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服务型政府建设成效(优质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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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服务型政府建设成效(优质7篇)
时间:2023-09-04 17:51:49     小编:BW笔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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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型政府建设成效篇一

服务型政府也就是为人民服务的政府,用政治学的语言表述是为社会服务,用专业的行政学语言表述就是为公众服务。它是在公民本位、社会本位理念的指导下,在整个社会民主秩序的框架中,把政府定位于服务者的角色,并通过法定程序,按照公民意志组建起来的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公正执法为标志,并承担着相应责任的政府,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政府管理领域的具体体现。

具有核心竞争力

二、服务型政府是一个民主和负责的政府。就是说,是一个人民民主和对人民负责的政府。前者是指政府的性质,后者是指政府的目的。人民民主是共和国宪法所赋予人民的基本权利,特别是“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它界定了政府的有限性。宪法规定的这“四个民主”权利,反映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在现实的制度安排中一个都不能少。公民通过正常程序和渠道参与国家治理,表达自己的愿望,是服务型政府的本质特征,惟其如此,才能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也才能真正建立一个服务型政府。

法治和有效

府,政府服务才能为群众所接受。依法行政是提高党和政府执政能力的关键环节。

为全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

五、服务型政府是一个实现了合理分权的政府。合理分权是完善政府治理、优化政府结构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建立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手段。一般来说,分权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政府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分权;上下级之间的权力下放;政府与社会中介组织之间的权限划分;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权限划分等。合理分权是现代政府的一个重要特征,是提高政府工作效率的一个重要手段。在我国目前的发展阶段,合理分权是我们建立服务型政府所遇到的一个最复杂的结构性难题,解决得不好,就可能制约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造成社会失序和国家混乱,这是我们在分权过程中必须注意的。但分权的好处也是显而易见的,合理的分权至少可以带来以下几点好处:第一,最大好处是可以带来经济上的效率;第二,可以合理地控制政府的管理幅度,不至于因为管理幅度过大而造成管理失误;第三,可以减轻中央的财政负担;第四,可以调动地方的积极性;第五,可以有效地平衡中央与地方的利益;第六,在政治上的最大好处是有利于建立问责制政府,转移政府责任,明确政府核心工作,便于政府的绩效评估。实现合理分权,是提高我党执政能力、建立服务型政府的基本前提。

提供公共服务是服务型政府的重要职责。政府职责的基本领域,是在维护国家机器正常运转的前提下,满足通过市场机制满足不了或满足不好的社会公共需要。提供公共服务是服务型政府的重要职责,包括为各种市场主体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与平等竞争的条件,为社会提供安全和公共产品,为劳动者提供就业机会和社会保障服务等方面。

政府职能的转变

全能型政府的职能模式是计划经济的产物,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主要对象。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政府通过指令性计划和行政手段进行经济管理和社会管理,政府是全能型的。政府扮演了生产者、监督者、控制者的角色,为社会和民众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能和角色被淡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完善,要求政府把微观主体的经济活动交给市场调节。政府由原来对微观主体的指令性管理转换到为市场主体服务上来,转换到为企业生产经营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这一重大转变是艰难的,但却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啃掉的“硬骨头”。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尤其是国有经济布局的战略性调整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政府的公共管理职能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政府与国有企业在市场中的角色混淆现象得到改变;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迫使政府管理经济方式转变;现代产权制度的建立也将使政企不分、政社不分、政事不分的现象有一定改变。但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的不当干预与市场竞争秩序维护“缺位”并存,政府规模的膨胀加剧,影响了市场交易的顺利进行。

事实证明,把经济决策权归还给市场主体,同时提供各类市场主体自由竞争、公平交易的市场环境,让市场主体分散决策并独立承担经济后果和社会影响,政府专注于市场环境和市场秩序维护的有限理性思维,更有利于市场经济的发展。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有必要通过规制市场行为和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市场竞争活动的公平、公正,降低市场经济活动的运行成本,增进市场效率。但政府规制不应成为维持政府部门利益的手段。政府设置过多过繁的审批或检查项目,有的甚至是乱收费、乱罚款,大大增加微观主体的市场运行成本和制度成本,同深化市场改革的要求背道而驰。传统体制下的行政审批还通过设置所有制门槛,对非公有制经济进入领域进行限制。这与新的条件下国家对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思路相左,与“非禁即入”的自由竞争理念也格格不入。因此,应当进一步大幅度削减行政审批,减少行政干预中的随意性,促进生产要素的流动,使各种生产要素在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优化组合。

逐步降低政府行政成本,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前提。政府运作的高成本与政府服务的低效率是如影随行的。通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经济社会事务的管理责权,明确中央和地方对公共服务方面的管理责权,有利于降低管理成本,从而提高工作效率;社会中介服务组织也是促进政府职能转变,降低市场交易成本特别是信息成本的有效途径。积极发展独立公正、规范运作的专业化市场中介服务机构,按市场化原则规范和发展各类行业协会、商会等自律性组织,减少政府规制范围,也有利于减低行政成本。

在逐步降低政府成本的基础上,增强政府的回应性是提高政府服务效率的又一重要环节。政府的回应性是衡量政府服务质量的重要指标。公共管理人员和机构应当定期地、主动地向公民、企业征询意见、解释政策和回答问题,对公众提出的问题和要求,及时做出处置和负责的反应。具有充分回应性的服务型政府模式,导致政府在权力结构中角色的变化:政府由原来的公共权力统治者,变为市场秩序的监管者和公共服务的提供者。

服务型政府建设成效篇二

推进政府自身建设和改革,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大任务,也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党的十六大报告第一次把政府职能归结为四个方面: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提出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管理方式,推行电子政务,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服务型政府,是一个能够公正、透明、高效地为公众和全社会提供优质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政府。建设服务型政府是一项比经济体制改革更为艰巨的任务,要求政府从管理理念、管理职能、管理制度、管理手段和行为方式等方面,实现根本性转变。服务型政府的内涵至少应包括四个层面。

一是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理念。政府的管理理念决定着政府的行为。树立为人民服务理念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前提条件。各级政府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在政务活动中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做到保障民权、尊重民意、关注民生、开发民智。

二是强化公共服务职能。政府职能问题是政府管理的核心问题。建设服务型政府,必须明确并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向公众提供优质的公共产品和服务。这应成为各级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的核心职能。三是形成有效制度安排。没有制度保证,“服务”就会成为一句空话。要通过制度设计,加快形成政府服务运行机制。严格依法行政,维护法律的尊严,依法规范和约束行政行为。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机制、政务公开机制、群众监督和参与机制。

