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周边交通安全整治行动 学校疫情防控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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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周边交通安全整治行动 学校疫情防控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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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周边交通安全整治行动 学校疫情防控活动方案篇一

为科学有效地做好我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高防控和应对能力,有效预防和控制疫情在学校(幼儿园)的传播、蔓延,保障广大教职工、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完善疫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在教育系统的发生和蔓延。

二.编制依据

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指南(试行)》《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市教育局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所有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全面摸排组、物资保障组、督导检查组、安全稳定组、宣传工作组、卫生防疫组、教育教学组、纪检监察组。在市委、市政府统一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我市教育系统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处置工作,形成快速反应机制。学校一旦出现疫情,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分级负责,属地管理。遵循“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防控工作。

3.预防为本,及时控制。认真开展排查工作,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判,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4.部门联动,群防群控。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主动加强与卫生健康、疾病防控、市场监管等部门沟通联系,形成部门联动、群防群控的处置工作格局。

5.加强保障,重在建设。从法规上、制度上、组织上、物质上全面加强保障措施。在组织领导、经费保障和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增强工作实力,提高工作效率。

五.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市教育局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全面摸排、物资保障、督导检查、安全稳定、宣传工作、卫生防疫、教育教学、纪检监察等专项工作组,在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对全市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组织部署,实施联防联控,开展督导检查。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都要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

1.领导和组织辖区各级各类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应急处置工作,制定相关政策,提出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

2.贯彻落实上级的决定事项,做好对学校、幼儿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信息监测、预测和预防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重要情况和建议。

3.督促、检查各学校、幼儿园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处置工作的情况。

4.学校发生疫情后,会同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分析和研判由此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后果,果断作出决定,采取有效措施,发出处置指令。

5.协调本系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应急处置、事件调查、事后评估和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向上级报送突发公共事件事态发展及处理的信息。

6.负责承办上级领导交办的应急管理方面的其他工作。

六.市教育局各专项工作组职责

1.综合协调组:负责对接、协调市委、市政府安排的防控工作任务;负责对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市教育局防控工作会议的组织、综合材料的起草和审核;负责教育局防控工作文件制定、下发和简报编辑、对上报告;负责疫情防控结束后所有文件资料的整理归档;负责协调需要局领导出席和参加的关于防控工作相关活动等。

2.全面摸排组:全面摸排组主要负责对全市各县(市、区)和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和学生、邯郸籍在湖北疫区就读返邯大学生发热、疫区接触史等情况进行摸排,并向市委、市政府和省教育厅上报。

3.督导检查组:负责对驻邯大中专院校;市直高中、义务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含民办)落实防控工作措施进行日常的督导检查;负责开学后市直各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及常规管理监督工作;负责协调局领导和机关处室采取联系县和分包校的形式对全市学校进行定期分包督导;负责收集汇总各督导组督导检查情况。

4.物资保障组:负责对局机关和市直学校防控物资储备、防控工作经费落实等提供保障。

5.宣传工作组:负责涉及教育系统防控工作的信息发布;负责市教育局防控工作信息对外、对上宣传;负责有关涉校涉生的舆情监控,负责教育系统防控工作的舆论引导;负责师生防控知识宣传教育。

6.安全稳定组:负责教育系统疫情防控期间,维护学校安全稳定;负责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负责涉校涉生社会稳定事件的应急处置;负责局机关及市直学校离退休老干部、教职工疫情防控工作。

7.卫生防疫组:负责与市卫健委和疾控中心的沟通、协调;负责学校疫情防控技术业务指导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中消杀指导,防护物资配备指导;负责学校防护物资废弃物处置指导;协调指导机关后勤中心对教育局机关大楼日常消杀、机关出入人员体温检测登记;负责协调指导考试院对考试院办公场所消杀、出入人员体温检测登记。负责协调指导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负责对本处室工作人员体温晨午检和外出情况摸排登记。

8.教育教学组:负责在疫情防控期间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进行指导,维护教育教学秩序,加强对学校日常管理的监督;负责停课期间“空中课堂”开播等工作。

9.纪检监察组:负责对有关单位和人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渎职、失职行为依法进行查处;负责通过公开电话等方式向市教育局举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措施不落实等失职、渎职问题案件的查处工作。

各县(市、区)根据工作需要,也要成立相应的专项工作组,并明确其职责分工。

七.学校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发现、收集、汇总与报告管理工作制度、预案。

2.按照局领导包学校、校领导包年级、年级主任包班级、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包学生、中层干部包教职工的“五包”原则,负责本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因病缺课和病因追踪等健康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做到“一人一档”。

