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我们的努力取得实效,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方案范文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环境资源保护宣传手册 世界环境保护日宣传活动方案篇一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近期关于环境保护的重要批示精神和国家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一系列重要部署;进一步摸清排污单位底数,查找环境管理薄弱环节,认真自查自纠,全面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全方位夯实环境保护日常管理、执法监督、司法联动、能力建设等工作基础,建立健全环境监管执法长效机制,防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
县工业集中区内和所有有废水、废气、废渣及辐射、噪音等污染物排放行为的企事业单位。
(一)工业集中区:
1、环评制度执行情况。是否编制园区规划环评、规划环评要求是否落实到位、防护距离内居民是否搬迁到位。
2、污染集中治理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是否建成规范的污水收集管网和废水、废渣集中处理和处置设施,设施运行是否正常、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
(二)企事业单位:
1、环评审批及“三同时”(防治污染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执行情况。是否合法审批,批建是否一致、环保措施是否配套,是否通过“三同时”验收。
2、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废水处理、废气净化、固废处置等是否有效稳定运行,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和安全处置。
3、排污许可证制度执行情况。是否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是否按许可证规定排放污染物。
4、监测情况。是否按要求规范化设置排污口、安装在线监控并形成应有的监测能力,是否依法依规上报和公开信息。
5、危险废物管理情况。危险废物的类型、数量、贮存、处理、处置方式及综合利用情况,申报登记、转移联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等管理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查处医疗废物、废机油、废旧蓄电池的非法收集和转运。
6、历史遗留隐患治理与管控情况。是否有遗留的危险化学品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是否有遗留的涉重金属废物废渣等环境污染隐患。
突出抓好我县水泥、化工、造纸、苎麻、农副产品加工、板材加工、食品加工、机械铸造、制药、纺织、污水处理、电池、塑料颗粒加工、畜禽养殖等重点排污企业及危险废物产生(经营)单位环境守法检查。
(三)对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环境保护相关职责情况进行督查。对照《湖南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的通知》(湘政发〔20xx〕6号)精神,重点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集中区及环保、发改、工信、公安等职能部门的环保工作职责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四)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情况。重点排查饮用水源保护情况,检查饮用水源保护区界碑、警示牌、隔离网和宣传牌是否设立,排查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排污口及建设项目是否取缔,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是否存在违法开发和建设活动,水面投肥养殖是否被禁止及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情况等。
(五)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
1、淘汰粘土砖瓦厂等落后产能情况。
2、县城区、工业集中区推广使用清洁能源情况,天然气管道是否接入,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是否淘汰或改烧清洁能源。
3、工业大气污染治理情况,特别是1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的脱硫除尘设施、水泥行业的除尘设施是否符合环保要求,是否稳定达标排放;加油站、油库是否安装油气回收装置。
4、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情况,房地产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是否落实环评批复中施工期扬尘防治措施,渣土车是否实行全封闭运输。
(六)对群众举报投诉重点案件或长期未得到根治的突出环境问题开展检查。
(一)县政府负责组织、指导、督促县工业集中区、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开展大检查,调度工作进展情况,抽查重点地区,对检查过程中遇到的共性问题提出解决意见,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二)县工业集中区、各乡镇是大检查工作的实施责任主体,要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结合日常管理工作,全面、深入、细致、彻底地开展大检查;对大检查中发现的环境问题,列出清单制定综合整改方案,实施分类治理;要督促指导本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对照检查内容认真自查自纠,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切实开展整治;要配合县直有关部门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三)县政府将通过抽查方式对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纳入县政府对各部门的年终绩效考核。
(一)县政府在20xx年4月底前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检查工作方案,开展动员部署,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并将有关情况、工作方案、联络部门及联系人员信息报市环保局。
(二)20xx年4月底前,县工业集中区和各乡镇、企事业单位应全面开展自查,摸清家底,制定完整的环境隐患整治方案,并报县政府及县环保部门。
(三)所有企事业单位要在20xx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治任务,县工业集中区要在20xx年12月30日前完成整治任务。下列三种情况报经县人民政府及县环保局同意(按计划执法属省或市级环保部门监管的'同时报省、市级环保部门),可作必要的延期:整治任务工作量巨大,短期确实无法完成的;因历史原因形成的防护距离搬迁问题需逐步采取综合措施解决的;其他情况特殊的。
