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的选材不能求全贪多、主次不分,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总结的目的,把那些既能显示本单位、本地区特点,又有一定普遍性的材料作为重点选用,写得详细、具体。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总结呢?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最新的总结书范文,方便大家学习。
建筑施工企业工作总结 建筑施工企业用工劳动合同篇一
甲方法定代表人
企业地址
施工地址
工商注册机关
乙方居民身份证号
出生日期年月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省(市)区(县)乡镇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甲乙双方选择适用)
1、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于年月日终止。其中试用期至年月日止。
2、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
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于法定或约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下列第种工作时间制度。
1、执行定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2、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乙方每月工作不超167.4小时)。
3、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第四条实行计时工资制的,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应符合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安排乙方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节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第五条甲方应当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当天对乙方进行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并组织对乙方学习成果的书面考试,考试结果甲方应保存在施工现场备查,考试不合格的不得在现场施工。
甲方应当对从事电气焊、土建、水电设备安装等特殊工种的乙方进行岗前培训,乙方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第六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宿舍、食堂、饮用水、洗浴、公厕等基本生活条件应达到安全、卫生要求,其中建筑施工现场要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l46—2019)。
第七条甲方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八条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政府颁布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和本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最低标准。
1、计时工资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为每月(日)元,试用期满后月(日)工资为元。
2、按工程量计付工资
(1)按工程量单价计取工资;
费标准。实行按工程量计付工资的,每月支付工资额不得低于当月完成工程量的70%。
甲方应在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计发乙方的工资,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甲乙双方对工资支付的其他约定:
第九条甲方应为乙方办理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手续,并为乙方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费用。
第十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
规章制度
、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十一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二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日(3天以上30天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不得擅自离职。
第十三条乙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五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促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国家、江西省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建筑施工企业工作总结 建筑施工企业用工劳动合同篇二
第一条 为了培养和建立一支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队伍,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水平,高质量、高水平、高效益地搞好工程建设,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以下简称项目经理),是指受企业法定人代表人委托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全面负责的项目管理者,是建筑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工程项目上的代表人。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二级以上工程总承包企业和四级以上施工企业。
第四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指导全国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的资质管理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本辖区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及国务院具有行政职能的总公司管理其直属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管理军队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
第五条 建筑施工企业在投标承包工程时,应同时报出承担工程施工管理的项目经理的资质简况,接受招标单位的审查。
第六条 工程项目施工应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生产经营管理系统,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在工程项目施工中处于中心地位,对工程项目施工负有全面管理的责任。
第七条 项目经理在承担工程项目施工管理过程中,履行下列职责:
(三)执行项目承包合同中由项目经理负责履行的各项条款;
(四)对工程项目施工进行有效控制,招待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实现安全、文明生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一)组织项目管理班子;
(四)选择施工作业队伍;
(五)进行合理的经济分配;
(六)企业法定代表人授予的其它管理权力。
第九条 项目经理在承担工程项目施工的管理过程中,应当接受企业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工作检查及职工民主管理机构的监督。
第十条 项目经理资质分为一、二、三、四级。
第十一条 项目经理资质申请条件:
一级项目经理:担任过一个一级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工程项目,或两个二级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并已取得国家认可的`高级或者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者。
二级项目经理:担任过两个工程项目,其中至少一个为二级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并已取得国家认可的中级或者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者。
三级项目经理:担任过两个工程项目,其中至少一个为三级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并已取得国家认可的中级或者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者。
四级项目经理:担任过两个工程项目,其中至少一个为四级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并已取得国家认可的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者。
所称一、二、三、四级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标准,按建设部颁布的《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项目经理实行持证上岗制度。从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项目经理,必须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组织培训、考核和注册,获得《全国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以下简称“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第十三条 项目经理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发给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
第十四条 取得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书,并经过项目经理岗位工作实践后,达到项目经理资质申请条件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意见,参加相应级别的项目经理资质考核。
第十五条 项目经理资质考核委员会负责项目经理的资质考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建立项目经理资质考核委员会。
项目经理资质考核委员会为非常设机构,由行政领导和各有关方面专家组成。
(一)申请人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复印件)。
(二)申请人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简历和主要业绩。
(三)有关方面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完成情况(包括工期、效益、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的评价。
(四)其他有关情况。
第十七条 项目经理资质考核完成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认定注册,发给相应等级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其中一级项目经理须报建设部认可后才能发给资质证书。
第十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正本1本、副本1本,由建设部统一印制,全国通用。
第十九条 项目经理是岗位职务,在承担工程建设时,必须具有国家授予的项目经理资质,其承担工程规模应符合相应的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所称建筑施工企业营业范围,依照建设部颁布的《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全国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持有者,自领取证书起三年内未经注册,其证书失效,不得在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中担任项目经理岗位职务。
3、项目经理在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中未担任项目经理岗位职务的,为“不在岗”。
第二十三条 连续二次复查结论为“不合格”者,降低资质等级一级。
项目二次复查结论为“不在岗”者,需重新注册认定后方可担任项目经理职务。
第二十四条 项目经理达到上一个资质等级条件的,可随时提出升级申请。
项目经理资质升级的考核和注册,按本办法第十四、十五、十六、十七条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五条 项目经理原则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施工的管理工作。特殊情况允许一级、二级项目经理同时承担两个工程项目施工的管理工作。
第二十六条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和建筑施工企业应加强对项目经理的管理和培养工作,并将建设单位(或建设监理单位、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项目经理完成工程建设情况的评价及其工作业绩记录在案,作为其晋职和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七条 已取得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的,各企业应给予其相应的企业管理人员待遇,并实行项目岗位工资和奖励制度。具体办法由企业自行规定。
