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目标是置顶工作方案的重要环节。在公司计划开展某项工作的时候,我们需要为领导提供多种工作方案。通过制定方案,我们可以有条不紊地进行问题的分析和解决,避免盲目行动和无效努力。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煤矿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 煤矿安全管理方案篇一
(一) 副总及以上矿领导出现下列情形予以处罚:
1、因自身管理不到位或失误造成的一般安全事故罚50元/次,造成重伤及以上事故的罚100元/次,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矿 研究处理。
2、对分管范围内由于中层干部违章指挥造成的安全事故负连带责任。一般事故罚50元/次,重伤事故罚100元/次,重大事故由矿 研究处理。并参与分管范围内的事故追查,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3、在现场发现的属自身分管范围内的各类不安全隐患不及时组织、安排落实处理的,如果造成一般安全事故罚100元/次,重伤事故罚200元/次,造成重大事故由矿 研究处理。
4、在现场发现的不属自身分管范围内的各类不安全隐患不及时向有关分管领导通报并督促落实处理而造成重伤事故的罚100元/次,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矿 研究处理。
5、对在现场发现的重大不安全隐患不盯在现场立即组织处理或当班未处理完不在现场向下一班带班领导交待清楚就离开的,罚100元/次,造成事故的由矿 研究处理。
6、摆不正安全与生产的关系,重生产、轻安全、违章指挥的,罚款50元/次,造成事故的罚200元/次,造成重伤以上事故的由矿 研究处理。
7、对业务部门和施工单位所反映的不安全隐患,必须认真对待,给予明确答复,采取相应措施组织落实处理,否则按本条第二款的规定进行处罚。
8、对自己在现场发现的“三违”现象及人员不制止,不处理的,罚款50元/次,造成事故的由矿 研究处理。
9、不得为业务部门追究的安全事故责任者说情、打招呼,违者报矿 处理。
10、必须参加矿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和安全办公会议,并对本身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作出详细的安排、部署,无故不参加者,罚款50元/次。
(二) 业务部门工作人员出现以下情况予以处罚:
1、因自身管理不到位或失误造成的一般安全事故罚30元/次,造成重伤事故罚100元/次,造成重大事故由矿研究处理。
2、对在现场发现的各类不安全隐患必须向施工单位现场跟班人员交待清楚,限期整改好,到期进行验收;同时向矿分管领导汇报,并通知施工单位。否则,罚款30元/次,造成事故的由安全经理组织追查处理。
3、对在现场发现的重大不安全隐患,必须盯在现场,督促施工单位立即进行处理,并及时汇报矿调度。否则,罚50元/次,造成事故的由安全经理组织追查处理。
4、业务部门主管,因自己或下属工作人员管理不到位,工作落实不到位或失误的,罚30元/次,对造成一般事故的罚50元/次,造成重伤事故的,罚100元/次,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矿研究处理。
5、在井下发现“三违”现象及人员,要立即给予制止,提出处罚意见交安检站执行,并向违章者所在单位领导通报。否则,罚款30元/次,造成事故的,由安全经理组织追查处理。
6、业务部门工作人员摆不正安全与生产的关系,重生产,轻安全,违章指挥的,罚50元/次;造成一般事故罚100元/次,造成重伤以上人身事故的降一级工资。
7、业务部门工作人员检查工作不认真细致,走马观花,导致事故隐患不能得到及时发现和排除的,罚30元/次;造成事故的,罚100元/次,造成重大事故的降一级工资。
8、业务部门追查事故时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罚款100元/次。
9、业务部门不派人参加矿组织的安全大检查的,罚部门主管50元/次;指派的人员不听安排或无故不参加的,罚责任者50元/次。
10、每项工程开工前,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矿工程部组织有关部门按措施要求对该项工程的前期准备工作进行验收,符合规定的由工程部签发开工合格证方可开工。工程部不组织,罚100元/次;有关部门不派人参加的罚100元/人次;不符合开工条件而强行开工的罚同意开工者200元;造成事故的每次降一档工资。
11、政工部不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组织培训或有关部门不参加的,对责任单位和主管罚100元。
(三) 生产、辅助工区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予以处罚:
1、严于职守,坚持不安全不生产原则,如失职,不坚持原则,发现一次罚50元;由自身原因当月出现三次及以上者,降一级工资。
2、对业务部门所查出的不安全隐患,必须按要求安排落实处理。不落实处理的罚50元/次,造成一般事故的罚100元/次,造成重伤以上事故的降一级工资。
