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预算绩效管理办法 河北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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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预算绩效管理办法 河北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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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预算绩效管理办法 河北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公布篇一

(一)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根据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教育考试规定,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

从2018年秋季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合格性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选择性考试成绩是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1.考试科目。合格性考试包括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设定的所有科目,具体有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等14个科目。

选择性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等6个科目,学生根据高等学校相关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和自身的兴趣特长,从以上6个科目中选择3个参加选择性考试,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其中,应在历史和物理中选择1科,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选择2科。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应在相应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报考选择性考试科目。

2.考试内容。根据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学科课程标准的规定及要求确定考试内容。

3.考试对象。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均须参加合格性考试,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和社会人员也可报名参加合格性考试。参加统一普通高考的考生均应参加选考科目的选择性考试。

4.考试时间。合格性考试每年组织2次,分别安排在5月和12月。

选择性考试每年组织1次,考试安排在6月份统一高考后进行。普通高中学生在校期间只能参加1次选考科目的选择性考试。选择性考试成绩在计入考生总成绩时当年有效。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具体实施细则由省教育厅另行制定。

(二)规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分析,是发现和培养学生良好个性的重要手段,是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制度,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

1.评价内容。综合素质评价应反映学生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查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评价内容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

2.评价程序。学生应在教师指导下,客观记录反映综合素质主要内容的具体活动,收集相关事实材料,在学期末整理、遴选出具有代表性的重要活动记录和典型事实材料。学校应通过多种渠道对学生遴选出来、用于招生使用的活动记录和事实材料进行公示。经审核、公示无异议的写实记录信息,由学校上传至全省统一的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平台,形成学生分学期的综合素质记录电子档案。在学生毕业时,汇总形成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档案。

3.材料使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按照谁使用谁评价的原则进行使用。高等学校应依据自身办学特色、人才培养需要,制定科学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并在学校招生章程中提前向社会公布。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具体实施细则及电子平台使用办法由省教育厅另行制定。

(三)深化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招生改革。自2021年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行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结合,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录取模式。

1.统一高考科目考试。

(1)科目与分值。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使用全国统一试卷,每门满分150分,共计450分,不分文理科,成绩当年有效。外语语种分为英语、日语、俄语、德语、西班牙语、法语。

(2)考试安排。语文、数学、外语考试于每年6月份按照国家统一安排进行。外语科目考试由听力和笔试两部分组成。条件成熟时,外语提供两次考试机会。

2.考生总成绩构成。

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成绩构成,满分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50分;物理或历史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按等级赋分后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

为确保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个选考科目间成绩的可比性,依据统计学原理,对以上4个科目按照等比例转换规则,实行等级赋分。

3.录取。

(1)高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自2021年起,在河北省招生的普通高等学校要根据专业人才培养对学生学科专业基础的需要,科学合理设置选考科目要求。考生选考科目符合高校相应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的,方可报考该专业(类);没有确定选考科目要求的招生专业(类),考生在报考时无选考科目限制。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应提前向社会公布。

(2)录取批次和录取办法。逐步合并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录取批次,自2020年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分为本科、高职(专科)两个批次。增加本科批次考生填报志愿数量和征集志愿次数,最大限度满足考生志愿填报的需求。

自2021年起,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中,按物理科目组合和历史科目组合分列招生计划、分别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志愿由“专业(类)+学校”组成,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增加高等学校和学生双向选择的机会。

具体志愿填报和录取办法由省招生委员会另行制定,于2020年10月底前向社会公布。

(四)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加快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改革,突出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规律,高职院校与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

1.春季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

高职院校按大类联合考试招生,招生计划实行普通高中学生、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分列,考试试题由招生院校联合命制。

(1)考试。普通高中学生报考高职院校,文化素质成绩使用学业水平考试中语文、数学科目成绩;职业技能部分由专业基础知识和职业适应性测试组成,其中专业基础知识由联合考试招生院校根据招生专业(类)需要,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的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等科目中指定一门计入,职业适应性测试由联合考试招生院校统一组织。招生院校应在招生简章中明确指定科目,提前向社会公布。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报考高职院校,文化素质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使用对口升学专业考试成绩,没有对口升学专业考试成绩的,须参加招生院校联合组织的技能测试。

