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方案呢?以下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方案范文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城市夜市管理方案 环卫精细化管理方案篇一
通过对我镇区域河道、河浜、河荡实施专项整治,达到河面无漂浮物,河中无障碍物,河岸无垃圾的“三无”目标,建立和完善规范管理与监督检查机制,组建专业保洁队伍,实行专项整治与长效保洁并举的工作机制,使我镇水域环境有一个根本性的改观,并结合河道疏浚等工作,逐步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
针对我镇城乡河道的现状,此次活动先集中力量组织专项整治,再落实长效保洁工作机制,分二个阶段进行。
1、实施河道专项整治。按各村(居、场)行政区域划分,分级负责,上下互动、镇村联动,突击对全镇相关河道、水域开展清除水葫芦等漂浮物工作,达到河面无漂浮物、河道无障碍物、河岸无垃圾的“三无”目标。同时,结合清除水葫芦,重点开展农村集中居住区河道的综合整治。
2、实行河道保洁责任制。各村(居、场)要在清除水葫芦等漂浮物的基础上,在主要河口设置拦污栅(建议以圩区为单位),组织河道保洁专业队伍,确定河道保洁人员,做到定人员、定河道、定责任、定报酬,全面落实河道保洁责任制。同时,要加强对河道的管理,清除污染源,制止乱倒垃圾等不文明行为,达到标本兼治,长效管理。
3、落实河道整治保洁责任。集镇所在地和有关圩区外的河道专项整治工作,分区域分别由镇农技水利服务中心、创建办、社区组织实施,经费由镇财政全额承担;其他各村(居、场)的.河道专项整治和保洁,由各村(居、场)组织实施,县、镇二级财政进行专项补助。
(一)准备阶段:4月5日以前
以镇农技水利服务中心为主,会同各村(居、场)搞好河道的调查。确定各村(居、场)边界河道的划分,湖泊水面积的计算;实地查看河道、湖荡水面水葫芦等漂浮物的状况,根据实际编制开展河道专项整治和长效保洁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村(居、场)任务、职责和财政补助政策等。同时成立镇河道专项整治和长效保洁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居、场)要按照镇下达的任务、标准和时间要求抓紧编制方案、建立班子、明确职责、搞好发动、抓好落实。各村(居、场)实施方案于4月5日前报镇河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专项整治阶段:4月1日-4月20日
1、各村(居、场)和有关部门根据确定的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河道专项整治工作。镇创建办、农技水利服务中心要加强对城区保洁队伍的管理,保洁队要结合创建要求,充实人员、增加保洁船只,加强城区河道水面专项整治和保洁;村建、城管部门要负责做好河岸边上堆积垃圾的清除工作;各村(居、场)要全面发动,村村出动,组织人员、打捞船只等,对所在地河道水葫芦等漂浮物全面实施清除。
2、在河道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加快对今年计划内的河道进行疏浚。对已列入年度疏浚计划的内港河道,水葫芦等漂浮物清除工作可从实际出发确定清除办法。凡已清除河面水葫芦等漂浮物的河道,在河口及时设置好拦污栅。
3、在河道专项整治期间,县镇二级河道专项整治办要对各村(居、场)工作的开展、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定期对各村(居、场)整治工作进度和质量进行通报,对薄弱环节抓好督查和整改。
(三)专项整治验收阶段:4月20日-4月30日
按照整治标准,县镇河道专项整治办将组织开展阶段性验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对验收合格的按照规定兑现政策补助。
(四)长效保洁阶段:5月份开始
在专项整治验收合格的基础上,从5月份开始,各村(居、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及时组建保洁队伍,全面启动长效保洁工作,并建立健全长效保洁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效。
(一)专项整治补助
1、全镇河道除航道外,经验收合格,县财政按定额的60%,即每公里1500元进行补助,镇财政按定额的40%,即每公里1000元配套。
2、全镇现存的16个湖荡(湖荡沿岸涉及多个镇的,由水利部门牵头协调,涉及多个村的,由镇农技水利服务中心牵头协调,确定各镇整治和保洁面积),经验收合格,县财政按定额的60%,即每亩15元进行补助,镇财政按定额的40%,即每亩10元进行配套。
(二)长效保洁补助
1、对河口设置拦污栅的,县财政对各镇村进行定额补助。
2、对实施长效保洁的河道、小浜,经验收合格得分91分以上者,县财政按定额的50%,即每公里每年1000元进行补助,镇财政按定额的50%,即每公里每年1000元配套。
3、对湖荡进行长效保洁,经验收合格得分91分以上者,县财政按定额的50%,即每亩每年8元进行补助,镇财政按定额的50%,即每亩每年8元配套。
4、各村对河面较宽、通航等级高的河段,需配备钢质机动保洁船的,经县河道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同意,县财政补助船只购置费的50%,每只船补助最高不超过2万元。同时,交通部门要组织抓好船舶驾驶员培训工作,培训费用由县财政承担。
