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保洁服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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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保洁服务方案
时间:2023-09-05 04:40:30     小编:琴心月

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优秀的方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方案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小区保洁服务方案篇一

1、每周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在总结工作的同时,积极充分听取基层员工的呼声﹑意见或合理化建议或批评。

2、不定期开展团队活动。组织员工进行爱卫生﹑爱护小区周边环境的宣传等活动,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为了提升服务水平,我们将推行"全员首接责任制",每一位员工都有责任和义务接待业主与访客的建议,并在传递到服务中心,并有义务跟踪处理结果,通知建议人,使服务得到自始至终完整体现。树立以业主为中心,并在首接责任制的同时,推进"一站式"全新的服务理念。

1﹑管理处实行内部分工逐级负责制,即各部门员工岗位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尽其能,直接向主管负责,主管直接向经理负责,同时各主管与管理处负责人签订《管理目标责任书》。

2﹑管理处实行定时值班制,改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向业主公布管理处常设(报修)电话,全方位聆听业主的声音。

3﹑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推行"首问责任制"。

4﹑健全完善管理处规章制度,如管理处员工守则、岗位责任制、绩效考核制度、内部员工奖惩制度等。

5﹑月绩效考核工作尽量量化,建立激励机制与健全绩效考核制,根据员工工作表现、工作成绩、岗位技能等做到奖勤罚懒,激励先进、鞭策后进。

6﹑完善用人制度,竞争上岗,末位淘汰。真正为勤奋工作、表现出色、能力出众的员工提供发展的空间与机会。

7﹑加强内部员工队伍管理,建设高效团队,增强管理处员工的凝集力。

1﹑小区业主向政府物业主管部门有效投诉为零;向物业公司主管部门有效投诉为2%,投诉处理回访率100%。

2﹑小区业主对服务工作的满意率达90%以上。

3﹑急修及时,返工﹑返修率不高于2%。

4﹑治安﹑车辆﹑消防管理无重大管理责任事故发生。

5﹑房屋本体及设施、设备按计划保养,运行正常,无管理责任事故发生。

6﹑管理处拟成立社区文化活动小组,负责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区活动;充分利用宣传栏出一些内容涉及物业管理法规、典型个案、报刊摘要等内容的板报。

7﹑本年度记录﹑资料保存完整,及时归档。

8﹑物业管理服务费收缴率达95%以上;物业管理报告每年度向业主公布一次。

小区保洁服务方案篇二

甲方:(物业公司)

地址: 编码:

营业执照号: 开户银行及账号: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方式:

乙方:

地址: 编码:

营业执照号: 开户银行及账号: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方式: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将其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的保洁业务委托给乙方管理。

第二条 委托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行使保洁权的期限为年。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合同期满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

第三条 委托费用

标准:

数额:

甲方向乙方支付保洁费用的方式:

第四条 保洁标准

乙方的保洁标准为:

1.按时清洁道路、走廊等公共地方和公共设施,频率标准;

2.住宅小区内窨井、化粪池的清淘清运,频率标准;

3.按时清运住宅小区内的垃圾,并协调与环卫部门的关系,频率标准;

4.定期对住宅小区公共区域进行害虫消杀工作,频率标准;

6.对住宅小区高层公寓防火通道进行清理,保证畅通,清理、频率标准;

7.对高层公寓内的应急灯的使用情况进行巡视,损坏打及时报修并跟踪处理结果,巡视频率标准。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拥有对乙方的保洁行为监督指导的权利;

2.拥有要求乙方提高保洁标准的权利;

3.拥有对乙方危害住宅小区行为的制止权;

4.拥有对乙方重大保洁措施的审定权;

(二)义务

1.为乙方完成住宅小区的保洁工作提供保障的义务;

2.向乙方支付保洁代理费用的义务;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拥有依法取得报酬的权利;

2.拥有要求甲方协助完成住宅小区保洁业务的权利;

3.甲方丧失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资格;

4.乙方丧失保洁公司资格;

