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事情或工作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开展,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是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各种因素,包括资源的利用、风险的评估以及市场的需求等,以确保方案的可行性和成功实施。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策划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经营单位安全管理方案篇一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和各类人员在生产活动中应付的安全职责。
3.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编制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并严格履行签字手续。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并将考核目标分解到人。
5.制定安全生产与经济承包责任制挂钩办法,并严格落实执行。
6.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并严格落实执行。
7.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根据企业特点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落实执行。
8.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定性定量进行安全评价。对查出隐患问题定人、定时、定措施落实整改,从而达到保证安全的目的。
9.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10.建立安全技术措施制度,控制和消除工程施工的隐患,从技术上和管理上采取措施防止发生人身事故。
11.建立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提取和使用制度,保证施工现场安全防护需要。
12.建立施工机具和大型机械设备使用、维修保养和管理制度,确保施工机具、机械设备使用安全。
13.建立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14.建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15.建立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的验收、使用和管理制度,确保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符合要求,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16.建立因工伤亡事故管理制度,进行及时抢救、事故快报、调查处理、事故分析,从而达到防止发生类似事故的目的。
17.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确保职工每天工程施工前了解当天工作情况及安全注意事项,防止违章作业,从而保证作业安全。
18.建立健全安全档案,掌握安全动态,对每个时期的安全工作进行目标管理,达到预测、预报、预防事故的目的。
第二节:各职能部门及相关责任人安全职责
1.生产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2.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3.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二)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1.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面的规范、规程和标准;
3.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不违章指挥;
4.制定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
5.经常进行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作业;
6.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和安全纪律教育;
7.发生伤亡事故要及时上报并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和实施改进措施;
8.做好本项目工程的劳动保护工作,保障操作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及防护措施。
(三)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安全职责
1.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的技术工作负总的责任。
2.在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必须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
3.负责提出安全技术项目和实施措施并组织实施。
4.监督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5.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6.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
(四)安全科长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规定指示并监督检查。
2.负责组织本科和各级安全员进行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劳动保护法规学习。
3.负责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的长远计划。
4.组织制定、修改、审查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其他安全管理制度。
5.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医务劳动鉴定工作。
6.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大修理工程,新产品项目的“三同时”工作。
7.在安全管理上不断探索新方法,逐步推广,应用现代化管理方法和手段。
8.对企业中存在的重大隐患负责逐级上报,对一切违章、违法行为有权越级向上级反映。
9.对企业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制定政策。
10.参加企业各种类型的安全生产检查,并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负责督促整改。
(五)班组长安全职责
1.班组长要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领导本组安全作业,认真执行安全交底。
2.不违章指挥,有权拒绝上级部门违章指挥。
3.班前要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品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改进措施。
4.组织班组安全活动日,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并做好纪录。
5.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向施工员报告。
(六)技术员安全职责
1.对本人业务范围内的安全技术问题负责,深刻理解工程技术人员对安全生产的责任。
2.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和现代化管理手段,确保本职范围的安全生产。
3.严格贯彻执行新建、改建、扩建、大修理工程,新产品项目的“三同时”原则。
4.审查本职业务范围内的安全技术措施,确保生产、检修、施工中安全可靠。
5.参加本职范围内的重大伤亡事故调查分析,制定防范措施。
(七)施工员安全职责
1.施工员对所管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对施工现场搭设的架子和安装电气、机械设备等安全反复装置都要组织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3.不违章指挥,并有权拒绝上级部门的违章指挥。
5.认真消除事故隐患,发生伤亡事故立即上报,保护现场,参加调查处理。
(八)岗位工人安全职责
1.遵守劳动纪律,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听从领导和安全人员的指挥,遵照规章作业,并随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2.保证本岗位工作地点和设备、工具的安全整洁,做好文明生产不随便拆除安全防护装置,不使用自己不懂的机械和设备,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3.学习安全知识,提高技术水平,积极参加技术革新,提出合理化建议,改善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
