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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质量创优方案 样板工程实施方案篇一
为办好省政府为全省农民新办的5件实事,根据《长治市行政村街道亮化工程实施办法》(长政办发[20xx]48号文件)和《长治市行政村街道亮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方案》(长政办发[20xx]80号文件)要求,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全县农村街道亮化任务,结合武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为方向,按照工作领先、质量一流的要求,全面搞好农村街道亮化工程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着力建设宜居宜业美丽幸福新农村。
20xx年,完成全县15个乡镇(区)未实施亮化工程的270个行政村和42个省级推进村5400盏太阳能路灯安装任务。各乡镇(区)亮化工程任务见附表1。
——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按照大、中、小村三个档次确定路灯安装数量,做到环保、美观和高效。
——质量为先、规范建设的原则,按照统一标准、依法规划建设,保证质量一流、安全生产和如期完成任务。
——严格管护、高效运行的原则,建立亮化工程长期管理制度,统筹解决亮化管护费用,确保亮化工程长期运行。
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光照适宜、经久耐用”的标准,全县270个行政村亮化任务,按大、中、小村三个档次规划安装不同数量的太阳能路灯,其中1000人以上的大村安装40盏,600-1000人的中村安装25盏,600人以下的小村安装15盏(100人以下的特小行政村10盏) ;42个省级推进村各按15盏安装(不足200口的村10盏)。安装地点为任务村的主要街道和重要公共活动场所。
工程实施须符合《太阳能光伏照明装置总技术规范》(gb24460—20xx)要求,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太阳能电池组件、蓄电池、灯杆、控制器、led光源等零配件的安装及底座的土建施工;太阳能路灯间距宜设为30米,平面交叉路口、曲线路段应适当减小灯杆的间距;路灯基础施工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太阳能路灯系统主要技术参数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我县行政村街道亮化工程资金由省市县统筹解决。全县完成270个行政村和42个省级推进村街道亮化工程,项目预算总投资3066万元,其中省财政资金1534万元,省发改资金766万元,市财政资金540万元,县财政配套资金226万元。实际中标金额为2797.2万元。
亮化工程项目资金,采取资金到市,县配套资金要全额列入县财政预算,上拨到市财政。由市亮化办按照工程合同和进度拨付,实施验收报账制。
县政府聘用的监理公司所产生的亮化监理费用、调整后增加的42个省级推进村路灯运输和装卸费用、县行政村亮化工程推进领导组办公室(简称县亮化办)工作经费,按《长治市行政村街道亮化工程实施办法》(长政办发[20xx]48号文件),由县财政解决。
为全面推进我县农村街道亮化工程建设,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工程任务,县政府成立武乡县行政村街道亮化工程工作推进领导组。
(一)领导组组成人员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新农办,办公室主任由张建国兼任,副主任史利波(兼)。
各乡镇(区)人民政府相应成立行政村亮化领导组。
(二)成员单位职责
成员单位要围绕行政村街道亮化工程建设目标,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为圆满完成亮化工程建设任务提供有力保障。
1.县新农办承担行政村亮化推进领导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亮化工程实施方案拟定,亮化工程协调指导,亮化工程进度统计、汇总、上报,监理资金管理和拨付,组织亮化工程验收、档案管理。
2.县财政局负责亮化工程配套资金的上拨、以及亮化监理资金和亮化办工作经费等费用的落实。
3.县质监局参与太阳能路灯及其组件的标准质量监督。
4.县监察局负责亮化工程项目管理部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人员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违法违纪问题,受理和处理亮化工程实施中的信访和投诉等问题。
(三)乡村职责
各乡镇(区)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其职责:一是要积极协调,全力配合中标企业,进行科学规划,做好路灯安装点的确定,做到布局合理;二是要为中标企业和施工人员提供便利条件,确保工程顺利实施;三是要统一组织本乡镇(区)路灯安装、质量监督,竣工验收、汇总上报;四是要建立路灯运行管护长效机制。
(一)项目招标制。行政村街道亮化工程所需路灯由省统一集中采购。市根据任务村数和所需太阳能路灯盏数出具政府采购委托书,委托省进行政府采购,确定中标企业。
(二)施工合同制。亮化工程项目省政府采购结束后,市政府与中标企业签订供货及施工总合同,各县市区政府与中标企业签订供货及施工分合同,并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明确路灯技术质量标准、施工进度、双方职责等重要事项。中标企业要制定科学全面的施工方案,严格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安全控制。
(三)质量监督制。县政府已选定有亮化工程监理资质的专家,牵头组成本县亮化工程质量监理队伍,县质监局也要积极参与亮化工程施工质量的全过程监督和监理,搞好施工前路灯部件到货检验、施工中现场材料及部件的质量检验和路灯安装后的全面验收。
