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汉语词语,公文的一种格式,是指对上级有所陈请或汇报时所作的口头或书面的陈述。掌握报告的写作技巧和方法对于个人和组织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报告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医院科室安全自查表 医院安全隐患排查报告篇一
编写时间:2021年4月1日
一、成华东区医院安全隐患排查时间:
2020.3.29
二、隐患排查参与单位及人员:
姓名
所属单位
电话
宋主任
成华东区医院
***
陈重源
成都同德时代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
三、
现场隐患存在情况及整改建议序号
隐患分类
隐患描述
整改建议
引用依据
整改前照片
整改后照片
复查情况
安全隐患整改台账
其他
监控视频保存不足30天。
按照《四川省医疗卫生机构反恐怖防范标准(试行)》的规定,医院视频监控图像保存不少于30天。
已整改
其他
建筑防雷设施未检测。
按照《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的规定,防雷装置应当每年检测一次。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第24号令,第十九条
已整改
安全管理
门卫安保人员防护用品配备不齐。
按照《四川省医疗卫生机构反恐怖防范标准(试行)》的规定,应备齐安保人员防护用品。
略
已整改
2021年第一季度安全隐患台账
消防
医院内各楼层无应急疏散示意图
按照《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的规定,应在医院各楼层的明显位置应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指示图上应标明疏散路线、安全出口、人员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说明。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a 654—2006)7.5.2.h)消防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完好、有效,发生损坏时应及时维修、更换。
已整改
电气
氧气房开关插座不防爆,空气瓶未做防倾倒措施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2014)3.1.1 在生产、加工、处理、转运或储存过程中出现或可能出现下列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环境之一时,应进行爆炸性气体环境的电力装置设计:(1)在大气条件下,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
已整改
消防
抽查一楼灭火器已超出使用年限
排查灭火器使用年限,定期检查并记录,更换过期灭火器
《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 50444--2008)5.3.2灭火器的维修期限:水基型灭火器:出厂期满3年;首次维修以后每满一年。干粉灭火器、洁净气体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出厂期满5年;首次维修以后每满2年。
已整改
电气
总配电箱箱门使用木质易燃材料,缺少当心触电等警示标志
更换标准配电箱门,增加警示标志
第3.2.7条(3)外观检查:设备应有铭牌,表面涂层应完整、无明显碰撞凹陷,设备内元器件应完好无损、接线无脱落脱焊,绝缘导线的材质、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蓄电池柜内电池壳体应无碎裂、漏液,充油、充气设备应无泄漏。
已整改
安全隐患排查报告
项目安全隐患排查报告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
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汇报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措施
医院科室安全自查表 医院安全隐患排查报告篇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完成榆林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工作任务,切实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根据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榆政办函〔20xx〕22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远近结合、标本兼治,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依法依规有序开展我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落实整治责任,及时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完善技术标准,建立常态化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
按照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压茬推进的四个原则要求,有序推进我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要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一)摸清农村房屋底数。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负责对本区域行政村范围内的所有房屋进行全面摸底。要区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两种类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况,切实做好农村房屋基础信息的填报工作,包括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建立农村房屋底数清单、农村住房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
(二)排查房屋安全隐患。
1.重点排查(20xx年12月15日前基本完成)。依据已建立的农村房屋底数清单,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和县住建局按照职责分工,对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排查重点包括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等。组织完成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初判情况填报工作,建立重点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清单。可结合农村自建房结构类型细化排查内容和排查重点。
2.全面排查(20xx年6月10日前基本完成)。在重点排查的同时,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要结合实际,对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等,建立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清单。排查时要对各类房屋安全隐患做出初步判断。
(三)组织安全性评估或鉴定。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由县住建局及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专业机构进行农村房屋结构、使用、地质和周边环境等安全性评估或鉴定,建立农村房屋安全性评估或鉴定清单。
(四)农房安全隐患整治。农村房屋经安全性评估或鉴定确有安全隐患的,由县住建局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整治到位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制定整治方案。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要根据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情况,制定农村房屋安全重点整治方案和全面整治方案,在县住建局的指导下,明确整治重点,确定工作程序,调配工作力量,提出时限要求。
2.落实政治责任。由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进行整治。对存在安全隐患、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镇村属地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
3.建立整治台账。县住建局、镇、村要分别建立重点和全面整治台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对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4.完成整治任务。重点整治力争20xx年6月20日前基本完成,全面整治要在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的同时,根据实际,力争3年左右时间全面完成存在隐患的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整治。
