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接种疫苗方案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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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接种疫苗方案通知
时间:2023-09-07 16:54:11     小编:笔砚

无论是在个人生活中还是在组织管理中,方案都是一种重要的工具和方法,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应对各种挑战和问题,实现个人和组织的发展目标。写方案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就是小编给大家讲解介绍的相关方案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哈尔滨接种疫苗方案通知篇一

石市已经全面推进全民接种工作,制定了《石家庄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实施

方案

》。对照规定的接种人群,结合实际,开展由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牵头组织,逐街道、逐门户、逐单位、逐行业进行辖区内(含驻区的中央、省直、市直、区直各级各类单位)摸底统计工作,凡属于单位、行业的18-59岁人员由单位和行业负责统计上报到辖区乡镇(街道),常住居民、自由职业的18-59岁人员由乡镇(街道)直接负责登统。

各乡镇(街道)统计后上报县级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汇总,县级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形成分三步走的接种

计划

,制定辖区内各人群接种安排。摸底调查结束后,由辖区防控领导小组制定接种

计划

,并将接种安排反馈给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各乡镇(街道),由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各乡镇(街道)负责通知需接种疫苗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计划尽快对接承担接种工作的医疗单位,落实接种工作。

为确保市民有序高效接种,提高接种服务的可及性和便利性,根据疫苗接种服务需求、现有设施条件和覆盖区域,合理规划和增设接种单位,方便居民就近接受接种服务。在全市范围内加快大型接种场所建设,加快推进临时接种点增设,并对现有常规预防接种单位增设接种台、延长服务时间、增加服务天数,组建“流动接种队”,走到群众身边,提供接种服务。利用好我市已建成的疫苗使用和预防接种全程管理体系,做到疫苗全程追溯管理,确保疫苗储运及接种的准确性和安全性。截至3月29日,全市已设置接种点305个,正在建设临时接种点53个,其中每个县(市、区)至少建设大型接种点1个;完成接种工作培训并发证3513人,正在接受培训医务人员2682人;全市累计接种265433人,共计393748剂次。目前,无严重不良反应发生。

自2020年12月开始,石市就对重点人群摸底、接种点设置、医疗救治保障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切实加强接种队伍储备,对所有参与接种和医疗救治的人员开展培训,确保所有承担新冠疫苗接种和预检的人员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成立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处置专家组和疫苗接种医疗救治专家组。各接种单位配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医疗救治医护人员,携带必要的医疗设备、药品予以保障,派出救护车巡回保障,确保出现不良反应能第一时间得到处置。

第一阶段是对感染和疾病传播风险高的重点人群接种。石市继2020年12月上旬开始对重点人群进行紧急使用之后,至2021年6月底,为边境口岸、海关、移民、国际交通、医疗卫生、监所相关工作人员和监所被监管人员以及出国人员等感染高风险人群,公安、消防、应急、外事、交通、物流、邮政快递、养老、精神卫生福利、环卫、殡葬、救助管理、市场监管、新闻媒体、社区工作者和机关事业单位中直接向公众提供服务者等维持社会基本运行人群,水、电、暖、煤、气等基本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关键岗位职业人群,服务业和劳动密集型行业从业人员等疾病传播风险较高人群以及冬奥会保障人员、“三道防线”人员和雄安新区建设者等重点人群接种疫苗。根据疫苗供应情况,压茬推进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和各类学校教职工的接种工作。

第二阶段是对一旦感染后导致重症风险高的高危人群接种。2021年7月至2021年12月底,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及时调整免疫策略,开展老年人、基础性疾病患者等一旦感染后导致重症风险高的高危人群的接种工作。同时做好第一阶段接种人群的补种工作。根据疫苗供应情况,压茬推进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和各类学校教职工的接种工作。

哈尔滨接种疫苗方案通知篇二

石市已经全面推进全民接种工作,制定了《石家庄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实施方案》。对照规定的接种人群,结合实际,开展由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牵头组织,逐街道、逐门户、逐单位、逐行业进行辖区内(含驻区的中央、省直、市直、区直各级各类单位)摸底统计工作,凡属于单位、行业的18-59岁人员由单位和行业负责统计上报到辖区乡镇(街道),常住居民、自由职业的18-59岁人员由乡镇(街道)直接负责登统。