每个亮化任务村要确定1名责任心强的村级负责人和2名老党员或老干部共同组成3人亮化监督小组,负责本村施工中的质量监督和施工配合。
(四)统计建档制。新农办要对项目及工程进度进行统计,并及时汇总向上级报告。按照“一村一档”的要求,统一建立项目档案,并妥善保管。
(五)考核检查制。行政村街道亮化工程是省政府考核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内容。县政府要对各乡镇亮化工作的标准质量、施工进度进行督查、排队,好的通报表扬,差的曝光批评。各乡镇也要把街道亮化工程列入村级年度目标考核,制定具体的考核和奖惩办法,加大工程的督查,对推进工作不力、监管机制不到位、建设程序不规范、工程质量不合格等问题要及时问责处理。
(一)准备阶段(20xx年3月—8月8日)。县级工作任务:根据市下达任务村数确定亮化任务村具体名单,制定出台具体实施方案,落实配套资金,确定县级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人员和村级亮化工程管护人员,落实工程施工监理和亮化工程维护管理等费用,与中标施工企业签订施工合同。乡村两级负责落实亮化村工程监督管护人员和施工监督。
(二)施工阶段(20xx年8月8日—11月8日)。中标企业按合同及施工方案要求进行亮化工程施工,县乡村主要负责亮化工程质量监督及施工协助配合工作。
(三)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11月中旬—12月中旬)。行政村街道亮化工程,实行村级质量验收,县级项目验收,省市联合抽查。
一是村级工程质量验收。亮化工程竣工后,由乡镇(区)政府统一组织,村委会负责,监理单位参加,共同对路灯亮化工程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填报《工程质量验收单》,各乡镇区汇总,向县亮化办(新农办)报告质量验收情况。未通过质量验收的,限期要求施工企业进行整改,并进行二次复查验收。
二是县级项目验收。新农办要按照项目验收内容收集汇总档案台账及村级质量检查验收报告,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向市新农办报告验收情况。同时向县人民政府及项目实施单位通报项目验收情况及结论。对未通过验收的项目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三是省市联合抽验。在县级验收的基础上,由省统一组织,抽调省、市有关单位人员联合组成检查验收组,采取随机抽取的办法选定一定比例的亮化工程任务村进行检查验收。
(四)总结考核阶段(20xx年12月下旬)。县乡村三级要对照亮化工程目标责任制内容,对亮化工程建设情况进行分别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全年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建筑工程质量创优方案 样板工程实施方案篇二
建国以来,我县在上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经过全县人民的艰苦努力,建成中型水库x座,小(一)型水库x座,小(二)型水库x座,其它小型水利工程xx件,初步形成了供水、灌溉、防洪为一体的工程网络体系,为我县社会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抗御水旱灾害、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随着我县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形成,水利工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也日趋突出,一是水利工程管理体制不顺,职能不清,权责不明;二是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以下简称“水管单位”)机制不活,管理粗放;三是水价偏低,良性的水价机制难以形成;四是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经费不足,经营困难。
这些问题导致我县大批水利工程老化失修,病险突出,效益衰减,影响了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而且极大地威胁着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因此,加快推进我县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以下简称“水管体制改革”),势在必行。
为保证我县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的效益,根据xx办公厅《转发xx体改办关于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xx]45号)精神和《xx州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二)改革的目标、任务和时间要求 用3年左右的时间,初步建立起符合xx县情、水情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最终达到理顺体制,搞活机制,机构合理,人员精干,服务优质,运行高效的目标。
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和完善职能清晰,权责明确的水利工程分级管理体制;建立管理科学,经营规范的水管单位运行机制;建立市场化、专业化和社会化的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体系;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和有效的水费计收方式;建立规范的资金投入、使用、管理与监督机制;建立保障有力、配套完善的政策、法律支撑体系。
