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卫生五清一改 道路环境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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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卫生五清一改 道路环境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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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目标是置顶工作方案的重要环节。在公司计划开展某项工作的时候,我们需要为领导提供多种工作方案。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各种因素,包括资源的利用、风险的评估以及市场的需求等,以确保方案的可行性和成功实施。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策划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环境卫生五清一改 道路环境整治方案篇一

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时间为 8月27日——9月4日 三、 活动内容及目标要求 (一)、活动内容 1、村庄建设规划的编制情况,(我镇已完成镇驻地、xx庄、xx庄、寨的规划编制),其他村尽快完成编制。

2、“三清”(清理粪堆、垃圾堆、杂草堆)。省道两侧镇驻地,各村主次干道都要在规定时间内清除干净,并以管区为单位集中处理垃圾。

3、镇政府成立卫生保洁队伍,由建委负责,各村成立2-8人的卫生保洁队伍,马上开展活动,并建立长效机制。

4、“五化”工作。开展好硬化、净化、亮化、绿化、美化,重点做好 路灯修缮,废旧物品收购站的治理,主次干道路肩杂草、垃圾清除工作。 (二)、目标要求 1、通过环境综合整治,我镇驻地和各村达到村容整洁卫生,配套设施齐全,路面硬化整洁,垃圾收集及时,村风文明健康的标准。

为强化领导,我镇成立由镇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各管区书记,主任对管辖村环境综合整治负总责,各包村干部是该村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要靠上去做工作,负起责任,真正达到以检查促工作,促进我镇新农村建设上台阶的目的。

xx镇人民政府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环境卫生五清一改 道路环境整治方案篇二

为全面提高城管理水平,营造良好的城环境,为广大城县居民提供整洁、文明、规范、有序的生产生活环境,迎接x级精神文明现场会召开,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从根本上解决城县“脏、乱、差”问题入手,组织社会力量,高起点、高质量、高效率地对城县环境卫生进行综合整治,实现“净化、绿化、亮化、美化、畅通”的目标。

一是坚持统一领导、单位承包的原则。此次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行、县两级统一领导,各单位、各部门按所承包责任县域、路段具体负责完成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任务。

二是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的原则。各单位、各部门一把手为此次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出现问题将严格追究责任人责任。

三是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原则。大环境卫生整治是一项长期工作任务,各单位、各部门要从整治工作实际出发,注重源头治理,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注重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从巷道硬化、树池维修、广告牌匾更换等方面予以资金支持,服务广大民群众。

四是坚持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原则。各单位、各部门要组织开展每周五干部职工上街捡拾垃圾行动,以实际行动号召和带领民群众参与城管理、保护城环境,不断提升民城意识和文明意识。

(一)容貌整治

1.乱贴乱画整治。对沿街墙体、建筑物、居民小县、居民楼道等所有地方的乱贴乱画、乱写乱涂要彻底清除。

责任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7月30日前达标,并形成长效机制。

2.临街建筑物整治。按照责任路段划分,对责任县内所有临街建筑物立面进行粉刷、更新(责任单位:及县两级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清洗(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8月30日前。

3.占道经营整治。彻底清理街路、小县内的店外店、水果摊、饮食摊等一切形式的占道经营;清除占用人行步道摆放经营的鸡架、鸟笼、兔笼以及建筑材料等商品、物资。

责任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8月25日前达标。

4.露天食品加工(经营)、室外烧烤整治。严格按照食品卫生管理要求,坚决取缔沿街及小县内的露天食品加工(经营)、室外烧烤。

责任单位:县卫生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8月25日前达标。

5.牌匾广告整治。(1)牌匾。按照1店最多2牌、整齐划一的标准要求,对多余的牌匾、落地牌匾一律清除;牌匾内容必须与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相一致,对字迹残缺、掉漆、褪色、歪斜的牌匾要及时修复;新办工商经营业户设置的牌匾要达到标准要求,达不到的禁止开业。(2)户外广告。对户外高空广告、墙体广告、路标广告、车体广告、天桥广告、自行车架广告、候车亭广告以及过街横幅等进行集中治理,破旧的要更新,损坏的要修复,违规的要清除;除重要节日,重大政治、经济活动的宣传外,其他庆典宣传、商业宣传、政策法规宣传、纪念宣传一律不得设置过街横幅;空白广告牌要上公益广告,不准有空白版面;永久性广告必须有明设施,夜间能够亮起来否则一律拆除。

责任单位:县工商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9月20日前达标。

6.建筑工地整治。施工工地一律按规定标准进行围圈,并书写经城管办审查的宣传口号;围圈外不准堆放任何建筑材料及杂物;工地的出入口要保持整洁,无杂物、无污水淤泥,严禁车辆带泥上路;除特殊情况,取得主管部门批准外,任何单位不得占用道路作业、施工;工地施工现场的绿化和政公用设施必须保持完好,并设置保护措施;工地食堂、工棚、临时厕所必须达到卫生标准要求;完工的基建工地必须做到工停料净场地清。

责任单位:县建设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8月30日前达标。

7.广场、街路及参观线路沿线卫生整治。加强各类广场、街路及参观线路沿线的卫生管理,开展全天候清扫保洁,严格禁止各类车辆进入广场,破损缺失的果皮箱要及时修复补齐,达到设施完好、路面整洁、无践踏绿地草坪的标准。

责任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9月20日前达标。

圾清运车内,无隔夜暴露垃圾;二是严禁及县内所有单位和个人随处丢弃各类垃圾;三是严格禁止沿街商业和饮食网点向马路雨水井口倾倒污水、污物。

责任单位:县工商局、县卫生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9月10日前达标,形成长效机制。

9.城亮化整治。破损缺失的公园灯、河岸灯、路灯、楼体灯、商业灯箱等照明设施,破损的要修复,缺失的要补齐。具体要求:一是沿街商业网点的灯箱、霓红灯、街头橱窗要全部亮起来;二是沿街单位的门前、办公楼、庭院要亮起来;三是广场的照明灯、地灯、景观灯要亮起来;四主次街路的路灯要全部亮起来。

责任单位:县工商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9月15日前达标。

10.加强犬类等禽畜管理。禁止各类犬在广场、街路等场所内随地便溺,对已发生随地便溺的粪便由犬主人负责清除,对不清除者由县执法局予以处罚;在规定的县域内遛狗者必须由狗主人用缰绳牵引,防止犬类伤人事件发生,对无缰绳牵引者由公安部门予以处罚;对其它不符合城管理规定的豢养行为,由及县公安局、县执法局按照无主禽畜进行全面清理、收容。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9月10日前。

(二)公共绿地和街路、参观线路沿线绿岛整治

全面补齐公共绿地和参观线路沿线绿岛内残缺不全的花草树木,不得出现黄土裸露的空地;清除杂草;花木要定期修剪;进一步加强管护。

责任单位:及县林业局

完成时间:8月15日前,并形成长效机制。

(三)社区卫生整治

1.彻底清除有物业条件的居民小县及居民楼道、阳台、自行车棚内的乱堆乱放,乱搭乱建,做到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阳台规范整洁,车棚内车辆摆放整齐,楼体干净。要逐个小县、逐个楼道、逐个车棚进行整治。