第二十八条 对于弄虚作假或者以不正当手段取得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的,由发证机关收回其资质证书,并在三年内不得申请注册。
第二十九条 项目经理资质考核委员会擅自降低项目经理资质考核条件,使不合格人员通过资质考核,发证机关未按规定程序办理注册发证手续的,上级建设主管部门应对直接责任者依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第三十条 没有取得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书工资质证书的人员担任项目经理工作的,或越级承担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的,由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离岗,对于其所在单位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罚款的处罚。
第三十一条 伪造、涂改、出卖或转让《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全国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的,由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扣留资质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罚款或取消资质的处罚。
第三十三条 被降低资质等级的项目经理,需两年后经检验合格方可申请恢复原资质等级。
被吊销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的项目经理,需三年后才能申请项目经理资质注册。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所列各项罚款的具体标准和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拟定报人民政府批准。
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做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六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建设部备案。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由建设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建筑施工企业工作总结 建筑施工企业用工劳动合同篇三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 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为________年期限劳动合同。
第二条 本合同生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日止,共计个月。
二、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三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担任 技术员 岗位工作,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根据现场工作需要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乙方的工作地点为甲方的经营场所。
第四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根据公司需要及乙方的技能、工作能力等,在与乙方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五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作内容时,不再与乙方另外签订劳动合同,只需在原订合同上进行相应的变更说明。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工作和休假按甲方工程进度酌情安排,以每周休息一天为标准,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第七条 乙方依法享有的婚丧假、女职工产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三、 劳动报酬
第八条 甲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结合本公司实际和 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乙方的工资水平及相应奖金。
第九条 乙方劳动报酬月工资标准为 6000.00 元,如果甲方工程在____市____区,乙方的衣食住行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果甲方工程不在丹江口____区,乙方由此产生的生活费、住宿费、交通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通讯费用标准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第十条 乙方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及相应物价水平进行对现行工资标准提出增加调整意见,调整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第一个月(201________年____月)甲方从支付乙方工资中扣除.0元作为劳动保证金。
第十二条 乙方如果对甲方发放的工资表示异议,则应在工资发放之日起____日内 向甲方书面提出,超过时间则视为无异议。
四、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 乙方的保险福利待遇包含在其月薪中,甲方不另行承担。
第十四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和医疗待遇等按照国家法制的相关制度执行。
第十五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及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标准的工作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 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七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思想政治、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 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和本公司规程。
第十八条 如乙方在工作过程中产生职业危害病,甲方则按《职业病防治法》等 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相关权益。
六、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在本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内,可以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 原则,依法变更劳动合同部分条款。
第二十条 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导致本合同内 容发生变化时,可以对本合同相关内容进行变更。
第二十一条 订立本合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 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在此期间甲方不支付乙方劳动报酬,但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
3、严重违反本合同或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条 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 的相关制度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自行终止:
1. 合同期满且双方不能就劳动合同续签达成一致的;
2. 甲方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并濒临破产;
3. 乙方应征入伍或者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法定义务的;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应按照有关规定就合同续订或者终止事宜表 明自己的意见,并办理相关书面手续。
七、 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七条 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任何
第三者(亦包括无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员)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则视为严重违反本合同,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全额追索。此保密义务在合同终止或期满后任何时间对乙方仍有约束力。
第二十八条 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双方协商解决。
八、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二十九条 乙方未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辞职或有其他擅自离职情形的,甲方将 在乙方办理交接工作后支付乙方的当月工资和办理相关的离职手续;由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约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 的,应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失依法给对方予以赔偿。
1. 依照法律法规约定和合同约定乙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2. 违反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
3. 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了经济损失;
4. 应向甲方支付的其它任何款项;
九、 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二条 在签订本合同之时,乙方须保证自己已不存在其他的劳动关系。如果由于乙方未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引起的纠纷,视为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甲方有权与其立刻解除劳动关系。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对此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乙方还必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对外承担的损失、招聘费、培训费等)
第三十三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劳动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的,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可以向相关部门提请仲裁。
十、 其他规定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自 签订之日 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乙双方签字:
甲方: 地址:
乙 方: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建筑施工企业工作总结 建筑施工企业用工劳动合同篇四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共青团工作的环境和对象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共青团工作面临了诸多新的挑战和机遇;互联网等新技术,新媒介的兴起,进一步改变了青年员工交流和获得信息的习惯,青年员工的思维方式、价值取向出现了多元化发展的趋势。同时随着新的工程施工组织形式的革新,基层团员青年流动性越来越大,工程施工点多、线长、面广,使团员青年地域分布较分散,这也对传统的建筑施工企业共青团工作方法、模式带来了一系列的冲击。面对新的挑战,如何通过共青团工作创新走出一条服务青年,协助企业发展的新路子,是建筑施工企业共青团组织面临的新课题。
【关键词】:建筑施工企业 共青团工作 创新
近年来,在拉动消费,扩大内需的大环境下,使得建筑施工企业规模不断扩大,承揽的项目类型多样化,工程覆盖地域分布越来越分散,在各种类型的建筑施工企业在发展的大潮中,人力资源瓶颈问题日益凸显,致使每年新招青年员工人数越来越多,青年员工在公司员工中的比重越来越大,由于青年员工的受教育程度越来越高、生活习惯,思维方式,价值观多样化程度越来越明显。因此,如何服务,引导好青年员工,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发展越来越重要,也给施工企业共青团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在新形势下,工作对象本身的变化给共青团工作既带来了挑战,也带来了机遇。一方面,建筑施工企业共青团工作面临着“人心散了,队伍不好带了”的挑战,在艰苦、单调的工地生活和追求自我,强调个性的青年员工心态的矛盾中,如果团组织不能创新工作方法和形式,势必造成青年员工的个性冲突,最终变成一盘散沙;而另一方面,如果建筑施工企业共青团组织能因势利导,顺势而变,加大创新,主动搭建青年发挥个性的平台,释放青年的创造力,以此排解青年员工常驻工地的单调生活,用青年员工喜闻乐见的方式与青年员工交流沟通,那样就会促成百家争鸣的良好局面,将进一步增加青年员工的凝聚力,能更好的激发青年员工的斗志,为企业的生存发展壮大做出贡献。因此,创新是建筑施工企业共青团工作的内在需要,是新时期共青团工作的必由之路,创新刻不容缓!
