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开展宣传 社区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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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开展宣传 社区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方案
时间:2023-09-05 16:20:25     小编:曼珠

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我们应该重视方案的制定和执行,不断提升方案制定的能力和水平,以更好地应对未来的挑战和机遇。以下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方案范文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社区开展宣传 社区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方案篇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__〕26号)要求,结合福建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一)总体要求

按照我省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要求,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机制,大力推进终端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着力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不断改善全省人居环境。

坚持政府推动,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实施路径;坚持立法先行,建立完善垃圾分类法规体系;坚持教育引导,动员全民参与;坚持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带头示范,以设区市辖区为单元,带动居民小区连线成片整体推进,逐步扩大垃圾强制分类范围。

(二)目标任务

加快出台垃圾分类实施办法,福州市、厦门市20__年底前出台生活垃圾分类办法;其他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20__年底前出台生活垃圾分类办法或实施方案。

加快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厦门市、福州市城市建成区分别于20__年、20__年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除厦门外,福州、泉州、漳州、莆田、三明、龙岩等6个获得“全国文明城市”的设区市20__年至少选择1个区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其他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建成区于20__年前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到20__年,全省基本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一)主体范围。全省到20__年前在设区市建成区实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以设区市辖区为单元,居住区域、单位区域、公共区域连线成片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建立政府、社区、企业和居民“四位一体”机制。

居住区域,包括居住小区、公寓区、别墅区等生活住宅区域,一般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单位区域,包括政府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大厦等办公场所,有集中供餐的一般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无集中供餐的一般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三类;公共区域,包括车站、公园、体育场馆、商场等公共场所,一般分为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类。有条件区域,可在此基础上进行精分、细分。

(二)强制分类要求。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办法,细化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品种、投放、收运、处置等方面要求。其中,有害垃圾必须作为强制分类的类别之一,同时参照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再选择确定易腐垃圾、可回收物等强制分类的类别。未纳入分类的垃圾按现行办法处理。

1、有害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 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2)投放暂存。按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则,设立专门场所或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的品种,应按要求设置临时贮存场所。

(3)收运处置。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确定或约定收运频率,定时收运。危险废物运输、处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害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运输、处置。鼓励环保企业全过程统筹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

2、易腐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单位食堂、宾馆、饭店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海鲜产品(水产品)、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内脏等。

(2)投放暂存。设置专门容器单独投放,除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可设置敞开式容器外,其他场所原则上应采用密闭容器存放。餐厨垃圾可由专人清理,避免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质,并做到“日产日清”。按规定建立台账制度(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除外),记录易腐垃圾的种类、数量、去向等。

(3)收运处置。易腐垃圾应采用密闭专用车辆运送至专业单位处理,运输过程中应加强对泄露、遗撒和臭气的控制。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餐厨垃圾运输、处理的监控。

3、可回收物

(1)主要品种。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2)投放暂存。根据可回收物的产生数量,设置容器或临时存储空间,实现单独分类、定点投放,必要时可设专人分拣打包。

(3)收运处置。可回收物产生主体可自行运送,也可联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上门收集,进行资源化处理。

各地应结合实际制定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指南,引导居民自觉、科学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根据试点情况完善立法,逐步扩大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实施范围。

(一)单独投放有害垃圾。实施居民生活垃圾中有害垃圾分类投放。居民社区应通过设立宣传栏、垃圾分类督导员等方式,引导居民单独投放有害垃圾。针对家庭源有害垃圾数量少、投放频次低等特点,可在社区设立固定回收点或设置专门容器分类收集、独立储存有害垃圾,由居民自行定时投放,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等负责管理,并委托专业单位定时集中收运。

(二)分类投放其他生活垃圾。居住社区可探索按照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实施“四分类”。结合当地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简便易行的分类方法,实行社会分类与专业分类相结合,引导居民将“湿垃圾”(滤出水分后的厨余垃圾)与“干垃圾”分类投放。“湿垃圾”由环卫部门、专业企业采用专用车辆运至餐厨垃圾处理场所,做到“日产日清”。鼓励居民和社区对“干垃圾”深入分类,将可回收物交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收运和处置。根据垃圾产生量采取定时定点分类收运方式,引导居民将分类后的垃圾直接投入收运车辆,逐步减少固定垃圾桶。

大件垃圾和装修垃圾临时堆放场所单独设置,有条件的地方要探索推动建筑垃圾和园林绿化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处置。

