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是一种常见的书面形式,用于传达信息、分析问题和提出建议。它在各个领域都有广泛的应用,包括学术研究、商业管理、政府机构等。怎样写报告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报告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报告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监督情况报告篇一
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成立了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向各县(市)区下发了检查文件,在全市部署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针对涉企检查涉及面广,政策延续时间长的情况,组织检查人员进行专门培训,认真学习掌握各项收费政策和收费标准,找出检查重点,以点带面,提高效率,确保检查实效。
实际检查工作中,一是对涉企收费项目较少、与民营企业关联度不大的.行政事业性单位,结合建立收费清单制度,采取“请进来”的检查方式,要求各涉企收费单位认真开展自查,重点查看各单位收费公示执行情况,以及是否存在搭车收费、超范围收费等问题。二是对涉企收费项目较多、与民营企业关联度较大的单位,以及平时群众咨询、投诉较多的单位,采取“走出去”的检查方式,在外围调查了解的基础上,进驻被检查单位进行重点检查,有效提高检查效率。同时,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组织实施,确保检查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三是结合明码标价专项检查活动,对经营服务性中介机构和行业协会商会进行了巡查,对各单位明码标价不规范的情况进行了指导和规范。四是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如在检查转供电主体转电工作开始前,通过电视、短信、以及召开价格监督员会议等形式,对检查工作进行广泛宣传,把政策红利传导到广大企业,不但充分发挥了各民营企业的监督作用,而且为检查工作的开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通过走访群众、深入企业、发放调查表格等多种形式对涉企收费情况进行广泛调研,整体看,各相关单位在涉企价格与收费工作中执行各项政策比较到位,受到了广大民营企业的拥护和支持,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在城乡结合部的中介机构,由于地处偏远,对政策了解不够,收费公示工作不规范,未在醒目地点公示其收费内容、收费标准等规定内容,均已责令各中介机构及时整改。二是农村照明供电价格矛盾突出,纠纷不断。随着近年来我市城乡结合部所谓“小产权房”不断地增加,相关住户入住以后,由于电费而引起的纠纷不断发生,其中由于大部分“小产权房”没有正规用电手续,因电价而产生的纠纷尤为突出,对此我们都积极加以协调解决,尽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近年来,我们一直把减轻民营企业负担作为市场监管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抓好抓实,针对企业反映的问题,有计划、有步骤组织开展涉企收费检查,力求有效地遏制各种乱收费现象,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照有关政策法规进行纠正处理,使收费行为得到规范。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做到: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和涉企收费政策,增强涉企收费政策的透明度,使各收费单位充分认识乱收费等坑企行为对社会带来的危害性,从严要求自身,严格执行国家各项价费政策。二是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责,对涉企收费行为做好监管,同时积极开展价格服务进企业活动,提高企业的自我保护意识、参与意识,打造利于企业健康发展的外部环境。三是加大执法力度,充分发挥12315举报电话桥梁作用,坚决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保障广大企业权益,为我市经济建设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作出应有贡献。
监督情况报告篇二
一是及时召开局党委会,传达市纪委文件精神。二是召开节前廉政谈话会,时刻绷紧廉政这根弦,预防“节日病”的发生。三是领导干部节日期间带头落实公车封存和节日值班带班制度。
节前,我局及时召开了科级以上干部会议,围绕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一系列规定,要求各科室负责人、局属各单位班子成员要严格遵守《廉政准则》等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带头抵制不良风气。严禁公车私用,公款旅游;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娱乐、宴请等活动安排;严格落实车辆封存制度,节日期间封存车辆实行定点停放等。从而使全局领导干部绷紧了廉洁自律这根弦。
“国庆”节日期间,局领导班子组成七个小组,轮流值班,并对值班车辆做了安排,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要求值班人员坚守岗位,不得无故脱岗,严格交接班制度,作好值班记录。同时,成立了以纪委书记为组长的监督小组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监督,并设立了举报电话,随时受理群众监督举报。
