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经营投资自查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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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经营投资自查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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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报告不再是罕见的东西,多数报告都是在事情做完或发生后撰写的。那么,报告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报告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违规经营投资自查工作报告篇一

(一)企业概况

(二)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机制工作体系建设情况

已基本建成违规经营投资责任制度体系和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组织体系及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机制。

(一)工作总体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把责任追究体系建设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企,提高国有资本效率,增强系统企业活动的重要抓手,整体谋划、系统推进。成立了以党委书记、董事长xxx为组长,党委副书记、总经理xxxx、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为副组长,领导班子为成员的违规责任追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推动责任追究工作,为此项工作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完善制度保障。首先我公司组织班子注意深入学习xxx公司《“三个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文件精神,围绕如何加强企业决策体系、内部控制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建设方面,进行了热烈讨论,使大家快速把握制度基本要求,强化了责任意识。同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及报告制度,明确了责任追究范围、资产损失认定、经营责任认定、责任追究处理、组织实施5方面具体内容,为深入推进责任追究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是强化队伍建设。明确办公室作为责任追究工作的具体负责部门,实现责任主体有效覆盖;同时进一步充实责任追究工作力量,提高追究工作专业化水平,强化防风险的能力。

四是拓宽线索渠道。要求内部部门,在发现问题上探索多渠道并行的措施,采取信访举报、审计监督发现、谈话发现,把群众监督与专业监督相结合。聚焦权力、资金集中的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关键人”,同时严格执行定期报送制度。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1.制度机制建设方面。建立健全《重大决策事项履职记录制度》,全面记录、反应重大决策事项履职过程,提高领导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

2.工作组织领导方面。进一步强化相关职能部门建设,提高部门协作能力,逐步形成违规经营投资追究工作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3.具体工作开展方面。要加强督办整改工作,督促有关责任主体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挽回国有资产损失,降低损失风险,发挥以追责促追损的正向作用。要在适当范围总结通报案件核查处理情况,发挥“追责一个、警示一片”的警示教育作用,强化各级经营管理人员合规履职和责任意识,有效促进企业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

加强追责队伍建设,希望公司加强对基层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指导,提升基层追责队伍专业能力和工作水平,促进公司做大做强,提高运营效率,实现高质量发展。

违规经营投资自查工作报告篇二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我们使用报告的情况越来越多,其在写作上有一定的技巧。你知道怎样写报告才能写的好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银行支行经营管理合规性自查工作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按照分行统一部署,xx支行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领导小组,开展经营管理合规性自查工作。根据“全面检查、重点突出”的原则,查找各部门是否存在违规经营的薄弱环节和隐性问题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全面切实提升合规经营能力。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

成员:xxxxxx

2.各部门分别由部门负责人组织对本部门经营活动按照总行排查内容要求,分别对信贷、理财、国际业务及其它业务的合规性进行自查,并按时上报领导小组。

3.领导小组将各部门自查情况汇总上报分行风险管理部。

4月15日起组织各部门抽出专人进行为期4天的专项自查,4月19日形成自查报告,4月20日上报分行。

(一)信贷业务的合规性

(二)理财业务的合规性

xxx支行在理财业务办理过程中,严格按照总行规定的业务流程操作,充分提示客户理财产品的存在的风险,在首次购买理财的客户进行风险评估,每笔理财业务所有凭证当日上传风险监控系统,总行对业务操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

xxx支行的理财销售由柜员持银行从业考试合格的《个人理财》资格证办理。在销售理财的环节上,对于三个月以上的理财业务的办理,xxx支行的监控影音资料存储周期达不到理财产品到期的时限。

(三)其他业务的合规性

资产类业务。投资类业务、同业业务暂无。

负债类业务。大额存款存入时,经办人员和授权人员双人操作并核对存入现金的数量,核对现场客户身份信息并进行身份证联网核查。支取5万以上须经授权,授权人员授权时需使用指纹进行授权,在授权环节中进行二次核对,无违规现象不存在风险隐患。

表外资产业务。银承、保函、信用证暂没有发生。

结算类业务。1.票据业务暂未发生;2.开户管理。xxx支行自xxx成立以来个人及对公结算账户的开立及撤销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在自查过程中,发现在xxx成立之前有部分年度的.对公结算账户客户资料不全、未年检、临时账户超期的情况;3.对账管理。年初以来xxx支行月对账率能够按照制度要求达到100%,季对账率达到70%。

财务管理。能够按照分行年初制定的费用标准进行列支,支行财务支出由支行长进行审批,记账人员记账后由分行审核,按照规定需要分行审批的费用报分行审批后进行账务处理,自查不存在不合规的情况。

内部控制。根据总、分行内控制度文件,制订了支行的内控制度,涵盖了各部门、各岗位,能够严格执行岗位制约约束,防范风险隐患。

案防管理。严格执行《安全保卫工作实施细则》规定,各项制度及应急预案健全,定期测试110报警系统保证良好运行,消防、自卫器材配备齐全,能够定期调阅监控录像并进行应急预案演练。目前,xxx支行存在自助设备客户区无应急报警按钮,营业室窗口监控针对点钞机计数显示不清晰,二楼开放办公区监控存在死角问题。

