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填埋场管理制度 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实施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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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垃圾填埋场管理制度 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实施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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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预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是有很强可操作性的书面计划。方案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方案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方案应该怎么去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建筑垃圾填埋场管理制度 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实施实施方案篇一

(一)进行动员部署(20__年6月底)

各村要充分利用广播、公示栏、召开会议等形式,大力宣传低保政策,宣传低保规范的意义及程序,提高群众对低保政策的知晓度,将20__年6月的农村低保在册人员在村内长期公示,公布镇民生中心举报电话,发动群众对“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等问题进行举报,增强群众参与低保监督的积极性。镇上将对举报信息统一登记,逐一核实,为专项清理整治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

(二)开展排查摸底(20__年6月底-8月)

1、全面复核重新认定现有低保对象。按照《_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__县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在农村低保清理规范的基础上,以村为单位,对全镇农村低保对象再次进行集中调查复核,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再次进行摸排,做到清理清查全覆盖、不留死角。认真检查在低保申请受理、入户调查、审核审批、民主评议、公开公示等关键环节及有效期保障、分类核查、动态管理等制度的政策执行情况。通过查申请审核程序,看是否存在“关系保”、“人情保”、“政策保”“应保未保”等问题;查低保家庭户籍档案,看是否存在“骗保、多保、死亡人员吃低保”等问题;摸底家庭经济状况,看是否存在“富人吃低保”问题;查低保户一折通资金到位情况,看是否存在低保资金未及时足额发放的问题;查低保工作经办人员及干部职工家属备案情况,看是否存在干部职工家属违规享受低保的问题;查公开公示程序,看是否存在暗箱操作、优亲厚友的问题;查低保资金发放到户情况,看是否存在拆户拼户、平均分摊、二次分配、将低保资金截留挪作他用、甚至贪污私吞等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切实做到保障对象准确,低保管理规范,应保尽保和应退尽退。

2、严查违规行为。要以低保工作中村委责任是否落实,建立完善和落实低保经办人员和近亲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备案制度为基础,重点对群众反映突出的低保中优亲厚友、评议不公以及信访反映的案件进行集中整改。对清查中发现的不符合低保条件的,要坚决予以清退;对现有保障对象中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四有户”(即:户内拥有机动车辆、有商品房、有经营实体、有财政供养人员),原则上全部退出保障范围;对符合条件但未纳入低保的,严格按照申请、审核、审批程序及时补充新增,切实解决农村低保执行中不公平、不公正和操作不规范的问题。充分发挥村委在低保对象认定中的主体责任,对群众反映及披露的问题,做到件件有核实。

3、细化操作规范程序。各村要认真总结农村低保清理规范中的经验和不足,进一步规范农村低保申请、资格审核、民主评议、公示公开、资金发放等程序,细化工作流程,促进本村低保工作公平公正、规范化运行。严禁不经调查和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直接将任何群体和个人纳入低保范围。要切实履行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受理、调查、评议和公示等审核职责。规范动态管理,严格按照有效期管理办法,完善保障对象定期报告、定期核查等相关制度,加大动态管理力度。

4、完善工作机制。要对现有农村低保政策规定及办法进行梳理,进一步细化低保对象认定和困难家庭收入、财产核对办法,细化分类及补差标准的确定办法。通过专项整治活动,要从根本解决收入核查难、对象认定人为因素多、认定过程不科学等突出问题。加快推进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有效防止家庭收入发生变化后调整不及时及虚报冒领等情况的发生。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

(三)抓好问题整改(20__年8月底起持续进行)

坚持自查自改、边查边改、立查立改,认真抓好排查问题整改,确保专项治理工作落实。各村要对检查和整改情况开展一次“回头看”,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坚决整改到位。同时深入查找原因,切实解决社会救助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镇上将派出工作组赴各村进行总结评估,并督促抓好建章立制工作。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

(四)形成并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实施)

我镇结合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发现的问题,认真抓好整改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各村工作的指导督导。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和存在作风问题较多的行政村,督促其抓紧整改落实;10月底,各村要将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整改落实情况阶段性报告上报镇民生中心。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

