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试工作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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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工作调整方案
时间:2023-09-07 16:16:13     小编:BW笔侠

方案在解决问题、实现目标、提高组织协调性和执行力以及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方案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测试工作调整方案篇一

为公正、规范、有序做好市区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体育测试工作,依据教育部《体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完善中招制度的通知》(湘教通〔2009〕6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的通知》(教体艺厅〔2011〕4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各级各类学校体育、艺术、健康和国防教育课程建设的意见》(湘教发〔2013〕33号)等精神,结合市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成立市区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体育测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志高

副 组 长:曹金钟 苏演璜 童六明 毛小平

成 员:李伟灵 李嘉谊 方 良 张 靖 廖 薇

王 德 万华政 胡亚军 许英姿

测试办公室设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负责日常工作,李伟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测试工作调整方案篇二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开展,我们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写方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中学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为了全面贯彻《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素质第一”的思想,使学生和广大的学生以及家长能够及时了解学生的健康水平,督促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上好体育课,养成良好的锻炼习惯,进而全面增进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把学生培养成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的人才。

组长

副组长

成员:教导处、体育组、各班班主任

测试操作人

材料保管负责人软件管理负责人

1、首先按照教学大纲和课程标准的要求,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计划。计划的内容根据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针对学生体质健康存在的问题,重视选择具有一定运动负荷,能有效提高学生身体素质的体育项目,以改善学生的心肺功能,全面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培养学生吃苦耐劳,坚忍不拔的意志品质。

2、其次,向班主任和学生推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介绍体质测试的内容、方法。介绍关于此方面素质的辅助练习内容。致家长一封信,告诉家长积极配合学校督促学生积极进行自我锻炼,合理安排学生的作息时间,并让学生了解自己的.体质健康状况,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科学的锻炼,以达到增强体质健康水平的目标。

3、体育教师在课堂教学中,采取多种形式激发学生的运动兴趣,养成自觉积极进行体育锻炼的习惯,积极推进学生课外体育活动和大课间活动的开展,在抓好体育课堂教学的同时,落实学生每天一小时的活动,大力推选大课间体育活动,充分调动学生锻炼身体的积极性。

4、最后,通过学生的自我锻炼,教师的有效指导,学校的高度重视,安排学生集中进行分组测试,并进行成绩的统计和上报。

1、九月初向学生介绍体质测试的内容、标准以及测试的方法。布置增强体质的辅助练习手段,让学生利用课外时间进行自我锻炼。

2、从九月上旬开始,利用体育课上的素质练习时间,加强此方面内容的练习,为学生进行体质测试奠定基础。

3、九月二十一日对学生进行测试。

4、十月十八至二十日对学生的体质测试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并上报测试数据。

测试工作调整方案篇三

全市所有参加初中升学考试的在校在籍学生及社会考生。

测试共三项:

1、男生1000m跑,女生800m跑。

2、立定跳远(男女)。

3、男生掷实心球(2kg),女生1分钟仰卧起坐。

总分30分,其中每项满分为10分。

测试时间:5月5日20日。

(一)免试

1、对确实丧失运动能力的残疾考生,有国家民政部门的残疾证明,其他因患有严重疾病或受伤严重不能参加剧烈运动的考生,持市级或以上医院出据的有效诊断证明以及相关病例和化验、诊查资料,经本人申请、家长签字、学校审核、旗县区教育局审核汇总后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批准后可以免试;免试考生还应提供初中3年的体检档案。免试学生中考体质测试成绩按18分计入中考升学考试总分。

2、参加市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中小学生运动会、篮球赛、校园足球联赛三项比赛,获得个人前八名或团体前六名的学生成绩按满分计。由旗县区教育局在规定时间内将考生提供比赛成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初中学生在校期间)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审核,审核通过方可按满分计。

(二)缓试

因测试前或测试中患病、受伤、女生月经期等原因,经本人申请,经考务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可以缓试。缓试时间原则上安排在本校正式测试后一周进行。因测试中受伤需缓试的`考生在缓试时必须参加全部规定项目的测试。

