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伤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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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伤改革方案
时间:2023-09-07 00:50:11     小编:灵魂曲

无论是个人还是组织,都需要设定明确的目标,并制定相应的方案来实现这些目标。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浙江工伤改革方案篇一

为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的内容和形式都要围绕着主题来展开,最终达到预期的效果和意义。那么什么样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浙江省高考改革方案,欢迎大家分享。

日前,省政府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浙政发〔2020〕11号),对高考的部分政策进行调整。

一、高中学考按年级定时定科统一安排,同一年级统一科目统一时间开考,从2020年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实施。

二、外语和选考科目成绩从2年有效改为当年有效,从2021年1月考试起实施。

三、选考科目等级赋分的分差由3分改为1分,从2022年1月选考起实施。

四、录取分段由三段改为两段,从2021年招生录取起实施。

五、语文、数学和外语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从2023年起实施。

六、职业技能操作考试作为合格性考试,由省统一标准、市县组织,考试合格作为报考条件,职业技能理论知识考试仍全省统一组织,从2022年招生录取起实施。

以上六项措施,因为适用的起始年级不同,所以实施时间有所区别。为确保高考综合改革的平稳实施,省政府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相关改革和保障措施的落实。同时要加强高考综合改革的条件保障,特别是充分考虑高考综合改革后高中教师工作量变化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激励措施,努力保障和提高高中教师的收入待遇。我们也呼吁全社会加快转变教育理念,纠正单纯以升学评价教育、学校和教师的片面教育观、人才观、质量观、政绩观,为高考综合改革营造良好的环境。

关于进一步做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相关政策的解读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经省委常委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近日已经印发。现将《通知》制订背景及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1、高考改革试点成效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在全国首批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是党中央、国务院交给我省的重要任务。本轮高考改革,我省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各类人才和维护社会公平出发,全面推进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初步构建了更加公平公正、科学高效和丰富多样的高考招生制度,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主要体现在:

一是改革平稳落地。围绕“实现学生成长、国家选才、社会公平三者有机统一”要求,我省积极稳妥推进改革完善举措,现已顺利完成三轮高考招生录取;从历次调研及第三方独立评估看,对改革成效是有共识的。

二是改革方向正确。坚持立德树人,统筹推进教育教学、考试、招生、管理等综合改革,建立了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文理融通、多元录取的高考招生体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打破“一考定终身”,促进高中学校的课程改革和特色发展,撬动高校专业建设和育人模式改革。

三是群众总体认可。据2019年1月第三方独立评估,新高考录取新生、高中学生对我省高考改革的满意度分别是81.7%、79.9%,表明“改革为了学生”的目的基本达到;高水平大学在招生上积极支持改革试点,广大考生对新高考改革的获得感进一步提升。

2、高考改革试点为什么要不断完善?

对高考改革试点方案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完善,有两方面原因:

一是对国务院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有关改革试点省份要“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总结经验、调整完善措施”。

二是对改革试点客观规律的尊重。本轮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直面长期阻碍素质教育实施的“唯分数论”“一考定终身”“既严重偏科又个性缺失”等老大难问题,不等不推不绕,迎难而上,是1977年恢复高考以来链条最长、涉及面最广和力度最大的一次改革。作为先行试点省,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五年的实践积累了经验,取得了成效,但在改革的系统性和协同性、条件保障和能力建设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全省教育大会明确了高考改革“坚持改革不动摇、完善改革不停步”。我们一方面要坚定信心,坚持改革不动摇,一方面要立足现阶段实际,更好地处理科学选才和公平选才、理想目标和现实条件的关系,更好地克服功利应试惯性等因素的阻碍,循序渐进,行稳致远。

3、本次《通知》制订总体上是怎么考虑的?

主要考虑:坚持深化改革,努力实现积极推进和稳妥推进相统一、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相统一、促进公平和提升效率相统一。坚持立德树人,切实做到以生为本,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协同推进,加强组织保障,进一步强化高校招生端的牵引作用、中学端的推动作用、社会端的助力作用,凝聚学生、家长、教师和社会的思想共识,为高考综合改革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