(三)县财政资金拨付办法另行制定。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切实加强对河道专项整治和长效保洁工作的领导,镇成立河道专项整治和长效保洁工作领导小组,由镇人民政府镇长任组长,党群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农业镇长、文卫镇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创建办、农技水利服务中心、财政办、村建站、城管队、各村(居、场)和联村(居、场)指导组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技水利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指导、监督、协调和考核等工作。各村(居、场)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和工作班子,负责本辖区内的河道专项整治和长效保洁工作。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村(居、场)要利用党员、村民代表、村简报等宣传途径,宣传实施河道专项整治和长效保洁的重要意义,提高广大群众的河道保洁意识。新闻单位要把专项整治和长效保洁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有针对性地加强宣传报导,通过宣传增强全社会参与河道整治和保洁的自觉性,形成人人参与河道保洁工作的良好氛围。
3、明确职责,强化措施。要建立目标责任制,层层分解任务,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日常管理制度、检查验收办法。做到责任、人员、资金三落实,原则上要求每5公里河道配备1名河道保洁员,各村(居、场)都要配备保洁监督员。河道保洁员和保洁监督员要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实施市场化保洁工作的要进行公开招标。对边界河道的保洁工作,要顾全大局,加强协调,杜绝推诿扯皮。
4、加强检查,严格考核。按照《县河道保洁长效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由县组织考核小组对各镇和有关部门的河道专项整治和长效保洁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实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每季组织1~3次检查,平时进行不定期抽查,年底进行综合考核。各镇和有关部门应建立相应的日常管理制度和检查考核办法,加强检查考核。同时,建立健全考核奖励机制,对河道长效保洁实行考核结果与补助资金相挂钩,实行100分制考核,对考核合格(60分以上)的进行补助;得61~90分的,按分值折算成相应的百分率进行补助,91分以上的,按100%进行补助;对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补助。对专项整治和长效保洁工作中成绩显著的有关单位、人员,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责任人和保洁员,进行通报批评。
城市夜市管理方案 环卫精细化管理方案篇二
城区防汛应急预案
为全面做好城区防汛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和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特制定环卫站防汛应急预案。
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及人员分工
总指挥:陈传银
组长:魏同云(现场指挥)
副组长:高建强(考核督查、违章查处)
潘军(后勤保障、人员安排)
成员:曹斌、赵卫军、张明贤、沈蒙、刘德祥、各片区负责人
二、工作安排和要求
1.下水道技术性疏浚:施才恩、宋炳来
要求:在汛期前已完成下水道系统疏浚的基础上,做好道路排水情况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清理,确保主次干道窨井淤泥得到及时清除,下水管道排水畅通。
2.打开井盖排水:各片区负责人
要求:对于积水地段,及时组织人员打开窨井、雨水井盖排水,并设立安全标志,由片区负责人安排具体人员定点看守,提醒来往行人行车安全,退水后应及时复原井盖。
2.清理井口杂物:各片区路段保洁人员
要求:保洁人员在所负责保洁范围内,巡回收集路面漂浮物,及时清理窨井、雨水井口堵塞杂物,退水后及时收集路面垃圾。
3.路段排水巡查:各路段挂钩人
大庆路:温宗志(大庆路-步行街段);
北京路:刘俊开(大庆路-大公鸡段)、郭秀英(大公鸡-北京桥段);
东二街:张夕付(东七道-北京路段);
东风东路:朱玉花;
其余人员为机动组,集中地点为办公室。
4.集中时间:早晨6:00,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集中地点:东风路-电影院、人民路-大公鸡、北京路-大公鸡、大庆路-大百货、东二街-北京路。挂钩人直接到路段,其余路段由片区负责人决定。
城市夜市管理方案 环卫精细化管理方案篇三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和科学发展观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新颁布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省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坚持“突出重点、科学规划、因地制宜、自我发展”的原则,完善制度,改善环境,提高我镇敬老院建设和管理水平,促进敬老院健康发展。
(一)按照上级领导要求,结合我镇实际需要,建设标准化敬老院。
(二)理顺和明确敬老院管理体制,使敬老院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三)加大对敬老院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在底全镇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85%以上。
(四)解决敬老院供养资金缺口,提高供养水平。
(五)提高敬老院管理人员工资、福利、保险待遇。
(六)建立镇敬老院工作监督考核制度。
(一)组织实施。将敬老院建设纳入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作为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健全完善五保供养服务网络,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资助敬老院建设与管理。