四、加强生活垃圾分类配套体系建设

(一)建立与分类品种相配套的收运体系。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标志,配备标志清晰的分类收集容器。环卫主管部门要加快组织改造城区内的垃圾房、转运站、压缩站等设施,有条件的增加大件垃圾破碎、分拣设施,适应和满足生活垃圾分类要求。更新老旧垃圾运输车辆,配备满足垃圾分类清运需求、密封性好、标志明显、节能环保的专用收运车辆。鼓励采用“车载桶装”直运、定点定时等收运方式,避免垃圾分类投放后重新混合收运。建立符合环保要求、与分类需求相匹配的有害垃圾收运系统。

(二)建立与再生资源利用相协调的回收体系。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合理布局布点,提高建设标准,清理取缔违法占道、私搭乱建、不符合环境卫生要求的违规站点。强化产品制造企业与销售企业的产品及包装物回收再利用责任,通过“以旧换新”“押金退换”等方式,利用现有物流体系,推进垃圾收运处置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衔接,建设兼具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交投点和中转站。鼓励在公共机构、社区、企业等场所设置专门的分类回收设施。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化平台,提供回收种类、交易价格、回收方式等信息。鼓励定时定点开展大件垃圾、园林垃圾收集和再生利用工作,有条件的鼓励建设收集处置专用场所。

(三)完善与生活垃圾分类相衔接的终端处理设施。加快危险废弃物终端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健全非工业源有害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系统,确保分类后的有害垃圾得到安全处置。鼓励利用易腐垃圾生产工业油脂、生物柴油、饲料添加剂、土壤调理剂、沼气等,或与秸秆、粪便、污泥等联合处置。有条件的大型农贸市场、果品批发市场、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和大型企业等有机易腐垃圾产生量较大的单位自行建设相对集中的处理设施,避免分类后易腐垃圾直接进入城市焚烧厂或填埋场。严厉打击和防范“地沟油”生产流通。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直接用作肥料。加快培育大型龙头企业,推动再生资源规范化、专业化、清洁化处理和高值化利用。鼓励回收利用企业将再生资源送钢铁、有色、造纸、塑料加工等企业实现安全、环保利用。

20__年底前,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应建立健全餐厨垃圾和非工业源有害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系统。20__年底前,按照《福建省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要求完成具体项目建设,对即将饱和的垃圾填埋场要实施新建扩建。

(四)积极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协同处置基地(产业园区)。统筹规划建设生活垃圾终端处理利用设施,积极建立集垃圾焚烧、餐厨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垃圾填埋、有害垃圾处置于一体的生活垃圾分类协同处置基地,促进各类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资源利用、废物处置的无缝高效衔接,提高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缓解生态环境压力,降低“邻避”效应和社会稳定风险。20__年底前,福州、厦门、漳州、泉州、龙岩要力争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协同处置基地(产业园区)。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府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设在省住建厅,定期研究相关工作。设区市人民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要切实承担起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主体责任,加快制定辖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建立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设施建设和工作推进,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将垃圾强制分类工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季通报、年考核制度,对年度目标任务未完成的通报批评,对工作力度大、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省直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协调力度,强化督促检查,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纳入省文明城市、生态城市、卫生城市、环保模范城市、园林城市、食品安全创建城市、人居环境奖和全域旅游示范区等各类创建活动的考核评价体系。

(二)明确部门职责。各级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共同做好工作。

环卫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考核和监督,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组织协调解决生活垃圾分类中的重大问题。

发改部门负责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项目审批、核准等相关工作,积极争取国家资金,发挥省预算内基建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支持相关城市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系统。

经信部门负责推进再生资源的综合利用,推动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和产业化示范等工作。

商务部门负责推进生活垃圾中可回收物的回收管理,制定和实施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工作。

环保部门负责有害垃圾的运输、处置监督管理,督促加快危险废弃物处置设施建设,依法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

宣传、教育部门负责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工作。宣传部门负责协调、组织和指导各类媒体和志愿者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开展公益广告宣传,将垃圾分类纳入创建文明城市、文明社区的评测内容。教育部门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知识纳入幼儿园、小学、中学以及其他教育机构教学内容。

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本办法的规定,督促指导本行业系统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三)完善政策法规。各地要加快推进立法,明确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要求,发布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及站点建设相关标准。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制定完善引导政策和收费政策,保障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等所需经费。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完善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探索开展垃圾“计量收费”。积极争取中央基建投资政策,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相关城市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设施。严格执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投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资源化和再生产品应用项目。出台相关市场推广引导机制,促进低值废品回收。