4、本次《通知》是怎样形成的?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举措全面落地后,我省边实践边探索,一直坚持做好进一步深化改革的一系列基础性工作。本次《通知》的形成,是全面调查、多轮评估和严格论证决策的过程。2018年年底,省政府成立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完善高考改革方案。2019年1月以来,省委、省政府、省政协等领导牵头深入基层广泛调研,面向社会、高校和中学听取意见建议,并多次主持召开专家咨询会。省教育厅组成三个调研组分别面向省内中学、高校、市县教育局、省内外教育和测量专家进行调研,共召开座谈会64场,访谈对象1100余人;线上调查回收有效问卷10万余份,在广泛调研基础上提出了完善高考改革试点的初步思路和方案。与此同时,我省专门聘请第三方开展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独立评估,并先后启动两个轮次的自我评估,分别形成评估报告。

在这一系列工作基础上,省政府多次专题研究讨论,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和省委常委会决策同意,并按规定履行报审程序之后,最终形成并向社会公布本次《通知》。

5、学考为什么调整为按年级定科定时统一安排?

2014年启动改革试点时,学考一年提供两次机会,允许不同年级学生同时参加考试,是鉴于我省深化高中课改,实行弹性学制,允许学习能力较强的学生提前完成高中学业。五年的实践表明,这样的学生为数甚少。而在功利应试倾向较普遍存在的情况下,这样的安排反而给部分学校功利性“抢跑”提供了便利。为了杜绝功利性“抢跑”造成学生负担重、教学秩序受冲击的现象,《通知》对高中学考的'安排作了适当调整。鉴于我省高中将从2020年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启用新课标,因此《通知》明确从这一级学生开始实施学考定时定科的调整,以有利于考试安排与教学安排调整保持同步。

6、外语和选考科目成绩调整为当年有效的原因是什么?

外语和选考科目成绩2年有效,是与高中课改学分制和弹性学制配套设计的,也与高二学生可参加选考有关。鉴于2017年省政府已下文将选考科目的2次考试集中在高三年级安排,同时为避免给部分学校功利性“抢跑”提供便利,避免不同年级学生之间的不平衡,《通知》将外语和选考科目成绩从2年有效改为当年有效,并明确从2021年1月考试起实施。

7、选考科目等级赋分怎样调整?

2014年我省启动新高考时,为了使不同选考科目的成绩可比,采用等级赋分,设21等级,分差为3分。这次《通知》规定,从2022年1月选考起,选考科目在原基础上进一步细化赋分,分差由3分改为1分。这是为了增强选考科目考试的区分性。

8、招生录取为什么分两段进行?

我省新高考招生录取办法制订时,为了使学生、家长和教师有一个适应期,对考生分三段录取,同时在录取办法的解读材料里明确条件成熟时逐步减少分段。迄今新高考招生录取已经平稳实施三年,考生、家长和高校均已适应新高考的评价和录取模式,减少招生录取分段的条件已经基本成熟。经广泛征求意见和综合利弊分析,《通知》改分三段录取为分两段录取,从2021年招生录取起实施。这样调整有利于扩大学生的选科和选专业的范围。

9、怎样进一步完善高校招生职业技能考试?

职业技能操作考试作为合格性考试,由省统一标准、市县组织实施,从2022年招生录取起使用;职业技能理论知识考试仍全省统一组织实施。

这样做,一方面持续体现了高职院校对考生职业技能素养的要求,有利于中职学校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一方面也考虑到了全省统一组织操作考试的复杂程度,有利于高职院校更好地把握统一的衡量标准。此外,也与当前国家实施高职院校扩招的实际相吻合。

10、深化高考改革试点保障措施有哪些?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地方党委、政府对高考综合改革的属地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相关改革和保障措施的落实。要求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改革合力,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实到位。

二是凝聚思想共识。大力宣传深化高考综合改革的重要意义。分级分层分类开展培训,引导转变教育理念,积极投身高考改革。建立健全符合教育规律的评价机制,纠正单纯以升学率评价教育、学校和教师的片面教育观、人才观、质量观、政绩观。

三是加强高考综合改革的条件保障。在现有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内,适度增加普通高中的附加编制数量,用于配置普通高中专任教师。充分考虑高考综合改革后高中教师工作量变化的实际,在绩效工资及年度考核奖分配时充分体现绩效和激励因素,向工作量增加较多的教师倾斜。提高普通高中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加快学科教室、创新实验室等教学场地建设。加强考试招生工作队伍专业化建设,建立入闱命题(制卷)专业人员工作保障机制,加快命题基地建设,提升命题和考试质量。

浙江工伤改革方案篇二

近日,浙江和上海同时公布各自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从今秋入学的高一新生开始实施“新版高考”。按照国务院的要求,试点也要为其他省市区的高考改革提供依据。两地此次的改革方案不仅涉及统一高考,还包括高职招生等招考方式。根据方案,两地统一高考总成绩均由“3+3”组成,不分文理科,外语实行一年两次考试。

