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道路秩序 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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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道路秩序 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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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面临一个复杂的问题时,我们需要制定一个详细的方案来分析问题的根源,并提出解决方案。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规范道路秩序 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方案篇一

根据《宜春市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学校活动工作方案》为指导思想,以“关心师生,爱护生命”为主题,以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为目标,广泛深入的在全校师生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师生受到深刻教育,进一步的增强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提高遵章守法的自觉性,在整个校园内形成“珍爱生命,安全出行”的浓厚氛围。针对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的措施,扎实的做好校园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为全校师生创造一个安全、文明、祥和的工作和学习环境。

全面落实交通安全知识进学校、进课堂,以创建交通安全学校为目标,力争全校师生在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受教育率达到100%,行车、走路抽查合格率达90%以上。全校师生无严重交通违法记录,全校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遵章守法的自觉性得到明显的提高。

根据宜春市交通安全宣传进学校活动的要求,从我校实际情况出发,我校计划落实以下内容。

1、建立一个固定交通宣传栏,并根据实际情况更换或增加新的内容,宣传栏在12月17日前完成。

2、规范校园内及校门口车辆的停放,师生有专门的停车棚,小车有专用停车位。校门口划出停车位。在12月5日前完成。

3、聘请两位交通安全教育辅导员,并与辅导员商量好具体活动内容,在业务上得到指导帮助。利用国旗下的讲话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在12月17日前完成。

4、印制交通安全宣传资料,下发给每一位学生,并利用班会时间,统一组织学习。

5、积极发挥学生会干部的作用,在学生进校及放学时,在校内及校门口,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检查监督。在12月3日完成。

6、组织一次全校性的交通安全知识测试,各班出一期交通安全宣传栏。

7、开展一次文明交通学生,家长互动活动,学校印制一批文明交通安全宣传单,向学生发出文明交通倡议,由学生带回家长签字,并要求家长在交通文明方面指出意见及建议,然后交回学校。在12月15日完成。

1、提高认识,强化落实交通安全宣传进校园是一关系每位师生切身利益的大事,各部门、年级、各班都要积极行动起来,根据活动方案要求,完成、落实。

2、总结经验,深化活动,学校要把交通安全活动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并对好做法、好经验及时总结表彰,加以推广。

规范道路秩序 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方案篇二

组长:

副组长:

组员:校务会成员全体班主任

统筹:

(一)进行一次“交通安全”为主题国旗下讲话

1、内容:值周班准备以“美好梦想,安全起步”为主题的国旗下讲话,并在周一晨会上,对全校师生进行宣读。

2、对象:全校学生

3、负责科室:政教处

4、活动时间:9月22日(暂定)

(二)上一堂交通安全教育课

1、内容和要求:每位七年级综合实践课教师整理交通知识,精心备好、上好一堂交通安全知识教育课。要求有教案、课件和课堂实景照片。

2、对象:七年级学生

3、负责科室:教务处

4、活动时间:9月16日—22日

(三)开展一次“交通安全”为主题手抄报评比

1、内容和要求:动手汇制一份以“美好梦想,安全起步”为主题手抄报,各班推选2份优秀作品参加学校评比。

2、对象:全体学生

3、负责科室:安保处

4、活动时间:9月16日—22日,作品上交时间为9月22日。

(四)召开一次“交通安全”主题班会

1、内容和要求:各班精心准备召开一次以“交通安全”为主题班会活动,要求有教案与活动记录,主题班会的活动照片,并上交到政教处。

2、对象:全体学生

3、负责科室:政教处

4、活动时间:9月24日(可自选调整)

(五)开展《致家长的一封信》宣传活动

1、内容:由校园安全小分队成员组织开展《致家长的一封信》宣传活动。

2、对象:全校学生家长、校园周边村民

3、负责科室:安保处

4、活动时间:9月24日

规范道路秩序 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方案篇三

为缓解县中心城区交通堵、停车难、管理乱等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工作方案。

坚持疏堵结合、规范管理、合理利用、适度开发的原则,严格规范车辆通行和停放管理,合理利用现有房地产项目停车位资源,适度开发公共停车位资源,促进县中心城区交通秩序全面提升。

通过开展县中心城区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全面提升人民群众规范行车、规范停车意识,有效遏制车辆违章行驶、违规停放及长期占用公共资源等不良现象,达到有效解决交通堵、停车难、管理乱的目标。