建筑垃圾填埋场管理制度 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实施实施方案篇二

根据《_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_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xx〕26号)和《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发改城市〔20xx〕734号)要求,扎实有效推进我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生态宜居要求,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以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为目标,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示范引领、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强化源头抓起、系统治理、依法管理理念,不断完善农村垃圾分类管理和服务,营造优良的人居环境。

(二)基本原则

1.政府推动,全民参与。落实各乡镇主体责任,发挥公职人员、村组干部和党员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农户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民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2.示范引领,逐步铺开。按照“示范引领、先易后难、逐步铺开”的步骤,充分发挥试点乡村的示范引领作用,逐步在全县推广铺开。

3.市场运作,创新发展。施行市场化运作新路径,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加强组织协调,提供政策支持,营造有利于垃圾分类工作的良好环境。

4.科学筹划,协同推进。加强生活垃圾分类配套体系建设,建立集垃圾焚烧、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害垃圾处置于一体的生活垃圾协同处置利用体系,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系统,实现垃圾分类处理、资源化利用、废物处置的无缝高效衔接。

(三)工作目标

到20xx年底,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回收覆盖率6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0%以上;到20xx年,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回收覆盖率8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0%以上。

(一)强化乡镇垃圾分类主体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是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责任主体,按照市县统一部署,切实将垃圾分类目标任务及时分解到各村,夯实分类处理基础,确保各乡镇有序开展农村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

(二)强化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建立健全分类处理体系。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高效处理模式。结合自身实际,做好垃圾分类规划,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合理配备保洁员数量,确保分类工作有效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垃圾分类、收集分拣、分类处理、处置模式、设施建设等方面。

1.垃圾分类。农村垃圾可分为四大类:可腐烂垃圾,可回收垃圾,不可腐烂、不可回收垃圾(含有毒有害垃圾)。

可腐烂垃圾,是指厨房产生的食物类垃圾以及果皮等。主要包括:剩菜剩饭、菜梗菜叶、动物骨骼内脏、茶叶渣、残次水果、果壳瓜皮、盆景等植物的残枝落叶、废弃食用油等。

可回收垃圾,是指适宜回收的资源利用的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不可腐烂、不可回收垃圾,是指除可腐烂垃圾和可回收垃圾以外的所有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塑料袋、旧织物、废弃生活用品等垃圾。

有毒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2.收集分拣。根据农村实际和简便易操作原则,采用“二次四分法”,即农户对生活垃圾按可腐烂和不可腐烂进行一次分类,并投放到对应的垃圾桶。村保洁员在农户分类的基础上,进行二次分类,对不可腐烂垃圾再分成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含有毒有害垃圾)。

3.分类处理。可腐烂垃圾由保洁员直接运往阳光堆肥房进行堆肥无害化处理;可回收垃圾由县供销社再生资源回收公司收集,进行资源化处理;不可腐烂、不可回收垃圾由保洁员清运至深埋桶或中转站暂存,定期用专车运送到县垃圾焚烧厂进行焚烧处理;有毒有害垃圾由保洁员统一收集存放,并由专业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强化处置能力提升,加快推进处置设施建设。结合各乡镇人口分布、经济发展、地势地貌等因素,科学合理布局环卫设施,在北部乡镇新建垃圾压缩中转站9座,在南部乡镇新建深埋桶282个,在全县境内新建阳光堆肥房18座,垃圾分类亭1270座,投放入户垃圾分类桶287946个,完善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建设。

建筑垃圾填埋场管理制度 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实施实施方案篇三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促进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切实加强我区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处置管理,依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134一2019)》《市建筑垃圾集中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政办发明电〔2021〕15号)等有关规定,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建筑垃圾集中治理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为突破口,以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处置体系建设为重点,以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为抓手,全面规范施工工地、拆除工地建筑垃圾源头管理,深入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不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属地负责、综合治理”原则,形成源头控制有力、过程监管严密、消纳处置规范、资源利用充分、执法查处严格的工作格局,全面提升全区建筑垃圾管理水平。细化区建筑垃圾消纳场各功能区,到2021年底,工程渣土、拆除垃圾、装修垃圾基本实现分类处置,初步建立起建筑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运行机制,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0%以上。