3、深入井下及时查找自身所辖范围内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如对自己辖区内存在的不安全问题视而不见,每出现一次罚款50元,造成事故的降一级工资。
4、违章指挥或对工人违章作业、冒险蛮干不加制止,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5、必须坚持一工程一措施。措施的编制在安全上要有针对性,并做到字迹清晰、图文并茂;每份措施必须传达到所有施工人员并履行签字手续。没措施严禁安排开工。对未参加规程措施学习签字的职工,严禁安排参与施工。否则,对责任者罚50元/次,“规程、措施”签字依据,及时送一份到安检站,否则,每份罚20元,并限期送达。
6、对本单位的“三违”人员不得纵容、包庇,更不得干扰业务科室对“三违”人员的查处,必须积极协助业务科室对“三违”人员的追查,否则,罚责任者200元/次,并追究领导责任。
7、主管负责人和技术员必须参加矿组织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必须按要求及时组织整改,当班处理不完的,现场移交下一班处理,并把处理情况及时反馈到有关业务科室和矿分管领导,否则,罚责任者50元/次。
8、安排无证人员担任特殊岗位工作的罚50元/次。
9、负责人、书记对调入本区(队)实习期未满的工人必须签订师徒合同。不订的,罚负责人、书记各50元/人次;造成事故的,降一级工资。
煤矿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 煤矿安全管理方案篇二
1.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防控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防控意识。
2.完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信息检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学校的发生和蔓延。
(一)开学前
1.通过学校公众号、qq 群、微信学校班级工作群等宣传途径,及时传达中央、省、市、县关于防控疫情的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大力宣传、普及预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2.值班和保安人员每天两次体温测试并做好记录,保安上岗执勤必须佩戴口罩,严格控制进校人员。
3.学校制定并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并进行应急演练。
4.校医提前购置测温枪、体温测试仪、口罩、消毒物品等,为开学前做好充分物资储备,并做好防控疫情工作台账。
5.疫情报告小组每日按照工作流程按时上报统计报告。
6.开学前对校内环境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清洁消毒工作。
(二)开学后
1.继续开展防控宣传和监测工作。加强日常监测,班主任负责每日入校晨午检,及时上报学校。发现疑似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教室、办公室、宿舍等公共场所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督促和组织师生养成良好的生活和卫生习惯。
2.学生或教职工在校外出现发热(37.3℃以上)、干咳、乏力等不适症状,应及时就医并向学校请假,不得带病上学、上班。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病后才能回校上课、上班。
3.学生或教职工在校内出现发热(37.3℃以上)、干咳、乏力等不适症状,及时向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汇报,并逐级上报。学生出现疑似或确诊传染病应立即由班主任通知医务室,并通知其家长,校医按处置流程进行处置;教职工出现疑似或确诊传染病,值班领导立即通知其家属,并按照处置流程进行处置。
4.坚持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落实晨午检制度,对发病学生及早隔离,学校各班级、各部门应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5.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每日回访并记录发热师生身体情况,直至康复。
6.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做好入校人员的信息排查和登记。
7、学校根据情况,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各年级组长负责本年级老师,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员工,一日两次测量体温。应急工作处置小组指导班主任、年级组老师、宿管、保洁、保安等人员进行通风消毒。
1.师生入校时
(1)值班人员、校医和保安共同完成师生入校体温检测工作。如出现发热(37.3℃以上)、干咳、乏力等不适症状的师生,第一时间由校医带领师生到指定的临时隔离室,规范护理(戴口罩、复测体温、信息登记、注意间隔 1 米以上)。值班干部做好登记,并向学校应急处置组相关领导汇报。