(四)创新体制机制。实行生活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明确各类型区域管理责任人及其职责,制定相关考评激励办法。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积极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加快城市“智慧环卫”系统建设,通过“互联网+”等模式提升垃圾分类回收整体水平。逐步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主体纳入环境信用体系,推动建设一批以企业为主导的生活垃圾资源化创新战略联盟及技术研发基地,提升分类回收和处理水平。通过建立居民“绿色账户”“环保档案”等方式,对正确分类投放垃圾的居民给予可兑换积分奖励。探索“社工+志愿者”等模式,推动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垃圾分类服务。探索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实施监管。

(五)动员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及时报道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和典型经验,形成良好社会氛围。引导公众树立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绿色环保理念,普及垃圾分类知识,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共青团、妇联要动员团员青年、基层妇女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发挥党支部、居委会、老人会、志愿者协会等基层力量,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及志愿者队伍,引导公众分类投放。强化国民教育,着力提高全体学生的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意识,建设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教育基地,开展垃圾分类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

社区开展宣传 社区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方案篇二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省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市纪委六届六次会议部署,结合“双评双创”和“依法行政深化年”活动,在全体干部中开展“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主题教育,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增强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着力解决纳税人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面推动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为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各项活动顺利进行,市局成立第十二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金嘎敦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各分局、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局监察室,负责本次活动的具体组织和协调工作。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切实抓好宣传教育月活动各项工作。

(一)搞好宣传动员。结合学习贯彻中纪委、省纪委、市纪委有关会议精神,召开各分局、直属单位“一把手”会议,专题部署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各项工作,邀请市纪委领导出席并讲话,通过报纸、简报、网络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同时,各单位也要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发动,力求做到人人知晓、人人参与。

(二)上好廉政党课。各单位负责人要联系工作实际,结合学习《廉政准则》的体会,为所在单位党员干部上一堂廉政党课,并组织干部职工以“如何更好地依法行政、执政为民”为主题进行大讨论,每人认真撰写一篇高质量的心得体会。

(三)抓好警示教育。5月中旬,组织全系统中层干部到监狱参观,通过服刑人员现身说法,引导干部牢固树立拒腐防变思想信念。同时,更新市局网页“廉政影院”内容,组织观看一部警示片《贪欲使他走向了深渊》,进一步增强廉政教育的威慑力。

(四)开展传统教育。5月下旬,市局组织全系统部分党员干部到红色根据地,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增强干部职工发扬优良传统、服务人民群众的意识。

(五)评好勤廉典型。结合“双创”活动,在全系统开展“我身边的勤廉典型”评选活动。各单位要通过民主推荐、班子研究,评选出1名模范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秉公用权、清政廉洁的先进典型,在6月5日前报市局监察室,并附3000字左右先进事迹材料。

(六)做好自查自纠。5月下旬,市局党组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对照《廉政准则》及其实施办法的规定,开展一次自查自纠,对自身存在的缺点和不足认真进行整改。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负责人要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精心组织,抓好各项活动的落实。领导干部要在学习教育活动中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参加学习,带头查摆问题,带头整改提高,带动广大职工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以良好的作风推进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二)围绕中心,注重实效。要以开展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为契机,突出抓好《廉政准则》及其实施细则学习、勤政廉政典型评比、廉政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等活动,以活动促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增强廉政意识,推动全局工作更加健康有序发展。

(三)认真组织,密切配合。各单位要在市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抓好宣教月各项活动的组织落实,注意协调各方力量,形成整体合力,确保宣教月活动顺利开展。同时,要加大宣教月活动开展情况的信息宣传力度,认真总结,将宣教月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上报。

宣教月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对宣教月活动取得的成果、主要经验、特点进行总结,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今后工作的建议。

社区开展宣传 社区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方案篇三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201_年全区禁毒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着力提高辖区居民群众禁毒意识,有效抵制毒品侵害,深化和巩固禁毒教育工作成果,推动辖区禁毒工作深入开展,根据区禁毒委的统一部署,结合街道实际,决定于6月7日到7月6日在辖区集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禁毒宣传月教育活动,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区禁毒办《关于深化全民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省市区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安排意见,此次活动坚持面向全民、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方针,以“6•26”国际禁毒日活动为契机,以突出青少年和防范新型毒品危害为重点,进一步增强全民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提高全民禁毒宣传教育的实效性,提升禁毒宣传教育的社会化水平,增强人民群众识毒、拒毒、防毒意识,提高人民群众参与禁毒斗争的积极性。努力营造浓厚的禁毒舆论氛围,限度地减少毒品的危害。