2.定期进行下水井的清掏和管道的疏通,及时解决下水外溢问题,保持排水畅通。

3.小县路面无塌陷,无破损,无积水,无白色污染,做到全天候保洁。

4.小县内树木花草缺失的要一次性补齐,被居民占为菜地的必须恢复。

5.新竣工的居民楼必须同步进行保洁交接,交接前的保洁由街道办事处负责,交接后由保洁物业公司负责,不准出现保洁空档造成垃圾积存。

责任单位:县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8月20日前达标。

(

1.实行城卫生日和周末卫生日制度,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各单位要组织落实每月4日的城卫生日和周末卫生日制度,彻底清除单位庭院内的卫生死角,做到单位庭院内及周边无积存垃圾,无白色污染,无乱堆乱放,无乱贴乱画,“门前五包”责任落实到位。

2.庭院内路面平整,无坑洼,无破损,排水畅通,道路硬覆盖率达到100%,室内外厕所结构完好,符合卫生要求,5-10月每周消杀一次。

3.彻底清除“四害”孳生地,定期组织开展除“四害”药物消杀,进一步完善除“四害”防灭设施。

4、大力开展庭院绿化美化,临街建筑物要拆墙透绿、亮化、张挂迎会办会宣传标语。

责任单位:县各行政企事业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间:8月20日前达标。

(五)场卫生整治

1.严格治理场外经营。各类场严格禁止摊位外溢,主次街路的临街商铺及商亭不准店外摆放(堆放)商品经营,坚决取缔小商小贩占道经营。

责任单位:场摊位外溢由县工商局负责,其余(含早、夜)由县执法局负责

完成时间:8月30日前达标。

2.全面实行场全程保洁。各类场(包括早、晚)实行垃圾袋装化管理,由收取卫生费的单位根据实际需要设专职保洁人员,进行场的全程保洁。全程保洁的标准是从上到散,保洁员在岗在位,摊位内外整洁,垃圾袋装化,无落地垃圾,散地净。

完成时间:8月30日前达标。

六)行业卫生整治

1.加强对饮食服务、食品加工、食品销售、美容美发、公共浴池、娱乐场所、商场超、宾馆旅店等行业和公共场所从业单位的清理整顿,对不具备条件、达不到标准的要坚决关闭。对“五小”行业(即:小饭店、小旅店、小理发店、小食杂店和小浴池)的整治要作为重点,全面提高“五小”行业卫生管理水平。一是完善“五小”行业的基础设施,做到各项设施齐全。二是加强“五小”行业的日常卫生管理,达到经常化。

2.加强火车站、客运站等窗口单位的卫生管理,做到站容站貌及车体整洁,候车室清洁,保洁到位,四壁无尘,窗明几净,站台及停车场整洁,无垃圾积存和暴露。

责任单位:县卫生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交通局、临河火车站。

完成时间:8月30日前达标、坚持经常。

(七)交通环境整治

1.继续加大残疾人三轮车、人力三轮车、电动三轮车非法营运的整治力度,坚决取缔残疾人三轮车、电动三轮车和无证人力车的载客营运。

2.进一步加强及县繁华地段、商业网点、学校周边等交通乱点乱段的治理,禁止客运、货运、出租车等车辆随意乱停及在停车点长时间停放车辆。

3.坚决杜绝各种车辆、行人乱闯红灯和各类机动车乱鸣喇叭现象。

4.对缺损、不洁的交通标志或设施进行修补、洗刷。

5. 严格禁止各类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及人行步道上行驶或停放,一经发现,启动贴单处罚程序进行处罚。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9月25日前达标。

1.全面整治饭店油烟污染,排油烟必须通过高出楼顶的管道排放,坚决禁止直接向室外排放。已经造成的墙体污染要彻底清理,管道漏油的要全面维修,保持完好。

2.全面禁止商业网点利用高音喇叭招揽生意和小商小贩走街串巷用电子喇叭叫卖的扰民行为。

3.对及县现有的废品回收站点要全部排查,在城县外统一规划、进入再生资源场及收购亭,及时送往废品回收公司,不得出现占道和乱堆等污染环境现象。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

完成时间:8月30日前达标。

(九)违章建筑整治

彻底拆除沿街两侧、居民县、场内、单位庭院内等私搭乱建的商亭、板房、塑料棚、偏厦、围栏等各种违章建筑。

责任单位:县建设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9月25日前达标。

(十)城乡结合部卫生整治

1.彻底清除积存垃圾。继续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城县出入口、城郊村屯、铁路公路沿线等处积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清除力度,达到无垃圾积存。

2.加强日常卫生管理。城乡结合部要保证垃圾日产日清,城县出入口、环城公路要保证达到无乱倒垃圾、无乱堆物料、无乱搭棚屋、无乱开店铺的标准。

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各乡镇、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8月10日前达标。

(十一)巩固除“四害”成果

1.“四害”孳生地治理。及县内所有的垃圾场、垃圾中转站、垃圾箱、公厕及南北河等场所,要全面进行环境卫生清理,定期进行药物消杀,达到无暴露垃圾,公厕周围洁净,水体清洁无漂浮物。

2.“四害”防治设施建设。居民县、单位庭院要按照防治标准在各自辖县室外建立灭鼠毒饵站,毒饵站内要长期投有灭鼠药物;粮库、食品加工、餐饮、食堂等重点防鼠单位以及所有单位的各类库房,要设置毒饵盒、防鼠门板、防鼠网;餐饮、食品加工、食品销售、宾馆、旅店、招待所、商场、医院等公共场所和单位,要根据不同情况,采用物理隔离、电子驱赶等方法,设立防蚊蝇设施。

3.“四害”药物消杀。(1)灭鼠。开展一次全秋季统一灭鼠活动,及县内所有单位、场所、公共地带都要投放有效灭鼠药物,达到全面覆盖,把鼠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2%标准之内。(2)灭蟑螂和灭蚊蝇。以餐饮、宿舍、旅店、室内场、单位食堂、医院病房等服务行业为重点,在环境卫生整治的基础上,采取药物消杀的方法,开展统一消杀活动,确保蟑螂、蚊蝇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之内。

责任单位:及县爱卫办、及县卫生局、及县水务局、及县食药管理局、及县商务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四害”防治设施建设8月15日前完成,秋季统一灭鼠9月25日前完成。

(十二)建立健全健康教育宣传栏

居民社县、窗口单位都要设立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卫生部门要结合卫生防病、国家卫生城建设以及群众关心的卫生热点问题等提供宣传内容,做到宣传资料保存完整,每月更换一次。

责任单位:及县卫生局、及县爱卫办、住建委、县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间:8月30日前,坚持经常。

(十三)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及管理

1.人行步道及巷道路面卫生整治

(1)对责任县内主次街路人行步道、居民巷道内路面、树池、花池的破损、塌陷、隆起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出现破损、塌陷、隆起的,必须修复。

(2)将所有与黑色路面交叉的未硬化居民巷道从油路向里延伸硬化50米。

(3)加强人行步道和居民小县内路面的挖掘审批管理,未经主管部门审批,严禁挖掘人行步道和小县硬化路面。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8月30日前达标。