(2)值班教师联系班主任,告知相关情况,校医登记相关信息后,拨打 120 将发热学生送至定点医院发热门诊进行诊断治疗。医务室对发热学生出现症状前 3天接触过的所有人员重点关注。
(3)体温异常教师自驾(由学校专用车辆跟随)或者拨打 120 到医院发热门诊就医。医务室对其出现症状前 3 天接触过的所有人员重点关注。
2.师生在校期间
学生出现发热(37.3℃以上)、干咳、乏力等不适症状,由班主任或任课老师第一时间通知校医。校医到达后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前提下,立即带其到临时隔离室进行检查处置。
校医登记相关信息后,拨打 120 将发热学生送至医院发热门诊进行诊断治疗。医务室对发热学生出现症状前 3 天接触过的所有人员重点关注。
班主任向级部主任汇报情况。级部主任做好登记,向学校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汇报。
学生在就餐期间和午休期间出现发热(37.3℃以上)、干咳、乏力等不适症状,由值班干部和教师按照同样的原则和程序妥善安排好学生。
3.夜间
下,立即带其到临时隔离室进行检查处置。
校医登记相关信息后,拨打 120 将发热学生送至医院发热门诊进行诊断治疗。医务室对发热学生出现症状前 3 天接触过的所有人员重点关注。
值班干部通知家长,同时向学校应急工作小组领导汇报情况。
4.操场
学生在体育课或活动课上出现发热(37.3℃以上)、乏力、干咳、呕吐等不适症状时,体育教师应立即给患病学生戴上口罩,疏散健康学生远离呕吐物。将患病学生安置于操场内的临时留观点,通知校医到操场现场处置。
5.因发热或其他症状被隔离的学生,由教导处协调学科教师,根据学生的身体状况,做好线上学习安排;学校心理教师定期了解学生状况,进行必要的心理疏导和关爱。
6.学校应急工作组加强与当地疾控和卫健部门的业务指导联系,出现疑似和确诊病例,校医要及时向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和当地疾控中心汇报,学校上报教育局,立即配合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按要求落实相关防控措施。校医做好随访工作,如患病师生已排除冠状病毒肺炎,需居家休息治疗至康复方可返校。如有疑似或确诊,学校应急工作小组按照卫生疾控部门要求进行相应的处置,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人员分散隔离和公共卫生措施的落实工作。
7.学校根据情况,适时向师生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煤矿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 煤矿安全管理方案篇三
为切实做好我镇环境整治工作,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常态化成果。转变原来镇级环卫保洁工作单一管理模式,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切实落实省、市、县关于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党建引领,坚持以村(社区)为着力点,坚持以人民群众为主体,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努力提高人居环境覆盖面,不断提升人居环境质量,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西滨确保环境整治工作任务与目标如期实现。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综合执法队,负责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及检查和考核工作。
(一)环境卫生整治责任区域路线划分如下。
1.综合执法队负责环卫巡查晋新路、海滨路、海滨街、跃进路、拥军路、爱民路巡查范围为主干道,不包含背街小巷。
2.融通公司负责环卫巡查军垦农场,不包含晋新路。
3.海滨社区居委会负责环卫巡查海滨社区,不包含海滨路、海滨街。
4.跃进村居委会负责环卫巡查跃进村,不包含跃进路。
5.思进村居委会负责环卫巡查思进村,不包含思进路。
(二)综合执法队负责总协调,每月对各村(社区)进行环卫考评,抄送至镇党建办,作为村(社区)考评依据。
1.问题发现。镇村联动的巡查现场发现环卫问题,现场将定位和照片上传平台。
3.验收确认。保洁公司清理完上传照片后,综合执法队对清理整改前后照片对比,确认验收。
4.数据分析。环卫工作数据自动分类归档,所有工作可视化、数据化,根据表单的提交量算出平均值,根据平均值体现出脏、乱、差的地点及经常出现的问题分别为哪几类,可根据数据采取集中整治清理。
(二)非环卫保洁范围内职责,如建筑垃圾、工业垃圾,乱倾倒垃圾等,各村(社区)除巡查并上报数字化平台外,还应及时组织整治清理到位,完成照片拍照上传数字化平台,综合执法队线上验收确认。
(三)通过对环卫整治数据数字化分析,按类别计算出高频环境问题地点,各村(社区)定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对数据体现频率较高的点位,组织集中清理整治,保证我镇环境整体提升。
