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在各个领域都有着重要的作用,无论是在个人生活中还是在组织管理中,都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各种因素,包括资源的利用、风险的评估以及市场的需求等,以确保方案的可行性和成功实施。以下就是小编给大家讲解介绍的相关方案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债权债务风险分析 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方案篇一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行业主管、条块结合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全面检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自查自纠与互查督查相结合、深入查找重点领域、重要部位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强化安全源头监管,构建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全镇农业生产稳步发展,为社会营造良好的安全质量环境。
本专项推进工作组,由副镇长王全明任组长,农服中心主任陈书云、水利站站长杜辉任副组长,农服中心、水利站分别负责开展各专业整治行动检查指导、督促落实工作。本专项推进工作组办公室设在镇农服中心,主要负责方案制定、工作联络、数据汇总等统筹协调工作。
本工作组共设10个专业推进小组,分别负责相关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一)农业机械。主要是依法监管农机安全生产各类违法行为;
加强对农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安全整治;对农机合作社“三库一间”安全检查整治;对农机行政许可工作的监督整治。(农服中心负责)
(二)种植业生产。督促农业企业依照政策、法规办理规划、土地等手续;负责种植业生产企业安全监管;负责各类农作物、蔬菜病虫害防控、蔬菜投入品安全监管;建立健全相关生产记录台帐;做好“放心菜”监管工作。(农服中心负责)
(三)林业生产(森林防火)。负责全镇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做好林木采伐许可管理;做好林木病虫害监测与防治;负责辖区内林业企业安全监管工作。(农服中心负责)
(四)畜牧业生产。负责屠宰场畜禽肉食品检疫、养殖场(户)疫病防控等安全监管工作;负责“瘦肉精”抽检、危害防范处理和违法违规行为处罚等工作。(兽医站负责)
(五)农业投入品。负责种子、化肥、农药、兽鱼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管理,加强农资销售市场监管力度;加大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方面的宣传培训力度;加强对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等生产主体的巡查整治和技术指导。(农服中心、兽医站负责)
(六)农产品加工企业。负责镇域内农产品加工企业安全监管工作。(农服中心负责)
(七)农口在建工程。农业高标准良田、农业开发等工程安全监管。(农服中心负责)
(八)水环境:水环境生态修复工程、农村河道、河塘清淤安全检查。(水利站负责)
(九)现有水利设施:水库、水闸、泵站、河道安全检查。(水利站负责)
(十)在建水利工程:镇域内各类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水利站负责)
整治行动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10月1日-10月25日)。10月15日前制订镇农业推进组整治行动具体方案,细化分解责任,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落实工作推进机制。召开整治行动动员大会,深入宣传发动,开展业务培训,营造有力声势,确保整治行动落实到位。
(二)调查摸底和自查自纠阶段(10月26日-11月30日)。按照行业主体责任的要求,农服中心、水利站上下联动,有序推进。对于某些特殊行业或领域(如森林防火),由各专业推进小组统一开展“五查三反”(查责任、查隐患、查源头、查制度、查措施、反违章指挥、反违章作业、反违反劳动纪律)的自查自纠活动。11月期间,由村、社区开展调查登记、督促自查自纠,各专业推进小组给予督导。
(三)核查阶段(12月1日—12月20日)。对调查摸底过程中采集的数据进行核查、整理、汇总,报送至区第三推进工作组(农业、水利)办公室。除报送原始登记表外,汇总数据还包括调查摸底单位数量、发现存在隐患和问题数量、已完成整改隐患数量、正在整改隐患数量、需要区专项推进工作组帮助协调整治隐患数量等。同时,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整改。
(四)集中整治和迎接区领导督查阶段(12月21日-1月10日)。在各专项督查小组及各村、社区全面集中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整改隐患的基础上,迎接区排查整治行动小组对重点企业、重点场所、重点工程、重点行业领域以及存在重大安全生产或消防安全隐患的单位进行的督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安全隐患,按照责任、措施、时限、资金和预案“五落实”的要求,确定整治方案和措施,明确整治责任制和整治时限,确保排查出的重点问题和安全隐患得到全部治理。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要充分认识本次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和全局意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确保整治行动扎实有效。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在抓好全面部署、统筹安排的同时,针对重点区域和其他薄弱环节、突出问题,集中力量开展排查整治;督促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加强安全管理、完善记录台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好消防隐患排查和人员疏散、救援等应急处置;检查锅炉、冷库等设备运行检修、安全通道畅通等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安全宣传教育和技能培训,特别是持证上岗等情况。
(三)加强督导,严格问责。要按照“严密责任、严格执法、严厉追究”的要求,加大督查督导工作力度。对因督导不力、酿成事故的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严格追究责任。
(四)标本兼治,注重长效。要以集中整治行动为契机,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探索建立集中整治的长效机制,实现集中整治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五)加强联络,协作推进。整治行动工作组各专业推进小组开展督导工作时要加强沟通联络,重视互助协作,经常交流汇报工作进度,对发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协调解决。