1.县中心城区主要干道、街道及国道过境段车辆违法违规停车的;

4.车辆占用消防应急救援通道的;

5.占道经营、私搭乱建、占用公共设施等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

8.摩托车和电动车非法载人、不戴头盔、占用机动车道停放的;

11.行人闯红灯、不走斑马线随意横穿马路、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的;

12.报废车、僵尸车、灰尘车违反规定长期占用停车资源及私置路锥、私装地锁的。

(二)重点区域、节点:湘粤学校周边璜溪湾片区、南京洞片区、保盛幸福城片区(双拥路)、马耳冲片区、四方井片区、人民医院片区、蒋家湾市场片区、玉龙湾小区、竹源新村小区、东昇华城小区、怡景花园出入口、龙隐小区出入口。

1.规范车辆通行。开展县中心城区车辆通行情况调研,根据车辆通行规律,科学调整富豪路、广发路、四通路等狭窄路段车辆通行路线,采取设置单行道等限行措施,优化县中心城区通行条件。进一步规范交通信号灯等规范通行管控设施设置,采取分时段开闭、延长高峰时段通行时长等措施,保证南京路等拥堵路段交通畅通。逐步实施人民医院门口等行人密集路段人行天桥项目建设,实行人车分流,缓解车辆通行压力。

2.扩充停车容量。采取市场化建设运营模式,在县中心城区合理规划建设公共停车场,增加县中心城区公共停车设施,扩大停车容量。充分发挥好现有房地产项目停车场资源,理顺停车位销售办证等方面政策,以住房公积金贷款、出台销售优惠政策等多种方式,引导县中心城区居民就近购买车位,缓解停车难问题。积极引进专业化实力企业,加快推进城市智慧化停车项目建设。

3.开展集中整治。针对县中心城区乱停乱放、私装地锁占用公共车位、住宅小区随意停放等突出问题,组织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县住建局(人防办)、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玉溪镇政府和县中心城区6个社区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加大对各类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利用先进技术设备和技术手段,增设重要路段、重要区域监控抓拍设施。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加快建立“随手拍”违法违章举报平台。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社区网格牵头单位及各责任单位要组织人员,加强县中心城区巡逻巡查,配合相关执法部门加大整治力度。建立公开曝光制度,在县融媒体中心开设专栏,定期曝光典型交通违法案例。

1.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4月)。利用户外宣传栏、单位液晶显示屏、县融媒体中心等各种宣传平台,广泛组织开展县中心城区交通秩序整治活动宣传,全面提升人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规范意识,自觉规范交通行为。

2.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5月-12月)。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城管和综合执法局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开展集中治整行动。重点打击行车道、人行道、住宅小区乱停乱放,集贸市场停车行车不规范,私装地锁强占公共停车位,僵尸车长期占用公共车位等行为。

3.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1月-20xx年3月)。巩固提升县中心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成果,总结成功经验,健全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停车位扩容、人行天桥建设、智慧化停车等长期性工作。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深入开展县中心城区交通状况调研,研究制定县中心城区交通通行优化调整方案。结合实际科学调整交通信号灯设置,规划设置交通违章易发点、多发点抓拍设施。牵头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打击行动,加强县中心城区交通秩序管理,全面提升交通通行质量。

县城管和综合执法局:牵头组织开展侵占城市人行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整治行动。加大非机动车道等违章停车巡逻巡查和整治力度。加强城市道路养护,全面提升通行条件。

县自然资源局:理顺房地产项目停车位销售政策,畅通办证渠道,促进房地产项目停车位销售。选址规划公共停车场、重点路段人行天桥等设施建设。

宜投集团:引进县中心城区智慧化停车合作企业,加快推进智慧化停车项目。

县住建局(人防办):加快推进县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优化老旧小区行车道、停车位等设施,改善老旧小区通行和停车条件。

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加大对居民住宅小区物业公司的督促指导,督促物业公司认真履职,切实强化居民住宅小区内车辆通行管理和停车管理。

县委宣传部:牵头组织开展县城中心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宣传活动,提升群众交通规范意识,营造浓厚舆论氛围。督促指导县融媒体中心开设专栏,定期曝光典型交通违法案例。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宜章县管理部:落实有关房地产项目停车位销售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全力支持停车位销售。

县消防救援大队:加强公共停车场等交通设施消防安全指导,加强占用消防通道乱停乱放行为整治,消除安全隐患。

县市场监管局:加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销售经营户监管,引导销售经营户落实销售办证“一条龙”服务。