局监督小组由纪委书记亲自带队,六个人组成两个检查小组,对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进行明查暗访,不定时突击检查。严格按照市纪委文件精神及节日期间公车“休假”等制度,在本系统内对公款吃喝、公车私用以及公款旅游等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节日期间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节日期间,我局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由于领导重视,反应迅速,有效地防止了“节日病”现象的发生,无一例奢侈浪费行为,无一人违反规定,从而促进了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有效落实,营造了廉政的节日氛围。
监督情况报告篇三
如何强化纪委同级监督职能,不断加强纪委对同级党委班子成员的监督,是各级纪委面临的重大课题。
从调研情况看,很多地方就纪委如何加强对同级党委的监督作了创新实践,特别是一些纪检组织按照党章的要求,认真履行党内监督职责,在加强对同级党委管理的党员干部监督的同时,积极探索对同级党委及班子成员进行监督的途径和方法,有效发挥了纪检组织的监督职能。比如:有的纪检组织抓住对班子成员权力运行监督这一重点,从规范权力运行入手,实行班子成员负责制,明确职责权限、用权程序等,促使其规范行使权力;有的纪检组织通过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实行经济责任审计,不断增强对同级党委及班子成员监督的实效性;有的纪检组织推行纪委书记与同级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廉政提醒谈话制度,为纪委大胆履行同级监督职责提供制度支持和政治保障。
从**区情况看,区纪委监察局注重改进监督方式,提升监督实效,强化对党(工)委及其班子成员的监督。制定出台《**区党政正职监督办法(试行)》和《**区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试行)》等,建立和完善党政正职“六个不直接分管”、集体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任职回避、党风巡查、勤廉公示和任前廉政考试等制度规范,加强和改进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年全面推行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厘清区委全会权力6项、区委常委会权力18项,区委常委班子成员职责权力78项,加强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权力行使监督;**年建立并实施区纪委常委班子专题听取或约谈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纪委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汇报制度;**年以来,深入实施“一述两谈”制度,先后组织28名区管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向区纪委全会述廉,接受纪委委员的现场提问及现场测评等。
当前,加强纪委对同级党委监督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其主要是:
一是监督意愿不强。长期以来,一些地方和部门由于认识上的偏差和实践上的扭曲,视纪委为党委的一个部门,自觉接受同级纪委监督的意识淡薄,导致纪委自身处于“自刀难削自把”的尴尬境地。纪委抓监督检查时,往往只盯着下属单位和一般党员干部,难以理直气壮地履行同级监督职责,面对同级党委及其成员的监督仍是薄弱环节,造成新的“灯下黑”。
二是监督体制不顺。一方面,党章规定:“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既受同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同时又是同级党委、政府的监督者,客观上使得它很难独立负责地行使监督权。另一方面,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的配备、任免、调动,同级党委的意见起主导作用;人员编制、财政经费、工作生活待遇等一系列问题主要由同级党委、政府决定,加之目前对党政正职人事管理上提,使对其的监督权与管理权脱节,导致了纪委很难监督同级党委,特别是很难监督同级党委的“一把手”。最终形成党内监督体制局限,如“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弱,群众监督太难,纪委监督太晚”。
三是监督方法不多。从监督内容和形式看,目前同级监督还普遍存在监督违纪违法多、监督工作情况少,事后监督多、日常监督少,具体事项监督多、系统防控少等问题。各级纪委在开展同级监督中,普遍感到有心无力,非常困难。尽管党章等党内法规制度已有明确要求,但仍缺乏相应的配套制度作保障,在监督什么、如何监督、何时监督等问题上未作出明确规定,自身在设计一些新的工作载体和抓手上又存在畏难情绪和本领恐慌,导致同级监督的效果大打折扣。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有效监督的路径思考:
(一)以推行权力清单为基础,完善党委权力运行机制。一是科学规权。依据党内法规和“三定”方案,厘清党委的职责和权力,划清与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权力关系,明确权力的边界,详列权力清单。根据权力清单,明确权力行使的条件、步骤、责任和监督,并合理分解权力和责任,将党委权力配置到具体的常委会成员,确保行使职权时权责分明、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明确规定党委“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财物等具体事务,形成“副职分管、正职监管”的权力体系,强化常委会成员内部的相互制约和监督。二是公开晒权。以党务公开为抓手,着力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规范并公布党委常委会及其成员的职权范围、运行边界、程序流程、违反情形,推进党务等各类信息公开,特别要推动党委“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和运行的公开。三是完善民主决策。完善“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权力运行机制,对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党委集体研究作出决策。实行主要领导干部末位发言制度,常委会一把手或参会排名最前的常委会成员在重大事项决策集体讨论时不提前表态和定调,在其他成员发表完意见后综合各方情况,提出自己的意见,经会议讨论后作出决策。探索实行党委常委会重大决策现场表决、现场计票、现场决定制度,挤压暗箱操作的空间。
(二)以改革纪检体制为契机,保障纪委监督的独立性。一是强化双重领导下的监督机制。根据《决定》制定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落实“两为主”、“双报告”和“派驻机构改革”等创新举措,出台“三个《提名考察办法》”,增强纪委行使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二是健全纪委对党委决策干预机制。明确纪委书记例行参加党委书记办公会和纪委副书记列席常委会会议,党委作出重要决策或出台重要政策,应事前与纪委通气,纪委认为存在重大纪律或廉政风险时,可按程序提出修正意见建议,党委应认真研究,如有必要,可暂缓表决。党委拟提拔任用的干部人选,组织部门在考察酝酿之初,应同步征求纪委意见,纪委有确凿证据认为不应提拔使用的可行使一票否决权。三是建立纪委对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涉案初步调查处理机制。探索改革纪委依据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监督和案件查办的模式,建立对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涉案线索核查处理机制。试行党委常委会成员个人重大事项在向上级报告的同时,向同级纪委备案,纪委可按程序进行核查。纪委根据相关线索发现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有违反党纪情形的,有权进行初步核实,并可约谈相关常委会成员;涉及同级党委主要领导的,可不经过本人直接报告上级纪委。
(三)以转方式为切入点,增强监督的针对性。一是注重体现“监督的再监督”。
要重塑监督的理念,将履职切入点从“配合”党委或政府开展督查,转移到对其履行职责、改进作风的“督查”上来。改变以往过多直接参与有关部门业务检查,大包大揽、事事牵头、样样主抓的监督方式,从“全程参与”向“执纪监督”转变,从“一线参与”向“监督推动”转变,强化对主抓者、主责者、监督者的监督,发挥好“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作用。二是注重体现执纪监督。结合执纪办案实施监督,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效果。要通过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查办违纪案件线索等途径,发现工作上、制度上的缺陷和漏洞,及时提出加强党风党纪建设、加强干部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党委修正失误,改进工作。三是注重体现抓早抓小。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抓早抓小,围绕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等重点问题,抓住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关键节点和党员干部婚丧嫁娶、出入私人会所等重要、敏感活动,采取全面检查与专项检查、定期检查与突击检查、跟踪督查与重点抽查、明查与暗访等方式,建立动态监督机制,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规行为。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及时采取约谈、函询、诫勉谈话、批评教育、行政问责、通报曝光等方式,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有效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勤政廉政。
(四)以监督重大事项为重点,增强监督的权威性。一是抓重大决策事项监督。从规范权力运行入手,明确界定党委“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范围,细化相关议事规则,规范流程,对重点监督事项实施全方位的监督。二是抓监督程序建设。制定党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和程序,明确常委会议事决策事项的会前准备、会中讨论和会后检查程序,不搞临时动议;健全完善领导、专家、群众“三位一体”的科学决策机制。制定监督党委重大事项决策相关制度,明确重大决策事项范围、决策程序和纪委介入监督的程序。制定纪委对涉案党委常委会成员处置规则,最大限度赋予纪委对同级党委的监督权,保障纪委监督同级党委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制定违反程序性规定的纪律处分规定,确保党委及其常委会成员都能按照程序行使权力。三是抓执行中的监督。将纪委的同级监督贯穿常委会决策的全过程,强化执行监督和过程监督。针对行政审批、土地出让、工程招投标、公共资源交易等腐败高发领域,纪委按照有关监督程序和规定,对党委常委会的重大决策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质询,具体分管的党委成员必须进行答复和解释。通过廉政风险防控,强化对掌握审批权、市场监管权、项目资金分配权等权力高“含金量”职务和岗位的监督制约,在权力运行高风险节点上设防布控,建立源头治理的有效管控机制。
