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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流程图篇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石市人口计生委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深化民主评议活动,加强机关行政交通建设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一步推动全市计划生育系统的民主评议行风活动,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民主评议要坚持以“”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动机和契机,以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为重点,以提高群众的满意度为标准,认真贯彻落实计划生育“一法三规”,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现象,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服务质量,完善服务体系,为构建“和谐辛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组织领导
全乡计划生育民主评议活动在乡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乡党委书记李玉振同志任组长,副乡长李兰刚任副组长,邓安进、吉从真、董会梅、高艳为成员,领导小组除负责抓好本机关的民主评议活动外,还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抓机关必须抓基层”的原则,负责抓好计生系统内分管工作的民主评议活动。领导小给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要落实民主评议工作责任制,把民主评议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融入具体工作,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级级抓落实。
三、民主评议的重点内容
1、转变职能方面
认真落实“提速、提质、为人民、促发展”的要求,按照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机关的标准,进一步规范机关行为,完善运行程序,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纠正不作为、乱作为行为的效率低下等问题;建立健全权力动作中的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制度,提高自身的社会公信力。要按照科学、规范、高效、便民的要求,切实解决机关效能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机制和规范高效的运行机制,减少办事环节,加快办事速度,年度内不发生重大违纪案件,不出现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问题。
2、改进作风方面
要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转变作风,真抓实干,努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要树立正确政绩观,认真查找本部门存在的问题,抓住主要矛盾制定整改措施。要深入基层,到群众反映大、矛盾集中的地方去,发现和解决问题,对事关群众利益的问题逐一提出处理意见,限期整改;要遵纪守法,坚持廉洁奉公,洁身自好;要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杜绝弄虚作假、办事效率低下的问题;要重视投诉举报,认真解决本部门影响和制约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确保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并尊重和维护举报人的权利;要增强服务意识,创新工作方法,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
3、依法行政方面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实施细则》,严格执法程序,积极推进行政执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执法人员要经过培训上岗,无资质、无法律授权的人员和无法律授权范围的不得执法,严禁利用再生育审批和其他管理权限谋取私利;确保执法过程的严肃性、公正性,做到执法公开、文明,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4、优质服务方面
兑现向社会作出的公开承诺,提高群众满意率。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收支两条线”规定,杜绝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搭车收费。为群众免费项目全面得到落实,有偿服务项目实行自愿的原则。
计划生育流程图篇二
通过集中整治专项活动,推动相关部门机制建设和制度建设,营造浓厚舆论氛围,依法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下称“两非”)。进一步完善对出生实名登记、b超机、人工终止妊娠手术和终止妊娠药物的规范管理,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稳步下降。
(一)查处一批“两非”案件,严肃处理涉案单位及有关负责人。专项行动期间,县人口计生、公安、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妇联等部门要抽调专门人员,统一开展“两非”案件集中整治。要集中开展明查暗访工作,对重点嫌疑机构和黑诊所进行摸排并造册登记,重点监管。在设立公布有奖举报电话的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发动群众参与到专项行动中来,安排专人受理群众举报,对举报的每一条涉案线索都要进行排查,一查到底,对查实的案件要依法从重处理到位。要加强与监察部门的沟通合作,对“两非”案件查处中发现的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及时将线索移交到监察机关查处。对发现弄虚作假或组织实施“两非”行为骗取政府奖金的诈骗行为,要将线索及时移送公安部门进行侦破,坚决依法打击骗取套取奖金的行为。
(二)完善医疗保健、人口计生服务机构、药品批发零售企业的日常管理制度。县卫生、人口计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联合组织对各类医疗保健机构、人口计生服务机构、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进行全面清查,对相关人员集中开展法律法规、职业操守和医风医德宣传教育。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进一步完善出生实名登记制度、b超使用管理制度、终止妊娠药物销售和使用管理制度、怀孕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审批制度,有效防止“两非”行为发生。