(一)加强机制体系建设

1.严格审批核准。严格落实房屋建筑工程、拆除工程、市政园林工程、河道水利工程、道路交通工程等各类建设工程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产生建筑垃圾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运输建筑垃圾的企业应到区行政审批部门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填埋建筑垃圾,不得交给未经核准的运输单位运输、未经核准的处置单位处置。(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推进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建设。依托数字城管系统建设建筑垃圾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实时录入建筑垃圾产生企业、运输企业(车辆)、消纳企业和资源化利用企业处置能力及场所位置等基本信息,公开建筑垃圾产生量、各类资源化利用需求等信息,实现信息共享。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装备定位系统实行动态监控。加强信用管理,同步建设建筑垃圾运输与处置违法信息(黑名单)模块,及时公开违法企业名单以及处理处罚情况。(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建立遗撒垃圾清理机制。对建筑垃圾施工、运输过程中道路遗漏、带泥上路造成的污染,按照“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施工工地出入口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负责清理,运输车辆产生的由运输企业负责清理,责任单位不及时清理的,由相关执法机关依法代履行;对无法查证责任人、责任车辆的,由各镇街和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清理。(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加强建筑垃圾源头治理

1.狠抓工程渣土管理。各类房屋建筑工程,要将建筑垃圾处置费用纳入工程预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和施工方案等文件应包含建筑垃圾产生量和减排处置方案。工程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应根据建筑垃圾减量化有关规定,优化建筑设计,科学组织施工,在地形整理、工程填垫等环节充分利用建筑垃圾。建立建筑垃圾分类收集与存放管理制度,实行分类存放、运输、消纳和利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要会同住建、水务、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弄清辖区内各类建设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产生量、就地利用量、外运量、处置量,录入信息管理平台。(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狠抓拆除垃圾管控。完善房屋拆除工程工作程序,切实做好拆除工程建筑垃圾处置的监督管理。拆除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和拆除施工企业要依法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并落实各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要会同相关部门单位建立拆除工程管理机制,弄清每个拆除项目建筑垃圾产生量、资源化利用量,录入信息管理平台。(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规范装修垃圾处置。各相关单位要制定装修垃圾分类治理实施方案。物业公司负责确保装修垃圾集中定点存放和及时清运,与业主签订《装修垃圾分类收集协议》,并监督业主分类投放。小区物业公司(或社区居委会)要与取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的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签订装修垃圾运输处置协议,或与建筑垃圾消纳和资源化利用企业签订运输处置协议。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要会同相关部门单位建立业主、物业公司、建筑垃圾清运企业、处置企业清运联单制度,弄清每个装修工地装修垃圾产生量、处置量,录入信息管理平台。(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积极推进垃圾分类。按照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五大类分类处理。其中,拆除垃圾、装修垃圾按有害垃圾(油漆桶等)、可回收物、其他废弃物标准实行分类堆放、分类处置;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应优先就地利用,砖块及混凝土弃料类为可资源化利用类建筑垃圾,进入特许经营企业加工为再生产品;碎木料等可燃物类进入生活垃圾处理系统无害化处置;油漆桶等有害垃圾类进入危险废物处理系统规范处置;金属等可回收物类进入废旧物资资源系统回收利用;石膏板等其他无法综合利用的废弃物类进行无害化处理。(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商务局、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加强建筑垃圾运输管理

1.严格运输企业准入退出管理。全面落实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名录管理制度,定期公开纳入名录的运输企业名单,完善考核办法和标准,严格考核并落实违规企业退出制度。(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严格运输管理。落实施工单位、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建筑垃圾消纳单位回执联单制度。施工单位选择跨县区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的,必须到当地建筑垃圾行业主管部门登记,并将运输企业、车辆信息录入当地建筑垃圾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建筑垃圾跨县区运输的,要落实转运电子联单制度;加强建筑垃圾运输过程扬尘防治和交通安全检查管理。(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加强工地现场管理。检查房屋建筑工地洗车台是否使用,检查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是否办理并随车携带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检查超量装载的车辆,遮挡污损号牌、车身不洁、车轮带泥车辆是否驶出工地;检查施工现场是否有无牌无证、无密闭装置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大力推广新型环保车辆。大力推行智能环保车和帆布平滑式全密闭箱盖车,鼓励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购置适合城区通行的装修垃圾专用运输车辆,实现规范运输管理。(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交通运输局、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