3.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本学校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接受市教育局与卫生健康委的督促和检查。

4.负责组织开展对本校全体师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5.学校校长是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并指定专人作为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

6.学校疫情报告人的设置要求:

(1)首选校医或保健教师;

(2)工作要认真负责,责任心强;

(3)了解传染病防控相关知识。

7.学校疫情报告人职责:

(3)定期对全校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八.疫情监测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建立由学生到教师、到疫情报告人、到学校领导、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领导的传染病疫情发现、信息登记与报告制度。

各学校要建立学生晨午检、因病缺课病因追踪与登记制度。学校的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课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做好记录。

(一)晨检工作

由班主任或任课老师对早晨和中午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班级要有晨午检记录本,学校卫生室要有就诊登记本、传染病疫情报告记录本。

(二)因病缺课及病因追踪工作

班主任要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要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立即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并做好记录。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2.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

九.应急措施

一旦学校发生群体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疫情报告

(1)学校师生员工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时都应立即向学校校长和当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疾控部门报告。

(2)学校医务人员对可疑病人进行首次诊治,并上报学校有关领导。学校领导根据传染病类别、发病人数、病情等疫情程度,指派疫情报告人 1小时内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逐级上报。任何人不得瞒报、谎报、缓报疫情。

2.疫情处置

(1)对疑似传染病的病人,在明确诊断前,安排在指定场所(医务室)进行医学观察,不能确诊的,应送医疗机构诊治。

(2)经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确诊为传染病者,应及时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3)对引起传染病传播的可疑物品要进行封存,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防止疾病扩散,等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来检测和处理。

(4)对被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学校校长或分管校长指导相关工作人员做好消毒处理。与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学校应采取必要的检查和预防措施,并进行医学观察。

校园周边交通安全整治行动 学校疫情防控活动方案篇二

为完成20xx年市重要民生实事项目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的各项工作,落实《北京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关于印发20xx年北京市交通综合治理行动计划的通知》(京政办发〔20xx〕6号)等文件精神和工作安排,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重点治理。一是组织实施城六区17所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名单见附件2),按照“六类设施齐全、四支队伍到位、三方责任压实”的标准,由各区教委和学校牵头,组织各区交通、公安交管、城管执法等部门,根据工作职责,完善重点治理学校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设备,落实《中小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有关制度,开展交通综合治理工作。此项重点治理任务已列入20xx年市政府重要民生实事项目、20xx年北京市交通综合治理行动计划、20xx年全市交通二级堵点治理任务。二是除城六区以外其他区(含燕山)继续由各区选择2所学校作为本区交通综合治理重点学校,参照城六区治理要求,开展重点治理。三是将舆情反映交通拥堵问题突出的学校、市领导批示涉及交通拥堵问题突出的学校及时纳入各区重点治理范围。

(二)全面推进。按照市教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委关于《中小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全面组织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工作,将全市16区(含燕山)所有存在交通拥堵问题的学校全部纳入治理范围。深入落实《北京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要求,加强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加强学校门前停车管理,重点落实校园门前100米(校门两侧各50米)禁止停放机动车规定;加大对学校门前及周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执法处罚力度;规范设置学校门前及周边道路交通标志标识标线、设施和科技监控设备;优化学校周边交通组织形式和公交站点设置,完善道路交通设施;各区力争年底前齐全完善所有学校周边的道路交通标志标识标线,50%以上的学校门前设置交通执法监控设备。

(一)工作部署(5月上旬)

由市教委会同市公安局、市交通委联合印发工作方案,部署20xx年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工作。

(二)落实方案(5月中下旬)

1、各区教委发挥主责牵头作用,主动协调会商区相关职能部门,以区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名义制定印发各区20xx年工作实施方案,形成“一区一案”治理措施。

2、指导各街乡镇,组织属地有关部门,对学校周边交通拥堵情况开展排查,按照分工各负其责,采取有效措施开展治理工作。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3、城六区17所重点治理校和其他区各2所治理重点校制定“一校一策”治理方案。

4、全市各中小学按照“双报告”的要求,将需要解决的问题上报属地街乡镇和区教委。

(三)组织实施(6月至11月)

1、落实各区属地责任

各区统筹发挥本区交通综合治理领导体制机制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区属各部门、各街道乡镇的属地责任,按照“街乡吹哨、部门报道”工作原则,组织属地教育、公安、交通、城管等部门协同开展治理工作,形成共治合力。