(三)开展系列宣传倡导活动。专项行动期间,各市县要广泛开展宣传活动,组织协调新闻媒体,通过开设宣传专栏、制作专题宣传片、进行专家访谈、涉案人员现身说法等多种形式,及时报道专项行动进展,曝光“两非”典型案件,通报有关机构和人员受到处罚的情况,对违法份子形成强大的高压态势,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由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配合做好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
20xx年6-7月,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集中整治行动,开展宣传教育、明查暗访、集中清理、重点打击、健全制度和总结自评等工作。
20xx年8-9月份,做好迎接省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督查评估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将此次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做好协调,迅速行动,开展工作。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将专项行动重点任务落到实处,不走过场。
(二)强化制度建设。坚持标本兼治,注重将集中整治行动与日常综合治理结合起来。人口计生、公安、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妇联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建立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要全面加强对重点单位和人员的监管,抓好对出生实名登记、b超、终止妊娠药物及怀孕14周以上b超检查和终止妊娠手术等关键环节的管理。
(三)强化宣传教育。在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中,要加强宣传倡导,充分利用各种大众传媒,广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集中整治“两非”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充分认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县人口计生、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对相关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增强行业自律,自觉遵纪守法。
计划生育流程图篇三
随着“单独两孩”政策在我省启动实施,群众关心,社会关注,县计生协决定在全县组织开展“国策宣讲下基层”活动。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此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15年6月至2015年12月
二、宣传内容
一是宣传“三个不变”要求。以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变、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变、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不变为主要内容,宣传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宣传国家当前人口国情,引导群众正确理解中央对计划生育工作的要求,正确认识当前计划生育工作的形势和任务,消除计划生育工作要放松的错误认识,继续坚持和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二是宣传“单独两孩”政策。深入领会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的有关要求,讲清政策要求和审批手续,讲清计生部门必须坚持的工作流程,讲清便民利民的方法措施,指导群众合理、合法、合时生育二孩,为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口计生工作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三是宣传计生惠民政策。坚持“计生惠民”的工作理念,
自觉运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最新成果,通过“计生惠民”突出群众主体地位,激发群众责任意识,进一步赢得群众信任和支持。最近,我省新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组织实施计生惠民工程的意见》等政策性文件,要求大力实施优生健康服务、病残儿童早期干预、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计生家庭奖励优惠、计生特困家庭救助、计生家庭养老和计生志愿服务七大计生惠民工程,着力构建以经济补贴、医疗保障、养老保障、应急帮扶、亲情关爱为主要内容的“五位一体”计划生育特困家庭关怀扶助体系,这是我省为计生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最新举措。各乡镇要通过“国策宣讲下基层”活动,把以上新政策、新举措宣传给群众,让广大群众都知晓惠民政策。
四是宣传先进人口文化。重视发挥文化育人功能,结合 “婚育新风进万家”、“关爱女孩行动”等活动取得的先进人口文化成果,在全社会倡导健康、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和生活方式。
五是宣传计生协重点工作。大力宣传计生协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生力军作用,宣传计生协在创新社会管理中的重要职能,宣传基层计生协工作的生动实践,宣传计生协“群众自治”、“亲情关爱”、“生育关怀”、“建会创优”等重点工作,宣传基层计生协先进人物,打造计生协宣传服务活动亮点,以计生协工作的生动实践赢得和争取全社会对计生协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三、活动形式
一是发放宣传资料。根据实际和群众需求,各乡镇要制定多种形式宣传资料,免费发放给符合“单独两孩”的'适龄群众。
