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工作或学习进行到一定阶段或告一段落时,需要回过头来对所做的工作认真地分析研究一下,肯定成绩,找出问题,归纳出经验教训,提高认识,明确方向,以便进一步做好工作,并把这些用文字表述出来,就叫做总结。总结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孵化基地工作总结篇一
一、 年 月 日,我乡挂牌成立了“河长制”办公室,制订了“河长制”实施意见,全面实施“河长制”目标管理,在全乡范围内,全面建立河道“河长制”管护制度,将河道管理责任落实到“河长”。
二、20xx年“河长制”主要工作成果。
1、建设责任体系。针对全乡12个村的两大水系、36公里河道、14座小(二)型以上水库,共确定 40个河(库)长,设立了“乡级河长”、“村级河长”和保洁员的管理责任体系。严格落实“河长制”,实行分级分段管理,明确责任区域,强化责任落实,强化监督问责,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推进各项工作。
2、开展“河长”业务培训。组织各村“河长”参加乡里举办的**乡辖区流域河长培训班,对各级“河长”进行业务培训,加深对“河长制”管理工作的认识,理清工作思路,提高业务水平。
3、建立河道巡查巡护机制和长效保洁机制。设立河道巡查制度,成立河道巡护队和保洁队,强化日常巡查和保洁,营造人人爱护环境的浓厚氛围。
1、河长徒步巡查**辖区内所有流域。在乡长王青海的带领下,全乡各级河长共同进行了为期两天的徒步巡查。全面掌握本乡的流域环境情况,为河长制工作的进行打下坚实基础。
2、开展养猪场整治行动。在全乡范围内用
孵化基地工作总结篇二
出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平等、自愿、充分协商,就甲方向乙方租用场地之有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租赁场地及用途
乙方同意将坐落在 市 区 ,面积为 平方米的场地(以下简称该场地),出租给甲方作广告发布或品牌宣传推广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将该场地交付甲方使用。
第三条 租金及其支付方法
1、租金为每平方米 元/月,租金每月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
2、基于户外广告的报批程序,乙方同意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户外广告得到政府批准发布之日起开始计付租金。
4、以上款项甲方采用 方式支付,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租金时,须向甲方提供国内有效的等值发票,否则甲方可顺延付款。
第四条 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在租赁期内,甲方必须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使用场地。
2、在租赁期内,甲方必须服从该场地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
3、甲方须按期向乙方交纳租金,并向该场地物业管理公司支付因租赁场地而产生的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
(二)乙方义务
1、乙方须保证该场地的土地使用权权属清楚,并享有处分该场地的权利。
2、租赁期内,乙方保证不将该场地外缘向外20米(即以该场地外缘任一点为圆心、半径为20米)范围内的土地及其附属物租与第三方作房地产广告用。
3、乙方在交付场地给甲方使用时,应保证本场地在出租使用时的质量符合安全使用及符合本合同的使用目的的要求。
4 、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如乙方继续出租该场地,在相同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承租该场地的权利,经同意后双方应另行签订租赁合同。
第五条 甲方与乙方的变更
1、在合同期内,如果甲方将该场地的租约转移给第三方时,本合同对第三方继续有效。
2、乙方转让该场地的土地使用权,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在同等的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将该场地交付甲方使用的,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间甲方应付总租金的20%作为违约金。
2、如因该场地的土地使用权权属发生纠纷或乙方原因导致影响甲方对该场地使用的其他情况,乙方负责解决该纠纷,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如乙方交付的场地除不可抗力事件外未能达到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第1、2、3项的要求,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间其应付总租金的20%作为违约金。
4、乙方不能按规定的日期把该场地交付甲方使用,从逾期交付之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每日按 的 ‰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间甲方应付总租金的20%作为违约金。
5、如甲方拖欠应付乙方租金超过 日,乙方按每日 ‰计收甲方应交而未交款的滞纳金;如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拖欠月租金超过 个月以上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场地,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应付而未付租金的20%作为违约金。
6、由双方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只能选择一项):