四是改进政府管理手段和行为方式。政府应成为经济发展方向的指引者、经济关系的协调者和公共服务的供给者,做“精明的导航员”、“公正的裁判员”和“忠实的服务员”。整合行政资源,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提高政府公信力。

服务型政府具有以下六个特征:

民主责任。民主是服务型政府的前提。人民是社会主义国家的主人,政府受人民委托行使权力。公民通过法定程序和渠道参与社会管理,表达自己的愿望。民主政治与民主行政在本质上必然是对社会和公众尽职尽责。责任政府,要求政府在提供服务时必须对服务对象负责。

法治信用。法治是现代行政的基本手段、发展趋向和根本标志,是建立合理的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市场、政府与公民关系的前提,因而也是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保障。法治的实质是秩序,政府既是秩序的建立者,也是秩序的遵守者。权力意味着责任,法治意味着信用。一个法治政府必然是一个信用政府,必须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

有限开放。现代政府是一个权力有限的政府。政府不是“划桨者”,而是“掌舵者”,它的主要职能在于弥补“市场失灵”。从一定意义上说,“管得最少的政府,就是最好的政府”。对公民开放,是民主政治的基本特征之一。只有制定相关政策和制度来保障人民参与政府决策、有效监督政府行为,才是真正开放的政府。

协调精干。协调,就是要求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上级政府与下级政府、政府与所属部门之间政令畅通,政府各部门之间协调一致,整个行政体系目标统一、合理分权、运转有序。精干,就是要求政府职能界定科学清晰,机构设置合理精干、分工明确、职权责统一。服务型政府应当是马克思所设想的“廉价政府”,即机构规模小、行政官员少、运行成本低。

公正透明。公平、正义和平等是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也是政府行政的价值取向。政府公共性的根本体现,是保障公民的合法权利、保障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服务型政府应当是“阳光政府”,根据公众的需要提供政务信息,落实公民的知情权,给人民群众以更多的监督权,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高效廉洁。服务型政府必须高效行政、廉洁从政。高效,就是要求政府运转速度快,办事效率高,行政成本低,管理效益好。廉洁,就是要求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政,杜绝腐败现象,做到用权为公、执政为民,决不能以权谋私、化公为私。

政府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群众的思想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如马克思本人就提出“公仆论”。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是“一切权利属于人民”。社会主义国家的政府是实现人民主权的工具,其一切活动都围绕为人民服务而进行。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建立服务型政府,是对我国政府改革和建设提出的新要求。

建设服务型政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体现。我们党的宗旨和政府的性质决定了政府所做的一切,必须是也只能是为人民谋利益、为人民服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我国政府是社会主义国家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是在党的领导下履行国家政务职能的组织,必须模范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只有建立服务型政府,以服务人民、服务市场为己任,才能真正体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

建设服务型政府,是参与全球经济竞争的客观需要。在当今充满竞争的世界中,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效率和质量,直接关系到企业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哪里政府管理规范、投资成本低、办事效率高、服务环境好,哪里就能吸引更多的资金、技术和人才,实现更大的发展。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要求政府必须履行各项承诺,遵守世贸组织的“规则”。随着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进一步深入,要求政府部门精简机构,转变职能和管理方式,从“越位”的地方“退位”,在“缺位”的地方“补位”,从以行政审批、指令计划为主要特征的管理手段中解脱出来,建立起新的体现服务型政府的管理体系。

建设服务型政府,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职能范围是有限的,管理方式必须由指挥经济变为服务经济,管理目的在于纠正“市场失灵”,弥补“市场缺陷”。如果政府在市场活动中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就很难保证市场活动的公平、公正。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政府应通过发挥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的职能,为企业发展创造宽松的宏观经济环境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通过加强社会管理,不断优化社会环境,营造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的社会氛围,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通过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提供满足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需要的质优价廉的公共产品,促进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文化生活和健康水平的不断提高。

建设服务型政府,是新形势下政府自身建设的客观需要。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政府组织结构日益扁平化,中间层级政府的信息传递功能在很大程度上成为冗余。随着社会主义民主进程的加快,公民主体意识日益增强,参与经济社会事务管理的积极性不断提升。面对新的形势,政府应当具有灵活的管理体制,以对公民需求及环境变化作出及时、准确的回应。建设服务型政府,是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民主政治建设进程的加快,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法制意识、竞争意识和参政意识不断增强,对政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但由于受传统行政体制的影响,无论政府机关还是公务员,在履行职能过程中还有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如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严重,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行政审批程序烦琐,推诿扯皮,效率低下;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现象屡禁不止;不作为、乱作为,办事缺乏透明度,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还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等。要通过建设服务型政府,改进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树立人民政府良好形象。

建设服务型政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从政府管理理念、管理职能、管理方式方法等方面,加强制度和机制建设,加快政府职能转变。重点应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基础是理顺行政管理体制,核心是转变政府职能,突破口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继续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要进一步合理界定和调整政府职能,集中精力抓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要继续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资分开、政社分开,坚决把不该由政府管的事交给企业、市场、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要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取消妨碍市场开放和公平竞争以及实际上难以发挥作用的审批事项。

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政府行为。执政之要在于为民,行政之要在于依法。坚持依法行政,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根本要求,也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必由之路。各级政府机关都要严格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善于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和其他行政事务。要以强化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为重点,加强行政立法,提高行政立法水平。要改善行政执法,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要继续坚持各种行之有效的民主监督制度,确保公共行政权力的公正、有效运行。要强化政府机关问责制,树立责任政府形象,提高政府的公信力。

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公共财政体制改革,把生产投资型财政转变为公共服务型财政,是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根本基础。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公益性、基础性领域的投入。建立严格、高效的财政支出管理体系,建立政府统一预算,增强预算的透明度和约束力。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合理界定政府投资主体和投资领域。规范政府收支管理。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政府资助体制,提高政府资助的公开性、公正性和经济社会效益。建立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完善社会保障特别是社会救济、社会福利机制。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改进行政质量,是加强政府行政能力建设的有效途径,也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目标。要大力推行政务公开,使其成为各级行政机关施政的一项基本制度,贯穿行政权力运行的全过程。要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改善政府管理结构和方式,重塑政府业务流程,构建适应信息时代社会发展需要的政府组织形态。要建立高效政务服务体系,继续完善各级政府及部门的“政务大厅”,推行“一站式服务”,在基层建立“政务超市”。要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更加重视行政规划、行政指导和行政合同在政府管理中的作用,探索政府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新途径。要积极创造各种条件,让社会组织、企业和公民更广泛地参与公共事务管理。

