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改革办法 企业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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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改革办法 企业改革方案
时间:2023-09-06 10:58:12     小编:紫衣梦

为保证事情或工作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开展,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是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方案吗?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方案应该怎么去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法考改革办法 企业改革方案篇一

为了完善公司各部门工作制度的管理,根据各部门的工作性质和目前的工作状况,现拟出初步整改方案如下,有待领导补充参考。

一、销售:

1、销售人员主要做好个人的业务工作,当有新的订单意向时,在销售人员技术知识欠缺的情况下,专业的技术人员要及时给予参考和建议,并尽早做出设计方案。

2、对于客户所反馈的产品信息或补充条件时,销售人员应及时做好相关记录,以便技术人员进行分析并尽快做出有效的解决措施。

3、成品待发的设备,负责该设备的销售人员应做好该设备所有相关资料的备份,并进行编号、存档。

4、销售人员应对自己当日出厂的设备进行物流跟踪,直至确定客户单位已签收为止。

5、公司样本和选型样本应规范化管理:分类、定置存放。

6、应安排销售人员或指定某一个人做好每月销售额的统计工作并上报财务部门。

二、财务及采购:

1、财务部每月应提前备好设备生产前期所需投资的一定量的周转资金,并及时记录货款的进、出流水账,为采购工作提供有力的基础条件。

2、当销售部签订新的销售合同时,在技术人员确定选型并已接到采购通知的情况下,根据公司的相关规定,采购人员应及时做好各种产品的采购订单和跟单工作,确保生产进度不受其影响。

3、若所需产品暂无固定供应商时,采购人员应负责询价、比价、筛选、议价等事宜,尽量降低公司的成本投入。

4、采购及财务应做好每天的工作记录,以便追溯。

三、车间及仓库:

(1)、车间:

1、车间负责人。

车间负责人应根据实际生产情况,对当天的生产任务进行分配、实施。

2、车间操作人员应进行分组。

3、设备生产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应进行归类、分组式操作。

由于工作出差而导致的某个生产小组的人员减少,在生产环节需要的情况下,车间负责人可自行临时性调动各小组人员,相互配合,以便完成当日生产任务。

4、生产过程中存在的技术或产品质量问题,应及时向公司技术人员反馈,以确保设备生产周期在计划周期内完成。

5、每套设备在出厂前,应由技术人员和车间相关人员进行调试、试机,做好数据统计,并拍照存档。

(2)、仓库:

1、常用的各类液压元件应保持一定量的备货。

2、货物进、出仓库应有记录,以便盘点数量,及时备货。

3、货物进入仓库,应及时分类,定置存放。

4、应定人负责各类液压元件的签收与发放。

四、人事及行政:(以公司实际情况统称"后勤部")

1、公司在职人员的个人档案资料应进行核对、编号、存档。

2、公司员工的转岗、晋级、离职等应有相关手续的办理。

3、公司各部门员工每日的考勤及出差情况,应有记录。

4、应完善公司员工的基本福利待遇。

5、公司应有相应的管理文件及设备操作文件。

法考改革办法 企业改革方案篇二

本站司考专栏为你整理分享《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2015年12月21日公布,司法考试制度将调整为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

一、建立健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

(一)建立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是国家统一组织的选拔合格法律职业人才的国家考试制度。将现有司法考试制度调整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标准、统一录取的考试方式,一年一考。根据国家法律职业从业的需要,确定年度合格比例,将现有的国家司法考试协调委员会调整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协调委员会,由其负责对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的设计、改革及合格标准的确定等项工作。

考试内容增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着重考查宪法法律知识、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以案例分析、法律方法检验考生在法律适用和事实认定等方面的法治实践水平。加大法律职业伦理的考查力度,使法律职业道德成为法律职业人员入职的重要条件。考试以案例题为主,每年更新相当比例的案例,大幅度提高案例题的分值。

(三)加强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科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

二、法律职业范围和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条件

(一)明确法律职业人员范围。

法律职业人员是指具有共同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职业伦理和从业资格要求,专门从事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和法律教育研究等工作的职业群体。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法律顾问、仲裁员(法律类)及政府部门中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人员,应当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国家鼓励从事法律法规起草的立法工作者、其他行政执法人员、法学教育研究工作者等,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职业资格。

(二)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条件。

取得国家统一的法律职业资格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获得其他相应学位从事法律工作三年以上;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获得通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建立职前培训制度

(一)国家推进法律法规制定修订工作进程,保证改革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落实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和培训经费等各项保障措施,加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和培训基础设施建设,合理充实人员力量,提高工作的保障水平。

(二)协同推进相关改革。

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配套推进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紧密相关事项的改革。加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与法官、检察官选任制度、公务员录用制度及法学教育制度的衔接。研究建立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与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衔接机制,推广一些地方和部门对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简化或免予相应等级执法资格考试的做法。

(三)强化宣传舆论引导。

做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改革方案和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阐明制度的重要意义、主要任务和积极作用。及时公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相关公告,引导考生和社会的预期。

哪些职业要过“司法考试关”

根据现行的《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国家司法考试的定义是“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所谓的“特定法律职业”,实施办法对此明确为法官、检察官、律师和公证员。

从“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到“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看似相近的表述其实大有不同。这意味着,今后想在上述四种职业之外的法律相关领域工作,也要先过“司考关”才行。

所以,哪些职业有可能“中奖”呢?《意见》也给了提示:“将部分涉及对公民、法人权利义务的保护和克减、具有准司法性质的法律从业人员纳入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范围”。

