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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大管监样 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篇一
20xx年“双节”期间食品消费需求旺盛、人员流动量大,是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集中、易发的敏感时段,各县(市、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把“双节”期间食品安全整治作为当前工作重点,根据“双节”期间食品销售特点,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内容,细化工作责任,督促监管人员深入开展食品销售执法工作,及时消除食品销售安全隐患,全力保障节日期间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
各县(市、区)要立足本地实际,结合对节日旺销食品、食用农产品等的日常监管,有针对性地开展“双节”期间食品销售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一)加强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要督促食品销售者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强化内部食品安全管理,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树立依法经营、诚信自律的理念,积极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加强对食品经营宣传以及市场主办单位负责人的宣传教育,强化其法制意识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严格督促食品经营者依法履行进货查验等各项义务,及时检查和清理过期、变质食品。督促有自检能力的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销售企业适时开展食品安全检测工作。
(二)加强对食品主体经营行为规范。要对食用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商场超市、食品批发企业及各类食品销售门店开展执法检查,认真检查食品销售主体经营条,对不能持续保持经营条的食品经营者,依法及时进行查处。要清理、规范不符合食品经营标准和相关要求的食品经营者,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严肃查处取缔无证食品销售。
继续加强对食品小摊点的备案管理工作,认真组织对辖区食品小摊点检查、规范。对违反《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的依法采取措施;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
(三)加强重点环节专项执法。各县(市、区)要突出“双节”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的执法检查,重点食品品种包括粮食及其制品、肉及肉制品、食用植物油、酒类、乳制品、糖果、饮料、休闲食品和蔬菜水果等;重点区域包括食品(食用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集贸市场、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重点单位包括超市、食品批发企业、食品专卖店、网络销售单位、城乡结合部等。要及时排查食品销售安全隐患并第一时间下达限期整改书,防止危害后果发生。
各县(市、区)要全面加强食品小摊点检查,按照《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规定及时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重点检查其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有效;备案事项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经营的食品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经营条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是否建立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等。
各县(市、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依法依职责对“双节”旺销重点食品品种开展抽样检验,对食用农产品开展快速检测;对检验不合格食品,依法依规定公布抽检结果,并做好下架、退市、召回和后处理工作;各单位要结合辖区实际,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销售“五无”、过期变质食品以及涂改食品生产日期、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非法销售假冒伪劣、非法添加、有毒有害食品的,要严厉打击,按法定上限予以处罚;对涉嫌犯罪的,按照《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各县(市、区)食药监部门要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宣传材料和艺汇演等多种渠道,深入社区、乡村、旅游景区等,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河北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大力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定期发布食品安全提示警示信息,不断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维权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引导公众正确消费、科学消费。要加强对食品经营者的职业道德宣传教育,倡导守法诚信经营,牢固树立食品安全法制意识、诚信意识和第一责任人意识。要充分组织动员多方面社会力量参与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保障。要大力宣传食品安全举报投诉,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发动群众积极参与,营造群防群治的社会氛围。