5.一方严重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

6.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应严格履行合同的规定,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如因甲方擅自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二)乙方应严格履行合同的规定,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如因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并甲方有权不退还乙方抵押金。

(三)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履行职责,如果因乙方未尽到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给住宅小区业主、物业使用人或者来访人员造成损害、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因前款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意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合同涉及概念的解释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本合同所有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及各执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小区保洁服务方案篇三

第一条为加强公路管理,提高路政管理水平,保障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根据《xxx公路法》(以下简称《公路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xxx境内的国道、省道、县道、乡道的路政管理。

本规定所称路政管理,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为维护公路管理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路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实施保护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以下统称xxx路产xxx)的行政管理。

第三条路政管理工作应当遵循“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依法行政”的原则。

第四条xxx根据《公路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主管全国路政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根据《公路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主管本行政区域内路政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根据《公路法》的规定或者根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的委托负责路政管理的具体工作。

(一)宣传、贯彻执行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保护路产;

(三)实施路政巡查;

(四)管理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

(五)维持公路养护作业现场秩序;

(六)参与公路工程交工、竣工验收;

(七)依法查处各种违反路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案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依照《公路法》的有关规定,受让公路收费权或者由国内外经济组织投资建成的收费公路的路政管理工作,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的派出机构、人员负责。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路产。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爱护路产的义务,有检举破坏、损坏路产和影响公路安全行为的权利。

第二章路政管理许可

第八条除公路防护、养护外,占用、利用或者挖掘公路、公路用地、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以及更新、砍伐公路用地上的树木,应当根据《公路法》和本规定,事先报经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批准、同意。

第九条因修建铁路、机场、电站、通信设施、水利工程和进行其他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公路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事先向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提交申请书和设计图。

本条前款规定的申请书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主要理由;

(二)地点(公路名称、桩号及与公路边坡外缘或者公路界桩的距离);

(三)安全保障措施;

(四)施工期限;

(五)修复、改建公路的措施或者补偿数额。

第十条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杆)线、电缆等设施,应当按照《公路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事先向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提交申请书和设计图。

本条前款规定的申请书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主要理由;

(二)地点(公路名称、桩号及与公路边坡外缘或者公路界桩的距离);

(三)安全保障措施;

(四)施工期限;

(五)修复、改建公路的措施或者补偿数额。

第十一条因抢险、防汛需要在大中型公路桥梁和渡口周围二百米范围内修筑堤坝、压缩或者拓宽河床,应当按照《公路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事先向交通主管部门提交申请书和设计图。

本条前款规定的申请书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主要理由;

(二)地点(公路名称、桩号及与公路边坡外缘或者公路界桩的距离);

(三)安全保障措施;

(四)施工期限。

第十二条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需要在公路上行驶的,应当按照《公路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事先向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提交申请书和车辆或者机具的行驶证件。

本条前款规定的申请书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主要理由;

(二)行驶路线及时间;

(三)行驶采取的防护措施;

(四)补偿数额。

第十三条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确需在公路上行驶的,按照《公路法》第五十条和xxx制定的《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的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应当按照《公路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事先向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提交申请书和设计图。

本条前款规定的申请书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主要理由;

(二)标志的内容;

(三)标志的颜色、外廓尺寸及结构;

(四)标志设置地点(公路名称、桩号);

(五)标志设置时间及保持期限。

第十五条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应当按照《公路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事先向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提交申请书和设计图或者平面布置图。

本条前款规定的申请书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主要理由;

(二)地点(公路名称、桩号);

(三)施工期限;

(四)安全保障措施。

第十六条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杆)线、电缆等设施,应当按照《公路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事先向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提交申请书和设计图。

本条前款规定的申请书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主要理由;

(二)地点(公路名称、桩号及与公路边坡外缘或公路界桩的距离);

(三)安全保障措施;

(四)施工期限。

第十七条更新砍伐公路用地上的树木,应当依照《公路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事先向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提交申请书。

本条前款规定的申请书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主要理由;

