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校园假期服务方案设计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9-07 05:32:10
物业校园假期服务方案设计
时间:2023-09-07 05:32:10     小编:灵魂曲

方案在各个领域都有着重要的作用,无论是在个人生活中还是在组织管理中,都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以下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方案范文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物业校园假期服务方案设计篇一

“抓管理、促规范、展形象”提升服务工作方案 序号 项目 主要内容 需整改的问题 整改部门 整改计划 整改完 成时间 复查人员 完成情况 备注(跟进人):(确定完成时间)

一、对客服务

办公环境 前台环境明亮、整洁和美观,vi 标识 规范,收费价目表、相关制度等资料公 示在显著位置; 1.前台比较杂乱 2.前台服务台、背景板 不符合公司标准。

客服部 1.整理前台环境 2.在前台左右两边墙 上挂齐营业执照、收 费标准、相关制度等 5 月 12 日资料管理 资料摆放整齐,按部门、类别、时间等 区分,有统一标识编号,资料保存完好,具有相应的防潮措施 1.部门资料乱放乱 堆,资料完好率低,没 有统一标识编号。

二、设备管理 7 设备房管理 按可视化标准实施管理,照明状况良 好,各类标识完整统一,具备相应的安 全设施、保障设施,无安全隐患,维护 保养状况良好,工作记录详细规范,墙 面干净整洁。

有应急灯,灭火器;可 视化标准还没做好 工程部 按公司工程管理可 视化管理进行整改 6 月 30 日工程值班室 办公环境干净整洁,工具摆放整齐,制 度墙完善,资料规范存放 工程部值班室工具 摆放凌乱、无制度、巡 查资料没有及时规案 工程部 按公司要求整理 6 月 30 日仓库管理 物料进出仓库按流程登记,仓库物料分 类存放,标识清晰,现场整齐干净,无 堆放废旧物料 工程部仓库物品未 没有分类、标示清晰、物品岀入登记不齐全 工程部 按公司规定要求,仓 库存放物品做好分 隔/标识明细岀入台 账记录 6 月 30 日资料管理 资料完整,按系统、类别、时间等存放,编号完整,资料管理状况良好,资料管 理员熟悉资料管理状况 资料存放杂乱,不规 范 工程部 按公司规定要求 6 月 30 日外委单位监 管 外委单位具备专业技能,各类维保设备 运行状况良好,维保记录详细清晰 外委单位监管不严、不到位维修技术不强。

车场岗 车辆靠近时主动与车主打招呼,服务亲 切有礼,车辆进场前观察是否有损毁痕 迹,向车主提供停放指引,临保出车时 收费准确无误,并用礼貌用语道别 符合要求 安防部 1.领班员坚持每日 接班前提出具体要 求在岗员工及安防 员服装见人务必“点 头、微笑,问好”,和随时随地接收业 主的请求、意见、建 议等,并及时处理和 反馈。

四、环境管理清洁管理 清洁人员:清洁人员服务意识强,着装 规范,清洁工具配备齐全,熟练运用各 类清洁工具,操作专业; 清洁人员服务意识弱,着装不规范,清洁工具 配备不齐全。

客服部月 30 日

五、内部管控

物业校园假期服务方案设计篇二

为进一步提高驻区各物业管理单位全体服务程度,保证房屋区物业的合理运用,维护房屋区公共次序,创造优越的生活情况,依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市物业管理工作职责分工意见》等相关规则,结合新区的实践状况,制订本方法。

成立以新区工委副书记为组长,区经贸局负责报酬副组长,区城管局社发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质监分局行政法律分局各街办管理处负责报酬成员的新区物业服务企业考评指导小组。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新区经贸局,负责对驻区各物业服务企业的监视检查和总体审核工作。各相关部分单位要指定专人参加考评工作。

各街办管理处响应成立物业服务企业日常考评指导小组,小构成员由各街办管理处财产办以及各相关单位负责人等构成,详细负责对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的日常监视考评工作。

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日常监视审核的根本内容:

责任单位:区经贸局

责任单位:区消防大队质监分局行政法律分局城管局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社发局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6、服务结果评价。

责任单位:街道(管理处)和社区居委会地点公安派出所业主委员会

对驻区各物业服务企业审核设定总分为100分,个中:日常检查考评占60%,年关审核占40%。

日常考评,是指由各街办管理处组织,由各相关单位共同,每季度对响应辖区内一切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实地检查并评分。日常考评规范根据是《市物业服务企业日常审核评分规范》。各街办管理处财产办每季度对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的日常考评后果按得分凹凸依序排名,辨别于4月初7月初10月初前报送新区房产管理办公室。

物业服务企业全年综合考评分数=日常检查考评得分60%+年关审核得分40%。

1对驻区各物业服务企业的日常检查考评,报市房管局在“房地产网”上发布,并记入企业信誉档案。

2对全年综合审核在前10名的企业,将作为全市最佳物业管理单位向市房管局引荐。

3对全年综合审核后3名且考评分低于60分的评为不及格企业,将传递批判并限日整改。对整改不力的,将向市房管局要求赐与降低天资品级或撤消天资证书等处分。审核后果为不及格企业的状况,还将书面传递物业服务单位的公司负责人。

考评人员和被考评对象必需脚踏实地,不得故弄玄虚,禁绝借审核之权略取私利,禁绝搞不合法组织活动,搅扰或阻碍考评工作。对在考评中违背有关规则的,视其情节轻重和形成的结果,将赐与严厉处置。

物业校园假期服务方案设计篇三

重点加强安全团队内部管理,提升客户直观感受

5、定期上门统计出租户信息,消除安全隐患;

6、定期开展安全日等活动,通过安全宣传展板或dv播放进行宣传引导;

7、编制岗位傻瓜式操作指引,强化新员工对岗位快速适应;

8、对小区地下车库梯间加装摄像头,保障人员出入受控;

物业校园假期服务方案设计篇四

为贯彻“创新·突破——搭建高质量的物业管理运营平台”工作总则,推进精细化管理,提升物业服务品质,加大项目管理服务亮点工作的延伸与推广,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以精细化的现场服务为理念,强化客户服务细节,促进各岗位人员对客服务意识,体现企业服务宗旨与服务理念,分享管理服务经验,推动企业文化的宣传。

(一)服务目的

为了使业主拥有一个优美的居住环境,有效的规避管理风险,提升园区整体服务品质,公司大胆创新,大胆突破,以品质促服务,以服务促经营,整合资源,利用资源,为公司未来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服务范围