(一)做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各县(市、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做好“两节”期间网络、报纸等媒体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工作。对涉及食品安全的有关重大、突发问题,要迅速采取措施妥善处置,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机关报告。
(二)落实节日职守制度。各县(市、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双节”整治期间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严肃值班纪律,建立健全重大突发事报告处置工作机制,保障通讯联络畅通,确保食品突发事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三)加强安全督导检查。“双节”期间,各县(市、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有关领导要深入执法一线、深入食品企业,对“双节”食品安全整治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及时把握食品监管动态,确保各项整治措施有效落实。市局适时组织人员对“双节”整治工作进行督导。
请各县(市、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将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销售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于1月日,2月16日前经领导签字后传真报市食药监局。遇重大、突发食品安全监管情况及时上报。
恒大管监样 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篇二
一、工作目标
2015年10月31前,完成疫苗、中药注射液、血液制品、第二类精神药品(以下简称:“四大类”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入网、培训、实施工作;完成全国药监系统相关部门入网、培训、实施工作。实现对“四大类”药品的生产、流通、库存等实时监控。
二、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药品电子监管实施工作由国家局信息办牵头负责,安监司、市场司配合,统一组织落实具体实施工作。
各省局指定一位分管局领导负责,并指定牵头处室和具体联系人,负责本辖区具体实施工作。
三、实施步骤
(一)入网阶段
生产、经营“四大类”药品的企业和各级药监部门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药品电子监管网入网手续。
建议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分别在国家局组织的生产、经营企业培训班开始前7个工作日完成入网手续办理。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参加培训时,需携带数字证书服务费,在培训现场缴纳并领取数字证书。
省级药监部门应当督促辖区内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以及药监部门尽快办理入网。
(二)培训阶段(5月7日-7月31日)
国家局将组织省级药监部门和生产、经营“四大类”药品的企业,进行药品电子监管网的培训。
省级、副省级药监部门由国家局组织集中培训;省级以下药监部门由各省药监部门负责培训;生产企业由国家局组织统一培训;经营企业由各省分别组织培训(培训场地要求见附件1)。
(三)实施阶段(6月12日-10月31日)
药品生产企业应按期完成入网和监管码赋码工作,并通过药品电子监管网进行数据采集和报送。
药品经营企业应按要求配备监管码采集设备,对所经营的药品通过药品电子监管网进行数据采集和报送。
各级药监部门应对药品电子监管网的入网管理、企业信息、药品信息等基础数据维护,并对药品数量和流向进行实时监控。
四、工作要求
(一)各省局应将药品电子监管工作的实施要求以及相关规定及时通知相关企业。
(二)各省局应督促辖区内相关企业及时入网并按时参加培训。
(三)各省局应督促辖区内相关企业完成有关实施工作。凡2015年10月31日后生产的未入网赋码的“四大类”药品,一律不得销售。
(四)各省局于2015年5月12日前将分管局领导、牵头处室负责人和具体联系人员名单、联系方式(见附件2),报国家局信息办。
在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或者建议,请及时联系和反馈。
国家局信息化办公室
联 系 人:海颖
联系电话:(010)88331937
传 真:(010)88331937
电子邮箱:http://
联 系 人:中信21世纪运营中心
中信21世纪(中国)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10)58259123
传 真:(010)58259111
电子邮箱:http://
附件:1.经营企业培训场地要求
2.药品电子监管工作联系表
附件1:
经营企业培训场地要求
场地要求:
最低可容纳200人的教室1个
配备麦克风、音像、投影仪、笔记本、签字笔
培训教室距离住宿地点原则上步行可到达
计算机要求:
cpu1.2g,内存512m,硬盘10g以上
预装ie6.0或者以上版本
网络要求:
要求电脑可连接到互联网,带宽为512k以上配置
附件2:
药品电子监管工作联系表
陇食药监发201215号
陇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的通知
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我市药品电子监管工作,市局制定了《》,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六日
为贯彻落实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我市药品电子监管工作,建立药品安全追溯体系,强化药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结合“食品药品安全规范管理年”活动,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加快推进药品电子监管工作,建立健全药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不断完善药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努力提升药品安全监管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水平。