(四)加快消纳处理设施建设

1.推进消纳场所建设。加快推进区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合理划分功能区域。建筑垃圾消纳场要落实出入道路硬化、车辆冲洗、洒水喷淋、作业现场覆盖、周边道路保洁等措施,并按照工程渣土、拆除垃圾、装修垃圾等有序分类存放。(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辛店街道办事处)

2.规范建筑垃圾临时存放。施工场地内临时堆放工程渣土的,要做好覆盖,临时堆放超过3个月以上的,要进行绿化。需要将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往施工工地外自行临时存放的,必须到政府指定消纳场存放,并告知城市管理部门。特殊情况下,确需要在其他地方通过填坑等方式存放,改变土地现状的,须经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同意,并出示书面意见。(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治理存量建筑垃圾。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存量建筑垃圾排查整治,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各镇街和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属地负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对在建工地内建筑垃圾进行排查整治,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对国有储备地内建筑垃圾进行排查整治,区水利局对区管河道确权管理范围内建筑垃圾进行排查整治,各镇街和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其余区域存量建筑垃圾进行排查整治。对占用农田、河渠、绿地、铁路及公路保护用地的存量建筑垃圾,限期清理;对规定期限内未清理的,依法处罚;对符合规划,土地产权人同意进行绿化的,应在安全加固、地形整理的基础上进行绿化。(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水利局、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大力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1.鼓励直接应用。在符合环保要求和有关规划的前提下,鼓励将建筑垃圾用于废弃坑塘、填海造地。城市道路、公路、铁路的路基施工和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要优先使用建筑垃圾作为路基和填垫材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要利用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实时发布供求信息。(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探索再生利用。加快推进建筑垃圾再生利用项目建设,制定相关优惠政策。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预制构件等生产企业,要使用一定比例的建筑垃圾再生骨料。政府投资的工程在满足相关技术标准和设计规范要求前提下,率先使用再生产品。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工程在技术指标符合要求的前提下,优先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完善配套支持政策。研究制定再生产品目录,定期发布再生产品市场指导价。划定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应用部位和产品种类。将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纳入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督促特许经营企业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加大对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市场抽检力度。资源化利用项目优先供地,属于《划拨用地目录》的应以划拨方式供应土地。落实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税收优惠政策,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产品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纳入建筑节能技术产品认定范围、绿色建材推广目录、《省重点节能技术、产品和设备推广目录》。利用各级支持政策,支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发展。(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税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8月1日—8月31日)。成立以区政府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广泛宣传动员。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9月1日—11月30日)。各相关单位认真落实整治要求,建立健全建筑垃圾处置机制体系,加强源头减量,强化运输管控,推进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确保整治工作抓实抓细。

(三)验收提升阶段(2021年12月1日—12月31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对各镇街、商贸园建筑垃圾治理行动成效验收评估,并结合每季度工作情况,形成考核成绩,列入对各镇街和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考核。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区住建、公安、财政、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交通运输、水务、行政审批、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组成的建筑垃圾治理工作会商制度,统筹协调解决制约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的重大问题。各镇街和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制定本辖区实施方案,全方位抓好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工作。

(二)严格考核问责。将建筑垃圾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检查考核和城市品质提升考核。将建筑垃圾治理和资源化利用纳入城市管理综合考核,并适当增加考核权重。

(三)强化督导调度。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狠抓过程控制,做到治理整改、执法查处、督促指导贯穿治理行动全过程。要建立问题清单台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限,确保整改到位。

(四)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和媒体监督作用,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建筑垃圾治理及综合利用的重要性,增强公众的资源节约意识、环保意识,营造全社会理解和支持建筑垃圾治理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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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垃圾填埋场管理制度 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实施实施方案篇四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是全面改善城乡生产生活条件、优化城乡发展环境、提升现代化水平、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协调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随着全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群众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全县日产生活垃圾数量持续递增,尤其是广大农村地区,普遍存在村落分散、基础设施薄弱、农民生活习性落后等突出问题,垃圾污水乱泼乱倒现象随处可见,广大农村特别是国省道两旁环境污染问题日渐严重,影响了全县环境面貌和对外形象,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全县开发开放步伐,更威胁了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因此,建设全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系统十分必要。