债权债务风险分析 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方案篇二
为增强油站对地震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保证地震应急工作的顺利展开,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特制定本预案。
应根据现场形势进行全面的调度指挥,保证应急工作的持续、有效开展。
负责加油站内地震灾害灾前及灾后抢险救援和防止火灾、油品渗漏等次灾害的蔓延。
负责对站内外进行警戒,引导外界救援力量入站抢救,确保灾后救灾工作的持续、有效的开展。
负责灾后救灾过程中信息指令的及时传递。负责伤员护送和抢险物资运送并负责与相关部门保持联系。
负责并将抢险所需器材、工具运送至现场和将应急抢险组抢险出来的物资及伤员转移到安全处。
储油区油罐及生产设施建造应符合抗震要求,平日人员一旦观测到地震宏观异常现象应立即上报相关部门;在接到地区气象中心的避震通知后,组织人员进行作好抗震准备,贮备各类救援物资;在无相关部门通知情况下,不得传播地震谣传和误传,以免造成恐慌。
站长负责与公司指挥部联系,在接到地震预报后,立即部署抗震应急工作;
规划油站安全疏散区,并使职工明了在紧急状态下的疏散线路、地点;
加油站要指定专人,负责与格公司指挥部保持联系,准确传递地震信息;
破坏性地震发生后,油站经理应立即向公司相关部门及领导汇报,及时传递信息;组织抢险救援人员抢救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救护伤员,疏导灾民,防止和控制灾情发展及次生灾害发生。
对易发生次灾害设备设施采取紧急处置,防止次灾害的发生和扩展。
根据震时发生火灾、漏油现场,启动《防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防跑冒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向上级公司通报加油站震情、灾情,请求上级公司和联防单位援助。
当市地震局通报地震结束,站长宣布应急救援状态终止。
由加油站管理者、站长通知,解除全体应急状态,清理事故现场,进行善后处理。
外部救援队伍及周边人员解除应急状态,由政府救援机构人员负责实施。
债权债务风险分析 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方案篇三
为加快发展村集体经济,有效控制和化解村级债务,切实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根据《辽宁省农村集体资产条例》、《开原市关于进一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以下化解村级债务专项行动方案。
以20xx年年底村级债务为基数,严禁新增债务,调优债务结构,通过十年努力,多措化解债务。20xx-20xx年化解债务1亿元,20xx-20xx年化解债务1亿元;到20xx年底全市村级债务总额下降到0.5亿元以下。
(一)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所在乡镇(街道)为化解村级债务的责任主体,村为实施主体,对乡镇(街道)实施捆绑考核。
(二)坚持因地制宜原则。各村要针对债务产生的不同情况,逐项制订债务化解方案,实行“一村一策”,确保工作有效推进。
(三)坚持积极稳妥原则。按照分析债务构成,摸清资产资源、理清化债思路等步骤,分阶段稳步推进,保持社会稳定。
(四)坚持创新方法原则。在坚持现有法律法规和政策前提下,以“法无禁止即可为”的改革创新精神,寻求化解村级债务的新思路、新方法。
围绕“每五年化债1亿元”目标,实施控债化债八大行动。
(一)债务明晰行动。按照“四议一审两公开”程序,从村级民主决策和管理上对现有债务进行清理和明确,建立村级债务清单,并张榜公示。从20xx年开始,严禁新增债务,确需增新债务的,必须事先报请乡镇(街道)村级财务管理办公室,经批准同意后再按照规定程序经村民(股东)代表会议表决。
责任单位:属地乡镇(街道)
完成时间:20xx年3月底前
(二)债务清除行动。乡镇(街道)村级财务管理办公室统一对村级债务进行集中清理。对应由个人或其他单位(组织)承担责任的,要按规定转换债务关系;对债权单位确已撤销或债权人已放弃债权的债务,要依程序及时予以核销;对村集体历史上形成的不良借贷资金,符合条件的,要按规定程序上报审批,积极争取作呆帐、坏帐核销处理;对多重债务关系,要积极开展三方或多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采取债权债务对口划转、相互冲转抵账等方式消化债务。
责任单位:属地乡镇(街道)
完成时间:20xx年4月底前
(三)履约清收行动。全面查清村级集体各类应收款和未兑现承包(租赁)合同,逐一制订清收计划,明确每笔应收款项的清收时间节点、采取切实可行措施组织催收,确保“应收必收”。同时,对已签的承包合同(协议)重新审定,对不合理的、明显低价的承包合同,通过双方依法平等协商、按照相应程序进行修改和完善。
责任单位:属地乡镇(街道)
配合单位:市纪委监委、市法院、市农业农村局、市审计局
完成时间:20xx年4月底前
(四)资源转换行动。激活村集体的山林、土地、水塘、房屋等资产资源,通过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增加集体收入,利用增值收入一定比例偿还集体债务。与农信联社等金融机构合作,通过政府提供担保、银行提供贷款等方式转换民间借贷。金融机构根据村级集体资产情况在贷款利率上予以倾斜,合力支持村级化债工作。
责任单位:属地乡镇(街道)
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信联社、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开原市支行等
完成时间:20xx年5月底前
(五)物业经营行动。强化村集体对山林、土地等资源的所有权能。鼓励以农户委托、村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等方式,对农户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和田间设施、防火、防盗、防病虫害方面进行物业化管理。鼓励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开展生产和经营服务。
责任单位:属地乡镇(街道)
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
完成时间:20xx年6月底前
(六)规范管理行动。各乡镇(街道)建立新增债务申报审批、对村级债务实施动态管理和监控、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每年用一定比例集体经济收入偿还债务等制度。坚持“一村一账户”,村级项目、补助等一律通过基本帐户收支。村干部基本报酬由市财政保障,各乡镇(街道)采取“按月打卡发放基础工资+年终呈现绩效考核工资”方式进行发放。绩效报酬与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债务化解情况挂钩。统一政策、统一渠道,规范村级班子成员的报酬。规范村级聘用人员和村级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管理,村聘人员必须报所在乡镇(街道)审批同意后方可正式聘用。村级临时用工必须经“两委”班子会议研究,提交村民(股东)代表会议形成用工标准等书面决议后才能实施。
责任单位:属地乡镇(街道)
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完成时间:20xx年7月底前
(七)减支节约行动。坚决杜绝村级行政性公务接待支出。严禁巧立名目发各种津贴、奖金及各种会议误工补贴。严格控制村级管理费支出。有债务的村不得承担应该由村民个人承担的费用(包括有线电视费、农村合作医疗、农房保险等),视债务情况酌情压缩村级慰问等费用。