各乡镇(街道)统计后上报县级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汇总,县级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形成分三步走的接种计划,制定辖区内各人群接种安排。摸底调查结束后,由辖区防控领导小组制定接种计划,并将接种安排反馈给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各乡镇(街道),由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各乡镇(街道)负责通知需接种疫苗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计划尽快对接承担接种工作的医疗单位,落实接种工作。

为确保市民有序高效接种,提高接种服务的可及性和便利性,根据疫苗接种服务需求、现有设施条件和覆盖区域,合理规划和增设接种单位,方便居民就近接受接种服务。在全市范围内加快大型接种场所建设,加快推进临时接种点增设,并对现有常规预防接种单位增设接种台、延长服务时间、增加服务天数,组建“流动接种队”,走到群众身边,提供接种服务。利用好我市已建成的疫苗使用和预防接种全程管理体系,做到疫苗全程追溯管理,确保疫苗储运及接种的准确性和安全性。截至3月29日,全市已设置接种点305个,正在建设临时接种点53个,其中每个县(市、区)至少建设大型接种点1个;完成接种工作培训并发证3513人,正在接受培训医务人员2682人;全市累计接种265433人,共计393748剂次。目前,无严重不良反应发生。

自2020年12月开始,石市就对重点人群摸底、接种点设置、医疗救治保障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切实加强接种队伍储备,对所有参与接种和医疗救治的人员开展培训,确保所有承担新冠疫苗接种和预检的人员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成立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处置专家组和疫苗接种医疗救治专家组。各接种单位配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医疗救治医护人员,携带必要的医疗设备、药品予以保障,派出救护车巡回保障,确保出现不良反应能第一时间得到处置。

第一阶段是对感染和疾病传播风险高的重点人群接种。石市继2020年12月上旬开始对重点人群进行紧急使用之后,至2021年6月底,为边境口岸、海关、移民、国际交通、医疗卫生、监所相关工作人员和监所被监管人员以及出国人员等感染高风险人群,公安、消防、应急、外事、交通、物流、邮政快递、养老、精神卫生福利、环卫、殡葬、救助管理、市场监管、新闻媒体、社区工作者和机关事业单位中直接向公众提供服务者等维持社会基本运行人群,水、电、暖、煤、气等基本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关键岗位职业人群,服务业和劳动密集型行业从业人员等疾病传播风险较高人群以及冬奥会保障人员、“三道防线”人员和雄安新区建设者等重点人群接种疫苗。根据疫苗供应情况,压茬推进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和各类学校教职工的接种工作。

第二阶段是对一旦感染后导致重症风险高的高危人群接种。2021年7月至2021年12月底,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及时调整免疫策略,开展老年人、基础性疾病患者等一旦感染后导致重症风险高的高危人群的接种工作。同时做好第一阶段接种人群的补种工作。根据疫苗供应情况,压茬推进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和各类学校教职工的接种工作。

第三阶段是继续扩大人群接种范围,建立全市人群免疫屏障。接种疫苗是按国家医保局与生产企业议定价格执行,在受种者知情、同意、自愿的前提下,疫苗及接种费用由医保基金负担,个人不负担,不区分是否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财政按照实际接种疫苗及接种费用的30%对医保基金给予补助。

哈尔滨接种疫苗方案通知篇三

一、优先接种的重点人群目前接种策略是“两步走”方案:第一步,主要针对部分重点人群,包括从事进口冷链、口岸检疫、船舶引航、航空空勤、生鲜市场、公共交通、医疗疾控等感染风险较高的工作人员,以及前往中高风险国家或地区工作学习的人员。第二步,随着疫苗附条件获批上市或正式批准上市,疫苗产量逐步提高,将通过有序开展接种,逐步在各人群当中构筑起免疫屏障,来阻断新冠病毒在国内的传播。

     (三)一线医疗卫生人员:1、县人民医院与新冠病例直接接触的医护人员、救护车司机;其他医院可能接触新冠病例的感染科、呼吸科、急诊科、儿科以及其他科室的医护人员。

2、县疾控中心负责新冠疫情流行病学调查处理、采样、检验的人员,疫情处理机动队员,疫情处理车辆司机;直接为社会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人员。