(二)地点(公路名称、桩号);

(三)树木的种类和数量;

(四)安全保障措施;

(五)时间;

(六)补种措施。

(三)属于乡道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办理。

路政管理许可事项涉及有关部门职责的,应当经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批准或者同意后,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其中,本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的事项,由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会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

第十九条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自接到申请书之日起15日内应当作出决定。作出批准或者同意的决定的,应当签发相应的许可证;作出不批准或者不同意的决定的,应当书面告知,并说明理由。

第三章路政案件管辖

第二十条路政案件由案件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管辖。

第二十一条对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指定管辖。

下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对属于其管辖的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处理的,可以报请上一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决定。

上一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认为必要的,可以直接处理属于下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管辖的案件。

第二十二条报请上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处理的案件以及上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决定直接处理的案件,案件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应当首先制止违法行为,并做好保护现场等工作,上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及时确定管辖权。

第四章行政处罚

(一)违反《公路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擅自占用、挖掘公路的;

(六)违反《公路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六规定,损坏、移动、涂改公路附属设施或者损坏、挪动建筑控制区的标桩、界桩,可能危及公路安全的。

(二)违反《公路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将公路作为检验机动车辆制动性能的试车场地的。

第二十五条违反《公路法》第五十三条规定,造成公路损坏,未报告的,依照《公路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违反《公路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的,依照《公路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可处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七条违反《公路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未经批准在公路上设置平面交叉道口的,依照《公路法》第八十条的规定,责令恢复原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八条违反《公路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擅自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依照《公路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并可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九条《公路法》第八章及本规定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依照《公路法》有关规定实施。

第三十条实施路政处罚的程序,按照《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办理。

第五章公路赔偿和补偿

第三十一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路产损坏的,应向公路管理机构缴纳路产损坏赔(补)偿费。

第三十二条根据《公路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经批准占用、利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该段公路原有技术标准予以修复、改建或者给予相应的补偿。

第三十三条路产损坏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赔偿数额较小,且当事人无争议的,可以当场处理。

当场处理公路赔(补)偿案件,应当制作、送达《公路赔(补)偿通知书》收取公路赔(补)偿费,出具收费凭证。

(一)立案;

(二)调查取证;

(三)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或听证;

(四)制作并送达《公路赔(补)偿通知书》;

(五)收取公路赔(补)偿费;

(六)出具收费凭证;

(七)结案。

调查取证应当询问当事人及证人,制作调查笔录;需要进行现场勘验或者鉴定的,还应当制作现场勘验报告或者鉴定报告。

第三十五条本规定对公路赔(补)偿案件处理程序的具体事项未作规定的,参照《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办理。

办理公路赔(补)偿案件涉及路政处罚的,可以一并进行调查取证,分别进行处理。

第三十六条当事人对《公路赔(补)偿通知书》认定的事实和赔(补)偿费数额有疑义的,可以向公路管理机构申请复核。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公路赔(补)偿复核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完成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当事人。

本条规定不影响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法定权利。

第三十七条公路赔(补)偿费应当用于受损公路的修复,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章行政强制措施

第三十八条对公路造成较大损害、当场不能处理完毕的车辆,公路管理机构应当依据《公路法》第八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签发《责令车辆停驶通知书》,责令该车辆停驶并停放于指定场所。调查、处理完毕后,应当立即放行车辆,有关费用由车辆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承担。

第三十九条违反《公路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依法责令限期拆除,而设置者逾期不拆除的,依照《公路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强行拆除。

第四十条违反《公路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擅自埋设管(杆)线、电缆等设施,依法责令限期拆除,而建筑者、构筑者逾期不拆除的,依照《公路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强行拆除。

第四十一条依法实施强行拆除所发生的有关费用,由设置者、建筑者、构筑者负担。

第四十二条依法实施路政强行措施,应当遵守下列程序:

(二)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三)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五)实施路政强制措施;

(六)制作路政强制措施笔录。

实施强行拆除涉及路政处罚的,可以一并进行调查取证,分别进行处理。

第四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一)当事人拒不履行公路行政处罚决定;