全县水管体制改革,按照盛州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分三步走。
xx年为准备阶段,做好调查研究,完成经费测算,搞好试点,编制改革实施方案并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
xx—xx年为实施阶段,在全县范围内,认真贯彻落实本实施方案,深化内部改革,初步建立起新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xx年为总结验收阶段。
对改革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报请上级进行检查验收。
(三)改革的原则 正确处理水利工程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既要确保社会效益的充分发挥,又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降低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
正确处理水利工程的建设与管理的关系,既要重视水利工程建设,又要重视水利工程管理,切实做到加大水利工程管理的投入,建立稳定的投入机制,从根本上解决“重建轻管”的问题。
正确处理责、权、利关系,既要明确政府各有关部门和水管单位的权利和责任,又要在水管单位内部建立有效的约束激励机制,使管理责任、工作绩效和职工的切身利益紧密挂钩。
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既要从水利行业的实际出发,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又要积极稳妥,充分考虑各方面的承受能力,把握好改革的时机与步骤,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正确处理近期目标与远期发展的关系,既要努力实现水管体制改革的近期目标,又要确保新的管理体制有利于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以上规模的水利工程,至今仍未明确管理机构,落实管理人员和经费的,同时纳入此次水管体制改革的范围。
(1)中型水库,由县水利局管理。
(2)小(一)型水库、集镇饮水工程,原则上由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由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视情况依法委托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委托乡镇管理的工程应报县政府审批后执行。
(3)收回小(二)型水库管理权,包括0.3m3/s以上引灌沟渠,由工程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管理。
(4)农村五小水利工程,根据谁建谁有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明确管理人员和职责,属集体所有的由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管理,属农户所有的由农户自主管理。
2、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管单位的管理责任 各级人民政府依法保障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的安全,限期排除险情。
县水利局作为县人民政府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各类水利工程负有行业管理责任,负责监督检查水利工程的管理养护和安全运行,对县管工程负有监督资金使用和资产管理责任。
水管单位具体负责水利工程的管理、运行和维护,保证工程安全和发挥效益。
3、完善责任追究制度 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水利工程,出现安全事故,要依法追究水管单位、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负责人的责任。
乡(镇)管理的水利工程出现安全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水管单位和乡(镇)政府负责人的责任。
其它单位管理的水利工程出现安全事故的,要依法追究业主责任。
(二)划分水管单位类别和性质,严格定编定岗
1、划分水管单位类别和性质 县水利局管理的中型水利工程,承担防洪、排涝等公益性任务,具有灌溉供水、集镇供水等经营性功能,虽有一定经济收益,但不具备自收自支条件,定为事业性质的准公益性水管单位。
x座小(一)型水库和x座小(二)型水库,主要承担农业灌溉任务,兼有防洪、排涝功能,均不具备自收自支条件,定为事业性质的准公益性水管单位。
2、严格定编定岗 事业性质的准公益性水管单位,其编制由县机构编制部门会同县财政局和县水利局核定。
各水管单位要根据国家制定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标准》认真测算定编、定员,在批准的编制总额内合理定岗。
(1)岗位设置 按照部颁《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编制定员试行标准》(slj705—81),根据“两定”方案测算,两座中型工程及小(一)型、小(二)型水管单位岗位设置的具体情况如下: xx水库管理所设置岗位25个,xx水库管理所设置岗位24个。
小(一)型及小(二)型水库岗位设置,每座小(一)型水库管理所设置4个岗位,每座小(二)型水库管理所设置2个岗位。
11座小(一)型水库和105座小(二)型水库,共设置岗位254个。
建筑工程质量创优方案 样板工程实施方案篇三