不分文理科,改为“3+3”模式

上海现行统一高考是“3+1”文理分科模式,统一高考期间必考语、数、外,另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6科中自选1科,总成绩600分。自2019年起,模式将变为“3+3”模式,不分文理科,取消统一自选科目考试,总分增至660分。

浙江现行高考共分3类考试科目设置模式,均文理分科,总分分别为750分、810分和550分。自2019年起,浙江统一高考总成绩满分为750分,模式也改为“3+3”,不分文理。

“多次考试科目”浙沪安排不同

上海、浙江均明确外语考试一年两考,其中一次均安排在6月。另一次,上海定在1月春季高考中进行;浙江定在10月,与选考科目同期进行,第一次尝试将是2019年10月。

浙江选考和外语成绩两年有效,据浙江省教育厅负责人介绍,这是以考生参加6月全国统一高考首日为基准日期,倒推两年时间来计算的。

浙填报志愿与投档按考生成绩分段进行

国务院此前要求,自2019年起,要在有条件的省份开展录取批次改革试点。对此,上海2019年开始合并本科第一、第二招生批次(上海无“本三”批次),浙江也要求从2019年起不分录取批次。

在填报高考志愿的时间上,国务院此前要求推行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而上海是仅有的两个考前填志愿的地区之一,此次方案并未涉及是否更改此事。上海市教委负责人向记者证实,上海高考本科志愿(含军事、公安类专科)仍实行考前填报志愿;浙江则规定,考生填报志愿与投档,按考生成绩分段进行。

统一高考总成绩

3+3

750分,不分文理

必考科目

外语一年两考,考试时间为

6月10月

选考科目

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

选择3门,每年都提供2次考试机会,成绩2年有效

志愿录取

录取不分批次,实行“专业+学校”志愿,按专业平行投档。2019年10月开始实施选考科目多次考试,2019年10月开始实施外语科目多次考试。

3+3

外语一年两考,考试时间为

1月6月

思想政治历史地理

生命科学物理化学

选择3门作为选考科目,参加相应等级性考试

2019年起,合并本科第一、第二招生批次,并按学生高考总分和院校志愿分学校实施平行志愿投档和录取,探索学生多次选择、被多所高校录取的可行性,增加高校与学生双向选择机会。

亮点一

浙江志愿将由“专业+学校”组成

在录取改革的其他环节上,浙沪的试点规定有所不同。例如,浙江规定将实行专业平行投档,上海则分学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和录取。

改革后,浙江考生的高考志愿将由“专业+学校”组成,而上海允许高校对符合报考条件并达到学校投档分数线的考生,再分学科大类(或专业)提出优先录取的条件。

如何理解改革后的浙江“专业(类)”志愿?浙江省教育厅负责人介绍,考生志愿既可以是同一个高校中的不同专业(类),也可以是不同高校的同一专业(类),还可以是不同高校不同专业(类),从而让考生报考高校专业的选择权得到更充分的尊重。

亮点二

上海春季高考录取考生可“二选一”

此前,有不少业内人士呼吁,让考生可以一档多投,被多所高校拟录取,从中选择一个高校入读,但实质进展不多。2019年,福建开始在该省艺术类单独提前批实行一档多投改革,后在2019年和今年,又分别首次实行高职单招录取和在艺术类本科招生中实行一档多投改革。

而此次综合改革中,上海、浙江都将探索一名考生可被多于一所高校录取的方式。

浙江将焦点放在高职提前招生中,规定考生可报多所高校,并可同时被多所高校拟录取,从中选择确认一所录取高校,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考试招生。

上海则先通过春季高考实现。上海市教委官微图表显示,自2019年起的上海春季高考将面向高中应届生开放,推行一个学生可被两所学校录取的办法,考生最终选择一个学校入读。

浙江工伤改革方案篇三

近日,浙江省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若干意见》。其中有几项规定值得关注:一是今后物理选考科目将设置保障数量:6.5万。当物理选考科目某次考试赋分人数少于6.5万时,将以6.5万(而不是实际人数)为基数,按规定比例计算各等级人数,从高到低进行等级赋分。其他学科出现同样的问题时,也采取同样的办法。二是在考试时间上做了调整,将所有选考科目考试调整到高三进行,同时把考试时间从原来学期中的10月、4月,调整到学期结束时的1月、6月。)