2.公厕、垃圾转运站建设及管理

一是已建成的水冲公厕要全部对外开放,同时沿街的机关办公场所和个体商户室内的水冲厕所也要全部对外开放。近年来小县开发中新建的水冲公厕、垃圾转运站,因各种因素改作它用的必须恢复。二是在商业县和繁华路段设置足够的可移动公厕。三是对破损的公厕要及时维修,按公厕卫生标准进行清扫、清掏及定期消杀。及县所有公厕(包括机关、商户室内的水冲厕所)都要设置统一、醒目的标志。

责任单位:住建委、县建设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8月30日前达标。

3.果皮箱、垃圾箱(池)建设及管理

丢失的果皮箱、垃圾箱要补齐,轻微破损的要修复、粉刷和维护,完好、美化率达到100%,保持箱体和池体、平台整洁。在平地上散布的垃圾收集点要坚决取缔,以封闭式或地埋式垃圾池(箱)取代,定期对现有的所有垃圾中转站进行消杀。

责任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果皮箱修补8月20日前达标,其他9月30日前达标。

4、其它公用设施维护管理

全面修复补齐街路、巷道丢失破损的各类井盖和雨水井箅子;全面疏通给排水管道;全面修复补齐居民社县、广场破损丢失的各类健身器材;全面修复补齐及县内破损残缺的路牌指示标志。

责任单位:及县文体局、及县水务局、及县交通局、及县公安局、县执法局

责任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x月30日前达标。

5.引导规范民社会卫生行为

尝试实行垃圾分类袋装奖励机制;积极开展餐厨垃圾处理试点工作;按照“疏堵结合”的理念,学习乌鲁木齐风味小吃街卫生整治的成功经验,尝试在就业一条街至科文小县段打造“河套风味夜排档一条街”;在三河湾小县门前空地设置“商品展销县”;在四季花城门前设置“棚及县”;在明珠城小县门前设置“夜及县”,逐步把烧烤车等流动商贩就地、就近引导入经营、进而取缔马路场。

责任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x月20日前启动,并形成长效机制。

(十四)加大宣传力度

对城县环境综合整治要进行全程宣传报道。各新闻单位要确定1名领导专门负责,抽调精干力量进行专门的采编报道。

日报、晚报要开辟专栏,电视台、广播电台要开设专题节目。

责任单位:广播电视局、县日报社。

完成时间:全程跟踪报道。

从20xx年x月1日开始至20xx年8月31日结束,具体安排是:x月1日召开动员大会,全面进行宣传发动;动员大会后,按照本方案规定的目标、标准和完成时限,全面进行建设和整治;按照规定的完成时间、质量标准严格进行验收。

(一)加大舆论宣传和监督力度。宣传报道工作组要负责督导各新闻单位围绕的各项工作做好宣传报道,对会战的进程,典型事例,重点工作,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的做法、经验,进行全方位的宣传报道。同时,要继续实行“联带责任追究到尖,整改反馈跟踪到边”的责任追查制度,对顶着不办、拖着不干、整治不力的部门、单位、个人进行公开曝光、跟踪报道。

(二)定期通报。按照整治工作任务要求,对责任单位和监管单位每半月进行一次检查通报。此外,整治办每周一次工作例会,调度情况,研究问题,确定解决问题的办法,发工作通报。

(三)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由整治办、监察局、政府督查室组成责任追究小组,对工作组上报的问题进行责任倒查,追究不履行职责、管理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直接责任人和主管领导在电视上公开检讨。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推诿扯皮、工作拖拉、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造成严重后果的,由监察局进行纪律追究。

(四)加大督导力度。一是各工作组要加强对各责任单位的督查、督办,分阶段进行检查验收,对到期完不成任务的进行通报,限期整改。二是各监管责任单位要有计划、有目的地对其负责监管对象的整治情况进行督导。三是各责任单位要对照整治方案的标准和完成时限及时开展工作,确保百日整治的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一)精心组织,全民发动。根据委、政府的部署,抓紧制定本单位、本部门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积极组织本部门、本行业、下属单位、党员干部开展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努力提高环境卫生整治质量。

(二)明确责任,细化任务。各部门主要领导是这次综合整治的第一责任人,要结合本部门实际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加强督查考核力度,努力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人人动手、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积极开展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

(三)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从7月1日开始,各单位要对下属单位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任务落实进度缓慢,工作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

(四)营造氛围,大力宣传。要加强民卫生教育,各单位充分利用电子屏、标语、广播等宣传阵地,要制作和播放文明礼仪、环境卫生方面的栏目,大力宣传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目的、意义和主要内容、工作成效等,努力提高广大民群众卫生意识、文明意识、参与意识,迅速掀起临河城县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的热潮。

环境卫生五清一改 道路环境整治方案篇三

为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加强环境保护,认真开展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切实防范环境风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 】 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的通知》( 函【 】 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政治方案的通知》( 办发【 】 号)要求,结合××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排查整治目的

通过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促镇内工业企业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严格日常环境监管,提升监管水平,落实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环境监管责任;对排查出的各类环境问题和环境违法行为,制定整改计划,依法处理并督促整改落实,切实防范环境风险。

二、排查重点及内容

(一)排查工业重点行业废水、废气、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情况

物产生单位申报登记、贮存处置、转移联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备案等规范化管理情况,危险废物应急预案和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危险废物处理单位遵守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重金属污染防治情况(包括重金属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废水、废气中重金属污染指标排放达标情况,尾矿库、危险废物库等重金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场所环境管理情况)。

排查2015年1月1日以来受过环境保护行政处罚企业的整改情况;2015年1月1日以来发生过污染实际那的企业消除污染、整改环境隐患的情况;因环境问题受到群众多次投诉,或者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及媒体高度关注、污染严重企业的调查处理及整改情况。

(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情况

排查镇内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情况;水源保护区标识、界桩、界碑、隔离栏等保护设施落实情况;水源保护区内工业污染源整治情况。

(四)重点环境信访案件的办理情况

重点环境案件查处情况;、市政府领导批示及市环境保护局转办的重点环境案件查处情况;其他重点环境信访案件的查处情况。

(五)核与辐射安全、“十二五”环境保护重点规划和生态安全情况

排查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放射源转让审批及备案的落实情况,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运行及维护、管理制度制定落实情况,废旧或闲置放射源送贮及备案情况,废旧金属回收熔炼企业辐射监测设备及监测制度落实情况;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重点项目完成情况;自然保护区内生态保护和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等落实情况。

排查小微型企业环评及“三同时”制度执行排查整治情况、废水、废气处理处置整治情况,乡(镇、街道)集中饮用水水源的环境风险情况。

三、排查办法

(一)认真开展自查,落实主体责任

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企业和建设项目要对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本次排查整治工作的要求,积极开展自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并配合做好检查以及信息填报等工作。

(二)全面组织排查,强化属地监管责任

各村(居)委会及有关单位要按照要求,在近年来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各类专项排查及日常监督的基础上,查缺补漏,结合当地实际,成立环境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做到主导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职人员专门抓的要求,全面、深入、细致地对建设项目和重点行业进行排查,对重点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加大查处整治力度。

四、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5年3月15日前)