( )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租赁期内,双方不得提前解除合同。如甲方提前退租,甲方应提前 天书面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支付余下租赁期内其应付租金的20%作为违约金;如乙方提前收回场地,乙方应提前 天书面通知乙方,并向甲方支付余下租赁期内甲方应付租金的20%作为违约金。
( )任何一方如需提前解除合同,须书面通知对方。自另一方收到通知之日起 日后,本合同自行终止。双方对此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免责条款
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九条 法律适用
对本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释、效力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而发生争议的,合同各方应本着友好、写作的态度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诉讼,双方同意由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 其它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其他约定:
(本页无正文)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签约人): (或授权签约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附件:
廉 洁 协 议
孵化基地工作总结篇三
我代表……做报告,请各位代表审议。
一、 过去工作回顾
二、 未来工作展望
通读全篇,我们可以发现工作报告有如下几个特征:
1、总结的客观性
2、措施的可行性
3、执行的约束力
4、明确的目的性
这几点,在以下的探讨中我们会有更深的认识。
在过去工作回顾这部分,常常谈及主要业绩、主要体会、存在的主要问题这三点。我们知道,只有认真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才能更好地为下一步工作提供参考依据。业绩是肯定成绩,鼓舞人心的;体会是交流心得,再接再厉的;问题是发现不足,予以改进的。
在未来工作展望这部分,常常是先分析形势,然后明确任务。分析形势是我国由来已久的、报告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可以让员工知道当前的情况,增强他们的归属感。明确任务时一定要具体:首先是基本情况。需要对前期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概要说明,从而根据下阶段的特点,找出当前执行计划的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以确保新的工作计划建立在切实可行的基础上。其次是经预测和论证,客观地把工作计划分解到各具体部门,使之成为各部门的具体任务,包括对工作数量、质量、效率、经济效益等的要求。最后是步骤和措施。它要求写明“怎样做”的问题,包括指挥机构的建立、制度的形成、责任部门的分工协作、时间安排等。它要尽可能具体、详尽,便于检查,以确保工作计划在执行中环环相扣,衔接自如。
孵化基地工作总结篇四
乙方(承租方):
第一条:合同标的位置、广告牌形式及规格
1、 位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用地,总长度288米。
2、 广告牌须根据本合同所附图面设计的尺寸设置,其结构须以不影响挖山平地工程及后期的项目施工为原则。
3、 广告牌形式: 滚龙立柱、后拉、彩钢面板、墙体 。
4、 广告牌版面材料为彩钢面板,广告牌立柱为滚龙立柱,广告照明灯(如有)应为版面上边缘向下方向,每盏灯间距为3米(以实际安装为准)。
第二条:承租期限
1、 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10月16日起至20xx年01月15日止;甲方同意免除乙方合同期内前3个月的建设招商期租金,租金起算日为20xx年01月16日。
2、 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独家承租位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用地的户外广告经营权。
3、 乙方在该期限内履约情况良好,无违约现象发生,且甲方仍继续出租的情况下则自动续约。
第三条:合同经营费用、支付方式及支付日期
1、 乙方需支付给甲方广告位场地租金每年为人民币(大写): 。
2、 乙方须在甲方发出的成交确认书规定的时间内支付甲方合同履约保证金,本合同成立之时,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大写): 。此履约保证金在乙方交付第一年的广告位场地租金时进行抵扣。
3、 支付方式
乙方必须在 日前以转账方式将本合同约定的第一年租金支付至甲方指定银行账户。
4、 支付日期
a: 日前,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第二年的租金为人民币 。更多年限租金支付日期以此类推。
b:租金第一个叁年期不变,第二个叁年期递增百分之二十,以此类推。
第四条:产权归属
1、 合同期满或本合同约定解除、中止合同的,乙方应拆除基础及牌架,若甲方不愿拆除,亦可按双方协商认可的合同中止时实际使用价值(可委托有资质的评估单位评估价值)折价转让给甲方。
2、 乙方拥有本合同执行期限内广告位经营权、广告发布权、管理权、使用权。
3、 如乙方承包的广告位场地所有权发生改变,甲方需提前三个月通知,并无偿协助办理相关的过渡手续。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责任:
1、 提供合法的证明性文件给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如土地使用证、场地租赁合同等。
2、 监督并督促乙方按合同规定交纳广告位租金。
3、 提供的场地应适合广告牌建设条件,既场地平整、可正常使用。
4、 在合同生效后有义务通知与挖山平地工程施工方或者其他相关第三方本广告牌位的承包情况,避免产生的不必要的纠纷。
5、 甲方应配合乙方的现场施工并尊重乙方的施工设计、广告悬放等决定,不得以非正当理由阻止广告牌的安装。
6、 广告牌建设安装时甲方应配合乙方施工并提供必要的方便。安装时不得破坏甲方的设施。
