。同时可吸引本区域内外的农户和企业进行投资实行联合开发。
3、政府投入了大量资金修建了农业基础设施,对一些种养殖大户、企业给予了一定的政策和资金方面的扶持,鼓励种养植大户扩大生产,做大规模,提高经济效益,并以点带面,带动广大农户向产业化、规模化方向发展。
五、存在的问题
1、在边远乡镇农村土地流转中,多数是农户自发流转,口头协议多,无具体的合同依据,容易引起土地纠纷。
2、各乡镇引进的企业、业主大户等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文本格式规范性差,违约责任不具体,发生违约是难以维权。
六、采取的措施
1、建立了花溪区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进一步规范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流转中心主要从事介绍流转对象、帮助审查接包方资格、提供有关业务咨询等。并相应建立了农村土地流转交易信息网络,及时登记汇集可流转土地的数量、区位、价格等信息资料,定期公开对外发布可开发土地资源的信息,接受土地供求双方的咨询,提高土地流转交易的成功率。在双方协商一致前提下,流转中心帮助办理流转手续;妥善处理土地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矛盾和问题;切实维护土地所有者、承包者、经营者三方的合法权益。
2、加强农民土地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提高农民素质,增强其法律意识。
3、积极鼓励和支持区域内外农民和投资大户兴办龙头企业,发展专业协会,建立运销队伍、农村经纪人队伍等服务实体把农民和市场连接起来,把农业生产与科技的推广应用结合起来。
4、拟建农村土地流转中介评估机构,对土地收益进行土地经营权价格评估,然后进入市场流通,保护好农民的利益。
花溪区农业局 2011年12月11日
土地征收年终总结 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篇八
xx中学占地面积49330*方米,建筑面积20375*方米,现有26个教学班,在校生1116人,教职工116名。学校建有“乡村中小学少年宫”,拥有全县最高标准的学校乒乓球馆。
近两年,在邢台县中*会上,我校文体节目《活力无极限》荣获开幕式表演第一名、团体总分第一名的佳绩;在邢台县中学生篮球比赛中,我校代表队连续两年荣获初中组男子第二名、女子第一名的好成绩;在邢台县中学生乒乓球比赛中,我校代表队连续两年包揽初中组男女单冠、亚军。我校是邢台市阳光体育先进集体。
我校配备有篮球、足球、排球、羽毛球、跳绳及其它体育健身器械等等,共计64个品种,818件。学校每年投资近万元用于购买、更新体育器材。按照《中小学体育器材设施目录》测算,我校体育器材的数量尚不达标。
学校现有体育器材室1个,水泥篮球场3个,乒乓球场地室内外各1个,羽毛球场地4个,1个300米环形跑道田径场。乒乓球室内场地每天下午第四节课对师生开放,利用较好;羽毛球场地使用受限,虽能开展活动,但不够标准;田径场主要用于 “两操一课”及师生课余锻炼。场地设施受数量、规格、标准等限制尚不能满足师生的活动需求。
(一)早操、课间操
学校的早操20分钟跑步1500米,大课间40分钟的课间操,学生入场、退场均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位置。各班体育委员在队前示范,班主任跟班跑操,并对学生做操情况监督检查。每天操后师生点评制度受到县内及沙河、内丘、宁晋等兄弟学校的赞誉。
(二)眼保健操
下午第二节课间做眼保健操,上课教师督促学生及时做操。值日领导、体育教师检查学生的做操情况,并进行班级量化考核。
(三)班级特色体育活动
每天下午第四节课为班级特色体育活动时间,体育组分年级、分班级划分活动时间和活动区域,保证26个班级每大周活动6次。特色体育项目有:摇呼啦圈、 花样跳绳、健美操、24式太极拳、花样篮球、的抖空竹、滚铁环等,已经达到“班班有活动、人人有项目、项项有特色”。
(四)各项比赛活动
学校每年进行春季田径运动会、跑操比赛、队形队列比赛、班级篮球对抗赛、广播操比赛、拔河比赛、乒乓球比赛、班级特色体育展示等活动,加上*时教师晨练、晚上广场舞,不仅锻炼了师生的身体,还焕发了师生的精神。
学校体育组共有教师3名,其中2名是普通体育专业,1名是体育爱好者,没有十分明显的专业特长;体育教师年龄层次合理,有干劲。每人负责一个年级(8至10个班)的体育课,每班每周教学课时为3节,再加上运动队训练、兴趣社团训练、特色体育辅导等,教师工作量较大。
一是体育教师数量不足。二是体育设施比较缺乏,尤其是篮球、乒乓球类、羽毛球类等。三是学校场地不达标,发展困难大。四是教师专业特长与活动开展不对称,严重影响了体育活动的质量。
土地征收年终总结 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篇九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下文是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土地征收管理,规范土地征收程序,维护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土地征收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土地征收,是指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报经国务院或者省人民政府批准,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为国家所有,并依法、合理予以补偿和安置的行为。
第四条土地征收工作应当遵循程序合法、公开透明、足额补偿、妥善安置的原则,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
第五条市、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征收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上级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协助做好土地征收的有关工作。
第六条省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土地征收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土地征收的具体实施工作。
发展改革、农业、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公安、民政、审计、监察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土地征收的有关工作。
第二章土地征收程序
第七条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统筹安排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征收工作。
第八条拟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征收土地公告应当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用途、补偿标准等内容。
第九条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本级人民政府发布的征收土地公告,组织勘测定界,并会同财政等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及用地单位,与村民委员会、承包户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面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等进行现场调查、清点、核实,填写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
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应当由参与现场调查、清点、核实的各方共同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对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当场提出,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当场复核。
第十条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国家和省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的有关规定,自勘测调查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拟定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一)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
(二)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的标准、数额;
(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及补偿标准、数额;
(四)失地人员的具体安置方式;
(五)其他补偿安置措施。
第十一条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拟定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要求举行听证的,应当自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组织听证。
第十二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没有异议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主要包括土地的位置、数量、地类、补偿标准、安置方式、费用的拨付时间和方式、土地的交接时间和方式等内容。
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应当作为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附件。
第十三条对补偿标准有异议,达不成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由市、县人民政府进行协调;协调不成的,报省人民政府裁决。