(四)20xx年6月30日前,对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进行彻底清理。
(五)20xx年4月至12月全面开展检查整治。县环保局每月20日前将工作简报上报市环保局,将每季度辖区内大检查工作情况分别于6月20日、9月20日前上报市环保局(情况调度表见附件),将大检查工作总结于12月20日前上报市环保局。县政府将于6月30日、12月30日前将排查整治结果向社会公开。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环境保护工作联席会议负责组织开展全县的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及时研究协调环保大检查工作有关问题。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县环保局牵头负责。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积极做好大检查的相关工作,探索建立报告机制,重大问题及时向县政府报告。要组织开展自上而下的抽查督查工作,将检查督导工作贯穿于大检查的全过程。将20xx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纳入全县环境保护大检查范围。
(二)明确部门责任。县环保部门要充分履行牵头负责和综合协调职责,联合相关部门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县发改部门要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推动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县工业主管部门要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和工业燃煤小锅炉整治工作力度,推进工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县公安机关要明确机构和人员负责查处环境犯罪,对涉嫌构成环境犯罪的,要及时依法立案侦查;县监察部门要抓好大检查工作的行政监察;县国土资源部门要负责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按照政府的要求依法取缔非法采矿和粘土烧砖等行为;县住建部门要加大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指导和监管力度;县安监部门要深化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其他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抓好相关工作。
(三)加大处罚力度。各地要列出环境问题及违法企业清单,研究提出整改措施、期限和要求,整改结果向县人民政府和县环保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开。对检查时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要配合环保部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逾期未进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未建设污染集中处理和处置设施的工业园区,停止园区新项目引进,县环保部门暂停受理除污染治理、生态恢复建设以外的入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对非法企业、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应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风险隐患突出且治理无望的企业,县人民政府将依法取缔关闭;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对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越权审批但尚未开工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对未批先建、边建边批,资源开发以采代探的项目,一律停止建设或依法依规予以取缔;环保设施和措施落实不到位擅自投产或运行的项目,一律限期整改;对生效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其他环保行政行为,要及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涉嫌刑事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历史遗留废渣和关闭企业遗留问题,由县人民政府研究治理方案,限期完成治理。
(四)严格责任追究。县工业集中区、各乡镇和其他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对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进行彻底清理,支持环保及其他承担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独立进行环境监管和执法。县政府将组织对各地、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对因工作不力导致检查不彻底、整治不到位的典型单位和工作人员,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完善成果应用。各地在检查中要对所有检查过的企业建立并完善一厂一档(企业基本信息、地理坐标、建设项目情况、污染防治设施情况、现场检查情况、违法行为处理情况等)环境管理制度。对应查未查、隐瞒问题的,要及时纠正,督促整改。要建立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保持动态更新,县环保部门应及时更新移动执法信息。
(六)做好信息调度。各地在大检查开展期间(20xx年4月至12月),要做好信息统计和分析工作,每月编发一至两期工作简报,内容要围绕大检查工作重点,充分反映工作开展情况、做法、成效。
环境资源保护宣传手册 世界环境保护日宣传活动方案篇二
利用每年11月全国“野生动物宣传月之机,通过多种宣教活动,倡导更多师生参与到保护野生动物和生态文明建设之中,提高社会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促进人与野生动物间和谐共处的良好关系,传播热爱大自然、关爱野生动物的生态文明理念理念,进一步鼓励师生积极参与野生动物保护救助,维护生物多样性,建设美丽中国。
二、活动内容
2、学习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政策法规;
三、活动方式
四、时间
20__年11月-12月
五、组织单位
主办:校工会
六、其他事宜
为部分参与活动的师生发放野生动物保护宣传笔记本,为参与活动的教职工发放一份纪念品。
环境资源保护宣传手册 世界环境保护日宣传活动方案篇三
一、活动主题
保护野生动植物,筑牢生物安全屏障。
二、活动时间:10月x日—11月x日
三、活动内容
(一)深入农村基层和社区大力宣传《生物安全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提高全社会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法律意识和防范生物安全的风险意识。