7、 合同期限内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广告牌全面拆除的,甲方须赔偿乙方由此带来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安装、制作等费用)。
乙方责任:
1、 广告位的设计、制作、安装等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并承担一切施工和安装费用。
2、 乙方设计制作的广告牌应符合市政管理等部门的要求,与市容市貌相协调,否则,由乙方负责改造,费用由乙方承担。
3、 乙方负责到城建、工商、税务等相关部门办理广告位施工建设、广告发布等全部相关审批、备案等手续,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4、 广告内容由乙方负责审查、制作、安装、发布,广告内容须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因广告经营造成工商、税务、卫生、城建等部门的处罚,均有乙方自负。
5、 乙方应选择具有资质的设计、施工等单位进行广告牌的设计与施工安装,施工期间发生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 乙方须按照抗风抗震等标准设计、制作广告牌,确保广告牌的质量与使用安全。
孵化基地工作总结篇五
乙方:北京_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及_酒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友好、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同意就下列场地租赁事宜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场地位置和面积
1.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商业用房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大街101号__大厦b座六层,使用面积为 2700 平方米。
1.2 具体的租赁区域详见附件1:场地平面图。
第二条:租赁场地的用途
所租场地的用途为 文化娱乐(_酒城) .除经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及免租金期限
3.1 租赁期限为 20 年,自 _年 6月01日至 20_ 年 05 月 31日。
3.2 免租金期限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_年02月28日。
第四条:租金和定金
4.1 租金的确定适用逐年递增的办法确定。其中,第1—2年为人民币 2元/平方米/天,月租金总额为 162,000元,三个月租金总额为486,000元,年租金总额为 1,944,000元(大写: 壹佰玖拾肆万肆仟元)第3—_年,每天每平方米2.7元,第11—20_年按经营情况租金另定。
上述一个月按30天,一年按360天计算。
上述租金中不含水、电、空调、供暖、垃圾处理等费用。
4.2 乙方于签署合同后 3 日内向甲方支付3个月的租金作为定金。如果乙方单方面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定金不予退还;如果甲方单方面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应双倍返还乙方定金。
4.3免租期结束后,定金同时作为履约保证金。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或商场的有关制度在乙方经营期间违反本合同所约定义务时给予乙方相应处罚。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履约保证金不足时,乙方应在10日内补齐。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予以返还。
4.4每 3个月为一个租金支付周期,,除第一期租金按本条4.5执行外,以后每期的租金应提前30天向甲方支付,甲方收到乙方租金后为乙方开具正式发票。
4.5第一期租金的交纳应在本合同约定的免租期届满前3日内支付。
第五条:续租优先权及转租
5.1 合同期限届满后乙方需要续租的,乙方应在期满前3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否则,期限届满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5.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让本合同项下的租赁场地
第六条:其他费用
6.1 乙方正常经营所发生的所有税费由乙方自行负责缴纳。
6.2 乙方装修和改建以及专用和专有设备的安装、调试、维修和保养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3 甲方负责安装水、电、天然气表,但水电费由乙方承担。水电费的标准按北京市的规定价格执行,空调费按实际使用电表数字计算。
6.4 垃圾清运费由乙方自负。
6.5 甲方协助乙方申请有线电视、通信、宽带的开通,有关开户和使用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6应由场地产权方交纳的有关场地本身的费用与土地使用费用、能源费等,以及场地主体结构的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工程改造引起的场地主体结构变化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以上约定由乙方承担的各种税费,除由乙方直接根据有关规定向相关部门缴纳外,甲方根据有关规定凭单据、发票按各规定的期限向乙方结算。
第七条:所租场地的交付
7.1乙方应在签订合同时与甲方工程部门协商装修改建事宜,如涉及变更原中央空调系统、公共桥架、消防报警、喷洒系统、防排烟系统、防火分区消防通道、主体结构变更时,须经设计单位认可。
7.2乙方进场施工前应先向甲方提供装修施工图纸一套(含电路图、效果图、材料清单),经甲方批准并进行现场交接后,乙方的施工单位应持资质证明办理进场手续,方可对租赁场进行装修。
7.3 甲方已于 _ 年 4 月 29 日前将场地(毛坯房,指设备现状)交给乙方进行装修、改造。
第八条:所租场地)的使用
8.1.1 所租场地)的用途为文化娱乐(_酒城)
8.1.2 应遵守__大厦的有关规定,爱护场地及其附属设备设施,防止损害。