别墅区南北岸,小高层。

(三)服务提升方式

集中力量解决业主反映的突出问题为主线,自觉自省推动现场服务品质提升。

(四)服务提升实施措施

1.推行“贴心”服务模式

(1)关爱老人,温情送暖

为弘扬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体现对老人、儿童等特殊人群的关爱,物业公司将不定期对园区内60岁以上老人进行走访慰问,关注老人状况,帮忙照顾。将重要岗位负责人联系方式告知需特殊照顾人员,业主遇到不可抗拒的突发状况,物业人员将第一时间赶往家中,尽最大能力帮助解决问题。

(2)社区文化活动

为了增进邻里之间的相互了解,促进园区祥和,安全,每周末18点至20点由安全事务部负责人在小高层集中放映电影,电影题材以正面,积极向上为主,业主甄选的电影题材为辅。

(3)解决业主需求

a) 20xx年园区业主使用井水生活,虽然不需要花钱消费,但从长远考虑,解决自来水供应更为妥当,本年度协调自来水公司对园区供应市政自来水。

b)园区共有14户业主在购房后安装了壁挂炉,因种种原因无法使用,业主急需解决壁挂炉的问题,物业公司多次协调燃气公司,同意解决业主壁挂炉的事宜,本年度需解决完毕。

c)园区居住的业主,因孩子在西营城中心学校上学,暂时没有校车,来回接送较为不便,物业公司联合开发商积极与相关单位进行沟通协商,确定校车在小高层门口作为终点站,学生开学时解决。

d)园区住户采购物品极为不便,物业公司联系周边商户,并开通微信群,由业主在微信群里下单,商户送至小区,对不便下楼的业主,由物业人员送至家中。

(4)倡导助人为乐

倡导各级员工竭尽所能帮助业主解决困难,主动与业主沟通,了解业主所需,公司制定助人为乐的奖励机制,因员工积极帮助业主解决困难的,给公司品牌打造贡献力量的员工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目前,已奖励安全维护员一名,奖励金额200元。

(5)强化沟通协调,促遗留问题的解决

自业主房屋交付之日起,部分业主家中漏水严重,不同程度的给业主带来了经济损失,导致业主拒缴物业管理费,经与开发商沟通协商,实事求是的给予业主经济补偿,并维修漏水问题,年度内解决完毕。

2.园林绿化的规划

对园区杂草进行强力消杀,别墅区主道路两侧种植花草,空置房前种植菜及草籽,对园区进行平整,增加树木,形成园区一片绿的景象,具体播种楼号为e1-e4南院,e9栋、e14栋、e18栋、e22栋、e26栋南北院。

(五)服务提升完成时间节点

于20xx年10月份之前全部完成。

(六)服务提升预期达到的效果

业主满意率达到90%以上,得到业主对物业服务的高度赞扬与肯定。

(七)服务提升相关责任人

客户事务部负责人,安全事务部负责人。

(一)管理目的

规范内部管理,促进人文、环境秩序的健康发展,提升员工全面素质,形成取长补短,互帮互助的长效机制。

(二)管理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部管控。

(三)管理方式

有效的挖掘问题,解决问题。

(四)实施管控措施

1.制度的制定

a)制定了《20xx年规范管理奖惩制度》,促进管理的提升。

b)平衡积分卡中明确现场督导检查和考核办法,督导工作记录准确率达98%(含),督导工作记录准确率未达到98%,每项扣0.5分。部门负责人未按时对现场管理情况检查,每次扣0.5分,以记录和现场照片为依据。

c)完善薪酬机制,以定级定档区分工资级别,真正起到利益分配公平、公正,让能者多劳,多劳多得。

d)完善招聘晋升机制,以内部提拔为主,成立面试小组,内部/外部员工以同类的方式录用,实施笔试、面试、复试、录用的流程,切实将合适的人放在合适的位置。

2.作业文件的修订

各部门于20xx年03月01日正式实施定稿版的作业文件,作业文件格式与内容进行了创新、突破,增加管理目标指标,以百分比进行核算考核。

3.监控检查调整

职能部门的监控检查与指导频次进行了统一,人事行政部、财务部由每半年调整为每季度对项目开展一次监控检查,形成了对项目检查统一,核分统一,奖励统一的模式,促进对职能部门管理步调一致。

4.装修现场管控

a)制定《集中装修期管理方案》,明确责权利,加大对装修现场的管控。

b)做好公共区域的成品保护,对地面、扶手、电梯、墙角做好防护,避免损坏。

c)做好人员的出入管控,加大装修现场检查督导,规避安全风险。

5.团队建设

a)调整组织机构,有效推动工作进程

物业管理部各专业部门无专业经理,项目无执行总经理,3月份对工程维修部、客户事务部、安全事务部负责人进行了晋升,主持专业部门工作;加大对执行总经理的招聘,完善项目组织架构,提升工作效率。

b)促培训,提能力

人事行政部深入基层进行调研,针对性的开发培训课件,培员工所需,让培训真正能够起到推动公司人才梯队搭建,为公司培养所需人才,为社会培养有用人才。

(五)完成时间

于20xx年6月份之前全部完成。

促进管理有序,公司健康发展,规避管理疏漏。

(七)管理相关责任人

各部门负责人。

(一)经验目的

通过经营创新与突破,拓展多种经营渠道,搭建高质量服务平台,解决业主所需,业主所急,增加经营收益。

(二)经验范围

适用于公司管辖区域。

(三)经营方式

分工明确,确定责任人,合理下达经营任务,能够通过努力完成指标任务。

(四)经营实施措施

1.聘用临时工,减少人力成本

结合当地人员招聘情况及公司经营情况,对关键岗位实施正式员工录用,对其他岗位员工采取临时工聘用制,以减少人力成本的支出。

2.种植蔬菜,增加收入

在空置别墅区小院种植蔬菜,位置e35-e38栋之间。种植品种初步定为黄瓜、西红柿、辣椒、茄子、豆角、大葱、韭菜、葡萄、草莓。在果蔬成熟后将采用社区文化活动形式告知业主前来采收,物业管理部定期进行买卖,不仅提升了物业服务形象、使业主享受田园时光,同时促进邻里关系的和谐,更增加经营创收。