(2)成绩构成。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总成绩满分为750分,其中文化素质部分满分300分,职业技能部分满分450分。

(3)录取。按照同专业类内平行志愿投档,逐步探索一档多投,增加院校和考生双向选择的机会。

春季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具体实施办法在年度招生文件中另行公布。

2.贯通培养考试招生。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继续完善从初中应届毕业生中招收三二分段、五年一贯制及对口升学等中高职衔接的培养模式,构建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应用型本科相互衔接、融会贯通的现代职业教育“立交桥”,促进技能型、应用型人才的培养。

3.继续保留考生通过参加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招生进入高职(专科)院校学习的通道。

河北省预算绩效管理办法 河北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公布篇二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遵循人才培养规律,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科学选拔各类人才和维护社会公平出发,实施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构建更加公平公正、更加科学合理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推动高中教育多样化有特色发展,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培养高素质人才。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育人为本。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优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功能,引导学校关注学生发展核心素养,深入推进素质教育。

2.坚持公平公正。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健全工作机制,切实保障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的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3.坚持综合评价。建立健全综合评价体系,改革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的内容、方式和途径,增加学生和高等学校的选择权,科学评价学生发展水平,科学选拔各类人才。

4.坚持统筹实施。整体设计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系统实施考试招生和管理制度综合改革。正确处理教学、考试、招生、管理之间的关系,强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改革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协同性。循序渐进、积极稳妥实施。

(三)改革目标。

2017年启动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调整统一高考科目,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和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改进高等学校录取方式等,到2020年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体制机制。

河北省预算绩效管理办法 河北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公布篇三

坚持以立德树人为主线,以破“五唯”为导向,以五类主体为抓手,着力做到政策系统集成、举措破立结合、改革协同推进。

以立德树人为主线,就是着眼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把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主线,贯穿于教育评价改革各项任务始终,引导确立科学的育人目标,确保教育正确发展方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

以破“五唯”为导向,就是从党中央关心、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问题入手,紧扣破除“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立足基本国情,坚持积极、稳慎、务实,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既大力破除不科学、不合理的教育评价做法和导向,又着力建立科学的、符合时代要求的教育评价制度和机制。

以五类主体为抓手,就是立足全局,坚持整体谋划、系统推进,针对党委和政府、学校、教师、学生、社会不同主体,充分考虑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不同教育领域和大中小幼不同学段特点,分类分层研究教育评价改革思路、提出改革措施、明确实施路径,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改革党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评价。“破”的是短视行为和功利化倾向,“立”的是科学履行职责的体制机制,相应提出完善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完善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

改革学校评价。“破”的是重分数轻素质等片面办学行为,“立”的是立德树人落实机制,相应提出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根本标准。

改革教师评价。“破”的是重科研轻教学、重教书轻育人等行为,“立”的是潜心教学、全心育人的制度要求,相应提出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

改革学生评价。“破”的是以分数给学生贴标签的不科学做法,“立”的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育人要求,相应提出树立科学成才观念。

改革用人评价。“破”的是文凭学历至上等不合理用人观,“立”的是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的人才使用机制。

改进中小学校评价,提出义务教育学校重点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保障学生平等权益、引领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育教学水平、营造和谐育人环境、建设现代学校制度以及学业负担、社会满意度等情况。

通过学习《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最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改革对学生的评价。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对人才的发展要求也越来越高。为了使学生能更适应现代社会,改革评价体系,用科学的评价机制来全面评价学生就显得尤为重要。

第一,学生评价是对学生学习进展与行为变化的评价,是学校教育评价的核心。评价不仅要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而且对学生在掌握知识技能发展情况的评价也应该得到关注和重视。

第二,我们对学生制定的评价机制必须站在“对学生终身发展负责”的高度做出新的思考,让孩子在更完善的一种激励性评价机制下健康、快乐、幸福地成长。

其次,在对学生进行评价时,我们应该遵循发展性原则。表达了一种从评价“过去”和“现在”转向评价“将来和发展”的新理念。贯彻发展性原则,一要在思想观念上树立发展性评价观,破除为评价而评价的思想以及只有难倒学生才能体现评价人的水平的落后观念,反对站在学生对立面的评价和仅仅为升学而进行的评价,使评价成为促进学生发展和提高的有效途径。二要坚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多角度地收集评价信息,对学生的过去和现在作全面分析,根据他们过去的基础和现实的表现,预测性地揭示每个学生未来发展的目标,激励他们通过发展,缩小与未来目标的差距。三要多用肯定性评价,设法让学生发现自己的优点,认识自己的优势,发挥自己的长处,表现出自己最佳的水平。