(一)全县生活垃圾处理现状及分析

我县辖21个乡镇,2600多个自然村,总人口79万人,其中农村人口占绝大多数。全县生活垃圾日产980吨,其中:城区生活垃圾日产量240吨,可回收利用50吨;农村生活垃圾日产量740吨,可回收利用120吨。20xx年,有90个自然村按照“户聚、村收、村填埋”模式,初步实现了以村镇为单位的农村生活垃圾集中简易填埋处理。

从垃圾分类来看,城区生活垃圾主要包括高科技易污染类废旧物(废旧家电、废旧电子产品、废电池等)、日用品废弃物(废玻璃、废金属、破旧衣物、各种废弃塑料包装盒、破旧家具等)、厨余物(剩菜、剩饭、剩汤、果皮等)、装修建筑垃圾等;农村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农业生产附属垃圾(蔬菜枝叶、瓜果皮、各类腐坏蔬菜和水果等)、燃料废渣(煤渣、草木灰等)、建筑材料类(碎砖瓦、渣土等)、厨余物(剩菜、剩饭、剩汤等)、日用品废弃物(废玻璃、废金属、破旧衣物、各种废弃塑料包装盒等)、高科技废旧物(废旧家电、废旧电子产品、废电池等)、人畜排泄物等。

从以上分析可见,城区生活垃圾主要特点:总量较少,种类多、成分复杂,污染性较大,可回收利用率较高,热值较高;农村生活垃圾主要特点是:总量较多,季节性较强(夏、冬两季量大),污染性垃圾量相对较少,可回收利用较少,焚烧热值较低。

(二)存在主要问题

6.村容环卫意识亟待提高。受农村生活传统影响和基础设施条件制约,农村垃圾乱堆乱倒等生活陋习仍比较严重。

1.近年来,我县深入实施以城市化为主导的率先发展战略,经济社会保持了又好又快发展,20xx年全县财政收入亿元,为建设垃圾无害化处理系统奠定了坚实基础。

2.一直以来,县委、县政府始终高度关注环境卫生工作,将垃圾处理作为改善农村环境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在资金、政策上给予了大力支持。借助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利契机,大力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城乡环境面貌显著提升,为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系统建设创造了有利条件。

3.近年来,我县对垃圾处理工作进行了多项卓有成效的探索和尝试,为全面开展农村垃圾集中处理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和示范引导作用。20xx年,在全县90个新农村试点村开展了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试点建设,为全县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提供了宝贵经验和示范意义。

4.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不断深入,城乡环境面貌显著提升,通过广泛深入、行之有效的宣传发动,广大群众环境保护意识和综合素质较大提升,广大群众在环境建设中收获了实惠,体会到发展,对提升全县环境面貌的要求更加迫切,为垃圾无害化处理系统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群众基础。

5.为进一步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平稳快速增长,中央出台了10项宏观调控措施,市里也配套制定了多项具体措施,根据省市要求,我县成立了农村垃圾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进贤县农村行政村、自然村垃圾处理实施意见》,为我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系统建设提供了 难得的有利契机。

优点:

一是适应用性广,广泛适用于各种经济状况和自然条件地区;

二是对垃圾成分要求较低;

三是垃圾处理量调整范围较大,承担负荷变化的能力较强;四是处理工艺和技术相对更加成熟、稳定、可靠;五是基础设施等一次性投资和日常运行费用较低。

缺点:环保“三化” (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效果一般。

优点:

一是环保性更强,“三化”(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效果更好;

二是资源回收利用性更高,通过焚烧垃圾产生电能,更加符合“资源化”要求。

缺点:

二是一次性建设投资和日常运行经费较高;

三是工艺技术流程相对复杂,对建设、运营人员要求较高;

