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安徽省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 机关管理人员行为规范(通用5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9-05 08:18:13
2023年安徽省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 机关管理人员行为规范(通用5篇)
时间:2023-09-05 08:18:13     小编:笔砚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安徽省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篇一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规范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行为,保证政令畅通,树立良好的公务员形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结合开展政风行风示范窗口评选、重点治理“庸、懒、散”行为、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等活动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行为规范适用于达坂城区党政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与党政机关有劳务关系的其他工作人员参照本规范执行。

第二章工作人员行为准则

(一)政治坚定。努力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坚定地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忠于国家。热爱祖国,忠于宪法,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维护党委、政府形象和权威,保证政令畅通。

(三)勤政为民。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清正廉洁,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勤奋工作,钻研业务,甘于奉献,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热爱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体察民情,了解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

(四)依法行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规定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执行公务,依法办事,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不滥用权力,不以权代法,做学法、守法、用法和维护-法律、法规尊严的模范。

(五)务实创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理论联系实际,踏实肯干,勤于思考,勇于创新,锐意进取,大胆开拓,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时刻保持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和旺盛的工作斗志,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六)清正廉洁。克己奉公,秉公办事,不循私情,不以权谋私,不贪赃枉法。淡泊名利,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改进工作作风,讲求工作方法,注重工作效率,提高工作质量;工作时间不准饮酒。不得行贿、受贿,不得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不准利用婚丧嫁娶、过生日、乔迁新居、子女参军、升学等名目大操大办敛财;不准随意公车私用;不准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得在职经商或帮助他人经商。

(七)团结协作。坚持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不搞自由主义。认真执行上级的决定和命令,服从大局,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团结一致,勇于批评与自我批评,齐心协力做好工作。

(八)品行端正。坚持真理,崇尚科学。学习先进,助人为乐,谦虚谨慎,言行一致,忠诚守信,健康向上。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举止端庄,仪表整沽,语言文明,讲普通话。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

(九)振奋精神。勇于吃苦,甘于奉献,工作尽职尽责,敢于管理,善于管理,严于管理;公平、公正地处理问题;不得以上级领导指示为借口,转移矛盾,推卸责任,当老好人。

(十)爱岗敬业。处处以身作则,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率先垂范。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快节奏、求实效的工作要求,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

(十一)加强学习。准时参加各种会议和学习,会中(学习)认真听讲(听课),做好记录,不打盹、不私语、不随意走动、不早退;会后及时传达并落实好会议精神。

(十二)遵守纪律。因事请假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并注明事由、时间、去向。其中,因公务外出的,除要履行外出公务手续外,科室负责人(含科室副职)要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报告;科员(含工作人员)要向科室负责人报告。节假日期间,各科室主要负责人要安排好工作,保证工作正常有序进行,离开本市外出要提前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请假。不得利用办公用具处理个人私事。严禁酒后驾车,公车私用。

(十三)通讯畅通。无论是工作时间,还是业余时间都要保证通讯联络畅通。参加各种工作会议(学习),手机要保持静音(振动)状态或关闭,接听电话要离座。

(十四)值班工作。值班人员和值班领导要按时到岗,认真履行职责,按要求做好记录,协调处理好各项工作。因故不能值班,要提前请假并在得到批准后调整好值班人员。

(十五)仪表仪容。个人仪表要端庄大方,服饰整洁,工作场合符合着装规定(按公务员着装礼仪)、语言文明,办公室清洁规整。

(十六)自我约束。严禁参加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和用公-款支付的娱乐活动,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不该参加的宴请和娱乐场所的活动,不得在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或是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

(十七)勤俭节约。创建节约型机关,树立节约意识,节约用水、用电、用纸等,严格控制电话、接待费用,严禁公-款吃喝。

(十八)加强修养。关心集体,爱护公物,团结同志。不在群众中发牢骚、散布消极情绪、传播政治笑话、小道消息和黄色短信。

(十九)坚持原则。无特殊情况或紧急情况,不得越级请示汇报工作,不准瞒报、谎报基层发生的问题。要加强工作中的协调。副职对正职负责,不能上交矛盾。副职要维护正职的权威,不得与正职当众争辩;正职要维护副职的威信,批评副职要讲究场合和方法。

