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方案未实施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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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方案未实施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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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可以帮助我们规划未来的发展方向,明确目标的具体内容和实现路径。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策划书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股权激励方案未实施办篇一

法定代表人:职务:_____________

乙方(员工):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一、激励股权的定义

除非本协议条款另有说明,下列用语含义如下:

1、激励股权:指公司对内名义上的股权,激励股权拥有者不是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激励股权的拥有者仅享有参与公司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他权利。此激励股权对内、对外均不得转让,不得继承。

2、分红:指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确定可分配的利润总额,各股东按所持股权(包括公司实际股东持有的股权及本协议下的激励股权)的比例进行分配所得的红利。

二、激励股权的总额

1、甲方以形成股东会决议的形式,同意乙方受赠股的激励股权。

2、甲方每年可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及对公司的贡献,参照公司业绩的情况,增加或减少乙方受赠激励股权的份额。

1、持股者应当是公司的员工(以下简称为“高管”)。

2、持股者承诺为公司服务满一定年限并遵守竞业限制等相关规定。

3、持股者必须经激励股权的授予方进行资格授予后,方具有持股资格。

4、被授予持股资格的员工在方案上签字并与公司签订《服务期协议》后方可获得激励股权,成为公司股东(以下简称为“股东”)。

1、因公司自身经营原因,需调整公司人员数量或结构,公司有权收回乙方所持全部激励股权。

(1)双方劳动合同期满,未就是否继续签订合同达成一致意见的;

(2)乙方因过失等原因被公司辞退的;

(3)违反规定收受或给他人回扣等商业贿赂行为的;

(5)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滥用职权,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8)任职期间违反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从事兼职的;

(9)具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禁止从事的行为之一的;

(10)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以及其他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重大损失的。

五、违约责任

1、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迟延支付或者拒绝支付乙方可得分红的,应按可得分红总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视情况相应减少或者不予支付乙方可得分红,并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因签订、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本协议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协议的生效

1、甲方股东会决议表示同意是本协议的前提,《股东会决议》、《股权激励计划》、《股权激励计划实施细则》及《股权激励方案》是本协议生效之必要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与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相互独立,乙方在享受激励股权分红的同时,仍可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享受甲方给予的其他待遇。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签约时间:_____年____月_____日

附件一:《股东会决议》

附件二:《股权激励计划》

股权激励方案未实施办篇二

第一章释义

第二章本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

第三章本股权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

一、激励对象的资格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第五章标的股权的种类、来源、数量和分配

一、来源

二、数量

三、分配

第六章本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权日、可行权日、禁售期

一、有效期

二、授权日

三、可行权日

四、禁售期

第七章股权的授予程序和行权条件程序

一、授予条件

二、授予价格

三、授予股权期权协议书

四、授予股权期权的程序

五、行权条件

六、激励对象行权的程序

一、公司发生实际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

二、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

三、激励对象离职

四、激励对象丧失劳动能力

五、激励对象退休

六、激励对象死亡

七、子公司控制权转移

八、特别条款

第九章附则

1、本股权激励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制定。

2、公司授予本次股权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限定的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公司实际资产总额_____%的股权期权,激励对象获得的股权期权拥有在本计划有效期内的可行权日按照预先确定的行权价格受让公司股权的权利。本激励计划的股权来源为公司原有股东有偿出让。

4、公司用于本次股权期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权合计占公司实际资产总额的_____%。

5、本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_______________等岗位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员工。

6、本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权期权第一次授权日起____年,公司将在该日后的_____年度、_____年度和_____年度分别按公司实际资产总额的_____%、_____%、_____%的比例向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股权;在本计划有效期内授予的股权期权,均设置行权限制期和行权有效期。行权限制期为_____年,在行权限制期内不可以行权;行权有效期为______年,在行权有效期内采取匀速分批行权办法。超过行权有效期的,其权利自动失效,并不可追溯行使。在本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禁售期满后,激励对象获授的股权可以在公司股东间互相转让,或由公司以约定的价格回购。

7、获授股权期权的激励对象在行权期内需满足的业绩考核条件:

______年可行权的股权期权: ______年度净利润达到或超过______万元。

______年可行权的股权期权: ______年度净利润达到或超过______万元。

______年可行权的股权期权: ______年度净利润达到或超过______万元。

8、股权期权有效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分红、增资减资等事宜,股权期权数量、所涉及的标的股权总数及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9、本股权激励计划已经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召开的公司________年第____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下文中作如下释义:

1、公司: 指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2、本计划:指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期权激励计划。

3、股权期权、期权激励、期权:指____________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 确定的价格和条件受让____________公司一定份额股权的权利。

4、激励对象:

指依照本股权激励计划有权获得标的股权的人员,包括公司____________等岗位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员工。

5、股东会、董事会: 指____________公司股东会、董事会。

6、标的股权: 指根据本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给激励对象的____________公司的股权。

7、授权日:指公司向期权激励对象授予期权的日期。

8、行权:指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在规定的行权期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受 让公司股权的行为。