1.通过搭建网络平台,开展共青团工作。
建筑施工企业因其工作性质原因,流动性较大,青年员工分布较散,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团组织与青年员工之间的交往和沟通,阻碍了青年活动的策划。如果单纯依赖传统的会议或者座谈的形式来与青年员工沟通,明显会降低工作效率,并且显得不切实际。而网络平台的搭建,给团组织和青年员工之间提供了一种全新的、高效的沟通形式。建筑施工企业团组织通过充分利用好网络资源,了解青年员工的喜闻见乐,采取“线上策划,线下活动”的形式,用青年员工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青年员工工作。
2.开放胸怀打开,多元化发展共青团工作
团组织可以通过建立足球协会、篮球协会、兵乓球协会等各种类型的爱好协会和组织,利用各个项目部青年员工集中的假期,使得更多的青年直接参与到共青团工作中来,扩大团组织在青年员工中的影响力和亲和力,使青年员工的生活工作都变得越来越精彩。
3.根据工程项目实际,尝试“一拖多”的基层团组织架构
在施工企业中,一个个项目部比较分散,造成基层项目团支部团员分散,团支部工作很难正常开展工作,服务青年作用很难得到有效的发挥。
在这种情况下,可以果断打破传统思维,摈弃组织架构限制,将符合条件的团支部升格为团总支,根据各项目部的分布,相应的设立团支部,通过团总支对各个工区,工段团支部的管理,加强青年工作,真正将团的组织和活动覆盖到第一线青年。如果暂不符合条件升级团总支,可以设立团的工作小组,设置团小组组长,将团的触角直接深入到一线青年中,不能因为地理距离的问题,使得一线青年远离团的基层组织。
4.关注细节,贴近青年
团组织要树立“帮助一个人,感动一群人;关心一群人,感动整个集体”的理念,从细处入手,拉近与青年之间的距离。
目部对自身的重视;另一方面使项目部领导能够及时了解青年的想法,解答青年心中的困惑。如:一些新进场大学生对分到一线工作感到很沮丧,工作积极性不高,通过座谈交流可以让他明白新大学生在一线工作岗位锻炼,更有利于他今后的成长和发展,这种吃苦精神的培养对他今后做好技术工作更有帮助。
5.培育载体,服务青年
作为团组织要不断培育和创新载体,满足青年多层次需求。
(1)组织开展“导师带徒”活动。对于新进场大学生要积极为其找好师傅,使其能在较短时间内掌握基本岗位操作技能;对于基础较高的青年要开展“名师带高徒”活动,选择工程师以上高层次的专技人员作为师傅,实施帮带。另外,还可结合工程本身的特点,选拔青年技术骨干联合其导师共同搞课题研究活动,使青年在具体的工程实践中成长成才。
(2)开展专题培训活动。如今的青年求知欲望强烈,目前项目部大部分青年专技人员都没有得到过本专业以外的技能培训。团支委可以根据青年的需求,通过聘请、专题培训、送培等方式积极组织开展针对性强的培训活动,使青年专技人员在讨论中明白疑惑,在交流中获得提高,更能使青年得到尝试的机会提高自己的能力。为青年全面提高做好服务。
在社会改革的进程中,青年始终是最积极和最有生气的力量,他们有着敏锐的社会批判力和惊人的社会创造力。如果企业在发展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真正能够围绕各个方面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那么,青年员工的思想教育效果和政治素质必将大有改观,一大批符合新形势要求的先进青年必将脱颖而出。引导和带领这些青年员工牢固树立与企业同呼吸、共命运的思想,他们必将担负起企业发展的重任。
【参考文献】:
建筑施工企业工作总结 建筑施工企业用工劳动合同篇五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其实不止包括一种制度。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汇编,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六、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与经济责任制紧密挂勾。
为了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项目部。
二、 每次例会各科室和项目部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无故不参加者,将根据公司有关制度给予罚款,并纳入年终单位评先评优考核指标。
三、会议内容
1、由公司安全经理主持会议,宣读当次会议的主要内容。
2、传达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
3、针对生产状况,学习有关安全规程和安全技术等。
4、各科室和项目部介绍本月的安全生产情况及事故情况,每次大型活动后交流经验。
5、布置下月安全工作及安全活动内容。
四、发放有关文件及材料:建筑施工安全有关文件、技术刊物、安全简报、各类报表等。
五、每月30日上午8:00时为安全生产例会时间。例会时间、地点如有临时变动,由公司安全科负责提前通知。
为使广大员工不断提高对安全生产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自觉性,避免事故的发生,确保各项建设工程顺利进行,必须对员工普遍、深入、经常地进行安全生产思想、安全技术知识、规章制度和操作技术的教育,特制订本制度。
一、三级教育:
1、新进员工必须经过从公司级到项目级到班组级的安全生产教育或培训。
2、新进员工必须接受的一级安全教育(公司级)内容有:建筑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本公司生产特点;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公司安全通则和消防、急救常识等。
3、经一级教育安全知识考试合格者,由项目部进行二级教育(项目级)。内容有:本工程项目特点、设备特点、事故预防方法;安全技术规程、制度及安全注意事项等。
4、经二级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合格后,分配到班组进行三级教育(班组级)。内容有:岗位生产特点及安全装置;工器具与个人防护用品及使用方法;本岗位发生过的事故及其教训等。
5、经三级安全生产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二、特殊工种教育:
从事电工、起重、电气焊、高空作业、脚手架作业等特殊工种工人,应参加专业强化训练班,进行专业安全技术知识的强化学习。
三、日常教育:
1、公司各级领导平时要自觉学习贯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坚持“五同时”,特别要加强对工人进行经常性教育,教育员工遵章守纪,履行安全职责。
2、各班组要根据工作性质、任务缓急、生产特点、气候变化,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进行班前安全讲话、班中安全喊话、班后安全讲评,抓好典型,加强经验交流,组织技术示范表演等。
a、传达贯彻上级指示、通报及有关安全生产文件。
b、检查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c、分析研究事故发生情况,接受教育,提出防范措施。
d、对员工进行有关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知识的教育。
e、交流推广先进的安全操作经验,进行技术示范表演。
f、开展反事故斗争,进行事故演习。
g、参观安全生产展览,开展安全生产竞赛。
h、发动全员,讨论提出解决安全缺陷的合理化建议。
i、总结安全生产规律,表扬好人好事,批评各种错误倾向。
四、安全考试:
1、员工每年度进行安全技术教育1-2次,考核形式多样,考核成绩必须记录存档。
2、凡考试不合格要进行补考,补考不合格,要离职进行专门安全生产学习,再进行补考,仍不合格者要根据情况调换工种及岗位。
3、安全考试成绩要作为员工晋级评奖和选拔干部的标准之一。
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患未然,特制订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
1、查思想: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是否正确;查安全生产的.责任心是否强;查对忽视安全生产的思想和行为是否敢于斗争。
2、查制度:查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情况,是否有无违章作业情况;查安全生产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没有违章冒险作业现象。
3、查纪律:查岗位上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有没有擅离岗位、做与生产无关的事。
4、查领导:领导是否把安全生产摆到议事日程;对安全生产成绩显著的员工是否做到及时表扬和奖励;对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的责任者是否进行严肃处理;生产与安全是否做到了“五同时”。
5、查隐患:是否做到了文明、安全生产;每台设备是否都有安全装置;在建工程有无不安全因素;平台、栏杆是否安全可靠。
二、安全生产检查的形式
1、综合性安全生产大检查:
a、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月一次,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公司领导负责,召集以安全科为主的有关部门参加,组成检查组,对所有项目工程进行检查。检查和整改情况由安全科汇总上报。
b、项目级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两次。由项目经理负责,召集有关人员组成检查组进行检查,检查和整改情况,由安全员汇总上报。
2、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
a、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由各主管部门负责,召集有关项目部参加,定期进行。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上报和抄送公司安全科。
b、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的每一个项目,必须作好详细登记,每次检查都必须对前期检查登记的问题做出准确性的鉴定。
3、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
对防暑降温、防雨防洪、防雷、防电、防寒、防冻等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发动群众做好预防工作,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上报和抄送安全科。
4、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
a、每一个员工都必须坚持执行作业前后的安全检查制。
b、每一个班组都必须坚持执行班前班后安全检查制。