(二十)民-主管理。重大事项的决策,事前必须论证并与领导班子成员沟通,不得临时动议;研究的重要议题,必须提前把讨论材料印发给参加会议的人员,给大家充分思考、修改的时间。

(二十一)统一步调。要自觉维护领导班子的团结。相互支持、相互配合、互相尊重;会上会下言行一致;凡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事项,班子成员必须坚决执行。

(二十二)严守机密。严禁违犯保密规定,未经许可的保密事项,严禁对外泄露。

(二十三)管好文件。严肃认真、及时准确地做好文件的收发工作。对基层的工作请示,要在规定的时限内给予答复,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十四)法律、法规确定的其他行为准则。

第三章违规行为

第四条 违规行为是指违反行为准则的具体行为,分为一般违规、严重违规、特别严重违规三个档次。

(一)无故不参加集体学习,或参加学习(会议)不按规定带笔记本;

(五)饮酒影响工作或影响自身形象;

(七)办公环境卫生检查不合格,文件材料等物品摆放凌乱;

(八)值班漏班、值班情况不作记录,无故缺席会议;

(九)随意破坏、浪费公物,办公时间利用办公用具办私事;

(十一)不及时制止和处理本单位或身边正在发生的违规的人和事;

(十二)不深入基层,了解掌握情况不够准确;

(十三)工作中不讲配合、不讲方法、不讲大局;

(十四)职责范围内工作出现漏洞,被职能部门发出限期整改通知单,经复检不合格。

第六条 违反以下行为准则的属严重违规

(二)工作讲条件,计较个人或局部得失,工作推诿、拖拉;

(三)安排工作有误,影响正常工作;

(五)上班时间炒股、上网聊天、玩游戏、打牌;

(七)奢侈浪费利用职权公-款吃喝,未经主管领导批准公车私用;

(九)违反工作程序或不按规定处理问题,不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基层或相关单位的请示,造成一定后果和影响。

第七条 违反以下行为准则的属特别严重违规

(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

(四)拉帮结伙、搞小圈子,影响正常工作开展;

(六)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亲友就业、调动、晋级、经商等谋取利益;

(八)酒后驾车、上班时间饮酒并造成一定影响;

(十)不讲民-主,暗箱操作,违反工作程序和要求,造成严重后果;

(十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犯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合法权益;

(十六)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十七)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

(十八)严重违反“八荣八耻”要求和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

(二十)其他影响机关工作效能,构成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

(二十一)严重违犯党纪国法,严重违反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章违规行为处理办法

第八条 违反行为规范的处理办法分为:批评教育、通报批评,

书面告诫,责令离岗培训,调离工作岗位五种。

第九条 处理依据:?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

第十条 考记一次一般违规行为,予以批评教育。在当年干部考核中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第十一条 考记三次一般违规和一次严重违规,以通报批评或书面告诫。受到告诫的干部,在当年干部考核中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并扣发一个月的津贴补贴。

第十二条 考记两次严重违规行为和一次特别严重违规,予以责令离岗培训,并取消年度综合目标管理奖。

第十三条 在一个考核周期内(一年),出现考记二次一般违规行为和一次严重违规行为,予以责令离岗培训或调离工作岗位。其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第十四条 对构成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党纪、政纪、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

第五章违规行为责任追究程序

第十五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有权对机关工作人员违反行为规 范现象进行投诉或举报。

第十六条 受理举报机关:区委组织部、监察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第十七条 受理单位接到投诉或举报后,统一汇总到区监察局,并协助效能投诉办公室共同办理,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决定。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向投诉或举报人说明理由。决定受理的,应安排人员调查核实,在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第十八条 应当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十九条 给予书面告诫以上责任追究的,应将相关处理决定送达被处理人。