二、宣传内容

(一)宣传党和政府的禁毒方针、政策、立场、决心和措施。重点宣传《禁毒法》的主要内容,着重突出戒毒措施、毒品管制、全社会的禁毒职责以及违法责任等需要广大社会公众普遍知晓的内容。

(二)宣传预防毒品的基本知识及毒品危害。特别是新型毒品知识及危害,深入揭露毒品对人生、家庭、社会、民族、国家和对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带来的巨大危害,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识毒、防毒和拒毒的能力。

(三)宣传禁毒斗争的先进事迹。宣传报道禁毒斗争中的典型经验和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特别要宣传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禁毒志愿者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禁毒人民战争的先进事迹。

(四)宣传禁毒斗争取得的显著成绩。宣传街道社区因地制宜,积极探索戒毒康复新方法和行之有效的社会帮教机制,总结对吸毒人员教育、挽救的成功经验;宣传戒断毒瘾、走向新生的典型,增强吸毒人员戒毒的信心。

三、组织领导

禁毒宣传月活动是街道禁毒工作的重要环节,为加强组织领导,取得实效,决定成立由街道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办事处主任、副主任任副组长,各社区党总支书记为成员的禁毒宣传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社区禁毒宣传月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四、工作任务

(一)推动禁毒宣传教育工作整体上台阶。一是要进一步推进禁毒宣传教育进学校、进社区、进单位、进楼院、进场所,不断扩大禁毒宣传教育的覆盖面。二是按照区禁毒委的要求,6月24日上午8:30分之前,街道禁毒办组织各社区禁毒专干在中心广场木塔前设置咨询台,摆放禁毒展板。三是6月24日上午8:30分之前,西来寺社区在劳动街小学门口、佛城社区在富民小区门口、南关社区在南关汽车站门口、泰安社区在张掖中学门口设立禁毒宣传点四个,设置咨询台,摆放展板,张贴禁毒标语,悬挂禁毒图片,散发宣传资料进行宣传,并向居民解说新型毒品的危害,提高居民群众的防范意识。四是各社区组织召开辖区帮扶单位联席会,在集中进行禁毒宣传活动期间对吸毒人员开展面对面的帮扶与慰问,帮助他们尽快戒断毒瘾。五是街道与市、区禁毒成员单位、禁毒志愿者联系于6月26日在中心广场举行以“青春无毒健康生活”为主题的慰问演出,以居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提高广大居民拒毒防毒意识。

(二)加强青少年和流动人员的禁毒教育。各社区要充分发挥学校禁毒教育主阵地的作用,加强《禁毒法》及《戒毒条例》的宣传,并认真贯彻《中小学生毒品预防专题教育大纲》,以新型毒品知识为重点,通过上一次禁毒专题课、开一次以案说法故事会、办一次防毒主题班会、出一期禁毒知识手抄报和参观一次禁毒教育基地的“五个一”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切实提高禁毒教育的质量与效果。同时,要广泛开展“小手拉大手”和禁毒志愿者活动,带动禁毒教育从学校向社区、场所和家庭辐射。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禁毒宣传教育工作是禁毒工作的治本之策,通过宣传活动,既可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毒品危害的认识,又能充分体现各社区及帮扶部门对禁毒工作的重视程度。为此,各社区要从思想上、组织上、措施上,高度重视6月份的禁毒集中宣传工作,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认真组织动员,精心策划部署,扎实抓好落实,确保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

(二)精心组织,严密部署。各社区要制定具体细化、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做到目标、措施、责任明确,任务量化到岗到人。树立精品意识,坚持事前策划、事中协调、事后总结。同时,对活动期间举办的宣传活动要及时做好活动情况的资料收集、拍照摄像等工作,提高禁毒宣传教育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营造全面贯彻落实《禁毒法》的氛围。

(三)督促检查,注重实效。活动期间,街道禁毒办对各社区的宣传活动情况进行督查和检查。同时,各社区要认真总结禁毒宣传月活动中的成效和做法,做到年年有新意,年年上台阶,不断提高禁毒宣传工作的规模、声势、效果。各社区要将禁毒宣传月工作总结及相关的音像、图片、文字资料务必于6月28日前上报街道禁毒办。