煤矿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 煤矿安全管理方案篇四
根据浙江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有序推进返学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春季开学专项督导和“三服务”工作的通知》、绍兴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印(转)发的《绍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引》和《绍兴市教育系统开学前后疫情防控工作预案的通知》,为切实做好全市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开学前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切断校外感染输入校园和防止校内交叉感染,确保疫情防控和返校开学“两手抓、两推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做好组织领导准备。各地各校要牢固树立“把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的思想,制定建立“三案六组九制度”。周密制订学校开学师生返岗复学工作方案,完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师生“违禁返校”事件处置预案,围绕“防输入、防感染”细化各项工作措施并开展演练。建立体温检测、疫情摸排、后勤保障、教学管理、联络接待、应急处置等六个工作组,建立属地派出所、疾控中心、社区(村)、医疗机构相关人员和学校领导、班主任、校医等多方参与的工作机制,确保工作有人做、环节无疏漏、流程相衔接。细化环境清洁消毒、错时错峰返校、体温一日两测、校园封闭管理、师生分散进餐、缺课登记跟踪、师生关爱帮扶、疫情信息报告、一例双查追责等九项制度,抓好制度机制防疫。
(二)摸准受控返校人员。各地各校要充分利用开学前的窗口期,严格执行师生健康申报制度,做好“一人一表”健康登记。每天摸排师生“健康码”赋码、居家体温检测等状况,摸清有无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境外国家(地区)的旅居史、病例接触史等动态信息,摸清从绍兴市外返绍后接受医学观察情况。各校要根据“一人一表”摸排出不能返校的师生名单,名单要同时通报当地镇街、社区(村),并借助校地联防联控机制落实医学观察工作。掌握来华留学生、外籍教师、港澳台师生等拟返绍和购票信息,妥善做好信息比对和劝阻返校工作。
(三)预备防控物资设施。各校要根据办学规模,在开学前一周配置到位疫情防控所需足量物资,主要包括口罩、体温检测仪、隔离线桩、洗手液、消毒液等,供应商应提供相关产品合格证明。重视洗手设施的修缮与完备,因需设置好校门以内区域的体温检测点及风雨棚、检测分流通道。在离校门口最近处设置好至少一个临时隔离室,有住校生的学校还要在宿舍区设置临时隔离室,临时隔离室要有明显标识,数量应参照住校生人数按比例设定。临时隔离室可参照省教育厅《校园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设置运行指南》设置,在当地卫健部门、疾控中心的指导下设置运作。
(四)开展环境清洁消毒。开学前一周,各校要根据《校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清洁与消毒指南(试行)》(浙教防控办函〔2020〕5号)要求,对校园内大门、门卫室、扶梯(或电梯)、走廊、教室(包括功能教室、实训场所)、寝室、食堂、卫生间、图书馆、会议室和室内活动场所等进行彻底清洁消毒、清洁,卫生间配备足量的洗手液。要在当地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合理安排消毒间隔次数,按规定做好消毒后地面、台面等残留物的清洁,并做好室内场所通风工作。
(五)提前告知开学时间。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全市中小学原则上实行分类、错峰开学(具体开学安排另行通知)。中小学开学时间正式明确后,市教育局提前一周通过越牛新闻、绍兴教育公众号、中小学校园网等方式向社会发布。各地各学校第一时间通过各种渠道将错时错峰开学时间告知每一位师生,提醒学生一律不得早于规定时间返校,强调“绿码”按时返校和“黄码、橙码(即境外来绍人员)、红码”医学观察的规定。
(六)加强防疫知识培训。学校要根据先培训后上岗原则,在开学一周前做好对教职工以及相关工作组成员的防控知识、操作规范、应急处置等防疫培训,指导做到规范值守、温情劝导、刚性执行。学校要通过电子屏、宣传栏、标语等途径,做好国家防疫政策、科学防疫常识的校园宣传工作。要通过短信、微视频等提前向家长推送学校开学疫情防控规定、受控返校措施、测温流程、日常卫生习惯、活动就餐规定等,确保早知晓、早准备。
(七)引导教师提前返校。根据疫情变化情况,引导离绍教师及时返回绍兴,并按规定做好医学观察工作。按照“留足预留量、保证线上教育教学正常开展”的原则,分批分类有序做好教职工的返校工作。校级领导、中层干部和相关工作人员要提前返校,统筹做好复学准备工作。符合返岗条件的教职工原则上至少在学生返校三天前全部到岗到位,并统筹开展专项培训、防疫准备。对于不能如期返校的“受控”教职工,学校要做好岗位补缺等相关准备工作。