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在有关部门和各培训基地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明显成效,对提高宁阳农民就业技能,加快农民转移就业,促进劳务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加大阳光工程实施力度,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按照市农业局、财政局等八部门《关于做好20xx年泰安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20xx年阳光工程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任务
20xx年,我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继续坚持“政府推动、学校主办、部门监管、农民受益”的原则,按照“提高标准、狠抓质量、创建品牌、强化考核、奖优罚劣”的思路,以劳动力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农民转产转岗就业技能为重点,以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通过提高标准、公平竞争和有效激励,调动广大农民和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的积极性,不断提升培训质量和农民技能层次,推动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全面完成省市安排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阳光工程1300人的示范性培训任务,当年稳定转移就业率要达到85%以上。
二、培训时间补贴标准及人数比例
20xx年培训补助经费由中央、省、市财政资金共同负担,捆绑使用。中央、省、市补助资金按人均340元进行定额补助。
按照培训工种和时间的不同,今年安排的补贴资金标准分为三档:1、20天—1个月的短期培训补贴240元;2、1个月—3个月中期培训补贴340元;3、3个月—6个月长期培训补贴440元。拟安排不同档次的学员人数为:1、培训20天—1个月的260人;2、培训1个月—3个月的780人;3、培训3个月—6个月的260人。按标准实行分档补贴,确保用好用足财政补助资金 。根据各培训基地的培训能力和上年任务完成情况分配指导性培训任务(见附表2)。
三、加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合作机制,县农业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科技局、建设局、妇联等阳光工程成员单位间要加强工作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组织实施好阳光工程。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所辖学校和培训机构实施工程情况的监管。县阳光办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充实人员力量,严格履行项目监管职责,发现违规操作、弄虚作假等情况,及时纠正并严肃处理。
四、提高培训质量
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创新培训模式,努力提高培训质量。
(一)拓宽技能培训内容。职业技能培训要在抓好用工量大的机械制造、电子电器、服装缝纫与加工、餐饮旅游服务等行业技能培训的同时,加强建筑装饰、农产品加工业、地方特色产业、农村服务业等相关技能培训,引导阳光工程学员就地就近转岗就业。从20xx年起,将受训农民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情况作为考核阳光工程的重要指标。鼓励和督促培训机构积极引导受训农民参加职业技能鉴定。
(二)加强引导性培训。采取多种方式,继续加大引导性培训力度,充实培训内容,提高培训效果。引导性培训时间不少于8课时,重点对农民工基本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城市生活常识、安全生产、农村土地流转和艾滋病防治、未成年子女教育等知识进行培训。积极组织农民收看山东电视台农科频道播出的《进城务工阳光路》节目;将省阳光办统一编印的宣传画张贴到每个乡镇村。在各基地阳光工程开班第一节课上播放“第一节课”光盘,发放《农民进城务工读本》,提高农民对阳光工程的认知度。
(三)打造培训转移品牌。我县“培训+转移+服务+回乡创业”的培训转移模式已在全国有了一定的知名度,我们要借助阳光工程的实施力度不断加大,补助标准不断提高的机遇,进一步提高宁阳劳动力培训转移的质量,树立宁阳输出劳动力的良好形象,打造“宁阳劳务”品牌,把打造培训转移品牌作为提高培训质量、促进转移就业的重要措施来抓,通过打造品牌,提升形象,吸引生源,扩大规模,占领市场。
(四)加强培训机构管理。5月24日县阳光办组织农业、财政、劳动保障、教育、科技、建设、妇联、团委等有关部门负责人招开了招标会议,初步评审确定有宁阳县农广校、县职教中心、县委党校、鹤山成教中心等8家培训机构承担今年的阳光工程培训任务,县阳光办在组织认定基地时,严格规范认定程序,认定的培训基地年培训能力在500人以上,并有足够的就业订单,能确保学员培训后顺利就业。在培训任务和资金安排上,重点向优质培训基地倾斜。并通过培训任务和资金投入的适度集中,培育规模培训基地。以培训质量和就业率为标准,对培训基地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培训基地进退机制。
(五)抓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进一步加强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调研,制定有利于培训转移、稳定就业、自主创业的政策措施;全面推行定向培训,突出订单培训、校企联合、校校联合等行之有效的培训模式,根据订单情况对培训任务实行动态管理;县阳光办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劳务洽谈会、招聘会、对接会,促进培训基地与用工企业对接;培育劳动中介服务组织和经纪人队伍,在积极开展对外输出劳务的同时,鼓励学员就地就近转移就业、自主创业,促进受训学员实现多渠道就业。