c、各级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员都必须结合自己的工作业务,深入生产工作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d、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坚持普遍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经常性检查与临时性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
5、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一定要按“三定”措施实施,即:定项目、定时间、定具体完成项目的人。
6、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还应结合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和员工考核制度。检查结果应作为奖罚或晋级评优的标准之一。
一、学习
1、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应按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时组织学习操作规程和有关法律等,并上报存档。否则处以现场技术员或责任班组负责人100-500元罚款。
二、违规操作
三、高处落物
3、高处落物造成事故的,责任班组若找不出责任人,则责任班组承担50%的经济责任。
四、环境
五、检查
1、自检
a、在施工前班组长必须进行班前检查,看员工人身防护用品是否穿、戴、系好,作业场地是否存在隐患,并要及时进行处理,在未处理好之前不能进行施工。否则对班组负责人处以50-200元罚款。
2、认真积极开展、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安全检查”活动,按照要求进行部署、计划、安排、检查整改、落实,否则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责任班组100-500元罚款。
3、保护、保持各种标志牌、警示牌及标识牌的完好,整洁。合理设立警示牌、警示区等,否则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50-300元罚款,如因此导致有关事故发生的,责任技术员和责任班组承担50%以下的经济责任。
六、责任认定
本公司各现场所发生的一切事故都将进行责任认定,认定后承担相应的责任。(责任分4种: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和领导责任。)
3、认定负重要责任的,责任人或责任班组承担5-20%的经济责任。
4、认定负领导责任的,相关责任人承担20%以下经济责任。
5、认定有两种或两种以上责任的,相关责任方按相关比例分担经济责任。
七、文明施工
4、在公共场所穿戴不整洁,或有不道德行为的罚款50- 100元。
八、奖励
一、工伤事故及其分类
1、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凡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称为伤亡事故。
二、工伤事故的报告
1、工伤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班组、项目部或公司有关负责人及安监科。
2、项目部或公司负责人在接到重伤、死亡以上事故时,应立即报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
3、应尽可能保护现场,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的扩大。
4、如特殊情况需要对现场进行损坏时,应将现场作标记或记录。
三、事故调查和分析
1、轻伤和重伤事故,由公司经理或主管安全的副经理组织安全、技术、生产等部门及工会成员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2、凡由上级机关插手的事故,公司按要求尽最大努力积极协助调查。
3、凡调查涉及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如实向有关人员回答有关的提问,提供有关的证据和证词。不准弄虚作假,隐瞒事故真相。
4、由本公司处理的工伤事故的调查必须查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原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
5、召开事故分析会,确定事故处理的意见防范措施的建议。
6、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四、事故处理和结案归档
1、由本公司处理的工伤事故,必须在事故调查组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后由公司召集专门会议研究处理。
2、事故处理结果应向全公司干部职工公开宣布。并将整个事故处理情况写出书面材料,向有关部门报告。
3、事故处理必须公正合理、不迁就、不避让、做到事故“三不放过”。
4、对本公司处理不服的,可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异议和起诉。
5、事故处理结案后,由公司安全科负责将各有关材料收集整理,存档建卡。
6、必须要办理工伤审批手续的,由公司负责办理。
一、施工现场要有施工标志,安全标牌和安全语口号;
四、脚手架(包括卸料平台)必须符合标准;
五、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和物件应保持整洁;
七、遵守建设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
八、做好施工现场“四口”的安全防护;
九、尽可能保证道路的畅通;
十二、认真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和公司内部人员的各项检查。
建筑施工企业工作总结 建筑施工企业用工劳动合同篇六
近年来,我局在上级业务部门和市安委会的指导下,坚持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抢抓机遇,以“强基础、降事故、保安全、促发展”为目标,以“强化引导教育、强化安全生产现场服务和强化隐患预防和治理”为切入点,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构建“政府推动、部门负责、社会参与、企业落实”的安全生产建设新格局,紧密围绕生产经营建设实际,积极推动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扎实有效地开展安全生产建设活动,使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能健康稳步发展。较好地履行了规划建设职能,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促进了全市建设事业的健康快速有序发展。
“十一五”安全生产回顾
五年来,我局认真贯彻建设、管理、服务的方针,站在塑造“两区一市”中心城市的高度,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管理作用,精心策划,正确引导,加强监督,使全市建筑工地面貌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建筑安全生产建设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近几年来,随着榆林国家能源重化工基地建设进程不断加快,我市出现了有史以来规模最为壮观的建设***,每年纳入市县两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工程项目约有600多项,建筑面积 700多万平方米,工程总造价70多亿元,施工人员10多万人,榆林成了一个“大工地”。五年来纳入市县两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工程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覆盖率、人工地基检测率、工程质量合格率、机械设备登记率、安全备案率、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率均达到100%,安全达标率98%以上,文明工地备案率82.5%以上,五年来,创建三年死亡零事故。总得看,全市各级建设主管部门监管力度明显加大,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质量、安全意识有所提升,质量安全生产形势比较平稳。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每年的3-4月召开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各县(区)建设局局长、建管股长、质安站站长、市属各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监理企业负责人,会议由分管局长主持,局长作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报告,会议还邀请了主管副市长和安监局的主要领导参加,并作了重要讲话。会上,兑现了上一年度的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表彰了上一年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并与各县(区)建设局和市属各施工企业签订了当年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书,全面总结了上一年全市质量安全工作,安排部署了当年的全市质量安全全盘工作。
2、召开了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专题会
每年,召开多次质量安全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安排落实当前的主要工作,制定了当年全市建筑业管理主要工作计划安排表,将全年质量安全方面需要完成的十几项主要工作,逐一进行分解落实,全面做好安全生产的部署工作。针对工程类型、施工方案、重点部位等安全事故高发的特点,我们立足超前防范,认真查找生产和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积极消除了各类事故隐患,确保施工安全。
每年在省、市有关部门和安委会扩大会议后,我局及时召开全市建筑安全生产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各县(区)建设局局长或主管安全生产的副局长、质安站站长、全市所有各施工、监理企业主要负责人或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共计300多人。会上传达了省、市业务部门和安委会安全生产扩大会议精神,通报了当年全市当季的建筑施工安全质量大检查情况,通报市内相关的安全事故,并在全市建筑行业认真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希望各级建筑行业主管部门和广大建筑业施工企业,汲取教训,防患未然,针对存在管理上的漏洞和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切实增强安全生产的紧迫感和责任感,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建筑安全生产。会议分析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安排部署建筑安全生产的主要工作,出台相关文件,同时我局采取重点检查和安全生产责任书考核一并进行。