第十四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签订或者补偿标准裁决后,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组织编制土地征收方案,连同有关材料,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五条市、县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土地征收批准文件后,在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公告。
公告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批准征收土地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土地用途;
(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三)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第十六条市、县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依法批准土地征收之日起3个月内,依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和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按照规定程序足额支付给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其他权利人。
第十七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足额支付后,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其他权利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清理附着物,并移交土地。
第三章土地征收补偿安置
第十八条市、县人民政府应当依法进行土地征收补偿,并采取多种方式妥善安置被征收土地农民的生产生活,确保被征收土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第十九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的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每3年调整公布一次。
第二十条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制定,报省人民政府价格、财政、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同意后执行。
因征收土地拆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房屋,影响其居住的,应当保障其居住条件。
第二十一条市、县人民政府应当依法落实土地征收相关费用。土地征收相关费用包括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耕地开垦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被征收土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政府补贴部分等。
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当地年度建设用地计划,编制年度土地征收相关费用支出计划,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纳入年度土地出让收支预算,确保土地征收相关费用及时足额到位。
第二十二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全部被征收或者征收土地后没有条件调整承包土地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的80%支付给土地承包户,主要用于被征收土地农民的社会保障、生产生活安置,其余的20%支付给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兴办公益事业或者进行公共设施、基础设施建设。
征收未承包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或者在征收土地后有条件调整承包土地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的分配、使用方案,由村民会议或者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讨论决定。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归其所有权人所有。
第二十三条实行被征收土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
被征收土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由政府、集体、个人共同出资。
政府出资部分从土地出让收入中予以安排;单独选址项目的政府出资部分,由用地单位承担。
政府出资部分原则上不低于社会保障费用总额的30%,并执行下列标准:
(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每亩10万元以上的,政府补贴资金不低于每亩2万元。
被征收土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政府出资部分,应当在征收土地报批时足额拨付至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政府补贴资金不落实的,不予批准征收土地。
被征收土地农民社会保障的具体办法,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四条建立被征收土地农民就业保障制度,将被征收土地农民纳入失业登记范围和就业服务体系。市、县人民政府应当从当地的土地出让收入中一次性安排适当数额的资金,扶持被征收土地农民就业。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向被征收土地的农民免费提供劳动技能培训;具备条件的,应当安排一定的公益岗位,扶持被征收土地的农民就业。
在同等条件下,用地单位应当优先安排被征收土地农民就业。
第二十五条鼓励、支持被征收土地农民自主创业。
被征收土地农民在贷款等方面享受城镇失业居民的优惠待遇。
第二十六条在城市、镇规划区范围内或者城镇近郊村(居)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市、县人民政府依据城乡规划和当地实际,可以安排适当数量的经营性用地,由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生产经营,安置被征收土地的农民。
第二十七条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具备调整土地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通过调整土地的方式进行安置,使被征收土地农民继续从事农业生产活动。
第二十八条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耕地全部被征收或者被征收后人均耕地不足66平方米的,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按照规定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剩余的土地可依法征收为国有。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应当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三十条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的收支状况纳入村务公开的内容,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布。
第三十一条省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财政等部门应当及时监督检查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等土地征收相关费用的拨付情况,确保有关费用及时、足额支付到位;土地征收相关费用未及时、足额支付到位的,可以暂停被征收土地所在地市、县的建设用地计划供应和征收土地的报批。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未按照土地征收程序组织实施土地征收或者补偿安置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或者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三条征收土地经依法批准,且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费用足额到位后,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其他权利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移交土地的,由市、县人民政府责令限期移交土地;逾期仍不移交土地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办法规定,侵占、截留、挪用、私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用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阻碍土地征收工作,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土地征收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乡(镇)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补偿安置的程序和标准参照本办法执行。
因国家建设需要,收回国有农场、林场等农用地的,收回土地程序和补偿标准参照本办法执行。
因国家建设需要,收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原农转非后的国有土地,未按照规定进行补偿的,收回土地程序和补偿标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一)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原则;
(二)保证国家建设用地的原则;
(三)妥善安置被征地农民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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