9、可行权日:指激励对象可以行权的日期。

10、行权价格:指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期权时所确定的受让公司股权的价格。

1、建立对公司核心员工的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将激励对象利益与股东价值紧密联系 起来,使激励对象的行为与公司的战略目标保持一致,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2、通过本股权激励计划的引入,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绩效考核体系和薪酬体系,吸引、保留和激励实现公司战略目标所需要的人才。

3、树立员工与公司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和公司文化。

1、____________公司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议批准本股权激励计 划的实施、变更和终止。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董事会是本股权激励计划的执行管理机构,负责拟定本股 权激励计划并提交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

3、_________________公司监事会是本股权激励计划的监督机构,负责核实激励对象名单,并对本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进行监督。

1、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

(1) 为____________公司的正式员工:

2、虽未满足上述全部条件,但公司股东会认为确有必要进行激励的其他人员。

本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给激励对象的标的股权为____________公司原股东出让股权。

____________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公司实际资产总额______%的股权。

1、 本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获授股权(占公司实际资产比例)

占本计划授予股权总量比例:

……(按实际人数例举)

2、____________公司因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增加注册资本、派发现金红利、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权或其他原因需要调整标的股权数量、价格和分配的,公司股东会有权进行调整。

本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______年,自第一次授权日起计算。有效期内授予的股权期权,均设置行权限制期和行权有效期。行权限制期为_____年,行权有效期为_____年。

1、本计划有效期内的每年____月____日。

2、____________公司将在_______年度、______年度和_______年度分别按公司实际资产总额的_____%:_____ %:_____ %比例向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标的股权。

1、各次授予的期权自其授权日_____年后,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方可行权。

2、 本次授予的股权期权的行权规定: 在符合规定的行权条件下,激励对象自授权日起持有期权满____年(行权限制期)后,可在____年(行权有效期)内行权。在该次授予期权的3年行权有效期内激励对象应采取匀速分批行权的原则来行权。行权有效期后,该次授予的期权的行使权利自动失效,不可追溯行使。

1、激励对象在获得所授股权之日起____年内,不得转让该股权。

2、禁售期满,激励对象所持股权可以在公司股东间相互转让,也可以按照本计划约定, 由公司回购。

激励对象获授标的股权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业绩考核条件:____年度净利润达到或超过____万元。

2、 绩效考核条件:根据《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绩效考核合格。

1、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标的股权的价格;公司实际资产×获受股权占公司实际资产的比例。

2、资金来源: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标的股权所需资金的1/3 由激励对象自行筹集,其余由公司发展基金划拨。

公司在标的股权授予前与激励对象签订《股权期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激励对象未签署《股权期权转让协议书》或已签署《股权期权转让协议书》但未按照付款期限支付受让标的股权款的,视为该激励对象放弃参与本次授予。

1、公司与激励对象签订《股权期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2、公司于授权日向激励对象送达《股权期权授予通知书》一式贰份。

3、激励对象在三个工作日内签署《股权期权授予通知书》,并将一份送回公司。

4、公司根据激励对象签署情况制作股权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名册,记载激励对象姓名、 获授股权期权的金额、授权日期、股权期权授予协议书编号等内容。

1、激励对象《____________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考核合格。

(6)销售费用率(三项费用):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激励对象职务发生变更,仍在公司任职,其已经所获授的股权期权不作变更。

2、激励对象职务发生变更,仍在公司任职,且变更后职务在本计划激励对象范围内,按变更后职务规定获授股权期权。

3、激励对象职务发生变更,但仍在公司任职,但变更后职务不在本计划激励对象范围内,变更后不在享有获授股权期权的权利。

指因各种原因导致激励对象不在公司任职的情况

1、激励对象与公司的聘用合同到期,公司不再与之续约的:其已行权的股权继续有效; 已授予但尚未行权和尚未授予的股权期权不再授予,予以作废。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已行权的股权继续有效,但需将该股权以_______价格转让给公司的其他股东或公司根据新的激励计划新增的激励对象;或由公司以______价格回购;已授予但尚未行权和未授予的标的股权不再行权和授予,予以作废。

(1)激励对象与公司的聘用合同到期,本人不愿与公司续约的;

(3)激励对象与公司的聘用合同未到期向公司提出辞职并经公司同意的。

3、激励对象与公司的聘用合同未到期,因公司经营性原因等原因被辞退的:其已行权 的股权继续有效,并可保留;但未经公司股东会一致同意,该股权不得转让给公司股东以外的他方;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权期权和尚未授予的股权期权不再授予,予以作废。

该激励对象需无条件将已获得的股权以1/3购买价格回售给公司其他股东,或由公司按该价格回购;已授予但尚未行权和未授予的标的股权不再解锁和授予,予以作废。

1、激励对象因公(工)丧失劳动能力的:其已行权的股权和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权 继续有效;尚未授予的股权不再授予,予以作废。