3、乡镇卫生院以及乡村医生、私营诊所中负责新冠病例居家隔高观察、治疗、访视的医护人员。

(四)中小学学生及教师中优先安排已发生疫情的中小学校的学生和教职工,以及托幼机构教职工。有疫情的乡镇优先安排。

(五)适宜接种的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和心血管疾病患者。

二、新冠疫苗分配原则全县均开展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疫苗分配主要依据疫茵的实际供应量、各乡镇人口数等因紊确定,同时侧重于新冠疫情较重、人口密集、人口流动性大的地区。根据疫苗每批次实际到货情况,按相应比例下发疫苗。

三、加强人员培训,做好接种服务各乡镁中心)卫生院要认真组织开展对疫茵接种和管理人员的培训。培训的重点内容包括疫苗接种实施方案、免疫程序、目标人群和接种禁忌、接种点设置与管理、疫苗和冷链管理、安全注射、异常反应监测报告与处置等。xxx月xx日前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开展对乡镇级专业人员的培训,各乡镶卫生院对各接种点接种人员的培训工作务必于xx月上旬完成。县疾控中心负贲对冬乡镇培训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县疾控中心要加强对答乡镇接种工作的指导,科学、合理、规范地设置接种点。接种工作必须由已经取得资格的预防接种单位和经过培训、获得资质、熟悉业务、有应急处理能力的接种人员承担。接种范围按属地管理原则,县城各县直机并由县疾控中心门诊部负资接种。各乡镇要加强冷链、疫茵和注射器使用管理;要严格按“知情.同意、自愿、免费”的原则进行接种,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受种者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方可实施接种。严格掌握接种禁忌症,确保接种安全;加强接种登记和疫苗使用记录等信息资料的报告与管理工作。乡镇公卫办或接种单位须在每次接种宪成后2天内宪成疫苗接种信息的录入。录入完成后,立即通过接种点客户端软件将接种个案信息上传国家信息管理平台。为及时掌握全县新冠疫苗接种进展情况,实行接种情况日报制度,各乡镇每日下午5时前将《新冠疫苗接种相关信息日报表》报县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科。

四、加强疫苗监管,保证接种安全有效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积极配合县卫生局加强对新冠疫苗的储存和流向的监管。县卫生局按照卫生部《xxxx年秋冬季新冠疫苗预防接种指导意见》的要求,完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系统、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和接种工作叫停机制。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及《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等规定。及时妥善处理接种后出现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并负责召回和监督销毁等详细预案的落实。

五、做好疫苗接种工作宣传和舆论引导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公开、透明、科学、客观原则,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途径,认真适度做好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的宣传和舆论引导。各新闻单位做好疫苗接种政策解读和新冠防治知识宣传普及,及时报道疫苗接种工作情况和各地采取的措施。各接种点要将优先接种重点人群、疫苗蔡用人群和接种疫苗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异常反应等信息公示,方便群众了解有关信息(见附件2《新冠疫苗接种有关注意事项》,每个接种点至少张贴一张)。卫生、教育、公安等有关部门做好协调配合,精心组织落实在校学生等重点人群的接种宣传动员工作。各有关部门在宣传动员工作中要注意及时回应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为疫苗接种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六、经费保障按照属地原则,由各级财政落实疫苗及接种相关经费,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给予适当补助。疫苗和一次性注射器购置费用在中央补助后的差额部分,以及接种补助经费、接种工作的检测和管理经费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中安排。

哈尔滨接种疫苗方案通知篇四

根据《内蒙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方案》的要求,为我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针对可能出现的新冠状病毒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加强医疗救治准备,建立快速反应的医疗救治机制,及时处理相关副作用,为新冠状病毒疫苗接种大会战提供坚实的医疗保障。

(一)加强医疗资源的配置。

1.加强医疗机构的准备。乌兰察布市中心医院、乌兰察布市蒙中医院、乌兰察布市第二医院确定为市直属医疗机构临时接种点,负责市直属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疫苗接种。各旗县市区医疗机构接种点的确定由各旗县市区卫生委员会负责。各接种点应设立异常反应救治区,提供满足救治需求的救治场所。接种工作区、观察区等区域应尽量靠近救治区域,通过救治绿色通道,确保发生异常反应后立即进行救治。