4.特种作业人员要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5.及时反映处理不安全因素,积极参加事故抢救工作。
6.有权拒绝接受违章指挥,并对上级单位或领导人忽视职工安全健康的错误决定和行为提出批评或控告。
7.上岗前,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然后立即报告。
第三节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第一条:根据施工(生产)特点,制定检查项目和标准。
第二条:实施定期检查。
1.公司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2.公司下属单位及项目部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3.车间及施工队每半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第三条:专业性安全检查。
专业安全检查应由有关业务部门及有关专业人员对某项专业(如垂直提升机、脚手架、电气、塔吊等)的安全问题或在施工(生产)中存在的普遍性安全问题进行单项检查。
1.班组进行班前、班后岗位安全检查。
2.各级安全员及安全值日人员日常巡回安全检查。
3.各级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同时检查安全。
第五条: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
季节性安全检查是针对气候特点(如冬季、夏季、雨季、风季等)可能给施工(生产)带来危害而组织的安全检查。节假日前后防止职工纪律松懈、思想麻痹等进行的检查。
第六条:施工现场还要经常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
第七条:各种安全检查都应根据检查要求,配备力量和相应的检测工具。
第八条:安全检查要认真、详细记录,特别是隐患的记录必须具体。
第九条:根据安全检查定性定量进行安全评价,研究对策,进行整改和加强管理。
第十条:对查出的隐患要定人、定时、定措施整改,在隐患未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停止作业。
第十一条:要建立隐患登记,下发整改通知单并建立复查、销案制度。
第四节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第一条:公司年度内被上级有关部门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工作单位”,公司给予经理、分管经理五百元奖励,给予相关单位及部门五百元奖励。
经营单位安全管理方案篇二
第一条为加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保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根据《xxx食品安全法》、《xxx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单位卫生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餐饮服务单位。
第三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要求从事餐饮服务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
第四条餐饮服务单位经营者、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负全面责任。
第五条各食堂、餐厅应设置食品安全管理小组,并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基本要求和职责
——身体健康并持有有效健康证明;
——具备2年以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经历;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建立食品安全检查及从业人员健康、培训等管理档案。
第七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建立健全以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服务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餐饮服务单位及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
——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投诉受理制度;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关键环节操作规程;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制度。
第八条餐饮服务人员卫生要求
——不得将私人物品带入食品处理区,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饮食或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第九条设备设施卫生要求
——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防潮、防鼠等设施;
——库房内应设置数量足够的物品存放架,其结构及位置应能使储存的食品和物品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以上,以利空气流通及物品搬运。
第十条采购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等应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的要求。
第十一条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的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行为应符合《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的要求。
第十二条采购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等入库前应进行验收,出入库时应登记,做好记录。
第十三条储存食品的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及个人生活用品。
第十四条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第十五条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并放置在专用冷藏设施中,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应不少于100克。
第十六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对人员健康状况、培训情况、原料采购验收、食品安全检查情况、食品留样、检验结果及投诉情况、处理结果、发现问题后采取的措施等进行记录,记录应至少保存2年以上。
第十七条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时,应采取以下方式
——实施现场检查;
——查阅基础资料;
——对食品和餐用具进行抽样检验。
第十八条餐饮服务单位重点检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餐饮服务许可情况;
——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建立档案情况;
——餐饮加工制作、销售、服务过程的食品安全情况;
——餐用具及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的清洗、消毒和保洁情况。
第十九条检查人员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制作填写现场检查表,经双方核实并签字。
第二十条各单位应至少每季度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夏季不定期进行抽查。
经营单位安全管理方案篇三
为了加强检修人员进入容器、设备内部作业的安全管理,有效地控制人身事故发生,保障生产、检修、作业的安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进入容器及设备内部作业的具体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全厂各部门。
3.管理职能
安全监督科负责本办法的制订、监督检查与实施,收集汇总对本制度提出的修改建议并进行修改审定。
4. 管理内容和要求
作业前首先对容器、设备内部或地坑、地沟内采取用压缩空气、蒸汽清扫或鼓风等措施进行通风换气,防止中毒和窒息,严禁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