2、激励对象非因公(工)丧失劳动能力的:其已行权的股权继续有效;已授予但尚未 行权的股权由公司董事会酌情处置;尚未授予的标的股权不再授予,予以作废。

激励对象退休的,其已行权的股权和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标的股权继续有效;尚未授予的标的股权不再授予,予以作废。

激励对象死亡的,其已行权的股权和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权继续有效;尚未授予的标的股权不再授予,予以作废。

在任何情况下,激励对象发生触犯法律、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等行为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的,公司董事会有权立即终止其所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权,符合本计划规定情形的,按相应规定执行。

1、本股权激励计划由公司股东会负责解释。

2、公司股东会根据本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对股权的数量和价格进行调整。

3、本股权期权激励计划一旦生效,激励对象同意享有本股权激励计划下的权利,即可认为其同意接受本股权激励计划的约束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股权激励方案未实施办篇三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一、甲方及公司基本状况

甲方为______(以下简称“公司”)的原始股东,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元,甲方的出资额为人民币元,本协议签订时甲方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甲方出于对公司长期发展的考虑,为激励人才,留住人才,甲方授权在乙方在符合本协议约定条件的情况下,有权以优惠价格认购甲方持有的公司______%股权。

二、股权认购预备期

乙方对甲方上述股权的认购预备期共为两年。乙方与公司建立劳动协议关系连续满三年并且符合本协议约定的考核标准,即开始进入认购预备期。

三、预备期内甲乙双方的权利

在股权预备期内,本协议所指的公司______%股权仍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具有股东资格,也不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但甲方同意自乙方进入股权预备期以后,让渡部分股东分红权给乙方。乙方获得的分红比例为预备期满第一年享有公司______%股东分红权,预备期第二年享有公司______%股权分红权,具体分红时间依照《______章程》及公司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执行。

四、股权认购行权期

乙方持有的股权认购权,自两年预备期满后即进入行权期。行权期限为两年。在行权期内乙方未认购甲方持有的公司股权的,乙方仍然享有预备期的股权分红权,但不具有股东资格,也不享有股东其他权利。超过本协议约定的行权期乙方仍不认购股权的,乙方丧失认购权,同时也不再享受预备期的分红权待遇。

股权期权持有人的行权期为两年,受益人每一年以个人被授予股权期权数量的二分之一进行行权。

五、乙方的行权选择权乙方所持有的股权认购权,在行权期间,可以选择行权,也可以选择放弃行权。甲方不得干预。

六、预备期及行权期的考核标准

1、乙方被公司聘任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应当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状况良好,每年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______%或者实现净利润不少于人民币______万元或者业务指标为______。

2、甲方对乙方的考核每年进行一次,乙方如在预备期和行权期内每年均符合考核标准,即具备行权资格。具体考核办法、程序可由甲方授权公司董事会执行。

七、乙方丧失行权资格的情形

1、因辞职、辞退、解雇、退休、离职等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协议关系的;

2、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死亡的;

3、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5、执行职务时的错误行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

7、不符合本协议第六条约定的考核标准或者存在其他重大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八、行权价格

乙方同意在行权期内认购股权的,认购价格为,即每1%股权乙方须付甲方认购款人民币______元。乙方每年认购股权的比例为50%。

九、股权转让协议

乙方同意在行权期内认购股权的,甲乙双方应当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乙方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支付股权认购款后,乙方成为公司的正式股东,依法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甲乙双方应当向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向乙方签发股东权利证书。

十、乙方转让股权的限制性规定

乙方受让甲方股权成为公司股东后,其股权转让应当遵守以下约定:

(2)在乙方受让甲方股权后,三年以上转让该股权的,每1%股权转让价格依公司上一个月财务报表中的每股净资产状况为准。

2、甲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公司其他股东有权按前述价格购买,其他股东亦不愿意购买的,乙方有权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转让价格由乙方与受让人自行协商,甲方及公司均不得干涉。

3、甲方及其他股东接到乙方的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4、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公司股权用于设定抵押、质押、担保、交换、还债。乙方股权如被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参照《公司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执行。

十一、关于聘用关系的声明

甲方与乙方签署本协议不构成甲方或公司对乙方聘用期限和聘用关系的任何承诺,公司对乙方的聘用关系仍按劳动协议的有关约定执行。

十二、关于免责的声明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3、公司因并购、重组、改制、分立、合并、注册资本增减等原因致使甲方丧失公司实际控制人地位的,本协议可不再履行。

十三、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任何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附则

1、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内容如与《______股权期权激励规定》发生冲突,以《______股权期权激励规定》为准。

4、本协议______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______公司保存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乙方(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股权激励方案未实施办篇四

股权激励主要是通过附条件给予员工部分股东权益,使其具有主人翁意识,从而与企业形成利益共同体,促进企业与员工共同成长,从而帮助企业实现稳定发展的长期目标。现在,就来看看以下两篇关于股权激励方案设计吧!