二是组织集中宣讲。把集中宣讲作为宣传群众的重要手段和当前计生工作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计生协组织动员群众的作用,最大限度把群众有效组织起来,精心开展集中宣讲和政策答疑活动,发挥示范效应,掀起活动声势,扩大社会影响。乡(镇、社区)计生协要立足实际,对村级计生协秘书长进行“单独两孩”政策培训,解读实施“单独两孩”的意义及各项审批手续,明确宣讲的内容、方法、组织形式等有关要求,建立“单独”家庭台账,为组织集中宣讲和开展再生育审批工作提供可靠的人口信息。村(居)计生协要通过乡村集会、入户访视、慰问帮扶等形式,向育龄群众特别是符合“单独两孩”的群众宣讲解读政策,了解他们的生育意愿和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和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
三是搞好阵地宣传。把阵地宣传作为宣讲活动的长效措施,充分利用“计划生育公开栏”、“会员之家”、“人口文化大院”、“计划生育宣传一条街”等宣传阵地,及时优化美化标语,更新、靓化板报、橱窗等宣传栏等,宣传“单独两孩”和计生惠民政策。
创作内容,组织志愿者文艺宣传队创作演出文艺节目,通过农村大集等形式增加宣传场次,扩大宣传规模。
五是做好服务引领。坚持服务引领,通过真情服务宣传群众。以计生协救助帮扶、亲情关爱、志愿服务、科技培训等形式服务群众,及时帮助育龄群众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做好各项登统记和生殖健康服务指导工作。
四、活动要求
一是协调联动。“国策宣讲下基层”活动的宣传对象主要是基层乡村、社区育龄群众。为真正把基层群众组织和动员起来,把宣讲活动覆盖到每一个基层计生协,努力提高对育龄群众的覆盖率。
二是精心组织。各乡镇计生协要作出计划安排、方案,明确有关负责同志和专职干部为宣讲员,利用参加基层宣讲活动、会员科技培训、群众性文艺活动、工作调研等形式,经常到群众中进行宣讲活动,到年底各乡镇举办宣讲活动不少于6次。
三是搞好宣传。在“国策宣讲下基层”活动中,各乡镇要重视做好信息上报和总结宣传工作,及时反馈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先进经验和做法。
2015年7月9日
附件:
“国策宣讲下基层”活动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计划生育流程图篇四
为了全力推动创业社区计划生育工作,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努力提高基层计生干部的业务素质,创业社区决定召开基层计生干部培训会。
一、培训时间
20**年8月6日(星期五)上午8:30至下午18:00
二、培训地点
创业社区小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社区计生专干及专干助理
四、培训内容
1、新的国务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新的《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2、计划生育相关业务知识。
五、注意事项
1、各专干及助理必须高度重视此次培训会,务必准时参会,不得请假。
2、培训期间认真听讲,做好笔记,不得早退。
3、利用此次培训熟悉新的计生政策,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努力搞好本村的计生工作。
为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全面提升我县基层计划生育干部业务素质,适应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需要,保持全县人口计生工作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这一核心,以全面提高计生干部的整体素质为目标,加大干部培训力度,夯实基层基础,推进人口计生工作转型发展。旨在通过本次有针对性地培训,进一步提高乡镇新上岗计生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切实增强计生工作人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为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培训能按时进行,达到预期目的,县卫计委成立由任组长,任副组长,领导班子和各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培训领导小组。培训工作由县卫计委办公室、计划生育指导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股和宣教股共同组织实施。
三、培训时间和内容
培训时间:拟定于四月下旬开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培训内容:人口计生政策法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计生证件办理和统计业务等。
四、培训地点
县卫计生委七楼会议室。
五、参训人员
1、乡镇计生办主任。
2、在乡镇计生办从事计生工作不满1年的计生干部。
六、培训要求及结果运用
1、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此次业务培训,计生办主任亲自负责,认真组织人员参训。所有参训人员无故不得缺席,务必认真听课。县卫计委将在开展的`2016年度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第一次综合考评中,对此次培训的效果进行测试,结果纳入年度考评。
2、各乡镇要以此次培训为契机,认真分析本乡镇在人口计生工作中存在的思想认识、观念转变、目标定位、行动落实、宣传教育等方面的不足或差距。结合实际,研究和改进今年人口计生工作的方法和措施,并迅速掀起学习培训、管理服务、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的工作高潮,为2016年各项人口计生工作的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计划生育流程图篇五
(一)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开拓进取,求真务实,切实推进我镇“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工作新机制的建立,坚持依法行政、坚持以人为本,广泛深入地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营造计划生育的良好环境,搞好计划生育综合治理,不断创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思路、新方法,力争我镇计生工作再上新水平、再上新台阶。确保县上下达的各项指标圆满完成。
(二)深化宣传教育,倡导新型生育文化,继续深入贯彻执行“一法一条例”等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深入开展以“宣传教育进村、婚育新风进家”为主题的“双进”活动,提高宣传品入户率,提升育龄群众的政策知晓率。积极向上级宣传媒体投稿,大力宣传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和典型经验,形成大宣传格局。