3.开发多种经营项目,开创良好局面

a)本年度开展电梯广告、充电桩、房屋租赁业务,提升多种经营指数。

b)便民服务站

逐步对零散业务进行整合,设置便民服务站,促进桶装水、快递、售货机业务的发展,为方便业户生活及增加经营收入奠定基础。

c)开展有偿服务

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有偿服务标准,于20xx年03月01日起实施,此项服务得到了广大业主的认可,减轻了业主的经济成本。

4.促进交房率,增加物业收费率

本年度协调地产对别墅区及小高层未交房业主加大收房力度,增加回款,充斥现金流,确保公司平稳运营。

(五)经营完成时间节点

于20xx年11月份之前全部完成。

(六)经营预期达到的效果

全面完成经营指标任务,通过经营创新,搭建社区服务平台。

(七)经营相关责任人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

(一)标准化建设目的

为了确保物业保值增值,设备设施良好运行,提高设备使用寿命,避免设备安全事故发生,有效推进标准化建设的落地。

(二)标准化实施范围

适用于公司管辖范围机房标准化建设。

(三)标准化建设方式

机房标准化建设所需材料由员工自筹,机房内贴砖、粉刷墙面,刷漆等所有工序由工程维修部员工自行作业,预计节省成本15万左右。

(四)标准化实施措施

1.建立标准化机房建设

小高层地下室生活水泵房及一个电梯机房。

2.小高层排水沟雨篦子改造

将原有树脂雨篦子改造成铁质的雨篦子,有效规避了易碎现象,原材料在工地进行收集。

3.树坑改造

对现有树坑进行重新整治,树坑内铺设鹅暖石或相同色的石头,起到保护树木及美化环境的作用。

4.绿化边角整治

防止小高层及别墅区绿化边角被人为踩踏,造成绿化枯死及斑秃现象,使用木桩或石砖进行铺设,方便业主行走。

(五)标准化建设完成时间

于20xx年9月份之前全部完成。

园区整体的视觉效果凸显,给住户带来自然美的享受。

(七)标准化实施相关责任人

工程维修部负责人,客户事务部负责人,品质管理部负责人,安全事务部负责人。

结语

20xx年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公司必将围绕着“创新与突破”的经营、服务、管理理念,在布满荆棘的道路上,发挥别样的风采。

物业校园假期服务方案设计篇五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为切实做好我校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工作,大力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加强实践育人,在疫情防控中锤炼党性、发挥团员青年先进性,做到“招必来,来必战,战必胜”,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青春力量,特制定本方案。

组建疫情防控常态志愿服务队。以学院班级团支部为单位,各团支部主要负责人(班长)作为疫情防控志愿者。按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办公室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工作领导组的要求常态化开展相关志愿服务工作和活动。各班班长请填写附件1并于3月14日下班前将电子版发送到学院青协邮箱,纸质版交到笃行楼409(照片放电子版后打印)。

1、当好宣传员。积极向身边同学宣传国家、省市和学校疫新冠肺炎情防控有关政策和要求,帮助青年大学生及时了解疫情发展最新情况和最新动态,帮助身边同学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开展出行报备、体温测量、核酸检测等;主动学习宣传践行广大干部群众在防控疫情战斗中展现的先进性,积极宣传正面典型,不传谣、不信谣,保持良好心态,传递青春正能量。

2、当好信息员。协助做好班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类信息汇总上报,确保信息准确翔实。与班级心理委员一起,关注身边同学在疫情防控过程面临的现实困难和思想波动,关心关注班级特殊群体,遇到突发情况及时向有关信息向辅导员、学院和学校报告。

3、当好志愿者。疫情防控期间,志愿者和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协助做好学校全员核酸检测、师生疫苗接种、疫情防控演练等志愿服务相关工作。校内一旦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志愿者和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要根据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办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工作领导组的工作安排和要求,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前提下,承担对隔离师生生活物资采购运送、核酸检测、值班值守、秩序维持等工作任务。

1、提高认识。全体志愿者要充分认识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充分发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投入到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中来,坚决服从指挥、调度和管理,切实发挥作用,以实际行动为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贡献青春力量。

2、严格培训。校团委牵头邀请疫情防控专家、学校疫情防控办负责人、校医院医生等对疫情防控志愿者开展培训,确保志愿者接受培训不漏一人。未经培训严禁参加疫情防控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志愿者定期开展疫情防控志愿服务演练,确保志愿者熟悉工作内容和流程,加强自我防范和保护。安徽科技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志愿者培训计划表见附件2。

3、加强保障。学校后勤保障等相关部门和学院要做好志愿者后勤保障工作,为志愿者提供防护服、口罩、消毒液、洗手液等参与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必备物资。特殊时期为志愿者提供隔离住宿房间和工作餐。切实为志愿者开展特殊志愿服务提供坚强后盾、解决后顾之忧。

4、严明纪律。疫情防控志愿者是一支特殊的志愿服务队伍,肩负特殊的使命和任务,在校园疫情阻击战发生时是冲锋在一线的先进青年。没有严明的组织纪律就不可能打胜仗,各学院要加强对志愿者的纪律要求,全体志愿者要认真学习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要求,严格规范遵守工作流程和要求,工作中不负责任的话不说,不符合规定和流程的事不做,齐心协力,众志成城,以严明的纪律为打赢战疫阻击战贡献力量。

1、学院团委根据《安徽科技学院第二课堂学时(社会责任学分)认定标准》,在学期末按照“社会实践类学时”——“其他活动”以1学时/人/小时开具志愿服务时常证明(上限为50学时)。按照学校综合测评“劳动素质奖励加分”的加分规定,予以加分。

2、对在志愿服务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授予“机械工程学院志愿服务先进个人”称号。按照学校综合测评“劳动素质奖励加分”的加分规定,予以加分。

物业校园假期服务方案设计篇六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全县物业行业领域市场秩序,全面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整体水平。按照州委、州政府安排,将20xx年定为州物业管理服务提升年。为贯彻落实州物业管理服务提升年活动,根据xx办发《xx办公室关于印发州物业管理服务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着力解决我县当前物业管理工作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健全物业管理长效机制,促进物业服务行业规范、健康、有序发展,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州物业管理要求,以便民、利民、惠民、安民为宗旨,以解决物业管理突出问题为导向,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新发展理念,按照州上提出的“属地管理与条块联动、政府引导与分类管理、业主自治与专业服务、依法监管和规范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加快补齐短板弱项,规范物业服务,加强监督管理,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努力构建物业小区长效管理机制,创造宜居、方便、舒心、美好的小区居住环境。