第二十条 被处理人对处理决定或党纪政纪处分决定不服的',可按有关规定申诉。

第六章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上级机关另有责任追究规定的,依据其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区纪委、组织部、监察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由组织部、监察局、效能投诉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为加强省水产局机关作风建设,指导和规范工作人员行为,文明办公,创建服务型机关,树立水产大省良好的行业形象,根据《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局机关实际,特制定省水产局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1、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和省政府保持高度一致,不发表与党中央和不一致的言论,不听、不信、不传播政治谣言。

2、自觉维护党和国家的尊严和荣誉,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3、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4、自觉遵守农业部、省农业厅和省水产局的各项规章制度。

5、自觉与违法乱纪行为和不良现象作斗争。

6、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大局。

二、岗位纪律规范

7、严禁迟到早退。上班时间上午8:00时前、下午14:30时(夏季作息时间15:00)前必须进入办公场所;下班时间中午12:00前、下午17:30前(夏季作息时间18:00)不得不经请示离开办公场所。班车发车时间必须视作息规定及时调整。有事外出提前请假,并及时销假。8、严禁工作时间在电脑上玩游戏、打牌、下棋、看影视、炒股、聊天(文件传输和工作交流除外)、网购以及看小说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9、严禁工作时间串岗聊天,在室内、楼道追逐打闹和大声喧哗,与闲杂人员在办公室、走廊闲聊,带子女、亲友进办公楼。

10、严禁工作时间办私事和从事与工作无关的其他活动。

11、严禁酗酒。无特殊原因不允许在工作时间午间饮酒(有重要接待活动,经领导批准除外)。

12、严禁在上班时间穿奇装异服、短裤、背心、拖鞋。男同志不留长发,不蓄胡须;女同志不穿过于暴露的服装,不浓妆艳抹。

13、严禁工作时间东倒西歪,躺卧桌椅,在办公室、会议室和走廊乱扔杂物。

14、严禁将早点带入办公楼并在工作时间进餐或吃零食(午间工作餐统一在12:00时)。

15、严禁在参加各种会议时随便讲话、打瞌睡、离席走动。到会要提前5分钟,并将移动电话关机或设置为振动状态,如有要事应离开会场接打电话。

三、公务办理规范

16、严格执行“首问负责”、“限时办结”、“服务承诺”等制度,接受群众监督。

17、对所承办的工作要做到雷厉风行、迅速办理。凡属领导交办的事项,要按照批办时间要求按时完成,不准拖着不办、顶着不办、耽误工作。

18、处理公务,职权范围以内的事务要主动办理,职权范围以外的事务要及时请示汇报。

19、来文要及时处理,做到分类清楚、有条不紊。

20、工作时间外出开会、办理公务,要按分级管理的原则,分别提前告知处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去向和返岗时间。各处室人员外出既要向局办公室报告,又要在处室内相互告知,保证查岗时准确知其去向。处室内要统筹安排人员外出,确保处室有值班人员。

四、接待行为规范

21、接待来局办事人员要热情周到。接待语言要用“您好、请座、请讲、请慢走”等文明用语,杜绝“不清楚、不知道、你去找其他单位”等忌语。见面时要起身迎接、让座、倒茶,送别时要起立相送。

22、接待来局反映和咨询有关问题的人员,听取对方陈述要精力集中,询问问题时要态度和蔼,解答问题时要耐心诚恳,不准训斥或表现不耐烦情绪。

23、接待对象询问要去办事的处室路线时,要热情详细指引或引导。

24、接待对象有需要在我单位就餐的,严格按《省水产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执行,坚持标准,不得超标准接待。

五、电话使用规范

25、接打电话时注意语言规范,接听电话开头语一律为:“您好,这里是省水产局某某处室,请问有什么事需要我帮助吗……”。要尽量使用普通话,亲切和气。如:请问您是哪个单位,怎么称呼?请问有什么事,我会尽力帮助你”。严禁使用:“喂、不知道、问别人去、我不管……”等忌语。

26、接听公务电话,要耐心细致听取对方说明事由和需要询问的问题。本人能够立即回答的要耐心答复和解释,不能立即回答的应明确告之可以作出答复的单位和联系方法,或者请对方留下联系电话,向有关部门问清情况后及时给予答复。