二、目标任务
批发企业,一律不得承担基本药物生产与配送工作。“重点监管品种”(生物制品、血液制品、中药注射剂、精神药品、麻-醉-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麻黄碱、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复方地芬诺酯片、复方甘草片、含磷酸可待因口服液制剂的药品)未使用药品电子监管码统一标识的,一律不得销售。
(二)药品零售企业。在辖区内筛选规模较大、管理规范、
经营“国家基本药物”及“重点监管品种”的药品零售企业,开展药品电子监管试点工作。通过加强药品电子监管知识培训、深入企业开展技术指导等方式,督促企业购置计算机和电子监管码扫描的数据采集器,申请加入国家电子监管网,力争10月底前全市30%以上的零售企业落实电子监管措施。经营“国家基本药物”及“重点监管品种”的新开办零售企业和城区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零售企业,在办理在《药品经营许可证》时,应同时办理药品电子监管网入网手续,按要求完成入网和相关设施的配备,开展药品电子监管数据报送。
(三)药品安全示范县。徽县、宕昌县作为全市药品安全示
范县试点单位,要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加大工作力度,扩大电子监管覆盖面,力争乡镇以上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全部实施电子监管。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培训阶段(2012年3月-4月)
各县区根据辖区实际情况,筛选药品零售企业电子监管试点
单位,召开药品生产、批发企业和零售试点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加的动员培训会议,全面安排部署药品电子监管工作。
(二)入网调试阶段(2012年5月-6月)
药品电子监管试点单位购置计算机(连接互联网)和电子监
管码扫描的数据采集器,办理药品电子监管网入网手续,取得电子监管数字证书,完成药品电子监管设施设备的安装、调试。
(三)全面实施阶段(2012年7月—2012年10月)
实施药品电子监管单位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过程中,对
国家“基本药物”及“重点监管品种”实施电子监管,登录药品电子监管网企业端,通过监管码采集传输设备采集、上传数据。
(四)检查评估阶段(2012年11月底前)
各县区局对药品电子监管试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自查自验,
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市局结合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对各县区药品电子监管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四、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药品电子监管工作,明确主抓领导和承办
人员,靠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狠抓任务落实。要加大宣传培训力度,使各实施单位充分认识药品电子监管对保障药品安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全面掌握药品电子监管系统的操作规程和使用方法,自觉落实药品电子监管措施。
(二)要加强对上传数据的审核,对未按要求上传数据的单
位,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或经整改后仍不能达到要求的,要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实行药品电子监管巡查制度,每月对各单位电子监管执行情况进行抽查,上报巡查报表。市局对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汇总统计,按季度进行通报。
(三)对电子监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加强与
市局市场监管科的沟通联系,确保药品电子监管工作顺利开展。各县区局要在4月底前将本单位分管领导、承办人员和药品电子监管试点企业名单报市局市场监督科。
附件:1.陇南市药品经营企业药品电子监管情况巡查表
2.基本药物经营企业(批发)实施电子监管情况巡查
汇总表
3.陇南市零售企业实施药品电子监管任务分解表
主题词:药品 电子监管 方案 通知 共印25份
恒大管监样 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篇三
为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细化落实环境保护责任,根据石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石府办函〔20xx〕161号)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关于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会议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xx〕56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xx〕47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网格化环境监管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川办函〔20xx〕178号)、雅安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试行)要求,通过实施网格化监管,形成“各级政府统一组织、环境保护部门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监管格局。
(二)基本原则。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明确环境监管主体责任,组织辖区内负有环境监管职责部门的监管力量,建立“划片包干、定人定岗、定位定责”的监管体系。
(三)工作目标。“以整合管理资源、提升监管效能、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为目标,通过落实网格化管理措施,推动环境监管关口前移、触角向下延伸,切实保护和改善环境。