利用一年的时间,集中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小区违法建设、环境卫生、安全隐患、物业服务、维修资金、业主委员会等问题。物业服务社会满意度明显提高、物业服务常态长效监管深入推进、物业服务行业整体水平全面提升、业主委员会履职能力普遍增强,确保新建住宅项目物业服务覆盖率达到100%,力争老旧小区物业全覆盖,物业管理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明显得到治理。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满足感明显提升。

(一)全面落实责任,切实构建高效管理机制。

一是强化对物业管理服务提升行动的领导,成立县物业管理服务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统一协调行动开展,全面推进物业管理服务提升。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3月10日~3月31日)。各相关单位全面启动安排部署活动任务,各相关部门要对应工作职责,重点推进。利用电视台、网络等新媒体,“说事墙”、“回音壁”宣传栏等,加论宣传引导。设立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等方便快捷的信访投诉渠道,接受广大群众的社会监督,部署执法检査工作。

(二)集中攻坚阶段(4月1日~10月31日)。坚持问题导向,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多措并举,压茬推进,强力攻坚。

一是3月底前完成业委会组建和业委会职能讲座,聘请专业老师向业委会成员、乡镇、社区负责成立业委会的工作人员进行授课,明确业委会成立的实操程序以及乡镇的职能与义务;对已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开展业主委员会业务培训,使其逐步进入角色开展工作。

二是举行物业管理员培训班,进一步提高物业经理人的综合业务素质和法制观念。

三是物业企业按照活动要求内容自查自纠,部门全面摸底,认真梳理排査物业行业中的各类矛盾、纠纷和问题,以小区为单位建立工作台账,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逐条、逐项化解问题,销号。

四是六月底前,要组织州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代表观摩学习,开展互学互比互促活动,补齐短板。

五是开展“回头看”。对管理规范、服务标准、业主口碑好的企业给予表彰,对不积极开展活动、管理混乱、服务质量差、业主意见大的企业进行通报批评。若发现拒不整改的物业服务企业,将其不良行为纳入物业行业诚信档案,记入物业服务企业“黑名单”,并坚决剔除出物业服务市场。

(三)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11月1日~12月31日)。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和典型案例进行梳理,发挥正反典型的导向作用,及时总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及时总结经验,深入分析物业管理存在的共性问题、突出问题,深入查找深层次原因,研究提出长效措施,形成长效化、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制度成果,推动物业管理高质量发展。查处典型案件进行分析和总结,形成经验材料,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集中通报一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工作组织落实得力,完成任务出色的项目和项目经理人给予计入信用档案并加分或向上级审批部门提出物业服务企业信用升级等奖励,营造良好社会风气。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县物业管理服务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物业管理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制度建设,系统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县住建局为牵头单位,强化组织领导,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实行“县负总责、部门乡镇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分管领导具体抓,合理调配人员充实物业管理监管力量,切实履行部门监管职责。相关乡镇xx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一名领导,抓好部署推动和督促落实。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制定实施方案,做好排查整改进度安排、任务落实、资源调配等,认真开展管理服务提升活动,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二)靠实部门责任。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和职能部门职责,建立责任清单,加强分工协作,强化责任落实,协同解决物业管理难题,形成物业管理工作的最大合力。住建部门负责指导物业管理服务提升年活动开展,协调部门信息共享,建立健全物业管理服务长效机制,负责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内对开发建设单位履行质量保修责任的监督。负责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及物业管理企业的工作,物业管理人员的相关培训。发改部门指导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及浮动幅度。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受理物业服务收费咨询及投诉,协调解决因物业管理收费引发的矛盾和纠纷,对超标准和超范围收费,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强制服务并收费等乱收费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小区电梯运行安全监管和投诉处理,督促使用单位做好电梯安全管理和维护保养工作,对未取得相关执照擅自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的,依法进行查处。财政部门负责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督工作。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按照设计规范和工程标准对居住小区详细规划进行审查、对地下车位性质和地上车位权属进行认定,按规定标准设置物业管理和社区用房等配套公建,并在审查的规划图纸中明确标注位置面积,做好配套公建的规划竣工验收工作。民政部门负责“物业服务+养老服务”居家社区养老模式运行。公安部门负责指导小区安防视频监控,未按规定虚报、挪用、骗取、侵占维修资金,规范居民小区周边道路停车秩序,对停车矛盾突出的住宅小区要结合小区周边道路实际情况,确定车辆临时停车泊位并做好划线工作。乡镇xx负责组织开展模范、文明小区创建活动;协调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纠纷;负责辖区范围内物业管理数据资料收集建档工作,包括:物业服务企业情况,物业管理项目数量、名称、服务区面积情况,物业管理用房情况,业主委员会情况,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经理诚信情况等。

(三)加大督导调度。把提升物业管理服务工作作为强化物业管理、提升物业服务水平的重要抓手,进行定期督导检查,随机抽查、暗访。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典型案例挂牌督办,及时公布查处结果,做到哪里未整改就跟踪到哪里,哪里没有达标就督査哪里。形成周推进、月通报、月沟通协商、季度评比观摩、常态化培训等机制,通过巡查—交办—整改一反馈一通报等形成工作闭环。对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较多且整改不力的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实行“红黑榜”等措施,坚决予以通报、曝光,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确保活动扎实推进,落到实处。

(四)构建长效机制。加强政策宣传,开展“物业管理服务提升年”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在新闻媒体设置专栏,开展深度报道,大力营造关心支持物业服务业发展的浓厚氛围。开展互学互比互促活动,积极培育品牌企业和优秀示范项目。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建立健全常态长效管理机制。

物业校园假期服务方案设计篇七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乙方与售房单位签订的《_______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___________)内的有关物业管理的约定,双方在自愿、平等、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前期物业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前期物业服务时间是指:从乙方接到售房单位开出的《房屋进住通知单》之日起至业主大会委托业主委员会与甲方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止。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本物业名称:_______市_______文化居住区_______区。

座落位置:_______区_______楼_______单元_______室。

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条甲方提供服务的收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协议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二、在本物业设立服务机构,对本物业进行专业化物业管理;

三、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管理制度;

七、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及其他费用;

八、编制物业服务及财务年度计划;

九、每六个月向乙方公布物业费用收支账目;

十一、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三、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七、依据本协议向甲方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及其他费用;

八、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九、支持并协助甲方依法所进行的物业管理和经营活动;

