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预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是有很强可操作性的书面计划。通过制定方案,我们可以有计划地推进工作,逐步实现目标,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方案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垃圾站垃圾处理方案篇一
本次行政审批职能划转移交涉及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粮食局、县科技和地震局、县交通局、县住建局、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文化体育旅游局、县卫计局、县农牧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民政、县城管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司法局、县档案局、县供销联社等xx个部门实施的xxx项行政许可事项,一次划转至县行政审批局,由县行政审批局依法履行相关行政审批职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次行政审批职能划转移交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原审批部门在正式移交之前办理和正在办理的审批事项由原审批部门负责办结,档案由原审批部门保存。移交之后受理的审批事项由县行政审批局负责办理,资料档案由县行政审批局保存。
(二)原审批部门在办理交接时,应一并移交审批事项相关的空白证件等文本资料、专用设备、专网权限等,不能一次移交到位的,应安排专人跟踪衔接,确保审批工作不不出现空白。正式移交后,原审批部门专业印章和钢印随审批事项一并移交县行政审批局,由县政府统一封存。如有特别情况由原审批部门办理的,需报县人民政府同意后,仍由原审批部门办理。
(三)实行行政审批过渡期制度。完成划转职能的单位在过渡期间要指派专人到行政审批大厅窗口现场办公,指导办理原审批单位业务,做好审批业务的传带,协调解决运行初期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过渡期现场办公指导时间暂定x个月,要确保现有审批人员能够独立开展工作。过渡期后,审批事项办理中需要原审批部门协助的,原审批部门应及时提供支持。
(一)准备阶段(x月底以前)
x月xx日召开全县行政审批职能划转移交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划转移交工作,明确责任主体和工作纪律要求。划转行政审批职能的县直各单位制定本单位行政审批事项移交工作计划和移交时间。x月xx日前报送移交工作专班人员名单(包括专班领导、联络员及工作人员的姓名、职务、固定和移动电话);x月xx日前填报《全县行政审批事项划转移交登记表》(详见附件),要求按审批事项逐项填写,一项一表,编号准确,加盖公章,计划移交时间和报送时间由县行政审批局和填报单位共同确认。
(二)正式移交阶段(x月初至x月中旬)
县行政审批局根据各单位填报的移交时间,统筹安排接收工作计划,制定接收工作专班。单位之间移交时间集中冲突的,以报送登记时间为主,按照“先交先接,先到先接,成熟一家,移交一家”的时间顺序,在双方协商的时间内逐项进行移交工作对接,办理移交登记手续,移交专网专线系统、设备以及文件档案等,确保移交工作一次成功,审批工作无缝对接,群众办事不受影响。移交工作原则上x月xx日完成,需要推迟移交时间的,由移交单位提前书面向县政府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在过渡期内完成移交。
在划转事项移交过程中,根据进度安排,已经办理移交的单位指定专人进行现场业务指导、培训,现场指导时间为x个月,确保各岗位人员能够独立开展工作。x月xx日启用县行政审批局行政审批专用章,封存已经完成移交单位的行政审批公章。
(三)评估验收阶段(x月底前)
由县政府办牵头,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编办、县人社局等单位参加,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同参与,移交一家,验收一家,从重视程度、移交时间、移交质量、运行状况、遵守纪律和群众满意度等方面进行验收,评比先进,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改进措施。
(一)加强监管。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完成后,县行政审批局要及时将结果抄告相关监管责任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审批部门和监管部门要健全信息共享机制,研究制定审批监管双向推送制度,进一步完善结果抄告制度。
(二)明确责任。全县行政审批职能划转移交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移交审批事项多,移交工作标准高,程序要求严格,涉及县直xx个部门。按照“先移交、后接受”原则,划转行政审批职能的单位承担移交工作主体责任,县行政审批局承担接收工作主体责任,移交责任在前,接收责任在后。
(三)迅速落实。相关单位要迅速行动起来,领导挂帅,主动对接,早移交早接收,掌握工作主动权,切实对县委、县政府负责,对改革负责,对人民群众负责,确保相关审批职能早日划转到位,圆满完成行政审批职能划转移交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保障安全。划转移交过程中,各单位要强化信息安全意识,保障行政审批系统信息化平台相关设备(服务器、路由器等)的安全、稳定运行,并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审批系统在使用中不出现宕机、数据丢失等故障。
垃圾站垃圾处理方案篇二
《黑龙江省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黑龙江省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45号)等文件要求,切实做好我省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供水、供电、供热(供气)及物业管理(以下统称“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坚持市场导向、政企分开。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依法落实企业经营自主权,促进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按照市场化原则,推进公共服务专业化运营,提高服务质量和运营效率。
(二)坚持属地化操作、专业化运营。各市(地)政府(行署)制定本地维修改造标准、改造费用测算等相关政策,对同一地区的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执行相同政策标准。通过维修改造,达到城市基础设施的平均水平,分户设表、按户收费,由专业化企业或机构实行社会化管理。
(三)坚持多渠道筹资、合理分担成本。建立政府和国有企业合理分担成本的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国有企业作为责任主体,承担主要成本;财政予以适当补助,根据企业分级监管关系及历史沿革等因素,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别承担。
(四)坚持以人为本、维护稳定。认真做好职工分流安置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做好社会保障、就业培训等相关政策的统筹衔接。加强政策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为改革创造良好的环境。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20xx年底前全面完成。20xx年起国有企业不再以任何方式为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承担相关费用。企业自行主张不移交的项目,自20xx年起各级政府不再出台移交政策。