29、全体人员要确立环境卫生意识,搞好办公区域的绿化、美化、净化,营造优美整洁的办公环境。

30、各处室内部环境卫生由本室工作人员自行负责,做到每天打扫整理(擦桌、倾倒垃圾、整理办公桌等),每月开展一次大扫除(擦拭沙发、门窗、书柜、办公用品等),确保办公室整洁卫生。

31、办公桌、书柜上的办公用品、文件资料、报纸和办公设备等要摆放有序,整齐方正,秩序井然,无灰尘污垢。

32、局后勤服务中心搞好绿化养护,发现植物枯萎凋谢的,及时修剪或撤除。

33、不乱扔废纸杂物,不随地吐痰,不在电梯、会议室等公共场所吸烟。

34、爱护公用设施,节约办公耗材,随手关闭水龙头,节约用水。安全用电,合理使用空调、微机,外出时检查电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

七、廉政行为规范

35、严格遵守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廉洁奉公,秉公办事,禁止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36、自觉遵守局财务管理办法,严禁公-款报销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用公-款相互宴请、大吃大喝。

37、自觉履行政务公开制度,增强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

38、严禁将本单位甚至个人消费转嫁基层,授意、要求和默许基层买单。

39、机关工作人员下基层,要轻车简从,做到“五个不”:不酗酒、闹酒;不参加唱歌、跳舞、足浴、按摩、打麻将及其它相关娱乐活动;不接受基层馈赠的礼品礼金(含土特产);不要求地方党政领导陪同;不增加基层负担,主动结算住宿费用。

安徽省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篇二

为了树立和保持时风集团的良好形象,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加强规范化管理,创造一个文明、有序的办公环境,特制定本规范。

一、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忠于职守,尽职尽责,不在任何场所做任何有损企业形象的言行。

二、保守公司秘密,对本公司机密无论是否经管,均不得泄露。不得随意翻阅不属自己负责的文件、帐簿、表册或函件。除因公或工作原因(履行有关手续)外,不得私自带非公司人员进入任何机房、档案资料室、仓库等场所。对所保管的公司财物、文书档案应妥善保管,不得私自携出或出借。

三、不得利用工作机会和便利谋取私利,假公济私。对所办事项不得私下接受往来单位的馈赠或挪用财物。

四、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领导交办的事情要迅速处理,并及时汇报。

五、顾全大局,团结协作。以完成自身岗位和本部门工作和任务为主要职责。在相关部门提出协助请求,本人或本部门又是最佳协助人时,应予积极配合。

六、对顾客或参观来宾应保持热情礼貌、诚恳友善的态度,语言流利、措辞恰当,不卑不亢、谦虚谨慎,维护公司形象,客观正派,不涉及同行机密。对顾客或来宾提出的要求应坚持原则、机敏处理。

七、外出工作要认真负责,礼貌待人,答复问题要符合政策,无把握的不随便发表意见,不在外谈论本单位中的人际关系等与工作无关的.内容。

八、遵守考勤制度,不得无故迟到早退,请假须按公司规定的程序和制度执行。上班时严禁高声喧哗、搭讪攀谈,不看无关书刊及报纸,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未经批准不得擅离岗位,除工作需要查询资料外不能上网。

九、接听电话执行首问负责制,对广大用户提供热情的咨询服务,对用户的答复不可模棱两可、夸大其词和随意承诺,更不能推诿扯皮。电话语言要简练,用语应礼貌、简洁、明确,严禁在公司打私人电话。

十、衣着应当合乎企业形象和部门形象,上班时间着装及修饰要稳重大方、整洁清爽、干净利落,一般应穿工作服,佩带胸牌。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语言文明、以身作则、树立榜样。

十一、加强自身修养,不断更新知识,强化本职业务技术的学习,认真学习国内外先进的服务和管理经验,加快企业的发展步伐。

十二、勇于创新,不断进取,敢于尝试和承担风险,努力培养学习创新型的组织,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

十三、注重调查研究,勇于荐言献策,向公司提有参考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十四、不得携带违禁品,引火物及非必要物品进入厂区、办公室。