十三、在房屋室内装饰装修时禁止破坏在地面敷设的采暖管线;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六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护、养护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穿、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公共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第七条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不为单个产权人所有而为产权人所共有并共同使用的设施设备,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自来水分户水表以外计费水表以内的上水管道、楼内下水立管及通向污水井的下水管道)、雨水管、水箱、加压水泵、共用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池、井、楼道、邮政信箱、避雷装置、电子对讲防盗门、红外线周界报警系统、空调冷凝水管、化粪池、物业管理区域的外围护栏、围墙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第八条园艺及环境卫生:

一、区内共用绿化、园艺小品等的管理和养护;

二、公共环境的卫生清洁、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不含垃圾消纳场的管理及建筑装饰垃圾收集和清运)。

第九条安全及消防:

二、做好消防教育宣传工作,加强消防培训及演练,积极。

配合当地消防部门做好消防安全的防范工作。

第十条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对本物业区域内的交通状况进行预测和安排,确保本物业区域内车辆停放有序、交通顺畅(不承担人身、财产的保险、保管责任)。

第十一条档案资料:

二、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档案资料进行管理。

第十二条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二、按_______文化居住区《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及《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规定》执行。

三、收费标准:

1、装修押金:_______元(业主交纳_______元,装修企业交纳_______元)

2、装修管理费:_______元/套(由装修企业交纳)

3、装修垃圾清运费:_______元/自然间(由业主交纳)

第十三条其他管理服务事项:

一、向业主提供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有偿维修、养护;

二、向业主和使用人提供各类特约有偿服务;

四、法律政策及协议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本小区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与甲方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止。

物业服务标准会执行《_______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京国土房管物[2003]950号文件规定的经济适用房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以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物业服务费(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

三、物业服务费用标准将按_______市法规、政策调整;

四、交纳费用时间:每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交纳下一年度的物业服务费。

第十六条其他有偿服务费用(此项费用不属于物业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并根据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1、大型机动车位地面停车位:_______元/辆·月

2、小型机动车位地面停车位:_______元/辆·月

3、露天停车场临时停放机动车收费标准:(第一小时不收费)

三、符合相关法规、政策的其他有偿服务费用。

第十七条代收代缴费用(此项费用不属于物业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并根据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如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甲方可提供水费、电费、燃气费等费用的代收代缴服务。

2、生活垃圾清运费:_______元/户·年;

3、有线电视收视费:_______元/户·月;

4、自来水:_______元/吨;

5、燃气:_______元/立方米;

6、交费时间:按月/年交纳。

第十八条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一、按照《关于归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通知》(京房地物字[1999]第1088号)的规定,各产权人在其购买房屋时,须按购房款_______%的比例缴纳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二、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使用和管理按政府有关文件执行。

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不敷使用时,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业委会研究决定,按建筑面积比例向产权人续筹。

四、产权人在出售、转让、抵押或馈赠其单元时,所缴交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四、乙方违反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应缴费用千分之三的的滞纳金。

第十九条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燃气泄露、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及其他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执,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若协商无效,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本协议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房屋使用说明书》、《质量保证书》、《住户手册》、遵守《业主临时公约》承诺书、顶层平台使用《承诺书》和供暖系统(采暖炉)运行《承诺书》为本协议的附件。

第二十三条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中未规定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物业校园假期服务方案设计篇八

一、成立业主管理委员会

1、业主委员会委员的候选人必须是热爱公益事业,道德品 质好,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有一定的时 间从事业主委员会的工作,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的能力的产权 人、产权人代表、产权共有人。

2、业主委员会的委员由业主大会投票选举产生。业主委员 会成员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业主委员会委员的人数是 9 名,其中主任 1 名和副主任 2 名。

3、业主大会应由过半数以上具有投票权的业主参加,如因 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理出席。

4、为了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由业 主代表组成筹备小组,负责业主大会的筹备工作。

5、筹备小组应做好以下工作:

1)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

3)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选举产生办法;

6、第一次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按以下办法:

1)筹备小组提名推荐;

2)业主代表提名推荐;

3)业主联合提名推荐; 4)单个业主提名推荐或自荐:

6)首届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由得票过半数最多和在委员 中择优推选相结合的办法产生。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7、业主委员会委员投票选举办法:

1)业主委员会的委员由业主大会在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中投票选举产生; 2)投票结束后,由筹备小组推选的监票、计票人员或者筹 备小组人员将投票人数和票数加以核对,做出记录,并由监票人 签字。

3)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等于或者少于 投票人数的有效。每一选票所选的人数,多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 的作废,等于或者少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的有效。4)业主委员会委员选举采取差额选举办法。依据得票数顺 序产生 9 名业主委员会委员。

5)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由当选的委员投票产生。

6)选举结果当场宣布,所有选票应当保留备查。

7)业主委员会的委员受全体业主的直接监督。经拥有物业 管理区域内专有面积占 20%以上的业主提议可以提请罢免选出的 委员。

1、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

2、聘任专人负责物业管理日常工作;

4、制定物业管理工作计划、物业管理服务费的预算和 决算;

5、听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物业管理服 务活动;

6、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

7、监督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制度的执行; 业主委员会应当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和 管理。

业主在对物业管理有意见时要首先向业主委员会反映,由业 主委员会出面替业主做主,不可自做主张对物业管理人员采取不 合理手段。

三、物业管理

1)负责聘请保安、保洁、维修、绿化人员进行物业维护工 作;

3)做好各种对外、对内关系的处理,健全物业资料;

4)负责业主报刊、信件收发、业主投诉等事件的处理;

5)组织物业管理相关费用的收缴工作;

6)组织完成业主委员会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物业校园假期服务方案设计篇九

第一条为规范本市区物业管理活动,维护物业管理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和谐社区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配套设施不全的原有住宅区,由各区政府(管委会)组织整治,逐步创造条件,实行物业管理。

第三条物业主要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共用的,应当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住宅区和非住宅区原则上应当划分为不同的物业管理区域,以住宅为主配套部分商业的除外。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应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

第四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是全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物业管理政策制定、行业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资质及信用管理工作。

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工作,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的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市和区城管、财政、民政、物价、公安、规划、环保、工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工作,各部门应将管理职责统一向社会公布。

第五条各区政府(管委会)应明确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管辖的物业管理区域,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指导辖区内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的换届工作,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设立投诉调解工作站和应急维修服务站,调解处理物业管理各类纠纷,维护社区和谐稳定。