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加强县中心城区周边公路养护,全面提升通行条件。

玉溪镇人民政府:落实属地管理原则,配合做好公共停车场、人行天桥等交通设施建设相关的征地拆迁、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组织人员配合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县中心城区各社区:加强居民住宅小区管理,组织人员劝导居民住宅小区乱停乱放行为。加大交通规范意识、安全意识宣传,提升社区居民素质。

社区网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加强对网格辖区内交通违法、乱停乱放等行为的巡逻巡查,配合执法部门开展整治行动。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县中心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宾心华任组长,县政府副县长吴荣茂、李桥亮,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刘勇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人防办)、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宜投集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宜章县管理部、玉溪镇人民政府、县中心城区6个社区等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县政府办公室,由彭英九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亮红同志、陈兵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从县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住建局(人防办)、县住房和保障服务中心、县融媒体中心、玉溪镇政府抽调6名工作人员成立工作专班,与县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负责整治行动的统筹协调调度工作。

2.完善工作机制。集中整治行动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工作方案,统筹调度实施。县直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和浓厚氛围。要服从统一调度,切实履行职责,确保集中整治取得实效。各部门专项整治行动由部门自行组织实施,每半月将整治情况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3.强化督查考核。县政府督查室要对县中心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工作进行督查,根据各单位不同职责量化考核指标。对整治工作不重视、不履职、不尽责的部门单位下发督办通知并予通报。对整治工作严重失职,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和不良后果的,要向县纪委县监委移交问题线索,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相关人员责任。

规范道路秩序 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方案篇四

为保证活动开展的好,开展的有实效,专门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切实可行的`平安交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并将活动方案传达到每一个运输企业。

1、加强对运输企业的检查。对运输企业经营资质、企业自查自纠、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制度、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gps动态监控管理制度、长途客运车辆运行线路和速度、车辆技术档案、驾驶员聘用管理、应急预案、安全例会、“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开展情况、营运车辆挂靠经营、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等情况进行逐项检查。

2、加强对营运驾驶员安全培训教育的检查。对道路运输企业严格驾驶员聘用管理情况,定期组织驾驶员开展法律法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恶劣天气和复杂道路驾驶常识、应急救援处置等方面的安全培训进行全面检查。

3、加大对营运车辆路面检查力度。在xx主要路段,对客运车辆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越线经营等交通违法犯罪行为进行逐一排查。截止目前共排查客运班线车辆90余辆,旅游包车15辆。

4、加强对运输车辆技术管理情况的检查。对运输企业对新修订《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宣贯落实情况、车辆维护和检测制度制定情况、车辆技术档案管理等进行检查,确保相关人员全面、正确理解《规定》精神和内涵,保障《规定》有效实施。共检查运输企业13家。

5、加强对汽车客运站和开展“安全带―生命带”专项活动的检查。对汽车站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客运车辆日常安全例检、车辆发车前《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安全带―生命带》播放宣传、车辆安全带、驾驶员系安全带等情况进行检查。

6、加强对道路客运企业安全规范化管理情况的检查。

对道路客运企业深入贯彻《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安全生产基础保障、管理职责、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岗位安全生产职责等方面进行逐项检查。

7、加强对动态监控系统管理的检查。对道路运输企业执行《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动态监控系统管理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岗位职责、监控工作内容和流程、违规行为的闭环处理、监控数据的统计分析、终端设备和平台的维护等情况进行排查。排查中发现动态监控记录负责人在明知车辆有违法行为而不及时提醒,动态监控记录负责人不按规定签字,没有真正做到“车辆一动,全程监控;车辆不停,监控不断”的要求。

8、严把客运船舶市场准入。严格客运船舶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审核,严格执行客船强制报废标准,淘汰更新老旧客船2艘,严格客运船舶检验质量。

9、加强客运船舶安全监管。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对船员的安全培训教育,严禁客船超载、超员、超速航行,严格遵守客船抗风等级要求和恶劣天气条件下禁限航规定,坚决打击船舶非法夹带危险品运输行为。

10、加大道路巡查力度。对全县所有桥梁、隧道进行巡查,排查桥梁隐患1处,整治1处;对隧道进行疏通,做到排水通畅安全,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建设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投资54万元,修建防护栏5.4千米,确保道路安全运行。