信息科技管理。操作系统、设备、通迅等维护工作统一由分行科技部管理。支行机房由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网络及监控系统运行情况,发现问题能够及时上报分行科技部门。

国际业务合规性。自查范围涉及全部已开展的各类业务,在经常项目项下、外币现钞业务、个人结售汇业务、国际收支申报等方面都能够严格执行xxx国际业务各项规定及外管政策要求,遵循“了解自己的客户”、“了解客户的业务”、“尽职审查”的准则,能够严格审核贸易背景并留存资料备查,内控制度和业务操作规程健全。

无违规金额发生。

无违规责任人。

从此次自查情况来看,xxx支行能够较好的严格执行总、分行的各项规章制度,避免了经营管理工作中发生违规现象。

理财销售提示风险环节上,监控存储周期较短可能存在未来潜在的纠纷问题,近期上报分行采购存储量较大的硬盘;xxx成立之前有部分年度的对公结算账户客户资料问题,xxx支行正在对不合规的账户进行清理和整改中;季对账率未达到100%问题,继续抓紧与企业联系,对于无法取得联系且一年未发生业务的账户,在符合转入久悬账户管理的进行清理,对于发生业务较少账户不打算再使用的建议客户办理销户,在较短的时间内提高xxx支行的对账率;监控及报警系统问题已上报分行相关部门等待解决。

在今后的工作中,xxx支行将严格按照自查内容,防控关键、薄弱环节,坚决杜绝违规现象的发生。

违规经营投资自查工作报告篇三

(一)做实违规问题线索初核工作。各中央企业要深化企业内部监督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切实用好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做实做细违规问题线索初步核实工作,做到应核实尽核实、应立项尽立项、应追责尽追责。企业在接受出资人监督和纪检、巡视、审计等监督,以及开展内部监督工作中,要全面分析研判发现的违规问题线索,对其中造成资产损失风险或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进一步开展初步核实,按照规定提出分类处置建议和核查追责计划。各中央企业在收到_财务决算审核、内控体系有效性抽查评价等有关专项监督检查,以及_经济责任审计、财务收支审计的整改通知或审计报告20个工作日内,要向_提交相关违规问题线索初步核实专项工作报告,反映初步核实工作开展情况,提出深入核查项目以及后续责任追究工作计划。

(二)严肃查处重大违规问题线索。各中央企业要着力办好_、_关注和_移交的违规问题线索,集中查办中央企业有关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工作中发现的违规问题,加大对境外违规经营投资问题线索的查处力度,坚决防止“破窗效应”。中央企业集团公司要采取直接核查、联合核查、挂牌督办等方式,强化对所属企业违规责任追究工作的督促指导,重点查处明知故犯、屡查屡犯和长期违规等典型问题线索。各中央企业集团公司每年从直接核查或联合核查违规问题线索中选择典型案例向_报送。

(三)深化管理提升建议书推广运用。各中央企业要把查办违规问题、完善内部控制、强化规范管理贯通起来,在以前年度探索经验基础上,不断深化管理提升建议书推广工作,更好发挥责任追究工作“防未病”作用。管理提升建议书要重点反映企业存在的突出违规问题,深入挖掘违规问题背后的制度缺失和管理漏洞,针对性提出强化管理和制度建设的意见建议(参考格式见附件)。2022年,各中央企业将当年办结的一半以上核查项目形成管理提升建议书。

(四)健全完善责任追究工作机制。各中央企业要对标“稳、准、快”的核查追责工作要求,全面总结实践经验,健全责任追究相关工作机制。要创新违规问题线索核查方式,明确集团公司提级查办所属三级及以下子企业违规问题线索的情形,细化与所属企业开展联合核查的适用条件,有效发挥“以上查下”的监督权威。要研究建立责任追究简易程序,对违规情形单一、违规事实清楚,以及对违纪责任人追加违规处理等情形的问题线索,在确保责任追究质量前提下,优化核查追责程序,提升工作效率。对离职退休人员违规责任追究,损失认定、责任认定工作规范,以及境外、参股、金融类子企业责任追究工作等开展专题研究,做好相关制度机制储备。

(五)有效应用监督追责信息系统。各中央企业要持续加强监督追责信息系统建设,按照国资监管数字化智能化提升的目标要求,于6月底前全面建成监督追责信息系统,并与_系统完成对接。要促进信息化与监督追责业务有机融合,不断延伸穿透,丰富完善数据采集和统计分析的广度和深度,努力实现监督追责业务信息化监管全覆盖。要进一步推动业务数据在集团公司和所属企业间交互共享,实现业务数据的实时在线采集和定期汇总分析,不断强化业务数据集成,逐步提高监督追责数字化水平。

(六)强化违规责任追究报告工作。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定期报告是全面反映责任追究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成效的重要载体,各中央企业要按照时限要求,高质量报送定期报告。为进一步提高报告工作时效,_将探索依托监督追责信息系统实时收集中央企业责任追究工作情况,了解掌握企业责任追究相关违规问题线索受理、立项、核查等动态进展,精准督导和定向指导企业责任追究工作。各中央企业要根据后续工作要求,组织做好本企业责任追究报告工作,及时、准确反映企业违规责任追究工作情况。