一、权利界定

股权激励需首先明确激励股权的性质和限制,在确保激励效果的同时,对潜在风险进行有效防范。股权乃公司基石,一旦发生纠纷,严重之时足以动摇公司根基。

二、权利成熟

相对现金奖励而言,股权激励可以节省公司的现金支出,同时具有长效机制:公司利益与员工从此建立长远联系,公司业绩的增长对于员工而言同样存在未来回报。基于这种归属感,员工更具有做出出色成绩的工作内心驱动。

三、权利授予

虚拟股权的授予,源自持股股东股权所对应的收益,只需要公司、持股股东、激励对象签署一份三方协议,明确授予激励对象的分红权的比例与每期分红的计算方式即可。

四、考核机制

激励股权授予之后,必须配套考核机制,避免出现消极怠工,坐等分红的情形。考核机制可能因不同岗位而异,有很多计算细节,不必在股权激励协议中详举,而是公司与激励对象另外签署的目标

责任书

,作为股权激励协议的附加文件。

五、权利丧失

保持公司核心成员稳定,实现公司商业目标,是股权激励的主要目的。激励股权的存续与激励对象的职能具有一致性,在这一点上发生分歧,公司商业目标无以实现,股权激励理应终止。

激励股权丧失之后,需做相应善后处理:

普通股权激励,实质是附条件的股权转让,依据在转让协议中约定的强制回购条款,按照激励对象的认购价格回购,避免离职员工继续持有公司股权,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管理;同时由激励对象配合完成修改公司章程、注销股权凭证等变更工商登记事项,若仅在公司内部处理则不具对抗第三人的公示效力。

虚拟股权激励,实质是激励对象与公司、大股东之间的一份三方协议,效力局限于内部。一旦触发协议中的权利丧失条件,可以直接停止分配当期红利,按照协议约定的通知方式单方面解除即可;已经分配的红利,是过去公司对员工贡献之认可,不宜追回。

混合股权激励,实质是由虚拟股权激励向普通股权激励的过渡,尚未完成工商登记,已经签署的内部协议对公司具有约束力。故而公司与激励对象在签署相应的解除协议后,退回激励对象已缴认购对价,并停止分红。

六、权利比例

激励股权的授予比例,应考虑公司当下的需求,预留公司发展的空间,同时注意激励成本。

普通股权激励不用公司出钱,甚至可以获得现金流入,看似成本较低的激励方式,实则在支付公司的未来价值。

虚拟股权激励虽不直接消耗普通股权,但在激励实施之后,第一期的授予的方式、授予比例、行权条件等,对后续的激励多少会产生标杆作用。

第一,要避免水土不服

水土不服就是作为老板,设计的方案一定是自己能都驾驭,如果是“任正非式的老板”,那么设计的方案就以分红为主,年底都能就能兑现分红。如果是“马云式的企业家”,激励政策就多以增值权为主。

第二,能否实现机制的流动

这是股权激励制度区别于薪酬制度最大的不同,薪酬政策是由人力资源部编写的,他在编写的过程中没有征求其他部门的意见,或者很少考虑商业模式或者其他层次的问题,但是股权激励制度是由董事会主导并编写的,这是公司的最高战略决策部,在制定方案和政策的时候一定会通盘考虑公司的经营模式、营销策略、研发、生产,以及售后等等。

五个股权激励方案设计的重点

在这方面,新三板对挂牌公司尚无规定,此时应该参考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的规定。具体来说,如果最近一年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中有否定意见或是不能表达意见,或最近一年被证监会行政处罚的,公司就不能搞股权激励。所以公司一定要注意,审计报告不要打补丁,要尽量避免被处罚。

第二,业绩设定

股权激励的核心目的是把员工和控股股东或大股东的利益捆绑在一起,实现公司业绩和个人业绩的捆绑,否则股权激励就背离了其本意。所以,股权激励是否有效的标志之一就是看有没有业绩设定。

第三,要考虑股权激励的数量和预留的问题

对于这个问题,针对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里说得非常清楚:股权激励总数不能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单一激励对象不能超过总股本的1%。上市公司一般体量比较大,10%股份的量是非常大的,一般来说,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里面超过5%的都很少。

第四,要考虑拟股权激励的对象是否具备资格

目前新三板没有这方面的规定,而针对上市公司的规定是: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可以获得股权激励,但不应该包括独立董事。新三板挂牌公司可以参考新三板对增发对象的设计,即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实施股权激励。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原则上不能成为激励对象,因为股权激励是想让员工与大股东的利益趋于一致,如果激励实际控制人,就失去了它应有的意义。

第五,要考虑是用期权还是股票来激励

在企业属于有限责任公司或是挂牌之前,可以直接用股票来激励。特别在公司没有引入pe的时候,股份没有市场价,不需要做股份支付,那时也不是公众公司,也无须会计师监管,通常情况下可以直接使用股票作为股权激励,用代持也可以。