2、发挥学校主体作用

各区教委要督促指导学校发挥学校、学生、家长的主观能动性,发挥自身教育优势,采取加强学生公德教育和日常行为规范管理,加强对学生家长的交通文明引导,落实错峰上下学、校门值班管理、小黄帽路队制等措施,因校制宜优化学生上下学交通出行组织,对学生和家长宣传教育深入到位。

3、强化交通秩序整治

各区交通、交管、治安、城管等部门要加强学校周边交通秩序整治。完善上下学高峰期间勤务和日常巡逻防控制度,加强“护学岗”建设,加大学校周边交通执法管控力度,严格交通执法,采取定点值守和巡逻管控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治理学校门前车辆乱停乱放,黑车摩的揽客,商贩摆摊设点等问题。

4、规范周边停车管理

各区要依据《北京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结合《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关于“校园门前100米(校门两侧各50米)禁止停放机动车”的规定,严格规范学校周边停车秩序。针对不同情况,细化100米(校门两侧各50米)禁停的工作措施,通过采取昼夜禁停、白天禁停或上下学期间禁停措施,保障学生上下学期间的交通安全。挖潜协调学校周边单位等临时停靠车位、通道,或根据接送学生车辆潮汐化特点,设置即停即走泊位,减少对周边道路交通干扰。

5、完善交通标志设施

各区要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对学校周边的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隔离设施等各类交通安全设施开展排查治理,按照规范设置交通标志和隔离设施、施划交通标线和地面标识、安装视频监控和非现场执法设备,提升校园周边道路安全防护水平,改善学生上下学交通出行环境。市区两级重点治理学校门前交通非现场执法设备8月底前安装完成,其他学校依据拥堵严重程度逐步安装,力争年底前实现全市50%以上的学校安装到位。

(一)压实各方责任

将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纳入各区交通综合治理整体工作,各区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检查验收作用,明确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形成区教委牵头,其他部门支持配合的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工作格局。各街乡镇要落实属地责任,压实属地教育、公安、交通、城管等各部门职责,细化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架构,落实工作责任。要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学校要结合实际情况,主动向属地相关部门报告工作,开展相关宣传教育,落实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

(二)健全工作台账

各区要根据治理目标和任务,制定“一区一案”和“一校一策”,明确责任清单,健全市、区级重点治理学校和全面推进学校的工作台账,完善各项登记统计,根据治理进展,实时组织台账动态调整,严格落实挂账销账制度。

(三)狠抓工作落实

市区两级要积极探索“共同参与、齐抓共管、共建共治”的治理模式,按照职责要求和任务分工狠抓工作落实。市教委、公安、交通将按照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和本方案要求,督促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市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于年底前对各区治理情况进行检查。各区要创新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措施,加强工作督促检查,进行治理效果评估考评,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四)推广典型经验

市区各部门要不断总结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工作典型经验,创新开展工作,通过召开工作推进会、现场会、观摩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加以推广运用。

校园周边交通安全整治行动 学校疫情防控活动方案篇三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有关工作部署,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就做好近期全市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暂停任何形式的线下培训活动。

各区要督促辖区内所有校外培训机构,严格落实《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加强公共场所管理的通告》有关要求,在未接到恢复线下培训活动通知之前,暂停开展任何形式的线下培训活动。各区要充分发挥校外培训机构治理联席会议的协调作用,强化部门联动,加强“网格化”排查和联合督查巡查,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二、督促校外培训机构落实防疫主体责任。

要求所有校外培训机构:一是对机构所有教职员工逐人摸排,掌握春节假期行程,登记备案;二是对与疫区或确诊病人接触过的疑似人员要加强管控,并及时向机构所在街道、卫健、疾控、教育部门报告;三是制定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配备必要防控设备和防控手段,熟悉突发事件处置流程;四是妥善调整培训计划,并做好家长、学员解释工作,取得理解、配合与支持。2月2日前,各区要对辖区内“有证有照”机构进行一次全员自查排查。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解除前,有重点、有批次地持续开展压茬式排查,确保安全稳定。

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各区要严格执行“日零报告”制度,每日16点前向市教育局上报《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零报告表》,如出现紧急情况,随时一事一报;要按照省建立健全四级联动机制的要求,明确本级和各机构的安全防疫联络员,确保信息畅通;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对顶风违规的机构,一经查实,要采取综合执法,从严从速进行查处。

校园周边交通安全整治行动 学校疫情防控活动方案篇四

1.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切实做好应急物资的采购储备工作。一是84消毒液、红外线测温仪、普通体温计、洗手液、75%酒精等物资配备要齐全;二是防控口罩要作为工作上岗的标准配置到位,规范佩戴口罩既是责任,也是义务,更是有效的防护措施,请各位老师按要求佩戴并接受体温检测。