浙江省和上海市作为深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承担着先行先试、探索经验的任务。这是一项前人没有做过的开创性的工作,难度可想而知。目前,浙江的高考改革工作已经平稳有序推进了三年,今年8月顺利完成了新高考录取工作。浙江的试点工作,在增加学生的学科选择权和考试选择权,分散学生考试压力,促进学生全面有个性的发展,破解“一考定终身”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尝试。

浙江省是全国首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地区之一,是改革的先行者,承担着先行先试、摸索经验的重任。高考改革之路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在浙江高考改革中也出现了一些争议点,最突出的表现为部分学生、家长和学校带有功利性使用手中的选择权。该行为严重违背了新高考改革的初衷,引起了舆论关注以及社会争议,成为高考改革路上的“焦点”。此次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若干意见》,明确物理选考的保障数量、调整学考选考时间等规定,及时有效地对社会关切的问题做出了回应。该《意见》是对高考改革中发现的新问题进行的及时纠偏,此举措有利于完善新高考制度,促进高考改革顺利进行。

改革是一个摸着石头过河的过程,是一个不断修正、不断深化的过程。为推进高考改革的顺利进行,消除社会争议,让教育更加人性化、改革措施更合理。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着手。

第一,切实了解学生、学校乃至国家的需求。经常性召开座谈会,及时征求教师、专家、学生、家长以及高校、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招生机构、人大、政协等社会各界代表的意见。第二,结合实际,科学制定高考改革方案。从实际出发,全面考虑,贴近实际需求。本着实事求是、严谨的改革精神进行多次的研究讨论、反复的考察对比,不断优化改革方案。第三,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科学使用手中的话语权、监督权,充分将自己对改革的意见建议表达出来。第四,加强社会宣传引导。教育部门应加大对改革方案和政策的解说,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

高考改革是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当前试点改革进入深化攻坚阶段,各项制度更加需要精准化、精细化。相信通过社会各界的齐心协作,试点地区的改革也将趋近高考改革的初心和目标。

浙江工伤改革方案篇四

一是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需要。全会《决定》指出:探索招生和考试相对分离、学生考试多次选择、学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机构组织实施、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参与监督的运行机制,从根本上解决一考定终身的弊端;逐步推行普通高校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机制。探索全国统考减少科目、不分文理科、外语等科目考试一年多考。国务院《实施意见》确定,2014年上海市、浙江省分别出台高考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本次改革就是以这些要求为指导所进行的主动探索和实践。

二是适应我省深化高中新课程改革的需要。我省从2012年开始全面推行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其最突出的特点是强调选择性,有效减少必修,全面加强选修,把更多的课程学习选择权交给学生,把更多的课程开发选择权交给老师,把更多的课程设置选择权交给学校,实现学生在共同基础上的有差异发展。选课走班对考试提出了深化要求,改革高考招生制度,扩大学生选考权,是对普通高中课改的积极回应和促进。

三是推进完善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需要。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要求,这些年,高校考试招生制度一直沿着“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方向,围绕科学选才和公平选才的主线,进行多方面探索改革。当前改革已进入深水区,在坚持高考制度公平公正的价值追求的同时,切实解决统一高考选拔评价标准、方式相对单一,学生和学校选择空间较小,一考定终身等问题,推进素质教育,已成为高考制度改革必须逾越的沟坎。整体规划和推动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我省2013年7月正式启动研究高考招生制度综合改革方案。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先后召开一系列座谈会,并分赴11个设区市,广泛听取市县教育局长,本专科高校、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校长和部分教师、专家,招考机构负责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各方面的意见,我省高中学校负责人绝大多数都参加了相关征求意见会。

设计高考招生改革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要,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各类人才和维护社会公平出发,实施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构建更加公平公正、科学高效和灵活多样的高校考试招生制度。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作为改革着力点,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强化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和多元录取机制,增加学生的选择性,分散学生的考试压力。加强政府宏观管理,健全社会监督机制,确保高校考试招生公平公正。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浙江工伤改革方案篇五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要,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各类人才和维护社会公平出发,实施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构建更加公平公正、科学高效和灵活多样的高校考试招生制度。

(二)工作原则。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作为改革着力点,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强化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和多元录取机制,增加学生的选择性,分散学生的考试压力。加强政府宏观管理,健全社会监督机制,确保高校考试招生公平公正。

二、基本内容

全面深化统一高考招生改革,进一步完善高职提前招生、单独考试招生和“三位一体”招生改革,加快建立多类型、多元化考试招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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