在统一组织中考学生体质测试时,提前安排好具备各项目测试要求的场所,提前对测试所用器材进行安装调试,确保在测试过程中不出差错。加强安全保障措施,提高安全防范意识,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

测试工作调整方案篇四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乡村小学及教学点布局,促进教育资源配置更加科学、合理,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妥善处理好学生就近入学与接受良好义务教育的关系,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乡村小学及教学点优化布局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调整目标

根据我县实际,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以为学生健康成长负责为根本要求,以就近向乡镇中心小学集中办学为主要途径。按照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的要求,对农村小学及教学点通过“撤、并”的方式调整到位,实现农村小学及教学点布局更合理、规模更优化、用人机制更健全、学校管理更科学、经费使用更高效的目标。

二、主要任务

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前,统筹考虑各种因素,原则上完成60名学生以下小规模学校的撤并,对具备撤并条件的其他小规模学校也可纳入撤并范围。通过撤并部分分散且布局不合理的教学点,使学校布局更趋合理,实现教育资源得以有效整合,切实保障农村学生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三、撤并程序

(一)研究制定方案。

县教育局开展调研并制定初步方案,具备撤并条件的教学点由乡镇中心校报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后报县教育局,由县教育局制定初步撤并方案。方案应包括撤并理由、学校及师生安排办法、具体实施步骤等内容。

(二)召开听证会议。

由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县教育局到拟撤并校点召开听证会。听证会代表应包括拟撤并学校的学生家长、师生、村民自治组织和乡镇人民政府等有关人员,听证会应充分听取代表意见,并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多数人同意撤并方案才能通过。如在调查摸底过程当中,已经准确把握家长有意将小孩转出校点,造成校点无生源而需要撤并的,可以不召开听证会。听证会后形成正式方案报县级人民政府。

(三)召开论证会议。

由县人民政府针对县教育局上报的方案进行论证,进一步对方案进行论证完善。参加论证会人员由教育、编办、发改、住建、自然资源、卫健、人社、交通、财政、审计、信访、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四)公示撤并方案。

由县人民政府对拟撤并校点进行公示。县人民政府通过在乡镇、村(组)张贴公告、发放告群众书以及新闻媒体对修订完善后的撤并方案进行公示。

(五)上报撤并方案。

县教育局将公示后的撤并方案报市教育局备案。一次撤并10所以上学校须由县人民政府报市级人民政府审批。

(六)组织实施撤并。

切实做好学生和家长的思想工作,做好学生的入学安置工作,确保不因上学困难而辍学。撤并后的闲置校舍统筹用于发展乡村学前教育、校外教育、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等。教育用地资产处置工作由自然资源、教育等部门组织实施。

四、调整原则

根据我县地处山区、居住分散的实际,坚持“科学规划、兼顾规模、先易后难、分步实施、效益优先、质量为本”的调整原则,积极推进农村小学及教学点布局调整的实施。

(一)以人为本、就近集中原则。

根据我县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质教育需求,强化各项保障,扩大乡镇中心小学和片区完全小学的办学规模,小学中高年级适当集中,积极创造条件实行中高年级寄宿制。农村小学及教学点撤并后的学生到附近教学点或相对集中到所在乡镇中心小学就读,让更多乡村小学生接受更加均衡、更加优质的教育。

(二)科学布局、分类分步原则。

坚持立足长远发展需要,结合我县实际做好撤并总体规划,在科学规划确定撤并教学点时要兼顾入学龄高峰段、低谷段的具体情况,合理调整、因地制宜、分类分步、先易后难、把布局调整与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相结合,稳步推进小学校点撤并工作,确保布局调整工作科学有序推进。

(三)实事求是,先建后撤并原则。

对确需撤并的学校和教学点,要坚持实事求是和先建后撤并原则,不断加大政府投资力度,调动各方面力量支持教育发展,千方百计确保调整的所需经费。加快并入学校的建设,解决并入学校教学、生活设施后再撤并教学点。