五、强化项目监管
(一)加大资金投入。县财政进一步落实中央、省、市有关规定要求,不断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投入,保证将中央、省、市财政补助资金全部用于补助学员,并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保证县阳光办对阳光工程管理工作的需要,切实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明确监管责任。县阳光办负责项目的监管,突出重点环节,严把招生关、培训质量关和转移就业关,把好开班申请、学员身份核实、结业确认、就业跟踪、台帐建设、检查验收六个关口。在每个培训班次第一节课、随堂抽查、检查验收等重点环节,县阳光办、财政部门工作人员同时到场,并填写《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监管登记表》。财政部门负责资金兑付及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资金报账制度。培训机构负责保证培训质量,实现转移就业。县阳光办确定社会公布举报电话0538—5619535,接受社会监督。
(三)上好“第一节课”。培训班开班第一节课上,县阳光办主抓工作的同志必须到班,并认真讲解国家实施阳光工程的重要意义和项目实施有关要求,播放阳光工程引导性培训光盘;县阳光办、财政等部门要共同(至少2人以上)核实学员身份,检查招生简章,将培训券直接发放到农民手上,告知学员培训券金额、使用方法等。
(四)实行培训任务动态管理。按照省市下达的任务和资金控制指标,根据制定的培训计划开展培训,统筹确定不同培训时间对应的培训人数和补助标准。项目实施完成,补助资金必须使用完毕,培训人数不得低于省市下达的任务数量。县阳光办对培训基地实行任务动态管理,对培训进展慢、难以按计划完成任务的培训机构,要及时调整其培训任务。
(五)加大奖惩力度。对培训质量好、稳定就业率高的优质培训基地,相应增加其培训任务和补助资金。对工作差的,相应减少其培训任务和补助资金。对擅自改变资金用途,挤占、挪用、套取财政补助资金的培训机构,将追回补助资金,取消其阳光工程实施资格,3年内不得参与基地招标。对发现问题缓报、瞒报、不报,或由于监管不力造成重大违规违纪问题,以及与培训机构联合套取阳光工程资金的有关责任人,依法严肃处理。
(六)规范实施开班申报备案和纸质台账上报制度。各培训基地要在每个班次开班前向县阳光办提出开班申请,报告开班专业、学员人数等基本信息。县阳光办及时向市阳光办报告开班培训基地名称、开班专业、学员人数等基本信息备案。并在月报信息上报的同时,将纸质台账由县农业局主要负责人签字报市阳光办,以便于市里抽查核实和掌握培训转移工作动态。
六、强化政策培训和工作宣传
切实加强对县阳光办工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阳光工程管理人员的政策水平和管理能力,促进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确保阳光工程规范实施。要进一步加大阳光工程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通过张贴挂图、发放宣传资料、拍摄专题片等多种形式宣传阳光工程实施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个人和优秀务工人员,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和带动作用。要做好阳光工程宣传挂图的张贴工作,在培训机构、乡镇、村的主要公共场所广泛张贴,调动农民参训的积极性。为阳光工程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建筑工程质量创优方案 样板工程实施方案篇四
景村镇人民政府
关于上报《景村镇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
森林管护实施方案》的报告
县天保中心:
现随文报来《景村镇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森林管护实施方案》请审阅!
景村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家林业局《天保工程管理办法》、《天保工程核查验收办法》和《洛南县天保工程二期实施方案》为依据,以提高管理水平、确保资源安全为目的,按照稳定队伍、优化结构、降低投资、强化基础、实施全面保护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森林管护机制,提高管护认识,夯实管护责任,加大管护力度,强化管护措施,确保全镇森林资源依法得到有效保护。
2 布特点,以行政村划分管护责任区,将县上分配我镇国营林场3名职工连同林业站3名职工统筹安排,划分6个管护责任区,按照“三定五落实”(即划定责任区,确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签订责任合同,做到管护区域、管护标志、管护单位及责任人、管护办法、奖惩措施五落实)的要求,采取得力措施,将全镇19.57万亩森林管护任务具体落实到山头、地块和人头;坚决停止天然林商品性采伐,对农民自用材实行计划限额采伐,有效减少森林资源的人为和自然消耗,使森林休养生息,充分发挥生态效能,达到青山常在、永续利用的目的。
二、实施办法
1、森林管护的范围与任务。按照洛南县天保工程二期森林管护实施方案的要求,我镇39个村(居)集体和个人所有的19.57万亩森林资源,全部纳入管护范围(插华于以集体林中的国有林,由古城林场专职护林员落实管护责任),落实管护责任。
3 林权制度改革成果,由各村组组织落实,将确权到户的森林面积管护责任落实到林权所有者,真正实现谁所有、谁管护、谁受益的目的。
3、森林管护的内容和要求:森林管护的主要内容是防止盗伐、滥伐林木和偷拉乱运木材;防止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保护珍稀野生动植物;防止和扑救森林火灾,防治森林病虫害;防止人为和牲畜践踏幼苗幼树。通过管护做到责任区内无乱砍滥伐林木、乱拉乱运木材、乱占滥用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森林火灾、森林病虫害等破坏森林资源问题发生。
