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房清退方案 职工公寓人员清退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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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面房清退方案 职工公寓人员清退方案
时间:2023-09-04 17:39:10     小编:影墨

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预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是有很强可操作性的书面计划。通过制定方案,我们可以有条不紊地进行问题的分析和解决,避免盲目行动和无效努力。以下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方案范文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门面房清退方案 职工公寓人员清退方案篇一

比如由人力资源部门出面,召集法务部门、业务部门、工会以及外部律师成立工作小组,明确各方职责和任务分配。

1、用工方式数量类

包括全日制劳动关系职工、非全日制劳动关系职工、派遣员工、外包员工、内部派遣员工、外籍员工(合同制/派遣制)等具体人数。

2、相关主体资质类

包括劳务派遣单位和业务外包单位两类,含营业执照、派遣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外包经营范围或专项许可证书等。

3、规章合同协议类

包括劳动合同、派遣协议、上岗协议、员工手册、外包合同、集体合同、派遣公司的规章制度、外包公司的规章制度等文本。

4、员工用工信息类

包括派遣员工的工作年限、派遣年限、合同期限、是否符合“三性”岗位范围、工资发放地、实际工作地、社保缴纳形式和缴纳地、异地派遣情况、三期/医疗期特殊情形等。

5、民主管理信息类

包括用工单位成立工会、职代会情况、派遣员工加入工会等情况,规章制度民主程序等情况,辅助性岗位目录是否经过民主程序等情况。

从法律角度,所有调整方案无外乎四种方式:

1、派遣转直雇

2、派遣转外包

3、退回不解除(由派遣单位改派)

4、退回并解除

1、如何确定调整对象?(哪些人要被调整)

2、以什么理由调整?

3、何时调整?

4、如何进行调整?

5、调整中要与哪些主体、签署哪些法律文件?

6、如何安排先后顺序?

7、如何处理员工抵制(罢工)、派遣公司抵制(不配合)等特殊情况?

门面房清退方案 职工公寓人员清退方案篇二

(草拟稿)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管理,切实加强和完善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根据《_劳动法》《_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从严控制、规范管理”的原则,坚持总量管理、按需使用、规范程序、加强监督,建立健全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协调配合的长效管理机制,切实控制行政成本,依法维护机关事业单位和编外人员双方的合法权益,提高机关事业单位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

二 、实施范围和对象

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聘用的编外工作人员。

三、工作要求

1. 严格控制使用编外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得招聘编外人员,确因有明确文件规定和工作需要的,按照“编内为主、编外为辅、从严控制、核准使用、规范管理”的原则,由用工单位提出招聘计划,按规定程序审批,一律不得未经审批擅自聘用编外人员。编外用工岗位仅限于后勤保障类岗位、管理辅助性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行政执法、行政审批、涉密、人事、财务等岗位不得使用编外人员。现有编制内人员能够保证工作正常开展的,一律不得使用编外人员。

- 2 - 组织、编办、人社和财政部门共同制定提出员额审核标准,报领导小组研究审定。行政机关编外聘用人员员额总数原则上不得超出该机关行政编制的 10% (机关有物业管理人员的,另行核定)。公安、城管、人社、财政、卫生、教育等少数因工作性质确需超出限额规定使用较多编外人员的部门和单位,应按上级有关规定从严控制总额,在对现有编外聘用人员进行清理规范后,由主管部门商组织、编办、人社和财政等部门,提出编外人员员额总量、实名制管理、薪酬待遇标准、分级管理等具体办法,经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人社局和财政局审核后报领导小组审定后执行。

四、主要任务

1. 全面梳理现有编外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应对现有编外聘用人员进行重新审核、登记,对已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且劳动合同期满后不适应岗位要求或超出员额范围使用的人员要依法终止合同;对未订立劳动合同或不符合聘用标准的人员,一律予以清退;对确需继续使用的人员,应在核定的员额标准内按有关规定履行报批程序,填报《进贤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登记表》《进贤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登记汇总表》,获批准后完善法定手续;对部分编外聘用人员还在合同期内的,待合同期满后,与劳务派遣公司(县创投集团下属进贤县胜天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天公司))重新签订聘用合同。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清理工作 5 月底前完成。

- 3 - 动关系协议,5 个工作日内报组织、编办、人社、财政备案。

门面房清退方案 职工公寓人员清退方案篇三

(草拟稿)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管理,切实加强和完善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根据《xxx劳动法》《xxx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从严控制、规范管理”的原则,坚持总量管理、按需使用、规范程序、加强监督,建立健全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协调配合的长效管理机制,切实控制行政成本,依法维护机关事业单位和编外人员双方的合法权益,提高机关事业单位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