(四)因地制宜,兼顾规模原则。

农村小学及教学点布局调整,既要解放思想,又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根据人口疏密、地理环境、交通条件、经济状况和学校可持续发展等相关因素,并与学校标准化建设和小城镇建设结合起来;与薄弱学校建设、完善寄宿制条件、标准化学校建设结合起来;与课程改革、精简优化教师队伍建设、加强教学管理等结合起来,先易后难、兼顾规模,成熟一所,调整一所,不搞一刀切。

(五)注重协调、维护稳定原则。

注重协调好城乡各校点关系,妥善处理好各层面利益关系,深入细致做好教师和群众思想工作,全力争取教师、社会和群众支持,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布局优化调整工作顺利推进。

五、工作步骤及时间要求

2021年全县乡村小学及教学点布局调整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2021年6月底前)。重点摸清全县乡村小学(教学点)的校舍、学生人数、服务人口、校舍情况、校园占地面积等情况。

第二阶段:制定方案(2021年7月底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2021年全县乡村小学及教学点布局调整规划方案,并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对拟撤并的校点要在所属乡镇、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可组织实施。

第三阶段:实施撤并(2021年8月底前)。按照乡村小学及教学点布局调整总体规划,对部分具备撤并条件教学点进行合理撤并。本着“先建设、后撤并”的原则对撤并(或准备撤并)教学点所并入的学校进行规划建设。先易后难,逐步分阶段撤并,对撤并条件成熟的先撤并。

第四阶段:总结汇报(2021年10月底前)。县教育局要将本县开展的布局调整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上报市教育局。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农村小学及教学点布局调整是形势发展的需要,也是当前我县教育改革的一项紧迫任务。各乡(镇)中心校统一组织实施布局调整工作,把学校布局调整纳入工作议程,为确保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前如期完成乡村小学及教学点优化布局调整工作,加强对我县乡村小学及教学点优化布局调整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xx

副组长:xx

成 员: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具体负责全县乡村小学及教学点优化布局调整组织实施。

(二)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县教育局要认真履行控辍保学工作责任,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严格防止因学校撤并造成学生辍学流失现象的发生。

(三)做好维稳工作。

县教育局要及早排查因学校撤并引发的矛盾和纠纷,做好维稳工作,及时化解矛盾,防止矛盾激化。

(四)杜绝盲目撤并学校。

如多数学生家长或听证会多数代表反对撤并,或者撤并后不能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并入学校住宿、就餐及办学条件不能满足需要,以及撤并后将造成学校超大规模或大班额问题突出的,均不得强行撤并现有学校和教学点。

(五)强化督促检查。

县教育局要在年底前牵头对各乡(镇)中心校是否落实本方案精神,保障措施是否到位,工作程序是否完善,撤并结果是否真实等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对存在问题较多、社会反映强烈的地方,要责成其限期整改。对因学校撤并不当引起严重不良后果的,要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测试工作调整方案篇五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建设健康中国的战略部署,以及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和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2016年底前完成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进一步优化目录结构,适当扩大目录范围,支持鼓励医药创新,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切实保障广大参保人员用药需求和医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2017年修改完善基本医保用药管理办法,逐步建立规范的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

(一)坚持以维护人民健康为目的。逐步提高基本医保用药保障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积极支持医药技术创新、基本药物制度、分级诊疗、多层次医疗保障等重点工作,促进合理用药,提高用药的安全性、经济性、有效性。

(二)坚持基本保障。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根据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承受能力和参保人负担水平,合理确定用药范围和水平,实现保障范围与保障能力、医药技术发展相匹配。

(三)坚持专家评审机制。药品目录由专家按程序科学合理评审确定,要综合考虑临床用药基本理论和基本规范、医疗保险基本规律和管理要求以及食药监、卫生计生、中医药、物价等相关部门的政策规定。行政部门不干涉专家评审。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充分听取社会各方面对调整工作的意见建议,规范并公开评审程序,加强监督工作,严肃工作纪律。

(五)坚持以临床需求为导向。在保持参保人用药连续和稳定的基础上,根据临床用药实际需求,补齐保障短板、优化目录结构、完善医保用药管理措施。

(六)坚持中西药兼顾。充分体现西药和我国传统医药各自优势,根据各自的基本理论,建立完善有针对性的评价办法,西药和中成药(含民族药)数量增幅基本平衡。

药品目录调整分为药品调入和药品调出。调整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注册数据为基础,不接受企业申报或推荐,不收取评审费和其他各种费用。