每年我局出台三季度建筑工程安全质量大检查的通知。在各企业自查和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检查的基础上,对榆林市区和12个县区以及两个开发区的建筑施工安全质量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后将存在问题通过发文并在网上作全面通报。
我局通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工作,切实将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到实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不定期的对市区范围内的工程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覆盖率达100%,在排查中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根据情节严重性分别下发整改通知单和停工通知单,每年累计检查工程70个左右,同时下发整改通知单、停工通知单,排除安全隐患150起以上,整改回复率100%。在检查中对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危险的部位进行了重点排查,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加强了安全帽和安全网的检查,对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坚决清退出场。对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施工技术方案要求施工单位通过专业电脑软件计算,并组织专家论证,方案通过后方可执行。
(三)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根据省住建厅和市安委会开展 “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要求,我们每年于6月上旬,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分别在市区中心广场进行定点宣传,并散发宣传材料7000份以上,在各建筑工地张贴标语800条以上。6月中旬开始深入市区、定边县、府谷县、榆林经济开发区等县(区)各建筑工地进行宣传,组织农民工开展安全教育上千人次,组织农民工安全知识竞赛和文艺节目演出,同时在市城乡建设规划网上报道,扩大了宣传范围和影响力。
(四)强化各类培训学习,努力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每年举办各类培训十多期,共计培训3000人次以上。其中:1、举办全市建筑施工企业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考前辅导和继续教育培训班; 2、举办全市建筑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和农民工技能培训班;3、全市建筑企业自培训5万人以上,培训率100℅。
(五)组织现场观摩会,继续加强文明工地创建
结合“双创”工作,我局对文明工地创建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要求榆林市区沿街施工工地只要符合创建文明工地要求的,创建率要达到100%,市区其它工地只要符合要求,创建率要力争达到60%以上。每年全市创建省级文明工地15个以上,市级文明工地50个以上。每年在市区(县)召开由县(区)建设局、质安站、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负责人和各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员、安全员、以及业主代表上千人参加的全市文明工地现场会;同时,举行了触电、消防事故应急救援演练,起到了典型示范作用,有力地推动了文明工创建工作,强化了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为实现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的目标奠定坚实基础,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加强安全生产,实现科学发展,始终是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内容和基本任务。文化是"道",文化无形,却又比有形之物更具有力量,它的根本任务就是保证安全生产,因此,加强建筑施工安全文化建设,一直是我局预防和制止事故发生的主要措施。局里成立了建筑施工安全文化建设活动领导小组,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副局长贺晓强同志担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质安站。十二县(区)和榆林、神府两个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施工企业也都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安全文化建设活动的组织、检查指导、考核、总结和验收工作。每年初,在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会议上,对建筑安全文化建设工作进行安排布署,并对上年度的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在榆林报专板报到。
1、部分施工企业的质量安全生产保障体系不够健全,施工现场较为混乱,项目部执行安全生产标准规范不到位,专职安全员配备不足,安全设施投入不足,施工用电隐患突出,特种机械设备管理不规范。
2、安全防护用品参差不齐。安全防护用品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工人的生命安全,但目前市场上充斥着大量价低质次的产品,给安全管理直接带来巨大压力。在实际管理中存在管不胜管、疲于奔波的情况。
3、监理市场的管理不力。全市监理工程师数量不足,加上工程监理费用的偏低,监理人员素质不高,带来安全管理水平低,难以发挥监理的真正作用。
4、建设单位忽视安全。经常是口上喊的响,实际是重进度、重质量,安全管理是施工企业的事,疏于管理,对提高安全生产起到了负面影响。
5、一些县(区)企业对创建文明工地活动的认识水平、工作力度存在一定差距,管理部门激励机制有所弱化,导致企业文明工地创建积极性不高,重验收,轻创建过程,文明工地创建水平有所滑坡,对文明工地创建内涵的理解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6、创建文明工地的激励机制与市上现行的招投标办法有矛盾,协调工作任务很重。
“十二五”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随着榆林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市出现了近年来规模最为壮观的建设***,每年纳入市县两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工程项目约有600多项,建筑面积 700多万平方米,工程总造价70多亿元,施工人员10多万人,榆林成了一个“大工地”。我们站在塑造“两区一市”中心城市的高度,把建筑施工安全文化建设工作作为行业的首要任务来抓,尤其是去年以来,我局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管理作用,精心策划,正确引导,加强监督,使全市建筑工地面貌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建筑施工安全文化建设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通过扎实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执法和安全生产治理“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安全生产监管队伍“三项建设”,实现每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年”的总体目标:一是全市每年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事故死亡人数确保不突破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二是努力杜绝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1、明确责任,强化监管
进一步明确各方责任主体的监管职责,严格执行法定基本建设程序,认真落实施工许可证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制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等,规范建设各方主体行为。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加大检查、巡查力度,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定期公布,增加执法的透明度,认真履行好监管职责。
2、进一步强化建筑市场管理工作,继续加大质量安全工作的检查力度,除春、夏、秋季三次质量安全检查外,我们将继续不定期的'开展建筑市场巡查工作,尤其是监理市场违规现象的查处,坚决杜绝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现问题,要加大处理力度,同时在网上通报。
3、有针对性地开展建筑安全隐患专项治理活动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分析研究,主要从防范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事故和规范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督查行动,突出“隐患治理,防范事故”的隐患治理年主题,加大督查力度,加强防范工作,控制事故发生。
要以今年全省第十二次创建文明工地现场会为契机,充分发挥省住建厅《关于建立创建优质工程或文明工地激励机制的通知》(陕建发[2008]246号)文件精神,完善文明工地创建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激励机制,调动施工企业创建文明工地的积极性,将文明工地创建工作同市上开展的“双创”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提高文明工地创建的整体水平。