按照目前全国法院、检察院系统正在进行的员额制改革,法官、检察官与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将实行分类管理。从现行的国家司法考试定义来看,司法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并不是法官、检察官,自然也无须参加司法考试;而如果按照调整后的考试范围,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乃至人员警察,这些职业与公民、法人的权利义务均密切相关,将有望被纳入司法考试范围;同时,在公检法系统外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职业,以及在社会组织中从事法律服务相关的职业,今后也都有可能需要司法考试的“准入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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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改革办法 企业改革方案篇三

学考合格才能赋分;而选考的分数,也不代表高考最终得分。赋分的关键在于,要明白你选考的分数在全部考生(同一科目)中的排名。根据这个排名区间确定所在的等级。然后根据等级,赋以对应的分数,计入高考成绩。经过这一套流程下来。你的高考最终成绩就出来了。

举例说明:

如果他的成绩排名在当次考试的前4%,属于3等级,对应赋分为94分,计入高考总分;如果他的成绩排名在当次考试的前10%,属于4等级,对应赋分为91分,计入高考总分。

按照等级赋分的算分规则,你的高考分数取决于当次选考科目成绩全省的.排名。同时等级赋分的结果之一,就是不管哪门选考科目,当次考试都将会“诞生”1%的满分考生。

法考改革办法 企业改革方案篇四

历经三年试点和两年多的筹备,《浙江省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方案》(下称《方案》)近日发布,其核心就是“减少必修,增加选修”,进一步扩大学生的选择权。

浙江省教育厅从下半年开始筹划研究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基本思路就是“调结构、减总量、优方法、改评价、创条件”,构建重基础、多样化、可选择的普通高中课程体系。

根据此次出台的方案,浙江省高中必修学分将从116学分减少到96学分,选修学分从28学分提高到48学分。选修课学分比提高到总学分的三分之一,每学期选修课程课时比例不少于总课时的20%。

浙江省教育厅厅长刘希平在解读这份新方案时表示,此举意味着把更多的课程学习选择权交给学生,把更多的课程开发选择权交给老师,把更多的课程设置选择权交给学校。

“这是一次循序渐进的课程改革,与高考无关,但希望能变成浙江教育界自下而上的文化自觉,希望浙江高中生能提早规划未来。”该省教育厅人士称。

但是,走在浙江前面的改革实践看起来并不乐观。

江苏省早在20xx年开始新课改试点。实施一年之后,江苏省教科院20xx年7月的一份调研报告中指出,很多学校采用新旧两套课程体系并行的办法,反而加重了师生负担。而校方的理由是,完全采用新课标“怕影响高考,家长有意见”。

“新课改在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提升素质方面效果不大。”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魏所康研究员表示。

此次浙江省的方案提出,将把高中选修课程纳入高考招生改革评价体系,对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考生,高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录取。这样的措施似乎有利于扭转“高考指挥棒”的影响,但力度显然还不够。

“如果没有体制、机制上的突破,新课改难有大动作。”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委员胡瑞文指出,要推进新课改,就必须突破现行的高考制度。

此前江苏、天津、浙江等地针对新课改推出的高考方案,力图把综合素质评价纳入高考录取之中。但在统一高考、集中录取的框架下,方案并没有受到高中老师和学生的欢迎。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表示,缺乏与新课改对接的整体性高考方案,表明教育主管部门并未将新课改与高考改革作为一个系统进行考虑,新课改的推出有草率之嫌。这种割裂的做法,表面看来使改革容易推行,实际上恰恰使新课改与高考改革都走向复杂化。

胡瑞文认为,与新课改相配套,应该同时进行高中教育和高考招录制度的改革。比如,在浙江等民营经济发达的地方,可以让民办高中根据办学特色而不是中考成绩来自主招生,分流一部分有兴趣特长的学生。在此基础上推进高中新课改,将更有利于减轻学生负担,加强素质教育。

胡瑞文表示,目前高考的命题权已经下放到省,为上述改革创造了条件。

法考改革办法 企业改革方案篇五

1.房地产市场宏观政策持续紧缩,房地产市场销售与去年同期下滑严峻。

2.全国市场陶瓷销售量直接因房产市场的因素大幅缩减。

3.我公司高端市场产品销售占比不足50%。

二:公司目前现状;

1.国内线业务人员管理无序,技能不足,工作懒散,监督不力,缺乏配合。

2.每天与客户较少,部门主管没有安排员工每天的工作及任务完成比例较低,士气低落。

3.展厅氛围缺失,品牌地位和影响力塑造不足。

4.各部门管理制度及任务核定不合理,造成利益分配不均衡,工作积极性不高。

5.品牌在市场的影响力严重不足,缺乏有效、合理的广告投入和渠道费用投入。

三:问题解决的主要方向;

1.调整和细化各部门销量目标和绩效核算方式,务实、明晰和简化。

2.逐渐增加频率,在10、11、12强化人员的技能培训和实战演练及考核。

3.加强现场业务部门人员的监管和实战指导。

4.改善产品展示、品牌塑造、品类多样化及店面接待能力、竞争意识。

5.调整部门结构和职能嫁接,让更多的人销售产品创造价值。

6.适度放大品牌宣传力和渠道的前期投入。

7.在10、11月补充适当能力的新人做好培训工作,必须完善和优化业务渠道人员的能力素质要求。

四:具体各部门整改细节如下;

(一)销售部整改方案:

1.将现拓展部江扬提升为酷高品牌销售总经理,张友宝为品牌副总经理。

2.补充不足人员在10月完成招聘。

3.重新培训销售队伍。

4.修订销售部业务管理规范及薪资核算办法。

就此意见,请公司陈总仔细斟酌、妥善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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