设计股权激励方案要考虑很多问题,考虑完这些问题后是不是就会设计方案了?这也不好说,但考虑完这些问题以后,起码会得到一个方向。

第一,要考虑企业的发展阶段和资本市场的阶段。

如果企业已经挂牌了,这时要搞股权激励适合用股票期权或者限制性股票。早期的时候通常是直接给团队发股票,这时分配一定要慎重,因为分出去就收不回来了,公司早期发展变化会比较大,创业团队人员进出频繁,一旦股权给出去了,人走了比较麻烦,后来了的人怎么办,都需要仔细考虑。

第二,要看公司有没有资格搞股权激励。

在这方面,新三板对挂牌公司尚无规定,此时应该参考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的规定。具体来说,如果最近一年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中有否定意见或是不能表达意见,或最近一年被证监会行政处罚的,公司就不能搞股权激励。所以公司一定要注意,审计报告不要打补丁,要尽量避免被处罚。

第三,要考虑拟股权激励的对象是否具备资格。

目前新三板没有这方面的规定,而针对上市公司的规定是: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可以获得股权激励,但不应该包括独立董事。新三板挂牌公司可以参考新三板对增发对象的设计,即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实施股权激励。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原则上不能成为激励对象,因为股权激励是想让员工与大股东的利益趋于一致,如果激励实际控制人,就失去了它应有的意义。

第四,要考虑是用期权还是股票来激励。

在企业属于有限责任公司或是挂牌之前,可以直接用股票来激励。特别在公司没有引入pe的时候,股份没有市场价,不需要做股份支付,那时也不是公众公司,也无须会计师监管,通常情况下可以直接使用股票作为股权激励,用代持也可以。

第五,要考虑股权激励的数量和预留的问题。

对于这个问题,针对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里说得非常清楚:股权激励总数不能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单一激励对象不能超过总股本的1%。上市公司一般体量比较大,10%股份的量是非常大的,一般来说,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里面超过5%的都很少。这涉及一个平衡的问题,激励股份发得多,股份支付就多,对公司的利润影响就会很大,每股盈余(eps)会大幅下降。

第六,要考虑是让员工直接持股还是通过持股平台持股。

就目前而言,新三板挂牌企业的持股平台是不能参与定增的(详见第八讲"关于持股平台新规的学习和讨论"),包括员工的持股平台也不能参与定增,持股平台参与定增设计的股权激励方案目前是走不通的。当然,市场上也有人在呼吁,对于员工的持股平台政策应该网开一面。

第七,要考虑股票的来源与变现的问题。

对于股票的来源,新三板没有规定,新三板股票的来源无外乎是增发或转让。

第八,股权激励的定价和锁定期。

股权激励就是为了激励,拿激励的人得有好处,如果现在股票有公允价,直观来说,股权激励的股票价格就是在公允价上打个折,这就是限制性股票的逻辑,如果现在股票10块,我给你打个5折,让你5块钱买,这个差价就是激励。上市公司用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价格是有明确规定的,就是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1个交易日收盘价或者前20天(60、120,括号里是新规可以选择的)平均收盘价较高者,然后最多打5折。根据新规,你也可以用其他方式定价,但是发行人和券商要做合理性的专项说明。

第九,员工持股计划与股权激励的区别。

股权激励与员工持股计划,这二者区别何在?这里我们谈到的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都是指狭义的概念,对应的是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中对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

第十,税务问题。股权激励最终一定要兑现股权收益,而股权收益一定会涉及缴税问题。

所以,我们在设计股权激励的时候,一定要考虑好被激励对象的税收问题。1.个人所得税。2.有限合伙企业的税率问题。3.有限公司的税率问题。

第十一,业绩设定。

股权激励的核心目的是把员工和控股股东或大股东的利益捆绑在一起,实现公司业绩和个人业绩的捆绑,否则股权激励就背离了其本意。所以,股权激励是否有效的标志之一就是看有没有业绩设定。

第十二,股权激励方案需要行政许可吗?

根据《公司法》,股权激励由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批准,目前规则,上市公司得到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均无须证监会批准。新三板目前没有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指南,在董事会公告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后并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后,股转目前会事后审核该方案,如果股转认为必要,会发出问询,在回复问询的期间要暂停股东大会召开流程,待股转对问询回复满意修改发行方案后后,才能再发出股东大会通知。

第十三,在新三板现行体制下股权激励方案设计的注意事项。

1.期权方案行不行得通。

2.回购能不能操作。

3.以什么方式持股。

4.关于持股平台。

股权激励方案未实施办篇五

地址:_______________

一、定义

1.股权:_______________指上海某某有限公司在工商部门登记的注册资本金,总额为人民币50万元,一定比例的股权对应相应金额的注册资本金。

2.虚拟股权:_______________指上海某某有限公司对内名义上的股权,虚拟股权拥有者不是指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虚拟股权的拥有者仅享有参与公司年终净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他权利。此虚拟股权对内、对外均不得转让,不得继承。

3.分红:_______________指上海某某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可分配的税后净利润总额,各股东按所持股权比例进行分配所得的红利。

二、协议标的

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甲方经过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决定授予乙方5%的虚拟股权。