(1)继续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我局将针对全市范围由建筑施工安监执法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负责人以及相关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主要学习《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规和部门规章,学习《高大模板施工规范》、《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方案论证办法》等行业技术规范,切实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
(2)为认真落实“四不放过”原则,督促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我局拟组织对发生过事故的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学习,切实提高建筑施工、监理企业管理人员法制意识和依法经营水平。
(3)组织开展建筑工人安全教育培训,着力提高全省建筑劳务队伍综合素质以及建筑工人安全意识、安全操作技能。全面开展全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要求全市各级建设主管部门、施工安监站严格查处无证上岗的特种作业人员。
(4)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以在全市建设系统中普及建筑施工安全法制知识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等媒体***作用,并采取论文征集、发宣传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增强全市建设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为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1)严肃事故调查处理,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要求,与其它部门协同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严格执行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严肃追究和依法处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此外,要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处理决定以及对相关责任单位的整改要求。
(2)认真落实政府监管职责,严厉打击无资质、超资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承揽工程等非法违法行为。
(3)加大对施工、监理单位及其相关责任人日常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力度。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录入全市施工企业诚信平台。
(1)完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加强层级监管。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警示约谈制度,对事故多发、安全监管薄弱县(区)建设局领导和事故频发的施工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对建设规模较大或施工安全形势严峻县(区)的施工安全生产情况,适时组织重点督查,督促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加大安全监管力度,扭转安全生产严峻形势。
(2)针对当前建筑起重机械监管存在问题,制定建筑起重机械安装质量检测验收规程。
(3)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以《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为基础,组织建筑施工企业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达标活动。
(1)加强建筑施工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健全市、县(区)两级施工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充实安全生产专家库,强化各地施工安全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各级应急预案,做好应急资源储备,加强应急教育和救援演练,提高处置重特大施工安全事故的应急反应能力。
(2)注重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实效,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措施费使用管理的有效措施。
9、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
(1)组织开展与施工安全相关的观摩、学习,加强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监督人员的业务培训,督促各地施工安监站配备必要的专业人才,不断提高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水平。会同其他有关部门,着力解决全市各级施工安监机构经费、编制等问题。
(2)施工企业必须按照中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设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充实管理队伍,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工作总结 建筑施工企业用工劳动合同篇七
演练地点:某房屋拆除施工现场
1、市安监局:联系电话:
2、市建工局:联系电话:
3、市公安局:联系电话:
4、市人民医院:联系电话:
5、市总工会:联系电话:
6、市广电局:联系电话:
7、某建筑公司:联系电话:
1、总指挥:
2、指挥总成员:
3、通讯组组长
4、救护组长:
5、抢险组组长:
6、警戒组组长:
1、项目在开工前编制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成立了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应急救援指挥小组,成立了抢险组、救护组、警戒组和通讯组,并向全体人员传达,并多次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救护组成员已经过培训掌握了急救基本知识。
3、演练前1-2天由委派安全员向项目所有人员及附近居民通报,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4、确定xx全权负责指挥演练;通讯组负责各个时段的通讯联络畅通,警戒组防止现场参加演练人员无意中误进危险区域发生意外,救护组负责事发后的摸拟急救及与医院的对接抢险组负责事发的急救设备的及实施。
5、由电视台为主组成资料组拍摄图片、进行摄像,做好资料搜集和整理。(照相机、摄像机)
6、演练前召开2次各组负责人碰头会,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内容,参演人员注意事项,演练程序及具体内容。
建筑施工企业工作总结 建筑施工企业用工劳动合同篇八
一、以人为本、重视管理
从今年的施工开始,我们要求施工单位领导就把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放在首位,坚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落实安全责任,项目部第一安全责任人与各工地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做到一级抓,一级保一级,使每个员工的切身利益都和安全文明施工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提高了每个员工对安全文明的关心和支持程度,形成齐抓共管、政令畅通的全员参与的大好局面,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做到安全工作有目标、有责任、有措施。
在安全设施方面,要求施工单位加大安全设施防护用品投入及各种安全警示标牌。督促施工单位专款专用,保证了安全生产。对于场区整理、绿化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安全文明施工达到了严格要求高标准。
2.安全文明施工事故控制
今年施工以来,安全文明施工事故控制在死亡事故为零;群伤事故为零;重伤事故为零;重大机械事故为零;重大火灾事故为零;重大交通事故为零;垮塌事故为零;职业卫生事故为零;轻伤事故低于3‰,达成为零目标的施工单位。
所有这些都充分体现了我单位积极进取,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使我们全体干部职工重视安全工作,齐抓共管的结果,各种规章制度落实到基层,落实到每一个人,使我们的安全生产平稳过渡。
虽然我们做了大量工作,也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但是还存在着很多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还要继续努力,把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促进施工现场安全施工工作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和出发点,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方针,狠抓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坚持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程序,按照相关的规定,要求施工单位实现安全设施标准化,强化施工人员的素质教育以及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重点对中小型机械、施工用电、防雷接地、防汛、防火灾、防盗、场区卫生、生活区卫生检查,确保高空坠物,物体打击为控制目标,杜绝习惯性违章,不断研究安全生产新问题,努力学习安全管理新知识,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推动安全生产管理走向标准化、规范化、使安全文明施工再上新台阶。
谢谢大家!