(二)供养对象。敬老院在优先供养生活不能自理的五保供养对象的基础上,吸纳其他有需求的五保供养对象,向他们提供吃、穿、住、医、葬方面的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同时,对分散供养的五保供养对象提供必要的供养服务,并逐步开展面向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的各项生活服务。
(三)供养资金。敬老院集中供养五保对象所需资金及工作经费在镇政府 财政预算中安排,同时通过开展敬老院自身生产、拓展服务范围、接受社会捐赠等方式,改善五保供养对象生活条件。
(四)对五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年年核实,保证五保对象供养率85%以上。
(五)基本建设规范。根据老年人的生活特点,在敬老院内合理划分生活、生产及娱乐康复等区域,配置必要的膳食制作、医疗卫生、文体娱乐、洗浴、消防及办公管理等设备设施。
1、在醒目位置悬挂标识。
2、设计先进、合理,符合国家《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和《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达到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床位140张,基本满足全镇五保的生活需求。
3、生活、生产、娱乐康复等区域布局合理,生产区和生活区分设;院容美观,环境清洁;生活区空地作物和绿化面积达90%以上。
4、实现四通:即通电、通水、通路、通电话。
5、居室、卫生间、浴室、走廊、楼梯等设施符合无障碍设施规范要求。
6、居住用房使用面积每间不少于10平方米,每床位使用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居室朝向良好,有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居室内配备供暖和降温设备,并配备床、桌、椅、柜、被褥等必须生活用品。
7、辅助用房设置办公室、厨房、餐厅、储藏室、医疗保健室、活动室、浴室和公厕、娱乐室、康复室等功能室。
8、厨房、餐厅分设,卫生整洁;炊具齐全,配备餐具消毒和食品保鲜等设备;桌椅、餐具满足就餐需要;食物储藏有防蝇、防鼠设备,配备整套厨房专用设备。
9、医务室配备专职或兼职医护人员及必要的医疗器械和常规药品,配备必要的康复设施。
10、浴室保证供养对象每月洗浴两次以上;卫生间内有坐便器,夏季有防蝇设施,便于清洁。
11、活动室配备文体娱乐设施,室外活动场所设置合理,配备适合老年人使用的健身器材。
(六)工作人员组成。敬老院工作人员主要由院长、护理服务员、炊事员、卫生员、会计、出纳员、保管员等组成。工作人员有专职,有兼职。
敬老院根据供养服务人数,按精简效能、按需设岗、公开招聘的原则配备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与供养人员比例不低于1:10。
(七)管理制度。敬老院应确定管理目标,制定岗位责任、人事管理、档案管理、财务管理、思想教育、值班请假、车辆设备、安全保卫等管理制度;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目标、工作要求和工作流程,工作人员挂牌上岗服务。
(八)服务管理。敬老院应加强五保供养对象的服务管理,主要包括:
1、提供符合食品卫生要求、适合供养服务对象特点和身心健康的膳食,伙食标准每人每天不低于6元。
2、提供服装、被褥、家具等用品,按季节添置、更换衣被等生活用品。
3、实行分级护理,对一般院民实行常规护理,负责整理房间,打扫卫生;对半自理院民实行二级护理,负责整理床铺,送水、送饭;对生活不能自理院民实行一级护理,负责喂水、喂饭、喂药、洗脸、擦身、每天查房1—2次;对重病号实行昼夜值班服务。
4、保障五保对象有病及时治疗,并建立供养对象健康档案,定期进行健康体检。
5、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当地的丧葬习俗,妥善办理供养服务对象的丧葬事宜。
6、发给五保对象每月10元以上的零用钱,满足其特殊消费需要。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2100元,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1200元。
(九)财务管理。敬老院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对供养资金、管理经费、医疗基金、丧葬基金、各类物资及生产经营收入等都建立专账,账目定期公开,接受供养人员和社会有关方面的监督。
(十)工作人员待遇。敬老院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参照我镇同等工作人员平均工资水平。
(十一)部门监督。镇民政办负责对敬老院的管理和指导,并定期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分为日常检查和年终检查,两项检查均计入年终考核分。其中,日常检查占60%,年终检查占40%。建立暗访制度,暗访检查成绩计入日常检查考核分。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敬老院建设与管理,是维护农村五保对象的基本权益,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举措。要将这项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创新工作方式,改进工作手段,及时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创新宣传手段,加大宣传力度,主动争取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企业家的支持与捐助,激发人民群众的爱心与热情,鼓励他们捐款捐物参与敬老院建设,让全社会都积极参与进来,从而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三)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成立敬老院建设管理领导小组,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局面。民政办要认真履行协调和管理职能,当好镇委、镇政府的参谋,财政所做好敬老院所需资金的预算安排,确保五保资金的及时足额发放。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我镇敬老院建设、管理规范化水平上新台阶。