1、乙方取得的5%的虚拟股权不变更甲方公司章程,不记载在甲方公司的股东名册,不做工商变更登记。乙方不得以此虚拟股权对外作为拥有甲方资产的依据。

2、每年度会计结算终结后,甲方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计算出上一年度公司可分配的税后净利润总额。

3、乙方可得分红为乙方的虚拟股比例乘以可分配的净利润总额。

三、协议的履行

1、甲方应在每年的三月份进行上一年度会计结算,得出上一年度税后净利润总额,并将此结果及时通知乙方。

2、乙方在每年度的四月份享受分红。甲方应在确定乙方可得分红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将可得分红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乙方的可得分红应当以人民币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其它形式支付。

四、协议期限以及与劳动合同的关系

1、本协议无固定期限,乙方可终身享受此5%虚拟股权的分红权。

2、本协议与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相互独立,履行及解除劳动合同不影响本协议所约定的权利义务。

3、乙方在获得甲方授予的虚拟股权的同时,仍可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享受甲方给予的其他待遇。

五、协议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当如实计算年度税后净利润,乙方对此享有知情权。

2、甲方应当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可得分红。

3、乙方对甲方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

4、乙方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乙方所得虚拟股及股数以及分红等情况。

5、若乙方离开甲方公司的,或者依据第六条变更、解除本协议的,乙方仍应遵守本条第3、4项约定。

六、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方可根据乙方的工作情况将授予乙方的5%虚拟股权部分或者全部转化为实际股权,但双方应协商一致并另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2、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的,可以书面形式变更协议内容。

3、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的,可以书面形式解除本协议。

4、乙方违反本协议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

5、乙方有权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协议。

6、甲方公司解散、注销或者乙方死亡的,本协议自行终止。

七、违约责任

1、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迟延支付或者拒绝支付乙方可得分红的,应按可得分红总额的10%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视情况相应减少或者不予支付乙方可得分红,并有权解除本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八、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双方首先应当争取友好协商来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将该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九、协议的生效

甲方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是本协议的前提,《股东会决议》是本协议生效之必要附件。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 方:____________ (签署)

全体股东(签署)

股权激励方案未实施办篇六

为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吸引和保持一支高素质的经营管理队伍,创造一个激励员工实现目标的工作环境,倡导以业绩为导向的经营理念,提高自主管理水平,鼓励经营管理者为公司长期服务,并分享公司的发展成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并参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激励方案。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相结合原则。

3、存量配送,增量激励的原则,即在公司资产保值增值的前提下,只有在净资产增值的前提下,激励股份才可提取奖励基金。

设立股权考核与管理委员会作为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执行与管理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及股东全会汇报工作。

由公司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根据以下标准在可选范围内确定具体人员名单,报经董事会批准。

(一)确定标准:

1、在公司的历史发展中作出过突出贡献的人员;

2、公司未来发展亟需的人员;

3、年度工作表现突出的人员;

4、其他公司认为必要的标准。

(二)激励对象:

1、董事;

2、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4、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

(三)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

2、最近3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3、最近3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一)股票期权

1、股票期权是指上市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份的权利。

激励对象可以其获授的股票期权在规定的期间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上市公司一定数量的股份,也可以放弃该种权利。

2、行权限制

股票期权授权日与获授股票期权首次可以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年。

3、定价

(1)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

(2)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30个交易日内的公司标的股票平均收盘价。

4、授予股权期权的限制

上市公司在下列期间内不得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1)定期报告公布前30日;

(2)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

(3)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二)限制性股票

1、限制性股票是指上市公司按照预先确定的条件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激励对象只有在工作年限或业绩目标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条件的,才可出售限制性股票并从中获益。

2、定价

如果标的股票的来源是增量,即通过定向增发方式取得股票,其实质属于定向发行,则参照现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有关定向增发的定价原则和锁定期要求确定价格和锁定期,同时考虑股权激励的激励效应。

(2)自股票授予日起_____个月内不得转让,激励对象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自股票授予日起_____个月内不得转让。

若低于上述标准,则需由公司在股权激励草案中充分分析和披露其对股东权益的摊薄影响,提交董事会讨论决定。

3、授予股票限制:

(1)定期报告公布前_____日;

(3)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_____个交易日。

(三)股票增值权

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一种权利,激励对象可以在规定时间内获得规定数量及一定比例的股票股价上升带来的收益,但不拥有这些股票的所有权、表决权、配股权,用于股票增资权者不参与公司分红。

(四)经营者持股

是指对管理层持有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并进行一定期限的锁定。激励对象在拥有公司股票后,成为自身经营企业的股东,与企业共担风险,共享收益,拥有相应的表决权和分配权,并承担公司亏损和股票降价的风险。

(五)员工持股计划

是指由公司内部员工个人出资认购本公司部分股权,并委托公司进行集中管理的产权组织形式。

(六)管理层收购

是指公司的管理者或经理层(个人或集体)利用借贷所融资本购买本公司的股份(或股权),从而改变公司所有者结构、控制权结构和资产结构,实现持股经营。将激励主体与客体合二为一,从而实现了被激励者与企业利益、股东利益完整的统一。