建筑施工企业工作总结 建筑施工企业用工劳动合同篇九
2、负责制订公司自用合同的格式文本;
3、负责组织有关合同管理的法律知识讲座和培训;
4、负责解答合同签订、履行等方面法律问题;
5、会同公司有关部门对重大、重要合同进行评审并出具审查意见;
6、监督、检查各部门合同签订、履行、管理情况;
7、参与合同纠纷的调查处理,制定解决方案;
8、负责公司合同文本的归档工作。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负责该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有条件的,应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
四条签订合同实行洽谈权、审查权、批准权相对独立、互相制约的原则。经办人、审查人、批准人各司其职,分工负责。任何合同均需经过评审程序评审后,方可批准签订。
五条公司实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制度,签订合同应先取得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
六条经办人于合同签订前,应验证对方当事人有效证件,验明主体资格,了解其资信状况,审查对方经办人代理权限,审查对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七条属投标中标的项目,经办人要召集有关部门共同审查业主招标文件,确定我方投标书主要条款。
八条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有格式文本的,应使用格式文本签约;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则上采用gf-999-00版本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具备上述条件的,也必须采用合同书形式,严禁口头协议和非正规书面形式。
九条经办人应将准备签约的合同文本及相关材料送交公司法务部。公司法务部应在时限内会同有关部门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并书面提出审查意见。
对审查人有疑义的部分,经办人应予全面解释。对审查人提出的修改意见,经办人应予重视,并协商完善。应审查人的要求,经办人有责任补充相关材料。
十条批准人应当根据审查人的审查意见,决定合同的批准。
公司合同专用章的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批准人的批准意见,在合同文本上加盖合同专用章。
十一条合同依法签订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履行部门必须认真履行合同,确保信誉。
十二条对履行过程中对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履行部门应当立即查明情况,认真、稳妥地收集证据,及时、合理、准确地向对方提出索赔报告。
当我方接到对方当事人的索赔报告后,履行部门应当立即通知公司法务部,共同商定应对措施。
履行过程中一旦发生不可抗力和三人干扰及意外事件,履行部门应立即通知对方当事人,查明原因,及时化解。并收集好相关证据。
十三条履行部门应对合同履行中发生的情况,建立台账,由专人负责书面签证、来往信函等资料的保管。
十四条合同履行过程中,确需签订补充协议或者变更、解除合同的,履行部门应当按照本管理制度二章关于合同签订的程序办理。
十五条合同履行完毕后,对所遗留的问题,履行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解决,并规定解决期限。在期限内确定无法解决的,应当立即报告公司领导,由公司领导指定有关部门配合解决,并提出具体方案。
十六条合同签订后,经办人应将合同文本和相关资料报公司法务部备案。
十七条合同履行完毕后,履行部门应将与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传真、电话记录、签证、索赔报告、合同台账等全部资料及时移交公司法务部。
十八条公司法务部应当做好合同文本及相关资料的归档工作,并定期将合同管理情况报告公司管理层。
1、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收受贿赂,与他人恶意串通,出卖公司利益;
3、其他故意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
二十条对严重违反本管理制度行为,公司除给予有关人员纪律处分外,还可视情况要求其承担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二十一条公司职工均有权检举、揭发违反本管理制度、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对于检举、揭发属实的,公司除给予该职工一定物质奖励外还负责保密。
二十二条对于认真执行本管理制度并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有关部门和人员,公司将公开表彰并给予物质奖励。
二十三条本管理制度由公司法务部负责解释。
二十四条本管理制度自年月日起开始执行。
建筑施工企业工作总结 建筑施工企业用工劳动合同篇十
技术管理制度是施工企业技术管理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它的作用是把整修企业的技术工作科学地组织起来,保证技术工作有目的、有计划、有条理地开展,从而完成技术管理的任务。
(二)图纸会审工作一般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和施工单位参加。一般由公司工种部经理主持,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
(三)图纸会审时决定的问题,由现场项目技术负责人填写图纸会审记录和工程洽商单。图纸会审记录要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签字。会审记录填写要详细、准确,并注明参加会审的人员和时间。
(四)必须提高图纸会审工作质量,最大限度地发现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图纸会审应着重解决的问题,掌握设计意图和建设单位的要求,了解设计方案、技术措施贯彻国家规范标准情况;设计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情况,有无改进方面;工程结构是否安全可靠,装饰装修施工有无困难;设计图纸内容有无错误,各专业之间有无矛盾等。
(五)图纸会审记录一式八份,分别如技术部、财务部、预算部等。
(二)技术交底分工:凡由公司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工程,由公司经理主持,公司总工程师向有关项目经理部负责人进行交底。交底内容可以总工程师签发的会议纪要或其他文字材料下发执行,项目技术负责人,在施工前根据施工进度,按部位和操作项目,向各专业施工员及班组长进行交底。