社区居民委员会是社区居民利益的重要维护者,负责指导和监督区域内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工作,协助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开展社区管理、社区服务中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工作,综合调处各类矛盾,维护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社区居民委员会要积极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社区服务,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应主动接受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公共照明、有线电视、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技防监控、车辆管理、设施设备维护等专项服务的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按照相应职责负责相关监督管理工作,提高行业服务水平。各专业服务单位及其行业主管部门应将服务内容和管理职责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应当制定扶持政策,采取措施,推动住宅区、商业区、工矿区及机关、学校、医院等实行社会化、专业化的物业服务,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发展。

鼓励采用节能、环保的新技术、新方法,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二章前期物业管理

第八条本办法所称前期物业管理,是指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由开发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的物业管理。

前期物业管理应至整个项目竣工交付之后,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选聘确定的物业服务企业接管物业之时结束。

第九条开发建设单位承担前期物业服务责任。前期物业服务期间,开发建设单位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巡查、卫生保洁、绿化养护、房屋及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台账管理等服务工作,接受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监督管理,按物价部门审批或备案的服务等级及相应标准提供服务,不得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

第十条新建商品房预销售前,开发建设单位应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聘具备相应资质及信用等级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并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第十一条为加强对物业服务行为的监管,物业服务企业需按不低于本项目建筑面积1元/平方米的标准交纳履约保证金,由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监管,在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予以退还。

具体的监管办法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

第十二条业主应缴纳装修保证金、装饰装修垃圾处理费、停车管理服务费,其具体收费标准依据物价部门公布的相关文件执行。

电梯、水泵、中央空调等设施运行电费及公共照明、公共用水等代收代交费用,应单独列帐,合理、公开分摊,与业主协商预收,每次预收不超过半年;业主大会成立后,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具体分摊办法。

第十三条开发建设单位在销售物业前,应当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并在销售场所公示,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临时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临时管理规约不得侵害物业买受人的合法权益。业主应当就履行临时管理规约内容作出书面承诺。在业主大会成立后,应当依照规定制定公布业主管理规约,经业主大会审议通过后,全体业主应当共同遵守。

第十四条业主大会成立后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开发建设单位应于10日内同业主委员会进行物业共用部分查验交接,办理交接手续,并向物业所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备案,按照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0元/平方米的标准缴纳物业管理储备金,权属为全体业主,使用由业主大会决定,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专项用于弥补后期物业管理费用的不足和公共部位、设施设备的紧急维修等。各区政府(管委会)应对物业管理储备金的缴纳与使用制定具体的管理细则。

同时开发建设单位要向业主委员会移交下列物件、资料:

(一)物业管理区域划分资料;

(四)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准许使用文件;

(五)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六)物业管理用房、技防监控等设备;

(七)承接查验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第三章业主、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

第十五条房屋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身份的确认,以房屋登记簿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效证明为依据。业主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行使权利。

第十六条业主可以以幢、单元、楼层为单位,共同决定本单位范围内的物业管理事项,事项范围和决定程序由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或者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共同决定。

第十七条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分实施共同管理,按照相关规定开展与物业管理有关的活动。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第十八条整个项目建设竣工交付之日起满1年或交付后业主入住率达50%以上的,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报送筹备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所需资料,并推荐业主代表作为临时召集人,向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成立业主大会。

占总人数5%以上或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5%以上的业主也可以自行向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成立业主大会。

第十九条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接到申请后应将申请事项告知所在社区居民委员会,听取其意见,并于7日内组织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指定业主代表担任筹备组组长。筹备组负责召集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中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代表人数不低于筹备组中具有表决权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二。

筹备组成员名单确定后,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业主大会召开时间、会议议程和筹备组成员等相关事项,公示时间不少于15日。

第二十条开发建设单位应当自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成立之日起7日内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筹备组提供业主名册、业主专有部分面积、建筑物总面积等资料,并承担筹备及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所需费用。

(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以及业主大会决议;

(三)业主管理规约;

(四)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

(五)其他相关资料。

材料齐全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予以备案,同时将有关情况书面通报物业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社区居民委员会。第(二)、(三)、(四)、(五)项内容发生变更时,应当及时办理备案变更手续。

(一)因物业转让、灭失等原因不再是业主的;

(二)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三)依法被限制人身自由的;

(四)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以书面方式提出辞职请求的;

(二)不履行委员职责的;

(三)利用委员资格谋取私利的;

(四)拒不履行业主义务的;

(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六)因其他原因不宜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的。

第二十四条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的,应当自终止之日起3日内将所保管的档案资料、印章及其他应当移交的财物,按照《业主委员会章程》办理移交手续。拒不移交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移交,物业所在地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协助。

第二十五条业主委员会必要的工作经费,由全体业主承担。具体可以由业主分摊,也可以从物业共有部分经营所得收益中列支。工作经费应包括业主大会、委员会的会议费;有关人员的津贴和薪酬;刻制印章、挂牌费;必要的日常办公费用。工作经费收支情况,定期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接受业主监督。

工作经费筹集、管理和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业主大会决定。

第二十六条经业主大会同意,业主委员会可以聘请物业管理职业经理人,负责业主委员会委托的物业管理有关事项。

物业管理职业经理人应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职业经理人薪酬从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中列支。

第二十七条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督促、指导辖区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设立、解散、辞职或不履行职责的,由物业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依法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

物业管理区域分期开发建设的,可在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临时业主委员会。

第四章物业服务

第二十八条业主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具备相应资质及信用等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让、出租或者转借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

外地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备案后,方可进入本市区从事物业管理活动。

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建立统一的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经理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印发信用管理手册,实行信用年审。信用年审征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以及城管等相关部门意见,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经理信用年审,作为企业资质转正、升级、核定及承揽业务的要件之一。

具体的信用管理办法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

第二十九条业主大会成立后,应依据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确定服务等级以及相应的收费标准,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服务,签订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物业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将物业服务合同分别报物业服务项目所在地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与价格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未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业主可以共同决定将各专项服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或者自治管理,但锅炉、电梯、电气、制冷以及有限空间、高空等涉及人身安全的作业,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或者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及个人实施;委托实施的,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

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将具有资质且信用良好的专业性服务企业及其服务内容、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列入推荐名录,供业主自行选择。