城市夜市管理方案 环卫精细化管理方案篇四
为切实搞好本辖区的环境卫生工作,促进本村环境建设和区文明卫生城市建设相协调,改善工作环境,提高全员卫生素质,创造一个整洁、清新、优美、有序的办公场所,本着“爱护卫生人人有责”的理念,根据本村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积极响应上级号召,搞好村委会责任区环境卫生,树立文明形象,积极参与卫生大扫除等公益性活动。
(二)认真落实环境卫生制度,坚持每天上班开始工作前打扫办公场所卫生,值班领导组织人员进行检查,做到窗明地净,办公桌椅摆放整齐,无杂物。厕所、走廊、楼道清洁,做到楼梯扶手、门、窗无灰尘,保持办公场所清洁、明亮、整洁、优美。
(三)村委会环境卫生实行值班制度。工作人员每天轮流值日,发现卫生不整洁现象及时清扫,全天常态保持公共办公场所卫生干净、清洁。各办公室场所卫生由各中心办公人员共同清理,做到室内物品摆放整洁有序,办公桌椅设施、窗台玻璃无灰尘,地面无脏迹等。
(四)检查督办。带班领导负责组织人员对办公室和单位公共场所卫生的值日情况进行日检,周五抽出一定时间集中人员对单位的办公环境卫生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作好检查记录,并及时向第一书记汇报。对拒不清理卫生的人员或不按要求清理的人员按不服从领导安排工作为由,按村规民约及相关法规制度进行经济处罚处理。
(五)讲究公共卫生,注意保洁,办公区及厕所卫生无乱倒、乱吐、乱扔现象。
(六)爱护办公设施及村委会办公楼内花草树木及开水用具、电器设备。
(七)村委会办公场所、楼梯、走道及厕所内外,要求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等影响环境卫生整洁的现象。
(八)厕所内要保持清洁,无污水,无粪水外溢,无蚊蝇滋生地;村委会分管办公区域的室外卫生要保持无杂草、废弃物等;水源周围要保持清洁,防止水源污染,影响单位人员的`身体健康。
城市夜市管理方案 环卫精细化管理方案篇五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物业管理条例》为依据,以沈阳市城市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落实《关于依法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的议案》为重点,以规范管理、提高物业服务水平为宗旨,进一步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推动我市物业管理健康发展。
二、目标和范围
(一)目标:
1、有效解决开发遗留问题,年底前整改率达到90%;对存在工程质量问题的房屋要及时维修,维修及时率达到90%。
2、新建住宅小区推行招投标率达到100%;20__年新进入市场的楼盘,在商品房销售前要100%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和《业主临时公约》。
3、凡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要100%取得《物业企业资质证书》。
4、强化对物业管理行为的监督及从业人员的培训,物业企业经理持证率达到100%,并建立起物业管理企业诚信档案、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信用档案。
5、大力推行物业管理,年底前对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住宅小区物业化率达到100%。
6、加强业主自治自律行为,具备条件的住宅小区年底前要达到80%以上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
(二)范围:对全市实行物业管理的244个住宅小区进行排查。根据排查结果,进行清理整顿,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行为。
三、工作内容
(一)完善我市物业管理地方性规章建设。依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法规、规章,结合我市物业管理实际情况,通过调研,同时借鉴国内先进城市取得的成功经验,尽快颁布实施《沈阳市物业管理规定》,依法加强我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
(二)全力解决开发建设遗留问题。开发建设单位作为行为主体要切实承担起责任,按照规划设计和施工标准,对住宅小区存在的问题从新进行完善,建委、规划、房产等相关部门,按照各部门职责,落实到责任单位,做到谁的问题、谁负责、谁解决。并对存在开发建设遗留问题的住宅小区,逐个建立整改档案,制定整改措施,整改合格后再行消号。特别是存在工程质量问题的房屋要确保及时维修,年底前房屋维修责任要全实到单位、到个人,维修及时率确保在90%以上。同时,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相应的规定和措施,明确住宅区的交付使用制度,杜绝新建住宅小区产生开发建设遗留问题。
(三)加大对物业市场的监管力度,规范物业管理行为。
一是加强物业管理招投标的监督和指导,全面推行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机制,创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促进物业管理的专业化、市场化和社会化。依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和《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办法》,及时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沈阳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办法》。