(三)交底内容:总工程师的技术交底一般应包括:工程概况、施工部署、主要施工方法及关键性技术问题的解决方法和施工注意事项;对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机具的要求;土建工程和安装工程的配合;技术安全措施,规范性和特殊要求的施工技术措施等。项目技术负责人可按总工程师技术交底的内容办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技术交底的内容包括:设计图纸(包括设计变更)的尺寸、标高、轴线、预留洞、预埋件等详细情况;施工方法、施工顺序、工序措接;质量标准、安全技术措施、成品保护措施、新用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要求;上级领导对某些技术问题的批示和技术决定;其他应说明的问题。
(四)技术交底主要以书面形式进行,填写统一的技术交底表格,并应由交底人、审核人及接受交底人签字。
(五)技术交底资料是施工技术资料的重要内容,各专业技术交底材料分别由单位工程专业技术负责人收集整理,并按日期先后编成册,妥为保管。
每项工程开工前必须作出施工组织的设计以指导施工的全过程,处理好人、物、空间、时间、施工工艺、质量与数量、专业与协作等施工要素及其朴素间的关系,以获取好的经济效益。
(一)施工组织设计的分类及主要内容
施工组织设计按服务对象不同,大体可分为三类:施工组织总设计,单位工种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
1、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大中型建设项目,群体工种复杂的重要工种为对象,是全局施工活动的纲领性指导文件(略)
2、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单位工程为对象,是单位工程施工具体的指导性文件,内容包括:(略)
3、施工方案有两种形式:
(2)对于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难度较大,技术较为复杂的分项工程,以及特殊部位和特殊条件下的单项工程,均需编制施工方案,这种方案则是施工技术实施性专题设计,其内容必须包括:可行性和可靠性的分析、论证结果;材料、机具、设备、劳动力的投入计划;作业程序、条件、标准;经济技术指导的测算,质量等级和安全性能和预期评价,对不利影响因素的分析预测和相应的技术保证措施等。上述内容力求全面、详尽、具体,并同时提出施工管理的各种保证体系建制。
(二)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分工审批权限
施工组织设计、专题设计型施工方案由公司总工程师主持,组织有关部、室、项目经理部参加,由公司工程部负责汇编,公司总工程师组织工程部有关人员进行审批。
(三)施工组织的编制时间要求
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与接制到图纸后15天内提出;施工设计概要在接到图纸后7天内提出;编制的投标施工组织设计视具体情况按期提交,原则不影响送标时间。
(四)施工组织设计的实施管理
1、所有工程都必须施工设计或方案,否则不准开工;
2、未经审批或审批手续不全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视为无效;
5、施工组织设计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实施过程中,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改变,凡属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变更和调整,都必须编制“施组调整(或补充)方案”,报原审批人批准后方可执行。
6、工程完成时,必须及时原施工组织编制内容做出技术总结,并上报原审批人,做好施工组织设计评价和对编制人、实施单位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施工组织设计的考评(略)
材料检验制度是对施工用材料、构件、配件和设备等,必须由供应部门提出合格证明文件,,并进行试验、检验,对不合格的产品不得使用,并注明去向。对有关设备进行调整和试运转,以便正确、合理地使用,保证工程质量。
质量检查和验收制度规定,必须按照有关质量标准逐项检查操作质量和产品质量,根据建筑安装工程的特点分别对隐蔽工程、分项工程和竣工工程进行检查验收,从而逐环节地保证工程质量,详见质量管理制度。
工程技术档案是指反映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技术状况、质量状况等有关技术文件、图片、图纸、光盘等,这些都需要妥善保管,以备工种交付使用、维护管理,改建扩建时使用,并对工种历史资料进行保存和积累。
1、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由公司档案管理员负责;
2、各项目工程的档案资料必须按照单位工程技术资料规定的内容齐全,填写准确无误。
3、档案的收集整理严格按“档案管理办法”的标准执行。
4、工程竣工验收的统一交回公司存档。
是各级技术领导、技术管理机构、技术干部及操作工人的技术分工和配合要求,建立这项制度有利于加强技术领导,明确职责,从而保证配合有力,功过分明,充分调动有关人员搞好技术管理工作的积极性。
(一)技术管理机构
公司经理
总工程师
工程部
项目经理
项目技术负责人
技术人员
专业施工员
工人班组
(二)各级技术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
1、在各自负责的范围内,做好经常性的技术业务工作;
4、检查各级技术部门和技术人员贯彻有关技术规定、制度、规程的情况;
(三)总工程师的主要职责
1、全面领导企业的技术工作和技术管理工作;
7、领导培训工作,审批技术培训计划;
8、领导进行技术总结;
9、对技术人员的工作安排、晋级、奖罚等方面提出意见;
10、对施工生产中的安全问题负技术上的责任。
(四)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主要职责
2、开展经常性的技术工作,主要有:
(2)参加施工组织审批;
(3)负责项目工种技术交底工作;
(5)主持建筑物的位置、轴线、标高等预栓、组织隐蔽工程验收;
(6)组织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设立预检,参加竣工验收;
(7)组织质量检查,负责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并及时上报;
(8)对施工生产中的安全问题负技术上的责任;
(9)协助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工作;
(10)领导材料检验工作 ;
(11)负责技术革新、环保计划的实施;
(13)参加技术会议,组织技术业务学习和进行技术安全教育;
该制度规定对重要的且影响工程的技术对象进行复核,避免发生重大差错,影响工种的质量和使用功能,复核的内容本般包括建筑物的位置、标高和轴线、基础、设备基础、模板、钢筋砖、砖砌体、大梯图、主要管道、电镀,审批内容为合理化建议、技术措施、技术革新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对其它工种内容按质量标准规定,进行有计划的复查和检查,该制度实施由公司工程部负责完成。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33257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