责任单位:属地乡镇(街道)
配合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
完成时间:20xx年8月底前
(八)规范工程行动。严格按照《开原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开原市关于村级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执行村级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度。所有村级工程(项目)实行乡镇(街道)“三资”管理领导小组终审制。所有村级建设项目或其他村级事项,严格控制投资规模,确保先预算后实施,资金保障率必须达到80%以上才能组织实施;确需举债进行项目建设的,应先报请乡镇(街道)“三资”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再启动村级议事程序,对项目或事项的必要性和村级偿债能力等进行充分认证,表决通过后才能组织实施。
责任单位:属地乡镇(街道)
配合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审计局、市财政局
完成时间:20xx年9月底前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原市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化解村级债务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指导、督促检查、工作考核等。把村级债务管理工作纳入市委巡查的工作内容,加强村级债务的监督管理。乡镇(街道)完善“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行政一把手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实施“三个一”制度:村级集体增收化债责任“上压一级”,所在乡镇(街道)作为责任主体,村级为实施主体;村级项目“上审一级”,由乡镇(街道)“三资”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审批;村级资金“上管一级”,由乡镇(街道)村级财务管理办公室审核,其中村级工作(项目)、村干部报酬、村级人员聘用、村级债务等重大事项必须由乡镇(街道)“三资”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审签。
(二)强化考核机制。把村级集体增收化债工作列入乡镇(街道)年度综合考评。如乡镇(街道)没有完成年度村级集体化债考核任务或有新增债务的村,一律不得设立乡镇(街道)自主单项考核,所在村主要领导年度考核“一票否决”。各乡镇(街道)要把化解村级债务同乡镇(街道)驻村干部、村主要干部的绩效考核挂钩。
(三)加强化债监管。根据《辽宁省农村集体资产条例》,把村集体负债、化债和新债作为评定村级集体“三资”分级管理的重要依据,把化债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与正常审计工作相结合,强化执法监察和审计监督。
(四)发展集体经济。全面落实开原市委《关于进一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按照“一村一项目”要求,统筹各类涉农项目资金优先用于扶持集体经济发展,增加村集体经济年收入和经营性收入,提升村级造血功能,提高村级债务偿还能力。
债权债务风险分析 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方案篇四
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关于在全市推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株办发〔20xx〕14号)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提升科学民主决策水平,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促进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快速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为主线,完善依法行政、民主决策机制,规范行政程序和行为,科学评估重大决策、重大举措、重大政策的社会风险,充分考虑社会各群体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可承受能力,不断提高各项政策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确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保障改善民生与群众期望要求同步,着力构建幸福株洲。
二、基本原则
(一)权责统一的原则。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总原则,局属各科室、各单位负责领导、组织实施职责范围内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二)以人为本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基本方针,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把人民群众是否拥护支持、是否满意作为基本标准和尺度。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按照规范程序,全面深入分析,科学评估预测,把握群众长远利益与现实利益的结合点,准确判断,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不稳定隐患和问题。
(三)民主决策的原则。坚持群众路线,增强重大事项分析评估和决策的透明度,运用论证、听证和公示等公众参与程序,广泛听取和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特别注意听取弱势群体的诉求表达,最大限度地兼顾不同群体的利益要求,提高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
三、风险评估的责任主体
凡应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事项,有关政策的起草部门、有关工作的实施部门以及事项涉及多个部门共同完成时由局党组决定的牵头部门,是负责组织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责任主体,必须抓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有权作出决定的机关是评价重大事项是否可行的责任主体,依据评估报告作出相应决定,并对此负责。局办公室和信访办负责抓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协调和审查监督,并向局党组提出建议,督促落实防范和化解社会稳定风险工作。
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重点领域
(一)重大决策或政策调整。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最低工资标准等政策的重大调整;积极就业政策和创业扶持政策的重大调整;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和工资福利制度的重大调整;军队退役人员转业安置政策、企业困难军转干部解困政策的重大调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的重大调整等。