规范道路秩序 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方案篇五

为进一步改善校园交通环境,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保障师生平安出行,制定本方案。

聚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实际,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大连理工大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大连理工大学机动车辆出入校园管理规定(试行)》等相关规定,按照“统一领导、各司其职、协同推进、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原则,重点整治校园交通秩序,消除各类交通安全隐患,营造安定有序、文明和谐校园交通环境。

(一)健全完善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推动交通安全工作责任落实、管理更加规范。

(二)加强校园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校园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治,校园交通环境得到切实改善。

(三)增强全校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四)规范校园交通秩序,减少各类交通违规行为发生。

三、工作举措

(一)严格执行校门管理规定,教职工机动车辆刷卡进入校园,外来车辆必须经门卫核实来访信息后方可进入校园。校内各网点送货车辆必须在指定时间段完成配送作业。禁止各类无牌无证的机动车进入校园。

(二)校园内禁止外来摩托车、无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滑板车、平衡车行驶。对校内所有电动车进行统一登记造册,并会同交警部门进行合标审核,对无牌无证电动车、超标电动车,一经发现一律由交警部门暂扣。

(三)在校内行驶的机动车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规则,禁止鸣笛和超速行驶(时速不得超过30公里/小时、特殊路段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确保行人优先通行。

(四)规范校内车辆的停放秩序,严查机动车辆违规停放,依据相关交通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五)加强校园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合理设置交通标志、标牌及减速装置,施划交通标线,规划禁停路段。

(六)及时发现并纠正行人随意横穿马路、低头玩手机、不走人行步道等不文明交通行为。

(一)宣传动员阶段(11月3日至11月15日)

1.组织全媒体宣传

迅速动员各单位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依托校园广播、校园网、公众号、电子屏、宣传栏等媒介,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大连理工大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大连理工大学机动车辆出入校园管理规定(试行)》、专项整治方案及交通安全警示案例。

2.抓好交通安全教育

通过邀请交警部门或交通安全领域专家进校开展宣传教育,组织召开“秩序校园,平安大工”主题班会,发布“文明交通,从我做起”倡议书,进一步提高师生交通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号召师生为构建文明有序的校园交通环境做出贡献。

3.开展交通安全调研

面向全校师生发布校园交通安全调查问卷,了解掌握校园交通安全工作现状,针对交通安全管理中的问题征求师生意见建议,进一步明确专项整治工作目标方向。

(二)集中整治阶段(11月16日至12月2日)

1.加强校园行车管理

对校内登记车辆及其驾驶人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进一步完善机动车辆登记备案台帐。做好交通执勤,指挥车辆严格按照规定路线、规定时速及交通标识行驶。禁止外来摩托车、无牌照摩托车行驶,对不听劝阻的,将对其拍照取证并移交交警处理。

2.严格车辆进出管理

按照“车随人进”原则,严格做好车辆进出管理,除消防、救护等特种车辆和各单位预约的外来车辆外,严禁外来无关人员及车辆(尤其是未经允许的大型车辆、工程车辆)进入校园。

各类机动车、自行车须在指定停车区域有序停放,严禁堵塞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外来机动车不得过夜停放,对乱停乱放、违规停放的,将由保卫处依据校规进行处理。对校内无主电动车和自行车(长期停放未挪动的),将统一收集并发出认领通知,超过15天未认领的`,视为无主车辆,将按规定进行处理。

4.做好行人教育管理

发动平安志愿者参与交通秩序维护,对不走人行步道、人行横道,随意横穿马路,占用机动车道行走,走路玩手机、打电话等不文明交通行为及时进行劝导;对屡教不改或不服从执勤人员管理的,当场进行批评教育并通报所在单位。

(三)巩固强化阶段(12月3日至本学期末)

对专项整治行动情况开展“回头看”,梳理分析存在的问题,巩固专项整治成果,探索构建校园交通秩序整治长效机制。

(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

各单位要按照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原则和“谁主管、谁负责,分级管理”要求,认真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切实管好自己的人,真正把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整治,依规处理

专项整治期间,对违反校园交通管理相关规定的师生(含外来人员及车辆进校预约发起人),将根据违规情况给予处理。

(三)强化责任,严肃问责

专项整治期间,对贯彻落实专项整治不力,师生违规次数累计达到本单位师生总数的2%以上(含2%)的单位,将给予全校通报;对因工作贯彻落实不到位而发生较大校园交通事故的单位,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要领导责任。