(二)依法强行拆除受到阻挠。

第四十四条《公路法》第八章及本规定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依照《公路法》有关规定实施。

第七章监督检查

第四十五条交通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有关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十六条交通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加强路政巡查,认真查处各种侵占、损坏路产及其他违反公路管理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行为。

第四十七条路政管理人员依法在公路、建筑控制区、车辆停放场所、车辆所属单位等进行监督检查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第四十八条公路养护人员发现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路产和影响公路安全的行为应当予以制止,并及时向公路管理机构报告,协助路政管理人员实施日常路政管理。

第四十九条公路经营者、使用者和其他有关单位、个人,应当接受路政管理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并为其提供方便。

第五十条对公路造成较大损害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向公路管理机构报告。

第五十一条交通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对路政管理人员的执法行为加强监督检查,对其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依法处理。

第八章人员与装备

第五十二条公路管理机构应当配备相应的专职路政管理人员,具体负责路政管理工作。

第五十三条路政管理人员的配备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根据本辖区公路的行政等级、技术等级和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实际情况综合确定。

第五十四条路政管理人员录用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龄在20周岁以上,但一线路政执法人员的年龄不得超过45岁;

(二)身体健康;

(三)大专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四)持有符合xxx规定的岗位培训考试合格证书。

第五十五条路政管理人员实行公开录用、竞争上岗,由市(设区的市)级公路管理机构组织实施,省级公路管理机构批准。

第五十六条路政管理人员执行公务时,必须按规定统一着装,佩戴标志,持证上岗。

第五十七条路政管理人员必须爱岗敬业,恪尽职守,熟悉业务,清正廉洁,文明服务、秉公执法。

第五十八条交通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加强路政管理队伍建设,提高路政管理执法水平。

第五十九条路政管理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条公路管理机构应当配备专门用于路政管理的交通、通信及其他必要的装备。

用于路政管理的交通、通讯及其他装备不得用于非路政管理活动。

路监督检查专用车辆管理办法》的规定,设置统一的标志和示警灯。

第九章内务管理

第六十二条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路政内务管理制度,加强各项内务管理工作。

第六十三条路政内务管理制度如下:

(一)路政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二)路政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三)路政管理人员执法考核、评议制度;

(四)路政执法与办案程序;

(五)路政巡查制度;

(六)路政管理统计制度;

(七)路政档案管理制度;

(八)其他路政内务管理制度。

第六十四条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公开办事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小区保洁服务方案篇四

.负责对员工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

工作时间不准脱岗、串岗、大声喧哗等。

保洁人员上岗要求及培训计划。

对新入职人员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并有相关人员推荐担保。

先由管理人员介绍公司对保洁工作的重要性,具体要求介绍公司的相关制度,后由保洁主管带领新入职人员到熟练工处实习并实地指导,掌握操作程序和操作技巧后才能上岗。 按时参加公司对保洁人员的各类培训。

a) 用扫把自下而上清扫楼道;

小区保洁服务方案篇五

(2)楼内所有玻璃使用玻璃清洁剂进行清洁保养;

(4)楼内楼房墙面使用外墙清洁剂进行清洗保养;

(5)楼内所有不锈钢物品使用不锈钢光亮剂进行保养;

(6)楼内所有厕所使用洁厕剂、消毒水、空气清新剂进行清洁保养。

六、清洁用品的使用及相关知识

(1)中性洗剂。ph6-8,适合于任何材料安全温和的清洗剂,对象可以是大理石,水泥磨光石,亚麻油地毯、塑料及墙壁、门电梯、照相系统,一般通常来自来水、温水稀释50-80倍左右,针对特别脏污,会显得效果明显。