服务型政府建设成效篇三

政务村务公开制度

1、        在镇政府、村委会所在地醒目位置设立政务、村务公开栏。

2、        对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特别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宅基地审批、林木采伐、计划生育指标审批、婚姻登记、救济款物发放、国家政策性补贴发放等行政执法、财务收支等事项及时全面公开。

3、        要公开相关政策、办理条件、办事程序、办理时限、办事结果、收费标准、承办人员、违诺责任。

4、        实行群众“点题公开”,对群众想知道的事情随时公开。

5、        实行阳光政务全程公开,在事前、事中、事后随时公开办事的构想、进展和结果。

办事代理制度

1、        群众来镇政府或政务综合服务大厅办事,由于政策、上级审批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在岗位等原因,不能当天将事情办结的,事情由负责接待的工作人员代办。

2、        代办人员应当在最短的时间内将事情办结。

3、        在事情办结后,代办人员采用上门送达的方式,将有关手续、证卡、表格等送到群众手中,不让群众走回头路。

4、        及时登记填写代办记录,并由分管领导签字备案。

群众预约领导制度

1、        在坚持领导接待日制度的基础上,对于确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协调、解决,而群众所要找的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因公外出不在办公地点,由负责接待的工作人员填写《群众预约领导办公卡》,然后在群众所找的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回来后,上门到群众家中了解情况,予以及时解决。

2、        在事情办结后,及时填表登记。

佩证上岗制度

1、        无论是党群工作者、公务员还是事业站办所工作人员,在上岗时都应当衣着得体,举止大方,语言文明,树立机关工作人员良好形象。

2、        上岗时统一佩带附有工作人员照片、姓名、职务、编号、联系电话等信息的胸卡,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

信访旁听制度

1、        书记、镇长信访接待实行旁听制度。

2、        召集人为党委常务副书记。

3、        旁听人员为有关站办所负责人、旗镇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退休老干部代表、群众代表。

4、        及时征求和听取旁听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完善信访接待机制,办公办事公正公平。

群众听证质询制度

1、        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或与群众关联比较大的重要决策和事项,经党委会决定,可随时召开群众听证质询会。

2、        参加人员由有关人员及离退休老干部、政协人大委员等组成。

3、        听证质询会同与会人员进行直接的、平等的对话和交流,问计于民,取信于民。

4、        听证质询会能够当场解释和答复的问题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做出结论的,要说明原因和确定责任人,限定办理时限。

5、        事情有结论或办理完毕,及时将结果公开并向有关人员反馈情况。

延时办理制度

1、        服务窗口单位适当安排工作人员轮休,实行双休日办公,五个工作日七天服务,确保双休日群众事情有人办理。

2、        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要求,在八小时之外延时服务。

3、        延时服务与正常服务要有同样的态度,同样的效率,同样的效果。

4、        工作人员不得在延时服务期间接受群众的宴请。

社会监督考评制度

1、        镇党委把转变工作职能、转变干部作风、转变工作方法,建设服务型政府纳入对单位、干部考评范畴。

2、        此项内容的考评,注重民主监督和群众公认,采取群众评、领导评、互相评等方式,全方位考查评价各单位、各工作人员的现实表现。

3、        针对群众反映出的问题,相关单位和个人要制定方案限期整改。

4、        对群众满意率低的干部,要给予警示和戒免,当年不得评优、晋职、列为后备干部。

5、        对群众不认可的干部,进行停职侯岗处理。

服务“四限”制度

1、        限时:简化手续、限定时间、工作不推诿。服务事项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

2、        限地:深入基层、限定地点、工作不绕弯。镇设服务大厅村设便民服务室,村妇联主任和记帐员为便民工作联络员。能到户办的事不到村,能到村办的事不到镇,能到户办的事不上推,需要到旗办的事镇统一代办。

3、        限事:明确权限、限定事项、工作不越权。切实转变职能,真正变管理为服务。

4、        限费:政务公开、限定标准,工作不滥收费。

信息收集与发布制度

1、        为满足群众对各类致富信息的需求,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特制定本制度。

2、        通过电脑上网、电视、广播、报刊等多种渠道收集信息,做到全面、系统、快速、准确、真实。

3、        对获取的信息要分门别类进行系统整理,根据时效性和种类的不同,加工制成信息产品。

4、        通过电视节目的信息,信息发布会、板报、橱窗、宣传单等形式进行信息发布,每年月发布一次。

5、        信息发布要有计划、有针对性,要结合当地经济实际,要有详实的材料,建好信息发布的档案。

服务承诺制度

1、        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全体镇干部、镇直单位负责人,村干部必须认真对待接待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咨询、请求等服务事项。

2、        领导班子成员受理的服务事项,属职责范围内的,立即答复与处理,属需部门处理的,立即指示给相关承办人,根据事情的轻、重、缓、急程度,限定服务办结日期,交承办人处理。

3、        镇村干部受理的服务事项,必须立即着手解决处理。属政策和技术咨询方面的,自己能予以答复解决的,立即予以解决;答复解决有难度的,立即协调相关部门予以解决;属矛盾纠纷类的,按“三级调处”程序办理。

4、        服务事项原则上必须在受理后10日内解决,领导指示的,按指示限定时间解决,除极特殊情况外,最长解决时限不得越过30天。

5、        领导干部年内服务事项每人不少于10件,镇干部每人不少于5件。服务指标完成情况,记入干部年度考核,予以奖惩兑现。

学习培训制度

5、        要坚持记好学习笔记,镇村干部要达到5000字以上,农村党员初中文化以上文化程度的要达到2000字以上。

信息反馈制度

1、        满意服务政府创建活动要注重并认真做好活动情况反馈,加强上下沟通联络,确保活动有条不紊地实施。

2、        在创建活动中,镇领导、镇干部、调处组、镇直负责人、干部及时将服务情况向镇满意服务政府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3、        在创建活动中,由服务队队长将运行情况按阶段、分步骤地及时向活动办公室反馈。

4、        值班人员要在值班中或次日交班前将接待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热线电话情况向活动办公室反馈。

5、        反馈情况务必做到及时、准确。

6、        各村要每阶段向镇活动办公室及时上报至少三份具有指导意义的活动信息。

服务监督制度

1、        满意服务政府创建活动的服务监督小组,负责服务活动的监督。

2、        监督小组要对创建活动中的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督。

3、        监督中要注意发现问题,及时与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沟通、解决。

4、        对发现的服务不到位、服务质量低、服务程序不规范等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5、        由于监督不力,出现严重失误或重大问题,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追究监督人员责任。