(七)持续加强责任追究队伍建设。各中央企业要切实拿出有力措施,采取多种方式,配备与企业规模体量、所处行业特点、集团管控需要、问题发生频次等相适应的责任追究工作力量。集团公司和重要子企业应当明确责任追究工作机构和专门岗位,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并持续加大培训力度。要研究组建可由集团公司统一调配的企业责任追究工作专业人才库,选择财务、投资、金融、内控、法律、合规等专业人员入库并参与违规问题核查,作为责任追究队伍的有效补充。要保证必要的经费投入,聘用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参与核查工作,充实核查力量。

违规经营投资自查工作报告篇四

为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全面掌握各所出资企业违规经营投资问题线索及责任追究工作情况,推动企业及时发现问题、报告问题、处置问题,有效遏制违规经营投资行为,防范化解国有资产损失风险,提高合规经营管理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

报告工作分为实时报告和定期报告。

(一)实时报告。所出资企业本级及各级子企业重大资产损失或产生严重不良后果的较大资产损失的问题和线索。

(二)定期报告。所出资企业本级及各级子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情况。

(一)实时报告。主要包括:一是问题和线索来源,包括出资企业内部部门,出资人监管、审计、巡视、纪检监察等外部监督机构,以及信访举报等;二是问题和线索描述,包括发生时间、事实情况、涉及企业和人员等;三是涉及损失风险或造成的影响,外部移送部门、出资企业或中介机构预估损失风险情况;四是主要原因分析;五是采取措施,包括企业已经开展的补救措施,拟处理方式,以及下一步事实调查、损失认定、责任认定和追责整改等工作安排。

(二)定期报告。主要包括:一是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风险管理及内控体系建设,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和工作体系建设情况;二是违规经营投资损失的问题和线索,包括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问题线索来源、数量、主要内容、损失或损失风险以及造成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等情况;三是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初核立项数量、办理方式、定损金额、定责人数,组织处理、扣减薪酬、禁入限制、纪律处分和移送国家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理人数,责任追究结果通报,降低损失或风险敞口金额,健全完善管理制度数量等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所出资企业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主要负责人为本企业责任追究报告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确定牵头部门,强化内部联动,压实报告责任。要指导所属企业建立健全报告机制,规范报告工作流程,细化工作要求,形成职责明确、流程清晰、分级分层、有效衔接的报告体系。

(二)严格审核把关。各所出资企业要建立内部审核机制,严控报告质量,认真对照本通知要求,统一报告范围、格式、标准,确保报告内容客观准确、依据充分、要件齐全,严格执行保密管理有关规定。

(三)提高报告时效。对实时报告的问题线索,应于发现、获悉或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向市_书面报告(模板见附件1)。定期报告为每年1月15日前,将上一年度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情况书面报送市_(模板见附件2)。书面材料须以正式公文报送并加盖企业公章。

(四)落实报告责任。市_将按照《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对瞒报、漏报、谎报或迟报等违规行为,严肃追究责任。各所出资企业要加强对所属子企业有关违规行为的追责问责,确保责任落地。

违规经营投资自查工作报告篇五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中央企业要高度重视违规责任追究工作,认真落实有关国企改革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党对责任追究工作的领导,企业党委(党组)要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年度工作计划、重点任务等重要事项的研究和指导,审议重大问题线索核查结论、违规责任追究意见等,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作为提升监督权威性、有效性的重要保证。要进一步强化董事会作用,推动完善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以相关专门委员会为抓手,部署和推动责任追究重点工作,不断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能力和水平。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中央企业要主动作为,结合实际细化本通知重点任务,制定分工方案,提出可操作、可检验、可衡量的成果形式,明确时间节点、落实路径和责任主体。责任追究职能部门要承担工作主责,牵头做好重点任务的落地落细,加强与外部监督检查机构的沟通协调、与集团相关职能部门的协同配合、对所属企业责任追究工作的督促指导,推动解决“三不”问题。责任追究工作人员要以本领高强为目标,忠于职守,锤炼敢于较真碰硬的精气神,持续学习,不断提升责任追究工作能力水平,既要敢追责,又要善追责,为全面履职尽责奠定坚实基础。

(三)强化总结报告。各中央企业要做好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的报告,除已明确报告形式及报告时限的单项任务外,其他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均纳入年度责任追究工作定期报告。要注重总结提炼责任追究工作的经验做法,形成的工作成效和创新成果及时报送_,遇到的问题及相关工作意见建议请沟通反映。

(四)深入指导交流。_将强化中央企业责任追究工作的指导督促,通过培训会议、座谈交流等形式对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开展调研检查,并就有关问题适时予以通报;按行业组建中央企业责任追究工作交流组,利用《国资工作交流》等信息载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形成常态化的沟通交流平台。各中央企业要创新对所属企业责任追究工作的督促指导方式,抽查评估所属企业责任追究工作情况,重点关注违规问题线索“零报告、零查处、零追责”企业,以及已查处问题线索的办理质量,提高责任追究工作整体水平。

_办公厅

2022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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