(八)调整优化教学计划。各地要指导学校做好线上教育教学与线下常态教育教学的统筹衔接工作,通过对学生线上居家学习情况的科学测评、诊断摸底,及时调整好新学期的教育教学计划,科学确定教学起点,合理安排教学进度。要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卫生健康工作,适当增加户外体育活动和自习时间,并切实加强近视联防联控工作。开学后将统筹相应时间弥补教学时间不足(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九)有序组织错时返校。疫情防控期间,各地要结合实际,加强与当地卫健部门研商后,统筹离绍学生返绍返校时间,科学做好医学观察工作。根据错时错峰要求,组织学生分批返校,具体开学时间和批次安排另行通知。各校实行“一校一策”错时上学和弹性离校,尽量错开上下班高峰,尽力避免校门口家长大量集聚,原则上500人以上学校应采取分年级错时上、下学办法,尤其是开学第一天上午要有充裕时间用于安排学生有序错峰返校,确保进校体温检测等排查工作井然有序。
(十)加强交通组织管理。各校要加强开学返校时校园周边的交通组织工作,在当地交警部门的支持下有效疏解开学交通压力。全力做好离绍返校师生从车站到学校的接运工作,不提倡师生员工乘坐公共交通上下学(班)。校车按国家疾控中心相关技术方案消毒和组织乘坐。公交专线或校车司乘人员防疫工作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强化全员体温检测。学校要在校门口设立检查点,按照“不漏一车、不少一人”要求,对所有进入学校的车辆和人员严格实施“一问、二测、三查、四处置”的“受控进入”校门检查流程。根据市教育局《师生体温检测方案及应急处置预案》(方案另发,具体流程见后),细化本校的操作办法和应急处置流程,师生员工进入学校必须逐一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的方可进校。校内宿舍楼、食堂入口也要设置体温检测点,对住校师生实行每日晨、午、傍晚、寝前体温四检,对其他师生实行至少每日晨、午体温两检,对员工实施每日晨、午、晚体温三检。非本校师生确因工作需要进校的,要落实专人接待,控制在校时长。
(十二)严格落实“七个一律”。各地各校要坚持师生员工返校条件,严格做到:无“健康码”绿码的一律不允许返校,有发烧或有咳嗽、乏力等症状的一律不允许返校,曾被确诊、疑似或接受集中隔离观察、居家隔离且无医疗机构治愈证明或无当地防控指挥部出具的相关证明的一律不允许返校,当地联防联控机制规定需要隔离的一律不允许返校。另外,幼儿园除报到当日,平时家长一律不得入园;中小学家长一律不进校园;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式配送,一律不得进校园。
(十三)精准实施应急处置。学校如发现教职员工、学生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要按照“第一时间隔离、送医、报告”的原则,对有发烧或咳嗽症状的学生,应立即为其佩戴口罩并引导至校内“临时隔离点”隔离,并及时告知家长送定点发热门诊就诊,对教职工应立即为其佩戴口罩,直接送定点发热门诊就诊;对近期有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境外国家(地区)旅居史、病例接触史的师生员工,直接拨打120处置。做好有发烧或有咳嗽等症状师生员工离校情况登记,并当天录入“绍兴市教育局返岗复学健康数据调查系统”。如果出现诊断为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应立即按照《指引》采取措施,并及时配合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对密切接触人员马上实施隔离措施,及时将疫情发生单位、地点、时间、人数、疫情经过、接触史、初步分析原因、组织救治等情况上报市教育局。
(十四)强化违禁处置管理。对不符合条件强行返校的学生,若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及时拨打110处置或拨打120送医;若体温正常的,通过校地联防联控机制直接送回其家庭。如遇学生或家长不配合检查、挑衅滋事、干扰学校秩序的,则会同当地公安、疾控部门采取果断措施阻止其进校,并及时向属地防控指挥部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送突发情况和处置信息。
(十五)实施校内网格管理。全面实施校内网格化管理,将每个班级、每个教室、每间宿舍划分为网格单元,落实班主任、宿管员、寝室长为网格员,指导师生在疫情期间不串门、不在校外租房居住。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在场所出入口显著位置张贴宣传资料和温馨提示。校医务室要做好医务人员值班值守安排。建立疫情期间学生出校门登记基本信息制度,非特殊情况一律不出校门,尽量减少与校外人员的接触。