档案管理制度

1、        确定专人负责满意服务政府创建活动的档案收集、管理工作。

2、        满意服务政府创建活动要建立专门档案,专项管理。

3、        满意服务政府创建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表格、台帐卡页等,均作为活动的档案立卷内容,及时收集、整理、立卷。

4、        归档立卷要严格分类、编目、装订,按档案规范管理程序建档。

5、        严格履行档案借阅手续,防止档案材料遗失。出现问题追究管理人员责任。

首问负责制度

1、        为了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首问责任制度。

2、        接待群众来访或办事的第一个工作人员是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承担答复、指引、帮助、协调的义务。

3、        首问责任人根据办理事项的性质,负责找职能部门给予办理。

4、        对应由几个部门处理的事项,依照程序通知有关部门协商处理解决。

5、        对于来访的痴、呆、傻人员和精神病人,首问责任人应将其护送出院或通知监护人领回。

6、        接待来访或办事的群众要态度和蔼,语言文明。接待的事项移交后,首问责任人有权查询工作结果,有权向领导反映情况。杜绝办事人冷、横、硬的工作态度,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7、        一时难以受理部门的事项,首问责任人可以将其送到分管领导处。

8、        应由各个部门或工作人员处理的事项,可由最先受理的部门主持,依照程序通知有关部门或人员协商处理。

限时服务制度

1、        限时服务是指责任人在规定的服务和办理时限内完成所要服务的工作内容。

2、        法律、法规、规章或部门规范性文件对时限有明确规定的依照规定执行,无规定的参照下列时限完成工作。

3、        请求解答咨询的应解答,需要请求上级或查阅资料的应于半月内答复,经分管领导同意可处长到一个月。

4、        提供服务的应于1-3日内完成。

5、        办理审批事项的应于一周内完成。起始时间自受理之日起计算。

6、        具有服务职能的部门均应执行限时服务制度,各部门应根据有关规定,公示相应的工作时限,并接受监督。

7、        部门受理服务和工作事项承办人,填制承办表,规定时限,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进行督查。

领导接待制度

1、        值班领导在接待日负责群众来信、来访、来电。

2、        热情接待来信、来访者,同时做好登记。

3、        对信访案件及时交由相关部门处理,并督查落实。

4、        做到不推、不拖、不积压,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5、        排查信访隐患,控制越级上访。

6、        重要案件交由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集体协商解决。

服务型政府建设成效篇四

——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摘要:服务型政府就是为人民服务的政府,它把为社会、为公众服务作为政府存在的、运行和发展的基本宗旨,是在社会本位和公民本位理念指导下,在整个社会民主秩序的框架下,通过法定程序,按着公民意志组建起来的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并承担责任的政府。本文从服务型政府内涵出发,阐述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障碍,以及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有效途径。

一、服务型政府的内涵

第一,从理念上看,服务型政府要求各级政府和官员必须认识到,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政府的权力来自于人民的让渡的那部分权力,政府为人民服务是天职,政府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实现人民、社会公共利益的最大化。与此同时,政府还必须从一味强调按章办事和死守体制、官本位的思想中解放出来,充分考虑公众的具体情况和需求,以人民群众和社会的需求为向导,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1、宏观经济的调控:政府从国民经济战略性、全局性、长远性出发,从宏观上引导国民经济的的发展,并且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切实维护国家的经济安全。

2、对市场的监管:切实做好市场秩序的维护,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让每一个社会主体公平竞争,充分发挥自己的创造性。

3、社会公共事务管理:包括公共教育、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等方面管理,还有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关心扶住弱势群体等。

第三,从政府运行机制来看,管制型政府向来只从便于自身控制、管理出发,整个社会运行都由政府在主导推动,政府提供什么样的服务,以及怎样提供服务,都是政府独断和一厢情愿的强制性提供,而较少的考虑社会公众的愿望和多样化需求,公众只能被动的接受。而服务型政府则不同,他要求政府的施政目标必须以人民群众为导向。同时必须经过一定的民主法定程序,即要公民参与到决策的过程中,由民众和政府通过双向的交流互动,达成一致来决定。

第四,从政府服务方式看,在管制型政府状态下,政府不仅机构臃肿、职责不清,各种审批环节繁杂,效率低下,政府管理手段也主要是单一的行政手段。服务型政府则要求政府必须优化工作流程、使用现代先进的管理手段和方法,本着方便、快捷、高效、亲切的原则为民服务。让民众在接受服务的同时,有享受服务的主人意识。

服务型政府也就是为人民服务、为公众服务、为社会服务的政府。它是在公民本位、社会本位理念的指导下,在整个社会民主秩序的框架中,把政府定位于服务者的角色,并通过法定程序,按照公民意志组建起来的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公正执法为标志,并承担着相应责任的政府。

如上所述,服务型政府与人本政府、有限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高效政府是紧密相连、相互依存的。后者是前者的必然要求,前者是后者的综合体现。

政府管理模式的改变不是单纯的机构增减,也不只是管理手段的简单转换,而是政府的服务理念、服务方式、服务态度的转型。在这个艰难的转型过程中,原有政府管理观念、管理体制及管理方式的存在已成为构建服务型政府的巨大阻力。

(一)官本位思想根深蒂固 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官本位,政府本位思想在许多官员脑海中可以说是根深蒂固。政府及其官员视自身为中心,追求无限权力,倾向于将企业、社会组织视为政府的从属物。他们认为政府的职责就是“管”,就是管人,管企业,管市场,重管制而轻服务。因此,以管制为基调的全能型政府伴生了庞大而冗长的政府机构。在政府主导的社会,一切都围绕政府而展开,政企不分,政事不分,政社不分,完全忽视企业的社会主体地位。在官本位理念的指引下,政府的职能没有清晰边界,并且毫无责任意识,自觉或不自觉的干预市场运行,介入企业微观经营管理,忽视社会组织的自主治理。政府官本位管理压抑了社会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限制了社会的发展空间与发展活力,从而造成什么事都找政府,政府承担无限责任的管理模式。因此,政府官本位思想与市场经济条件下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是格格不入的。

(二)原有管制型政府的体制的束缚

1、政府过多干预

这实际上是政府介入了自己所不擅长,不应该介入的领域,结果是政府违背了服务于市场的要求,同时市场丧失了对资源起基础性配置作用的地位。如盛行的地方保护主义:许多地方政府以各种形式限制市场准入,直接干预市场,造成不公平竞争、市场的分割,阻碍了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最终只是保护了落后的生产力。