(一)省国资委、财政厅负责督促指导全省开展工作,协调推动中央企业、中央下放企业、省属企业及地方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省财政厅牵头负责中央下放企业(含政策性破产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申请、拨付及监管等工作。
(二)省发改委、住建厅负责指导各市(地)统筹用好用足棚户区改造、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等相关政策,推进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
(三)省人社厅、工信委等部门结合自身职能指导各市(地)开展相关工作,配合做好省属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相关工作。
(四)各市(地)政府(行署)负责制定当地“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维修改造标准、改造费用测算等相关政策,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完善工作办法,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建立绿色通道,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对“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行全过程管理。组织开展市、县属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等相关工作;做好本地区中央企业、中央下放企业及省属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移交改造工作,做好本地区中央下放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申请、使用、清算等工作。
(五)移交企业和接收单位要根据“三供一业”设备设施的现状,共同协商维修改造标准、人员安置办法及组织实施方案等事项,签订分离移交协议,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工作有效衔接,规范操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一)规范审核程序。接收单位为国有企业或政府机构的,依据《财政部关于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有关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xx〕62号)规定,对分离移交涉及的资产实行无偿划转,由企业集团公司审核批准,报主管财政部门、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二)严格移交程序。移交企业要做好移交资产清查、财务清理、审计评估、产权变更及登记等工作,并按照财企〔20xx〕62号文件规定进行财务处理。多元股东的企业应当经该企业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后,按照持有股权的比例核减国有权益。
(三)明确财务规则。企业应按照《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等财务会计有关规定进行财务处理和会计核算,并将财务处理依据和方式作为重大事项报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分离移交事项对企业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的影响,应由中介机构出具专项鉴证意见,报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四)妥善安置人员。移交“三供一业”涉及的从业人员,原则上由市(地)政府(行署)制定人员安置及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按照国家及省、市相关政策无法接收的人员,移交单位要通过转岗、解除劳动关系、内部退养等方式妥善安置。移交企业和接收单位要做好工作衔接,深入细致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确保企业正常运转和职工队伍稳定。
(五)积极落实资金。分离移交“三供一业”的费用包括相关设施维修维护费用,基建和改造工程项目的可研费用、设计费用、旧设备设施拆除费用、施工费用、监理费等。中央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补助政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1998年1月1日以后中央下放地方的煤炭、有色金属、军工等企业(含政策性破产企业)的补助政策,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下放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黑财资〔20xx〕56号)规定执行;省属企业职工家属区分离移交费用由企业自行承担;市(地)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分离移交费用由市(地)政府(行署)研究明确解决办法。因“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对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产生较大影响的,进行经营业绩考核时可予以适当考虑。
(六)合规使用资金。移交企业和接收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分离移交资金,对擅自挪用、违规使用分离移交资金的,要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探索移交途径。各市(地)政府(行署)要积极帮助移交企业协调落实接收单位,从事“三供一业”专业化运营的国有企业要树立大局意识、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支持实力强、信誉好的国有专业企业跨地区接收移交企业的“三供一业”职能。市(地)政府(行署)可成立相应专业企业组织接收,也可指定有关单位接收或由政府接收后委托经营。已经进行过房改的职工家属区可在当地政府指导下,由业主大会市场化选聘物业管理机构或者实行业主自我管理。
(八)合理统筹规划。各市(地)政府(行署)应统筹利用国家各种支持政策和资金,将“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与其他政策结合,协同推进,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用好用足国家政策,避免重复建设,发挥综合作用。移交企业、接收单位及地方政府要充分考虑我省气候特征,合理规划,保证职工居民冬季正常供电、供水、供热。
(九)加强组织领导。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市(地)政府(行署)和有关企业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在省政府领导下,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研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市(地)政府(行署)负责推进落实相关工作,明确责任分工、落实责任单位、确定责任人员和联络人员。
(十)及时掌握情况。各市(地)政府(行署)要及时掌握本地区工作进展情况,从20xx年10月起,每季度末将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有关意见建议等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省国资委和省财政厅。重大问题随时报送。
垃圾站垃圾处理方案篇三
大家好!