规范道路秩序 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方案篇六

坚持依法管理,标本兼治的原则;通过整合内部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和统一行动,对全市范围内涉及交通运输领域违法行为开展全面综合整治;实现我市交通运输领域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交通运输秩序明显好转,交通运输领域安全得到进一步巩固。

(见附件)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综合运输管理股,办公室主任由黎桂彬兼任、副主任由梁武阳同志兼任,具体负责综合协调、工作督查和材料汇总等工作。

20xx年3月5日至5月31日。

(一)道路运输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1、查处非法营运车辆;

2、查处客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行为;

3、查处违反道路客运管理的经营行为;

4、查处违反出租汽车管理的经营行为;

5、查处违反有关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的经营行为;

6、查处违反机动车维修和综合性能检测管理的经营行为;

7、查处违反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的行为;

8、查处违反有关道路危险品货物运输管理的经营行为;

9、查处违反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管理的经营行为;

10、查处违反有关道路客货运站场管理的经营行为 ;

11、查处违反有关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的经营行为;

12、查处违反有关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的经营行为;

13、查处违反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管理的经营行为;

14、查处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交通运输部规章涉及道路运输管理的经营行为。

(二)港航运输违法行为

1、违反港口规划建设港口、码头或其他港口设施,或未经依法批准,建设港口设施使用港口岸线的行为。

2、未经依法许可从事港口经营的行为。

3、水路运输经营者使用的运输单证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行为。

4、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或者超越许可范围经营水路运输业务的行为。

5、水路运输经营者使用未取得船舶营运证件的船舶从事水路运输的行为。

6、未经批准擅自设置渡口的行为。

(三)路政管理违法行为

1、破坏公路及公路附属设施行为;

2、非法侵占公路行为;

3、货车的车货总重超过规定限值的行为;

4、货车闯卡、拒检、借故堵塞车道、损坏相关设施设备等违法行为。

(见附件)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3月5日至3月8日)

充分认识开展交通运输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好工作方案,组织执法队伍,召开动员部署会议。

(二)全面实施阶段(20xx年3月9日至5月31日)

统筹安排工作实施计划,全面开展交通运输秩序综合整治工作。要狠下决心,真抓实干,积极采取行动,确保工作取得成效。

(三)完善总结阶段(20xx年6月1日至6月10日)

将开展交通运输秩序综合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建立长久机制;树立典型,推广成功经验、做法,促进交通运输工作全面发展。

(一)执法人员保障。临时组建桂平市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组,交通运输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组分为行政处罚组(5人)、外勤城区(机动)执法组(15人)、外勤执法东区组(10人)、外勤执法南区组(10人)、外勤执法西区组(10人)、外勤执法北区组(10人),每组人员由道路运政、水路运政、公路路政执法人员和工作人员组成。本次交通运输综合整治工作人员由市地方公路路政执法大队、原桂平路政执法大队全体人员和市道路运输管理所、市港航管理所的抽调人员组成,其中市道路运输管理所22人、市港航管理所12人。

(二)执法车辆保障。为了保障本次交通运输综合整治用车,市道路运输管理所提供5辆,市港航管理所提供2辆,市地方公路路政执法大队提供2辆,桂平路政执法大队提供 2辆。

(三)执法经费保障。积极协调争取市财政保障交通运输秩序综合整治工作专项经费,严格实行收支完全脱钩,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罚没收入全额缴入财政,由市财政优先安排交通运输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经费。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交通运输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服从指挥,听从安排,统一行动,紧密配合,相互联动,形成合力。在执法过程中,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严明组织纪律,联合行动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迟到、早退、请假。

(二)严格执法纪律,规范联合执法程序。严格按照统一认定标准,执行执法工作纪律,落实联合执法工作流程,在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加强流动联合执法,形成错点双向管控模式。

(三)加大宣传曝光力度,营造良好正气的整治环境。组织开展交通运输秩序综合整治的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纸等各类媒体,宣传交通运输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工作措施和成效,营造大整治的浓厚氛围。要大力曝光违法运输典型案例,形成强大舆论攻势。

(四)加强督导考核。领导小组将会同驻局纪检组牵头组织局办公室、运输股、法规股等有关部门组成联合督导工作组,开展督查、暗访,通过明察暗访,对交通运输综合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明确信息报送机制,及时分析总结。认真总结本次交通运输秩序综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将工作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和困难以及下一步工作措施形成文字材料,于整治工作结束以书面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规范道路秩序 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方案篇七