要求新建住宅小区实行招投标制度,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含5万平方米)的新建住宅区,必须采取公开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建筑面积5万米以下的新建住宅区在区、县(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下可以采用邀标和议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同时,鼓励业主大会采用招投标的方式依法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并且,及时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业主(临时)公约》,对于新建住宅小区要在商品房销售前100%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和《业主临时公约》。
二是严格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审查。在我市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物业管理企业,要按照国家《物业管理条例》的要求依法取得《物业企业资质证书》,并遵照建设部《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物业管理企业取得资质等级,承接物业管理项目。同时,加强物业管理企业的年检和资质评定,出现违规违诺等行为的要予以警告,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取消其物业管理资质。
三是强化对物业管理行为的监督及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建立物业管理企业诚信档案、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信用档案和准入、退出机制,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和从业人员以及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情况,对物业管理企业和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实行实名诚信考评制度,如物业管理企业或物业项目经理出现违法、违规、违诺现象,依据情节的严重程度,扣除相应的分数,年终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作为物业管理企业年检和定级的要件,报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并在沈阳房产信息网予以公布。督促物业企业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同时,加强对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的培训,与建设部培训中心联合,继续对我市物业管理从业人员进行培训,达到从业人员要持证上岗。特别是要对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以及项目经理(物业管理处主任)进行培训,在取得建设部《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的基础上,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与中国物业协会联合进行上岗培训制度,经过实务操作培训,考试合格的颁发中物协《物业管理实务操作专业岗位证书》,不合格的取消其上岗资格。
四是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积极引导业主正确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根据国家和建设部的有关文件,结合我市实际,争取年底前出台《关于加强组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各部门职责,充分调动街道、社区的积极性,依据《条例》依法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使这项关系到群众利益、社区稳定的工作,更具规范性、操作性。引导业主大会,在充分尊重全体业主意愿的基础上,按照合法程序选举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进入业主委员会。规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行为,促进业主自律和民主决策,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建立市、区、街道、社区职责明确责任体系。
对于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住宅小区,要明确由物业管理企业实行专业化管理,争取年底前物业化率达到100%;对于尚不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住宅区,要确定管理单位,实行专项服务,待具备条件后,推行物业管理。逐步形成以社区为主,专业管理和业主自治管理相结合的新型管理体制。各涉及物业管理活动的相关单位、部门按各自的职责承担社会管理的责任,为物业管理创造良好的环境。
(五)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物业管理方面法规的宣传工作。
制定具体的宣传方案,分阶段、有步骤、深入细致宣传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文件,引起社会各界物业管理的重视,让广大业主不断了解物业管理的政策法规,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促进社会的和谐。
三、组织领导
略
四、职责分工