2.加强医疗力量的配置。各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规定的接种区域和对口关系,从管辖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础医疗卫生机构和企业、社区、学校等接种点提供驻点救治保障,每个接种点至少配备一名医生和两名护士现场,对发生异常反应的接种者进行现场应急处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将有经验的急救、神经、心脑血管、重症、护理等专业技术骨干组成市级新冠状病毒疫苗接种异常反应急救专家组,同时建立支援机制,指导和支持急救力量和能力不足的地区。

3.加强医务人员培训。各地建立有经验的医疗救治教师队伍,培训参加疫苗接种和救治保障的所有医务人员,经审查合格后才能出港。确保有关医护人员熟练掌握疫苗接种操作技术规范,精确了解疫苗接种禁忌症和可能出現的异常反应,对神经系统反应、过敏性休克、血管性水肿和局部过敏坏死等常见的严重异常反应能够立即识别、迅速处理。

4.加强急救设备和药品配置。接种机构必须配备急救设备和药品等,医疗机构急救室必须配备呼吸器、供氧和负压吸引装置、除颤器、气管插管、心电监护器等各接种点除了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外,还必须配备120辆急救车在现场值守。要保证急救设备能正常运行,药品种类齐全,数量充足。接种点发生严重异常反应需要后续急救处理时,应迅速运往对口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进一步救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专家检查接种部门、接种点的急救条件,确保满足急救需求。

(二)规范救治工作。

1.确定市级定点救治医院。乌兰察布市中心医院、乌兰察布市蒙中医院、乌兰察布市第二医院、乌兰察布市医学高等专科院附属医院确定为市级定点救治医院。各定点医院结合自身实际,加快新冠状病毒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方案,组建院内救治专家组,加强救治人员培训,确保救治工作落实。积极与接种任务的基层医疗机构、临时接种点对接,提供必要的一对一医疗保障支持。乌兰察布市中心医院负责对接霸王河社区,乌兰察布市蒙中医院负责对接泉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乌兰察布市第二医院负责对接新体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乌兰察布医学高等专业学院附属医院负责对接集宁区妇幼保健院和虎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集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调整有经验的接种人员,指导市级定点急救医院的预防接种。

2.规范接种工作流程。相关医务人员根据《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6年版)的要求,规范开展预防接种工作,严格执行健康咨询、接种禁忌检查、知识通知、信息登记、三检七对一验证、接种后留观等手续,通知接种者接种新冠状病毒疫苗的常见不良反应、注意事项、后续健康状况观察、处理建议、联系方式等。

3.妥善处理异常反应。参与异常反应救治的医务人员应熟悉疫苗异常反应或损害症状、体征,掌握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救治技术,对疫苗接种部位发生的红肿(直径2.6cm)、硬结(直径2.6cm)等及时对症治疗的接种者发生的过敏性休克,不伴随休克的过敏反应(荨麻疹、斑丘疹、喉咙浮肿等)、血管性浮肿、过敏性紫癜、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局部过敏性坏死反应(arthus反应)等严重异常反应,医务人员应立即采取应对策,保持接种者体征稳定。在此基础上,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尽快将患者送往急救室,其他没有进一步救治条件的接种机构和接种点应尽快将患者转移到有对口救治关系的医疗机构进一步治疗。任何接种点出现急性严重异常反应时,应立即停止接种,完成紧急处理,急救人员补充后,继续开展预防接种。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本次新冠状病毒疫苗接种应在春节前完成,时间紧,任务重,人数多,发生异常反应的概率可能比平时高。强大的医疗救治保障对顺利推进疫苗接种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各旗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切实提高政治立场,坚持底线思维,站在防范和解决重大风险、维持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到疫苗接种医疗救治保障的特殊重要性。