4、森林管护的方式与组织形式:全镇森林管护统一由镇天保工程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镇天保工程管理站负责具体实施。全镇划分6个管护区,实行分级管护。全镇39个村(居)集体林(含个体)管护面积19.57万亩,不论是国家级公益林、地方公益林还是商品林;不论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将林地面积确权到户还是未确权的,全面落实行政、业务和林权所有者三方管护责任,以林权所有者管护为主,在林权所有者履行自身管护责任的同时实行统一组织、统一实施、统一质量、统一验收的管理机制,划分6个管护区,按照人均2-4万亩管护面积划分管护责任区,实行联动管护模式,由镇天保站对护林员实行直接管理。
5、护林人员的选聘、使用和管理
4(1)集体林专职护林员的选聘:从事集体林管护的专职护林员由县天保工程管理中心选派三名林场职工分配到我镇天保工程管理站和林业站职工共同承担管护责任。
(2)护林员的使用和管理:到我镇从事集体林管护的专职护林员采取与林场业务工作脱离的办法,直接由我镇天保站使用管理,分别签订管护合同。
6、护林员的具体职责:护林员是责任区森林管护的直接责任人,其职责是负责对责任区内林地、林木、野生动物的保护管理;负责对森林火灾、病虫害的监测管理和预报、扑救工作;负责对各类毁林事件的报告和协办处理;同时负有宣传林业政策、督促护林制度落实和配合林业站搞好其它林业工作的责任。
7、护林人员工资报酬及兑现:到我镇从事集体林管护的专职护林员管护报酬按每人每月2100元核算,其中管护工资每月2000元,补助经费工资100元,县林业局每季度将管护工资划拨镇天保站,镇天保站依据每月考勤和考核结果将管护工资兑现到护林员个人。补助经费工资计入管护工资,纳入合同管理,用于专职护林员房租、水电和办公费支出,实行包干使用、超支不补的办法,由镇天保站统一掌握使用。具体考核兑现办法另行制定。
8、检查验收和考核奖惩:镇上将对每个责任区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验收,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考核。按考核结果严格区分和确定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格次(其中优秀不超过护林员总数的10%),按照格次兑现并奖励管护工资。
9、关于宣传问题。由于天保工程涉及量大面广时间长,与林区各家各户都有着直接的利益关系,因此宣传教育工作将是工程能否正常实施的根基和支柱。各村、各护林员在工作中都要从宣传教育入手,切实将宣传贯穿整个工作始终,做到宣传面要广,宣传层次要深,宣传形式要灵活多样,特别要让广大干部群众认识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将进一步加强。要突出搞好宣传的硬件建设,各村要在本次工作中,对所有宣传碑、牌全部进行一次刷新,强化林业特别是天保工程的宣传气氛。
三、
工作步骤和要求第一阶段:工作准备。从2月21日至2月26日5天时间,主要任务一是根据县上实施方案制定本镇天保工程二期森林管护实施意见;二是召开各村负责人会议,开展宣传动员,统一思想认识,安排全镇森林管护启动实施的准备工作。
6 上报县天保中心审批,二是组织召开全镇天保工程二期森林管护启动实施动员大会,并对到镇天保站的护林员进行森林管护业务培训;三是落实工作责任。按照行政和业务两条线管理,镇政府、镇天保站分别与各村、各责任人员签订责任书;使护林员明确管护范围、管护责任、管护要求、考核奖惩和工资兑现办法,及时上岗,认真履行森林管护的各项职责。
四、组织领导
启动实施天保工程二期森林管护,事关天保工程森林管护能否正常有效实施,因此,各村、各有关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整个工作由镇天保领导小组负责,由林业站(镇天保工程管理站)具体组织实施。各村也要调整充实天保领导小组,由行政一把手领导负总责,严密组织,上下一心认真抓好此项工作,确保二期天保工程在我镇顺利进行。
附:景村镇镇天保工程二期森林管护面积及专职护林员分配表
景村镇人民政府
二0一二年二月二十六日
建筑工程质量创优方案 样板工程实施方案篇五
以“以人为本,科学发展”为指导,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群众健康为目标,以大力推进安全文明施工为手段,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全面推进原则,明确责任、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强化督导,有效控制施工现场扬尘,减少施工扬尘对空气环境造成的污染,为全区大气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作出积极贡献。
20xx年4月2—20xx年7月
针对施工特点,加强施工工地、混凝土搅拌站等各类工地监管,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安全隐患防治要求,坚持不懈地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通过百日攻坚活动,全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得到有效控制。
组长:
成员:
(一)全面落实监督管理职责,督促施工企业和在建项目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防治工作机制和各项防治措施并有效实施。
(二)科学制定各类施工工地施工计划,减少或避免新增道路开挖、建筑拆迁施工等项目;按照应急预案确定的不同应急响应级别,最大限度减少施工建筑工地安全事故。
(三)所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必须按照标准全封闭设置围挡墙,严禁敞开式作业;建筑施工现场道路、作业区、生活区必须进行地面硬化。