(一)网格体系
按照省、市统一部署,构建乡、村二级网格,并落实相应管理措施
(二)网格划分
1、一级网格:乡行政区域设为一级网络,责任主体为乡人民政府,按所明确的职能承担网格内的环境监管任务。
2、二级网格:村所辖区域设为二级网格,责任主体为村民委员会,负责网格内环境监管任务。
(三)网格职责
一级网格:乡人民政府为该级网格责任主体,负责本级网格的建立、实施和运行,确定本级网格的负责人,明确环境监管工作机构和任务,配备必要的监管人员。建立与上级网格的联动机制,按规定承担本级网格相关环境监管检查、巡查、协调和报告工作,切实履行环境监管职责。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二级网格的建立、实施和运行。
二级网格:村委会为二级网格的责任主体,负责本级网格的建立、实施和运行,明确本级网格责任人,建立与上级网格的联动机制,配备必要的环境保护监督员,负责日常了解、巡查、协调和监督,协助上级网格开展环境监管工作。
(四)网格要求
1.实行“五定”。对辖区内所有污染源实施“五定”监管,即: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做到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
2.建立责任制。各级网格要明确工作任务和奖惩措施。横向之间要加强协调,建立联动机制,认真履行监管职责。
3.完善监管档案。建立并完善涵盖所有污染源的一厂一档制度。建立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完善各级网格内污染源档案,并保持动态更新。
(五)网格运行
1.巡查:上级监管工作组每年要对下一级网格的工作进行督察,对责任人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各级网格要对照职责,按规定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制止环境问题和环境违法行为。
2.查处:及时责令整改环境问题,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对不属于本级本部门管辖的,要及时报告网格责任主体,按规定移交移送,并配合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受理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查处工作,并将查处结果反馈移交移送单位。
3.反馈:上下级网格主体和成员间要信息互通,对环境违法问题的查处结果,要及时反馈回复。
(六)网格监督
1.上级监督。上级网格要督查下级网格的日常运行情况,责令下级不断完善和优化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
2.公众监督。鼓励各网格设立环境监督员,牵头协调组织各界代表等对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主体工作开展情况、实施效果予以监督。
3.舆论监督:发挥新型媒体的作用,利用led、宣传栏、网络等媒体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曝光环境违法行为,追踪查处结果,参与环境监管工作。
各级网格按照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环境监察职责,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各级网格的环境监管职责
一级网格:乡政府各站所按照相应网格中明确的网格职责,履行网格化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排查并及时发现、制止、上报环境问题和环境违法行为,协助上级网格工作。
二级网格:协助上级网格处理环境信访投诉、环境纠纷和违法案件等,及时了解、发现、制止、上报环境问题和环境违法行为等。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政府成立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负责落实辖区内各项生态环保工作。明确驻村干部的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职责,督促指导各村配备必要的环保监督员,做好各项环境保护工作。
(二)完善制度。乡政府制定定期例会、排查整治、日常检查、信息交流、学习培训和督察考核等各项制度,加强对环境形势的实时分析,有效解决环境保护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提高环境监管效能,保障网格化管理的正常运行。
(三)建立档案。乡政府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收集整理本单位开展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的文字、图像资料,规范完善相关档案。
恒大管监样 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篇四
为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全面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医保基金合理合规使用,市医疗保障局按照《20xx年度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议》、《20xx年度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议》和本市工作实际,制定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完善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机制,提升医保服务水平,加强行业自律。
今年 4 月,组织了覆盖全市的“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一是组织 24 个督导小组深入到 24 个乡镇(街)村屯,向农村干部群众宣讲医保扶贫和医保基金监管政策。二是以各定点医院、定点药店、村卫生室为宣传主阵地,悬挂宣传条幅,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折页进行广泛深入宣传。三是有效利用医保窗口、定点医药机构的电子屏幕滚动播放打击欺诈骗保案例以及举报奖励办法等。四是充分发挥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传播功能,采取集体转发等形式,宣传打击欺诈骗保的有关政策解读内容,以增强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的法律意识,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