规范物业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坚持“条块结合、区域负责”的原则,市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项工作的监督、指导;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日常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各区政府要针对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负责此项工作的具体实施;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各区政府实施整改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相互配合,加强检查验收,切实提高我市的物业管理水平。
市房产局为全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并会同相关部门抓好物业管理企业和住宅小区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如:物业管理立法、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审查、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组建、物业管理工作的调研和宣传等工作。
市建委、规划局为开发、建设单位的管理部门。一是在进行住宅小区前期规划时,要规划建设必要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等相关配套设施,以方便后期的物业管理工作;二是严格按照规划对住宅小区进行竣工验收,不按规划建设的住宅小区,不能予以验收,并限期整改;三是对开发建设遗留问题,要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积极组织整改,达到合格标准。
市行政执法局、公安局负责对物业管理行为的查处工作,使物业管理活动更加规范,促进物业管理水平的提高。
各区政府为物业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针对目前物业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制定具体的整改工作方案,积极配合市政府相关部门,加大管理力度,认真组织整改,使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五、实施步骤
依法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是一项长期工作,为确保完成本方案确定的工作内容,今年要分三个阶段进行实施。
(一)排查阶段(20__年5月10日至5月31日)
由市领导小组牵头,建委、规划、房产、公安、行政执法等相关部门配合,各区政府组织实施,对开发建设遗留问题、物业管理和住宅小区存在的问题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并进行登记造册,建立管理档案。
(二)整改完善阶段(20__年6月1日至10月31日)
各区政府对排查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查找根源,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报市领导小组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按责任分工认真组织整改。
(三)验收阶段(20__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内容和标准,集中时间,认真组织,对整改后的物业企业和住宅小区逐个进行审核,确保达标。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各级领导要把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当作重要工作来抓,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层层落实责任。建立市、区、街道、社区职责明确的责任体系和长效管理机制。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承担起社会管理责任,切实把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二)密切配合,抓好整改。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各区政府要上下联动,密切配合,针对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认真抓好整改。对整改不及时或不彻底的,有关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查处,确保全部达标。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结合开展“贯彻《物业管理条例》,整顿规范物业管理市场”活动,大力宣传物业管理的政策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使广大居民了解物业管理的有关政策和权利义务,进一步增强参与意识和维权意识,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使物业管理逐步走向良性循环轨道。
(四)强化管理,巩固成果。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各区政府要把物业管理作为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分工负责,强化管理。特别是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后,要进一步明确管理单位和管理责任,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广大居民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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