(三)转变思想、更新观念,不断加快完善我镇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积极探索计划生育工作的新格局、新模式。不断加大管理力度,加强基层基础管理,完善管理网络,提高管理水平;加强调查研究,注意解决当前计划生育面临的新问题,积极探索计划生育工作新经验。
(四)抓好队伍建设,提高干部素质。学习贯彻“一法一条例”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不断提高计生干部执法水平,继续抓好基层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搞好村组计生宣传员和信息员的培训,引导他们开阔思路、提高工作水平。
(五)加强计生协会建设,提升村民自治水平。做好镇、村计划生育协会换界工作,全面落实协会工作规范。村级计生协会要协助村两委做好优先、优惠、奖励扶助政策的落实,提升村民自治水平。镇计生协会要配合镇政府,积极探索利益导向机制,建立健全社会保障机制,切实解除计划生育家庭的后顾之忧。
(六)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提高群众的满意程度。镇计生服务站要不断优化服务结构,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开展以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出生缺陷干预、生殖健康预防为主要内容的优质服务。要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服务水平,积极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种学习、培训活动。
(七)坚持依法行政,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和法律尊严。依法行政是国家依法治国方略的具体体现。我镇将更加严格地执行国家和省的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执法程序,严格执法标准,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国家法律、法规的尊严。不断强化计生队伍建设,规范执法方式。对违法生育行为,严格按照“一法一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罚。
八加强领导,形成综合治理的格局。妇联、青年、公安、工商齐抓共管,协调相关部门完成法定任务。镇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定期对各分工负责指导组和各职能部门履行计划生育职责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完成职责好的部门,提出表扬,并记入当年度考核成绩,对没有完成职责的部门要通报批评。
xxx年面临的人口形势仍非常严峻,在成绩与问题并存,机遇与成功同在的情况下,我们一定要在镇党委、镇政府和县计生局的正确领导下积极开展工作,群策群力,发扬成绩、克服缺点,使我镇的计划生育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开创我镇计划生育工作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及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政府“三降一升”目标任务,坚持以基层基础为主线,以“三按月”、“村居互查”和“两双”工作为抓手,以避孕节育、控制人口数量为重点,主攻流动人口这一难点,以实施“少生快富”工程为出发点,着力加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切实抓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在人口计生信息化、队伍职业化、基层群众自治化和工作法制化上要有新突破。全面落实人口计生政策法律法规,健全完善“依法管理,基层群众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人口计生工作机制,为全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目标任务
年度内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2‰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8‰以内;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103—107之间;常住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率达98%以上;流动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率达88%以上,一孩妇女上环、二孩及以上夫妇绝育及时率、避孕措施落实率均达100 %;二女孩户结扎完成9例及以上;妇检率达100%;药具应用率和随访率均达100%;乡级投入避孕药具的经费达1。8万元以上,乡级财政投入计生事业费人均达5元,全乡年度内征收的社会抚养费的10%、中央转移支付的20%用于奖励扶助;本年度政策外生育征收面达100%,完成社会抚养费征收20万元以上并确保100%用于人口计生事业,其中,非诉案件占年度总案件数的30%;pis系统录入出生统计数据准确率达100%;实施孕前优生健康检查75对以上,使用技术干预数达100%;继续实施“少生快富”工程帮扶工作,奖励扶助政策落实率、兑现率均达100%;推行“双诚信双承诺”的村达100%,实现“双诚信双承诺”示范的村达100%;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达到年度目标;基层计生协会整建率达100%;政务办公及时率达100%;进一步加强计生优质服务工作,为水城县创建国家级优质服务先进县奠定基础。
三、创新工作机制,促进人口计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和省委《意见》精神,坚持创新发展战略,把新机制建设摆在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要位置,加强人口计生理论创新、体制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实施全省“十二五”人口计生机制建设规划,确保全乡在两年之内建立起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领导决策、依法管理、群众自治、利益导向、优质服务、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投入保障、宣传教育、科学管理考核、队伍建设”等人口计生工作长效机制,促进人口计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责任
一要坚持把人口计生工作摆在重要战略地位来抓,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一把手”负责制,实行乡党委书记分管、政府主要领导协管、党政副职配合管的人口计生工作管理体系,建立“书记抓、抓书记”的领导推进机制,做到书记亲自安排、亲自调度、亲自落实、亲自兑现责任追究,确保领导、认识、投入、责任、措施、检查、奖惩“七到位”。