十五、爱护公司财物,节约水电和办公用品,保管好公司物品,下班前及时切断电源,关好门窗,因过失或故意造成公司财物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十六、维护环境卫生。保持办公室及周围的环境清洁卫生,厂区、办公室内不准吸烟,不随地乱扔废纸等废弃物。

1.精通业务、工作勤奋:热爱本职工作,熟悉本岗位职责,勤奋工作,提高所在岗位要求的知识结构和专业技能,做到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

2.恪尽职守、办事公道:树立高度责任感,严守职业操守,勤勉工作,恪尽职守;为人正派,办事公道,不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玩忽职守。

3.尽责诚信、服务贴心:以坦诚之心待人,以诚实之行践诺,勤俭、诚信、热情待人;主动为基层排忧解难,为领导、企业献计献策。

4. 谨慎俭朴、作风民-主:在工作中倡导厉行节约,不奢华,不浪费;充分发扬民-主,作风深入、细致,能广纳建言,善于集思广益,全面及时优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5. 遵章守纪、高效执行:增强纪律和法制观念,严格遵守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各种纪律和制度;办事讲求效率质量,决策落实及时到位,精诚团结、密切协作,部门之间事务不推诿、不扯皮、不拖延,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6.廉洁自律、忠诚履职:严格规范自己行为,克制浮躁,抵制油滑,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熟悉政策制度,倾听基层意见,注重思考总结,提供合理建议,诚心诚意当好参谋,忠实忠诚于事业。

安徽省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篇三

为进一步规范监督检查行为,正确处理好监管与服务、规范与发展的关系,树立工商部门良好的执法形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本局行政执法工作的实际,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的若干规定》。

一、县局所属各行政执法机构,应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职能分工原则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对工作中发现的违法案件或接到的举报(投诉)线索,如不属本部门管辖范畴,应及时移交给有关部门或分局调查处理。执法人员调离现工作岗位,应将在手案件和案件线索于交接时一并向原单位移交。

各行政执法机构履行行政处罚职责的分工是:工商分局负责辖区内所有市场主体的违法行为的的查处;监督管理科负责对违反登记法规及商标、广告法规的案件的查处;市场

合同

科负责对各类违反合同、担保、经纪人、拍卖等市场管理法规的案件的查处,并可以对有形市场内的市场主体的各类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根据上级布置,也可以对农资商品组织质量监测并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消费者权益保护科负责商品质量监测及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规的案件的查处及消费者申诉案件的查处;经检大队主要负责对传销、直销企业的监管以及对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并根据局长指定,组织对重大投诉、举报案件及其它大要案件的查处。

二、各行政执法机构需要对市场主体实施监督检查(不包括综合检查、定期检查、专项检查)的,在进行检查之前,须向县局公平交易科报备,未经报备不予检查。报备以电子邮件方式为据,报备内容应明确检查单位、检查人、检查对象、检查时间及地点等内容。对有紧急情况,需立即检查或在非工作时间内进行监督检查的,各行政执法机构可以口头向县局分管经检工作的副局长(下同)请示,经批准后可以先予进行监督检查。实施检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内应向公平交易科补办报备手续。

严格控制对县内生产型企业的检查。对其存在的一般违法违规问题,应先予教育警示和责令整改,经教育警示仍不改正的,再予行政处罚。

对县工业园区内的企业进行检查,必须经过县局局长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各行政执法机构报备时,对已有其它行政执法机构就同一检查对象已经报备的:为同一违法行为的,后报备的行政执法机构不得再另外实施监督检查;属于不同违法行为的,后报备的行政执法机构将案件线索移交已报备的行政执法机构一并处理;对案情重大、情况复杂的疑难案件,由公平交易科提请分管副局长决定。

四、各行政执法机构对应予立案调查的案件,应及时指定案件承办人及主办人,并于24小时内通过案件网络平台办理立案审批手续。严禁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案件调查取证工作应于立案核准之后进行。