镇人民政府成立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排查和整改阶段(2015年5月1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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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卫生五清一改 道路环境整治方案篇四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改善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打造清洁、生态品牌,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在镇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市场环境综合专项整治行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市委、市政府“三城同创”战略部署,结合镇农贸市场环境现状,集中开展一次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占道经营、店外店、摊外摊、机动车占道揽客、乱涂、乱画现象。按照行商归市、坐商归店的要求把经营农贸、农副产品的(杀猪、牛、羊,零卖蔬菜、水果等)行商,限期进入辉鸿大市场,其它分别进入各专业市场,形成无摊外摊的市场经营格局,提高城镇管理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

二、整治内容及职责分工

城管中队主要职责:负责对占道摆摊和流动摊贩进行清理、规范,对城区内自发形成的小市场及沿街叫卖的商贩,一律规劝其进入辉鸿大市场。对违规经营者,没收经营工具,坚决予以取缔。

工商分局主要职责:协助政府对全镇各类市场的环境卫生、经营秩序进行综合整治。对无照经营、占道摆摊设点的经营行为,按照“退路进市”的原则进行规范。对流通领域市场准入进行监管,对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产品和经营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对商家店铺牌匾,进行规范化管理,做到一店一招牌,统一高度和长度,整洁美观。凡未经审批,设立的各类广告牌匾,依法予以拆除。

畜牧站主要职责:负责家禽疫病的防治工作,制定家禽疫病防控预案,督促市场主办者,设立活禽宰杀交易区,悬挂醒目标牌,摊点摆放一致,无污血、禽毛等垃圾、废弃物容器设置规范,无溢出垃圾。

食药监部门主要职责:负责经营户摊贩的卫生许可证检查和卫生监管工作。对无许可证经营和违反卫生有关规定的经营行为进行取缔。

派出所主要职责:协助工商分局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制假售假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协助相关单位开展日常整治工作,维护环境综合整治期间正常社会秩序,对干扰正常执法的坚决予以打击。

三、时间及步骤

20__年6月1日——20__年8月30日,为期3个月。

整治步骤,采取集中与分散检查相结合方法进行。

四、具体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负责组织,各部门按照职能实施整治工作监管。

2、提高思想认识。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做到人人皆知、形成良好的氛围。

3、注重协调配合。细化工作分解,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楚、齐抓共管。

4、加强检查监督。镇里定期组织检查验收,确保活动的长期性和实效性。

五、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城管中队,负责整治协调工作。

环境卫生五清一改 道路环境整治方案篇五

20xx年5月部署开展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以来,各地区、各部门高度重视,按照20xx-20xx年行动方案的总体部署,周密安排,狠抓落实,较好地完成了三年工作目标,全国城乡环境卫生状况明显改善,受到群众的广泛欢迎。为巩固和发展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成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国发〔20xx〕66号),制定本行动方案。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促进城乡环境卫生改善和人民身心健康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群众动手、社会参与,坚持因地制宜、统筹资源、综合治理、长效管理,全面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明显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有效提升居民文明卫生意识,不断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总体目标: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美丽乡村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和卫生城镇创建活动,以完善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和长效管理机制为主要内容,以城市环境卫生薄弱地段和农村垃圾污水处理、改厕为重点,连续深入开展整洁行动,统筹治理城乡环境卫生问题,实现环境卫生基础设施水平全面提升,大气污染、地表水环境污染和噪声污染综合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城乡生产生活环境更加整洁有序、健康宜居。

具体目标:

到20xx年底:

完成6万个村庄的综合整治;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到75%;

建制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提高到35%;

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率提高到30%;

农村集中式供水人口比例提高到80%左右;

具备条件的县道实现“田路分家”、“路宅分家”,路面保持整洁、无杂物,边沟排水通畅,无淤积、堵塞。

到20xx年底: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到85%;

国家卫生城市比例提高到40%;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比例提高到5%;

农村集中式供水人口比例提高到85%;

具备条件的乡道、村道实现“田路分家”、“路宅分家”,路面保持整洁、无杂物,边沟排水通畅,无淤积、堵塞。

(一)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1.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xx〕36号),积极建立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投融资体制,保障政府投入,通过特许经营、投资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吸引包括民间资本在内的社会资金,共同推进城市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加快建设。加强老旧基础设施改造,保障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2.推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和资源回收利用,逐步实现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加强污泥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

3.改进城市环境卫生保洁方式,扩大机械化清扫保洁作业范围,推广降尘、低尘清扫作业方式,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有条件的地区将数字化城管平台覆盖到城乡结合部。

4.加大对村镇垃圾清运设备和中转设施建设的投入,有步骤、有重点地规范建设村镇垃圾收集处理设施。进一步完善村镇垃圾收集清运体系建设,乡镇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聘请保洁员,配备车辆,定期收运各居民点的垃圾。建立村庄保洁制度,推行垃圾就地分类减量和资源回收利用。交通便利且转运距离较近的村庄,推行“户分类、村收集、镇运转、县处理”模式,其他村庄可就近分散处理。

5.因地制宜开展农村污水处理,离城镇较远、人口密集的村庄可进行集中处理,人口较少的村庄可建设户用污水处理设施。重点解决好农村畜牧养殖场(点)的污水处理问题。

6.推行县域城乡生活垃圾和污水统筹治理,实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运行、有条件的地方推进城镇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不断提高对生活垃圾和污水进行处理的行政村比例。

(二)集中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治理。

7.加强车站、港口、景区、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的卫生管理,加强人员密集地区公共厕所的建设和维护,提高城乡社区物业管理水平,实施“门前三包”制度,保持市容和社区卫生整洁美观。以雾霾频发地区为重点,坚持源头管控,狠抓细颗粒物和可吸入颗粒物综合治理。

8.重点清理城市环境卫生死角,加大对农贸集市、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地区市容顽症的整治力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解决马路市场、废品收购站、露天烧烤、路边洗车、占道经营、夜市摊区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全面清理乱搭乱建、乱拉乱挂、乱贴乱画等问题。严格活禽市场准入,监督规范活禽市场秩序,逐步推行“禽类定点屠宰,白条禽上市”制度。

9.加强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平整、硬化道路,强化路面保洁,疏通边沟,清理草堆、粪堆、垃圾堆,统筹建设晾晒场、农机棚等生产性基础设施,整治占用乡村道路晾晒、堆放等现象。规范农药包装物、农膜等废弃物处置,加大白色垃圾治理力度。强化秸秆禁烧监管,开展秸秆还田等资源化综合利用。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推进畜禽类污综合治理利用,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继续推动农村环境连片整治。

10.强化铁路、公路、河流沟渠和内河航道沿线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和绿化美化工作,全面清理公路沿线非法广告和标志、标语,确保通航水域航行安全和岸线资源合理利用。全面推广“污染治理、循环利用、生态保护”流域治污体系。开展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改善农村河道水环境。对饮用水源地开展“一源一策”治理,实施水源保护区污染整治。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场所,统一组织开展季节性病媒生物防控工作,加强病媒生物日常防制,降低城乡病媒生物密度。

(三)进一步保障城乡饮水安全。

11.加快实施《全国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20xx-20xx)》(发改地区〔20xx〕2798号)、《全国城镇供水设施改造与建设“十二五”规划及20xx年远景目标》(建成〔20xx〕82号),根据城市水源特点、供水设施状况和城市发展需求,重点进行自来水厂和供水厂改造与建设、供水水质检测能力建设、应急供水能力建设等。