8.1.3 不得擅自改变所租场地的主体结构。确需改变时,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须经有关部门批准,甲方给予配合,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8.1.4 乙方应负责在所租场地区域内自行安装的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
8.1.5乙方对所租场地及其专供乙方使用的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必须及时报告和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8.1.6 乙方在租赁期间,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乙方必须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消防安全责任
9.1 甲方负责消防验收,所租场地乙方在二次装修引起的消防系统变更,乙方自行完成消防报验手续,甲方给予配合,改造费用由乙方承担。
9.2乙方在租赁期间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地方性规章制度等,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因乙方原因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9.3 乙方应在所租场地内按有关规定自行配置灭火器材,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9.4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所租场地内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在事先给乙方书面通知的合理时间内检查所租场地的防火安全,乙方不得无理拒绝。
第十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0.1 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时间和要求将所租场地交付乙方使用。
10.2 甲方同意乙方利用所租场地的外墙进行企业广告发布和企业宣传,位置、费用另议。乙方发布广告必须事先自行征得广告主管部门的认可。
10.3甲方保证所出租场地的主体结构与门窗、水、电、消防、照明、空调和客货电梯等设备设施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质量完好,安全可靠,可以正常投入使用。
10.4 乙方与__大厦的物业管理公司发生工作矛盾时,由甲方负责协调和调解。
10.5 乙方办理各项执照及许可证,需甲方协助时,甲方应提供方便和服务。
10.6 甲方保留以下权利:
10.6.1 在不影响乙方正常营业的情况下,甲方有权随时派遣工作人员进入乙方所租赁场地进行有关固定设备检查和维修。
10.6.2 甲方有权在本合同到期前三个月内,带领其他有意租赁者在乙方正常工作期间到乙方租赁场地视察参观。
第十一条:乙方权利及义务
11.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法营业所需的全部有效资质证件(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管理部门加盖红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委托书、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商标注册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等)
乙方应在营业前,申办好营业执照及企业分支结构注册和税务登记、卫生许可证等一切手续,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11.2 乙方保证按时交纳租金和水、电、空调等基础能源费及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11.3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同时与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__大厦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并按商城的统一标准交纳各种物业管理费用。
11.4乙方保证遵守国家和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的法律法规,遵守__大厦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商城有关安全和消防的规定,服从__大厦的统一规划和管理。
11.5 乙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从事合法正当的经营活动,按国家规定按时交纳经营的各项税费。
11.6乙方有责任在进行装修改造的过程中,不破坏所租场地的主体结构。不得将租赁场地内不属于乙方的财产作为向任何第三者以任何形式的债务担保。
11.7 负责所租场地的内部防火安全、门前三包、室内卫生、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有关部门的管理规定。
11.8乙方的经营人员应具备身份证或暂住证、务工证、健康证明、婚育证等,乙方应保证并要求其经营人员能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商城的规定。乙方应将其经营人员的上述证明的复印件提供给甲方。
第十二条:退租
12.1 双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时,乙方应在 20日内完成撤场工作,并将所租场地及其甲方原有的专用设备设施恢复原状(自然损耗除外)后交付甲方。
12.2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保证甲方原有的专用设备设施正常、可靠运行。
12.3 甲方同意乙方将其自行购置的设备和设施拆除与撤出,但乙方拆除和撤出有关设备设施后有损甲方场地及其附属物的除外。