(五)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要落实属地责任,县住建局要落实行业监管部门,根据职责,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加快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要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健全农村房屋建设标准规范,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经营、改扩建和用途变更等全过程管理制度。要健全乡镇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机构,下沉监管力量,加强农村房屋设计、施工和建设队伍管理,提高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上成立由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的县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加强领导、亲自部署、狠抓落实,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制定本乡镇实施方案,做好进度安排、任务落地、资源调配等工作,组织各村扎实开展排查整治各项工作,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二)夯实部门责任。县住建部门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牵头组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搭建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县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农村人员密集场所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指导农村依法依规用地和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风险排查等工作;县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指导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县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指导农村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县统战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县教体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学校、幼儿园房屋安全管理;县公安部门负责指导农村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工作;县民政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养老机构场所安全管理;县司法部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完善,强化法治保障;县文化和旅游部门负责指导农村文化和旅游场所安全管理;县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医疗场所安全管理;县财政部门负责将农村房屋安全管理相关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
(三)落实“四清一责任”机制。县住建局和镇村要围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摸底、排查、鉴定、整治4个关键环节,建立完善房屋底数、隐患排查、评估鉴定、问题整治四个“清单”,签字背书,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责任分明的工作闭环。
(四)加强综合保障。县住建局要组织动员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专业机构和技术人员广泛参与排查整治工作,加强人员培训,强化技术保障。可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开展排查、评估鉴定工作。县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的法律咨询、法律调解等工作,指导依法依规处理农村违法用地、违规建房问题。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将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与农房建设管理工作统筹考虑。
(五)加大督促指导。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联合实地督导,避免多头检查,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报县纪委监委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要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领导干部,要严肃问责。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县委、县政府。
(六)做好宣传引导。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要广泛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农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及时掌握农村干部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全面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农村群众的房屋安全意识,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要于20xx年12月7日前,将本乡镇工作实施方案报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备案。自20xx年12月1日起,工作进展情况每半月报送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医院科室安全自查表 医院安全隐患排查报告篇三
1.1为了建立医院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事故隐患分类﹑检查、报告、治理及奖励办法。
2.适用范围:医院全体职工
3.职责:
3.1医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应对事故隐患检查和治理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应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医院事故隐患检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
3.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科室负责人为分管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的检查和治理负主要领导责任。各科室领导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检查和治理工作负责,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检查和治理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医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医院领导报告。
3.3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对各类隐患检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负责对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的汇总和发放等。
3.4医院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检查并监控治理。
3.5财务部负责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和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
3.6安全生产委员会对隐患治理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负责。
4.事故隐患等级及登记建档
4.1事故隐患的含义: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4.2事故隐患的分类: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
4.2.1一般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治理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治理排除的隐患。
4.2.2重大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治理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4.3档案建立
安全生产委员会应对各类人员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5.预测预警
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及隐患检查治理情况,运用定量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技术,建立体现医院安全生产状况及发展趋势的预警指数系统。采用技术手段、仪器仪表及管理方法等,建立安全预警指数系统,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