(四)所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出口必须设置定型化自动冲洗设施,出入车辆必须冲洗干净;施工中产生的物料堆应采取遮盖、洒水或其他防尘措施;施工工地渣土车和粉状物料运输车采取密闭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部门职责,精心组织监督检查,指导督促有关施工项目、企业主体切实履行好职责,确保各项治理任务落到实处。
(二)明确监管重点。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建设、谁责任,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细化有关单位的具体责任,并切实加强对有关单位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要重点加强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内页资料规范建档、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脚手架、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管理、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环节的监管,加大检查频次,严格监督执法。
建筑工程质量创优方案 样板工程实施方案篇六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国绿色通道工程建设的通知》(国发〔20xx〕31号)精神,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我市绿色通道西阎高速公路绿化工程建设任务,根据《西安市主干公路绿化林带工程总体规划》,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建设西阎高速公路绿色通道工程,是实施“西部大开发,西安大发展”战略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我市实施的9条主干公路绿色通道网络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改善生态环境、美化古城西安、提高城乡居民生活质量、满足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实施这一工程,不但能够增加我市的绿地面积,降低各种废气和扬尘对大气的污染,而且能够促进沿线地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两个文明建设健康发展。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江总书记“再造一个山川秀美的西北地区”的批示精神和朱总理提出的“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大搞植树种草,改善生态环境”的要求为指针,以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为中心,以建设高标准多效益的生态公益林为手段,以实现秀美山川,促进城乡经济发展为目的.,充分发挥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促进西安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原则
1.坚持统一规划、统一供苗、分区县组织实施的原则。
2.坚持土地权属不变,由区县、乡(镇)、村调整解决的原则。
3.坚持适地适树,质量优先,绿化与美化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谁绿化谁所有,谁投资谁受益,谁经营谁得利或不栽无主树,不造无主林的原则。
(一)建设范围
西阎高速公路可绿化里程42.6公里(正在施工的待绿化路段4.5公里),其中阎良9公里(待绿化4.5公里),高陵16.5公里,灞桥8.6公里,临潼8.5公里。林带宽度为铁丝网外10米,林带折合总面积1278亩。
(二)建设期限及树种配置栽植要求
1.工程任务于20xx年3月底前完成。
2.根据项目建设原则,树种配置为:铁丝网外0.5米栽一行栾树,株距3米;栾树外2米栽4行杨树,株行距2m×2m。杨树品种为107杨和三倍体毛白杨,要求分品种成片(段)纯林栽植。
3.苗木规格:要求苗高3.5米以上,地径(栾树胸径)2.5厘米以上,生长健壮、端直,无病虫危害。
4.栽植要求:采用优质苗木,挖大坑、栽大苗,株行距呈“品”字型配置。栽植坑规格为60×60×60厘米。栽前浇底水,栽后踏实并浇足定根水,确保苗木发芽成活,树干1.2米处以下涂白。
(三)种苗需要量
1.阎良区绿化里程9公里,需苗木4.2万株,其中杨树3.6万株,栾树0.6万株。
2.高陵县绿化里程16.5公里,需苗木7.7万株,其中杨树6.6万株,栾树1.1万株。
3.灞桥区绿化里程8.6公里,需苗木4.0万株,其中杨树3.43万株,栾树0.57万株。
4.临潼区绿化里程8.5公里,需苗木4.0万株,其中杨树3.43万株,栾树0.57万株。
该工程是山川秀美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市绿色通道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工程由各区县按照统一规划,组织实施,市财政给予适当资金补助,每公里补助栽植和管护费3.5万元。为了确保工程质量,种苗全部由市现代化综合苗圃提供。
工程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种苗费110.76万元(每公里2.6万元),区县栽植和管护补助费149.1万元,技术指导费6万元,监理费7万元,管理费5万元,设计费2.14万元,不可预见费20万元(用于种苗增加及不可抗拒自然灾害引起的苗木补植等)。
分区县、分路段补助如下:
1.阎良区绿化里程9公里,投资31.5万元。
2.高陵县绿化里程16.5公里,投资57.75万元。
3.灞桥区绿化里程8.6公里,投资30.1万元。
