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设备治理优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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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设备治理优化方案
时间:2023-09-08 12:20:15     小编:笔舞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写方案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电厂设备治理优化方案篇一

即日起至8月30日,重点在下列领域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整治工作。

(一)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要是氨、氯介质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生产使用单位)。

(二)气瓶充装单位和检验单位。

(三)简易升降机及载货电梯使用单位。

(四)土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土制锅炉、土制压力容器、土制起重设备及无牌无证特种设备)。

(五)起重机械使用单位(沿海码头、港口、除“两工地”以外的工程建设领域)。

(六)小型锅炉、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和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单位。

(七)电梯使用单位。(特别公共领域电梯使用单位)。

(八)已检验合格未办理注册登记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九)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时间为即日起至8月30日,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纠阶段(6月10日前)

各社区居委会、工作点,基层有关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地区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发动辖区内相关企业积极参与,周密部署,迅速启动,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在去年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排查出的隐患立即落实整改方案,为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奠定扎实基础。

(二)全面检查阶段(6月11日至7月10日)

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各社区居委会、工作点,基层有关单位要指导、协调、督促辖区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下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企业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方案“五落实”,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三)重点抽查和督导落实阶段(7月11日至8月10日)

各社区居委会、工作点,基层有关单位要对辖区企业开展抽查、督查工作,检查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情况,对抽查、督查发现的各类隐患要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整改;对整改无望、危险性较大隐患的企业,要依法予以停产整顿或关闭。

(四)巩固提高阶段(8月11日至8月30日)

各社区居委会、工作点,基层有关单位要在企业自查、重点检查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回头看”工作,要及时梳理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工作中出现的好做法、好经验,评估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工作的实际效果,总结分析、研究、解决和部署整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一时无法解决的疑难问题,上报街道研究、解决,促进特种设备动态监管长效机制不断完善。

(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部署。各社区居委会、工作点,基层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工作,督促企业排查治理隐患和治理本地实际问题等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兼顾,有序安排。社区主干要亲自组织研究,分管两委具体布置并狠抓落实,认真落实特种设备安全层级监管机制,不走过场,不图形式,从严执法,务求实效。

(二)要强化检查力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社区居委会、工作点,基层有关单位要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加强对属地企业的督促检查,重点检查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建立落实、设备定期检验、人员持证上岗及主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等内容,及时掌握面上情况,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确保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取得成效。要切实加强治理工作的跟踪问效,相关工作见证要形成闭环;遇到棘手问题、疑难问题要及时向街道报告请示,开展联合执法、集中清缴等严厉措施,注重治理效果。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位的责任,按照本通知要求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有关规定,迅速组织开展本企业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

(三)充分利用各级媒体,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各社区居委会、工作点,基层有关单位要把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始终作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重点解决企业管理层认识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的问题,坚持教育引导与批评惩戒相结合,促进自律;紧密结合辖区内特种设备安全形势、任务有针对性的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培训工作,制定计划报街道安办;加强对责任区域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宣传、巡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并按要求报告;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作用,加大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宣传力度,正确引导社会监督,促进他律。

(四)强化隐患治理,解决突出问题。请各社区居委会、工作点,基层有关单位要在去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基础上,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贯穿于检查整治的始终,主动与街道安办开展联合检查,深入排查事故隐患,强化事故预防。对逾期不改或整改不达标的企业,坚决予以停产整顿或关闭,真正做到将事故消灭于萌芽中,确保特种设备零事故。

(五)各社区居委会、工作点,基层有关单位要合理安排时间,抓好进度,认真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及时上报阶段性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并将附件1、2、3于每月24日下午下班前报送街道安办。

电厂设备治理优化方案篇二

为提高全县汽车配件产品质量,杜绝无证违法生产汽车配件,特制订本方案。

(三)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无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3c强制认证证书)生产汽车配件等违法行为。

成立汽车配件产品质量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高建秋(纪检组长)

组员:余养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质量综合管理股负责此次专项整治工作。

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动员部署

时间安排:20xx年8月25日-8月31日

落实以下具体要求:

1、按照省局、市局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整治任务和措施。

2、召开专题会议,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部署,确保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

第二阶段:调查摸底,建立档案

时间安排:20xx年9月1日-9月30日

要落实以下具体要求:

1、按照《汽车配件产品基本分类参考表》、《汽车配件列入生产许可证、3c认证产品目录表》(见附件1)的相关信息,对辖区所有汽车配件的生产企业进行逐家调查、现场核实,要切实摸清企业数量、产品类型、质量管理状况等情况。对每家企业的调查情况,要认真填入《汽车配件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状况调查表》(见附件2)。

2、在开展企业调查摸底的同时,要建立汽车配件企业的产品质量档案,档案要一企一挡。档案内容应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汽车配件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状况调查表》、监督抽查(含定期检验)报告,属取证或强制认证的产品还应有生产许可证或3c认证证书复印件等材料。(档案清单见附件3)

第三阶段:强化措施,集中整治

时间安排:20xx年10月1日-11月30日

要落实以下具体措施:

1、落实企业承诺。要求每家汽车配件企业提交《汽车配件产品质量承诺书》,要明确承诺:一是严格按照国家产品质量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依法组织生产,确保产品质量合格;二是承担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责任,对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承担完全的法律责任和民事责任。具体承诺内容。

2、定期组织巡查。在整治期间,应组织监管人员每月对汽车配件生产企业进行一次巡查。一查是否按照标准组织生产;二查是否严格落实产品出厂检验;三查属于取证或强制认证的产品是否取得生产许可证或3c认证证书;四查产品的标识标注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规定;五查是否存在产品质量违法违规行为。

3、开展监督抽查。省局将制定对汽车配件生产企业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具体抽查计划,安排省级质检机构负责具体抽查检验工作。要配合做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协助工作。

4、做好投诉受理。加大宣传,公布12365投诉电话,加强汽车配件举报投诉受理工作,对消费者、相关部门、媒体反映的我省汽车配件生产企业及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售后服务问题的,要认真受理、核实情况,并及时处理。

5、严格问题查处。对调查、巡查、抽查、投诉、媒体及相关部门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处理。一是对标识标注等一般项目不合格的,责令整改;二是对实物质量不合格的,要责令企业停产整顿;三是对涉及安全指标不合格的,要责令企业召回产品;四是对生产假冒伪劣、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无证(生产许可证或3c认证)生产汽车配件等违法行为的,严厉查处,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处理。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总结提升

时间安排:20xx年12月1日-12月31日

1、将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汇总、整理,将书面总结材料及汇总表于12月31日前上报市局监督科。

2、做好迎接省局、市局对落实该项工作情况进行的检查验收。

(一)要主动与工商、^v^门沟通、配合,及时通报监管执法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形成监管合力。同时,要积极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及时了解汽车配件行业相关质量信息。

电厂设备治理优化方案篇三

本次活动以“提高质量管理意识,加强过程质量管理,保证质量信誉,认真贯彻集团公司双百方针”为指导思想。

经过开展多种形式的质量教育、培训、学习和检查活动,全面提高项目部全体员工的质量管理素质,强化质量意识,牢固树立“质量为本”的服务理念,解决当前在施工管理过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同时也为了进一步加强项目部质量管理控制工作,确保本项目部的质量管理体系能够有效运行。

本次活动的主题是:保质量、创精品、为业主、促和谐。

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9月30日。

组长:姜传伟项目经理副组长:李华兵(项目总工)。

组员:各专业工程师、工程管理人员、施工队负责人

本次质量月活动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阶段(20xx年9月1日至9月10日)。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9月11日至9月15日)。

第三阶段:检查整改阶段(20xx年9月16日至20xx年9月25日)

第四阶段:总结阶段(20xx年9月26日至9月30日)

1、召开“质量月”活动动员大会

项目全体人员及各施工队主要管理人员参加,并由施工队代表进行确保质量目标的宣誓。

2、广泛宣传、深入发动

(1)、要经过多种途径向项目部全体员工传达质量月活动的重要性,引导员工从思想上树立质量意识,在全项目部构成振奋精神、迎难而上的氛围,为搞好质量月活动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2)、要广泛宣传质量月活动的意义、目的、要求、方法、步骤,深刻认识到开展质量月活动的紧迫性和必要性,本着对项目部、对员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务实地投入到质量月活动之中。