(二)重大工作事项。国家、省里重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实施,统筹城乡发展中的就业和社会保障事项;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落实事项;就业困难群体帮扶尤其是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安置等事项;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等社会保险待遇的调整;社会保险服务方式、服务程序、服务内涵的变化;公务员招考等人事考试工作;专业技术人才的推荐、评审和职称评审工作;军转干部的安置分配工作;机关事业单位津补贴和绩效评估奖励的调整;农民工工资支付等合法权益维护事项等。
(三)涉及多数群众的改革改制事项。国有、集体企业重组改制和关停并转中的人员分流、人员安置及社会保障等;机关事业单位改革涉及的相关改革程序、人员分流安置、社保关系、职工待遇等。
五、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主要内容
对所涉事项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要应从安全性、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以及是否会有其他诱发不稳定事件的风险性等方面进行评估。
(一)评估合法性。主要评估政策措施的制定和出台是否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规定和规章,是否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重大事项开展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是否按法律政策全部落实到位。
(二)评估合理性。主要评估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是否顾及绝大多数群众的利益,是否兼顾了各方面不同利益群体的利益,是否兼顾了群众的长远利益和现实利益,是否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评估可行性。主要评估是否经过民主决策,是否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水平,是否符合当地财政和群众负担的承受能力,是否符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是否具有相对的稳定性、连续性和严密性等。
(四)评估安全性。主要评估是否存在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是否存在影响社会稳定的其他隐患,是否有相应的预警和应急处置预案,是否可控,是否有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
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程序和措施
(一)评估基本程序。在决策作出、政策出台、改革措施实施之前,都要按照以下基本程序要求,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1、确定评估项目。需要组织进行社会风险评估的重大事项一般由责任主体确定,也可由局党组指定或建议确定。
2、制定评估方案。责任主体通过收集相关文件、资料,采取问卷调查、民意测验等多种方式,掌握评估对象基本情况,合理制定评估方案,适时组织评估。
3、分析评估风险。围绕评估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安全性及其它相关问题,深入实地、深入群众了解情况,征求直接利益群体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全面分析研究,特别是对评估事项实施后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逐项分析预测,对可能引发不稳定事件所涉及的人员数量、范围、方式等作出评估预测。
4、确定风险等级。对社会稳定风险划分为a、b、c三个等级。群众反映强烈,可能引发重大不稳定事件的,评估为a级;群众反映较大,可能引发一般不稳定事件的,评估为b级;部分群众意见虽有分歧,但仅可能引发个体矛盾纠纷的评估为c级。在形成评估报告前,由责任主体提出风险评估建议,经局领导审核后报市维稳办。市维稳办根据调查、分析情况,核准确定重大决策事项的风险等级,并出据书面意见。
5、形成评估报告。在充分论证评估的基础上,根据市维稳办核定的风险等级,由承办部门就评估事项、风险分析、评估结论、应对措施,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6、评估结论采用。对评为a级风险的,不得实施。对评为b级风险的,暂缓实施。或者承办部门汇同维稳部门制定风险应对处置预案,明确责任,制定化解矛盾方案后方可实施。对评为c级风险的,承办部门应根据相关预案,针对性做好矛盾防范和化解工作后,可以组织实施。
(二)落实维稳责任措施。对虽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但经评估决定实施的事项,责任主体部门要认真落实解决矛盾问题、维护社会稳定的具体措施:对经评估决定暂缓实施的事项,要及时研究对策,待化解矛盾、时机成熟后再行实施;对不能使大多数群众理解支持的事项坚决终止实施;对已经评估付诸实施的重大事项,要坚持全程跟踪做好后续维稳工作,及时发现和化解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重大事项顺利推进;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隐患,要制定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地做好群众工作,严防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发生。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周光耀任组长,副局长刘遂弦、刘泽贵、贺湘原任副组长,其他局班子成员和二级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刘遂弦兼任办公室主任,王如海为副主任,其他局属各科室、二级处综合科长为成员。局属各科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将其作为维护稳定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作为统筹协调利益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任务,作为研判工作举措是否可行的重要依据。主要负责人作为本科室、本单位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建立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工作流程,从源头上筑牢社会稳定的坚实防线。