为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防范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维护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行为,严格营运车辆安全管理,提高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强化客运场站源头管理,改善路网通行条件,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各项政策措施得到逐一细化、全面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实现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自即日起至9月30日止。

市局成立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全系统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xxx、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

xxx、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生产处,负责组织协调具体工作。

主任:xxx、(兼)

(一)运输企业

一要全面排查道路运输企业(含出租、城市公交企业,下同),确保全部道路运输企业具备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从业资质,经营方式合法合规;严禁客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辆挂靠经营;杜绝无证经营、超资质超范围经营等。二要依法规范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行为。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责任制度、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按规定设立安全机构,配备专职人员,保障安全投入,强化教育培训,消除事故隐患,落实所属车辆安全监控主体责任。三要切实保障客运车辆行驶安全。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执行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或实行接驳运输以及旅游包车线路一端在车籍所在地的规定,全面落实长途客运驾驶人安全告知、停车换人、落地休息制度,严禁超员超速、疲劳驾驶。

(二)营运车辆

一要切实强化运输过程动态监控。“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必须全部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卧铺客车同时安装车载视频装置,接入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确保正常使用、数据准确、监控有效。二要切实强化安全设施配备使用。营运车辆必须严格按规定安装座椅安全带,配备应急设施和消防器材。三要切实强化营运车辆准入管理。推动营运车辆升级换代,加快淘汰高安全风险车型,严禁未达到等级评定标准或技术性能不合格的车辆参与营运。

(三)从业人员

一要加强对道路客货运驾驶人、危险品运输押运人的从业资格审查,严禁未取得从业资格证件的驾驶人、押运人从事道路运输。二要严格日常安全管理。道路运输企业应做好本企业客货运驾驶人、押运人的安全教育,突出抓好客货运驾驶人在恶劣天气、复杂路况和突发险情下的驾驶技能、紧急避险和应急处置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对公安交管部门通报的交通违法行为及时作出处理。

(四)客运场站

一要规范站区管理。实施封闭化管理,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按规定配备使用安全设施,维护好进出站及乘车秩序。二要加大安检力度。严格执行《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规范》、《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出站检查工作规范》等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严禁客车违规载货,严禁违禁品进站上车。

(五)公路运营

一要加大公路巡查养护力度。规范组织养护施工,及时处置路面病害,设置施划标志标线,完善安全防护设施,清除遗撒物、障碍物,保持公路设施完好和路容路貌整洁;加强桥梁、隧道等设施的检查检测,落实桥梁管养的行政、技术和具体责任人,确保运行安全。二要加大事故多发点段整治力度。认真做好急弯陡坡、连续下坡、临水临崖、地质不良等危险路段和事故易发多发点段的排查治理工作,及时设置警示标志,完善安全设施,加强巡查值守,确保通行安全。三要加大非法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力度。坚持路面治超与源头治超相结合,完善区域治超联动机制,降低非法超限超载率。严厉打击非法侵占路产路权行为,及时取缔纠正占道经营、私搭乱建等非法违规行为,保障道路通畅。

(一)高度重视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次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整治工作责任、目标、内容和具体措施,抽调专门力量,投入到集中整治行动中去。

(二)措施过硬

各单位在集中整治行动中要出实招、出硬招、出狠招,对存在违法违规运输行为和安全隐患的企业,都要一查到底。该处罚的要上限处罚、该停业的要立即停业、该吊销资质的要坚决吊销资质,让隐患和问题得到根本治理。

(三)加强协调

各单位要加强与当地公安、安监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对各类违法经营行为形成强大震慑。另外,要注重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设置安全生产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并对举报问题及时进行解决。

(四)严格督导

集中整治期间,市局成立督导组不定期对各单位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公路局、运管处、出租处也要分别成立督导组,按职责进行督导检查。同时,各单位要建立健全“黑名单”制度,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且整改不到位以及因违法行为导致事故发生的企业,一律列入“黑名单”,实施挂牌督办。

(五)严格信息报送

行动期间,各单位要及时将检查情况、督导情况建立专项台账,并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从即日起,每周四下午5点前报送本周整治活动开展情况(包括出动人数、检查企业数、发现隐患问题及整改情况等),9月25日前,报送集中整治行动总结。其中:各工区将行动开展情况上报市公路局,由公路局负责统计后上报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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