12.4 双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时,乙方一次性付清应由乙方承担的全部租金和其它费用后,甲方原则上保障乙方的撤场工作不受干扰。
12.5 除上述约定外,退租的未尽事宜届时双方具体协商确定。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3.1如果甲方不能按时完成交接工作或因甲方原因造成水、电、消防、空调、电梯等设备的验收滞后,使乙方因此而延误工期,则所延误之时间应视为乙方免租期。
13.2甲方应保证乙方经营所需的水、电、暖和空调与新风的正常供应,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正常经营,甲方应免除在此期间乙方的房租,由于乙方失误操作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3.3 如乙方欠付租金及相关费用,每延期 1天,除租金和相关费用外,还应向甲方支付所欠金额 3‰ 作滞纳金。
13.4.3 利用所租场地进行违法活动的;
13.4.5 违反安全、消防的有关规定,多次经、消防部门或甲方警告不能及时改正或酿成灾害发生,造成损失的。
13.5无论什么原因,乙方车撤场时,若依据本合同约定欠交甲方各项费用的,甲方有权限制乙方将其自行购置的设备和设施拆除与撤出,乙方同意甲方在乙方未清偿全部所欠费用前留置其设备设施等一切财产。
13.6 甲方了解乙方违约的事实而又接受租金时,不能视为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除非甲方明确以书面方式或放弃上述权利。
13.7 在合同有效期内, 任何一方提出提前终止本合同,需提前6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签订终止合同,但合同另一方有权要求提出终止合同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在终止合同生效前,本合同仍有效。
13.8 如因国家建设或遇不可抗力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双方自行承担。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第十五条: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六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在甲、乙方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日内,双方持本合同和有关证明文件向当地有关部门申请登记备案。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登记备案机关备案一份。
附件:场地平面图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日
孵化基地工作总结篇六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不存在土地市场,土地不是商品,也没有价格。但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这种二元土地所有制基础之上城乡有别的建设用地使用制度,已经越来越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建立并完善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推动土地资源合理配置,维护农民利益并提高农民收入,实现城乡协调发展是现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如何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交易平台,实现国有与集体建设用地“同价、同权”的目标,在提高经济绩效的同时维护社会公平,应该是现阶段我国构建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中值得思考的问题。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集体建设用地隐形市场已经客观存在。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步伐加快,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资产价值已经充分地显现出来。尤其是在我国经济发达地区以出让、转让、出租和抵押等形式自发流转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现象在数量上和规模上都有不断扩大趋势。尽管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实践已经在展开,但我国现行土地管理制度对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立法仍处于空白之中。以公开、规范的方式转让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城乡统筹建设用地市场体系,有利于提高土地资源配置效率和农村经济的更快发展。
随着《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开始施行,其他省份针对本地区特点的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办法也纷纷出台。这些地方法规的实践,对探索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机制,实现规范有序管理,取得了初步的经验,也为修订《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规和建设用地使用制度改革奠定了政策基础。但是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仍处在地方实践阶段,要真正建立城乡统筹的建设用地市场,国家立法的支持是必不可少的环节,破除土地制度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制约瓶颈,进一步释放被束缚的生产力,同时维护社会公平,已经成为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焦点。