作业过程中要设专人监护和联络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严禁单人独自作业。
对由于防爆、防氧化不能采用通风换气措施或受作业环境限制不易充分通风换气的场所,作业人员必须配备并使用空气呼吸器。
当有坠落危险时,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
在每次作业前,必须仔细检查呼吸器具和安全带,发现异常立即更换,严禁勉强使用。
在密闭容器内使用氩,二氧化碳或氦气进行焊接作业时,必须在作业过程中通风换气,在氧气浓度保持在18%以上,或者让作业人员使用空气呼吸保护工具。
电气照明或其它设备等符合国家安全作业标准。
进入煤气设施时,必须测定一氧化碳的浓度,并根据测定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在作业场所的空气质量达到标准后方可作业。
作业过程中要备有预防中毒、窒息等急救措施。
带入容器、设备及地坑内的工具,工作完毕,必须如数清理查验取出。
关闭容器、设备孔门或盖板时,必须确认其内部无人或无其它物料后方可进行。
5.检查与考核
各部门要严格遵照执行此制度,作业中违反此规定发生事故按照有关制度考核。
经营单位安全管理方案篇四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高效地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计划中内容最为复杂的一种。那么你有了解过方案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培训实施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一)全镇煤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及其他工贸企业100%按规定要求组织,完成全员安全培训,并达到应有效果。
(二)全镇所有企业(包括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单位的所有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管理人员、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一线员工等100%按规定要求参加全员安全培训,并掌握相关必学必训知识、规程和技能。
(一)煤矿领域:(一)制定全员安全培训计划。煤矿企业要建立安全培训管理制度,明确负责安全培训工作的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培训管理人员,并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提取教育培训经费。煤矿企业负责人组织制定不同岗位的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并严格按计划组织实施,确保培训实效。(二)实现安全培训全覆盖。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进行新法律法规、新标准、新规程、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等方面的安全培训。初次培训时间不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16学时。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的专门培训并参加资格考试。初次培训时间不少于90学时,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期换证的,参加不少于24学时的`专门培训。煤矿企业其他从业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72学时,每年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新上岗的井下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合格后,在有经验的工人师傅带领下实习4个月,并取得实习合格证明后,方可独立工作。(三)完善安全培训档案。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实行一人一档,主要内容包括学员登记表、身份学历信息、历次安全培训及考核情况、安全生产违规违章行为记录以及追责处分情况等。建立企业安全培训档案,实行一期一档,主要内容包括培训计划、时间地点、培训课时及授课教师、课程讲义、学员名册、考勤考核情况以及综合考评报告等。规范档案保存,煤矿企业主要负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煤矿企业安全培训档案保存三年以上特种作业人员的煤矿企业安全培训档案保存六年以上,其他从人员的煤矿企业安全培训档案保存三年以上。
危化及工贸领域:(一)制定全员安全培训计划。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全员安全培训计划,并严格组织落实,计划应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含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等);培训计划需分层次、分类别、分岗位制定:要明确培训时间、培训目的,参加人员、授课人、学时、培训内容等;培训计划要有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二)明确培训学时。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号)有关规定,明确最低培训学时。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工贸企业:一是金属冶炼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二是其他工贸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问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主要负责人要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建立安全培训记录本,如实记录接受政府、各级监管部门培训和自学安全生产管理知识情况;对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三)档案材料记录和管理要求。(一)如实记录安全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档案材料应当详细、准确。(二)按照“一企一档”的原则,分年度建立保存企业培训立健层面安全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培训考核情况。培训档案应包括培训计划、学员名册、考勤纪录、考核成绩统计表、综合考评报告大等,委托培训机构进行培训的,还应当留存签订的培训服务合同认等有关材料。(三)按照“一人一档(卡)”的原则,分年度建立成保存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培训考核情况。培训档案应学员登记表或新入职从业人员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历次接受安全培训的培训考核记录和安全生产奖惩记录等。(四)培训内容应与培训计划相对应。因特殊情况推迟实施的,应形成变更证明材料,并报主要负责人批准。
(一)要形成工作合力。各部门要对照职责分工,切实形成工作合力,认真抓好全员培训工作落实。
(二)要确保培训全覆盖。省《方案》明确:以各被考核镇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生产经营单位起底数为底数。各部门要在此基础上,主动与市场监管等部门进行对接,严格按照省市区要求,切实摸清全镇生产经营单位底数,防止发生漏报、漏训等情况发生。
(三)要认真建档归档。要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全员培训工作,严格按照“一企一档”、“一人一档(卡)”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四)要做好考核督导。要严格按照省市“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和《企业全员培训覆盖率考核指标实施方案》有关要求,认真组织有关人员的考试考核等工作,确保全员培训到位、考核成绩优。
经营单位安全管理方案篇五
1.事业单位工资总额包括国家政策规定的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财政核定包干经费中日常公用支出和专项业务费的结余额、单位组织的其他收入及其结余额允许用于分配部分。
2.根据事业单位的工作性质和经费来源,实行工资总量调控。除财政预算内拨款外、没有其他稳定收入来源的事业单位,实行工资总额控制的管理形式,此类单位工资总额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工资政策,规定核定。
除财政预、算内拨款外、有相对稳定其他收入来源的事业单位,实行工资总额与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结合的动态管理形式,此类单位收支结余额提取工资的比例一般控制在30%以内,年工资总额增幅原则上不得超过上年度的20%。