12.全面落实《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规划》,继续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现有工程提质增效,进一步提高农村集中式供水人口比例和供水保证率。在有条件的地方,优先采取城镇供水管网延伸或建设跨村、跨乡镇连片集中供水工程等方式,大力发展规模化集中供水,统筹解决农村学校的饮水安全问题。

13.按照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加强饮用水卫生监测和监测能力建设,切实落实饮水消毒卫生措施,建立健全供水设施维护的长效机制。

(四)继续普及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

14.加快实施农村改厕,坚持因地制宜、集中连片、整村推进,鼓励建设“四格式生态厕所”和沼气池,加强对粪便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15.农村新建住房及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项目要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加强乡镇政府所在地、中小学、乡镇卫生院、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站)、公共场所、集贸市场、旅游景区(点)、公路沿线等区域无害化卫生公厕建设工作。

16.加大健康教育力度,引导农民使用卫生厕所,建立卫生厕所建、管、用并重的长效管理机制。

(五)广泛开展卫生创建活动。

17.以卫生城镇创建活动为抓手,推动城乡整洁行动向纵深发展,提升城乡环境卫生规范化和精细化管理水平。坚持规划引导、源头管控,加强城乡环境的美化、绿化、亮化,着力改善人居环境。

18.制修订市民公约或村规民约,积极推动街道、社区、单位等定期组织开展大清扫、义务劳动等活动,劝阻和治理随地吐痰、乱丢垃圾等不文明行为,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卫生创建活动的良好格局。

19.国家卫生城镇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式,加大工作力度,在整洁行动中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一)加强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要将整洁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活动开展情况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综合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要坚持政府组织、属地管理、部门联动、条块结合,逐级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要通过“以奖代补”等形式,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多渠道解决建设和管护资金问题。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明确任务,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各级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要发挥组织协调、督导检查职能,协调各有关部门,确定每年工作目标任务,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督导检查,做好信息统计、数据汇总和情况通报等工作。

(二)宣传动员。要结合爱国卫生月活动,通过多种方式,广泛深入宣传报道,营造社会氛围,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着力推动解决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点卫生问题。组织妇女、共青团员和青年投入到整洁行动中来,充分发挥志愿者作用。学校要组织学生参加相关实践活动。

(三)考核评估。要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梳理和整改,提高群众对整洁行动的满意度。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要对各地工作进行考核评估,20xx年组织开展中期评估,20xx年组织开展终期评估,定期公布行动进展情况,加大对典型问题的曝光和治理力度。各省(区、市)每年要开展整洁行动自评工作,于第二年3月底前将自评报告送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环境卫生五清一改 道路环境整治方案篇六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城乡环境治理有关安排,进一步整治农村环境卫生,创造良好的农村人居环境,根据《陇南市武都区加强城乡环境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员,完善管理制度,形成长效机制,教育引导农民讲卫生、保健康、除陋习、树新风,优化人居环境,不断提升农村环境卫生整体水平。

二、目标任务

在全乡16个村和乡属各单位,尤其是对212国道沿线7村全面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治理。

(一)总体目标。通过农村环境卫生治理活动,达到“一树 一改两加强三提升”的目标( “一树”即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树立讲卫生、爱清洁、讲文明、树新风的观念;“一改”即改变农村环境脏、乱、散、差的面貌;“两加强”即加强农村环卫设施建设,加强村容村貌整治力度;“三提升”即农民群众的环境卫生意识显著提升,农村卫生管理水平显著提升,农村卫生面貌整体形象显著提升),逐步建立完善环境卫生管理机制,推动农村环境卫生管理进程,进一步提高农村居民卫生意识、健康素质和生活质量。

(二)主要任务。农村环境卫生治理工作由乡农村环境卫生治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各村组和乡属单位紧密配合,以村社为主体,认真组织实施,广泛发动群众,全面完成以下整治工作任务。

康知识宣传栏、宣传健康知识、引导农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2.加强对乡机关、乡属单位的环境整治。全面整治单位内部及周边的环境卫生,达到“三新四净五无四有” (门窗洁新、办公设施整洁新、花卉树木四季新;院落楼梯净、墙体地面净、办公厅室净、厕所车库净;无乱堆乱放、无杂草垃圾、无乱接乱挂、无乱写乱画、无污迹;有亮化和卫生设施、有卫生专管人员、有检查考核制度、有门卫管理员)的标准。

过民主评选的方式建立村社环境卫生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卫生管理制度、评比标准和监督检查。

4.重点路段整治任务.由乡领导小组牵头,集中对辖区内国道212沿线7村进行环境卫生整治,重点完成以下四个方面的整治任务。一是清理公路两侧视野内的各类积存垃圾,建立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做到公路沿线村社垃圾分类收集,卫生填埋,杜绝乱倒垃圾行为,保持公路两侧干净整洁。二是抓好石门学校、信用社、水泥厂、电站等单位卫生,充分展示机关单位文明卫生的良好形象。三是抓好公路沿线各村的环境卫生。公路沿线各村要组织配环卫人员定时清扫,畅通排水渠道,完善排水系统,杜绝污水横流、乱泼乱倒行为。四是定期组织清扫活动,全面清除卫生死角,组织开展检查评比活动。

5.开展卫生先进村创建活动.今年,力争创建区级卫生村1个、乡级卫生单位2个,乡级卫生村16个。由乡上对创建工作进行考核。

三、时间步骤

(一)排查问题阶段( 6月15日-6月20日):在全乡各村社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大检查,排查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针对具体问题提出整治方案,再安排、再部署,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全面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宣传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 6月21日-10月20日):通过集中整治,使农村环境卫生脏、乱、差的问题得到明显好转,农村面貌有较大改观。

(三)检查验收阶段(10月21日—10月31日):进行检查验收

和先进评选工作,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探索建立环境卫生管理的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对农村环境卫生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乡上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巩武霞同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和伟同志任副组长,其他科级以上领导为成员的石门乡农村环境卫生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农村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各村及乡属各单位也要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具体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和工作任务,确定专人抓好具体工作,确保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村和乡属各单位要各项治理工作,共同推动环境卫生治理活动深入开展。

1.各村是农村环境卫生治理工作的行动主体和责任主体, 负责本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要按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生态 文明新农村建设活动的开展,有组织、有部署、有计划、有总结地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建立管理好保洁员队伍。

2.乡属各单位要认真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并建立长效的监督和管理机制,确保此项工作长效运行。

(三)广泛宣传动员。乡属各单位和各村要利用广播会、群众会等形式,广泛宣传动员,把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的精神传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出的先进村和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组织不力、重视不够的村和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树立榜样,宣传典型,确保全乡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五)健全长效机制。乡属各单位、各村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 安排专职的环卫人员,长期进行环境卫生清理工作,同时,建立完善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的各项管理制度,推动我县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长足发展。