五、呈报案件经批准立案后,公平交易科应于24小时内将立案情况通报本局相关监管机构负责人(分局为分管案件工作的副分局长或经检中队长)。

六、需申请市局审批或授权调查的案件应经分管副局长审查同意后方可上报。执法机构及执法人员不得直接向上级局报批。

七、执法机构办案过程中需出境调查取证或接待配合外地有关执法部门来我县境内开展案件调查的,应事先向分管副局长请示。

八、对上级局组织的商品质量监测,有关执法机构在上报抽查方案前应征得分管副局长同意,上报的抽查方案应在上报上级局的同时报本局公平交易科备案。检测结果下达后,应在收到

通知书

的24小时内将检测结果报公平交易科备案。对不合格商品的案件,分管副局长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指定非抽检机构查处。

九、执法机构因办案取证需要抽样送检的,应严格按照管辖分工和抽样检查的程序和手续组织抽样送检。收到抽样检测结论后,应于24小时内报公平交易科备案。

十、案件查办应做到快查快结。简易程序案件即办即结,一般程序常规案件一个月内结案,特殊疑难案件三个月内结案。确需延期查结的,应经分管副局长批准。无正当理由过期未查结的,分管副局长可另行指定办案机构或案件主办人查办。

十一、对于违法行为的处罚,应严格按办案程序进行。对于罚款处罚,在告知程序之前,不得向相对人允诺罚款的底数。罚款幅度的掌握一般应以省局“五严十宽”和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及参照执行标准制度的幅度为准,避免畸轻畸重。对全县统一检查的案件以及一定时期内县内具有普遍性的案件(如农资类、酒类、网吧游戏室类)的查处,办案机构应将处罚意见事先向分管副局长汇报,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处罚告知。

十二、所有普通程序案件定性处罚,办案机构都必须实行集体通案定案制度,不得由某一主办人或负责人个人拍板决定。

十三、着力提高执法文书的质量。今年内要在完善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和增强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说理性方面取得明显进步,并统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文本格式。

十四、办案单位必须积极执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确需分期缴纳或缓交罚没款的,必须经单位集体研究,加盖办案机构印章,附相对人的申请材料报分管副局长批准后方可实施,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不得自行主张,也不得先行对当事人作出承诺。不能自行执结的,必须于处罚决定生效一个月内报县局法制科研究处理。需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由法制科负责承办,办案机构应积极做好相关配合工作。由县局执行的案件原则上不向办案机构核拨办案经费,确有合理支出的,经局长核准可适当补贴。

十五、行政处罚决定中,依法应当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取缔违法活动及消除危害后果发生、扩散等制度的,必须分别作出,并确实加以实施。

十六、办案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构成犯罪,需要向司法部门移交的,必须及时向县局法制科汇报移交;发现违法行为不属工商部门管辖的,应及时移交有关部门查处。

十七、行政执法机构在市场监管中发现严重损害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及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案件,要采取果断措施加以处置,并及时向县局汇报。案件查处过程中,还要根据县局要求,努力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妥善做好善后事宜,以最大限度地减轻损害后果,防止不良事态扩散。

十八、严格按制度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暂扣、罚没的物品应在处罚决定生效后一周内移交县局办公室统一保管,并按有关罚没物资处理的制度及时处理。

十九、按省、市局制度及时认真地做好案件网上录入工作,未经网上审批立案的案件,分管局长一律不予审批。

二十、认真做好案件材料的登记保管工作。办案机构必须建立完善案件举报(申诉)记录簿、案件查处流程登记台帐、暂扣(封存、罚没)财登记台帐、案件核审台帐、集体通案记录簿、学法培训活动记录簿等相关资料台账。各执法办案机构应于每月五日前向县局公平交易科上报上月案件登记台帐。

对于违反上述制度的行为,县局将予以严肃处理。

安徽省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篇四

1、目的:规范办公室的工作秩序,营造良好的办公环境,以提高办公质量与效率。

2、职责:

1、行政部:负责公司办公室的日常监管与处理突发事件;

2、其他部门负责人:所属办公室日常的管理,督促下属职员共同遵照执行。

3、工作要求及行为规范

(一)、着装、举止:

1)办公室职员上班时间要保持仪容仪表整洁、得体。男职员不留奇形怪发、留长须。女职员上班提倡化淡妆,勿戴过多饰品。

2)着装要求合乎企业形象,穿着和修饰应正规,稳重大方;不着奇装异服,工作场所上班时间内严禁袒胸赤脚及短裤、短裙等。

3)鞋袜保持干净、卫生,严禁工作场所赤脚、穿拖鞋。

4)上班时间内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精力充**、乐观进取。

5)对待上司要尊重,对待同事要热情,平等尊重、团结协作,不将个人喜好及情绪带进工作中,切忌闲聊事非、飞短流长,挑拨同事关系。

6)上班时间内保持良好坐姿、形态。

7)出入上司办公室,主动敲门示意,进出房间随手关门。

8)办公场所内严禁说脏话、忌语。使用文明用语,语音清晰,语气诚恳,语速适中,语调平和,语意明确。

9)与他人交谈,要专心致志,面带微笑,不能心不在焉,反应冷漠、语气礼貌委婉。

10)对光临公司的.客户要主动热情接待、微笑待人、微笑服务。

(二)、工作纪律:

1)遵守考勤制度,准时上下班。有事及时申请,填写请假单。

2)桌面与室内办公室设备摆放整齐,保持外表干净,保持个人办公台面整洁。

3)每天做好清洁维护,不随地吐痰,垃圾纸悄丢入纸篓内。

4)办公室内严禁吸烟。

5)办公室内不允许长期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私人物品。

6)工作时间内禁止在办公区域食有用气味的食品及零食。

7)各独产办公室应保持安静,禁止高声喧哗打闹。

8)上班时间内严禁聚众闲聊或影响妨碍他人工作。

9)工作时间内严禁打游戏、网络聊天、下载游戏、电影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10)工作中不得擅自翻阅他人的文件、资料、报告等材料。

11)办公桌上应整齐、清洁,各类文件存放应有序、整齐,并注意保密文件的保存。

12)办公室墙面除了张贴必要的文件外,保持墙面的清洁。

13)办公座椅不能随意摆放,离座后将座椅摆正。

14)未经同意,禁止私自调换工作位置或挪动工作台,文件柜等办公设备。

15)接听电话,言简意赅,严禁利用公司电话,刻意闲聊,接打私人电话。

16)下班前,办公室人员须各自整理好工作台面,关闭电脑,打印机等设备,最后下班人员要关闭灯、空调、复印机、门窗等。

17)在使用公共场所(会议室、接待室)完毕后,使用人员应关闭空调、灯恢复原状,并做好清洁整理工作。

18)公共卫生由保洁员打扫,每个员工应自觉维护,禁止在办公区域内,走廊内吸烟,严禁堆积杂物,随意丢弃物品,随地吐痰,倾倒污水和茶渣。

19)公司发放的办公用品和办公设备,应妥善保管,如有故意损坏,照价赔偿。

4、监督考核

2)各部门主管负责本部门办公场所的日常管理,负有连带管理之责,受同等惩诫。

3)根据人事规定,各种处罚项目除按上述规定处罚外,均计入当月绩效考核项目。

4)本规定自xxxxx年三月一日执行。

办公室人员行为规范2

安徽省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篇五

1、忠于职守,勤勉尽责,坚决执行区局党组决议,对区局党组负责,对被巡视局负责,对自己负责。

2、实事求是,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3、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不独断专行。

4、严格遵守巡视工作规程,不擅自简化工作程序。

5、不干预被巡视单位的正常工作,不承办案件,不处理被巡视单位的具体问题,对巡视中发现的重大情况必须及时请示,不擅自行事,擅自表态,做到谨言慎行。

6、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挥民主,全面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客观、公正、如实地报告巡视中发现的被巡视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政绩与存在的问题。不偏听偏信,不隐瞒不报或虚报。

7、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泄露、不扩散巡视情况和有关谈话内容,妥善保管并及时移交有关巡视材料、记录等。

8、不向被巡视单位提出任何个人要求,不得要求被巡视单位的领导和部门帮助办理私事,不从事其他与巡视业务无关的公务活动。

9、模范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严于律己,克己奉公。

10、严格请销假制度,不擅离职守。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3332360.html】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需要下载本文请点击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