今天我讲话的主题是:《注意食品安全》。
近十天内,校医务室有多名同学因上学和放学途中,随意购买路边小摊小店的食品而引发了急性慢性肠炎。导致身体遭受痛苦,且耽误了学习。
1、要到正规商店里购买食品,不买校园周边、街头巷尾的“三无”食品,如喻园小区对面的东北卷饼,红豆饼等。
2、生吃水果和蔬菜时,要洗干净再吃,以免造成残留农药中毒。
3、少吃油炸,烟熏,烧烤的食品。这类食品在高温烧焦时会产生许多致癌物质。
4、尽量少吃或不吃剩饭剩菜,防止细菌性食物中毒。
5、不吃方便面。曾经有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即将考研的女生连续吃了一个多月的方便面,然后在考研前不幸检查出患有胃癌。这个事例告诫我们:珍爱生命,远离泡面。
6、少吃零食,保证一日三餐,尽量做到不买零食。
7、不买不吃颜色特别鲜艳,色素较重的加工食品。这些食品里可能添加了对人体有害的添加剂。
最后,劝诫大家要注意均衡饮食,我们会发现在升旗仪式上总有一两名同学晕倒,主要是因为没有吃早餐。
饮食卫生与我们的身体健康和我们的学习生活质量息息相关,食品安全的重要性是我们每个人都不容忽视的。在此,我呼吁同学们注意饮食安全,让我们一起拥有一个快快乐乐、健健康康的学习生活,让我们开开心心地享受我们阳光一样的青春时光!
我的讲话完毕,谢谢大家。
垃圾站垃圾处理方案篇四
组长:
成员:
(一)保障地点:
米脂县城区各餐饮酒店
(二)保障方式:
全程监督
餐饮保障人员在食品安全保障期间,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按照本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进行保障。
(一)保障人员前期重点工作
1、明确保障工作的具体任务、内容,了解掌握活动的具体时间、地点、人数、餐次、用餐等。
2、制定具体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派驻2名以上餐饮执法人员具体负责保障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
3、餐饮执法人员应提前进入接待单位,对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及加工经营场所进行全面的监督指导,并做好现场检查笔录、监督意见书。
4、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餐饮服务提供者应依照监督意见内容进行整改,对不能排除食物中毒隐患及不具备接待能力的单位,应建议主办单位更换餐饮服务提供者,同时依据《食品安全法》进行处罚。
5、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对各操作间地面、墙角、台面、蒸箱、冰箱、工具、用具、盛器等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洗消毒。
6、餐饮服务提供者应配备足够的食品留样专柜。
(二)活动期间重点工作
1、掌握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凡患有碍于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加工活动。
3、严格要求餐饮服务提供者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进行操作。
4、要求食品添加剂按“五专”管理。
5、做好活动期间供餐食谱的审查工作,不得供应违禁生食海产品和其他禁止经营加工的食品及外购熟食。
6、对活动期间供应或赞助的酒、饮料和食品需索取证照及检验报告并留样,必要时可进行现场快速检验。
餐饮服务提供者要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并做好以下工作。
1、落实责任,消除隐患。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进行制作,切实抓好食品加工过程中关键控制环节,做到任务明确,责任落实,工作到位,及时发现和消除可能发生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各种隐患。
2、严把食品原料采购关。在采购时,要求做到不采购有毒有害、腐败、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原料;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超过保质期限和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为防止腹泻,在接待期间,非定型包装的熟肉制品和熟食品(凉皮、凉粉、猪头肉等)必须自己加工制作,一律不得外购,并严禁供应四季豆、豆浆、新鲜黄花菜和发芽土豆。
3、切实加强操作间的卫生管理,严格功能区分。操作间内的菜墩、刀具、容器、冰箱必须建立专用制度,做到生熟分开,标志明显,避免交叉污染。冰箱内食品不得重叠堆放;成品、半成品必须分类存放,并加盖加封保鲜膜以防串味,相互污染。隔夜食品必须采取冷藏处理,食用前必须充分加热后方可供食用。所有与外界相通的门窗及走廊,必须完善防蝇、防尘、防鼠设施。要保证下水道清洁通畅,垃圾桶要加盖,并做到及时清理。
4、加强凉菜间管理。凉菜间必须配有预进间,专用冷藏柜、洗涤消毒池和专用工具容器,室温不得高于25℃。装饰用的蔬菜、供应食用的水果,必须经过清洗方可食用。工作时应随手关门,由出菜口传菜。凉菜的切配,距开餐不得超过2小时,班前、班后凉菜间进行30分钟紫外线空气消毒。
5、食品添加剂严格按照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并及时作好记录。