附:石门乡农村环境卫生治理行动工作队成员名单

二〇**年六月十五日

环境卫生五清一改 道路环境整治方案篇七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实施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年活动,全面推进我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切实做好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及卫生保洁工作,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推进生态建设,建设美丽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为指针,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综合治理、长效管理”的原则,以增强农户环境卫生意识、提高健康素质和生活质量为目的,立足现状、着眼长远、突出重点、整体推进,进一步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使农村垃圾走向规范化处理轨道,为“建设秀美上栗、打造幸福家园”作出新的贡献。

农户对垃圾实行分类后入桶,保洁员定期收集,村级中转站集中存放,每个乡镇建立焚烧炉对垃圾统一运送焚烧处理,实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四个重点”、“六个没有”。四个重点:以县主干道、河道、集镇和水源地为重点整治范畴,各乡镇全面铺开。六个没有:一是全县农村农民房前屋后没有零星垃圾;二是农户庭院没有随地流淌的污水;三是村间、集镇没有散放的垃圾;四是库(塘)、河道水面没有漂浮的垃圾;五是村间道路没有裸露的人畜粪便;六是公路沿线没有散落的塑料垃圾、土建垃圾和花炮垃圾。达到户户有桶、组组有池、乡乡有炉,终端处理全覆盖,农村垃圾不出县的目标。

(一)规范垃圾处理流程

采取“户分类入桶、保洁员定期收集、村级中转站集中存放、乡镇统一运送焚烧处理”方式。

1.户分类入桶。农户把自家产生的垃圾按沤肥、回收、土建、有害、焚烧五种垃圾分类存放在自家门前分类桶,并自行处理沤肥、回收、土建(含煤炭灰)三种垃圾,有害垃圾密封存放。特别要做好对煤渣的分类。同时,做到“门前三包”(包卫生:不乱扔、乱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包整洁:无建筑材料、煤球等物乱堆乱放,房前屋后周围无杂草,建筑设施整齐、美观;包绿化:保持房前屋后和庭院内绿化、美化)。

2.保洁员定期收集。农户垃圾分类桶内的焚烧垃圾由村聘保洁员定期收集运送到村上垃圾中转站。保洁员还要定期清扫村点内公共道路、公共场所、绿化带等范围内的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3.村级中转站集中存放。每个行政村在县环保部门的指导下建设1-3个垃圾中转站,用于垃圾集中存放。集中存放的垃圾要严格进行封存处理。

4.乡镇统一运送焚烧处理。乡镇(环卫所)派人统一把垃圾从村级中转站运送到乡镇焚烧炉处进行终端处理。有害垃圾由保洁员收集并联系供销部门回收,科学处理。焚烧后的炉渣进行填埋或用作肥料。

(二)加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

1.户用环卫设施。农户配置垃圾分类桶,并标明“有害垃圾桶”、“焚烧垃圾桶”等字样,置于农户屋前避雨处,便于保洁员定期收集。垃圾桶由乡镇统一购置,发放给农户时收取成本价的三分之一的资金,或责成农户配备,没有配置的可以由农户出资,由乡镇统一购置。

2.行政村环卫设施。(1)各行政村要为每位保洁员配置“一衣一车一扫一铲一钳一钩”(即一套环卫工作服、一辆垃圾车、一只扫把、一只铲子、一把铁钳和一只铁钩);(2)在环保部门指导下于交通方便处建设1-3个垃圾中转站。

3.乡镇环卫设施。(1)乡镇环卫所要配备1-2辆垃圾清运车;(2)每个乡镇建造一座垃圾焚烧炉,大乡镇根据实际可建造1-3座。建造垃圾焚烧炉要经环保部门勘察设计,严格选址,乡镇统一组织,按图纸施工建造。学校、企业等单位产生的垃圾也纳入当地垃圾处理系统范畴。各乡镇焚烧炉建设均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

(三)明确流程管理主体

1.户分类入桶工作。由各行政村负责管理。各村要抓好对农户的宣传教育,严格垃圾分类。

2.保洁员定期收集工作。由行政村、乡镇两级负责管理。村、镇两级要规定保洁员定期收集;行政村要配合乡镇抓好保洁员的培训和考核。

3.村级中转站集中存放工作。由行政村、乡镇两级负责管理、使用。

4.乡镇统一运送焚烧处理工作。由各乡镇负责管理。垃圾焚烧炉建成后由乡镇环卫所管理、使用。

(一)成立组织机构,增强工作合力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农村清洁工程是最大的一项民生工程、德政工程,实施农村清洁工程是建设美丽上栗、打造幸福家园的重要内容,也是创新社会管理、锤炼干部作风的有力抓手。各地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宣传,不断增强推进我县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突出重点、攻坚克难,以更大的力度、更高的目标、更实的成效来推动我县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特别是各级机关干部、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率先示范,从自身做起,禁止使用一次性消费品,依次向村组、家庭推进,减少垃圾的产生,并抓好自己所住村组和居民区的卫生保洁工作,做到带头打扫卫生,带头爱护卫生,带领左邻右舍一起来打扫和维护卫生,实现村、组、居民区的卫生大改观。

2.强化领导,精心组织

县委县政府成立由县委副书记曾宪清任组长,副县长文健,县人大副主任易冬梅、县政协副主席易旺桔任副组长,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委农工部、县环保局、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教育局、县水务局、县供销联社、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局、县花炮安监局、各乡镇等单位为成员的上栗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委农工部部长陈日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对全县农村清洁工作进行统筹协调、综合调度和指导督查。各乡镇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班子要明确分工负责,要有清洁工程办公室和工作力量,要有环卫所。县职能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和安排工作人员,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专人抓。县清洁办要充实力量,配备一名专职副主任和两名专职工作人员,联合职能单位,认真开展好检查评比。

3.强化责任,部门联动

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工作机制,各乡镇、行政村、县直各部门等责任主体,要进一步明晰职能,认真履职,切实完成各自的工作任务,密切配合,有序有力全面推进各项工作。各乡镇、职能部门要制订出具体的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上报县委办、县政府办,并要求每月检查一次,将检查存在的问题、取得的经验等情况及时通报到县清洁办。

县委办、县政府办:负责农村清洁工程建设工作的总体协调;

县监察局:对清洁工程中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县交通运输局:牵头整治主要交通干道乱搭乱建现象;

县财政局:落实清洁工程的各项补助资金;

县供销联社:做好可利用垃圾的回收和指导封存垃圾的处理;

县住建(规划)局:督促抓好乡镇集镇卫生和垃圾处理;

县卫计委:负责农村医疗机构的医疗垃圾处理;

各乡镇:牵头组织实施辖区范围内的农村清洁工程工作,特别是终端处理设施和链条的保障延伸,负责对各村及保洁员的培训和考核;要制订好具体操作工作方案,突出垃圾终端处理办法,报县委农工部审核后再下发。

各行政村:要制定工作方案并报县委农工部和乡镇政府审核后执行。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辖区范围内的农村清洁工程工作,规范垃圾收集方式,引导农户对煤渣分类,沤肥垃圾尽量分组自理。每户农户发放一本《上栗县农村清洁工程家庭手册》,村两委每月组织对全村所有农户的卫生检查一次,并将检查情况登记到《上栗县农村清洁工程家庭手册》,同时,将检查情况与当地学校通报,促进“小手拉大手”活动,形成全民关心清洁卫生的浓厚氛围。