二 、实施范围和对象

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聘用的编外工作人员。

三、工作要求

1. 严格控制使用编外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得招聘编外人员,确因有明确文件规定和工作需要的,按照“编内为主、编外为辅、从严控制、核准使用、规范管理”的原则,由用工单位提出招聘计划,按规定程序审批,一律不得未经审批擅自聘用编外人员。编外用工岗位仅限于后勤保障类岗位、管理辅助性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行政执法、行政审批、涉密、人事、财务等岗位不得使用编外人员。现有编制内人员能够保证工作正常开展的,一律不得使用编外人员。

- 2 - 组织、编办、人社和财政部门共同制定提出员额审核标准,报领导小组研究审定。行政机关编外聘用人员员额总数原则上不得超出该机关行政编制的 10% (机关有物业管理人员的,另行核定)。公安、城管、人社、财政、卫生、教育等少数因工作性质确需超出限额规定使用较多编外人员的部门和单位,应按上级有关规定从严控制总额,在对现有编外聘用人员进行清理规范后,由主管部门商组织、编办、人社和财政等部门,提出编外人员员额总量、实名制管理、薪酬待遇标准、分级管理等具体办法,经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人社局和财政局审核后报领导小组审定后执行。

四、主要任务

1. 全面梳理现有编外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应对现有编外聘用人员进行重新审核、登记,对已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且劳动合同期满后不适应岗位要求或超出员额范围使用的人员要依法终止合同;对未订立劳动合同或不符合聘用标准的人员,一律予以清退;对确需继续使用的人员,应在核定的员额标准内按有关规定履行报批程序,填报《进贤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登记表》《进贤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登记汇总表》,获批准后完善法定手续;对部分编外聘用人员还在合同期内的,待合同期满后,与劳务派遣公司(县创投集团下属进贤县胜天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天公司))重新签订聘用合同。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清理工作 5 月底前完成。

- 3 - 动关系协议,5 个工作日内报组织、编办、人社、财政备案。

门面房清退方案 职工公寓人员清退方案篇四

20xx年10月25日至20xx年11月20日

通过部门联合开展行动,掌握区内劳务派遣相关单位的遵法守法经营管理情况,规范劳务派遣单位的行为,依法履行对劳务派遣单位的监管职责,及时查处各类劳务派遣单位的违法行为,为企业的生产、劳动者的生活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检查范围:区内的劳务派遣相关单位。

检查对象: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的劳务派遣单位名录库中随机抽取10家企业。

(一)人社部门

劳务派遣用工检查。

(二)市场监管部门

市场主体登记事项及公示信息监督检查。

(三)_门

劳动用工方面涉及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检查。

(四)税务部门

未办税户核查。

(五)公积金管理部门

公积金账户的设立及公积金的缴纳情况检查。

(一)周密组织,加强协调配合。人社部门做好与其他单位、被检查企业对接、组织、安排工作,其他部门要按照工作安排,加强配合,确保执法效果。

(二)规范监管、严格监督检查。执法人员要增强责任意识、法治意识,按照法定职权和程序执法,廉洁自律,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提升监管水平。

(三)加强宣传,做好个人防护。双随机检查是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方式,要加大宣传力度,增加双随机检查形式的认可度。同时按照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防护,保障专项行动健康安全开展。

门面房清退方案 职工公寓人员清退方案篇五

编外聘用人员专项清

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人行为,切实加强和完善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根据湘人社函〔201x〕xx号“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实施》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规定,在全面调查研究,摸清底子的基础上,针对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人问题开展集中清理,坚决清退不必要的编外人员,切实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人,加强人事管理,降低行政成本,服务发展需要,促进依法行政、转变机关作风。二、清理范围针对全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_工商联机关、人民团体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15日前报市专项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三)全面检查阶段(2014年6月1日-2014年6月30日)由市专项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专项清理工作进行集中检查。检查采取听情况汇报和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

(四)整改阶段(2014年7月底前完成)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成并限时进行整改。同时各级机关单位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要按照中央、省出台的有关政策规定和精简效能、规范管理、减轻负担等原则,研究制定规范和加强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建立长效机制。

五、强化措施

按管理权限实施。市直各部门和县(市、区)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筹划部署、严密组织实施。各地、各部门要成立专门机构,抽调专门力量,集中抓好清理工作。

(二)注重协调配合。各地各部门纪检监察机关负责清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违规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财政部门负责经费保障和监管,组织和人社部门按管理范围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清理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地各部门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处理各类问题,严肃认真对待清理工作,如期完成清理任务,对在专项清理工作中态度不端正、不主动配合、弄虚作假、漏报瞒报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凡有编外用人的单位在未按上级要求清理到位之前,再新增编外用人的,要追究党政领导的责任。

的同时切实维护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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