河北省预算绩效管理办法 河北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公布篇四

我们将文字浸染感动和热爱,献给奋战在抗疫一线以及所有坚守岗位的医护工作者们。

我们感动于他们毅然决然的逆行。“英雄出征”“四大天团”“到武汉去”,这几天各地医护人员出征视频点燃热情,感动国人。国有急,民有难,他们听从召唤,主动请缨,逆行赴鄂。都是风华正茂的年轻人,都是家庭的顶梁柱,都是血肉之躯,并非没有恐惧、担忧和不舍,相反,他们有着更多基于专业知识带来的清醒判断和艰难选择。然而,疫情在那,病魔在那,同胞的痛苦呻吟在那,死神的狰狞面孔在那,至暗时刻,总要有人去当那一束刺破黑暗的光。关键时刻,他们站了出来,辞别父母和孩子,抛开自己平平淡淡的“小幸福”,去赴这一场国家的“大危机”。想起南丁格尔的话“我从不找借口,也决不找借口”,这一种逆行而上的笃定让人感佩!

我们感动于他们奋战一线的坚守。有一种面孔,是长时间封闭作业而勒痕深深、严重过敏的容颜;有一种声音,是听到母亲突发急病去世却不能送终尽孝的无声哽咽;有一种拥抱,是医生夫妻走廊偶遇却只能隔空相拥的鼓劲;有一种背影,是身穿臃肿的防护服转身走进icu病房的果敢;有一种疲惫,是连续奋战、不眠不休、体力不支的踉跄;有一种牺牲,是为国担当、为民请命而倒在疫情防控一线的告别。穿上厚重的防护服,走进封闭的隔离区,比起我们,他们与病毒最近,却与春天隔得更远,甚至,他们中的一些人永远留在了春天,这一种舍己为人的牺牲令人动容。

我们感动于他们呵护生命的奉献。在我们的身边有太多这样的医护工作者:他们有着理工科生特有的低调和内敛,不多言,不张扬,每天上班下班,迎来一拨又一拨的病人,做着一台又一台的手术,默默守护你我的健康。一位医生朋友说“医护人员的字典里,没有节假日,在医院的时间比在家里的时间还要多”。这是他们的工作日常,更是他们的职业操守。一场突如其来的疫情,让他们迎来集体高光时刻。驰援武汉,一线抗疫,只是把他们的平凡工作和平凡中的伟大,放大并呈现在了公众面前,这一种默默无闻的奉献值得尊崇。

今天有多感动,明天就要有多尊重。春天必将到来,疫情终会退去,但感动不能退去,这并非多余的提醒。犹记17年前的那场“非典”疫情,礼赞白衣天使,致敬生命卫士,同样铺天盖地,众口点赞,可危机过去,“闹医”“伤医”“杀医”悲剧反复上演,医者仁心和医患关系屡屡跌至冰点。这一次,我们再不能让对医护人员的感情,像潮水一样涌来,又如潮水一般退去,而是要将今天的感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给予医护群体以该有的、持久的尊重。甚而至于,我们还希望,经此一“疫”,每一个职业群体都更加珍惜自己的集体形象,每一个人都能给予不同行业和职业以充分的理解,这是整个社会走向良性互动、构建和谐家园的基石。

我们呼吁:以理解回应爱心,用尊重接力感动,愿你我都能善待呵护生命和健康的那抹白色,那是光,是暖,是爱,莫让它沾染恐惧和悲伤的黑色。

河北省预算绩效管理办法 河北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公布篇五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立德树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要,以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科学培养、选拔各类人才和维护社会公平公正为基本出发点,按照国家总体要求,实施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构建更加公平公正、科学高效和灵活多样的考试招生制度。

(二)基本原则。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与选拔规律,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实施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和多元录取机制,增加学生的选择性,逐步建立多维评价体系。