(十六)坚决做到“八个暂停”。各校教室、宿舍、食堂等人群聚集场所每日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严禁安排学生在密闭环境下学习和活动,体育课尽量安排户外空旷的场地进行。同时,落实“八个暂停”要求,即暂停学生校内外大型集体活动;暂停组织学生参加离校类的学习、竞赛、交流、实践等活动(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中职学校顶岗实习生除外);暂停走读生晚自修;暂停组织教师参加离校教研活动;暂停小学生放学后托管服务(如家长有强烈需求的,学校可以行政班为单位进行托管,不宜安排跨年级班级组班避免交叉接触);暂停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暂停中小学校内超市营业;暂停使用所有空调(预先切断电源)。
(十七)强化饮食卫生管理。根据《校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清洁与消毒指南(试行)》要求,定期科学安排环境消杀工作。废弃口罩放置在设有标志的带盖垃圾专用桶内,校内医疗废弃物、隔离观察场所产生的生活垃圾,按医疗废弃物处理,做到日产日清。垃圾收集设施消毒每天2次,食堂、餐厅每日至少消毒一次,严防环境消杀带来的次生灾害。加强对食堂、饮用水和校外配餐等检验检查,重点检查食品原料采购与存储、加工,食堂员工体温检测,餐饮具消毒,加工场所消毒,食堂排风通气等。推行分餐制或食堂送餐制,可通过统一配餐、错时用餐、单边隔位就座、增加就餐批次等办法降低集中就餐人员密度。督促学生餐前餐后勤洗手,每批用餐结束后对餐桌位等做好清洁。暂停校外人员在学校食堂用餐。
(十八)强化师生住校管理。师生宿舍实行全封闭管理,每个宿舍区要安排专门人员实行24小时门禁管理,落实一名中层及以上干部带班,做好住校师生的身份检验和体温检测工作。要教育指导住校生做好寝室卫生,做好寝室定期通风;不共用、混用脸盆毛巾、牙缸、牙刷等用品,寝室间不串门走动。严禁非本宿舍区住宿师生进入,鼓励有条件的学生尽量走读、暂不住校。各地各校可根据当地实际确定开学后的两周内是否安排住校生回家。要切实加强幼儿园午睡室的定期通风和紫外线消毒等工作。
(十九)强化健康教育管理。各地各校要引导师生按照《校园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师生个人防护要点指南》,引导师生员工在疫情解除前不去疫情重点防控地区,避免接触疫情重点防控地区来访者,减少外出活动,不集会、不聚餐,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充分运用“开学第一课”等手段,将防疫知识教育结合在教育教学各个环节,引导师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交谈、就餐等保持适当距离,养成健康生活方式。教育师生养成勤洗手、垃圾分类投放的习惯,严禁随地吐痰,注意咳嗽、打喷嚏的卫生礼仪。
(二十)强化重点人员管理。严格落实因病缺课登记和追踪制度,及时将相关信息上报“绍兴市教育局返岗复学健康数据调查系统”。严格返岗复学审查制度,师生员工病愈或隔离期满后,需持医疗机构、属地防控指挥部等证明到学校卫生室(保健室)复核确认登记,持校医(保健老师)出具的证明返岗复学。严格家庭健康报告制度,密切关注师生员工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如出现异常情况报告属地按有关防疫要求处置。
(二十一)强化师生关爱帮扶。整合学校心理工作力量,为师生提供心理咨询、心理干预和心理支持。对于不能如期返校的学生,正常开学后要建立关爱台账。对接受隔离的学生组织开展定人定时访问,做好居家生活、心理疏导和学习方面的指导帮助;学生返校后,学校要制定个别化的教学辅导方案予以帮扶。做好特殊困难群体以及援鄂医疗队员、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的教育关爱和帮扶工作。坚持“一人一案”落实日常关爱教师,统筹各学科教师力量,实施关爱帮扶。
(二十二)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各地各个学校及时宣传疫情情况、最新政策,深入挖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的“大国担当、全民抗疫、一线战疫”等生动事例,因校制宜开展主题教育,引导广大师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生命观、价值观。做好家长和学生中对防控措施有情绪人员的思想工作,做到可疑对象一个不漏,尽力打消不具备返校条件师生的返校念头。加强网络谣言的动态巡查监测,教育师生员工理性对待疫情信息,不信谣、不传谣。组织专人关注各类舆情,及时进行回应和处置。
(二十三)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区、县(市)教体局应参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开学师生返校工作方案,加强对所辖学校的疫情防控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指导。执行“疫情没有得到基本控制前不开学、学校基本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开学、师生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得不到切实保障不开学”要求,会同当地卫健部门组织审定各校开学工作“一校一方案”并进行开学准备工作到位情况的评估验收,未能通过的坚决不予开学,确保各项防控要求落实到位。