2、政企不分

政企分开在我国己经取得了很大成就,但还有很多束缚。政企分开,就是确立国家与国有企业之间的正确关系,明确政府和企业在社会经济体制中的不同地位,在经济运行中实行国有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使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简言之,政企分开就是把“政府”和“企业”分开,即“横切一刀”。政企不分使企业不能成为自主决策和自我发展的市场主体,不能灵活应对市场的风云变化。如果企业没有自主的经营管理权,就谈不上接受政府的服务,因此政府对企业的服务必须以企业自主独立及企业的内在需要为前提。

3、政社不分。

政社分开就是政府从社会组织中退出,放开对社会组织在人事权、财政权等方面的控制,给予社会组织发展的主动权。“政社分开”作为行政改革中的一项重要议题,是政府职能转变和公共管理新模式的内在需要。服务型政府要求政府与社会组织共同合作以达到良治,这要求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各自作用领域,有适当的分界。但实际上,我国的许多社会组织都与政府存在或明或暗的关系,都具有一定的官方色彩。这导致社会组织缺乏充分的自主自治性;同时也使政府陷入管理社会琐事泥潭中,更甚至影响公众对社会组织的信任度。政社不分使得政府和社会的作用不能得到充分发挥,进而使得政府还权于社会流于形式。

4、政事不分

行政单位与事业单位的分开简称政事分开。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事业单位的改革十分滞后,事业单位管理与运作模式还带有强烈的计划经济时代的特征。在计划经济体制之下,政府大包大揽,不仅要办企业,还要办事业,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公共事业都由政府一手操办。这些事业单位隶属于各个政府职能部门,其人、财、物也都由政府部门直接管理。这种旧体制之下形成的“大政府”,已经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政事不分使得事业单位的生存能力极低,对政府的依赖极其严重,无法与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

(三)行政管理方式严重滞后

在市场化、信息化条件下,原有政府管理方式难以解决日益复杂化、多样化的社会事务,具体表现在政府重行政而轻法治,重人工行政而轻电子政务。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它不仅要求公民个体、企业和社会组织守法,更要求政府守法。政府行政管理习惯于直接用行政手段,而忽视经济和法律手段,这实际上是行政权侵蚀公民权,政府行政重管制轻服务,是服务型政府不能认同的。信息时代要求政府采取相应举措,运用信息技术提升政府服务水平和质量。

建设服务型政府,要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从政府管理理念、管理职能、管理方式方法等方面,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进而转变政府职能,完善社会管理制度。

1、建设服务型政府,其核心是转变政府职能。要继续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当前冗长的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已经迫在眉睫,民众对于建立一个高效政府期待已久。当前我们要加快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要进一步合理界定和调整政府职能范围,集中政府力量做好经济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要继续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资分开、政社分开,坚决把不该由政府管的事交给企业、市场、社会组织。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取消妨碍市场开放和公平竞争以及实际上难以发挥作用的审批事项,积极主动为企业提供到位、高效的服务。

2、建设服务型政府,必须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政府行为。执政之根本在于为民,行政之要义在于依法。坚持依法行政,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根本要求,也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必由之路。各级政府机关都要严格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善于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和其他行政事务。要加强行政立法,完善行政法规,以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要改善行政执法,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要继续坚持各种行之有效的民主监督制度,确保公共行政权力的公正、有效运行。要强化政府机关问责制,树立责任政府形象,提高政府的公信力。

3、建设服务型政府,要把健全和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放在主要位置。提供公共服务是政府的重要职责,发挥政府在公共服务体系中的主体作用,加快公共财政建设步伐,加大财政支出中用于社会公共服务项目的比重,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首要之举。在我国,公共服务领域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公共服务发展滞后,总量供应不足,公共投入短缺,分配不平衡。解决政府在社会公共领域的缺位问题,将原来由政府承担的一些公共服务职能转移给非政府组织和私人部门甚至社区,改变完全由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局面,实现公共服务提供主体的多中心。市场化的核心是引入竞争机制,打破国家对公共服务领域的垄断,在多元化的公共服务主体间,形成有效竞争机制,从而提高公共服务供给的效率,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

4、建设服务型政府,还要渐进地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我们要大力推行政务公开,使政务公开成为各级行政机关施政的一项基本制度,贯穿行政权力运行的全过程。要逐步形成和完善干部人事管理的法律法规,形成阳光下的选官制度,做到操作透明、平等竞争、刷选公开、全面监督。要将政府的重大决策及时向社会公开,并且决策过程透明化,加强人大的监督与公众的参与。在信息化时代,要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改善政府管理结构和方式、提高政府行政效率,及时有效地把政府信息反馈给民众,从而提高政府在民众心中的信任度。

建立服务型政府,要求我们树立“权为民所用”的理念,从意识形态上摒弃官本位的思想,真心实意把工作重心放在为人民,为社会、为企业主体服务上。强化“为市场服务”的政府角色定位,市场经济下深刻认识到政府负责“掌舵”,而不是“划桨”。同时探索科学的政府绩效评估体系,以提高政府的行政效率与服务积极性。

当前我们要着力建立高效政务服务体系,继续完善各级政府及部门的“政务大厅”,推行“一站式服务”,在基层建立“政务超市”等一系列民众与社会评价良好的举措。同时要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更加重视行政规划、行政指导和行政合同在政府管理中的作用,探索政府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新途径。要积极创造各种条件,让社会组织、企业和公民更广泛地参与公共事务管理。

参考文献: 胡锦涛: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提高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

胡象明:《应对全球化:中国行政面临的挑战与对策》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张成福:责任政府论.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服务型政府建设成效篇五

———基于科举制度残余“官本位”思想消极影响的视角

摘要:科举制度是中国古代的一种选官制度,而在科举制度基础上生成的“官本位”思想,则对中国现行的社会制度以及结构产生了极其负面的影响,贪污腐败,政府效能低下均是官本位思想的弊端表现,本文试图基于科举制度的角度,来对官本位思想的根源,及其表现和影响做以界定,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消除官本位思想的制度保证即从民本位的角度建设一个服务型的政府,更好的服务百姓。

关键词:服务型政府;官本位思想;科举制度

一.科举制度的历史演变

举考试日趋完善,考试科目设置比较多,但只有明经和进士两科最为常见,都属于“常科”。还有皇帝为某种特殊目的特意安排的科目,称为“制科”,名目众多。从武则天开始,还开科武举。宋建国以后很快开始重视科举制度,并超过了前人。这是科举制度的重要转折时期,皇帝还正式开了殿试,对稳固封建王朝有意想不到的作用。封建社会发展到宋朝,政治经济的需要对科举考试提出了新要求,使得宋朝成为取士最宽的朝代,考试的内容也发生很大的变化,更多涉及国家管理之道,考场纪律也逐渐完善,保证了考试的公正,科举制度得到发展。