加强政府宏观管理,健全社会监督机制,确保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有序实施。

正确处理教学、考试、招生、管理等关系,强化考试招生改革与人才培养的协同性。

(三)总体目标。按照国家部署,明确考试招生改革各项任务、时间和措施,研制并出台相关配套改革实施办法(方案),2017年全面落实各项改革内容,到2020年基本建立符合教育规律、顺应时代和社会要求、具有我省教育特点的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与机制,实现学生健康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科学选才的总体目标。

二、主要任务

河北省预算绩效管理办法 河北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公布篇六

此次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分5个阶段展开。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3月3日至3月31日)。

各部门、各单位要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细化措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全面落实,确保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查摆问题阶段(2017年4月1日至5月15日)。

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形成问题清单、原因清单、措施清单,建立专项整治台账,查找问题根源,主动开展问题自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5月16日至9月30日)。

明确责任主体和解决时限,对问题清单上的问题做到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突破、一件一件销号。能马上解决的马上解决,能部分解决的部分解决,以真解决问题的态度、立行立改的作风,率先展示通过集中整治打造优良营商环境的决心和信心。

(四)建章立制阶段(2017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在系统总结专项整治典型经验和突出成果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一系列相关制度保障,并在行动的各个环节中不断修改完善,实现行动成果具体化、制度化。

(五)总结巩固阶段(2017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对全乡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深入总结,客观评估集中整治成效,对集中整治行动中涌现出来的典型经验和成功模式进行总结推广。对照集中整治目标任务和企业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一项一项对照检查,对达不到目标任务要求、整治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开展“回头看”、再整治,坚决克服搞形式、走过场,切实保证整治工作成效。

河北省预算绩效管理办法 河北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公布篇七

强军目标体现了我们党对新形势下军队建设特点规律的深刻把握。军队建设发展必须与党的历史任务相一致、与国家发展战略相协调、与国家地位相适应,是推进军队建设必须遵循的规律,也是我们党建军治军的一贯主张。党的十八大强调,我们党担负着团结带领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任。随着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不断增强,国际地位和国际影响力不断提高,我国正在由社会主义大国向社会主义强国迈进。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反映了实现党的执政使命对军队的新要求,反映了军队扞卫国家主权安全、维护大国地位的重大责任,彰显了推进军队现代化建设的自觉自信。

强军目标是对我军建军治军经验的科学总结,是新形势下强军兴军的科学谋划,指明了加快军队建设发展的科学路径。实现强军目标,有着坚强的政治保证和深厚的`现实基础。党中央、中央军委和习主席的坚强领导,为实现强军目标提供了根本保证;新中国成立60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快速发展形成的强大综合实力,为实现强军目标奠定了坚实物质基础;我军建设发展取得了辉煌成就、积累了丰富经验,国防和军队建设已经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强军目标面临着难得的历史机遇。可以说,我们的信心信念,来自对强军目标的高度认同,来自对党的领导的坚定信赖,来自对发展基础的清晰认知。我们要坚定走中国特色强军之路的自觉自信,坚定不移地朝着实现强军目标奋勇前进。

强军梦是国家的梦、军队的梦,也是每个官兵的梦。我们必须把个人理想抱负融入强军梦的实践,把个人成长与实现强军梦紧密结合起来,自觉为实现强军梦努力奋斗,真正汇聚起强军兴军的磅礴力量。把强军目标作为学习成才的动力,首先必须热爱本职工作。本职工作是士官建功立业的平台,离开本职工作谈梦想,无异于痴人说梦。其次要勤学肯干。信息化建设的需求正在"倒逼"士官队伍不断学习新知识,提升与未来战场相适应的能力素质,谁赶不上趟,谁就要被淘汰。再次要具备相当的决心和气魄。一块好钢要经过锤炼和淬火才能变成利剑,成长成才也是这个道理。许多原本素质比较好的士官,因为经不起艰苦的锤炼和考验,最终与理想失之交臂。究其原因,很重要的是缺乏一股敢于挑战、敢于拼搏、敢于较真的勇气。我们相信,只要勇于担当、善于担当,每名士官都将在实现强军梦的征途上,一步步接近自己的梦想。

实现强军目标,最重要的是付诸实践、见诸行动。现在,军队建设大政方针已定,各项任务已经明确,关键是真抓实干、狠抓落实,靠实干托起强军梦。努力加强自身素质锻炼,力争使自己成为高素质新型军事人才。树立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战斗精神,大力发扬我军大无畏的英雄气概和英勇顽强的战斗作风,保持自己的志气、骨气、豪气、霸气,保持旺盛革命热情和高昂战斗意志和胜利之师必备的精气神。做到能打胜仗,必须牢固树立战斗力这个唯一的根本的标准。