(五)以严肃问责追究为手段,增强监督的实效性。一是严肃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对本地区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有主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常委会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起主要领导责任。如果本地区本部门出现严重党风廉政问题,包括本级党委常委会成员出现了严重的党风廉政问题,党委都要承担主体责任,最后还要落实到党委主要领导承担主体责任。二是严格落实纪委的监督责任。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必须认真履行好监督责任。要在上级纪委和本级党委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党委主体责任追究和常委会成员问责制度,严肃责任追究。根据同级党委及其常委会成员涉案线索核实情况,需要问责的,可向党委和上级纪委提出问责建议。如果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也要倒查并追究责任,问责纪委主要负责人。三是有序导入社会监督。纪委的同级监督,仍然是体制内的监督,难以彻底摆脱同体监督的局限性。纪检监察机关要搭建开放的监督平台,构建“大监督”工作格局,既要借用整合人大、政协等的监督力量,也要积极引导群众监督、媒体监督等社会监督资源,培育公共监督的客观精神和理性表达,建立畅通的监督渠道,扩大监督的公信力。要确立社会监督的结果导向,将群众的监督诉求与党政机关的治理绩效相衔接,通过公开问责夯实纪委对同级监督的社会基础。
监督情况报告篇四
按照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20xx年10月16日至x月x日,我组对蔡沟中陈村、朱楼、塔桥彭庄、黄埠小王营、齐海翟庄、朱庙6村整改落实巡察情况进行了督查。在督查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以落实反馈意见为目的,以取得实效为着力点,通过听取蔡沟、塔桥两镇党委关于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工作汇报,并查阅整改台账资料,实地走访,个别谈话等形式,详细了解整改任务落实进展情况,现将督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党委落实巡察整改情况。
第一、第二巡察组对黄埠、齐海、塔桥、蔡沟四个镇党委进行巡察反馈后,各镇党委就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及时召开党委会对县委巡察村居组反馈的问题进行研究,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党委书记能够落实巡察整改第一责任职责,亲自抓整改,对巡察整改工作做出具体安排,并针对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撰写了个人报告。各镇党委按照要求,对巡察反馈意见、领导讲话以党内文件形式下发被巡察村委,并将反馈情况进行公示。
(二)黄埠、翟庄、朱庙、中陈、朱楼、彭庄6村落实巡察整改情况
县委第四轮第一巡察村居组对黄埠村共反馈x大类xx项问题,下发立行立改问题x条。其中,已整改问题x项、正在整改问题x项、未整改问题x项,立行立改目前已整改完毕。
县委第四轮第一巡察村居组对翟庄、朱庙2村共反馈x大类xx项问题,下发立行立改问题x条。其中,已整改问题x项、正在整改问题x项、未整改问题x项,立行立改目前已整改完毕。
县委第四轮第二巡察村居组对中陈、朱楼2村共反馈3大类26项问题,下发立行立改问题9条。其中,已整改问题10项、正在整改问题6项、未整改问题10项,立行立改目前已整改完毕。
第二巡察村居组对彭庄村共反馈3大类15项问题,下发立行立改问题10条。其中,已整改问题8项、正在整改问题4项、未整改问题2项,立行立改目前已整改完毕。
(一)基层组织建设需要继续加强。
1.村“两委”对巡察反馈问题不重视。中陈、朱楼2村,没有在“两委”会议上安排部署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措施,没有建立问题清单及整改台账,没有形成整改责任落实,未建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党建制度仍落实不力。第一巡察组对朱庙村反馈的“两委”班子不健全、干部没有学习笔记的问题,村内整改不及时,督察组20xx年10月17日进驻时、朱庙村仍未配备支部书记,查阅“两委”学习笔记时发现,朱庙村“两委”干部20xx年以来没有写学习笔记;第二巡察组向中陈、朱楼2村反馈的“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及会审会签流于形式的问题,以上两村止本次督查仍未进行整改,相关会议记录、心得笔记等纸质材料仍无法及时提供;中陈村监委会主任朱涛平时不在村,对村务工作积极性不高,参与度不强,巡察反馈后仅参与过村内3次会议。
(二)脱贫攻坚工作整改不彻底。
1.部分帮扶工作仍流于形式、浮于表面。三村均存在党员干部较少走访贫困户的情况。中陈村依然存在项目资金未公示、村账不公开;塔桥镇彭庄村村委缺少专业会计人员管理,村内账务混乱。对于8组陈更正女儿陈青青和3组戚宁孙女朱金叶辍学现象,该村相应佐证材料还不完善,村内仅有一张手写情况说明。
2.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存在不足。一是对八大员疏于管理。中陈、朱楼村,没有相应的管理制度,缺少激励机制,导致对工作不积极、不配合。二是坑塘治理仍存在盲点。黄埠村xx自然村西坑塘内白色垃圾较多,坑塘周围有秸秆堆放,存在焚烧秸秆的风险;中陈村小学西、彭庄村小学北坑塘内均有白色垃圾。