元朝政权主要掌握在蒙古贵族手上,各族人被按等级划分为蒙古人、色目人、汉人和南人四等,重要官职几乎由蒙古人和色目人担任,科举考试对于元朝既有的用人格局影响不大。举行科举取士的规则也带有不平等性,比如对汉人和南人的考试内容要求比蒙古人和色目人多,考场次数也比较多,汉族考生要谋求一官半职非常困难。由于没有受到统治阶级的重视,加之考生被迫放弃学业另寻他路谋生,科举制度逐渐中落。由于元代对科举不太重视,科举有较长时间的荒废,导致社会人才缺乏。为此明政府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随着明朝统治的逐渐稳固,科举制度走上正轨,学校制度也稳定下来。明代的科举,分乡试、会试和殿试三级。考试的内容主要是四书五经,主要考的是对经义的阐发,逐渐发展成为八股文,并一直延续到科举制度的结束。清代的科举考试分为童试、乡试、会试和殿试四级。但是清代的科举考试民族歧视依然存在,满人和旗人相对汉人有诸多优待。尽管政府对科考舞弊惩罚严厉,但八股取士的做法,僵化考生思维,限制人的主观性与创造性等制度上的弊端愈演愈烈,最终导致科举制度在清朝走向消亡[1]。

二.官本位思想的概念界定以其产生根源

官本位的说法来源于经济学上的一个专用名词——金本位。金本位是指用黄金来衡量其他一切商品价值的货币制度,官本位是指以官职高低来衡量个人价值大小的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在这里官本位思想是指以官职大小来衡量人们的社会地位和社会价值,以获取更高官职为人生目标,以谋取个人私利为最终目的的社会意识形态。这种意识的核心是“以官为本,官贵民轻。官本位思想必然导致对权力、官位、官员的崇拜和敬畏,进而导致长官意志、权力至上、官僚主义等的盛行。作为封建官文化腐朽思想产物的 “官本”思想,它是伴随着两千多年的封建专制社会的发展而形成、逐步强化并最终固化为人们心理和思维定式的。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建立但是并不完善的情况下,各种思想的存在并不是偶然的,它是有着多方面的原因的。

(一)中国古代科举制度对整个社会阶层错误的价值导向。中国古代文人素有参政议政的传统。“学而优则仕”的思想在中国源远流长。对于古代文人儒士而言,内圣外王是最高的人生目标和价值追求。内圣即“独善其身”固然是外王即“兼济天下”的前提和基础,“兼济天下”同时却也是“独善其身”的目的和归宿。一个人若不能施展报国之志,成就不朽之业,纵使道德修养达到极至,人格上却终究是有缺陷的。所以,孔子的“学而优则仕”既是对当时社会政治现实的真实描述,也为古代知识分子指出了实现人生理想的惟一的通衢大道[2]。

中国封建时代中后期的社会精英,主要是由地主、士绅与官僚这三个阶层的成员构成的。而这三个阶层的横向流动则是通过科举制度来实现的。与科举做官无关的学问被视为无用之学,做官以外的追求则被视为旁门左道,做不了官的被视为不得志,做官成为出人头地的“华山一条道”,官本位思想的泛滥也就是情理之中的事了。

(二)中国传统的以等级特权为核心的官僚体制为其提供了体制安排和制度保障。

官本位作为一种价值取向,是通过具体的体制设置和制度安排来实现和保障的,这就是以等级特权为核心的官僚体制。中国的等级官僚体制可以说是世界上最为稳固和鲜明的。等级是与权利联系在一起的。等级森严的意义在于,不同等级的官员享受不同的特权。等级与特权之间保持着严格的正比例关系,等级越高,特权越大,最下层的草民自然也就没有任何权利可言了。

与君主专制、等级特权密切相关,官本位体现为公权力的肆意扩张和非程序性的权力运作方式的泛滥,形成人治传统。官府成为权力的中心,官员倚仗权力可以呼风唤雨,恣意妄为。官员的作用被无限突出和夸大,百姓翘首盼望的是青天大老爷的清正廉洁,国泰民安的希望被寄托在官员个人的品德修行上,这就进一步强化了全社会的官本位意识。

(三)农耕社会对权威的服从以及血缘宗法制度和家国一体的社会结构是其文化生态根源。

权威是官本位思想生发的基础,农业文明恰恰需要权威,也造就权威,在中国历史上,很早就形成了“尚齿”、“尚爵”即尊老敬上的传统,《孟子·公孙丑下》明确指出:“天下有达尊三:爵一,齿一,德一。”“尚齿”、“尚爵”的一个内在根源,就是对历久以来的劳动经验的崇拜,而“尚齿”、“尚爵”的极端化,便是对官职、官位的向往与崇拜。

渗透,从观念上层建筑和政治上层建筑两个方面为农业自然经济的发展提供了保障和支持。

“家国同构”是中国古代社会独特的社会结构,由家庭而家族,由家族而宗族,由宗族而扩展到整个社会,国是家的放大和扩充,家与国彼此相通无碍,孝与忠二者相得益彰。在家中,父一言九鼎,是权威的象征;在国中,君是大家长,掌握着对天下人生杀予夺的权力。君权与父权互为彰显,地位与权力互为强化。由此,对地位和权力的崇拜和追逐,成为宗法制度所派生的社会心理之一。上至庙堂之高,下及江湖之远,对君、父地位的向往,对君、父权力的崇拜,弥漫、渗透于社会的每一个角落、每一个心灵。同时血缘宗法制度其实质就是确立和巩固父家长制,强调父家长在家庭中至高的权威和尊卑上下的等级秩序。为了有效的控制百姓,赋予权力以合法性,各级官员也都被涂上了“父家长”的油彩,成为百姓的“父母官”。对地位和权力的崇拜与追逐落实到现实生活中,最终便表现为对官位、官阶的向往和对官员的敬畏。

从这个意义上我们也许可以说,与血缘宗法制度相伴随,与忠孝一体的伦理政治传统相伴随,官本位思想在古代中国获得了得天独厚的发展环境, 为古代中国的官本位思想打上了不同于其他国家的独特的烙印。