4.临潼区绿化里程8.5公里,投资29.75万元。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有关区县要高度重视西阎高速公路绿色通道工程建设,要把这一工程摆到重要议事日程,要站在西部大开发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实施这一工程的重要意义。要广泛宣传和发动,组织各方面的力量,投入到西阎高速公路绿色通道工程建设中去,力求取得新的更好的成效。
(二)建立健全技术和质量保证体系
市林业局从市林业站抽调6—8名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理小组,负责技术指导、苗木评价和质量监理等工作。各区县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在市上监理人员的指导下,认真抓好工程质量。要遵守先挖好栽植坑,经验收合格后再调运苗木栽植的程序,严禁苗木运到后再组织挖坑栽植。必须做到当日起苗,当日运输,当日栽植。栽后要浇足定根水,确保苗木成活。
(三)认真检查验收,积极抓好落实
各区县要在2月底前做好思想发动、土地调整等施工的各项准备工作。3月初发动群众,大搞栽植活动,确保按时完成任务。20xx年6月底,市上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验收,对完成好的进行表彰奖励;对完成差的给予通报批评,限期完成任务,并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检查验收后,对成活保存率不高的路段,各区县秋季必须进行补植,市上不再给予补助。无论任何形式的土地,严禁在林带中套种高干作物,确保栽植成果。
(四)建立管护责任,巩固造林成果
各区县、乡镇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管护措施,落实管护责任。今后,凡地方政府负责的县、乡、村道路绿化用地可推行农民自愿出地、国家出苗、个体承包造林管护、收益归已,实行谁造林谁受益的政策。也可采取拍卖、承包、反租倒包等形式,解决好工程用地,要通过明晰产权、明晰责任人来调动各方面参与工程建设的积极性,以巩固造林成果。
乡位于县西南,距离县城57千米,幅员面积401平方千米,下辖7个村委会,共计127个村民小组,人口1.54万人。境内最高海拔4072米,最低海拔1960米,平均海拔2328米,是典型的冷凉山区。
乡老街位于大柏地村委会,背靠乡政府驻地,南北两头均与新街相连,略呈弧形,长约800米,宽不足2.5米,沿街商户、住户34户。在新街未开发建设之前,老街是乡政府驻地的唯一街道,也是乡经贸集散地。新街建成后,老街的作用有所淡化,沿街建筑多呈现破旧老化,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严重。这不仅影响我乡环境卫生建设,阻碍农贸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而且也不符合我乡建设“彝族毕摩文化传承之乡”的要求。在乡老街沿街居住老百姓的强烈要求下,我乡党委、政府积极向县委、县政府反映并得到了大力支持,即将按照规划对老街进行改造,改变脏乱差的现状,促进我乡农贸市场经济发展。工程建设的主要内容有两项:一是对800米的老街街面进行水泥道路硬化施工;二是按照县建设局的规划设计要求对沿街商户、住户的建筑物进行整齐划一的砖木结构建设。
按照县委、县政府及县建设局的有关要求和规划,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实践可持续发展思路,按照统筹城乡经济建设,带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要求,以促进我乡小城镇建设为核心,以突出彝族文化特色为主题,整合资金、集中力量,建设一条惠及全乡人民利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突出民族文化特色的示范性街道。工程建设应遵循统筹协调、总体推进,突出重点、综合治理,因地制宜、注重实效,明确权责、分级负责的原则。
成立由卢正光乡长为组长,各主要领导为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乡老街改造工程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工程的顺利实施(详情请见“西政通〔2011〕10号”文件)。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11年1月至2011年6月)
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资金支持和技术支持;向沿街商户、住户宣传工程建设内容和意义,取得信任和支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统一思想认识,明确职责分工。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2011年6月至2011年11月)
3、2011年11月底前,组织施工队建设完成800米的老街街面道路水泥硬化工程。
第三阶段:验收总结阶段(2011年12月):按照工程规划设计标准及实施计划安排,认真检查指导,确保建设任务顺利完成,达到优质工程。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对各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验收。
3、工作人员及沿街商户、住户及其他人员各司其职,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现象,不得干扰、阻碍工程建设,影响工程进度。
1.
工程项目实施方案范文
2.
工程实施方案格式
3.
工程实施方案模板
4.
模板工程实施方案
5.
工程实施方案请示
6.
工程咨询工作实施方案
7.
工程项目实施方案
8.
工程项目实施方案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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