河北省预算绩效管理办法 河北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公布篇八

(1)考试科目。自2018年秋季普通高中入学新生起,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合格性考试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等14门科目。选择性考试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门科目,学生根据自身兴趣特长、高校人才选拔要求等,从上述科目中选择3门参加考试。

(2)考试对象。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均须参加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其中参加统一高考的学生还应参加选择性考试;参加统一高考的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生和社会人员可只参加选择性考试。

(3)考试内容。考试内容以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含学业质量要求)和高校人才选拔要求为依据。坚持立德树人,科学设计命题内容,注重学科必备知识、关键能力、学科素养、核心价值的考查,着重考查学生独立思考和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4)考试方式。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通用技术等10门合格性考试科目和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门选择性考试科目采用书面闭卷笔试,信息技术合格性考试实行无纸化上机考试,物理、化学、生物、通用技术4门合格性考试另设实验(实践)操作测试。体育与健康、音乐和美术3门合格性考试科目实行学科技能或素养测试。

(5)考试时间与次数。高中各科目合格性考试相应安排在高中三个学年进行,高一年级学生参加省级统一组织实施的合格性考试科目原则上不超过4科,学生在完成必修学分课程的基础上参加合格性考试。普通高中学生在校期间参加相关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可补考1次。补考仍不合格者,可在离校后2年内继续申请补考。

选择性考试每年组织1次,安排在6月份全国统一高考后进行,限报考当年统一高考的考生参加。选择性考试成绩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时仅限当年有效。考生若再次参加高考,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可更换。

(6)成绩评定与使用。合格性考试每门满分100分,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60分及以上为合格。合格性考试各科目(含操作测试项目)成绩合格是学生毕业的必要条件。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不含实践操作)合格性考试原始成绩作为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依据。

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每门满分100分。物理、历史以原始分呈现,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科目成绩以等级转换分形式呈现。

2.完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1)评价内容。综合素质评价是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制度,旨在客观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内容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维度。

(2)评价管理。高中学校要认真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所有普通高中学生入学后均须由学校在“福建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建立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账户,客观真实、简洁有效记录学生成长过程,确保材料真实可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诚信责任追究制度,严格审查综合素质评价材料。

(3)评价使用。高等学校根据自身办学特色、人才培养要求以及招生章程,制定科学规范的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估及其使用办法,并适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录取时,高等学校对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进行客观评价,评价结果作为招生录取重要参考。

(二)完善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1.完善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1)考试科目。自2017年秋季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中职学校)入学新生起实施,中职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合格性考试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含语文、数学、英语、德育、计算机应用基础)、专业基础知识、专业技能考试3个部分;等级性考试包括公共基础知识中的语文、数学、英语、德育和专业基础知识。

(2)考试对象。中职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在籍学生(含高职院校招收的中职学生)均须参加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等级性考试由学生自主选择参加。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生和社会人员也可报名参加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

(3)考试内容。以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和高校人才培养要求为依据。坚持立德树人,科学设计考试内容,强化基础性、综合性、时代性、实践性,全面考核学生掌握公共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的程度,重点考核学生独立思考和运用专业知识与技能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考试方式。公共基础知识中的语文、数学、英语、德育和专业基础知识合格性考试与等级性考试均采取书面闭卷笔试方式。计算机应用基础合格性考试采取上机考试方式。专业技能合格性考试采取现场实际操作或应用信息化综合实训平台考核方式。

(5)考试时间。计算机应用基础考试安排在一年级下学期,德育、语文、数学、英语考试安排在二年级下学期,专业技能考试安排在三年级上学期。

(6)成绩评定与使用。

合格性考试。公共基础知识中的德育、语文、数学、英语满分200分;计算机应用基础满分100分。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50分。专业技能满分100分。考试成绩以原始分记载、以等级呈现,共分a、b、c、d、e五个等级(其中e为不合格),作为评估中职学校办学质量重要依据,是学生毕业的依据之一。

等级性考试。公共基础知识等级性考试满分合计100分。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00分。考试成绩以原始分记载,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成绩作为高职院校录取新生的依据之一。