继续实行副科级干部包村、股室干部、驻村指导员和村干部包组、育龄妇女小组长包户的层层包保责任制,乡党委政府每月听取一次人口计生工作专题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副科级包村领导要定期或不定期深入村组检查指导工作;乡计生办要经常到村、组督促指导工作;乡直各单位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合力抓好人口计生工作;乡、村、组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落实任务,明确责任,扎实把人口计生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二要认真落实“三会三查”(组级一月一次见面会、村级一月一次汇报会、乡级一月一次专题会;组自查、村普查、乡抽查)制度,加强对人口计生工作的督促检查。三要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估机制,按照省、市、县人口计生工作的相关考核办法,强化人口计生责任目标管理。切实把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制定的相关目标任务分解到副科级人头上,让人人肩上有担子、有责任,形成齐抓共管。
(二)围绕生育主线,全面推进全程服务管理
全程服务管理是有效预防政策外生育和遏制性比偏高的重要手段。坚持围绕生育这条主线,从已婚育龄妇女的婚前检查、孕期保健、住院分娩、产后随访、落实避孕措施、术后回访,以及婴幼儿早期教育等各个阶段的不同需求,确定服务管理对象,开展全程服务管理。
一是准确界定服务管理对象。二是全面推行“周上门、月随访、季保健”。三是跟踪随访到位。育龄妇女小组长周上门、驻村指导员、村级计生人口主任、计生协管员、月随访必须有登记,有对象签字和按手印。
四是按照省、市、县要求,结合本乡实际,对全乡5个村进行分类管理、重点督查”。五是责任落实到人。全面强化乡、村责任,将服务管理对象的孕、产、术全过程责任和妇检、手术库存、手术落实率、及时率等明确到人,加大督查和指导力度,在督查中指导,在指导中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帮助解决问题,并落实责任追究。
(三)创新宣传教育机制,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坚持把宣传教育作为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创新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广泛参与。一要加大宣传教育经费投入力度,宣传教育经费占本级人口计生事业经费的10%以上,并逐年递增。二要抓好乡、村两级人口计生宣传教育网络和阵地建设。
三要及时组建乡人口计生文艺宣传队,并确保经费投入到位,人员到位。四要不断提高育龄群众对计生政策的知晓率,让村组干部和广大育龄群众切实掌握现行生育政策、处罚政策、奖励扶助政策,教育引导群众自觉遵守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进一步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
(四)着力打击“两非”,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
一要建立健全打击“两非”和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长效工作机制,依法严厉查处“两非”等违法违纪行为,形成党政负责、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综合治理格局,对涉嫌溺婴、弃婴或“两非”案件的,派出所、卫计办、卫计院等部门要在24小时内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联合调查处理。
各村要切实加强孕产期全程服务管理,从源头上防范选择性别生育,强力推行住院(陪护)分娩,提高住院分娩率,确保住院分娩率达到85%以上。对于“两非”案件,要采取有奖举报、有奖办案、逆向排查等方式,切实深入村、组、户逐人核查、梳理线索,通过内查外调,查清查实案件情况,并视情节轻重分类作出处理,对涉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医务人员按照党政纪和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
二要建立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定期信息通报专项督查制度。扎实开展以清理出生人口漏报、新生儿死亡、孕情消失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治理,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或出现新生儿死亡、孕情消失的村,要进行重点督导检查,找清根源。要坚持联席会议制度,各村及有关部门要积极探索建立协作机制,加强协作联系,及时沟通信息,交流情况。要做好对b超设备、终止妊娠药品和技术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坚决杜绝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行为发生。三要强力推进集中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各村务必大力查找 “两非”案源,切实配合和投入到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中。
(五)切实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
一要认真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以建立“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工作机制为核心,以构建全员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为支撑,坚持和强化“两手抓”(一手抓堵住新产生的失控人口,一手抓消化原有失控人口)。
二要进一步探索新的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机制,加强部门协作、区域协作、周边协作,形成“党政统一领导、部门参与、属地管理、优质服务、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落实以房管人,以房找人和房东报告等工作制度,加大办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合同管理的力度,着力清理流出人口,实施跟踪管理,督促落实相应的避孕节育措施。三要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网络,调整和充实计生工作队伍,配强专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人员。
(六)着力基层协建设,充分发挥计生协在人口计生工作中的生力军作用