一是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及时制定出台《20xx 年市医保基金监督检查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明确了领导组织、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二是自查自纠、取得实效。组织并督促各定点单位深刻认识基金监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全面排查梳理医疗行为、经办服务行为和履约情况,规范医保服务行为,主动自觉整改到位。三是真抓实干、全面督导。5-6月份,组织20余名业务骨干组成5个专项督导检查组利用一月余的时间,对 3 家医保经办机构、52 家定点医院和 105 家定点零售药店自查整改情况进行全面督导检查。以强化外部监管,规范医保服务行为及内部管理机制为重点;以医疗保障法规文件、医保目录管理及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为检查依据;以现场检查和抽调病历集中审核的方式开展督导检查。本次督导检查共抽查门诊处方 6583份,慢性病手册 3893 份,住院病历 5022 份,电话回访 713 人次,现场查房 420人次。四是加强部门联动,加大查处力度。根据《省医疗保障局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对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开展联合抽查复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下发了《20xx 年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检查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文件,按照文件要求,与市卫生健康局抽调 20 余名业务专干和医疗专家分 5 组对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履约情况开展抽查复查工作,本次联合检查共抽取门诊处方 100 余份,病历 9657 份。五是积极配合飞检,认真核查移交数据,9月份配合省局圆满完成对我市经办机构和定点医院飞行检查任务,同时组织专业骨干 10 名完成对省局交办的对其他地区的飞检任务;对于省局飞行检查组移交给的定点医院的疑点数据,高度重视,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分管局长任组长,局基金监管科、经办机构业务骨干及医院医保专家、财务科长等 18 人的专项检查组,现场核对疑似违规病历,并对照《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诊疗项目及医疗服务设施项目、医用耗材》、《市医疗服务价格使用手册》逐一对涉及的违规问题进行核查;同时调取医院财务数据、医保相关政策文件等,查看医保政策落实情况等。
(一)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不断提升基金监管能力建设
(二)做好飞行检查工作。积极配合国家以及省局完成医保基金监管飞行检查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市内飞行检查工作。
(三)建立健全基金监管长效机制。
(四)完善诚信体系,加强社会监督。
(五)强化宣传曝光力度。
恒大管监样 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篇五
各单位要按照2022年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安排,科学合理安排培训时间和交流研讨时间,坚持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同时,要不断加大培训力度,扩大培训覆盖面,实现培训规模、质量和效益相统一,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能力为核心”,不断改进教育培训方式。通过集中培训、跟班学习、以会代培、网络教学、交流研讨等多种形式,突出教育培训的实效性,把集中授课与现场交流、现场实践结合起来,达到以学习促业务、以业务带学习的目标。
(一)结合工作开展重点培训。
各分局、各科室、直属机构围绕工作重点,确定年度培训计划并抓好落实。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机构要面向全系统干部或全局干部组织年度重点培训不少于1次 (上级部门到我局组织培训除外)。各分局按照报送计划抓好落实。每次培训过程中,通过现场书面测试检验培训成果。
(二)结合问题开展靶向性培训。
每个季度由市局人事教育科牵头,按照监管领域面向分局征集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疑难杂症,反馈给相关科室,由相关科室通过集中培训、座谈交流、现场会诊等方式进行答疑解惑,突出教育培训的实效性。
(三)结合外出学习开展学习成果汇报培训。
每名外出参加培训人员(包括市外和本市)在学习结束两周内,整理学习内容,组织学习成果汇报交流培训,面向全体干部汇报学习成果和体会,分享监管理念、监管经验。
(四)结合疑点、难点开展专题交流研讨。
每个科室结合日常监管过程中的难点、疑点、薄弱环节,按照确定的研讨主题,组织相关人员通过面对面交流,共同探讨好的工作方法,总结好的工作经验,从而达到集思广益、群策群力的效果。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机构组织开展年度专题交流研讨不少于1次。
(五)结合新录用公务员培养开展“传帮带”。
在开展新录用公务员岗前培训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强化新录公务员培养,助力其快速成长。建立以业务骨干为主体的师资培训库,新录用公务员与本科室所在师资培训库老师签定“传帮带”协议,每半年举办一次培养交流会,交流培养情况。
(六)结合网络学习强化干部自学。
认真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自治区市场监管厅等上级部门网络培训要求,自觉领悟网络学习内容,将学习内容转化为监管能力。因网络学习任务不完成,被通报批评的,所在科室年终考核中予以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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