2.开学前要严格落实物业、保安、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认真做好晨午检工作;严格落实食堂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不食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或野生动物。要在当地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加强对自备水源的防护,做好供水设施(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食堂蓄水池、饮水机等)的清洁、消毒工作,开学一周前,做好饮用水检测,经正规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应储备足量的个人防护用品(如外科口罩、手套、洗手液)和消毒剂、体温计,洗手间必须配备肥皂或洗手液。要持续推进校园重点区域和场所环境卫生清洁整体行动,进行全面消毒,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全力营造一个干净、卫生、健康、阳光的环境迎接师生返校。(后勤中心)

3.请三位班主任每天做好询问工作,重点关注学生体温变化情况,并把学生每天在家量体的情况发学校重点学生关注群。如知悉学生身体有发热、发烧现象请及时到定点医院进行治疗,如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请及时做好上报学校工作。(卫生室)

4.进一步做好假期值班及“日报告零报告”工作

假期值班领导和教师要严格按照学校的要求做好值班工作,任何人不准私自空岗、脱岗,值班干部及时做好上级文件的上传下达,值班教师要汇总当日的“日报告零报告”疫情上报表,及时报送局相关科室。(值班领导、老师)

5.进一步做好校园重点部位和公共设施、公共区域的消毒工作

开学前充分利用学生不在校期间做好教室、办公室、卫生间、餐厅以及室内外公共设施、公共区域的通风消毒工作,每天安排保安负责通风不少于2次,保洁负责消毒不少于2次。(后勤中心)

6.做好学生假期教育教学和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宣传教育工作。(教学中心、学生中心)

7.召开班子和班主任会,布置学校开学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的具体要求。(行政中心、学生中心)

1.做好学生上学期间晨、午检和体温检测、隔离工作。

(1)把好学生入校的第一道关口,每天在校门口做好学生入校前体温检测。体温异常(超过37.3度)的学生,有值班领导联系班主任通知家长领学生回家观察,有异常马上到定点医院进行检查,确诊后有校医和班主任做好该生密切接触者的排查隔离工作,学校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每日值班领导和三名值班教师)

(2)做好每天的晨午检、通风消毒工作。

各班主任每天早晨利用晨读、中午利用午唱的时间对学生进行晨午检。通风时间每天早晨7:00—8:00,中午学生就餐时间11:20—12:20,下午学生放学后4:05—4:45,每次不少于30分钟。注意学生未在教室期间可以把窗全部打开,在教室期间窗一律内倒;消毒时间每天安排在学生下午离校后利用酒精或84消毒液(比例:1:200)对教室所有的教学设施设备进行全面喷雾式消毒,不允许学生协助,消完毒后做好相关的记录。(学生中心)

(3)做好学生每天的考勤和报告工作。各班级要配备学生点名册,做好学生出勤、晨检、午检记录,学生中心每周检查一次记录情况,并纳入班级考核。各班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晨检、午检、因病缺课、缺勤登记追踪制度,实行晨检、午检“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天上午8点前和下午1点40前班主任把学生当天缺勤、异常情况学生报卫生室xx老师,xx老师分别于上午8:30点前和下午2:00前把汇总情况报校长和两位副校长。(校长室、学生中心、卫生室)

(4)学校一旦发现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立即启动峨眉山路小学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应急预案各小组根据预案执行,并继续执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加强疫情的通报。严格执行进出入校门的管理制度。做好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的隔离医学观察的管理工作。保障被隔离者的保障工作。配合区卫生部门对密切接触人群的跟踪管理。(领导小组)

2.做好教师上班期间晨午检和体温检测、隔离工作

开学后,教师每天须佩戴口罩,所有教师全部经学校北大门进入学校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开车老师停车后戴好口罩步行至学校北大门进行体温检测,早晨到校就餐的老师自觉在学校门卫室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可入楼工作,并到卫生间洗手。若体温超过37.3℃,请勿入楼工作,及时和分管领导请假,安排协调分管工作后,回家休息观察,必要时到医院就诊。保持电话畅通,确诊后及时报告学校,以便学校作出相应的部署。(行政中心)

3.做好后勤、物业、食堂、业务单位相关人员上班期间晨午检和体温检测、隔离工作。

开学后,后勤、物业、食堂、业务单位相关人员每天须佩戴口罩,进入学校前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可入楼工作,并到卫生间洗手。工作期间与人保持安全距离(1.5-2米)。食堂采购人员或供货人员须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橡胶手套,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手套后及时洗手消毒。保洁人员工作时须佩戴一次性橡胶手套,工作结束后洗手消毒。安保人员须佩戴口罩工作,并认真询问和登记外来人员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工作中若身体不适,有发热现象且体温超过37.3℃,请立即停止工作,及时和分管领导请假,安排协调分管工作后,回家休息观察,必要时到医院就诊。保持电话畅通,确诊后及时报告学校,以便学校作出相应的部署。(后勤中心)