一要继续深入开展乡、村基层协会组织机构、队伍、网络建设,不断拓展基层协会服务领域,确保人员到位,经费投入到位,力求有人管事、有钱办事。二要切实把计划生育协会工作与人口计生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奖惩,把村计划生育协会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列入乡人口计生综合考核。三要充分发挥协会“带头、宣传、服务、监督、交流”的五项职能,着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切实抓好协会典型示范工作,以“一创三建一帮带”活动和“五大幸福计生行动”为载体,解决参与计生“双诚信双承诺”工作;以为广大群众提供生产、生活、生育服务为根本宗旨,申报人口利益关怀基金项目,积极发挥资金效应作用,带动计生户发展种养殖项目,提高群众生产生活水平。
(七)建设“六个一”,实现“六个突破”
(八)全面巩固人口计生“双诚信双承诺”工作
坚持以人为本,创新人口计生管理机制,按照“守信受益、失信受制”的原则,依托村民自治,群众自愿参与的基础上,把国家各项惠民政策、公共服务和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同群众履行计划生育责任有机结合,实现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建立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和实行计划生育的基层群众自治长效机制为重点,夯实基层基础,提升“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整体水平, 以诚信计生促进我乡人口计生工作再上新台阶。
(九)着力抓好“三大工程”
一要认真组织实施“三大工程”,即:开展以长效措施为主的避孕方法知情选择,确保避孕措施及时率、落实率均达100%;做好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对政策内出生的人口实施药物干预和技术干预手段,逐步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做好生殖道感染普查普治工作,以经常性和周期性工作为主,落实妇检工作“四定措施”(定时间、定地点、定人员、定任务),提高妇检质量,确保妇检率达100%。
二要严格按照“四优一满意”(环境优美、技术优良、管理优秀、服务优质、群众满意)的要求,确保乡村两级技术服务设备投入到位,进一步推进乡计生服务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技术服务信息化建设,努力提高技术服务队伍素质,不断提升技术服务质量和水平,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文明、优质、温馨的服务。
三要不断深化药具管理改革,充分发挥避孕药具免费发放点的作用,稳步扩大发放网络,满足群众对避孕节育的需求。四要不断拓宽服务范围,认真做好早教、开展艾滋病筛查、健康体检、不孕症诊治及微创手术等服务,不断满足广大育龄群众的需求。五要切实抓好“玛丽斯特普” 环境改造服务站搬迁入住并正式投入使用工作,进一步完善功能,使其发挥最大效益。
(十)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
一是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制定的计划生育家庭各项奖励优惠政策,认真做好奖励扶助的资格确认工作,坚决做到该奖的一个不少,不该奖的一个不多。二是要切实按照《水城县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工作的实施办法》和省、市、县的相关要求,严格兑现 “三项制度”、“六项承诺”等规定的奖励扶助资金。
三是各有关部门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好相关奖励优惠政策,认真兑现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应该享受的国家扶贫开发资金和强农惠农资金,充分体现“普惠”加“特惠”。对违法生育的家庭,坚决降低或暂缓执行“普惠”政策。 四是建立并完善推迟和放弃生育奖、及时落实手术奖等。积极动员群众推迟、放弃二孩生育,及时推广、兑现奖励扶助政策。五是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工作为载体,深化生育关怀行动。进一步完善奖励扶助、特殊家庭救助、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等申报制度。
及时规范好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信息管理、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救助和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登记、审核、审批,严格按相关程序上报扶助对象的变更和退出。做好2015年度新增奖励扶助对象、独生子女伤残、死亡扶助对象和符合“少生快富”家庭的审核、上报工作;在危房改造中帮助农村“两户”解决住房困难,协助乡社会事务办抓好农村“两户”的危房改造,并协调帮助解决部分资金。六是督促指导村抓好利益导向工作的落实。
(十一)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是要严格执行“七个不准”、“五条禁令”,坚持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严禁行政不作为、行政侵权等行为发生,坚持将基层文明执法纳入综合考核。二是要建立和完善人口计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制度,乡和村要明确一名人员作为信访案件信息通报员,负责人口计生信息尤其紧急信息和突发事件信息上报工作。
三是对政策外生育的群众,要依法按程序、按标准征收社抚费, 乡必须要有计划合理地启动对“重点对象”申请法院(庭)按照司法程序执行,同时按照“月分解、月计划、月完成、月上缴”的要求清理社会抚养费库存征收数,对不能完成分解任务的村,由乡财政扣发其工资。四是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加大依法征收的力度,严禁坐收坐支、“打白条”或将社会抚养费挪作它用。
有关部门要适时跟踪督查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对违反财经纪律或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行为,要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视其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五是要认真清理历年社会抚养费下欠数,建立健全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台帐,对当年政策外生育家庭的社会抚养费征收面要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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