(2)酸性清洗剂,用于除厕所的尿垢、水垢、浴槽的肥皂垢,铁锈等脏污,对大理石,水磨石不能使用,注意:操作时必须戴手套。

(3)不锈钢油清洁剂,用于干净的抹布将油喷洒在布上,按顺序清洁,是用来清除内、外装潢不锈钢部分的污垢及锈蚀的专门不锈钢清洁剂,操作时,必须戴手套。

(5)静电除尘剂,用来防止静电储蓄,由于在冬季湿度低时,喷洒可以防止静电。

(6)蜡,适用于大理石、花岗石、云石是保护地面底层封地蜡,它即可提交防水性、耐久性、并且也可以加上面蜡,光泽明亮有良好的效果。

2.服务费用采取月结方式,自进场后开始到月底,甲方受到乙方的有效发票后在15天内以支票或转账方式结算当月的服务费用。

1.人员配置:

保洁人员:3人其中保洁领班人员:1人

3.日常保洁服务范围、清洁频率及质量标准:

1)一早开门后即开启所有窗户通风;

3)饮水机表面需要每天擦,水槽渗水及时倾倒;

6)餐厅使用桌面及微波炉要随时清理,冰箱每月清洗一次;

8)随时巡查垃圾桶,保持其整洁干净无异味,每天不少于两次倾倒;

9)茶水间保持台面干净及干燥,咖啡机及饮水机正常运行;

10)办公室木门及玻璃大门、所有窗台每天擦;

12)转椅一周擦一次,包括椅脚;窗户一周一次。

13)每周日彻底大扫除一次。

小区保洁服务方案篇六

物业保洁是指对单元性房地产,永久性建筑物的清洁与保养。开展经常性物业保洁的目的是:被清洁的物品在不受损坏的前提下,恢复完美状态,并延长其使用功能,增加使用寿命,实现物有所值或增值。以下是豆花问答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小区保洁工作活动方案3篇,供大家参考阅读。

一、清洁绿化日常管理工作

1、一年来本着对员工同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加强员工沟通、交流,培养员工的团队意识和集体凝聚力,使员工以主人翁责任感投入工作,工作从消极被动转为积极主动,并大大的减少了人员流动。

2、员工培训工作

员工培训工作作为日常工作的指标任务(因大部分是新员工,皆是生手或根本未做过清洁工作),利用中午休息时间每周一次,每次2小时的集中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清洁基本技能》、《岗位职责》、《操作安全》、《清洁剂的性能和使用》、《机器设备的使用》等,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各岗位的《岗位操作规程》及《检查规程》、《培训规程》、《语言行为规范》及相关的工作技巧,同时在日常工作中不间断的指导和培训,培训工作贯穿整个上半年度,经考核,员工实操考核100%合格,理论考核95%及格。另外对两组领班进行了基层管理能力培训,使基层管理不断加强和提高。

3、对两班组员工日常的仪容仪表、礼貌礼节、考勤纪律、上下班列队、统一工鞋(员工自购)等严格要求,并运用到日常工作中,清洁绿化员工的整体形象及素质得到很大提高。

4、日常保洁工作

加强一期的日常保洁管理,尤其是会所地面晶面处理、玻璃清洗、地毯清洗、油烟机清洗等工作都按计划完成,并按周计划、月计划定期完成对各个卫生死角清理、天湖、仙子湖落叶清理、溪水源头泥沙清理、喷泉清洗、下水道清捞及山路清扫等各项机动工作,同时加大力度对外围及草坪落叶清扫,垃圾收集,卫生质量有了很大的改进和提高、垃圾收集清运实行日产日清。

5、工具物料管理

为控制成本,杜绝物料浪费,清洁绿化物料实行专人专管,严格领、发登记,并按计划用量领用。常用工具实行以旧换新,工具实行自我保管,谁丢失谁赔偿,在确保质量情况下,能省的一定省该用的就用,同时协同采购进行物料质量的把关,物料单价的市场调查,采用质量可靠、合理的价格的物料,清洁物料消耗在数量、价格上都下降很多,真正做到开源节流。同时做好各种机械设备的使用、保管养护工作,以提高机械设备的使用寿命。