(七)虚拟股权

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一种虚拟的股票,激励对象可以依据被授予“虚拟股票”的数量参与公司的分红并享受股价升值收益,但不享有所有权、表决权,不能转让和出售,在离开企业时自动失效。

(八)业绩股票

根据激励对象是能够完成并达到了公司事先规定的业绩指标,由公司授予其一定数量的股票或提取一定的奖励基金购买公司股票。

(九)延期支付

也称延期支付计划,指公司将部分年度奖金、股权激励收入按当日公司股票市场价格折算成股票数量,存入公司为管理层人员单独设立的延期支付账户。在一定期限后,再以公司股票行使或根据期满时股票市值以现金方式支付给激励对象。

(十)账面价值增值权

具体分为购买型和虚拟型两种。购买型是指激励对象在期初按每股净资产值实际购买一定数量的公司股份,在期末再按每股净资产期末值回售公司。虚拟型是一种模拟认购权方式,指激励对象在期初不需支出资金,公司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名义股份,在期末根据公司每股净资产的增量和名义股份的数量来计算激励对象的收益,并据此向激励对象支付现金。

1、本部分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拟定,如可由公司大股东划拨或董事会决定的其他途径(定向增发等)来选取股权进行股权激励。

净资产增值率=(期末净资产-期初净资产)/期初净资产×100%

以上公式中所有数据以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1、奖励基金提取的底线标准暂定为_____,即当年的净资产增值率在_____或_____以下时,滚入下年度分配。

2、在此基础上,净资产增值率在_____以上的增值部分,按_____提取。

3、净资产增值率在_____以上的增值部分提取额不足__________元的,当年提取但不奖励,滚入下年度分配。

奖励基金转换为奖励股份的指标为经审计的期末每股净资产。

奖励股份总额=奖励基金总额/期末每股净资产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经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对于激励对象,存在以下任一情形,不得适用股权激励计划:

1、近三年内被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4、公司董事局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

1、上市公司发生《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的重大事件,应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期间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完毕后30日内,不得推出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2、上市公司提出增发新股、资产注入、发行可转债等重大事项动议至上述事项实施完毕后30日内,上市公司不得提出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增发新股、发行可转债实施完毕指所募集资金已经到位;资产注入实施完毕指相关产权过户手续办理完毕。

3、公司披露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至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30日内,上市公司不得进行增发新股、资产注入、发行可转债等重大事项。

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撤销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决议或股东大会审议未通过股权激励计划的,自决议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上市公司董事会不得再次审议和披露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激励对象在获得公司股份后,根据公司的服务年限来确定是由公司有偿回购、还是无偿收回、或上市后卖出。

1、激励对象因主动离职或被解聘离开公司的,可以继续持有公司股份、亦可选择不断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因犯非严重错误而被解雇离开公司的,必须按本《方案》规定,由公司回购股份;因重大错误导致企业严重受损、严重渎职、触犯国家刑法等,必须辞退并按本《方案》规定由公司收回股份。

2、如果激励对象离开公司,按本《方案》规定可继续持有已行权的激励股份的,按与公司有关协议及本《方案》规定执行;未行权的部分自动失效。

3、公司上市后已行权的激励股份转成可流通的股票。

回购价格以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账面净资产为准。

股权激励方案实施时经营环境及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可由薪酬与考核会议提出变更激励约束条件甚至终止该方案,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可能的情况变化如下:

1、市场环境发生不可预测的重大变化,严重影响公司经营;

2、因不可抗力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3、国家政策重大变化影响股权激励方案实施的基础;

4、其他董事会认为的重大变化。

本方案由公司负责拟订、修改和解释,由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本方案由公司 负责解释、组织实施。

_________________公司

_______年___月___日

股权激励方案未实施办篇七

1、公司赠送________万元分红股权作为激励标准,________以此获得每年公司年税后利润(不含政府补贴和关联公司转移利润)的分红收益,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公司股份制改造完成日为截止日。原则上干股激励部分收益累积后作为今后个人入股资金,暂时不进行现金分配,在期权行权时一次性以税后现金分红形式进行购买股份,多退少补。

2、公司授予个人干股,在未行权前股权仍属原股东所有,授予对象只享有干股分红的收益权本次确定期权计划的期权数量为________万股,每股为人民币一元整。

二、干股的激励核算办法与期权的行权方式

1、干股分红按照公司的实际税后利润,公司财务必须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向管理层透明与公开,并指定主要管理人员参与监督。每年税后利润暂以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最终确认在公司股份制改造时以会计师事务所最终审计报告为准。

2、期权行权在公司改制时进行,并一次性行权,如放弃行权,公司按其所持干股的累积分红按税后的现金分红形式支付其本人。

4、入股人必须是其本人,同时必须符合公司以下相关要求;