三.官本位思想的表现及影响

官本位思想的表现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官本位”思想泛滥

与经济体制改革的突飞猛进相对比,政治体制改革步履艰难。究其深层原因,干部队伍里浓厚的“官本位”思想是一个重要制约因素。不可否认,“官本位”意识的存在,既有历史积淀的原因,即封建的“官为贵”的思想的根深蒂固性。但更值得重视的是,现实生活给“官本位”思想提供了得以泛滥的各种条件。例如,从物质利益的角度看,一方面,“做官”有稳定的相对高的收入;另一方面,权力可以带来比工资高得多的灰色收入。同时,“做官”还可以为其家人和亲属带来荣耀和各种实惠。正是在此双重利益的驱使下,许多人把“官”仍视为百业之首,对“做官”才推崇倍至。“学而优则仕”成为一些人奋斗的目标和手段;“考官”热经久不衰;博士、学者以挤进 “官”的行列为荣;一些干部把官位视为命根子,削尖脑袋,千方百计寻找 “靠山”;升官,则喜不自禁,罢官、降级,则如丧考妣。

(二)官风不正,贪污腐败现象比较严重

权力本身具有两重性,既可用来为人民服务,也可用来谋取私利。在“官本位”思想控制下的权力必然背离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因为求官自保的私利足以使为官者丧失忠于职守的责任感,从而也就会淡化和丧失掉服务人民的意识。实事求是地说,现在封建官场上的一些陈规陋习在我们的干部队伍里颇有市场。一些人唯上不唯下,把主要精力放在自己的上司那里,打点关系,阿谀奉承;而对民意和普通群众的忧乐疾苦置若罔闻、漠不关心。一些人把工作岗位视为旧式官场,以玩弄权术为乐,以庸俗的中庸之道平衡关系,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更有一些党员干部扭曲手中的权力,在冠冕堂皇的外表和借口下,大搞权权交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索贿受贿,黥吞公款,聚敛不义之财,过着挥金如土、声色犬马的糜烂生活;还有一些人以 “官位”为媒介,结党营私,谋取小团体利益,甚至形成了一定规模的特权阶层,远远脱离了人民群众。凡此种种现象表明,在一些人那里,人民的“公仆”已蜕化为“官老爷”,“官本位”的思想已取代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人事制度上的漏洞或明码标价,或变相鬻爵;有些地方因卖官过多而无法安置只好因人设位、因官设事,造成官员过剩、扯皮推诿,甚至也不时有因“买卖”不公而内讧,导致恶性事件,激化矛盾。买官卖官的恶性循环。变卖权力、出卖官职的重要原因在于,一些人把官位看作特殊的财富和商品,即这财不仅来自俸禄,更多的是来自外财。因此,一方面利用手中权力贪赃枉法、徇私舞弊,获取钱财;另一方面,也常常如法炮制“短、平、快”的发财“项目”,卖官。于是,进行新一轮的“买卖”交易又重新开始。

四.对清除官本位思想的思考——建设服务型政府

度。其次,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许可法》的出台对转变政府职能,改变我国“审批”过多过滥、冗长复杂的现象将产生积极影响,是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突破口。政府只有切实把行政审批的范围减下来,实现审批行为的规范化,才谈得上向服务型模式的转变[4]。再次,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建立和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听证制度,凡涉及到企业和市民收费项目的设立和收费标准的提高,都要认真听取企业和市民的意见。最后,全面推行官员问责制度。“问责制”是宪政民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责任政府”原则的体现。实行“问责制”根本的是要解决行政官员权责对等问题。制定官员问责制,各级各部门必须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以法律或条例的方式来规定官员所负责任,失职受何种处分,依何种程序判定等,以此来砥砺官员,提高他们的责任心,从而提高他们为公众服务的态度和质量。严格追究推诿、扯皮行为的责任。

能否建构与服务型政府相适应的新型行政文化,是影响和制约服务型政府能否顺利实现的更深层的柔性层面。著名管理学家杜拉克指出,当今社会不是一场技术,也不是软件、速度的革命,而是一场观念上的革命。因此,服务型政府建设首先是一场政府管理理念的变革,它要求我们的政府和公务员彻底放弃“官本位”的文化传统,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的新型行政文化。具体说,就是要树立以民为本,顾客至上的民主理念;提高政府能力,改善服务质量的服务理念;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治理念,并建构与服务型政府内在要求相一致的新型行政文化,主要包括服务型行政文化、责任型行政文化、效能型行政文化和法理型行政文化,从而有效地巩固行政改革的成果,最终实现服务型政府的崇高目标。

(三)完善政府绩效评估制度

政府绩效评估是以一定的时段为界限,根据政府管理的效率、效益、公平、秩序及公众满意度等方面的判断,对政府公共部门管理过程中投入产出所反映的绩效进行定量或定性的测量并划分等级,以期改善政府行为绩效和增强控制的系统过程。目前,我国政府绩效评估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在政府绩效评估的制度、机构、程序等方面都存在着许多问题。因此,在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过程中,建立适应我国国情的政府绩效评估体系就显得尤为重要。针对建设过程中存在的“要不要评估、由谁来评估、评估什么、怎样评估”等问题,应当通过以下几个方面尽快完善我国的政府绩效评估制度:一是建立科学的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二是培育多层次、多元化的绩效评估主体。一方面要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对政府绩效的评估;另一方面,可以让公民个人、社会团体、大众媒体、中介评估机构通过一定的程序和途径,直接或间接地参与政府绩效评估,以保证评估工作的公正性。三是推进政府绩效评估法制化。不仅要从法律上对政府绩效评估的范围、内容、方式、程序等加以明确,还要给政府绩效评估机构以足够的法律地位和权限,以确保其工作的顺利展开。四是在评估的基础上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注重把精神激励与物质激励、团队激励与个人激励相结合。

(四)强化公务员队伍建设

要加强培训,搞好公务员的政治、理论、文化学习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其整体素质和为人民服务的本领;要建立长效机制,依据《公务员法》和有关规定,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建立和完善竞争择优的选拔机制、符合社会需要的培养机制、开放灵活的流动机制、与贡献相适应的激励机制,把公务员队伍建设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这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核心问题。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主要职责是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这就要求通过转变政府职能,解决好“越位”、“错位”、“缺位”问题。解决政府管理“越位”问题,应改变过去包揽一切的管理体制,缩小、分解政府的管理权限和范围,把不该由政府承担或政府管不了的职能转移出去,实现政府与企业、社会、市场之间的合理分工。解决政府管理“错位”问题,主要是理顺中央和地方之间、政府内部各部门之间的职能关系,明确各级政府、政府各部门的职责范围,避免因分工不当、责任不明导致政出多门、交叉错位。解决政府管理“缺位”问题,就是把应当由政府办的事情真正抓起来,负起责任,避免管理出现“断档”,公共服务出现“真空”。