3.民生事项落实有差距。20xx年小王营村种植土豆、中药材及用于廊道建设种植树木,承诺农户1000元/亩进行补偿,但补偿款未及时拨付,巡察组将此问题反馈给后,黄埠镇党委虽及时整改,但本次督查发现,黄埠镇党委仅向农户发放了半年的补偿款。
(三)村级债务,清产核资仍未完成。中陈、朱楼2村村“两委”将村集体土地租赁给农户,村“两委”没有做到很好的把控,导致有农户租种集体土地不交租金现象。巡察组将该问题反馈后,蔡沟镇党委及2村“两委”依然没有研究出行之有效的方案用来解决该问题。
监督情况报告篇五
(一)强化对权力行使的监督
一是细化主体责任清单。立足履行主体责任,规范全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细化领导班子、主要领导、班子成员三类清单,加强过程管理,强化动态考核评价,促进管党治党“两个责任”贯通联动,做到任务项目化、项目责任化、责任目标化,覆盖各部门、各方面。年初,督促党委书记与副职领导签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xx份,涉及xx大类xx个方面内容,确定时间节点,厘清职责边界,持续释放失责必问的强烈信号,倒逼责任落实,做到履责无死角。
二是注重运行监督。督促党委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全年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将清单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跟踪问效,推动各级党组织及领导干部对号入座、找准任务、履职尽责。加强与人大、政协及司法等监督机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发挥党内监督、党外监督、社会监督等“三个监督”的作用,充分发挥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普通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
(二)加强“三重一大”事项专项监督
一是加强对决策权的监督。镇纪委参加或列席同级党委、政府组织的涉及“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的会议,加强对同级党委决策的监督,监督在制定决策过程中,是否严格依据有关政策法规、是否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是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是杏合乎社情民意等。
二是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推进科级干部队伍“廉政档案”建立工作,对本科级干部选拔任用或转任重要岗位的,由镇纪委根据“廉政档案”,对拟选拔任用干部的个人廉洁自律情况等党风廉政情况出具“廉政鉴定”,并由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进行“签字背书”,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前的监督。
三是对重大项目和资金使用等的监督。坚决执行投资工程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制度,对本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及市区财政投入重点工程执行规定情况进行事前警示、过程督查。督察主管科室完善相关制度,落实履行监管职责情况,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纠正查处在新型城镇化建设规划、征地、开发、工程建设等工作中监管不力、工作不实、作风漂浮、弄虚作假、不政不廉的违法违纪等问题。
(三)提高岗位廉政风险意识
一是分层分类分岗教育。从“菜单式”教育入手,针对全体党员干部,分类别、层次和岗位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建立一把手廉政教育制度,针对全区历年来腐败典型案件、党风廉政政策解渎、作风建设新规等设定宣讲课程,筑牢一把手思想道德防线。
二是岗位廉政风险排查。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加强纪检监察系统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找准执纪用权风险点和薄弱环节,严格工作规程、落实请示报告制度,规范关键岗位权力行使,建立内控机制,编好扎紧制度的笼子。
三是建立防止利益冲突机制。建立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基本情况登记备案制度,搭建领导干部“廉情信息库”,全镇科级以上干部及各村两委班子成员将包括个人基本情况、配偶情况、子女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房产、子女和主要社会关系经商办企业、家庭从事或参与的经营性活动等情况上报,建立利益冲突预警机制,做到事前预防,避免造成利益冲突,进一步规范了从政行为。
当前镇纪委在加强同级监督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清醒审视,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有误区。纪委监督的主观性与党委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不够同时存在。班子成员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监督盲点较多。因为党委班子之间分工不同,班子成员各管一块,纪委书记没有了解其他班子成员工作情况的途径,更不便过问和干涉其工作情况。镇纪委监督的领域涉及面广,镇纪检工作人员在部分领域缺乏相应的专业知识;三是监督缺少独立性。镇纪检干部的配备、考核、任免、调动及经费开支等,掌握在被监督对象即同级党委政府手中,容易导致对同级党委,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不敢监督、不愿监督。