(二)严格考核追责。从20xx年起,各科室、各单位要全面推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切实强化责任主体责任的落实。局办公室、监察室、信访办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将其纳入年度考核工作内容,与评先评优直接挂钩,严格实行维稳工作一票否决制。一旦发生不稳定事件,要按株办〔20xx〕35号的有关规定,查清事件经过、原因、损失及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开展落实情况,对应评估而未评估或在评估工作中搞形式主义,造成评估失实或防范化解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引发重大不稳定事件,给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坚持统筹兼顾。各有关单位要注重统筹兼顾,正确处理好相互关系,密切协作配合,共同做好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评估工作应邀请相关专家和群众代表参加,努力提高评估工作的准确性、全面性。
债权债务风险分析 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方案篇五
各科室、社区、党小组:
各科室、社区、党小组要充分认识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主动性,以学习贯彻《指导意见》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不断提高预防腐朽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到岗位职责明确、廉政风险清楚、化解措施得力、防控管理到位。
(一)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三结合”
1、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要与岗位职能职责相结合
对医院内部的人、财、物管理等职权进行清理、规范,明确内部职权行使的岗位、权限、程序和时限等。要针对权力运行的.“关节点”,内部管理的“薄弱点”,问题易发的“风险点”,建立健全相关防控措施和制度规范。
2、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要与行风效能建设相结合
针对腐朽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通过行风建设和行风政风民主评议,全面收集廉政风险信息,制定有效措施,综合运用风险提示、诫勉谈话、责令纠错等处置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及时化解廉政风险。
3、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要与党务政务公开相结合
深入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公开内部职权行使情况、廉政风险及防控措施,特别是对干部任用、支出预决算、财务报销、政府采购、工程建设、资产管理等,加大公开力度。要明确公开内容,如:公开医院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工作规范、行为准则、服务标准、服务承诺;收费依据、项目、标准。
(二)扩大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覆盖面
要积极、有针对性的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管理措施,使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覆盖方方面面,在我院形成自觉预防腐朽的良好风气。
各科室、社区、党小组要按照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要求,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切实把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任务常抓不懈,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把“三好一满意”活动落到实处,切实见成效。
债权债务风险分析 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方案篇六
荔教综〔2017〕72号
各中学、中心小学、城区各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
为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莆田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莆市安办〔2017〕13 号),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请认真贯彻实施。
一、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发展,全面落实教育系统“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工作机制,强化教育部门监管责任,坚持风险预控、关口前移、精准监管,全面推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推进事故预防工作科学化、信息化、标准化,实现学校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力争至2018年底,全区学校全部建成较为完善、有效运行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
二、工作重点
(一)排查风险点,建立“一校一册”档案
学校排查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风险点,要将所有安全风险点逐一登记,建立单位安全风险管控档案,详细记录单位基本信息,风险点名称和位置风险类别,安全风险等级,存在危险因素及隐患情况和管控治理措施,管控治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及手机号码,形成动态化的“一校一册”(见附件)管理制度。
(二)全面开展学校安全风险辨识与评估
1.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学校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承担双重预防机制的建立、实施、完善工作,组织安全、管理、技术、设备等技术人员和专家,根据曾经发生的事故和险情,外地同行业发生的事故,围绕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良因素和管理缺陷的要素,全方位、全过程排查和辨识,并提供必要的人、财、物保障。
2.科学评定安全风险等级。学校对排查出来的风险点进行分级,确定风险类别(火灾、爆炸、中毒、坍塌、触电等危险因素和高温、粉尘、有毒物质等有害因素),然后按照危险程度及可能造成后果的严重性,划分安全风险等级,并依据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建立安全风险数据库。安全风险等级从高到低划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要依据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建立学校安全风险数据库,绘制学校“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
(三)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预防机制