结语:诚然,官本位思想作为科举制度的残余在当今现代社会仍然十分活跃,并导致了贪污腐败等一系列严重的社会问题,给整个社会带来了极其严重的影响,其表现也十分明显,对于官本位思想的根源及其表现和影响的分析,对于解决贪污腐败以及政府行政效能低下等问题都有着十分重要的借鉴作用,而建设服务型政府既是消除官本位思想的重要体制保证。

参考文献:

服务型政府建设成效篇六

我镇以“全力争当全县‘产业高端化、城乡一体化’排头兵”为奋斗目标,以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效能政府为重点,通过不断创新工作,全力打造效能xxx。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的xxx镇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工作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做到了组织健全、责任到位、制度完善、落实有力,形成了“层层推进、处处体现、人人参与、事事确保”的效能建设良好局面,并在加强天府新区建设的同时不断创新政务服务新方式。今年多次圆满代表新津县接受市效能办的工作检查,代表新津县接受行政效能市上第三方测评并取得较好效果,行政效能建设工作获得市委、市政府通报表彰。

(一)以高效执行力落实县委重大部署推进天府新区新津分区建设。

xxx镇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省委“两化”互动、统筹城乡发展战略和市委“五大兴市战略”,围绕建设“幸福新津”总体目标,抢抓天府新区新津分区建设机遇,大力发展以“公铁联运”为特征的现代物流业,加快推进汇津现代钢材城、新加坡普洛斯物流、澳大利亚嘉民物流等上亿元物流项目14个,为“幸福新津”建设作出了应有的努力。同时,我镇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引进社会资金将徐家渡社区打造成全市新农村建设的又一亮点,完成了商会成立、天府新区人力培训基地等全县试点示范工作,以卓越的执行力和良好的工作成效多次受到市、县领导的充分肯定。

(二)成功探索基层重大公共建设项目决策新机制。

为进一步畅通公共参与决策的途径,我镇在全市率先开展基层重大公共建设项目决策公开试点工作,先后以袁山防洪沟和堡坎以及天府新区人力资源培训基地为试点项目,成功探索了决策公开“六步走”工作法、“四项保障”工作制度以及“七大类”项目分类等好的经验和做法,提升了项目决策科学化,赢得了群众的支持。市纪委、市政府办公厅、市效能办、县委以及县政府主要领导对我镇试点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

(三)着力深化基层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

我镇便民服务大厅安装了政府综合信息查询触摸屏和电子显示屏,建设了标准化的党务、政府公开栏,全镇11个村(社区)全部实现了党务、政务、村务“三务”公开,进一步强化村级政务公开阵地建设,前锋、顺河、骑龙等三个因项目拆迁的村,村活动中心标准化建设正加紧实施。同时,我镇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以及维护工作,服务平台信息涵盖全面,各项目栏均有相关信息更新。20××年,我镇政务信息公开152条,各村(社区)信息公开905条,在全县各镇乡中排名第三。

(四)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建设法治政府。

充分发挥人大依法执法监督的作用,在项目拆迁、群众安置、违法拆除等重点工作中,做到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今年县、镇人大代表依法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计生工作、教育工作等专项执法检察5次,我镇依法行政工作受到人大的高度评价。同时,我镇紧紧围绕解决和改善民主为重点,加大对民生项目和惠民政策的监督检查,已组织各类专项检查7次,未发现一起违法违纪行为。我镇配合县物价局、县教育局认真抓好了教育乱收费治理工作,对镇内卫生院、各村(社区)医疗点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认真监督各所室和各村(社区)认真执行上级有关政策,按规定及时发放粮食补贴、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惠农补贴,并组织了相关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

(五)深化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我镇便民服务中心以及村级便民服务室设施完善、高效运转,为方便群众办事而提供的座椅、宣传单、服务窗口、告知栏、饮水机、复印机等细微的配套设施一应俱全,医疗、社保等28项公共服务延伸到基层。同时,我镇认真开展了书记、镇长进大厅活动,树立“小窗口展示大形象”理念,细化业务能手、服务明星、党员示范岗的评优标准,对便民服务大厅的窗口设置、硬件设施、标牌公示等进行规范,对服务窗口的工作纪律、着装规范、区域卫生、服务质量等实施星级考评。20××年,便民机构为民办实事近2500件,处理矛盾纠纷95余件,群众满意率达98%。我镇多次代表新津县接受市纪委和市效能办的工作检查,市上领导对我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情况予以充分肯定。我镇也圆满完成全县镇乡标准化财政所建设试点工作。

(六)推进群众约谈模式化解基层矛盾。

我镇以公开接待日活动为载体推动领导接访下访常态开展,建立了设施齐备、制度完善、人员到位的群众信访接待中心和群众约谈工作室,搭建了“群众不满意的事”征集平台,在各村(社区)形成了集中梳理、逐项交办、定期会办、跟踪督办、领导催办的“五步走”模式。20××年,我镇领导包案成功调处了32件,包案率达100%,镇、村、组三级受理联调59件,成功调处59件,息诉息访率达100%。同时,开展群众约谈和现场回访32次,群众对参加约谈工作人员办事态度的满意率达100%,对约谈结果的满意率为96%;召集有关村组、企业、派驻机构负责人开展群众约谈和现场回访26次,群众对参加约谈工作人员办事态度的满意率达100%,对约谈结果的满意率为96%。

(七)率先成立商会为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服务。

为进一步营造为企业发展服务的良好环境,我镇在全县率先成立镇商会,并结合xxx实际,逐步打开了商会工作局面。xxx镇商会的成立以及工作切入点,得到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工商联党组书记、第一副主席钟家霖的充分肯定。商会不断加强与我镇天府新区培训就业中心以及劳动保障所的协调配合,发挥“联系企业、服务企业”的桥梁纽带作用,全面掌握了会员企业用工需求和招工规划,我镇已初步实现企业规范用工以及企业招工信息网络化实时、动态管理,实现了班子成员联系重点企业“一对一”对接服务。

(八)开展作风教育实践活动提升干部效能意识。

我镇成为全县作风教育实践活动重点联系镇,完善和固化了领导班子便民大厅接访、“四老”直接联系群众意见收集以及全镇征地拆迁项目动态跟踪管理等制度,推动了作风建设常态化开展,进一步提高了我镇党建工作水平、内部规范管理和工作执行力,全镇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服务意识、效能意识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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