(二)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成立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组(附件),全面协调市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工作组设立医疗救治专家组,为全市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巡回指导。各旗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加强组织领导,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对应成立医疗救治工作组,由分管医疗工作负责人担任领导,统一协调当地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工作组下设医疗救治专家组,由各地急诊、重症、呼吸、免疫、神经、儿科、护理等学科专家组成,为当地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各接种部门应设立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专业班,主要领导同志负责,相关科室负责同志负责,制定完善医疗救治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组织医务人员培训和训练。为顺利推进疫苗接种护卫。

(三)完善救治战略,开展多学科诊治。各接种部门应及时处理一般异常反应,防止病情进一步发展,严重异常反应应应按一人事件原则全力救治,尽量减少死亡。对口二级以上医院应建立绿色通道,积极开展多学科诊疗,全力实施救治,尽最大努力保障大众生命安全。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导医疗机构及时总结救治经验,优化完善救治方案,不断提高救治效果,保障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有序进行。

哈尔滨接种疫苗方案通知篇五

石市已经全面推进全民接种工作,制定了《石家庄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实施方案》。对照规定的接种人群,结合实际,开展由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牵头组织,逐街道、逐门户、逐单位、逐行业进行辖区内(含驻区的中央、省直、市直、区直各级各类单位)摸底统计工作,凡属于单位、行业的18-59岁人员由单位和行业负责统计上报到辖区乡镇(街道),常住居民、自由职业的18-59岁人员由乡镇(街道)直接负责登统。

各乡镇(街道)统计后上报县级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汇总,县级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形成分三步走的接种计划,制定辖区内各人群接种安排。摸底调查结束后,由辖区防控领导小组制定接种计划,并将接种安排反馈给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各乡镇(街道),由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各乡镇(街道)负责通知需接种疫苗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计划尽快对接承担接种工作的医疗单位,落实接种工作。

为确保市民有序高效接种,提高接种服务的可及性和便利性,根据疫苗接种服务需求、现有设施条件和覆盖区域,合理规划和增设接种单位,方便居民就近接受接种服务。在全市范围内加快大型接种场所建设,加快推进临时接种点增设,并对现有常规预防接种单位增设接种台、延长服务时间、增加服务天数,组建“流动接种队”,走到群众身边,提供接种服务。利用好我市已建成的疫苗使用和预防接种全程管理体系,做到疫苗全程追溯管理,确保疫苗储运及接种的准确性和安全性。截至3月29日,全市已设置接种点305个,正在建设临时接种点53个,其中每个县(市、区)至少建设大型接种点1个;完成接种工作培训并发证3513人,正在接受培训医务人员2682人;全市累计接种265433人,共计393748剂次。目前,无严重不良反应发生。

自2020年12月开始,石市就对重点人群摸底、接种点设置、医疗救治保障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切实加强接种队伍储备,对所有参与接种和医疗救治的人员开展培训,确保所有承担新冠疫苗接种和预检的人员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成立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处置专家组和疫苗接种医疗救治专家组。各接种单位配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医疗救治医护人员,携带必要的医疗设备、药品予以保障,派出救护车巡回保障,确保出现不良反应能第一时间得到处置。

第一阶段是对感染和疾病传播风险高的重点人群接种。石市继2020年12月上旬开始对重点人群进行紧急使用之后,至2021年6月底,为边境口岸、海关、移民、国际交通、医疗卫生、监所相关工作人员和监所被监管人员以及出国人员等感染高风险人群,公安、消防、应急、外事、交通、物流、邮政快递、养老、精神卫生福利、环卫、殡葬、救助管理、市场监管、新闻媒体、社区工作者和机关事业单位中直接向公众提供服务者等维持社会基本运行人群,水、电、暖、煤、气等基本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关键岗位职业人群,服务业和劳动密集型行业从业人员等疾病传播风险较高人群以及冬奥会保障人员、“三道防线”人员和雄安新区建设者等重点人群接种疫苗。根据疫苗供应情况,压茬推进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和各类学校教职工的接种工作。

第二阶段是对一旦感染后导致重症风险高的高危人群接种。2021年7月至2021年12月底,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及时调整免疫策略,开展老年人、基础性疾病患者等一旦感染后导致重症风险高的高危人群的接种工作。同时做好第一阶段接种人群的补种工作。根据疫苗供应情况,压茬推进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和各类学校教职工的接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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