5、期权转股手续与股票流通按照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如有上市需要,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造时的增资或引入战略投资者,则公司在保证其本人现有期权数量的基础上,有权对公司股权进行重组,以便保证公司的顺利上市。

三、授予对象及条件

2、本方案只作为公司内部人员的首次激励计划

四、基于干股激励与期权计划的性质,受益员工必须承诺并保证:

1、承诺绝对不直接或间接拥有管理、经营、控制与本公司所从事业务相类似或相竞争的业务。

2、保证有关投入公司的资产(包括技术等无形资产)不存在任何类型或性质的抵押、质押、债务或其它形式的第三方权利。

3、保证不存在任何未经披露与任何第三方合作投资情形,也未为投资之目的充当任何第三方受托人或代理人。

4、为确保公司上市后的持续经营,本人保证在公司上市的3年内不离职,并保证在离职后3年内不从事与本人在科博达工作期间完全相同的业务经营活动,无论何时也不泄露原掌握的商业秘密。

5、本人同意无论何种原因在公司上市前离职,离职前所持的干股激励收益根据账面实际金额,按照税后现金分红形式支付给其本人,原授予的干股激励由于本人离职自动终止,期权计划同时取消。

8、在公司上市后如有违法行为被公司开除,本人同意按照上述第六条双方约定的(退还未服务年限的收益)规定处理。

10、本人保证所持干股激励与期权不存在出售、相互或向第三方转让、对外担保、质押或设置其它第三方权利等行为,否则,本人愿意由公司无条件无偿收回。

本人保证不向第三方透露公司对本人激励的任何情况。

五、股东权益

2、公司根据其投资企业实际盈利情况确定分红,若公司分红用于转增资本,视同其实际出资,其相关税费由股东自己承担。

3、今后如因上市股权增发需要,公司有权对股权进行整合,具体股权整合方案届时协商确定。

六、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得违反本协议,否则必须承担由此造成其它方损失。若因一方违反协议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其他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七、不可抗力

因不能预见且发生后果不能防止或不可避免不可抗力,造成一方使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可以免于承担其他方损失赔偿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其他方,并出示有效证明文件。

八、其他

1、本协议变更、修改或补充,必须由各方共同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

4、协议自协议各方签字后生效。

签署地:________________

股权激励方案未实施办篇八

《股权众筹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证监会 中央宣传部 中央维稳办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中国人民银行 工商总局 国务院法制办 国家网信办

国家信访局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2016年4月14日

股权众筹融资具有公开、小额、大众的特征,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和经济金融安全,必须依法监管。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本方案。

股权激励方案未实施办篇九

为了更好地完善公司的内部管理,增强企业的凝聚力,明确司机的利益与公司的效益的密切关系,提高司机的工作责任心,特定如下制度。

(1)车辆由部门指定人员负责管理,部门根据司机工作表现,从安全行车、维修费用、服务态度、用车单位意见等各方面全面考虑,对表现好的司机给予奖励,对表现差的司机按公司有关制度进行处罚。

(2)车辆由部门指定驾驶员驾驶,其它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驾驶,专车司机不能将车转借他人或其他部门使用,如有违反扣罚50元,造成后果由司机本人承担。

(3)车辆除执行出车任务外,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开车办私事,任务完成后应及时将车辆开回指定的停车场,不准起动发动机在车内睡觉,以上如发现第一次扣罚50元并追究责任,重(chong)犯要从严处罚。

(4)司机每天按时上班,特殊情况除外,不得无故旷工、迟到、早退。请假要事先通知管理人员,经批准后方可休息。否则,除按公司制度处罚外部门处罚20元。

(5)司机执行运输任务时,遇特殊情况或发生事故,不论在何时何地必须马上通知管理人员。

(6)司机对待用车部门管理人员要文明有礼,努力提高服务素质。

(7)对在工作时间内穿拖鞋或不穿上衣等影响公司形象的司机第一次罚款3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8)下班时间内管理人员有急事呼叫或安排司机临时任务,而司机故意不接电话的或推辞不到的取消本月所有奖励资格。

(9)对遗失随车工具的按工具购买单价赔偿。

(1)司机必须积极参加安全学习,进一步落实各项交通安全措施,加强安全行车意识。

(2)司机必须严格遵守公安、交通部门及公司所颁发的一切条例规定,严格按机动车驾驶操作规程行车,严禁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人员驾驶。

(3)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能超速、乱抢道等违章行车。

(4)司机在上班时间内不能饮酒,严禁醉酒驾驶,开车时要集中精神,不能在行车中你推我让,搞其他小动作。

(5)严禁在禁止停放车辆的地方停放车辆。

奖励方法:

(1)对全月没有发生任何交通事故、服务态度好、能同公司节约维修等费用、工作积极的司机给予50元的奖励。(不包括对方负全责的事故)

(2)实行同工同酬,结合工作中实际表现从安全行车、维修费用、服务态度、用车单位意见、工作积极性等方面综合考评。制定浮动工资,浮动工资调整范围100元。由部门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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