4.抓好示范,示范带动

每年定期进行一次全县大环境整治活动,对路边、河边、圳边、屋边等地进行大清理。在清洁工程覆盖每个村的基础上,各个乡镇抓好2个示范村建设。将当前卫生基础好、农户积极性高的村列为示范村,实行示范打造,积累经验,规范作法,发挥对其它村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保障资金投入,确保工作运转

按照“政府主导、农民参与、市场运作、社会支持”的思路,积极拓宽筹资渠道,力求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

1.争取上级资金支持

积极向上跑项争资,努力争取中央和省、市对农村垃圾处理项目的资金支持,以及亚洲银行、世界银行的贷款。

2.加大县乡财政投入

近几年来,我县县、乡财政每年安排420多万元专项资金,发放全县351名县级保洁员工资,确保了我县县级保洁员工资能按月打卡发放到位,稳定了保洁员队伍,为县内交通主干道、村干道、村庄公共场所等地的卫生保洁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随着全县农村卫生环境压力的增大,以及要求更高,要求县、乡财政逐步加大对农村清洁工程的投入,确保垃圾焚烧炉的运行费用,增加保洁员人数,改善保洁员待遇等。

3.整合项目资金投入

(1)整合全县涉农项目资金。县委农工部的一事一议项目资金,县农业局和县环保局的环境整治项目资金尽量用于农村清洁工程。县交通运输局要拿出一些建设公路资金用于垃圾焚烧炉修路。

(2)明确资金用途。20我县一事一议项目资金将全部用于农村清洁工程。一是用于建设设施,包括建设垃圾焚烧炉、垃圾中转站、垃圾池的费用以及征地费用。二是用于购置垃圾清运车和保洁工具,包括垃圾清运的四轮车,保洁员用的小板车、工作服、扫把、铲子,户用垃圾桶。

3.鼓励部门单位投入

建立健全农村清洁工程县级领导、部门单位、后备干部包乡镇包村责任机制,规定部门单位在资金、技术、物质、信息、项目等方面,为乡镇、村农村清洁工程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和服务。

4.引导社会各界投入

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制订优惠政策,吸引各类社会资金参与农村清洁工程。鼓励各乡镇采取市场化的运作方式,将农村垃圾清扫保洁和清运工作发包给公司或个人,村委会或村民理事会等负责监督和管理,实现农村多样化保洁。引导当地知名人士、成功人士捐资捐物支持农村清洁工程,发动农民筹资投劳,适当向农户收取保洁费,用于村庄公共区域清扫保洁。

(三)成立考评机构,严格考核考评

建立县考镇、镇考村、村考组、组考户的层层考核制度和实行新农村建设中农村清洁工程“一票否决”制度。将乡村两级的农村清洁工程纳入县政协的评议活动,并作为评议活动的一项主要内容。

1.考评机构

农村清洁工程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协副主席易旺桔任组长,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监察局、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清洁办、县文明办为成员单位。考评组成员还可以抽调相关单位纪委书记、人大代表、乡镇分管领导、职能单位分管领导和业务骨干组成。

2.考评方式

(1)考评原则。坚持民主公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2)考核形式。加强日常检查和综合考核,通过明察暗访检查各责任单位工作完成情况,做到两月一检查一通报,半年一考核一奖惩,一年一总结一表彰。

(3)评分办法。实行百分制考核,每两个月进行基础工作的测评;半年考核由每两个月考核情况(占70%,取三次检查的平均值)、交办工作完成情况(占20%)、群众满意度测评(占10%)三部分组成。

3.考评奖惩及结果运用

(1)奖惩机制。对乡镇实行每半年统一考核、统一排名,根据每半年考核结果予以奖惩,乡镇排名第一名的,奖励5万元;最后一名的处罚5万元(所罚资金由县财政局在乡镇往来资金中代扣,并奖给第一名)。

(2)结果运行机制。每次检查的排名结果以文件进行全县通报,并在媒体上公布,排名最后一名的乡镇,由乡镇主要负责人在每两月点评大会上作表态性发言。连续两次作表态性发言的,由领导小组组长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应书面向领导小组说明情况;连续三次作表态性发言的,对主要负责人启动行政问责,建议县委调整相关责任人岗位。考核结果与单位评先评优挂钩、与党政负责人评先评优挂钩,并作为干部调整的重要依据。

(3)工作成效与涉农项目挂钩。各部门立项时与清洁工程一起考察,要根据各自检查结果与县通报安排涉农项目,卫生差的乡镇、村不安排项目,卫生好的乡镇、村优先安排。县清洁办对行政村实行清洁工程工作与一事一议、新农村建设、农业开发项目立项挂钩,相关职能部门要与农业、水务、教育等资金挂钩。

(4)根据《村规民约》要求,村民到村两委、乡镇政府和县职能部门办理低保优抚、入学、迁移、信贷、国土城建、婚姻登记、上户口、农医保、农机补贴、新农村建设补贴等相关手续时,必须携带《上栗县农村清洁工程家庭手册》,对最整洁户、整洁户给予优先办理;对不整洁户限期整改,验收合格后再进行办理。

(四)强化舆论宣传,形成浓厚氛围

1.加强社会宣传

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加强社会宣传工作,动员全社会力量,特别是县、乡机关工作人员和在校的中小学生开展文明劝导活动。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宣传栏等形式开展环境卫生宣传教育,普及科学知识,提高村民环境卫生意识,养成爱清洁、讲卫生的生活习惯,引导社会各界一起关注环境问题、一起参与农村清洁工程,在全社会营造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2.开展创建活动

各地要积极组织开展评选“文明户”、“五好家庭”、“卫生示范户”、“卫生示范村(社区)”等活动,激发广大干群的积极性,变被动为主动,变“要我做”为“我要做”,迅速在全社会形成一种“人人讲卫生、人人爱卫生、讲卫生光荣、破坏卫生可耻”的新风尚。

3.做好教育引导

各地各部门单位要教育好身边的工作人员,爱护卫生,从自我做起。尤其是县教育主管部门要教育全体老师做到讲卫生爱卫生,从而教育广大学生,学生再影响父母,发挥“大手牵小手、小手拉大手、共创清洁家园”的积极作用。

环境卫生五清一改 道路环境整治方案篇八

为加强公路的建设和管养,进一步提高我县道路交通总体服务水平,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喀什地区区域范围内道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喀署办发〔20**〕4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和和谐美好家园为目标,建立县、乡(镇)、村三级联动的道路养护和环境卫生管理机制,逐步提高广大群众文明素质和环保意识,不断提高我县道路养护和环境卫生管理水平,不断美化全县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着力打造一个整洁优美、安全文明、秩序井然的美丽疏附。全面落实地区行署“道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工作部署,以改善我县公路路域环境为目标,按照“政府主导、交通牵头、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着力改善路容路貌,全力构建“畅、安、舒、美”的公路通行环境。

整治范围为国道、县道、街道、农村公路沿线的生态景观环境。综合整治范围包括两部分:一是道路用地范围内的.路面和基础设施的养护及综合管理治理;二是道路用地范围外沿线两侧50米可视范围内的环境综合整治。路面和基础设施养护管理以道路沿线的环卫工作,文明交通行为为整治重点,依法彻底整治公路沿线环境的“脏、乱、差”现象,全面深入推进公路沿线洁化、绿化、美化,实现公路沿线环境与自然的和谐统一。