(二)倡导文明、绿色的饮食生活和消费理念,普及野生动植物保护、动物疫病防控科学知识,引导全民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倡导文明卫生饮食习惯和绿色消费理念,坚决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不买卖象牙、犀牛角、虎骨、红豆杉等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不笼养野生鸟类,不采挖兰花、金毛狗等野生植物;严密防控外来物种入侵,守护生态安全和生物安全;保护野生蚯蚓,改善土壤生态环境。
(三)压实各级林长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责任,强化巡
护巡查,组织护林员等基层林业干部、职工开展“拆除鸟网、电网”、“清理猎夹”等专项行动,有效防范各类破坏野生动植物违法行为发生。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监督作用,积极举报破坏野生动植物违法行为,促进政府管理与社会各界和公众监督协同联动。
(四)强化执法监管,会同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深
入开展2022年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切实加强野生动植物网络市场管理,全面排查农(集)贸市场、花鸟市场、餐馆饭店、电商等重点场所和领域,严厉打击非法捕杀、交易、食用野生动物和非法采集、出售、收购野生植物行为,净化市场和网络空间。
(五)组织自然保护地等单位开展宣传活动,展示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地建设取得成效,传播生态保护正能量,引导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生态文明理念,鼓励全社会积极参与自然生态保护工作。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要紧扣活动主题,把宣传月活动作为重要工作来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精心策划,因地制宜举办知识竞答、科普讲座、签名等活动,在讲求实效的基础上,力求做到有特色、有创新。
(二)统筹疫情防控。各乡镇、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在开展有关活动时,要按照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部署要求,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措施。采取线上线下宣传相结合的方式,重在取得实效。
(三)发挥媒体作用。组织电视台、电台、报刊、网络等媒体参与宣传报道,推送宣传短信、微信等,借助媒体宣传、舆论造势,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扩大宣传效果。
宣传月活动结束后,各乡镇林业站、各自然保护地要认真进行总结并将活动开展情况报县林业局,请各乡镇林业站、各自然保护地于11月x日前将各地活动开展情况书面报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
环境资源保护宣传手册 世界环境保护日宣传活动方案篇四
按照自治区院《关于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盟分院《锡林郭勒盟检察机关开展保护野生动物公益诉讼专项活动方案》的要求,我部决定,开展保护野生动物公益诉讼专项活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按照自治区党委和高检院、自治区院、盟分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把源头上控制重大公共卫生风险的发生、服务打赢疫情防控总体战、阻击战作为首要任务,监督、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加强野生动物资源和草原生态环境保护,积极开展源头防控,为社会各界有效开展疫情防控、打赢疫情防控总体战、阻击战营造良好司法环境。
一是紧紧依靠党委领导。要主动向党委汇报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在保护草原生态的职能作用,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支持,确保专项活动取得实效。二是坚持协作配合。要主动与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林业和草原局、农牧业和科技局、公安局(包括森林公安)等部门紧密配合协作,形成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的合力,用好政治智慧、法律智慧和监督智慧,找准保护野生动物工作,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基点,齐心协力保护野生动物。三是坚持源头防控。重在促成预防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和草原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制度机制,严格餐饮服务、市场交易和运输环节的监督,消除非法买卖野生动物的生存空间,从源头上控制公共卫生风险。
我部针对保护锡林郭勒盟大草原专项活动以及保护野生动物公益诉讼专项活动相结合,从破坏草原生态、关于野生动物违法行为两方面开展工作。
(一)破坏草原生态。
1、临时占用草原。违法批准临时占用草原,或者批准临时占用草原的期限超过二年的;使用人在临时占用的草原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占用期满,用地单位未恢复草原植被并及时退还占用的草原的;旅游开发中非法占用草原及占用草原建设道路的。
2、非法占用草原。未经批准在草原上从事采土、采砂、采石等作业活动的;未在规定的时间、区域内,按照准许的采挖方式从事采矿作业的;工矿企业未经批准修建道路占用破坏草原的。中央环保督查反馈未经草原主管部门审核审批的采矿项目治理情况监督。
3、污染草原和土壤环境。违法排放废水、废气、废渣及其他污染物;在草原上堆放固体废弃物污染草原土壤、地下水等环境的。草原缓冲区内的农业、工业和矿藏开采问题的依法治理监督。
4、破坏草原植物资源。在荒漠、半荒漠和严重退化、沙化、盐碱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的草原以及生态脆弱区的草原上采挖植物和从事破坏草原植被的其他活动;采集、加工、收购和销售发菜。
5、牧业违规使用草原。超载放牧的;在草原禁牧、休牧、轮牧区和禁牧期、休牧期到草原上放牧的;擅自改变草原保护、建设、利用规划的。超载放牧地区在20xx年12月底基本达到草畜平衡目标治理监管。
6、其他破坏草原违法行为。非法开垦草原;机动车辆离开道路在草原上行驶破坏草原植被的;未经批准在草原上开展经营性旅游活动破坏草原植被的;建设旱作人工草地以及草原承包经营者建设小面积人工草地不符合草原保护、建设、利用规划,改变草原原有用途的,可能导致草原风蚀沙化的。
(二)关于野生动物违法行为。
1、破坏草原动物资源。在草原上买卖和运输鹰、雕、猫头鹰、百灵鸟、沙狐、狐狸和鼬科动物等草原鼠虫害天敌和草原珍贵野生动物;为食用非法购买产自草原的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2、非法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肉类销售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等违法从事出售、购买、寄递野生动物及制品等交易活动的。
3、非法运输野生动物。针对快递企业非法运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重点管控。