3.工资总额核定程序。事业单位每年12月10日前,将本单位12月份职工档案工资花名册及汇总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人事厅,省人事厅结合该单位本年度人员变动、政策调资等因素,于12月底前核定该单位下年度政策规定的工资和年终一次性奖金总额。各单位年度财务决算经省财政厅批复后,应及时报送省人事厅,省人事厅根据收入结余情况,按规定追加本单位工资总额。
二、制定分配方案
1.事业单位制定内部分配方案要有利于吸引人才和留住人才,有利于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促进事业不断发展。
2.内部分配方案要科学合理。在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绩效工资为主体的收入分配制度,按照所聘岗位的责任大小、工作难易程度以及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学历、资历等因素确定岗位工资,按工作人员的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来确定绩效工资。要通过实行按岗位定酬、按任务定酬、按业绩定酬、工资与效益挂钩、兼职兼薪、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补充购买商业保险等多种适合单位特点的分配形式和办法,调动和激发广大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各单位在提高工作人员工资收入水平时,也要考虑适当增加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和谐发展的原则。
事厅备案后组织实施。4.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的收入分配,可与单位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目标责任挂钩,实行效益工资、奖励工资、协议工资等分配方式。对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其法定代表人的年收入水平原则上不得超过本单位职工人均收入水平的3倍;对无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其法定代表人的年收入水平原则上不得超过本单位职工人均收入水平的5倍。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所属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目标责任的考核,规范法定代表人的收入分配程序,具体分配办法由主管部门确定。
三、实行工资专户管理
1.纳入改革范围的事业单位就近、自主选择工资代发银行,开设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专户。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可单独建立工资专户,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集中建立工资专户。工资专户开户手续按照《陕西省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陕财办库exx31号)的规定办理,主管部门将事业单位工资专户开户汇总表报省财政厅备案。
3.工资专户资金仅限于银行发放人员工资性支出,包括代缴个人所得税、个人负担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费等。
4.纳入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范围的省属事业单位,其财政预算内资金安排的工资经费,由省财政厅按部门预算和用款进度,将应发工资通过财政零余额账户直接转入单位工资专户;其财政预算外资金安排的工资经费,纳入预算外资金集中支付试点的单位,实行财政授权支付,未纳入预算外资金集中支付试点的单位,由省财政厅通过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直接转入单位工资专户。单位组织的、财政专户以外其他收入安排的工资经费,由各事业单位直接转入工资专户。
5.各单位在核定的工资总额内,通过工资专户,由代理银行根据各单位自主确定的分配方案,将在职人员的实发工资转入个人工资卡。退休人员退休费属财政负担的,由省财政厅通过财政专户拨付给单位,各单位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发放退休人员退休费。
6.事业单位应规范工资专户管理,按照资金来源渠道进行明细核算,每年年终向财政部门报送工资专户收支情况。
四、实行经费包干
1.省财政厅按照xx年度财政负担水平(包括人员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专项业务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项目支出),剔除一次性和阶段性专款,并结合单位编制情况,核定财政对单位的经费总额,实行经费包干管理,增人不增加经费,减人不减少经费。今后中央出台调整工资政策和正常晋升工资档次,省财政厅结合单位性质和编制情况,按增资标准增加经费。
2.实行经费包干管理的事业单位应根据省财政厅的统一要求,按照规定的程序编报部门预算。包干经费数额由省财政厅下达部门预算控制数时通知单位。
五、相关配套政策
1.纳入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范围的省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实行聘用制(另有规定的除外),由省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部门所属新成立的事业单位所需人员,原则上从本部门其他同类事业单位中调剂解决。
2.已实行省级住房补贴、养老补贴、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部分)补助的事业单位,现行各项补助政策不变;未实行省级住房补贴、养老补贴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部分)补助政策的财政供养事业单位,省财政从xx年5月1日起按观行标准核补给单位。省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失业保险补助,由省财政从xx年5月1日起按规定予以安排。上述各项补助纳入单位包干经费。医疗保险的大病医疗补助按现行办法执行。
3.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个人账户部分)和失业保险费,由单位根据职工个人档案工资,按照国家和我省政策规定,每月统一向有关机构缴纳。其中,属于个人缴纳部分,由单位从工资专户直接扣缴。
六、加强组织领导
1.省属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由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和安排,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3.各事业单位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大胆实践;要健全岗位目标责任制,加强考核工作,完善竞争激励和约束机制;要科学制定分配方案,切实规范分配秩序,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妥善处理改革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矛盾。
七、加强监督检查
,收入分配方案要透明、公开。严禁挪用工资专户资金、在工资专户以外进行工资性分配、拖欠职工工资和退休费以及不按政策规定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费等行为。2.省人事厅、省财政厅会同省监察厅、省审计厅等有关部门,要对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情况及时进行检查。凡事业单位工资发放中违反人事和财经纪律的,一经调查核实,要予以通报批评,并视情节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对工资性分配不能从工资专户支付,以及突破工资总额违规发放奖金的事业单位,核减其工资总额;属于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的,核减其包干经费。
八、实施步骤
1.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按照积极稳妥、分步实施的原则进行。首先在已实行工资统发的省属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幼儿园、科研设计院(所)、文化、广播电视、医疗卫生等事业单位(具体名单见附件)和其他未实行工资统发的各类事业单位试行。中央驻陕代管单位参照本方案执行。
2.从xx年1月起,对试点单位实行经费包干管理;xx年3月底前,各试行单位按本方案要求和有关规定,建立工资专户;xx年5月1日起,已实行上卡统发工资的试行单位退出财政统发工资范围,由单位通过在银行设立的工资专户发放工资。
九、本实施方案由省人事厅、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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