(3)、要强化全员意识,经过召开座谈会、张贴学习专栏、制作宣传板报等方式和途径,把活动的精神传达给每一位员工,做到一个不漏,人人皆知。

项目部领导班子成员高度重视,在认真回顾工程前期质量情景后,依据分公司要求及现场施工生产情景,制定活动实施细则和推进计划。

4、学习文件、理清思路

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按照项目部统一制定的学习计划和重点学习的资料组织学习,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3天,要强化学习资料的针对性。在学习中做到认真思考,深入剖析,理论联系实际,做好笔记,确保学习效果。继续学习技术标准、质量验收标准、设计文件等,并结合项目部自身特点和现场实际情景,继续不断的提高项目管理人员的质量意识。

5、自查自纠、发现问题

(1)、项目部根据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所规定的项目,利用相应的检验方法和手段,对现阶段工程质量进行全面检查,确定工程质量是否贴合要求。

(2)、组织一次由各相关专业参加的质量大检查,并作检查记录。对检查出的问题下发问题处理通知单,并限期整改。对反复出现的质量问题,整改不利的施工队,视情节严重程度,下发罚款通知单。

(3)、进行一次实物工程质量和内业资料自查,保证内业和外业同步进行,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把质量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4)、各级专(兼)职质检员在进行质量检查时,必须采用测量检查和目测检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并构成检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要做到“四有”,即有分析、有措施、有落实、有验证。禁止不合格工序转入下道工序。

6、落实整改职责,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实行逐级整治、全面整改。每一项整改措施都必须明确落实职责部门、职责人和完成时间,并按期进行检查,务求到达实效。对自查自纠阶段发现的有本事解决的问题,要立即加以整改;需要领导协调解决的问题要如实报告,提出提议,及时跟踪解决;对某些潜在未暴露的问题,要采取进取的预防措施。

7、对照工程质量的各个环节、各个层次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完善制度体系,制定保障措施,规范工程质量管理的各个流程,整改工程质量中所存在的问题,到达工程质量检查整改的预期目的。

8、逐级检查。在整改完成后,由项目部成立“工程质量检查”工作小组进行检查,项目各部门要把握好各个阶段的工作重点和方法步骤,细化活动方案,制定推进措施,以一级检查一级的方式,参照标准进行检查,严格考核,加强总结,确保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促进活动扎实有效地深入推进。

9、总结提高。检查工作结束后,要及时组织召开质量月活动总结大会,通报活动的开展情景和取得的成绩,总结经验,并对下一步的工作提出要求,以促进工程质量的提高以求实现“建造精品工程,创立品牌项目”的工作目标。

电厂设备治理优化方案篇四

【中图分类号】 f81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5812(2019)18-0074-03崔贤军(天津合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天津 300450)

按照《政府会计准则第 3 号——固定资产》的规定,固定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超过 1 年(不含 1 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另外,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年限超过1 年(不含 1 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家具、用具、装具等,也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

我国各类行政单位的资产数量众多,固定资产管理是一项极为重要的工作,是行政单位正常开展工作、承担各种社会管理职能的重要前提。《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 :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推动国有资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 ;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本文以天津市区级行政单位为例,对其在固定资产管理、会计核算等方面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意见建议,以期为单位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提供参考。

笔者自 2017 年年初开始,就带领团队在天津市宁河区、滨海新区、宝坻区及天津市市内六区一级行政事业单位(各委办局、产业园、乡镇街道等)、二级事业单位(中小学、劳动保障中心、就业中心、杂志社等)进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工作、资产清查工作、内部审计工作。在实际工作中,笔者发现,区级行政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会计核算方面普遍存在以下问题。

(一)资产管理方面1. 固定资产内控管理缺乏。很多行政单位内部职能部门在需要资产时,采购员、财务人员只要有领导口头指示就给购买、报销,缺少事前申请审批、验收入库等文件资料,大额采购缺少领导班子会会议纪要,缺少“三重一大”决策过程、决策执行记录文件,部分采购没有纳入年初预算。各单位采购固定资产时,没有按照或不完全按照政府采购规定执行,或有意规避政府采购方面的规定。以天津市滨海新区 h 街道办事处(该街道于 2001 年底由 ×× 镇政府和 ×× 镇政府合并建立,街域面积 平方公里,街道下辖 18 个行政村、11 个社区居委会和 6 个社区筹备组)为例,该街道没有固定资产内控管理制度,也没有关于固定资产采购、验收、使用、处置、盘点流程和措施方面的文件资料。检查过程中发现多笔实际采购资产与会议纪要及供应商提供的发票明显不符 ;超过 5 万元以上的大额资金采购,有的缺少会议纪要,有的先采购后有会议纪要。