调入药品重点考虑临床价值高的新药、地方乙类调整增加较多的药品以及重大疾病治疗用药、儿童用药、急抢救用药、职业病特殊用药等。完善药品分类,组织专家按类别进行评审。对同类药品按照药物经济学原则进行比较,优先选择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的品种。

目录内原有的药品,如已被国家药品监管部门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应予调出目录;存在其他不符合医疗保险用药要求和条件的,经相应评审程序后可以被调出目录。

同步调整完善药品目录凡例、使用管理办法,细化药品名称剂型,适当调整药品分类结构。

(一)领导小组

成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中国保监会、国家中医药局和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有关司局,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医疗保险司、工伤保险司、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机关纪委参加的药品目录调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调整工作中有关重大事宜。组长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主管部领导担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监督组和专家组。

(二)办公室

设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医疗保险司,负责目录调整日常工作。主任由医疗保险司负责同志担任。

(三)监督组

设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机关纪委,负责对调整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接受相关举报投诉。

(四)专家组

分为咨询专家和遴选专家,由临床医学、药学专家为主,包括一定数量的医疗保险专家、药物经济学专家,分别负责药品咨询、遴选等具体评审工作。咨询专家与遴选专家互不交叉。

咨询专家:约400人左右。由相关学术团体和行业协会推荐作风正、业务强、熟悉并热心社会保险事业、自愿参与目录评审的专家学者组成。分西药、中药两大组,并分别下设综合组与若干专业组。主要任务是对药品分类与数据分析提供咨询、论证药品评审技术要点、论证提出备选药品范围意见等。

遴选专家:约20000人左右。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地方相关学术团体和行业协会推荐产生,包括不同地区、不同级别医疗机构、不同科室和专业的临床医学、药学以及医保管理专家。主要任务是负责对备选药品名单进行投票遴选。

药品目录调整分为准备、评审和发布3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

包括组建领导工作机构、组建评审专家库、建立评审基础数据库、制定调整工作方案、制订廉政保密规定等工作。调整工作方案经领导小组审议后向社会公示,并根据各方面意见修改完善后执行。

(二)评审阶段

1、确定备选名单。咨询专家论证确定药品评审技术要点,并根据技术要点分专业组进行评审,确定调入和调出目录的备选药品名单。

对于2015年以国家价格谈判方式确定公立医院集中采购价格的3种药品,考虑到临床需求和价格降幅,提请咨询专家重点考虑,并以谈判确定的采购价格作为价格数据进行评审。

对临床必需、疗效确切,但价格较为昂贵,按照现有市场价格纳入目录可能给基金带来一定风险的专利、独家药品,咨询专家确定拟谈判药品备选范围。

2、遴选专家投票。从遴选专家库中,按照专家所在地区、医疗机构级别、专业科室与所报药品评审分类组别的不同,分层分级随机抽取参与遴选的专家。参与遴选的地区不少于全国2/3的省份;参与遴选的专家中来自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不少于30%;每个药品组别的专家原则上不少于50人。遴选专家在所在省份通过集中进行电子投票的方式,对目录备选药品名单及拟谈判药品备选范围进行遴选,也可以提出新的意见。

3、确定调入调出名单。咨询专家根据遴选专家对目录备选药品名单的投票结果,确定调入调出药品名单,并对部分需要加强管理的药品进行讨论,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包括限定支付范围、建议的支付政策等。

(三)发布阶段

1、拟订《关于发布2016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稿)》。

2、将印发目录的通知(稿)和评审工作报告送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听取意见,并提交领导小组审议。

3、印发《关于发布2016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并附《2016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

4、对经遴选程序确定的谈判药品,组织医学、药学、卫生经济学、保险管理等领域的专家进行谈判,达成一致后,发布经谈判列入药品目录的药品名单,同步提出使用管理要求。具体谈判办法另行制定,2017年上半年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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