四是该模式多使用于经济较发达地区,国内可供参考的成功经验较少,多数垃圾焚烧发电厂运营艰难。

(一)立足实际,合理选择垃圾处理模式。

目前,南昌市通过招商引资拟在我县泉岭乡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但其能利用的都是一些热值较高的、可回收利用的垃圾,大部分生活垃圾无法焚烧发电,且建设周期至少需要2-3年,因此,采用无害化卫生填埋模式建设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是当前权宜之计。针对我县农村地理位置、基础设施和经济实力参差不齐的现状,农村行政村、自然村垃圾处理可分别采取户集村收村填埋、户集村收乡镇填埋、户集村收乡镇清运县统一填埋等方式进行。乡村垃圾填埋场的选址,要经过规划、水利、卫生等部门参与,选择在村庄夏季风的下风向和不污染饮用水及地下水源的地方,距人畜居栖点800米以外,库容考虑10年左右,按照无害化设施要求建设。

(二)规范运作流程,强化分类减量措施,下大力做好垃圾减量化文章。

垃圾分类减量环节是减少垃圾处理量、降低垃圾处理运行成本的重要环节,对垃圾处理工作成效具有决定性作用。按照城乡统筹和垃圾处理“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借鉴发达地区垃圾减量模式,立足源头,通过政策引导,大力探索并建立“农户自觉分类会聚,村街入户收集分拣,乡镇区域压缩运输,全县分区无害处理”的垃圾收运模式,创新“两次分拣、双层减量”(农户源头分拣、村街二次分拣;村街分类减量、乡镇压缩减量)的垃圾减量机制,最大限度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目标。

二是村街保洁员要严格落实入户收垃圾机制,将农户日产生活垃圾集中运输到垃圾分拣场进行二次分拣减量;三是乡镇保洁队入村对分类减量后的生活垃圾进行压缩减量处理后,运往县垃圾无害化处理场进行统一无害化处理。

(三)建立强有力的经费保障机制。

一是积极协调县直有关部门,争取将进贤作为全市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示范县,争取全县垃圾无害化处理一次性投入由市、县两级财政各承担50%;日常运行费用市里补贴40%,县、乡、村共同承担60%。

二是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发动群众投资、投劳,采取财政补一点、乡镇筹一点、社会赞助一点的办法解决经费紧张的问题。

三是涉及农村环境卫生与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支农项目,如农村改路、血防改厕、农村安全饮水、农村沼气、新农村建设等项目,要结合农村环卫保洁,给予项目倾斜支持。

(四)进一步完善管理考核机制。

要建立健全上下联动、逐级负责的管理机制。

四是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扶植政策和工程验收标准,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严格考核验收,确保全县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五)坚持统一规划、试点先行、稳步推开的建设思路。

二是继续选择全县部分新农村建设试点村作为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试点村,20xx年上半年完成这些村的生活垃圾无害化试点建设。

接着,在充分总结试点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成功经验基础上,在全县范围内启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系统建设工作,年底前实现全县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20xx年在这个基础上再进一步规范推进,从而实现引导农民形成日常性的卫生清扫保洁习惯,形成农村垃圾的收集处理长效工作机制,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促进农村环境有明显改善。

建筑垃圾填埋场管理制度 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实施实施方案篇五

指导教师董方霞

一、调查目标:

1、通过对生活垃圾的来源、分类、数量等方面的调查,明确其危害及解决办法。使同学们都来关心、保护家乡环境。

2、通过开展调查活动,培养同学们调查、搜集、整理材料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团体合作意识,让学生感受到与他人合作、交流的乐趣。

3、培养学生热爱大自然,热爱家乡,增强责任感,养成爱护环境的好习惯。

4、培养自己深入社会、关心社会、融入社会的能力。

二、调查过程

1、调查者:董宝宇、王鑫玉、孙志浩、张廷贺、田雨晴

2、调查时间:课后及周六日

学校垃圾桶情况和保洁情况

家庭垃圾分类的情况

5、调查方法:查阅资料、访谈、实验、实地考察

6、调查原因:

超过了农村环境的自净能力,原本山青水美的农村自然环境遭到严重的破坏,垃圾到处都是。人们通常找个空地就把垃圾倾倒。与城市相比,垃圾处理方面存在很多问题。

7、调查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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