(一)道路基础设施养护及综合管理治理

1、路基路面。全面落实路政巡查机制,对重要路段要落实专人负责,加大巡查力度;维护路产路权,彻底清理沿线垃圾堆、柴草堆、粪堆,及时处置路政案件,保障公路桥梁安全畅通。严防损坏路面沥青,路肩的违法非法行为,切实加强道路养护管理,路基坚实,边坡稳定,路面整治,无行车隐患,技术指标达到规范要求。

2、桥梁监管。加强桥梁养护管理,全面落实桥梁养护管理“四个一”责任人,明确桥梁监管、养护的责任科室(单位);严格执行“危桥动态报告制度”和“桥梁动态监管制度”,积极抓好经常检查、定期检查、特殊检查等重点工作环节,对桥梁技术状况进行动态监控,对运行危桥实行24小时值守,提高对病桥、危桥的掌控及预测能力;对新出现的桥梁病害,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预防性养护措施,及时对桥梁微小病害进行维修整治;加大危桥改造力度,及时安排下达危桥改造计划,对新出现的危桥及时采取妥当处置措施,加强交通管制,不能及时加固改造的坚决封闭交通,做到桥梁外观整治,确保桥梁安全运营,全面提高公路通行条件和安全保障水平。

3、交通安全保障。全面实施道路安全保障工程,科学编制道路交通管理规划,强化交通秩序管理,对道路交通各类标志线、信号灯、指示牌、隔离栏等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保证齐全整洁;严厉查处酒后驾驶、冲闯红灯、违章超车、非法载客等违法违章行为,严禁随意调头、逆向行驶,严禁占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违规停车,切实打造安全、便捷、畅通的城市交通体系。

4、违法占用道路用地及违章建筑物,构筑物的治理。加大城乡道路沿线乱搭乱建的查处力度,严格禁止侵占公共绿地、道路红线、公共设施用地等现象的发生,拆除未经许可的违法建筑。对于沿路破旧的建筑及有碍观瞻的设施,坚持拆除、改造、遮挡相结合的原则处理。

1、通行秩序整顿。重点路段加强管控大力开展马路市场整治迁移,以金岸、大柘、石练马路市场为重点整治,加强对占用公路摆摊设点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堵疏结合,通过提供合适的交易场所,彻底取缔马路市场。规范穿镇路段交通秩序,优化穿镇路段标志标线和隔离设施的设置。加强施工路段监管,规范施工路段标志设置、施工物品堆放和施工作业流程,保障施工路段通行顺畅。

2、建筑控制区管理。加强公路沿线建筑物管控由辖区政府负责,公路、城建、国土等部门配合,对公路沿线两侧及公路桥下的违法建筑物、违法搭建、废弃建筑物、地面构筑物进行坚决拆除;拆除、迁移、规范建筑控制区内的破旧建筑、无序市场、废品回收站(点)等有碍观瞻的场所;对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有碍观瞻的建筑物予以拆除或进行规范整修,统一刷白处理;同时,加强对违法建筑物拆除现场的巡查复查,严防违法建筑死灰复燃。

3、道路沿线亮化和绿化。开展公路用地范围施工弃渣地治理和裸露边坡复绿,减少公路边坡水土流失和公路塌方,恢复边坡生态功能。增设花坛、亭台、公园等景观点,形成带、网、片、点相结合的绿化结构,为公路使用者提供安全、畅洁、舒适、美丽的行车环境。

4、严查不文明交通行为。强化路面执法,提升通行能力开展超限运输、撒落物污染公路专项整治。利用新路湾流动治超点,依托北界、庄山等治安卡点,加强与县公安局、县运管局等部门之间联动,对车辆超限超载行为和公路抛、洒、滴、漏污染公路现象进行查处;开展桥涵堆积物专项治理,在桥涵通道增设安全宣传牌,对桥下空地进行绿化;对公路沿线无序挖砂、采石进行治理;各部门之间加强沟通、紧密配合、协同作战,加大路面综合整治工作力度,形成安全、高效执法的联动机制,有效提升公路总体通行能力。

(一)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交通局,办公室主任由局长兼任,办公室成员由交通运输局相关股室工作人员组成。办公室负责对全县道路沿线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和考评工作。

(二)责任分工

公路沿线环境整治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工负责、属地管理。其中,公路管理局负责国道公路用地范围内的环境整治工作;交通运输局负责县道公路用地范围内的环境整治工作;乡(镇)场人民政府负责乡道用地范围内的环境整治工作;各村负责辖区内村道用地范围内的环境整治及农村公路环境整治工作。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场职责

1、对公路沿线环境整治负总责,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各司其职、责任到村的工作体制。

2、负责清理公路沿线生活、建筑垃圾,落实乡(镇)场的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负责制定垃圾处理办法,建立长效机制。

3、负责依法拆除公路沿线违法违章建筑和构筑物,必要时与公安、城管、交通,公路等部门联合开展违章建筑综合治理。

4、负责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的违法和无序户外广告治理工作,提出公路沿线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及规范设置广告的初审意见。

5、负责开展公路沿线建筑物立面的清洁和粉刷,并结合地方特色统一规范公路沿线商铺门头牌匾,使其整洁、大方、美观。

6、负责对公路沿线两侧近距离的房屋与公路之间的地方实行土地平整、硬化,补栽花草、林木,因地制宜实施造林绿化。

公路沿线坏境整治工作从20**年4月1日起至20**年8月31日止,分前期准备、集中整治和检查验收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前期准备阶段(20**年4月-20**年5月)。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根据整治要求,对县域内高速公路、国道、省道沿线进行调查摸底,制定整治实施方案。抓好动员发动,明确职责分工,分解落实任务,建立组织、协调和工作推进机制。

(二)集中整治阶段(20**年6月)。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根据整治方案,以垃圾清理为重点,大战一百天,基本消除公路沿线的垃圾污染问题,沿线违章建筑清理、穿集镇路段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沿线建筑立面改造出新,同时开展公路沿线绿化提升和非公路标志治理工作。树立环境整治典型样板路段,典型引路,以点带面,确保环境整治取得实效。巩固公路环境治理成果,认真开展回头看活动,对整治工作进行查缺补遗,并推进环境整治工作延伸,力争至20**年底基本消除所有公路沿线垃圾污染、违章建筑和标志标牌不规范等问题。

(三)检查验收阶段(20**年7月-2016年8月)。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全面治理”的原则,探索形成健全有效的日常工作机制、考核问责机制,基本形成长效管护机制。

(一)加强协调配合。县道路沿线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加强协调配合,指导、支持和督促责任单位做好整治工作;各乡(镇)、场、各村要齐抓共管,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农村主要道路环境卫生整治行动。

(二)加强宣传发动。各乡(镇)、场、县广电局等单位要充分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使县道路沿线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家喻户晓,营造良好氛围。要采取各种形式,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支持、参与道路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积极性,引导群众树立文明观念,提高爱路护路和环境卫生意识,确保整治工作真正出成效。

(三)加强督查考核。各单位要将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每阶段报县交通运输局,由县交通运输局汇总后,报县委、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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