按照“属地管理与分级治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对分析预判的安全风险和安全隐患实施定人定责管控,定期组织评估,确保风险在控可控,及时消除隐患。要针对安全风险特点,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要通过隔离危险源、采取技术手段、实施个体防护、设置监控设施等措施,达到回避、降低和监测风险的目的。
1.严格管控。针对风险类别和等级,将风险点逐一明确学校的管控层级(学校、年级、班级、岗位),落实具体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和管控措施(包括制度管理措施、视频监控措施、自动化控制措施、应急管理措施等)。
2.风险公告警示。学校要对安全风险分级、分层、分类进行管理,逐一落实安全岗位的管控责任,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公布本校的主要风险点、风险类别、风险等级、管控措施和应急措施,让每名教职工都了解风险点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对策。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标明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后果、事故预防及应急措施、报告电话等内容,并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
3.治理隐患。学校针对各个风险点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标准和清单,明确学校各部门、各岗位、各设施设备排查范围和要求,建立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4.应急管理。学校根据风险预判评估情况,科学编制应急预案。学校要建立专(兼)职应急队伍,重大风险岗位要制定应急处置卡,中小学每月、幼儿园每季度组织一次应急疏散演练,要开展经常性的全员岗位应急知识教育和自救自护、避险逃生技能培训。
(四)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各学校要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观念,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依据国家发布的标准或规范,制定符合学校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并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推动全员参与自主排查隐患,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实现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改自报的闭环管理。
(五)深入开展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工作
各学校要进一步深入开展校园治安防控、校园周边环境、校园反恐防暴、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和校车安全等专项整治,扎实推进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各项工作,实现校园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信息化、智能化;建立完善校内风险分级防控制度,针对可能引发重特大事故的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物品和关键环节,加强远程监测、智能化控制、预警和紧急避险等设施设备的使用,强化技术安全防范措施,努力实现校园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异常情况智能报警,提高校园安全防控水平,为“平安校园”等级创建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制定方案(2017年5月9日前完成)各学校要依据本实施方案所列工作目标及重点工作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措施,细化责任分工,抓紧组织推进,力争取得实效。并于2017年5日9日前将方案报区教育局未保办。
(二)开展试点,制定标准规范(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
1.确定试点标杆学校(2017年5月20日前完成)。我局根据本地区实际,选择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管理较好的学校作为试点标杆学校。
2.开展试点工作(2017年12月31 日前完成)。我局将组织力量帮助试点标杆学校制定科学的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试点建立双重预防机制,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实行隐患排查治理的闭环管理。
3.制定制度规范(2018年3月31日前完成)。制定学校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制度规范,明确安全风险类别、评估分级的方法和依据,制定隐患排查清单,明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依据。
4.总结制定标准(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总结试点标杆学校的经验做法,形成一整套可借鉴、可推广、可套用的安全生产风险管控规范。
(三)组织推广,全面实施(2018年7月份开始)
按照有关标准规范组织开展对标活动,推动学校健全完善内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对安全风险开展全面的排查、辨识、分级、建档、标识和管控,推动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建立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重大意义,强化组织领导,把推进建立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作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严格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对排查和预判出的风险点,必须严密监控,筑牢双重安全防线,从根本上防范事故发生。
(二)加强业务培训,强化示范带动。各校要加强对学校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使其熟悉掌握风险类别、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办法、风险管控措施,以及隐患类别、隐患排查方法与治理措施、应急救援与处置措施等,提升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能力。要大力推进试点标杆学校工作,积极探索总结有效做法,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组织学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通过在试点标杆学校召开现场会等方式进行现场培训,发挥标杆学校的示范带动作用,把典型学校的标准、制度、管理方法推广到各学校中,以点带面,提高安全保障水平。