二、清洁开荒工作

在确保日常保洁工作同时,二期收楼单元清洁开荒、及由于渗漏水维修后清洁、又一城售楼部、样板房开放工作摆在所有工作之首位,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调动员工,进行合理安排清洁开荒、地板打蜡和绿化植物摆设等工作,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并安排员……来年计划同样可以根据部门职责来说,具体到这些职责采用何种方法方案落实实施,进度及控制方案,并对今年的不足采取改善方案及预防措施,同时结合公司的发展规划,调整工作的方向及重点,做到事前计划,事中控制,事后

总结

,使部门工作融入公司的发展大计中。

一、每日清洁工作

1、辖区(楼)内道路清扫二次,整天保洁;

2、辖区(楼)内绿化带,如草地、花木灌丛、建筑小品等处清扫一次;

3、楼宇电梯间地板拖洗两次,四周护板清抹一次;

4、楼宇各层楼梯及走廊清扫一次,楼梯扶手清抹一次;

5、收集每户产生的生活垃圾及倾倒垃圾箱内的垃圾,并负责清运至指定地点。

二、每周清洁工作

2、业户信箱清拭一次;

3、天台(包括裙房、车棚)、天井和沟渠清扫一次。

三、

每月清洁工作

1、天花板尘灰和蜘蛛网清除一次;

3、公共走廊及路灯的灯罩清拭一次。

此外,楼宇的玻璃幕墙拟每月或每季擦拭一次;花岗石、磨石子外墙拟每年安排清洗一次;一般水泥外墙拟每年安排粉刷一次等。

四、定期检查

物业管理公司可将每日、每周、每季、每年清扫保洁工作的具体内容用记录报表的形式固定下来,以便布置工作和进行定期检查。

小区保洁工作活动方案31、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形成配套的考核、监督机制。19年,我们将在原来的基础上,修改、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改变以前人管人的被动状态,从而走向制度管人,制度约束人的良性轨迹。进一步加强对人的管理,并把各项工作标准进行细化、量化,一方面,便于操作人员熟悉自己该怎么做,该作到什么程度;另一方面,方便主管人员的考核、监督,减少个人的主观因素。工作中,坚持定人、定岗、定时、定标准、定任务的五定方针,对具体的工作采取有效的措施,加强对操作人员的管理,优化人员结构,更有利于以后工作的开展。

2、树立服务品牌。服务品牌的树立,有利于企业的知名度,对一个部门也是一样,有利于提高部门的影响力,更有利于增强部门的凝聚力,目前,我们本着清扫一户,洁净一户,满意一户的原则,为业主提供家政服务,得到业主的好评,在业主心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3、确定两个工作目标。即达到青岛市a类物业卫生标准和达到经济效率化的目标。根据小区定位及物业服务定位,我们保洁部会为业主创造一流的生活环境而不懈努力,工作严格执行a类物业卫生标准,并能力争创青岛市十佳物业公司。在做好保洁工作的同时,我们会做好废品收购及家政服务工作,限度地减员增效,提高物业的经济效率。

4、外挂一个家政服务公司。一方面,由于我们保洁人员素质不同,工作质量有所差异,所做的家政服务的效果也不同;另一方面,目前轮流作业的形式,也不便于人员的管理。外挂家政公司,在保证服务质量,规范内部管理的同时,我们还可以提取一定的服务费用。

5、建立一个垃圾中转站。随着业主入住的不断增加,小区垃圾不断增加,垃圾的清运、中转、处理,是保洁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希望在集团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尽快建立一个中转站。

6、保洁与绿化的统一整体性与不可分隔性。保洁、绿化都是小区环境管理的一部分,小区离开了保洁,就会出现脏、乱、差的现象;小区离开了绿化,就不会有花草树木。如果两者属于不同的部门,就会出现年前两者相互矛盾、相互推委、相互扯皮的现象。建议把两者合并为环境部。

根本读得。

小区保洁岗位职责

小区保洁承包合同范文

小区保洁工作计划

小区儿童节活动方案

端午节小区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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