首先,我国土地政策的基本特征是城乡二元土地所有制以及国家土地一级市场的垄断,城市和农村土地享有不同权利。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在被用作城镇建设之前,必须先通过强制征收转到政府手里,成为国有建设用地之后方可合法转让。其次,集体土地所有者缺位导致寻租现象。我国法律规定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但实际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处于缺位的状态,村委会在一定程度上充当集体组织“代理人”的角色,这样造成了村干部掌握了绝大部分的土地处置权,在参与征地补偿谈判中掌握了权力寻租的条件。近年来农村最突出的腐败问题几乎都与集体土地有关。村官的寻租活动,直接侵害了农民的切身利益,阻碍了农村经济社会的进步,成为农村社会不稳定因素,无论对维护社会公平还是提高经济效率都将造成不利影响。再其次,缺乏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导致信息不对称。由于城乡土地市场分割,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始终处于“非正式流转”层面上。因此,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市场始终处于自发、分散、无序状态,存在着信息不对称。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信息不对称会影响土地资源的最优配置。由此可见,构建城乡统筹的建设用地市场,使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价、同权,不仅要对《土地管理法》进行修订,还要修改金融、税收、财政、司法等配套政策。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提供信息服务平台,确保集体建设用地在有形市场的指导下实现流转的渠道畅通和规范管理,是现阶段土地制度改革的必由之路。
目前社会各界普遍对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热情较高,但是要形成平等高效、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体系,诸如耕地保护和土地交易管理、土地税收征管等市场监管体系必不可少。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土地管理,是保障我国土地市场高效运行的前提,也是维护社会公平的基础。
切实保护耕地,防范“公地的悲剧”。耕地既具备公共物品的特征,又具备私人物品的特征,可称之为“准公共物品”。因此,耕地保护问题不可能完全通过市场来调节。在我国现行的土地制度安排下,市场作用对于耕地保护有时候起着消极的负面影响。因而必须借助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来纠正市场失灵。从目前情况来看,首先,应该建立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采取措施,将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层层落实,建设占用耕地应实行先补后占制度。根据国土资源部发布数据显示,11月1日至12月31日时段全国31个省(区、市)耕地面积由10月31日的18.2603亿亩减少为18.2574亿亩,净减少29.0万亩,比上年度净减少数量下降50%,表明我国耕地保护呈现向好势头,耕地减少势头得到初步遏制。另外,可以考虑对耕地保护行为采取补贴制度,设立耕地保护基金,根据耕地保护数量、质量以及耕作状况,给予补贴。补贴费用可以由地方政府从土地出让收入、耕地占用税以及相关税费中提取。
一是明确土地权利的种类。国家土地所有权人和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对自己的土地应该同样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土地权利种类应包括国家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农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土地抵押权等。
二是赋予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与国有土地相同的权利,取消现行法律法规中关于集体建设用地不能直接出让给城镇的单位或个人用于非农建设的有关规定。国有建设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租赁,可以采取招标、拍卖等竞争方式或者双方协议的方式,通过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以公开方式进行,以维护集体土地产权的完整性。
三是明确产权的工作同时要依靠土地登记确权工作,实行土地统一登记发证制度。国有或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据已确认的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造册,核发土地权利证书,确认所有权及建设用地使用权。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避免土地流转过程中的权属纠纷,维护合法权益。四是国家应该建立统一的土地登记系统,各类土地登记结果应当依法进行汇交,土地登记资料可以依法公开查询。同时,国家建立土地调查制度,土地调查成果作为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从事国土资源规划、管理、保护和利用的重要依据。
的基础上,建立城乡统筹的土地税收体系,将集体建设用地交易也纳入其中,实现财富公平分配。另外,对城乡统筹的建设用地市场实施统一的土地税制,也可以成为地方政府获得稳定财政收入的来源,改变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有利于地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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