6、加强食品留样管理。食品留样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不得少于100克,并及时做好记录。
7、餐用具用物理或化学消毒法要餐餐消毒,消毒后自然滤干,存放于保洁柜备用。
8、加强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工作期间必须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专间操作人员应戴口罩,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戴饰物。
9、如发生或疑似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时,应立即启动米脂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展开工作。
垃圾站垃圾处理方案篇五
今年上半年,按照市委、市政府在全市开展建设食品安全城市的统一部署,我区积极响应,认真组织,迅速行动,始终坚持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为当前重要工作,以学习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为契机,不断拓宽食品安全监管思路、更新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措施、探索监管机制,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成效显著,食品安全工作汇报。
一、食品安全工作的情况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提升食品安全监管综合能力
(二)加大宣传、强化意识,营造食品安全监管良好氛围
一是紧紧围绕“增强食品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的目标,相关部门、各街道(乡、镇)结合各自实际,广泛深入开展各类食品行业教育,提高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责任意识和产品质量意识。二是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法》宣传周活动,张挂宣传横幅368条,开展现场接受人民群众咨询72场,悬挂气球拱门87个,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为群众提供咨询服务,普及食品安全知识。为积极响应市委宣传部的号召,大力宣传和普及食品安全、饮食文化、营养科学和食品监管知识,使其真正进入百姓家庭,由区委宣传部指导,区食安办具体组织的我区代表队获全市食品安全与饮食文化知识竞赛总决赛第二名。三是主动上门宣传,将假劣食品的简单识别、使用方法及维权途径编印成小册,免费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四是举办行业培训,如工商分局3月底组织辖区内工商所长、生鲜超市负责人举行了“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培训班”,培训超市检测人员79名,5月份组织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技能竞赛,将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及时传递给生产经营使用人员,共同维护市场安全。根据各街道(乡、镇)食品安全隐患所存在的重点,望城坡街道、梅溪湖街道及天顶乡地处城乡结合处,农村聚餐居多的特点,在区食安委的指导下,街道(乡)食安办曾多次举办农村厨师及街道食品监管员培训班,以增强厨师队伍的食品安全和营养科学的知识及日常监管力度,虽然农村聚餐近百起,但无一列中毒事故发生。五是密切与新闻媒体等部门联系,邀请新闻媒体、专业记者参与执法行动现场报道,通过报道查处“白板肉”、关闭非法屠宰点等食品安全案件案例,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
(三)强化督查、落实责任,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一是全面实行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全区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制定出台了《岳麓区2009年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区政府与5个食品监管职能部门及15个街道(乡、镇)签订了《2009年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强化了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意识。二是建立健全了对区食安委成员单位的目标管理考核机制,明确和细化了目标任务,切实将2009年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落到实处。三是要求相关部门与站所签订监管责任书、乡镇与村签订监管责任书、监管部门与食品生产经企业签订责任书或承诺书,逐级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工作汇报《食品安全工作汇报》。四是不定期组织商务、质监、工商、卫生、农林水等部门组成督查组对街乡餐饮、农贸市尝生鲜超市、酒店、学校食堂、冷冻厂等单位开展督查工作,以推动各相关单位抓紧抓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把工作落到实处。