2.完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1)评价内容。综合素质评价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目标,内容包括思想品德、身心健康、学业成绩、能力素质等方面。

(2)评价管理。学生入学后由学校在“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上建立综合素质档案。通过过程测评、毕业总评对学生开展综合素质评价。

(3)评价使用。综合素质毕业总评分由思想品德、身心健康、学业成绩、能力素质积分构成。综合素质毕业总评合格是学生毕业的必备条件。招生录取时,高职院校对学生综合素质做出客观评价,评价结果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

1.考试科目、内容、时间与成绩构成

(1)科目设置。2021年起,普通高考科目由统一高考科目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组成。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3门,不分文理。选择性考试科目由考生在物理、历史2门中选择1门,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中选择2门。

(2)考试安排。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考试和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选择性科目考试统一在每年6月份举行。外语科目考试含听力和笔试两个部分,待条件成熟后实行“一年两考”。

(3)考试成绩。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满分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每门满分150分,选择性考试科目每门满分100分。物理、历史成绩采用原始分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成绩依据转换规则转换后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等级转换赋分办法另行公布。

2.选考科目要求。高校要根据专业人才培养对学生学科专业基础的需要,科学合理设置选考科目要求,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3.改革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方式。2021年起,按照物理科目组合、历史科目组合两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开划线、分开投档录取。普通高校依据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考生自主选考的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本科院校招生实施“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高职专科院校招生继续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四)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

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以高职(专科)招生为主,并作为高职院校招生的主渠道。2020年起,高职院校分类招生与普通高校招生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不再单独组织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

1.面向中职学校毕业生招生。高职院校招收中职毕业生,依据中职学校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录取总成绩75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德育、语文、数学、英语)的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成绩300分,专业基础知识的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成绩250分,职业技能测试成绩200分。

2.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高职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班学生,学生须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及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择优录取。

录取总成绩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每门各占150分(原则上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卷面分值100分的1:1.5比例转换),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每门各占100分。

河北省预算绩效管理办法 河北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公布篇九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邯郸市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处室组成,领导和指导改革工作,各部门要各负其责,分工协作,落实责任,强化对中考改革的统筹规划,建立有效工作机制抓好落实。充分考虑教育工作的特点,按照“三年早知道”的原则提前公布相关实施方案,有序推进中考各项改革。

(二)提升制度保障能力。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各级相关部门要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从经费等方面给予保障,将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用于保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所需的命题、保密、相关设施设备等经费需求,并为建设市域内统一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化管理平台、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统一招生电子平台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确保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同时要加强初中学校师资、实验室、体育器材等设施设备方面的条件保障,适应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需要,保障正常教学需求。要制定完善的审核制度、公示制度、复查复议和申诉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配套措施。要加强考试机构、考务组织、招生录取等方面基本能力建设。要加强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人员的培训,开展试卷评估和分析,提升考试命题质量和水平。要统一建立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提高工作效率,减轻工作负担。

(三)深化课程教学改革。适应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要求,结合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的调整,进一步完善初中课程计划,改革初中教育教学内容,丰富教学形式和方法,加强学生核心素养的培养,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创新人才培养的模式,定期对县(市、区)初中学校课程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四)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加强对初中学校校长和教师的培训,转变人才培养观念,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加强学校建设和设施设备的保障,满足正常教学需要。强化信息技术在学校教育科研等方面的作用,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五)强化考试保障能力。加强对中考命题的研究和管理,落实课程标准,严把命题质量关。在考试内容上,减少知识性、技能性试题比例,降低难度,增加探究性、开放性、评判性试题的比重,增加对学生核心素养的测评,坚持用中考的命题立意,将知识能力测试还原到问题解决的过程中,有效发挥考试对教学的导向、监控、评价和指导作用。严格对试卷的命制、运送等环节的保密要求,确保试题试卷安全。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题库建设,开展试卷评估和分析,提升考试命题的质量和水平。

(六)广泛做好宣传引导。在积极稳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同时,要利用各种方式,多渠道、多形式的认真做好中考改革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工作。及时回应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关切,让全社会充分了解和认识中考改革的根本目的和重大意义,为推进改革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强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和中等职业学校免费等惠民政策的宣传,确保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平稳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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