(二十四)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各校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开学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工作。围绕开学工作建立相关工作小组,各工作小组由相关校领导任组长,各司其职做好预案制订、职责分解、工作培训、组织实施、检查督促等工作。建立学校、班级、老师、家长四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随时掌握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及时收集和确认相关信息。严格执行疫情信息定期报告制度,明确信息报告人,按规定渠道和要求及时报送。
(二十五)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复学需要凝聚社会、学校、家庭三方力量。各地各校党组织要统筹调动整合基层党组织各方资源,基层党组织要坚持守土有责,组织党员干部带头落实包干责任。充分发挥工青妇、红十字会等群团组织力量,提高全校防控积极性和有效性。及时关注和掌握“返校”人员情绪动态,深入细致排查疫情和不稳定风险隐患。妥善处置各类涉疫涉稳纠纷,真正让师生“足不出户”即可表达诉求、解决问题,严防发生因疫情引发的校园群体性事件。全面加强重点部位、人员密集场所、危险物品的安全防护,做好校园安全各项工作,落实校园安全管理各项责任。
(二十六)严肃实施督查追责。各区、县(市)教体局要层层压实工作责任,教育督导部门、责任督学要切实加强工作督查。对未如实上报健康信息的学生家长和教职工,要敦促其如实按时填报,必要时可通报属地防控指挥部协同做好工作。对摸排工作出现漏报、瞒报或工作不到位的教职员工,对未按本方案规定擅自组织学生返校的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对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不力造成师生大面积交叉感染的学校,对督导力量不到位的教育行政、教育督导部门,将根据造成的后果进行责任倒查和严肃问责。
以上工作方案具体结束时间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通知为准。
煤矿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 煤矿安全管理方案篇五
一、提升站位,充分认识明确开展走访慰问活动的重要意义
开展走访慰问活动是党的优良传统,是传递党的温暖和组织关爱的重要方式,是落实关心关爱抗疫一线人员的一项具体举措。全市各级各部门要通过走访慰问活动,加强疫情防控队伍建设,了解掌握抗疫一线人员思想动态和诉求,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把组织的关怀实实在在送到心坎上,进一步激励广大抗疫一线人员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共同营造众志成城抗击疫情的良好氛围,凝聚全社会共同抗击新冠肺炎的强大合力。
二、突出重点,切实帮助抗疫一线人员解决实际困难
本次走访慰问活动对象,突出长期奋战在抗疫一线工作人员,包括广大医务工作者、疾控人员、社区工作者、公安民警、驻宛官兵、应急救援人员、新闻工作者、企事业单位职工、工程建设者、下沉干部、志愿者等。在走访中,一是要注重慰问抗疫牺牲人员的家属和在抗疫中致残、患病人员;二是要注重慰问至今仍奋战在抗疫一线的人员;三是要注重慰问获得国家、省、市表彰的抗击新冠疫情先进个人和优秀共产党员。在走访慰问中,要倾听一线人员呼声和意见建议,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落实各项关爱政策,把组织的温暖与关爱落到实处。
三、抓实抓细,进一步强化防控措施落实
各级各部门要利用开展走访慰问活动,进一步深入一线、深入基层,深入到抗疫一线人员中,察实情、摸实底,了解掌握当前我市冬春季疫情防控存在的漏洞、短板和不足。要通过走访,走好群众路线,倾听基层声音,了解防控实情,征集建议意见,为我市进一步完善各项防控措施、扎实推进防控工作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四、加强领导,确保走访慰问活动取得实效
各地、各级各部门要带着感情和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统筹安排好本地、本系统、本单位走访慰问活动,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并带头开展走访慰问,确保活动效果。走访慰问活动要在2月10日前完成。走访慰问活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层层陪同,严禁走形式,严禁做表面文章。在走访过程中,发现的典型事例、好的经验做法以及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和建议,要及时收集报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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