(三)严格落实责任,加强督导检查。建立风险分级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是由以事故为重点向以风险为重点的转变,各学校要严格落实责任,组织开展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主要内容的专项行动,重点开展工作部署,隐患排查整治,风险摸排管理,制度(台账)建立等工作,对由于懈怠工作而发生学校安全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确保工作有部署、抓落实、见成效。
附件:荔城区学校安全风险点登记册
债权债务风险分析 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方案篇七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全面提升集团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坚决遏制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落实各级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障员工人身安全,确保安全生产“零事故”工作目标的实现,特制订20xx年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范围是集团建筑施工领域等人员密集场所。通过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检查各单位、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和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情况。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xxx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各单位、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职能机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建立、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改、重大危险源监控、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3、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风险抵押金缴纳、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等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三同时”制度情况。
4、安全培训教育情况。企业和单位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保证经费情况;全员(包括农民工)培训教育及考核情况;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
6、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事故报告制度建立情况;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要求,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和落实整改情况。
(一)安排部署阶段。根据国务院、省、市有关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文件精神和指导意见,制定各单位、部门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
(二)企业自查整改阶段。8月21日前为企业自查整改阶段。各单位按照有关要求,深刻吸取本企业和其他同类企业以往发生和未遂的事故教训,结合实际制定隐患排查治理的具体方案,认真细致开展自查,全面治理事故隐患。对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隐患,要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单位、责任人,限期完成整改。企业要将排查治理情况及时上报集团安全督察部。
(三)督导检查阶段。8月24日至8月31日。由区安委办组织有关行政部、纪检督察室组成督导组,对全集团各单位、部门的安全生产隐患自查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对各单位、部门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隐患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检查。
(四)“回头看”再检查阶段。9月1日至9月10日为“回头看”再检查阶段。为巩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确保取得实效,督察组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结束后,认真组织开展一次“回头看”,对各单位、部门前期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复查,同时排查各单位、部门的监管机制是否建立完善,隐患治理资金投入是否到位。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行动,细化目标,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大检查全面彻底,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二)落实责任,加大追责力度。督察组对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中工作不落实、检查不到位、隐患不整改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三)完善制度,长远推进。各单位、部门要以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为契机,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对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既要切实消除当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隐患,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四)加强宣传教育,发挥监督作用。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宣传力度。另外,要强化社会监督,公布举报电话,鼓励群众监督,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创造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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