教师上班后要坚守岗位,研究业务,不得进行拜年走访串门,不得进行聚会聚餐聚堆。最大限度避免聚集,各办公室室要利用现代化的信息手段交流布置开展工作,尽量减少串门,原则上不召开集体大型会议,必须召开的会议,要有严格的防控措施,并减少与会范围,控制会议规模,积极使用视频会议。

各位老师要认真落实卫生健康相关要求,在卫生室的指导下做好每天办公场所的通风换气、消毒防护等工作。疫情防控期间,学校电梯关闭禁用。

校园周边交通安全整治行动 学校疫情防控活动方案篇五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学校及周边治安梯级防控标准化建设,完善学校安全管理体系,根据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的要求,特制定学校及周边治安梯级防控体系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1、职责体系:

总体原则:按照综治工作属地管理原则

二级政府职责:学校所在地乡镇政府

县市区人民政府

职能部门职责: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学校自身职责:对学校内部安全负有直接管理职责

2、责任体系:

县市区行政主管部门责任

与各级各类学校签订安全责任状

各级各类学校第——责任人责任

与分管综治安全校领导、综治安全办主任签订安全责任状

各级各类学校分管责任人责任

与各班主任、门卫、寝室管理员、保卫科签订安全责任状

3、工作机制:

安全知识教育制度。学校要有文本资料,安全知识教育计划、教育形式、内容以及课时,各班要有安全知识教育课授课内容、授课时间、授课人纪录,安全知识教育需纳入学校总体课时。乡镇以上学校每学期需进行一次防火、防震、防地质灾害的突发事件紧急应急演练,此项活动作为安全知识教育重要内容。原则上初中以上学校要没立学生心理咨询室,省市重点以上学校必须建立学生心理咨询室,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综治安全组织机构。学校需有专门的综治安全组织机构,行安全综治领导小组、综治安全办公室、专职安全保卫工作人员、宿管员、门卫。

1、行政领导值班制度,有住校生的学校需安排24小时值班。

2、安全检查工作制度,学校每周需对学校用水、用电、消防设施、食堂卫生、寝室状况、防盗、校舍等进行一次检查,填写安全检查纪录表,并填写学校及周边安全隐患报告单,能整改的立即整改,无力整改的需急报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政府。

3、安全巡查制度。有住校生的学校需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两小时记录一次巡查状况,学生就寝后一小时巡查一次并作纪录。

4、食堂管理制度,分卫生、采购、留样、规范化操作间、工作人员规范上岗等几大块。

5、学生寝室管理制度分卫生、设施管理、安全教育几大块。

6、晨检制度。

7、用水用电管理制度

8、督查督办制度

9、危险品管理制度

10、公共突发事件应急机制

11、安全预警制度,对暴雨、雷雨、高温低寒等自然地质灾害对学生的人身安全的威胁进行预警通报。

12、告知义务。学生无故旷学、旷课或生病、发热学校应及时告知家长并采取措施及时援助。

1、严格按标准配备消防设施

2、紧急疏散通道需通畅

3、重点部位设置视频监控设备

1、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分工名单;

2、学校安全管理

规章制度

3、学校安全工作责任状;

4、学校公共突发事件

应急预案

5、学校安全检查记录表

6、学校安全隐患报告单

7、年度学校安全隐患自查登记表

8、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会议记录

9、安全月查情况

10、安全隐患整改情况

11、上级部门下发的有关安全综治的文件资料:

“三三体系”,体系标准和内容如下:

1、安全综治信息管理平台,逐步实现校县、市县联网互通,进—步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动态管理。

2、综治安全干部动态管理平台。加强对各级学校综治安全干部的动态管理,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待遇,增强工作合力。

3、应急反应平台。进一步推进双线巡查回访、三级预警等工作,提高学校综治安全工作应急反应速度和工作运行效率。

1、工作职责体系。进一步明确学校、所在地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的职责,努力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责任体系。进一步理清各级责任人责任,确保将责任落实贯穿到综治安全工作全过程。

3、台账体系。加强学校综治安全标准化台账建设,确保综治安全工作规范有序,常抓不懈。

1、督查机制。

2、问责机制。

3、奖罚机制。

各县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治安梯级防控体系标准化建设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市综治安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以此标准为考核依据,对各地各校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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