5、其他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行为。未经批准,在自治区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使用毒药的;破坏野生动物的生息繁衍场所和生产条件的。
(一)充分运用刑事检察职能。立足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三检合一”制度优势,充分运用刑事检察职能,依法严惩非法破坏大草原生态、违法捕猎、杀害、运输、销售和食用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尚不构成刑事犯罪的及时作出行政处理。
(二)发挥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发现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监督机关不作为监督职责,发现违法行为或者接到对违法行为的举报不予查处或者不依法查处,不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或者有滥用职权等其他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的,依法提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我旗涉及到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的行政部门主要包括:市场监督管理局、森林公安或公安机关、林业草原局、交通运输、邮政、卫生健康委员会。我部将通过公益诉讼促进监管部门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扎牢野生动物保护的行政监管笼子。
(三)加大民事公益诉讼力度。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犯罪案件,符合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条件的,及时跟进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积极与法院沟通协调,探索对破坏野生动物和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实施惩罚性赔偿的诉判机制,有力打击和震慑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和生态坏境资源违法行为。
(四)加大协作配合力度。加强与相关行政机关、人民法院的协调工作,主动加强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林业草原、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建设,共同致力于野生动物保护和草原生态坏境公益保护。
(二)履行诉前程序。对有关行政机关存在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的情况,按照违法行为有无得到制止、公益损害是否得到恢复、行政机关是否履行所有的监管职能进行判断,对于应当立案的及时立案,及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对行政机关拒不整改或履行职责的,紧扣行政机关是否履职尽责的标准提起诉讼。
(三)提出检察建议。草原生态等行政监督部门存在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违法行使职权行为的,依法及时立案进入行政公益诉讼程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涉嫌犯罪的,督促行政机关移交追究刑事责任。
要认真总结保护野生动物和保护锡林郭勒盟大草原两个公益诉讼案件的特点和规律,分析专项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举措,推动完善草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制度机制,形成书面报告报分院和旗党委、人大常委会。
环境资源保护宣传手册 世界环境保护日宣传活动方案篇五
为切实搞好20xx年“3.15”活动,维护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经局务会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关注食品药品安全,树立科学消费理念。
二、活动时间
20xx年3月11日至3月15日
三、活动安排
(一)宣传咨询活动(3月15日9:00-11:30)。一是联合工商、质监等部门在湘东大市场开展“3.15”宣传活动。二是制作2-4块宣传展板,重点宣传有关食品药品、保化品监管法律法规知识和整治成果。三是展示收缴的假劣食品、药品,提高群众鉴别能力。四是开展政策法规和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咨询,发放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手册,受理投诉举报。具体工作由食品药品检验所负责,办公室配合。
(二)开展检查和集中销毁假劣食品药品活动(3月11日至3月14日)。一是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安全检查,检查药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查处违法行为;二是结合餐饮春季专项整治行动,严格查处无证经营、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加工使用伪劣食品或原料的餐饮服务企业和学校食堂;三是及时查处投诉举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四是组织人员对20xx年度没收的假劣食品药品进行集中销毁活动。检查工作由各股室队所负责;集中销毁活动由稽查大队负责,办公室配合,邀请县内主要媒体进行报道。
(三)在攸县广播电台主要栏目连续宣传餐饮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的安全合理消费(3月12日至3月14日),向老百姓宣讲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职责,普及“科学饮食、合理用药”知识,提高老百姓自我防范,科学理性消费意识。具体工作由餐饮服务监督股、药品监督股、保化股负责。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机关各股室队所要充分认识“3.15”系列宣传活动对提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形象、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意义,紧紧围绕“关注食品药品监管、确保饮食用药安全”活动主题,精心策划,严密组织实施,确保活动落实。
(二)注重活动实效。机关各股室队所要通过宣传造势、咨询服务、打假治劣、受理投诉申诉等形式,全面展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风采。
(三)加大宣传力度。要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和宣传载体及时加强宣传活动的跟踪报道,力求“3.15”宣传活动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认真总结经验。认真做好今年“3.15”系列宣传活动的总结,3月16日将宣传活动情况上报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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