2. 固定资产没有归口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及相关规定均要求固定资产实行归口管理,即实物管理需要有单位某部门、某岗位、某人员负责管理,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卡片。但有的区级单位没有安排专职实物资产管理人员,少数单位有资产管理兼职人员,但对资产管理不闻不问。仍以 h 街道为例,h 街道行政部负责实物资产管理,但没有专人负责。盘点时我们要求单位安排实物资产跟盘人员,但 h 街道安排的是一个从其他部门抽调来的非正式职工。而且行政部没有固定资产台账、卡片等,不知道如何管理,也不愿管理,各居委会、行政村均没有固定资产清单。另外,建管办、安全办、居委会有将固定资产出借情况,但固定资产出借时,借条或收条上面只有资产名称、数量,落款是经办人员签名。对于民政部门、社保部门、武装部等其他单位无偿拨入的大量固定资产缺少归口管理,哪些资产是其他单位拨入、拨入多少,无法分清。

3. 固定资产没有定期盘点。行政单位每年年末至少应盘点一次,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很少有单位主动进行实物盘点,财务人员和资产管理人员也没有做过对账工作。从单位一把手到分管领导、资产管理部门、会计人员,没有人清楚单位固定资产价值多少、使用状况以及分布情况。单位固定资产账簿记录与资产管理系统数据不符、与实物不符。如在对 h 街道资产清查过程中,我们从机关大楼到各行政村办公场所,再到居委会,逐个进行盘点,发现了以下问题 :(1)h 街道 2001 合并时,没有对固定资产进行过盘点核对。之后街道领导、财务人员、各岗位人员多次变动,变动人员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没有做过交接工作。(2)实际盘点的固定资产有财政账套的固定资产、也有非财政账套的固定资产。盘点基准日财政账套固定资产账面金额 244万元,核对上的固定资产金额 192 万元,相差 52 万元。盘点基准日非财政账套账面金额 1 490 万元,核对上的固定资产金额只有 302 万元,相差 1 188 万元。非财政账套记载的2 辆吸粪车和 1 辆垃圾车价值 41 万元后来确认不在街道使用;用非财政资金为其他公司建设的地热水井 460 万元,该地热水井已经被填埋。(3)盘点的实物中,发现农业办、计生办、司法所等部门有闲置、待报废的固定资产,甚至还有购买以后没有拆封的专用仪器设备、摩托车等。另外,在街道、库房里堆积了大量待报废的台式电脑、打印机、文件柜、家具等资产。

(二)会计核算方面1. 会计人员能力不足。

1.《会计法》规定,“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实际工作中笔者发现,区级单位会计人员从其他岗位转岗从事会计工作的居多,很多担任会计主管的人员不具备规定的条件,会计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有待提高。

2. 少计或多计固定资产。(1)应当计入固定资产的,没有记录,如购买的联想电脑、大屏幕液晶屏。(2)不应当计入固定资产的计入固定资产。h 街道下属居委会一处办公用房为租赁用房,将房屋的维修款 28 万元计入了固定资产。另外一个居委会,2005 年在没有任何手续情况下,搭建了二间临时仓库用房价值 15 万元,计入了固定资产,但该房屋因属于违建后来被拆除。

3. 固定资产会计核算存在问题。(1)区级单位资金来源渠道多样,尤其是街道、各功能区,既有财政局预算拨款,也有其他部门拨入的专项资金。以 h 街道为例,该街道的会计核算设有两个账套,一个账套核算财政拨款预算资金,另一个账套核算非财政拨款资金。财政账套固定资产录入了区财政局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但固定资产明细记录不全,与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固定资产名称、数量、金额、规格型号等不符),非财政账套的固定资产没有录入区财政局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只有手工的固定资产名称、数量、金额的 excel 表格。(2)有的单位用财政资金购置固定资产时,借记“经费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漏记固定资产增加的会计分录。在其他部门拨入专项资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 专项资金”科目,购置时,直接冲减“其他应付款——×× 专项资金”,没有进行固定资产核算。