医院科室安全自查表 医院安全隐患排查报告篇四
为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幼儿园安全工作责任制,及时消除各种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领导坚持每天、每周进行一次安全保卫工作大检查,将发现的隐患杜绝在萌芽状态。
(一)检查园舍及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幼儿园围墙及重点基础设施有无安全隐患和警示标志;安全工作是否正常运转;电线路是否老化;教室、学生宿舍等门窗是否及时开关,课桌椅、床架是否牢固。
(二)排查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隐患。环境卫生每日清扫是否坚持;学校食堂用电是否规范,开关是否损坏;学校班级用水是否卫生;食堂的门窗、防蝇纱窗是否及时关闭。
(三)排查幼儿园消防安全隐患。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灭火器材是否好用;消防报警装置和应急照明装置是否正常;防火标志是否损坏;校内是否存在使用明火的现象;学校用电线路有无安全隐患。
(四)排查园车安全隐患。检查园车性能是否良好。对学生路途安全是否采取了向家长的预告通报制度。
(五)做好隐患排查台帐。在排查安全隐患和整改工作中,要认真做好记录,填写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在排查的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填写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台帐,以便得到及时处理。在排查过程中,如果遇到不能下结论的问题,应请有关部门和相关领导进行鉴定,以防事故发生。
领导必须做到“逢会必讲安全,逢活动必强调安全,进校必查看安全”,做到排查与监督相结合。每周一升旗时要加强幼儿安全教育和管理,每月必出安全宣传资料,有效预防和控制学校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在日常安全隐患排查基础上,每月组织一次事故隐患集中处理和上报。事故隐患在未整改完成前,必须每次都报,直至事故隐患整改完成。要密切与有关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发现险情及时控制和排险。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安全隐患的处理由主要领导全面负责,分管领导组织各业务部门进行整改,做到项目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时间落实、责任落实。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安全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安全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师生安全的,应立即从危险区域内撤离,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止使用,对暂时停止使用的相关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封存、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医院科室安全自查表 医院安全隐患排查报告篇五
认真贯彻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本地区全面落实国网公司安全稳定工作座谈会精神和刘振亚总经理讲话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全员安全意识,集中时间排查治理安全隐患,防止电网安全事故、防止人身伤亡和人员责任事故、防止供电安全事故、防止设备损坏事故、防止基建安全事故、防止群体性不稳定事件,确保公司安全稳定局面。
(一)开展安全日活动。为进一步强化全员安全意识,10月7日在公司生产系统、各供电所、实业公司开展安全日活动。各单位结合各自的实际工作,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日活动,安监部进行抽查。
主要内容是:
1.组织全员学习《关于加强安全稳定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家电网安监〔xx〕961号)
2.组织员工学习国家及国网公司有关安全工作法规制度、规程规定。部门负责人、专工、专(兼)职安全员重点学习:《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和优质服务“百问百查”100条》的有关内容。基层站所、班组结合岗位实际,重点学习:《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和优质服务“百问百查”100条》、《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及本单位、本岗位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有关内容。
3.结合实际开展研讨。各部门、各基层班组要在深入学习基础上,结合具体工作开展讨论,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形势,深入分析本单位、本部门安全生产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落实安全工作各项要求。
(二)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活动。
公司从10月8日起,集中一个月的时间,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主要内容是:
1.开展电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检查35kv和10kv线路防护、交叉跨越等方面的隐患和变电站保护、防误装置安装、投运等。
2.开展违章排查治理。公司职能部门以管理性违章为重点,供电所以指挥性、装置性违章和作业性违章为重点。深入现场开展“反违章”检查,从工作组织、计划管理、方案落实、两票执行、标准化作业、现场监督等方面,全面排查存在问题和风险,防止人身和人员责任事故。
3.开展供电安全和供电服务隐患排查治理。深化化工等高危企业和重要客户供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检查用户侧设备、供电电源可靠性、客户原因的供电隐患整改情况。
4.开展重大设备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检查主设备缺陷消除,变电设施环境安全及迎峰度冬措施等方面的隐患治理,杜绝重大设备事故。
5.开展基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排查在建工程项目方案制定落实,三大措施,发包工程管理,杜绝基建群伤群亡事故。
6.开展安全事故“回头看”。对照“四不放过”原则,对本单位近来发生的人身、电网和设备事故整改情况开展检查。重点检查事故原因、事故责任是否清楚,责任人是否受到教育,整改措施是否真正落实,同类事故隐患是否消除。
7、落实冬季防火、防冻、防污闪、防小动物等措施,确保设备健康。
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王爱国
副组长:成志华、盖景瑞、孙建强
成 员:董文利、曹春城、陈学成、任炳军、尹培俭
活动工作小组:
组 长:王爱国
副组长:成志华、盖景瑞、孙建强
公司安监部、生技部、营销部、电管部、实业公司安监科等根据各自的职责,对管理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督查。思想政治部负责活动开展情况的宣传报道。
10月7日,全公司开展安全日活动;10月8日至11月8日,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11月9日至11月15日,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期间安监部组织专项活动小组进行督查、验收。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在当前形势下开展安全日活动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以安全生产的实绩作为检验工作质量的主要标准。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组织制定工作方案,亲自安排部署,亲自检查督促,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紧急通知》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强化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建立逐级监督落实制度,做到整改措施、资金、时间、责任人和应急措施五落实。对电网、人身、供电安全和稳定方面的重大隐患,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研究、亲自组织整改消除。
3.注重实效,强化监督。各单位要强化目标控制,注重工作效果,从责任落实、工作开展等方面对基层单位开展检查督导。对组织不力、工作不实的单位,要通报批评、督促整改,严格考核。
4.认真总结,巩固成效。专项行动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进行总结,全面分析和评估专项行动成效。对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要组织交流和学习推广,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巩固行动成果。各单位于11月13日前将安全日活动及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以邮件形式安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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