(一)强化主动接受监督意识。切实发挥警示教育的重要作用,定期举办“一把手”和同级党委班子成员参加的警示教育活动,利用正面典型和反面教材,通过学习讨论、观看警示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多种形式,教育引导“一把手”和同级党委班子成员正确认识新时代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使“一把手”和同级党委班子成员正确认识纪委监督同级党委及其成员是党的重要组织原则,是党在新形势下自我提高、自我完善的重要方式,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的重要表现,自觉为同级纪委监督提供条件,创造广开言路、诚纳监督的良好氛围。
(二)着力提升监督的实效性。一是要加强顶层设计,强化自上而下地带动作用,上级要为下级纪委开展同级监督作出刚性规定,对同级党委接受监督作出硬性要求,进一步细化和方便操作,明确监督内容、监督程序、监督途径。二是通过开展同级党政班子成员向同级纪委全会述廉,搭建监督平台。三是建立完善向同级监督组织通报制度。深化对同级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自觉过党的组织生活的教育,督促党委按照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相关要求,培育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生态。
(三)完善重点监督内容措施。扎实做好政治监督,纪委通过参加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等方式加强对党委会成员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情况的日常监督。从规范权力运行入手,明确党委“三重一大”决策过程中纪委介入的监督程序,细化操作流程。在重大决策上,把监督融入党委决策全过程。在选人用人上,对党委拟提拔、交流的干部人选,明确纪委全程监督的程序和方式。在资金项目上,建立源头治理的有效管控机制,规范和解决“钱怎么用、事怎么定”的问题。
(四)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要准确把握纪检监察的职能定位,聚焦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持续深化“三转”,不断增强同级监督、执纪审查的本领。要提升调查研究能力,力求在同级监督内容上更有针对性,同级监督措施更实。要用好大数据等现代手段,不断提升同级监督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监督情况报告篇六
一、个人基本情况
二、党内监督情况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
在思想上,本人能够坚守正确的信仰意识,能够利用各种机会,自我充电,自我加压,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通过学习和实践不断提升了自我的政治理论素养,提升了自我的综合素养。
(二)立足本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1、2019年上半年,本人能够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
2、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本人能够严格按照县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一岗双责”的各项要求,认真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
3、加强对分管业务范围内干部员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情况。认真抓好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4、在日常工作中,本人能够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十项规定。对待日常工作,能够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制度,如:在日常公务接待时,严格按照公务接待规定和标准,不存在违规接待、超标接待、接待饮酒等违纪问题;不存在借婚丧嫁娶等事宜赠送或收受礼品礼金现象;办公用房不超标;在公车使用方面,严格执行公务车辆使用和管理规定;未发生超配公车、公车私用等行为,对工作作风存在的问题以及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能够及时进行核实查处,全年无任何违纪违规现象发生。
三、存在问题
在日常工作中,本人在能够严守党的组织纪律和各项法律法规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要求,较好的履行了“一岗双责”和主体责任,但自己还清晰的认识到自己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这些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工作作风需要进一步加强。有时候存在着“能过即过”的思想,作风不够扎实。二是创新精神需要进一步提高。在工作中,思路不够新,守旧思想较严重,很多工作缺少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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