第三十条物业服务企业和专业性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并将服务合同、服务事项、服务等级、服务标准、人员配备、收费标准、收费审批或备案等有关情况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于每年第一季度公示上一年度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物业服务项目收支情况、本年度物业服务项目收支预算,业主提出质疑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答复。业主共同决定或者业主委员会要求对物业服务项目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予以配合,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做好监管。

第三十一条按照三等级(含以下)标准收费和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配备的物业服务人员人均服务面积不得高于3500平方米。按照四、五、六等级标准收费和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配备的物业服务人员人均服务面积分别不得高于3200、2800、2500平方米。从业人员的要求由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合同约定。

人均服务面积,是指本小区内收取物业服务费的收费面积,根据产权证面积来测算。

第三十二条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三个月前,业主大会应当共同决定物业管理方式、服务内容、是否更换物业服务企业等事项。

决定续聘原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与原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决定解聘的,应当履行必要的通知义务;合同未约定通知期限的,应当于合同期限届满前三个月告知原物业服务企业,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第三十三条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前,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停止服务。

物业服务合同届满,物业服务企业决定不再续签物业服务合同的,应当于合同期限届满三个月前履行必要的通知义务。

第三十四条物业服务企业未与业主大会委托的业主委员会签订书面物业服务合同,但事实上提供了物业服务,并履行了告知义务的,物业服务企业有权要求业主履行相关义务。

业主共同决定不再接受物业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强行提供物业服务,不得以事实服务为由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用。

(一)移交物业共用部分;

(二)移交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相关资料;

(四)结清预收、代收的有关费用;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

原物业服务企业在办理交接至撤出物业管理区域前的期间内,应维持正常的物业管理秩序,并不得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用。

原物业服务企业拒不撤出物业管理区域的,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会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其撤出。

第三十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指派项目经理,并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备案。除物业服务合同另有约定外,项目经理原则上只能负责一个物业服务项目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更换项目经理的,应当及时告知业主,重新备案并进行公示。业主共同决定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更换项目经理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更换。

第五章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一)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等违反房屋装饰装修规定的行为;

(二)违章搭建建筑物和构筑物、私开门窗等违反规划规定的行为;

(四)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等违反房屋管理规定的行为;

(五)随意倾倒垃圾、杂物等违反市容环境卫生规定的行为;

(七)占用消防通道等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的行为;

(九)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禁止的其他行为。

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发现有前款规定行为的,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在接到情况反映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协调处理,下发整改意见,督促整改到位。

第三十八条住宅物业装饰装修前,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申报登记,并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住宅装饰装修服务协议。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装饰装修的时间、地点等情况在业主所在楼内公示。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对装饰装修活动的巡查、监督。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拒不办理申报登记或者违反相关规定及装饰装修服务协议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告知并劝阻;拒不改正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第三十九条新建住宅物业,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按规划设计方案的要求无偿提供不低于规划总建筑面积3‰的物业服务用房,包括客服接待、项目档案资料保存、工具物料存放、人员值班备勤、业主文化娱乐活动用房、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等,并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明确物业服务用房的坐落位置(具体到楼栋、房号),配置的物业服务用房最少不低于100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所有权属全体业主。

物业服务用房应设置在住宅小区中心区域或住宅小区主出入口附近,方便业主使用,不得设置在住宅楼内和地下。规划部门在规划方案审查时应征求物业所在地区政府(管委会)意见,规划、建设部门根据规划审定方案进行验收、登记。

物业服务用房及装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工程质量和安全的要求,满足正常使用功能。

第四十条新建住宅小区和旧城区连片改造居民区项目,应按照规划要求,将社区(工作、服务)用房、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纳入土地挂牌条件,约定产权归属。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规定的配套建设指标对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配置标准和要求的不予批准。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使用,应征求物业所在地区政府(管委会)的意见。未按规定要求建设居民委员会工作、服务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的,不能通过验收。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要根据规定将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服务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交给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使用管理。

第四十一条开发建设单位出售物业管理区域内车库的,应当在出售前依法办理预售许可,不得出售给本物业管理区域业主以外的其他人。

开发建设单位出租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设计用于停放车辆的车库、车位的,应当优先满足本物业管理区域业主的停车需求。业主委员会具体负责对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停车位的划分,应当满足公安、消防等部门对安全的相关规定。具体收费标准及收入分配按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执行,并做好公示。

第四十二条利用业主共有的物业设置广告等经营性设施的,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汽车的,应当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委员会书面同意,并就使用、管理、收入和分配与业主委员会达成书面协议,并履行报批手续后方可实施。

第四十三条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专业经营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使用费用并依法承担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责任。

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应当向业主出具专业经营单位的发票,并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不得以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费用为由限制或者变相限制专业服务。

第四十四条住宅物业和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在入住前将首期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以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设帐,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权人决策、政府监督。

第四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定期申报、维修养护制度。应当根据本年度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检查结果,及时编制维修、更新改造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提出申请与建议,并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集中组织维修或者更新改造,在雨季和冬季前及时修复存在问题。

(一)屋面防水损坏造成渗漏的;

(二)电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的;

(三)高层住宅水泵损坏导致供水中断的;

(四)楼体外立面有脱落危险的;

(六)消防系统出现功能障碍,消防管理部门要求对消防设施设备维修、更新、改造的。

第四十七条物业转让时,业主应当向受让人说明专项维修资金交存和结余情况,该物业分户账中结余的专项维修资金随物业同时过户。

第四十八条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保修期限、范围等承担建筑物及附属设施设备保修责任。保修过程中,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给予协助配合。

第四十九条物业共用部分维修、养护、更新、改造时,相关专有部分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当予以配合,造成专有部分损失的,责任人应当依法承担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业主转让或者出租物业时,应当将管理规约、物业服务合同、有关费用交纳情况等事项告知受让人或者承租人,并自买卖合同或者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将买卖或者出租情况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业主转让物业的,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专业性服务企业结清相关费用。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五十一条开发建设单位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由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二条开发建设单位不履行交接义务的,由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三条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未取得资质证书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由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责令其停止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可处以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标准的,由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三)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管理不善,造成物业环境恶化的,由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对其作出警告,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四条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单位或个人擅自在建筑物楼顶、退层平台、住宅底层院内、配建的停车场地进行建设的或者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中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擅自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的或者在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实后的建筑内擅自新建地下建筑物、构筑物的,城管部门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装修人因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侵占公共空间,对公共部位和设施造成损害的或者在装修过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第五十五条单位或个人擅自侵占小区绿化设施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制止,并及时向城管、园林等部门报告有关情况;未履行到位,造成小区绿化设施损毁,应追究其责任。