(四)建立台帐、严格执法,加大食品安全监管惩处力度
一是加强经营户管理。食品经营者的经济户口管理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经调查,我区范围内共有食品经营户1858家,其中有证的1298户,无证户560户。区工商分局对上述经营户建立了电子台帐,在监管执法中不断更新,打牢了工作基矗二是加强监管检查力度。以“六查六看”为手段,强化重点场所、重点单位日常巡查,今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2559人次,检查经营户6886户次,检查市场71次,捣毁制假窝点12个,查获假冒伪劣食品、不合格食品、过期食品2648公斤,没收“白板肉”1524公斤,价值20多万元。三是加大质量监测力度。充分利用快速检测设备对食品市场进行监管,上半年共检测816批次。对休闲食品、熟食等26组样品进行的26次抽检中,16批次产品不合格,对监测中发现的问题,通过消费警示、提示引导、通报情况等措施,进行了整改。四是加大无照经营查处力度。引导“五小”门店合法经营、守法经营,对无法达到经营条件的经营户坚决取缔,今年上半年共取缔无照经营户244户。五是区领导高度重视每月专项行动的组织开展。众所周知,今年我区的拆迁任务特别重,但是区委、区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非常重视,每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前,赵建强书记都要亲自过问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情况,及哪个方面存在难度;而只要能抽出时间,陈中区长都要亲自担任整治行动的总指挥,在确实抽不出时间的情况下,就委托夏文斌书记任总指挥,汤智斌部长担任副指挥,确保每次整治行动中至少有两名常委组织领导。为专项整治的顺利开展,并取得良好的效果,得到最有力保障。在上半年的各项专项整治行动中,我区先后组织开展了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酒类市场整治,肉类市场整治,学校周边及建筑工地食堂整治。特别是6月份对熟食、米粉、豆制品的专项整治,各乡、镇(街道)食安委组织协管员、信息员配合质监部门对本辖区内78家熟食、米粉、豆制品加工企业和小作坊进行摸底调查和建档,与证照齐全、风险低的小作坊签定《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并对无证无照的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对责令其关停而拒不执行的,我们采取取缔行动。6月25日凌晨4时到11时30分,在区长、区食安委主任陈中的统一指挥和调度下,由区食安委统一部署,食安办具体组织实施,区质监、工商、卫生、公安、城管及相关街道联合行动,对三家无证无照,卫生条件不合格且拒不停业的食品加工小作坊进行取缔。取缔行动共出动人员118人,车20多辆,查处不合格的面条加工作坊1家,豆制品作坊2家,没收生产设备48台件生产用原辅材料面粉25袋计625公斤,消泡剂91公斤,石膏粉260公斤,食用纯碱80公斤,没收加工好的成品已经全部销毁(豆制品700余公斤,碱面10余公斤)。为了扩大影响,起到杀一儆百的效果,长沙新闻频道、长沙政法频道、长沙公共频道、长沙晚报、潇湘晨报等多家媒体进行跟踪报道,有力地打击了无证无照小作坊,解除了一批安全隐患,保障了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尽管上半年我们的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但工作中也遇到了不少困难,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消费者尤其是四镇农村消费者的消费能力低,对食品质量和安全不够注重,对于相关的法律法规认识肤浅,这就给假冒伪劣食品留下了市场,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食品安全监管难度较大。二是部分街道(乡、镇)对食安工作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对如何组织建设与监管等具体工作不知从何入手,工作进度严重滞后于目标任务的要求。
三、下半年工作重点
(一)进一步加大源头治理力度
加强对食品的准入管理和日常监控,严格实行食品市场准入制度,严格执行生产加工标准,落实索证索票、进货验收制度,杜绝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严厉打击无证生产和冒用许可证违法行为,确保食品质量稳步提高。严格落实《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提升餐饮业卫生管理条件的准入门槛。加强对学校、建筑工地食堂等集体用餐单位的检查,重点检查食堂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及食品加工环境、食品储藏和餐饮器具消毒等情况,督促食堂严格落实食品进货验收制度和索证索票制度,杜绝无卫生许可、超范围经营现象。
(二)进一步加强宣传发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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