4. 固定资产记录不规范。有的区级单位会计人员对固定资产账的记录不规范,比如 :名称、金额、数量、规格、型号错误 ;固定资产应当逐个、明细记载的,只记载金额或一批、一套。如 h 街道安装的监控系统,包含若干个摄像机、交换机、显示器等,但只记录一套“监控系统”,没有分项记录每一个监控设备的名称。

5. 没有计提固定资产折旧。2019 年 1 月 1 日前区级行政单位固定资产核算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该制度规定,“行政单位对固定资产、公共基础设施是否计提折旧由财政部另行规定 ;按照规定对固定资产、公共基础设施计提折旧的,折旧金额应当根据固定资产、公共基础设施原价和折旧年限确定”。但是实际中这些单位并没有计提固定资产折旧。2019 年 1 月 1 日实行新的政府会计制度,财政部也明确要求各单位此前没有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补提折旧,但单位仍然没有执行。

财政部于 2016 年 1 月 20 日出台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出现规定情形的,应当进行资产清查,财政部门进行核实工作。但是,该文件并没有对相关条款进行细化,以至于各行政单位、中介机构对文件中的条款理解不一。

如 h 街道于 2016 年 6 月按照财政局要求,申报过截至2015 年末部分固定资产盘亏待报废文件(当时并没有全面盘点),其中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盘亏和待报废的经济鉴证报告。资产清查核实工作,本应是区财政局的职责,但在上报时,财政局要求 h 街道再找另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符合核实要求的专项审计报告,即对 h 街道提供文件资料是否符合核实要求出具意见,财政部门据此办理核实工作。但另一家会计师事务所最终出具不予核实的意见。

(一)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内控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明确单位应当对资产实行分类管理,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因此,各行政单位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内控制度,明确固定资产的定义、分类、价格标准、折旧年限等,同时对固定资产采购、配置、使用、清查、处置、会计核算等各个环节作出具体规定。除制度以外,还应当设置详细的执行流程、控制措施、各种表单和申请文件。

(二)加强人员管理

固定资产实物管理、会计核算属于单位内控关键岗位,为此,应对人员的任职条件、职责、培训、轮岗做出明确规定。固定资产实物管理设专人负责,并且应当是单位正式职工。负责会计记账的人员,应是会计专业人员,单位分管财务的处(科)长应加强对会计人员记账的复核工作,发现错误及时纠正。

电厂设备治理优化方案篇五

6月14日至9月30日。

全县所有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重点检查使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及大型游乐设施较多的化工、冶金企业、气瓶充装站、人员密集场所、旅游景点等。

重点检查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情况、检验情况及检验隐患后处理情况,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及人员到位情况,安全责任制的执行情况,作业人员持证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基础和培训教育情况,应急救援和应急处置准备情况等。

严厉打击非法使用、无证操作、违章作业等行为。

检查采取企业全面自查、市检验机构结合设备检验督促整改、监察部门实施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一)动员部署(6月14日前)。制定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落实上级部署的检查工作重点,结合我县特种设备使用情况逐项检查督促。

(二)企业自查(6月15日-6月31日)。督促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对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自纠,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三)全面检查(7月1日-9月30日)。会同市特检中心对辖区特种设备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对事故易发、频发、多发的企业进行重点检查,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并消除安全隐患。重点结合电梯监管改革试点工作,务必对全县所有在用电梯进行全覆盖式安全检查。

(一)高度重视本次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实施。要结合电梯安全监管改革试点工作和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以消除事故隐患为重点,推动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建立和完善内部安全管理制度,积极实施标准化管理和分类分级监管,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二)通过本次安全大检查,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隐患治理机制,建立完整统一的隐患台帐,实施隐患发现、登记、治理、销号管理。要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中突出性、普遍性问题,有效预防和遏制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

(三)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须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县政府和市局特设科。并按要求及时向市质监局、县安委会上报安全大检查情况总结,重要事项须一事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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