第五十六条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改变物业服务用房用途的,由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收益的,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第五十七条物业服务企业接到解聘通知后7日内拒不退出该物业管理区域,妨碍该物业管理区域进行正常物业管理的,或者未向业主委员会移交物业管理的相关设施和必要资料的,由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提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降低其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物业管理的相关设施或者必要资料毁坏、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八条物业服务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责令改正,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年度不良行为记录达两次的,限制承揽新项目,年度不良行为记录达三次(含)以上的或情节严重且造成一定影响的,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可将其列为不诚信企业,向社会公布,取消其承揽新项目资格。

(一)未按时将合同报送备案;

(二)擅自停止物业服务的;

(四)装修保证金未按时退还的;

(五)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六)业主投诉,经查实,属物业服务企业责任的。

第五十九条业主、使用人未按照物业管理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催交,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按每日万分之五加收滞纳金。

第六十条业主委员会不履行或者无法履行职责的,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职责;逾期仍不履行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导协助业主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决定有关事项。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第六十一条违反本办法规定,依法应当由城管、工商、物价、规划、公安等部门处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六十二条实行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物业管理联席会议由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召集,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相关部门和物业所在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代表、物业服务企业、专业经营单位参加,及时协调解决物业服务纠纷,维护各方利益。

第六十三条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专业经营单位、建设单位之间因物业管理发生争议的,应当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社区居民委员会、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联席会议申请调解,也可以申请仲裁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十四条建立协调沟通处理机制,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发现物业服务企业存在违规行为的,应责令限期整改,给予通报批评,情况特别严重的,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进行查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对受到通报或查处的物业服务企业在信用管理中记不良记录,并定期予以公布。

第六十五条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六条当事人对行政管理部门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七章附则

第六十七条本办法所称物业共用部分,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专有部分以外按照规定由业主共同管理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对讲门铃、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本办法所称全体业主,在依法成立业主大会后是指业主大会。

本办法所称业主共同决定,是指业主大会的决定;未依法成立业主大会的,是指业主依法共同作出的决定。

本办法所称专有部分面积是指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尚未进行登记的,暂按测绘机构的实测面积计算;尚未进行实测的,暂按房屋买卖合同记载的面积计算。建筑物总面积是指专有部分面积之和。

第六十八条对于物业服务企业不愿意进驻的一些零散或面临拆迁的居民小区,小区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

第六十九条本办法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第七十条本办法自20-年6月1日起施行。在20-年6月1日以后办理预售许可的项目(含分期开发的项目)按本办法规定执行。整个项目未竣工但分期开发已部分竣工项目的前期物业服务按本办法规定执行。

物业校园假期服务方案设计篇十

加强校园绿化美化工作,创造良好育人环境,学校统一规划,让校园成为“温馨家园,生态花园,学习乐园”。争创有特色的农村完全小学。劳动技能服务建设和养成教育是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素质教育的灵魂和核心,它始终贯穿于学生的每一个学习、生活的环节中。加强学生的养成教育和劳动教育,是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培养学生热爱劳动和热爱劳动人民的感情,正确引导学生健康成长,全面贯彻落实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造就新一代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必然要求,为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养,让学生热爱劳动、学会劳动,特拟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服务活动经常、持续地开展,学校成立“劳动服务指导委员会”,由校长或校长指派专人担任主任委员,并设委员若干人,负责劳动服务工作之编排、划分、分配与辅导等工作。

三、活动内容及具体要求

(一)校园绿化

学校统一规划,绿化校园,运动场周围种树木,教学楼面前设置化带,镶砌园林围墙。

(二)环境卫生

重视学生习惯养成,培养学生卫生习惯,保持校园长期清洁,规范学生卫生行为。

(三)、劳动服务

注重不同年龄段学生的已有基础和年龄特征,开展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和校务劳动。

一、二年级

1、自我服务劳动

学会洗手、洗脸、刷牙、洗脚、剪指甲,能初步搞好个人卫生,学会削铅笔,能对自己的学习用品进行分类整理和保管。

2、家务劳动

学会刷洗碗筷、茶杯,会帮助家长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3、简单劳动

初步学会纸的叠、剪裁、粘贴等方法,认识几种主要农作物、果树和牲畜、家禽等,会给花草树木浇水。

4、公益劳动

学会擦黑板、扫地、抹桌椅、开关门窗,当好值日生,搞好师生宿舍楼前场地卫生。

三、四年级

1、自我服务劳动

能自己洗头、梳头洗澡,学会洗小件衣服和鞋袜,能注意学习用品保持整齐、美观。

2、家务劳动

了解厨房卫生常识,学会洗刷餐具、茶具,会捡菜、洗菜、淘米等,学会安全用电。

3、简单劳动

学会使用刀、剪、尺等工具进行纸工制作,能制作简单的物品,认识当地一些常见的农具,会使用锄头、镰刀帮家长做一些简单农活。

4、公益劳动

会使用简单工具绿化、美化学校环境,三年级打扫教学楼、师生宿舍楼后面场地和主大路。负责1号校园劳动基地。四年级教学楼前面运动场地,负责2号校园劳动基地。根据季节特点种植蔬菜。

五、六年级

1、家务劳动

学会收拾房间,有条理地放置、摆设室内小件物品,会洗外衣,毛衣等衣物,初步掌握洗衣机、录音机、电冰箱的`使用方法,学习使用常见的炊具和做简单的饭菜,能分辨生熟。

2、简单劳动

知道本地的农时季节,学会常见粮食作物和果树的种植方法,学会种

植一些易种的蔬菜,了解一些科学种植知识。

3、公益劳动

四、活动管理

劳动服务由各班老师担任指导老师,并负责评核。劳动服务是明德小学教育的一部分,学生不得无故不参加(身心障碍或情况特殊的学生,可视具体情况,由各班级负责安排适合的工作)。劳动服务活动过程中一定要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学生劳动服务情形由各班老师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访视,并做出评分。对取得优异成绩的班级或个人予以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五、评价体系

把劳动技能教育与家庭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使学生劳动技能在学校得到培养,通过开展校务劳动,种植劳动,小小家务活,培养学生劳动意识,动手能力,劳动习惯。每学期末学校对各班劳动基地进行评价,对做得好的班级进行表扬鼓励,对做得不足的班级进行整改。

中和乡民振明德小学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3362253.html】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需要下载本文请点击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