社区开展宣传 社区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方案篇四

86留学网为大家收集社区文明时尚宣传活动方案,供大家参考。

一、指导思想

以开展践行文明风尚、创建和谐机关活动为载体,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创建、全员参与、共同享有的指导思想和创建原则。全面提升干部职工整体文明素质,提升整体文明程度,为创建文明单位打下良好的基础。

第一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4月1日——4月20日)

采取局党组、组织集中学习及自学相结合。要有专人做好集中学习、使学习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第二阶段 实施阶段(4月21日——10月31日)

1、积极组织参加市文明办组织开展的各项文明素质教育活动等。

2、积极组织实施我局下半年创建精神文明工作计划:

(1) 贯彻落实 “践行文明风尚,创建和谐机关活动”。

(2)“《公民道德建设纲要》学习活动”的组织学习。

(3)完善几个制度。

(4)宣传橱窗内容及形式制作及定期更新更新。。

(5)扶贫帮困等其他活动。

第三阶段 总结提高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

在市文明办组织和指导下,我局将对学习落实“实践文明风尚、创建和谐机关”活动情况进行总结。根据各项创建工作要求查漏补缺,及时整改。为我市做出应有的贡献。

三、组织落实《实施纲要》的措施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为搞好这次“践行文明风尚、创建和谐机关”活动。局党组决定成立领导小组,全局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严明的组织纪律。按照局党组部署,把活动要求落到实处。

2、严格督促检查:活动领导小组将定期,对活动的每一阶段进行督促检查,促进活动健康、有序、深入开展。

3、讲实效。通过此项活动的开展,切实能够起到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增强诚信意识,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发挥道德模范榜样作用。有力的促进和夯实我局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1.

社区“文明时尚”宣传活动策划

2.

社区文明旅游活动方案

4.

社区关于安全月的宣传活动方案

5.

社区世界卫生日宣传活动方案

6.

文明礼貌主题宣传月活动方案

7.

社区建党节活动方案

8.

社区重阳节活动方案

社区开展宣传 社区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方案篇五

向广大小微企业经营业主宣传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政策,开展有针对性的金融知识普及;展示和推广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成就与经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推介特色服务和特色产品,努力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

二、活动时间

____年5月10日至6月10日,为期一个月。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由行长任组长,主管副行长任副组长,办公室及各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公司业务部。

(二)领导小组根据银监机构的总体要求制定和实施本行的活动方案,组织、协调和监督落实各项工作要求,确保宣教的覆盖面和有效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持续了解辖内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宣传月活动筹备及开展情况,指导、督促全行有效落实宣传方案,及时收集、编辑宣传活动信息、新闻报道和总结报告等。

四、宣传内容

(一)推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政策;

(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取得的成绩和主要行动措施;

(三)小微企业金融特色产品和服务创新;

(四)小微企业成功融资案例等。

五、活动安排

(一)5月10日至5月15日为准备阶段,制定详细方案,总行及各支行要通过适当形式进行动员和周密部署。

(二)5月15日至5月31日,通过新闻媒体、举办知识技能竞赛、银企对话、研讨会、上街服务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进行宣传,在市级主要报刊上刊登“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宣传月”专栏,开辟宣传网页,扩大社会影响力。

1、深入开展“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宣传月”活动

2、助小微强服务防风险惠民生

3、服务小微银企共赢

4、银企互动相伴成长

5、立足小微服务实体经济

(四)结合“金融服务下乡”走上街头或深入助小微企业开展面对面的宣教活动,发放宣传材料,确保覆盖面和宣教效果。

(五)5月31日至6月10日,为总结阶段。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活动开展情况、效果及下一步工作进行总结,并以书面形式报保定银监分局监管二科。

六、活动要求

全行要高度重视“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宣传月”活动,精心组织,明确责任分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与各相关部门协调联动,按照方案抓好组织实施。在现有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基础上,针对制约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充分运用国家、地方各类中小企业专项资金和技术改造资金,支持“三型”小微企业发展;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小企业创业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组织和协调好当地的政府机构、媒体等资源,充分动员,确保此次活动在当地落到实处。宣传月结束后,各支行要继续利用已有的各种资源,持续开展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宣传教育工作,扩大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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